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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43 9 Jeffchu2014 2025-02-01 23:01
2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Wildcursive的处理 109 23 自由雨日 2025-01-18 08:24
3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T407210009的两周临时封禁 26 11 Ghostingb 2025-04-12 23:42
4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Ericliu1912实行之双向互动禁制(Tisscherry) 23 10 阿南之人 2025-03-30 18:24
5 提议将Mediawiki保护改名及更改图标 13 7 WiiUf 2025-04-08 18:12
6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Wcam关闭文件存废讨论的程序问题 12 6 Wcam 2025-04-08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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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将第十一届立委条目定为高风险主题 22 8 LuciferianThomas 2025-04-1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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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再与AI交谈 7 4 神秘悟饭 2025-04-2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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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非洲月 15 9 Iming 2025-04-2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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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对各位是否了解监票员在安全投票机制中作用的简易调查 30 18 Ericliu1912 2025-04-24 20:16
18 PAWS 4 4 Shizhao 2025-04-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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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编辑]

公示期结束,方案获得通过,请管理员依Special:diff/85397555版本展示内容,同时比照WP:历史上的今天,将WP:提示的所有子页面设置半保护,直接被首页引用的{{Tip of the day with h3 heading}}设置连锁保护。后续如有更改,请在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提出。--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6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回复

等等,7月还有6天,这礼拜会完成,请稍等我一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回复
已经全部完成,并且再次检查过。--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回复
真的不容易,该给与掌声鼓励:)--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回复

可以参考这个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回复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回复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回复
(修改了标题,因为编辑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回复
可能1~7月的部分机翻问题要再确认,我是从7月20日左右接手,还有另一位用户@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帮了不少忙。我初步检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维现况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回复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回复
可能还略有疏漏,我再检查确认。--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回复
@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回复
漏回复了请见谅。目前机翻问题都已排除,地区词转换大部分都补上,往后也会再持续检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回复

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7DAYS规则通过。展示版本为Special:diff/85397555。--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回复
谢谢推进,我这几天也会抽空再巡巡。另外对于绿连英维方针指引的部分较为无法确定,因为大多数可能短时间内不会被提出讨论或是翻译,撤下好还是维持原样?--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回复
暂时隐藏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回复

7天内无人反对,方案正式获得通过。请管理员依Special:diff/85397555版本展示内容,同时比照WP:历史上的今天,将WP:提示的所有子页面设置半保护,直接被首页引用的{{Tip of the day with h3 heading}}设置连锁保护。后续如有更改,请在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提出。再次向辛勤付出的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成员表示感谢!--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6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麻烦管理员@Ericliu1912抽空更新一下首页,thx。--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8 (UTC)回复
@Jeffchu2014能不能设置板块显示?因为现在这样视觉有些不平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3 (UTC)回复
话说“参与维基百科”、“维基百科提醒您”跟“每日提示”能不能都留?不都留的话,应该留几个方得兼顾功能及视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4 (UTC)回复
那就用Special:diff/71842219。--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5:53 (UTC)回复
技术层面只能出张嘴,若缩成小方框,置于“维基百科提醒您之下”,可行吗?但这样会不会有种类似感?--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6:02 (UTC)回复
提醒你和每日提示的作用一毛一样,都是指南,完全可以去掉,两个都留反而冲突了。--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7:39 (UTC)回复
@Ericliu1912怎样?--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5日 (三) 14:50 (UTC)回复
再稍等几日,若社群无其他意见,可照您所说版本更新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5日 (三) 15:51 (UTC)回复
没人反对,更新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8日 (六) 06:24 (UTC)回复
@Ericliu1912--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9日 (日) 10:52 (UTC)回复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19日 (日) 13:17 (UTC)回复
没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9日 (日) 15:03 (UTC)回复
每日提示的排版和首页排版不太一致啊,原来的灯泡图标没了,多了一个提示标题以及下方的导航和更多链接,而且下方空白也比其他栏目多出来一些,完全破坏了首页排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1 (UTC)回复
而且,现在提示的内容太长了,原来一两句话比较合适,现在这么长太破坏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2 (UTC)回复
其实是每天的不一样长,像24号的就没问题,但是21/22号的就太长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7 (UTC)回复
24号的是我刚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8 (UTC)回复
抄英文的排版还没抄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9 (UTC)回复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目前每日提示的排版是学的enwiki,但enwiki的每日提示排版风格是设计来用在社群首页的,用在首页用这种排版完全不搭调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7 (UTC)回复
我暂时回退了首页上的每日提示,请设计好与首页协调的排版后再变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52 (UTC)回复
也许确实在社群首页会更好?如果要删减的话也挺可惜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4日 (五) 07:37 (UTC)回复
如果现在的每日提示不改变的话,那么就大致两条路:
  1. 跟随enwiki,在社群首页使用(可能要略微改一下社群首页的排版);
  2. 如果非要在首页使用,重新设计首页的排版方式以适应现在的每日提示
两种路数都要多少修改使用的页面,社群首页明显要比首页修改幅度小很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8:49 (UTC)回复
稍微改了一下Wikipedia:社群首页,以便更好展示每日提示的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8:59 (UTC)回复
你看下Special:diff/71842219的排版--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28日 (二) 16:05 (UTC)回复
这样的话,有个问题,难道每日提示和维基百科提醒您要同时并存?否则维基百科提醒您没有了的话,右侧栏位会少一块。而且每日提示的内容和排版真的适合首页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9日 (三) 12:29 (UTC)回复
本来就是计划把每日提示换掉的,每日提示的内容本来就少,需要更新。--Jeffchu2014留言2025年2月1日 (六) 15:01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直到找到解决方案。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Wildcursive的处理

[编辑]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1]
执行者Ch.Andrew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Wildcursive首先,这位用户对于自己讨论页上由Cindyzs写出的宣传性内容置之不理,经我移除后再次加回。引用@薏仁将的话:……虽然WP:TPG对于用户讨论区使用自由度是相对宽松的,而本案被提报人对于相对当事者用户采取宽容容忍的态度去看待那些个人主观意识的政治观点宣传,然而被提报用户是可以有多次机会对相对用户进行劝告及以相关方针教导其用户避免再度出现不适当的行为,但被提报用户选择被动、消极的方式选择不作为的冷处理,此等则会被相对用户认为不反对即表认同的错误认知而持续性的做出不适当的行为;虽然该用户暂时已被封禁一周,但是难保解封后不再出现相同的不适当行为,而身为当事者的您,难道某个角度立场来说是无任何责任?又或者这种消极宽容的态度不也是变相的纵容对方行为?

而管理员章安德鲁对于此次提报,作出以下处理: 还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决定的版本为准/态度指引WP:OWNTALK:“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以上方针并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编辑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等语可以清楚得知,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

然而,很明显,方针(这甚至只是指引)中注明的是“较为宽松”而非“完全无需执行”,当然无法轻率得出“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的结论。同时,WP:NOT中写明:“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讨论区、宣传工具、广告场所或者展览平台。此项适用于用户名、条目、分类、文件、讨论页、模板及用户页

综上所述,管理员的此次决定是不恰当的,因此我提出操作复核。 --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用户在ANM进行政治宣传,而管理员完全没有考虑这点。--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支持复核。——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回复
(+)支持复核:刚注意到这边有讨论,把我刚在那里留的意见改一下放这:
Ch.Andrew 解释他的处置理由有不少问题: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并没有“不限制用户‘还原’因违反方针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导出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针,指引和方针冲突时是方针优先,遭移除的内容是违反方针,用指引当理由说可以保留违反方针的内容根本是无效的:
  1. 用这逻辑,每个用户都可以在自己讨论页放这些违反方针的内容,因为自己的讨论页自己当然有裁量权啊。
  2. 当 A 把自己讨论页上被移除之违反方针内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编辑行为了,原本加的人违反方针,A 当然也违反方针。
我并质疑,这个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员开始处理,为何不常活动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处理掉这件案子。--LHD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回复
(?)疑问:另一个矛盾的点,依照处理的管理员认定的标准,那么: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户B,或者用户C不反对我个人政治观点,那么我可以将那些政治观点放置在用户B与用户C个人讨论区,而且只要相对用户不反对,那么就不构成WP:SOAP相关限制(因为B、C君用户有自己裁量自己讨论区讨论议题权利)?那么请问WP:SOAP存在的意义是?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依照处理管理员认定的方式,B君与C君不表态、不反对那么那些已发生的宣传行为就不算构成WP:SOAP条件(裁量权在对方用户身上?),那么连带的是否连WP:DE也构不上边?然后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删除那些政治观点,我可以仿效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据删除的用户要他们不要“越俎代庖”(因为讯息接受者没反对,裁量权在对方用户身上)请问是这个意思吗?请问可以如此作法吗?蛮好奇这种“特殊”认定标准。--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回复
可能离题请见谅,其实上次就想提出,不晓得这是否算讨论页的漏洞?我认为可能需要研讨是否需要修改,因为虽然看似不妥,但对应现行方针指引确实没有明确违规,管理员处不处理都很难。感觉上暂时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是用了共识封,不过这是中维没有的方针。若没有界定标准,往后也可能再发生,故我认为可能需要进一步另行讨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回复
是的,标准的漏洞,看看届时发生处理的管理员怎么认定怎么解释或者类推适用,有没有惯例案例可循,的确需要填补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应。--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回复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回复
这样就有处理落差了,我先前确实觉得这是为不妥,但现在可以理解了这是个人讨论页要如何处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
我这里指的漏洞,是要考虑这样认知差异的,而且确实不明确。--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回复
但像是比较敏感性质的议题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观意识政治内容的传递,那么在认定标准上这是否为宣传行为的一种?若属于宣传行为,那么其他用户是否可依据对应的方针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须知会讯息接受者相关内容可能有不适当之虞?倘若讯息接收者并无任何表态亦不反对,那么这些有疑虑的内容是否仍可移除?这些可能属于比较算认定上会造成的差异(或说灰色地带)也许值得讨论。--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回复
也认同 这些可能属于比较算认定上会造成的差异(或说灰色地带)也许值得讨论。。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这是个人讨论页要如何处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进行专门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回复
@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回复
版主(:)回应:本人参与维基已约二十年,我自己的讨论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应、取舍,向来是本人的自由,几无人越权干涉,亦属尊重版主之传统,包括许多行政管理人员皆能分清界线并协助回退对本人讨论页的真实破坏,违反本人意志乱删乱动才是无礼。我对于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台湾人民自主意志与“自己的国家自己救”理念及维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开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对、不反感、不反弹。美国法律规范的维基百科可不是独裁中国、专制共产党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绝不容遭其可怜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觉得留言不当,属表达意见、交流新旧条目编辑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论自由,其实轮不到远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宽任意置喙。
已不常回维基的我是被动回应、被迫说明,说清楚、讲明白、畅所欲言、阐明理据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远非明显破坏、亦属无害(有被害人吗?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个人留言版对合理言论自由沉默不作为、不采取任何行动或回撤销状的权利!我有回应或不回应的自由。之前也有较清醒开明曾多少呼吸过较自由空气的中国人来我版谈上海独立自治女权、汉人杀满人等。或香港人来谈鱼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邻国维基人来我版面跟我谈政治,我通常会予以回复,编维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实、史实、真理普世价值等皆属越辩越明。
每个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现与条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着良心自问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实历来有多少连个条目名称都未出现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吗?我有本版言论方向尺度的管辖权与裁量权, 这历来皆属自主自治自理自决的心证自留地空间。事实上, 许多维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现哪些新条目可查阅或补充增删,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题议题可加强。这些留言者与其纯粹条列出那些条目要我关注, 不如写成短文表达意见, 更能吸引我的关注而参与编辑, 我看不出两种方式的关键字词有何太大差别, 但绝对更有效, 引发更多点入的好奇或编辑的欲望, 对维基也自然是好的。无谓与过度禁制对维基生产力只是有害而无益。这跟平铺直叙广告没人看、没人买单是同样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问题指南“请创作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问题”已验证了十几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阅读编辑兴趣,或我的回应能否引起他人的阅读编辑兴趣,从这些留言是“待协作完善清单”的角度解释,有何不可?谁曰不宜?这与真正编辑条目时需依多重可靠来源,既不违背,也能并存。“不管黑猫白猫,会捉老鼠就是好猫”,这是相同的实用主义功益考量,能促进维基发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维才是罪人吧。
写动漫的能在彼此讨论页边写边聊动漫,没人说不可。写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称某某美很漂亮、喜欢某某子,是不是宣传?说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补创建其中7条,是不是宣传?写交通的小聊维基假期旅游,说想去台南高雄玩,是不是宣传?写生医的讨论疫情,写文学的聊戏剧,皆很合理。为何写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碍了谁吗?这种种文字在本质上有重大区别吗?
维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传”?几乎大多数的图片文字皆可被解读为具某种宣传或反宣传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里,不习惯的事物都很敏感、大惊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来却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过。此定义模糊不明而极可能衍生超多重标准的思想与言论警察之例一开,徒费时间精力,如同让真理部老大哥朝阳群众管到每个人在私宅的言行、门口的对联、信箱的广告、墙上的壁画、邻居的私语、手机的通信,有人来串门子,还要被检查,实属荒谬。每个人的页面用户框等自由编排创作就是贴在家门口的宣言标语,用户对待其个人版面的方式亦属自介自治的一部分,两者的性质、内在逻辑与适用对待应属相近。若纵容少数人企图在他人版上搞扩大文革纠斗,将成永无宁日的浩劫。无处不在的监控只会制造更多争端,兹生更广冲突,转移消耗编者注意力,终成反噬人人而成庞大数位极权主义一九八四
如果裹小脚慈禧看到奥运女子金牌就骂人家伤风败俗成何体统、或如果有个别极端伊斯兰教徒看到餐厅在卖猪脚火腿贡丸就呼天抢地说违逆真主要斩首、要下地狱、要烧店家,显非合理,政治控制与信息封禁是没必要的,别让中国迄今仍时常发生的作法自毙请君入瓮再实现,维基百科不该日益封闭退步。
管理员千村狐兔[2])与章安德鲁[3])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态度,这基本上也是由正规编者自理其个人讨论页的传统,除非真属破坏或已被自删、警告表明不受欢迎者。企图惩处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断筛选者是很奇怪的事。当事人对此个案没意见、不在意、不觉得被骚扰,那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强入人于罪。
十多年来本版基本自在自适健康无碍,天下本无事,实不烦庸人自扰扰人。--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回复
实际上维基百科并不保障你在讨论页的言论自由,维基百科并非论坛第五点: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项目内容。请勿存放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材料,包括用户空间。请参阅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内容的示例。
WP:UPNOT此外,您不得在用户空间中包含可能损害项目声誉或可能引起广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无论是严肃的还是恶意的,“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与百科全书条目一样适用于用户空间,而“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则适用于条目页面和图像;在其他命名空间中则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确保与社群的相关性及不扰乱社群。您在用户空间确实比其他地方拥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编辑者都可以立即删除极具冒犯性的材料。,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管理员的论点并不代表整个维基百科,宣传政治理念,诽谤民意代表,为不可接受的行为,例如诽谤马文君为叛国贼明显违反与维基百科无关的争论性言论,或攻击或诽谤编辑群体、个人或其他实体的言论。这些言论均被视为分裂性的并会被删除,而重新加入将被视为扰乱。,这些都是合理证据,因此删除该些留言为正当。--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回复
个人认为甚至可能违反UCoC第3.1 侮辱:这类行为包括恶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于个人特质的攻击行为。侮辱可指感知特质,其诸如智力、外貌、民族、种族、宗教(或无宗教信仰)、文化、种姓、性取向、认同性别、生理性别、残障、年龄、国籍、政治派别或其他特质。在部分情况中,反复地嘲笑嘲弄、讽刺挖苦、或侵犯攻击会构成集体侮辱。引战:以故意扰乱话题或恶意地发布言论方式,有意图地挑衅他人。--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回复
什么叫打着维基之名,不适当就是不适当,你认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说那些吗,当然不行,因为地方错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回复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MilkyDefer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回复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回复
我记得用户对于用户讨论页面仅有“使用权”,但阁下的说法,恐怕会变成用户对于自己的讨论页面及相关用户页面有“拥有权”,这错误的理解吧?。--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回复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MilkyDefer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回复
👍 --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回复
程序问题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有提到“在发起复核请求前,建议尝试与执行操作人(当事人)讨论,以解决问题”,请问提请复核之人等是否已和当事管理员进行过充分讨论沟通?虽说这只是“建议”,但是如果以后每个人都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径行提请社群复核管理员操作,恐致社群无谓困扰、消耗社群精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回复
本人已根据您的建议在有关管理员的讨论页留言。由于本人已于该留言详述意见,请恕不在此重复。--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回复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别人的意见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广雅 范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回复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回复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回复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回复
范给的前设条件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满足WP:GAME的话一般还需要证明相关用户是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我会理解为“无差别”,比如“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攻击”相当于“无差别攻击”。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回复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回复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回复
另外,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回复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别人的意见内的哪一条呢?--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回复
违反了WP:SOAP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回复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别人的意见中的一点。--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回复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回复
违反了WP:NOTADVOCACY作任何游说、宣传或招揽,包括商业、政治、科学、宗教、国家、体育或其他性质。条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须符合中立观点。如有观点或意见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请移驾至个人网志或论坛。,即为宣传政治,且本条适用所有命名空间。--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回复
还有WP:NOTOPINION--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还有WP:NPA,攻击某些特定政治人物--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回复
(!)意见:一些有趣的问题请教参与议题的诸位
  1. 用户讨论区算不算讨论区的一种型态展现?
  2. 承上,若用户讨论区属于讨论区的一种呈现样态,那么试问用户讨论区是否也受到WP:SOAP规范限制范畴内?用户讨论区讨论区定义条件,那么也请说明其认定意见。
  3. 用户A传送高敏感议题(如:政治观点,如XXXX年的选举活动理想政治人选)传递投放给与其他用户至其讨论区,请问是否构成宣传行为?
  4. 承上假设这是构成WP:SOAP行为条件定义,而传递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员封禁,那么请问:消极、被动不表任示何立场的讯息接收用户B消极不移除那些敏感话题而任凭展示,试问是否同样构成WP:SOAP相关要件?传递者被管理员封禁,难道相对讯息接收者就无需收到任何管理员口头提醒警告,告知该等敏感内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对方移除?
请参与该议题的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问内容,思考这件议案处理是否妥适,谢谢。--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回复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回复
感谢阁下特地拨冗协助厘清与回复,所以阁下认为:用户讨论区亦属于讨论区的样态形式,但是由于定位上属于个别用户“私人”性质,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传递高敏感内容议题,则裁量权(删除、存档、保留)这些权益则属于个别用户的权利范围之内,而若没明显违反不文明、人身攻击,对方用户不排斥亦不反对情形下,第三方用户则毋须介入处理,请问如此解释是否正确?--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回复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回复
那这样子的话,基本上,照原处理管理员处理方式(还原对方用户遭他方用户介入移除的内容)是没有太多问题的,感谢阁下协助厘清。--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回复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这里我觉得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应该如何解读,因为不同的解读方式会影响Ch.Andrew的操作具备正当性与否。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回复
@WiiUf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顺便也ping一下@薏仁將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回复
这个要看切入的点是什么,所以我才会设置那些问题问参与讨论的诸位,貌似范君与原处置的管理员看法立场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倾向认为即便是私人的性质,则也不应当消极任凭放置具有敏感争议的宣传材料,这边可能需要诸位需进一步厘清讨论,我个人觉得可能会有用户会利用这种认知判断差异落差而作仿效,届时倘若要规范,恐怕也许会被对方说嘴。--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回复
我的问题是“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到底是说“与维基百科此一项目本身相关的资料”还是说“与维基百科的内容相关的资料”?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回复
应该是被定义成:“与协作改善维基百科条目或者商讨相关姐妹计划、本身或内容相关联性议题”不论是个人前述定义或者您提出的二个要件,传送个人政治观点给与他人这已经很明确是“宣传行为”,不用怀疑;但是那些政治观点内容放置,似乎不像是“与维基百科存在相关性的资料”,就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一则202X年XXX直辖县市长选举理想人选被放置于用户讨论区,你能说明它关条目协作改善或维基百科相关性质议题资料有什么相关性?没有啊,不就是个人主观评价的内容?好像根本与条目改善协作或者相关议题商讨无关联性吧?--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回复
我提这点主要是给大家一个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见了。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回复
其实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适用于用户页空间的,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另外当用户发现其用户讨论页面有使用不当情形,则应优先发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回复
@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户页指引在今年11月有过一次修订,我在VPP那边就著那个修订提了一些问题,其中就牵涉到“用户页(面)”一词的理解,这恐怕也会影响这里的结果。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回复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回复
说“无疑”太绝对了,至少敝人个人是持疑的。敝人认为,“讨论页”和“用户讨论页”是不同的页面,WP:SOAP仅适用于前者。--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回复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回复
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WP:SOAP说适用对象是“用户名、条目、分类、文件、讨论页、模板及用户页”,这些对象中关于用户的只有“用户页”,没有“用户讨论页”。--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回复
WP:UP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回复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回复
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皆须受内容方针规范,只是为了用户使用用户讨论页便利性及弹性,规定较宽松,但宽松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这点要先厘清,而前面内容皆在用户页有相同说明。--薏仁将🍀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回复
了解,谢谢。--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回复
您好,用户页上的衍生定义应当是不妨害影响这边的讨论结果,因为它可以帮助厘清究竟用户页的范围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还是说其实定义所指向的标的为全然不同的东西?--薏仁将🍀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回复
于我而言,新版条文的规定无法使我有效判断两者是否为全然不同的东西,因此这个问题我无法解答,而这也是我要在VPP寻求解决方案的原因。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想问大家,那今天夏土贤如果是在讨论页发表的话,照以上的逻辑,是不是就可以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回复
这样说吧,发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户不能任意发表不当言论或许并不意味用户可以任意移除不当言论。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回复
然而这里也涉及到一个逻辑问题,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并不恰当,那移除操作是应该要被无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认为不具备正当性。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回复
哦,那就是我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回复
然而我这里也主张言论本身是否不当与移除是否正当合理不存在直接的关系。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二个问题(行为)要分开看分开讨论,对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回复
是的,你可以这样理解。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回复
是说之前好像有个民众党党工因为宣传被封进了是吧,刚才翻了一下讨论页,守望者爱孟在2017年说了Wild阁下这里是维基百科的民进党总部,Jackac就是深爱台湾的请愿民众。。。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这样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回复
(!)意见: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1.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2.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回复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回复
那今天他说铲除亲中国势力者,是否会造成大陆编者或政治立场偏向大陆之编者之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胁,这明显非文明,又或是否违反UCoC第2.1我们期望所有维基媒体人都能对他人表示尊重。不论在维基媒体的线上还是线下环境,在与他人交流过程中,我们要以互相尊重的态度对待对方。,分明是不行的,明显具有重大违规事宜,那怎么能够保留,又说他人是无耻政客,亦不尊重对面政治立场的人,所以维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许这些的。--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回复
什么叫做“那今天他说铲除亲中国势力者”,请你不要把我没说过写过的话塞给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说的,他留言以来,我对话页也没出现那样的文字。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乱把我没写的文字栽赃给我,易生误会。至于Cindyzs在我讨论页明白引用黄国昌的前一个党时代力量及其党主席王婉谕批他是“无耻政客”,这是有来源转述,我不认为他这样写有何大问题。至于为何他要特别提黄国昌,我猜是因为那其实是我于2013年创建的页面[4]无论他是奚落暗讽我、感叹我为何当年如此,我都没意见,这也算针对编辑史交换意见。我看不出有什么好屡屡删除的。--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回复
我指的本来就不是你啊,这里是说soap的争论--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戒严那边--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回复
WP:OWNTALK,有提到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虽然留言内容看起来处处和方针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应,但这实质都不属于违规的部分,因为用户对于自己的讨论页拥有自主权,而且发布的位置不是被严格规范的。试问,今天若是情况相反,Wildcursive用户无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内容,而到布告板寻求帮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说这没有违规所以不能删除,适当的处理状况不应该是,让用户自己决定什么留言可以留什么不留,只要他不剪贴拼接扭曲意思,要帮助的时候管理员适当地提供协助,这样才是合乎讨论页自主权的。
这边另外想建议@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样内容的留言您放了几个地方,在个人讨论页是为宽松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栈或布告板就有为难的状况,我先前没表达很好,不过我想请您考虑自行减去会违反讨论页方针的内容,这样或许会对讨论的结果较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回复
较为宽松并不代表不适用--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回复
@Tisscherry 我就是在个人讨论页回应,主文也放被提报页及此客栈,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来翻去的看,总该让我在被公审处完整陈述吧。有人说删了还是有记录,有心人都看得见,我也没啥好隐藏的。人有偏好与惯性,我删了这,说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诉我还可商榷或讨论。父子骑驴讨好不了谁,我还是集中摆在一起,也会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动回应、被迫说明,难得一次自辩,如同答辩书给各审不算超过,这是程序正义,称不上宣传。--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栈和布告板就不太妥当,且平心而论,这含有的身份识别较为强烈,可能不是那么公允,这让我想到之前曾经介入个体育项目的沟通,该名用户认为不懂篮球的都是女性,后来一直用“你”指称本人,一直要我去问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应该能够明白,就点到为止了。删了的记录可以请求版本删除做隐藏,如果不会请求,直接找线上管理员也是可以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回复
@Tisscherry 既然你/你点明,请管理员删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时、全面,本想用删除线,想想还是略修。--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回复
这人也跟夏土贤一样整天嘴上挂着文革--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员,他处理很有经验的。谢谢您愿意考量,就看您的决定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回复
(+)支持复核,本人不认为管理员此举得当,理应予以讨论页编辑禁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对复核,方针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户处置其对话页的内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回复
(!)意见:在用户页开宗名义的就已经帮助:“用户页用于维基人之间的交流与协同运作。虽然您可以自由地个性化和管理您的用户空间,但它们是社群项目页面,而不是个人网站、部落格、社群网络媒体或维基百科条目。它们应该用于更好地参与社群,而不是过度用于无关目的或损害项目的声誉。”而同一个规范章节对于用户页定义是:“用户页主要用于人际讨论、通知、测试和草稿(参见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传和个人内容。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是故,如果以定义去结合相关前述条件限制,消极的置放政治观点议题是不允许的,只是解释的人没有前后上下文的关联性给找出来罢了,所以纵使讯息接收用户认为政治观点属于一种言论表达的自由,但综合前述对于用户页定义与限制条件,仍不可以放置于用户讨论页面,因为视为宣传行为。这样子解释有清楚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者目前已被管理员做出相关限制措施,请参照WP:ANO#Wildcursive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处理,询问@WiiUf君是否考虑撤销提案?--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回复
了解。--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回复
(!)意见:看了以上一大串,很惊讶这会有这么大的讨论。相关惯例已行之有年,并形成指引。用户讨论页是用来让编辑之间讨论的,尊重用户编辑本身的意愿是惯例,应以用户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编辑为主。第三方直接进入,介入对话,强制进行删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礼貌。指引方针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编辑对留言有意见,不应该直接进入删除别人的留言,因为这会影响到原本两位编辑之间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认为这段对话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户不愿意主动进行,应该在社群页面发起议题讨论,经过社群达成共识之后,再根据共识,礼貌的请用户移除相关段落。以尊重惯例来进行处理,为最好方向。--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刚刚看到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回复
上面我有提过看看原提出用户是否愿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认为,这并不影响复核程序进行。--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回复
其实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适用于用户页空间的,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另外当用户发现其用户讨论页面有使用不当情形,则应优先发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另并非用户讨论页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皆须受内容方针规范,只是为了用户使用用户讨论页便利性及弹性,规定较宽松,但宽松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这点要先厘清。--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回复
我仍然希望能够继续此次复核请求(至少应移除该用户讨论页中的广告内容)。—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回复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回复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Lanwi1Talk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回复
@Ericliu1912切勿直接存档尚未正式关闭的评论。”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8日 (六) 00:2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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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T407210009的两周临时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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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5]
执行者Manchiu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6]

对此封禁时长提出异议,简短原因在此:若是临时封禁,至少应参考不当行为持续长度,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此为直接机翻来源)至少在2023年11月就开始,从而使短短两周的封禁在其编辑历史上起到微不足道的预防作用。其二:用户已经多次收到提醒,而此前也已有因侵权行为被封禁,光是去查核其此前的所有编辑以移除侵权内容就大量消耗编者时间,在T407210009上次被封禁一周后,解封后一个月又回到编辑继续添加侵权内容,此严重、持续性侵权行为明显已经无法仅仅由有限期封禁防止。 --beef [talk] 2025年1月31日 (五) 04:14 (UTC)回复

  • (+)推翻到不限期封禁。如上。beef [talk] 2025年1月31日 (五) 04:15 (UTC)回复
  • (-)反对在操作者已经证明了被封禁者近来编辑并没有故意侵权的事实之后,提请人仍然在此提请的行为如同追杀,令人不寒而栗。--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1月31日 (五) 05:25 (UTC)回复
    很抱歉,但是Manchiu的说法实际上并不很准确。光是在这位用户最近的50笔编辑中,就有两笔违反原创研究:12,一笔抄袭原文:3。如果阁下认为两周的封禁能够让此用户回心转意,那在下自然是支持这次操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31日 (五) 05:58 (UTC)回复
    抱歉,因为扰乱而辗转难眠的人不是造成扰乱的编者,而是需要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的编者。封禁,有效阻止侵犯著作权后我才能睡个好觉。你能把我的简单诉求说成追杀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我的背上已经有足够多的稻草了,每次在维基百科上看到这样子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行为就像是一个刀片在我的心脏上划过一样。伤害了我对中维编者的信任和期盼,您满意吗?--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09:01 (UTC)回复
    听到这里和下面你写的那堆文字,我总算明白你去年提名某个人当管理员的原因了,原来所有的逻辑和某个人一模一样,不读条目就要离开维基百科,派翠可夫深明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但你却没有,维基百科的用户身份和社会一样,有高低之分,你要令其不限期封禁,相当于以大欺小,人家经你一封,到了站外向着想加入本项目的人说“维基百科的用户和管理怎样严格那样严格,机会也不给人啊”,那人家会对这里的印象会好吗?为何站外会有类似伪基百科和香港网络大典那样批评维百的声音(另见对维基百科的批评),按照某个人的逻辑,难道你不想想其中的原因吗?况且操作者说明其封禁理由所提到很重要的一点是“之后也检查过他最近的数十笔编辑,并无侵权行为,这种正常编辑与侵权编辑间杂用户,我不知道他是否了解侵权方针,因此才短期禁止以阻止其继续添加侵权行为,后续无改善方应施行更长时期封禁。”,但你不断强调的是“他以前、现在和将来都只会有侵权编辑”,是不是有点以偏概全呢?而人家用到“我不知道他是否了解侵权方针”这句话,这是假定善意的一种,AGF本身就是我们必需遵守的原则,难道操作者有错吗?--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09:51 (UTC)回复
    按照阁下的逻辑,那咱觉得到不如直接将不限期封禁删除。因为只要我们“不限期封禁”,就可能会有人到站外说维基百科的不好。那还不如让维基百科当个“好好百科”更有利于外宣。--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0:11 (UTC)回复
    请你不要偷换概念,不限期封禁是在极端和非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能利用的手段,而不是用来解决任何人(包括阻碍你清理扰乱的人),派翠可夫也说过似乎在他第一次被封禁后的五个月也没有人Ping过他。这样的话,时间显然对事件规模有所影响;而社群是否曾经跟他做好沟通,本人也是有疑问的,你不要假定每个维基人会明白这些有默认文字而苍白无情的罐头警告信息,也不要假定每个维基人会在没有任何人用自己的文字教育别人的情况下很自制地改善自身的问题吧。--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0:21 (UTC)回复
    那么我挺好奇您认为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极端和非不得已的情况。而且如果阁下认为现在对于此用户来说比起封禁更需要的是用自己的文字教育别人,那么您是否认同现在就解封此用户并在讨论页对他的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劝导。--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0:34 (UTC)回复
    封禁和教育本身就是软硬兼施的手段,两者必须合理运用,缺一不可,规则也表明“用户可使用一系列的警告模板用以传送简单的罐头提示,但按情况量身编写的讯息更佳。封禁应为最后的手段,管理员应在封禁违规用户前确认有关用户知晓或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其停止不当行为。”,但我看过其的讨论页警告,一是就是罐头警告信息,一是就是意义不明的自身编写信息,对于一个维基人来说是无法从中认识到自身扰乱的行为。--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0:54 (UTC)回复
    感谢您的回复。只是在下仍存在疑惑。按照阁下所引管理员应在封禁违规用户前确认有关用户知晓或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其停止不当行为。,可阁下又说一个维基人来说是无法从中认识到自身扰乱的行为。我是否可以认为之前罐头提示并不符合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从而这个封禁本身就不应该成立。--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1:16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给了罐头信息+自己撰写的警告无效之后封禁一个人那才有说服力,才有封禁一个人的正当理由,而被封的人才会觉得心服口服,但依本站情况来看,似乎只有“发了罐头信息警告后相关用户依然故我就封禁”的常识,而没有要自身编写警告信息后相关用户依然故我才能封禁的原则(虽然原理上并不能照本宣科,但你不做这个动作似乎不能成为一个封人“无可挑剔且不容置疑”的理由)。--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1:34 (UTC)回复
    如果阁下认为必须要有自己撰写的警告才有封禁一个人的正当理由,那么我建议阁下去提议修改对应的方针而不是容忍这种常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1:44 (UTC)回复
    我本身的论点就是取自方针,所以并没有需不需要修改的问题,问题只在你有没有仔细阅读相关的内容和明白其当中的含意罢了,总而言之,封禁一个人要考虑很多事情,包括会不会遇到别人的质疑而已嘛,一个人不考虑清楚到最后就好像Longway22和Wpcpey的事情一样,封禁者以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规则而作封禁理由被质疑,最后因为了避免一案多审和重复封禁,而只能撤销相关封禁决定一样。--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1:50 (UTC)回复
(!)意见:如果纯粹从Deadbeef君的角度出发,不限期封禁确实是唯一选项。虽然正式的说法应以“社群”为本位,但也可以看出在这次之前,除了Deadbeef君或者人间百态君之外,没有人留意过T君的编辑。在这个场合,说Deadbeef君或者百态君的意见可以代表整个社群,并不为过。
另一方面,本人认为在确定是否不限期封禁前,有以下问题要考虑。
第一,“T君恢复权限后一个月即恢复有问题编辑”这事,查阅其贡献记录即可得知;但从这件事至他再被指侵权,好像隔了三、四个月,而本人看他的用户页的链入页面列表,似乎在他第一次被封禁后的五个月也没有人Ping过他。这样的话,时间显然对事件规模有所影响;而社群是否曾经跟他做好沟通,本人也是有疑问的。
第二,Deadbeef君指出,不限期封禁可以令社群毋需再为其可能再次破坏而耗费资源。本人认为,用户始终是人,不能排除其以滥用傀儡之类的手段作进一步破坏的可能性。当然,维基百科对于这种情况早有表述,就是回退、封禁、不理会,但是这样一来,社群还是要监察相关条目的情况或者是否有类似形式的编辑出现,而把人封了可能还要寻找新的用户名,是多了一重工夫。这样的话,本人承认自己并不知道Deadbeef君这个理据是否成立。
第三,这两天刚刚有两名用户(Ironbolt及Joker Twins)因为对社群的质询或管理员的封禁表示对抗而被不限期封禁。相比之下,T君被三次封禁都没有噤声。虽然不能排除T君拒绝沟通的可能性,但T君亦曾经回复过他人的Ping,似乎又未必如此。
由于本人未能就以上三点得出明确结论,请恕本人未能即时认同对有关用户作不限期封禁。然而,本人希望大家就Deadbeef君的理据,以及本人上面提出的三点作出思考,再决定应予何种处理为宜。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2月1日 (六) 08:05 (UTC)回复
第一,T407210009有充分的机会去了解复制粘贴新闻报道在维基百科上是不可接受的。在其讨论页的留言我就找到著作权相关的提醒:[7][8][9]。对于他人在其讨论页的提示,他一次都没有回复或表现出了解,反而你去说社群没有做好沟通?是请问中文维基百科应该围绕着T407210009才行吗?
第二,根据既往贡献可以得出:T407210009若重返编辑,几乎必然会持续侵犯著作权,而一般用户受WP:ABK功能影响下根本没有实际创建傀儡的技术。我严重怀疑你这种态度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论是所谓封禁之后需要“监察相关条目或相似编辑”、“寻找新用户名”,或是没封禁时及时查核并清除侵犯著作权内容,我都没见你参与。请问WP:编者著作权调查/T407210009下你要不要来打扫一下呢?对实际情况不清楚,你又有什么依据得出“封禁后反而更多消耗社群时间”这样的言论呢?
第三,我见过这个差异,但是令人感到荒谬的是你能觉得从2023年11月编辑到2025年1月的历史中,只要有一次回复他人的留言或Ping就能算“并非拒绝沟通”。
对于这种编者产生圣母或拯救情结,实际是在对于辛苦总结来源中的内容从而写条目的编者不尊重、对于不知疲倦巡查最近更改的编者不尊重、对于耗费二十多分钟只查核了4个潜在侵犯著作权差异的编者不尊重。多共情干正事的编者,少共情不干正事的编者。--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08:55 (UTC)回复
如果本人不体谅、不尊重您,本人就不会写下引言(即认为即使您的主张能代表整个社群亦不为过)以及第二点(提问不限期封禁是否能杜绝下次这种麻烦),也不会使用{{意见}}(而非任何反对模板)了。
一、您举的三个链接是7月封禁之前的事,本人也有看到,但承认自己是集中在后面的事态发展,因为您提出复核的是前几天的封禁;而有关著作权调查之所以这么长也是因为事情累积了五个月。本人说社群没有好好沟通或留意,换个说法也可以是本人认为,事情搞到要您(和百态君)这样辛苦地调查,是社群对您(们)不起,如果能够更早留意和使他回应(如前所言,也不是没有成功的例子),可能不用等到现在就已经能作出更有效的手段。
二、如果已有机制能防止用户在被不限期封禁后滥用傀儡,那本人没有其他问题。
三、如前所言,本人“……不能排除T君拒绝沟通的可能性”。您指本人认为他“……并非拒绝沟通”,并非事实,惟本人也想指出有其他可能性。您身为最直接受影响者,当然有最大的理由对此不表认同,但请不要随便用“荒谬”来形容其他不是您预期内的意见。
事实上,本人没有认为自己提出的几点一定有效,相反更多的是本人认为自己有些地方不明白而已。本人承认在您找Manchiu时已经开始尝试调查和思考,如果结果不能令您满意,本人谨此致歉,但希望您不要默认本人的立场。
最后关于完成T君的著作权调查,本人承认自己不知道怎样做才对(本人担心自己犯错,尤其是担心自己作出伪阴性结论),本人可以私下请教您具体做法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2月1日 (六) 09:43 (UTC)回复
已在你的讨论页下留言,稍后我会将更完善的教程写到一个用户子界面上。--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10:37 (UTC)回复

另外我想多一嘴:虽然此复核属于社群讨论仍在进行中,这不妨碍任何管理员以单独管理员操作来对T407210009进行处理,谨应遵循WP:WHEEL,不过将有限期封禁改为不限期封禁是不算回退管理员操作的。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10:40 (UTC)回复

SCP-2000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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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天已无新留言,且仅有提案人支持,视无共识关闭之。--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6日 (日) 11:43 (UTC)回复

不见仅有提案人支持,建议重开。--)dt 2025年3月22日 (六) 18:52 (UTC)回复
被提报人疑似被傀儡封禁,此案再讨论无意义。个人认为关闭存档掉或许可行。--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4月10日 (四) 09:37 (UTC)回复
(!)意见单是我打扫的44个条目中就有26个条目(其中两个他创的检查后被我直接丢著作权验证)有侵权,当初的封禁两周真的太少......--VAMPIRE VAMPIRE VAMPIRE!!!留言2025年4月12日 (六) 15:42 (UTC)回复

(!)意见:目标用户已因滥用傀儡被不限期封禁多日且仍在创建新傀儡,已无解封可能,无需换个灯泡--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Python6345讨论贡献)于2025年4月2日 (三) 12:49 (UTC)加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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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操作复核请求:Ericliu1912实行之双向互动禁制(Tissc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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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hinuan12623 5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看到之前的管理操作复核请求通过了,而且Tisscherry君说过:我当时是以为,因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称,如果其中一人被封禁,那请连带处理,类似这样的发言(我没去找diff,晚点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员是看到了,故我当时欣然接受没有其他意见。以此逻辑,自由雨日申请操作复核,我会跟随( ✓ )同意和(+)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员判断,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说明,请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文字,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不要刻意画线拉距离。--提斯切里,但因二人之复核背景略有不同,因此需要另开一笔复核。副知@Tisscherry自由雨日。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4日 (二) 04:28 (UTC)回复

多谢费心代劳,我没有很想复核,辛苦了。--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2月4日 (二) 04:56 (UTC)回复

SCP-2000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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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天已无新留言,且仅有提案人支持,视无共识关闭之。--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6日 (日) 11:47 (UTC)回复

无法认同此关闭合理。beef [talk] 2025年2月17日 (一) 09:26 (UTC)回复
+1,@SCP-2000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17日 (一) 09:55 (UTC)回复
不妨解释一下为何认为“无法认同此关闭合理”,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7日 (一) 10:24 (UTC)回复
@SCP-2000:请参考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关闭提报,请说明为什么此请求与以上请求为经过充分讨论,并且达成共识显然不会达成共识。--beef [talk] 2025年2月17日 (一) 13:03 (UTC)回复
@SCP-2000:请重新开启这些复核请求。--beef [talk] 2025年2月18日 (二) 11:30 (UTC)回复
@0xDeadbeef阿南之人 其一,就个人对社群的理解,当一个讨论展开十多天后仍没有任何新留言,通常最后只会成为不活跃的讨论,更遑论可以达到“充分讨论”的条件。个人此做法某程度上是WP:SNOW的体现。但如果社群认为管理员只能够在“充分讨论”的情况下才能关闭,那么个人不反对重新开启。
其二,参考本站英维过往复核,通常只有一定人数支持/反对复核的情况下才会视为达成共识,而上述复核仅有少数人参与及表示支持,故个人认为未至达成共识。当然这一部分原因可归咎于讨论时间较短,但正于个人上述指出当一个讨论不活跃一段时间,那可预期只会一直不活跃,自然不可能出现一定人数参与的情况。
另外,尽管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已运作一段时间,但实质上有效及达成共识的请求仍属少数,在缺乏前例及明确指引的情况,管理员惟有只能依靠自身的经验作出判断(这也是一部分原因为何只有极少数管理员愿意处理此类请求)。所以个人以管理员角度来看,期望社群能够提供更多意见及指引,指出我们应如何操作及才能实现社群的共识。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9日 (三) 02:16 (UTC)回复
@SCP-2000我不想消磨你对于处理这些请求的耐心,因为相比其他管理员之下,至少你还愿意去处理这些事情。但是这些关闭已经体现很多问题了:首先,本站没有英维那么多编者参与,就不应该要求英维那么多的人来参与才算有共识。英维可以做到大型RFC有68个人发表意见,你维之前的管理人员改革也就做到英维的三分之一。像上面红渡厨提出来的,这么多天无人反对,应当认定已有共识而不是“无共识”。
至于其他的请求这样结案只能说明社群再一次失能,该讨论出结果的东西讨论不出结果,T40再一次让Manchiu认为自己的操作合理,导致临时封禁被继续错误地使用,造成已封禁多次的用户还能在今天蹦蹦跳跳,左手创建一个侵权条目,右手再随意复制粘贴新闻来源中的内容。没事,今天有这个“ㄨ”,明天就能有很多个这样的用户。他们都根本不屑于你们这些人这些年来留下多次的警告,各种临时封禁,让我感觉可笑的是还有人认为要是我们不去人家门口跪下求他不要再侵权了还显得我们中维社群没有诚意。
从我观察发现,中维好像至少有两个很擅长掩耳盗铃的管理员,有些时候别人直接指出问题所在的时候都能直接把眼睛闭上,一个是Manchiu,一个就是Eric。但是我没意见。指出问题是我,提出解决方案也是我,至于问题是否真的能得到解决,就看看中维究竟还剩下多少说人说的话,干人干的事的人了。--beef [talk] 2025年2月19日 (三) 09:37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其他的话我不发表意见,关于社群失能的问题我认为根源在于人太少+管理员数量不够。理想状态下,中维至少需要现在三倍活跃的核心维基人(我定义为指延伸确认用户且一个月内编辑超过50次),才能维持类似英维的运转。中维很大程度上依靠直接民主,导致很多弊端和乱象难以解决。--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2月19日 (三) 11:36 (UTC)回复
谢谢批评。非常遗憾。我无意掩耳盗钟欺骗任何人,擅长更不知从何谈起;但一切批评都虚心接受。关于封禁时长,社群可以深入讨论。@Ericliu1912作为管理员表现是有目共睹。
但求无愧,非敢请尔,固所愿也。再次谢谢你的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2月20日 (四) 10:13 (UTC)回复
ㄎㄎ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2月20日 (四) 12:28 (UTC)回复
以上两位有时间在这里回复却选择不去处理我提出的长期侵犯著作权的用户实在让我遗憾。
不过能够无视别人指出的实际问题当然也能够无视别人指出的实际批评啦。--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4:19 (UTC)回复
就在20分钟之前又继续侵权。管理员多一天不作为,维基百科就多一天的复制粘贴垃圾。别忘了这里首先是一部百科全书。--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4:43 (UTC)回复
@0xDeadbeef 但似乎你还没有提报ANM……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21日 (五) 04:51 (UTC)回复
提报ANM是处理问题用户的必要条件吗?所以为什么说管理员这么喜欢在问题面前选择闭眼。我不提报,不去提删修订请求,管理员就是无能的了吗?管理员有没有能力在社群成员没有请求操作的时候,单独执行应当的操作呢?--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4:54 (UTC)回复
大家都是志愿者,管理员没有必要长期盯着最近更改做巡查/反破坏,以至于我们有巡查员回退员去做这些,提报在目前看来就是最好解决办法。看到侵权用户不提报然后要管理员长期盯rc/某些人的贡献也太不实际。--Aqurs 2025年2月21日 (五) 05:00 (UTC)回复

我又没有要求管理员去一直盯着最近更改。我在原本的留言中,除了点名批评这两位管理员之外,也附上了实际侵权内容的链接。看到我那个留言的管理员至少有三个了,但却没有任何人去对这些侵权编辑作任何处理。我没意见,我只是说与其闲得没事干去回复我的批评,不如去干点实际有益的事情。看到了批评你无视去干活我实在无所谓,选择回复了又不去处理,这不是无视问题是什么呢?

或许我对所谓常识的理解有问题,但是如果我被这样批评,我至少会先看看链接里的内容有没有真正需要处理的东西。如果真有反思、接受批评的意愿,那就用行动来体现,在这里拉拉扯扯的很浪费时间。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5:08 (UTC)回复


看了看原来禁制时给出的原因:基于严重冲突,实施为期一周之双向互动禁制,以遏止情势继续恶化,但原讨论中使事态不断升级的只有Chinuan12623,如果只是为了防止恶化,单向互动禁制或许已经足矣。此次操作不合理,故我认为应该(+)推翻此操作。cc @Eric Liubeef [talk]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8 (UTC)回复

同beef,支持(+)推翻此不合理禁制。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5日 (三) 15:22 (UTC)回复
倾向该案件保留至仲裁委员会处理。 -Lemonaka 2025年3月30日 (日) 10:11 (UTC)回复
Tisscherry是否傀儡不影响此复核。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30日 (日) 10:2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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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将Mediawiki保护改名及更改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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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目前Mediawiki保护的名称不够准确、且图标无法同模板保护区分。希望能改成较为直观的“界面保护”等名称,并设立相关图标。如有共识可设立相关投票。--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04:38 (UTC)回复

(+)支持--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3月8日 (六) 04:45 (UTC)回复
不能认同界面保护的名称。该名称抛弃该保护的本质原理,易导致后续含义失准。此外,由MediaWiki自动施加的JSON保护亦为此保护,但JSON不应视作影响界面。--MilkyDefer 2025年3月9日 (日) 15:30 (UTC)回复
Mediawiki其实就是系统配置文件,那么叫做“系统保护”应该会比较合适。Bluedeck 2025年3月10日 (一) 06:43 (UTC)回复
这个名字还不错。--碟之舞📀💿 2025年4月6日 (日) 03:24 (UTC)回复
@August.C@Bluedeck@Diskdance@MilkyDefer若无异议, 公示48小时,稍后将举行投票。--WiiUf留言2025年4月6日 (日) 09:24 (UTC)回复
@August.C@Bluedeck@Diskdance@MilkyDefer投票页面已创建。--WiiUf留言2025年4月7日 (一) 14:35 (UTC)回复
反对投票... 目前社群有人反对“系统保护”吗?为什么不讨论出共识而要投票?--Aqurs 2025年4月7日 (一) 14:38 (UTC)回复
我想组织投票是因为有类似先例(之前决定各类保护用名及图标都用的是投票)。--WiiUf留言2025年4月8日 (二) 10:12 (UTC)回复
同Aqurs,可以用共识通过的就不必投票了--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7日 (一) 14:41 (UTC)回复
(▲)同上,反对投票。既然投票的本质其实是问卷,常规共识方法能够解决之事,何必诉诸投票?--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2025年4月7日 (一) 14:44 (UTC)回复
投票是共识达不成退而求其次的方案,这里大家并没有达不成共识吧。--碟之舞📀💿 2025年4月8日 (二) 10:09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Wcam关闭文件存废讨论的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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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结案存废讨论
执行者Wcam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https://w.wiki/DNAS

管理员Wcam在参加了存废讨论的同时也关闭了该存废讨论,依据关闭存废讨论指引,“...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关闭存废讨论指引》关闭存废讨论...”。按理其不应关闭此讨论,因此提出此复核请求。本复核针对的是结案程序问题,不一定要对存废讨论的结论作出复核,有用户在站外指出不应该提交DRV,故重新提交于此,先前讨论内容位于上方链接。此外,搜索存废讨论记录可知,这不是Wcam第一次如此操作了,谢谢。 --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0日 (一) 10:54 (UTC)回复

补一下链接吧:Wikipedia:文件存废讨论/记录/2025/02/27 § File:HOYO-MiX - La vaguelette.ogg--深鸣留言2025年3月10日 (一) 10:58 (UTC)回复
谢谢。--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0日 (一) 10:59 (UTC)回复
我看后,同意wcam的说法,即他针对NFCC标准和模板的发言并不算参与存废讨论发表意见。这些发言可以看作他结案的理论依据。不过如果二位认为继续存废讨论有必要,那么我可以按共识不足来重开启讨论(如果删去wcam的讨论,那么我觉得共识是不足的)。此外,同时我觉得我们的NFCC标准可以向英维同步,如果条目中有音乐评论,就允许使用。我认为英维能够实施一段时间的方针就可以看作基金会也认为在法律上没问题。单看fair use的法律原文,严格程度目前是 中维 >> 英维 > 法条。如果您想正式提出这个提案,我会支持。Bluedeck 2025年3月11日 (二) 05:55 (UTC)回复
感谢评论,我觉得可以,那应该提议修改WP:NFCC还是哪条方针?--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1日 (二) 06:44 (UTC)回复
个人感觉修NFCC就可以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1日 (二) 13:24 (UTC)回复
@Bluedeck感谢您的意见,但对于英维能够实施一段时间的方针就可以看作基金会也认为在法律上没问题不敢苟同。某一维基计划的某一方针的实施时间长短,与基金会对相关方针的态度,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基金会全域著作权方针明确规定“所有计划都只应该寄存符合自由内容许可协议的内容”和“(允许非自由内容的)‘豁免原则方针’必须尽可能少”,所以越少使用非自由内容越符合基金会的意愿。从现状来看,使用非自由文件的维基百科计划的数量少于半数,若算上所有维基计划,则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计划更是少数。因此,我们不能无视这些事实和基金会全域方针的规定,而单看某一计划的非自由内容限制较为宽松就与之看齐。--Wcam留言2025年3月11日 (二) 20:54 (UTC)回复
EDP这文章我第一次看,谢谢你指出。文章确实写明EDP的适用范围应该尽可能少。不过,同段内指出EDP可以接受的适用范围包括:“... or to complement (within narrow limits) articles about copyrighted contemporary works. 【中:……或者作为补充,放在描写受著作权保护的现代作品的条目里】”,我一看,这个似乎恰好适用于芙宁娜条目的情景?Bluedeck 2025年3月11日 (二) 22:54 (UTC)回复
其实基金会的声明本质上就是在各方妥协的情况下,作为自由文化的一面旗帜尽量倡导自由文化(可参考自由软件运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2日 (三) 01:36 (UTC)回复
@Bluedeck请注意这里within narrow limits是个相当关键的限制。本案中的copyrighted contemporary work是“轻涟”歌曲,而芙宁娜条目并不是直接关于该作品本身的条目,故在within narrow limits的前提下我不认为符合您提到的可以接受的适用范围。--Wcam留言2025年4月8日 (二) 15:45 (UTC)回复
我对我关闭存废讨论的操作有被视为违反WP:CLOSEAFD的嫌疑表示歉意,今后会多加留意。--Wcam留言2025年3月11日 (二) 20:23 (UTC)回复
谢谢您--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2日 (三) 00:14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直到复核请求关闭。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引入临时账号功能后,谁应该能够看到 IP 位址?

[编辑]

通过临时账号,我们可以用新的唯一识别码替换未注册编辑者的 IP 位址。此次更改后,未注册编辑者的 IP 位址将不再对外开放。我们做出这项改变是为了加强对安全和隐私的支持,以确保我们的贡献者继续感到安全。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保护维基媒体项目(打击垃圾邮件、破坏行为、骚扰等)的用户需要查看未注册编辑者的 IP 位址才能有效地进行工作。为了平衡这些需求,我们的政策是继续向某些用户提供临时账号 IP 位址的存取权限,使用下面描述的流程。

在今年稍后我们在 本 wiki 上推出临时账号之前,我们需要明确谁可以查看临时账号的 IP 位址。我们希望征求您的意见。

问题

目前,该权限会自动授予以下用户:

  1. 拥有扩充权限(例如管理员、CheckUsers、全域系统操作员、监管员——请参阅政策以取得更多示例
  2. 没有扩充权限,但其本地账号至少已使用 6 个月,并且对本地项目进行了至少 300 次编辑。

我们的问题仅仅与#2有关。在任何维基媒体项目上部署临时账号之前,我们已经选择了这些数字阈值。然而,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这些门槛相当低,恶意行为者仍然很容易取得临时账号 IP 位址。我们听到了多个社群对此的担忧,包括第一批试点社群。我们希望临时账号能够真正改善编辑者的隐私,因此在拥有大型社群的维基上推出此功能之前,我们需要采取更严格的限制。

在与管理员、一些试点维基媒体项目的社群成员以及活跃于英语 Discord 的社群成员就其他选择进行磋商后,我们希望在最终确定这项更改之前得到您的回馈。

我们的新方法

我们建议没有扩展权限的用户可以申请查看临时账号的 IP 位址的权限,由管理员或监管员决定是否授予权限。我们的目标是更一致地限制 IP 位址存取权限,仅允许需要存取 IP 位址的人存取。这将需要人工操作,但与我们继续自动授予权利相比,负担应该会更小。

当我们将临时账号部署到更多维基媒体项目时,我们可以评估其影响并根据需要调整我们的方法。

这将如何运作

  • 当没有扩展权限的用户需要查看临时账号IP地址时,需要申请加入“临时账号IP查看者”群组。他们会向管理员(当地社群将能够决定该流程)或监管员(对于没有当地管理员的维基媒体项目)提交请求。
  • 该功能要求用户至少有 300 次编辑且账号使用时间至少为 6 个月。管理员和监管员将无法向不符合该标准的账号授予临时账号 IP 存取权限。这是最低限度,我们鼓励社群——特别是较大的社群——执行更高的门槛。根据临时账号试点社群的评论,我们建议至少将 600 次编辑作为门槛。
  • 审查请求的用户将检​​查申请权利的用户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提供了有效的理由。权利本身将通过 Special:UserRights 授予。
  • 授予权利请求的用户同时将拥有删除处理的权利。

请注意,存取 IP 信息功能的要求与存取临时账号 IP 位址的要求相同。

我们考虑过的其他选项

我们考虑过一系列选项,包括:

  • 仅向具有扩展权限的用户授予权利。
    • 优点:从用户安全的角度来看,这是理想的,因为只有经过社群审查的用户才能获得存取权限。  
    • 缺点:限制性太强。许多巡查活动都是由没有扩展权限的编辑进行的。如果我们这样做,就会增加具有扩展权限的用户的巡逻负担。
  • 增加编辑次数和/或账号年龄的门槛。该权利仍将自动授予。
    • 优点:从技术上来说,这是一个简单的改变。
    • 缺点:恶意编辑者取得临时账号 IP 的风险仍然较高。恶意用户可以在自动化工具或脚本的帮助下达到任意阈值计数,无论多高。这同时将使小型项目的善意编辑更难通过常规编辑获得此存取权限。

我们的问题

  • 新的提案是否充分解决了隐私问题?
  • 当我们执行这项政策时,是否应该知道这会对您的社群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希望在 2-3 周内更新该政策。


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我们将向您提供有关临时账号和相关功能的更多更新信息和素材。

我们在此再次感谢所有帮助我们找到不同选择的成员。如果您希望了解有关该项目的更多信息,请阅读 Diff 部落格,访问我们的项目页面常见问题解答请订阅新闻通讯以保持联系。谢谢!NKohli (WMF)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1日 (二) 23:45 (UTC)回复

六百次编辑够多吗?虽说现在本来谁都可以看就是了(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1 (UTC)回复
Hey @Eric Liu. If I interpret your comment correctly, you doubt if a higher number would be a better solution? Yeah, it's fairly easy for people with bad intentions to meet the criteria if these are just numbers of this or that. The essence of the change is that users who are not admins, CheckUsers, etc. would need to be granted the right manually by people, as opposed to a script.--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08:34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 I think he means that 600 edits may not be enough for this flag.But that is not the key point.The key point, as you say, is that it should be up to the community to judge whether or not to grant this flag based on the credibility of the user, and the number of edits is only one of the criteria used to assist the judgment.--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3月12日 (三) 14:46 (UTC)回复
Thanks @人间百态!--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5:35 (UTC)回复
不展示实际地址,而只允许查看ISP、用户间IP相似度等简要信息,不是更好吗。--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04:19 (UTC)回复
@YFdyh000, for almost everyone, only temporary account name (like ~2025-12345) will be visible. People with access to IP addresses of temporary accounts will also have access to IP Info, and that tool gives this data - just like on this screenshot.--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6:26 (UTC)回复
傀儡调查助理很有必要能获授予此类权限,检查IP地址及后面的电信商、地理位置等信息的关联显然是傀儡调查的核心之一。只查看相似度就变成另类CU,还要搞另一轮。--西 2025年3月12日 (三) 09:49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反过来思考,足以取得前述权限者乃为傀儡调查助理之基本条件。不过其他人说得也对,标准或许定得低一点也非全然坏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12日 (三) 16:09 (UTC)回复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认同你的反向思维。--西 2025年3月13日 (四) 04:49 (UTC)回复
我说临时用户的IP和ISP的相似度,展示相对距离而非明文。--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22:27 (UTC)回复
要搞相似度也还是一件很难搞的事情,究竟什么为之“相似”什么是“无关”并非自动化程序可以判定。--西 2025年3月13日 (四) 04:46 (UTC)回复
就是例如弄一个在线程序,显示临时用户A与B的ISP是否相同,网段距离(比如同一或相近D段内),辅助判断傀儡而不揭示真实归属,以满足权限下放而不敏感。--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08:58 (UTC)回复
zhwiki特有的IPBE授予者应自动加入此组。--Akishima Yuka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3:40 (UTC)回复
不见得IPBE授予者在哪个步骤需要用到这个查看的权限。--西 2025年3月12日 (三) 15:20 (UTC)回复
Thanks for your comment, @Akishima Yuka. In my opinion, users with IPBE don't have that much in common with this topic, because they (passively) benefit from something, whereas this topic is meant to be about users who (actively) need information about other users' IP address. For example, I have the IPBE flag on Spanish Wikipedia, but I'm not really involved in fighting vandalism there. Does that make sense? What do you think?--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7:55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Hi there, I believe what Akishima talked about is 'IPBE Grantor' instead of IPBE, which is a special user right that only exists in zhwiki due to high backlog of IPBE request. Though, I think it's stil not relevant because granting IPBE doesnt matter with viewing temp accounts IP Address(es), and if it's the qualification of viewing temp accounts IP Address, it would be too high obviously.--Aqurs 2025年3月12日 (三) 18:03 (UTC)回复
You may regard the public proxy IP address as a verification of their request, or else the IPBE granting would have no threshold at all. The technique and possible money cost of using a proxy can be a threshold for the uninvited.--Akishima Yuka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8:24 (UTC)回复
Thanks both! Google or DeepL translated the comments as IPBE grantee, not IPBE grantor, that's why I didn't understand initially. The requirements for IPBE Grantor are higher than the ones which we'd like to apply to IP reveal - that's good.
I think that technically, the easiest solution will be for the community to adopt a local (just for zhwiki) policy that all IPBE Grantors are given IP reveal (as an integral part of 权限申请/申请IP封禁豁免授予权), and then whoever grants the IPBE Grantor permission, would also grant IP reveal. So it would be the manual way.
Why the manual way? I seriously doubt if, for the sake of several users, our team would adjust the global policy and the global script adding the rights.--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23:22 (UTC)回复
个人认为巡查回退员必须拥有此“查看临时账号ip”的权限。临时账号大多是一次性用,若此权利获取难度太高会严重影响用户巡查工作。个人不反对600次编辑可以自动获得此权利,毕竟目前所有人都是可以查看未注册维基人的ip地址。--Aqurs 2025年3月12日 (三) 15:35 (UTC)回复
个人支持将获取权利的门槛定为延伸确认用户。--Aqurs 2025年3月12日 (三) 15:41 (UTC)回复
(▲)同上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3月12日 (三) 23:50 (UTC)回复
基本上能假定申请回退权的用户是为了进行反破坏,可以查看账号IP没什问题,但是无法假设所有延伸确认用户都在进行反破坏,我不认为需要让延伸确认用户自动获得权限,用户应该自行申请权限。--2402:7500:93E:31F0:C42C:BB2F:8912:A99C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6:33 (UTC)回复
@Aqurs1ZhaoFJx延伸确认用户只需注册达90天即可自动被授予,此与“临时账号IP查看者”的最低要求“账号使用时间至少为6个月”不符。个人认为部署初期可先人手授予,如果往后有实际需要可届时讨论是否改为自动授予。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4月3日 (四) 03:33 (UTC)回复
赞同,延伸确认用户可以在权限申请页面申请查看临时账号IP。——ZhaoFJx(Talk) 2025年4月3日 (四) 18:48 (UTC)回复
只有符合“临时账号IP查看者”的最低要求(600次编辑且账号使用时间至少6个月)才行吧。--SCP-0000留言2025年4月4日 (五) 01:05 (UTC)回复
技术上是否可以同时满足延伸确认用户+注册后6个月自动授予权限?或者考虑提高延伸确认用户条件至6个月?当然个人不反对初期人工授权。--Steven Sun留言2025年4月4日 (五) 01:39 (UTC)回复
@Steven Sun理论上授予“临时账号IP查看者”条件可改为500次编辑 + 注册满6个月。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4月4日 (五) 12:26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Hello, I would like to know the reason why the recommended threshold is more than 600 edits, rather than 500 or 1000 edits. It seems that it is simply double the minimum requirement of 300 edits?
Secondly, the threshold for the extended confirmed user in Chinese Wikipedia is more than 500 edits, and the account must be at least 30 days old. Based on the above comments in this discussion, it seems that the community may want the threshold similar to that of the extended confirmed user. Therefore, I am curious to know if it is possible to access a temporary account's IP address if the account has more than 500 edits (instead of the recommended 600 edits) and is at least 6 months old. Thank you!--SCP-0000留言2025年4月4日 (五) 12:28 (UTC)回复
Hey @SCP-2000, thanks for pinging me. 600 edits is the softer part of our recomendation. Technically, we will be requiring 300 edits, and that's it. The key however is the manual granting (instead of the automatic way), and the requirement for providing a reason for asking for the right. Not everybody who is active and fairly experienced really needs access to other users' data - this is the point we would like to make.
So, personally, I guess it would be best to not connect this right with extended confirmed. Even though the requirements are similar, the purposes for these groups are not related, really. On the other hand, SPI Clerks (傀儡调查助理) and maybe maybe IPBE Grantors (IP封禁豁免权授予者) - that sounds related. Thanks,--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4月4日 (五) 16:30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 I noticed from a screenshot that you attached above – what is this "Users on this IP" thing? Is it just for "Temporary users on this IP" (I hope it is)?--西 2025年3月13日 (四) 04:48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It means "The average number of clients that have been observed on this IP address by Spur. It takes into account all activity from this IP address. This is calculated over a 24 hour period." If you click "ⓘ" next to "Users on this IP", you can see the above description. You may visit this page to learn more about this feature. Thanks.--SCP-0000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0:22 (UTC)回复
So "all activity" would include those from registered users? Even if it is only across a 24-hour period, I would strongly oppose this right being allocated to any user without a necessity to view such information. Please clarify whether registered activity is also accounted for in this data. --西 2025年3月14日 (五) 00:4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The source of this data is from Spur, an external service, rather than from Wikimedia. So the data does not include any on-wiki users.--SCP-0000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00:55 (UTC)回复
What and how exactly does it count as a client to the IP? If that is not clarified, I could only taken into account the textual description of "all activity" (including any registered user editing Wikipedia).--西 2025年3月14日 (五) 01:15 (UTC)回复
Great questions, @LuciferianThomas. I've asked the team because I wasn't sure myself :D
SCP-2000 is correct. IP Info only presents data about IPs pertaining to 1. IP users on wikis without temporary accounts 2. temp accounts on wikis with temp accounts.--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15:06 (UTC)回复
Thank you for your response. Please ask the team to clarify such information at mw:Trust_and_Safety_Product/IP_Info#Information_available to avoid further misunderstandings, as the current wording seems to imply that registered account traffic is also accounted into "all" activity. Thanks!--西 2025年3月14日 (五) 15:46 (UTC)回复
Yup, 100%. You can join the discussion here: IPInfo: Update confusing label for "Users on this IP".--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16:30 (UTC)回复
Thanks!--西 2025年3月15日 (六) 00:37 (UTC)回复
目前政策好像是除WP:LTA外,需要广域封禁的IP段无法WP:VIP上公开报告,以后应该如何报告这种IP段?Python6345(2025年3月29日 (六) 14:57 (UTC)回复
“Appropriate venues for such disclosures include pages dedicated to Long-term abuse. ”这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认为只要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例如是无法在不披露 ip 及仅提及某临时账号的情况下制止有关破坏行为),任何用于提报违反方针指引的页面,皆可于该处公开提报 IP。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4月3日 (四) 03:45 (UTC)回复
一个问题:这个引入会让Wikipedia:常年提案#限制IP创建条目提案过时吗?我看英维的说法,似乎有影响到类似提案,但我不是很确定里面的“这份提案在演变中”的意思、还有他们如何应对。
Is the introduction of Temporary Accounts makes prohibiting unregistered users from creating article proposal obsolete? Looks like a similiar proposal on the English Wikipedia also affected by the introduction of temporary accounts, but I am not sure the meaning of This issue is currently evolving and how they react.--Saimmx留言2025年4月23日 (三) 23:14 (UTC)回复
@Saimmx就个人理解,临时账号和IP用户本质上都是“未有注册”的用户,尽管技术和实务上有所不同,但未至使该提案过时或无效。当然,个人认为可参照 en 的做法,在常年提案页面补充相关变化。但无论如何,该提案的状态应该是由社群决定,而非基金会。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4月24日 (四) 02: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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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管理人员选举

[编辑]

这是2025年4月管理人员选举的讨论区。根据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开始提名/自荐阶段,时间为截止至2025年4月8日 00:00 (UTC)。由于技术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本次选举依然在专用选举站点(vote.wikimedia.org)进行。

时间表:

  • 提名/自荐期:2025年3月25日 00:00 (UTC) 至 2025年4月8日 00:00 (UTC)
  • 合资格用户名单确认最晚时间:2025年4月8日 00:00 (UTC)
  • 接受提名并回答基本问题最晚时间:2025年4月11日 00:00 (UTC)
  • 提问期:2025年4月11日 (五) 08:59 (UTC) - 2025年4月25日 (五) 08:59 (UTC)
  • 投票期:2025年4月22日 00:00 (UTC) 至 2025年5月6日 00:00 (UTC),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合资格投票人名单:phab:P74611
界面文字设置: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Apr2025.json
根据实际情况修正了提问期的期限,原期限为行政员确认后的14天,最晚截止至2025年4月22日 00:00 (UTC) Stang 2025年4月11日 (五) 09:54 (UTC)回复
对合资格投票人名单进行了修订,增添了在投票期结束前有能力编辑申请页面的用户(包括受到有限期封禁和部分封禁的),删除了已经无法编辑申请页面的用户。新增:Dragoon17cc, Jeremylinvip, Perinbaba, Talimu0518, A1472583698025, Arivgao, JimGrassroot, Leehsiao, Marvin 2009, Stevencocoboy, TIY, Wetrace, 哲里, 暖城2016-02-05, 诗琳童, 陳寅恪;移除:Cindyzs Stang 2025年4月18日 (五) 06:20 (UTC)回复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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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用于各个阶段的讨论,以及安全投票的问题报告。 Stang 2025年3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愿提名@Kanashimi @Hotaru Natsumi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26日 (三) 03:35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unAfterRain)移除。2025年3月26日 (三) 15:41 (UTC)回复
--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6日 (三) 04:39 (UTC)回复
@SunAfterRain:或许可以先在此询问意愿,有意愿后再正式开章节?毕竟无参选意愿的当事人可能不希望被过度强调思考...我记得上一次是先询问意愿再开章节的。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6日 (三) 04:51 (UTC)回复
@自由雨日那我觉得可以讨论一下正式确立这个流程?(提名者需先征求到对方同意才能提名,如果不是在这个讨论串征求到同意的的的需要请他亲自上来签名确认)--RainBeforeSun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08:20 (UTC)回复
我觉得二者都行。不需要订死程序。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6日 (三) 08:41 (UTC)回复
@魔琴喔不是,我的意思是至少要是这两种其中一种,反正就像自由雨日讲的请先取得同意再开串这样--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6日 (三) 15:39 (UTC)回复
抱歉理解错误,我觉得可以,不过感觉WP:UCS即可?思考...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7日 (四) 00:32 (UTC)回复
抱歉,我无意成为管理员。目前现实的事务不支持我花比较大量的时间在维基百科上。但还是感谢信任。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6日 (三) 06:34 (UTC)回复
我可以参与技术相关,尤其是需要机器人处理的部分。--Kanashimi留言2025年3月28日 (五) 09:21 (UTC)回复
刚发现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方志维。是应该将之并入本次选举,免生混淆,还是容许该投票分开进行?--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5年3月26日 (三) 05:39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9月#提议移除导师列表中的方志维[10]封禁过后随即又把自己加入导师计划,另外见此User_talk:方志维#建议,显然的方志维的自制能力明显不足。--~~Sid~~ 2025年3月26日 (三) 06:48 (UTC)回复
我上面的留言只是点出他的问题,除此之外我没有要阻止他选管理员的意思。--~~Sid~~ 2025年3月26日 (三) 06:49 (UTC)回复
要就他自己过来自荐,不需要帮他移动,连位置都搞不清楚的还是别选管理员了。--RainBeforeSun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08:22 (UTC)回复
用户已无意再申请。--WiiUf 2025年3月27日 (四) 10:14 (UTC)回复
提名@Sanmosa魔琴银色雪莉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6日 (三) 07:29 (UTC)回复
容我婉拒提名,我最近是真的没有时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26日 (三) 07:31 (UTC)回复
贡献不足,俗务缠身,恐难从命。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6日 (三) 07:41 (UTC)回复
蒙阁下推举,深感荣幸,惟在下深感自身能力不足,同时亦无此方面意愿,因此请恕我推辞。在此再次感谢您的肯定。--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08:32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August.C)移除。2025年3月26日 (三) 12:09 (UTC)回复
请问安全投票的开票流程及记录问题算是安全投票的问题吗?可否在开票后划票(使特定选民选票无效)而后重新开票,藉候选人总票数的增减得知特定选民的选择?开票及在开票后划票次数是否留证、形成记录?如有,谁可查阅?— Gohan 2025年3月27日 (四) 04:33 (UTC)回复
我不理解你说的“划票”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是说剔除不符资格的投票、多重账号投票的话,这个过程发生在“开票”(展示投票结果,即多少人支持/反对)之前,换句话说,开票后票数结果无法更改。@神秘悟饭 Stang 2025年3月27日 (四) 07:54 (UTC)回复
谢谢。换言之,开票只此一次、不可逆转?即使开票之后才发现某人不合资格或用多重账号投票,也无法挽回?--— Gohan 2025年3月27日 (四) 07:58 (UTC)回复
根据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所以开票前会细致的检查。顺便一提,本次投票和以往一样,除了三位监督员组成的验票团队,没有人知道谁是否进行了投票。 Stang 2025年3月27日 (四) 14:56 (UTC)回复
提醒一下下面自荐或是接受提名的管理员候选人,别忘了回答三个基本问题@DaqibaoQi0xDeadbeefKanashimi Stang 2025年3月30日 (日) 02:27 (UTC)回复
提名@Ericliu1912为行政员--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3月30日 (日) 08:34 (UTC)回复
恕婉拒,本人现时显仍欠缺有关资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30日 (日) 20:25 (UTC)回复
我想提名@TigerzengXiplus成为行政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30日 (日) 08:42 (UTC)回复
谢谢,但是大概不会有足够的时间参与RFB,目前的权限也足够完成我能够为社群做的事了。--Tiger留言2025年3月31日 (一) 00:35 (UTC)回复
今欲提名@Stang为界面管理员,不知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30日 (日) 20:31 (UTC)回复
合资格投票人名单已经生成,请协助检查是否存在错误;如果你认为自己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但未被列入名单内,请在下方留言。 Stang 2025年4月7日 (一) 02:12 (UTC)回复
@ Stang@Talimu0518应该是符合资格的,他提名开始前的最后一次编辑是在1/22,距提名开始为61.多天,就算以封禁开始当最后一次编辑计也只有70.多天,符合任免资格第二条--SunAfterRain 2025年4月18日 (五) 05:08 (UTC)回复
知道了,Talimu0518在我生成名单的时候还处于封禁状态,所以被剔除了。已经重新生成了名单。@SunAfterRain Stang 2025年4月18日 (五) 06:20 (UTC)回复
提名期已经完结,行政员可以检查各候选人的资格。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4月8日 (二) 02:09 (UTC)回复
@AT @Jimmy Xu @Kegns @Peacearth @Shizhao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4月8日 (二) 02:14 (UTC)回复
没有问题。--AT⊿⁴⁶ 2025年4月11日 (五) 08:59 (UTC)回复
btwWP:界面管理员的记述仍然是八成才能够当选,与现行七成五标准不同,是否尚未及修正?--AT⊿⁴⁶ 2025年4月14日 (一) 03:53 (UTC)回复
现行条文

用户可经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并长期持有权限。界面管理员须经票选产生,用户于权限申请页获提名或自荐后需发公告至公告栏。票选为期十四日,得至少二十五票支持为之有效,而支持者占其中总得票数至少八成才可通过。投票通过后,则由行政员授权。管理员如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经三日投票,简单多数支持,则可以获取界面管理员权限。如果三日内未有任何用户投票,则应延长至七日。期后如仍无用户投票,则由行政员决定是否任命。用户如需申请短期权限,则可至行政员布告板申请。用户可参与讨论及表态是否赞同申请,并附以理据支持。最终由行政员按讨论内容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提议条文

用户可经申请成为界面管理员,并长期持有权限。界面管理员须经票选产生,票选为期十四日,得至少二十五票支持为之有效,而支持者占其中总得票数至少七成五才可通过。投票通过后,则由行政员授权。管理员如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经三日投票,简单多数支持,则可以获取界面管理员权限。如果三日内未有任何用户投票,则应延长至七日。期后如仍无用户投票,则由行政员决定是否任命。用户如需申请短期权限,则可至行政员布告板申请。用户可参与讨论及表态是否赞同申请,并附以理据支持。最终由行政员按讨论内容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根据先前的讨论,我觉得可以执行事实性修订,没什么问题就在几天后直接修正了。 Stang 2025年4月16日 (三) 12:29 (UTC)回复
@Stang这应该放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议修正Wikipedia:界面管理员?--Aqurs 2025年4月16日 (三) 12:33 (UTC)回复
好,咱都不知道已经有讨论了, Stang 2025年4月16日 (三) 12:37 (UTC)回复

提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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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提名已结束并经行政员确认。 Stang 2025年4月11日 (五) 09:5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SCP-2000(临时管理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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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员@SCP-2000自动被提名。根据方针,临时管理员可以选择不回答基本问题。 Stang 2025年3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接受提名,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3月28日 (五) 12:55 (UTC)回复

S8321414(临时管理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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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员@S8321414自动被提名。根据方针,临时管理员可以选择不回答基本问题。 Stang 2025年3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接受提名,感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5年3月28日 (五) 12:57 (UTC)回复

Diskdance(界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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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Diskdance讨论 | 贡献)成为界面管理员,近期 Diskdance 也陆陆续续为你站处理掉不少 JavaScript 类的技术债,我认为他可以胜任。虽然有人说界面管理员不需要在集中讨论处理,但我实在无法确定,所以就等集中讨论一起提名了,也有请各位有空的话也讨论一下这个问题。--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5日 (二) 04:38 (UTC)回复

感谢提名,我接受此提名。--碟之舞📀💿 2025年3月25日 (二) 10:36 (UTC)回复
强烈支持。——ZhaoFJx(Talk) 2025年3月25日 (二) 17:47 (UTC)回复
我认为可以同时提名技术专家。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8日 (五) 10:47 (UTC)回复
(+)支持:显然胜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29日 (六) 07:05 (UTC)回复
(+)支持--Aqurs 2025年3月29日 (六) 10:48 (UTC)回复
(=)中立,我认为其开发理念存在一些不合适的态度,这不是技术上行不行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3月30日 (日) 02:37 (UTC)回复
理论上就算他有权限,还是要依社群共识行事。也就是说,他界面管理员跟小工具开发者是两个身份。@Diskdance不知道本人意见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5日 (六) 11:19 (UTC)回复
同意您的说法。--碟之舞📀💿 2025年4月6日 (日) 03:17 (UTC)回复

Ericliu1912(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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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Ericliu1912讨论 | 贡献)成为监督员。Eric君已成为管理员一年余,为贵站其中一位相对活跃的管理之一,同样也作为本届仲裁委员及VRT成员为社群服务。考虑到现时OS只有三人,相信Eric君有能力胜任监督员,加快监督表单的处理速度。(提名已获对方同意)Aqurs 2025年3月29日 (六) 04:16 (UTC)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若Manchiu君和地球君接受上述提名,这次选举将会“破天荒”有三位同时参选监督员。但有能力之人担当重任绝对并非坏事,个人对此保持乐观。Aqurs 2025年3月29日 (六) 04:16 (UTC)回复
现时的监督员又多不活跃--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3月29日 (六) 04:41 (UTC)回复
(+)支持 Bluedeck 2025年3月29日 (六) 18:35 (UTC)回复
好喔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5日 (六) 06:39 (UTC)回复

DaqibaoQi(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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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用户决定退选。 Stang 2025年4月7日 (一) 09:00 (UTC)回复

我推举自己成为管理员 我自加入以后 发现了数次界面上的语病等问题 所以我本着想改善这种情况的心情参选管理员 我定会不负大家的期待 努力做好工作的--DaqibaoQi留言2025年3月29日 (六) 10:20 (UTC)回复

非管理员关闭该用户编辑次数少于3000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29日 (六) 10:36 (UTC)回复
而且本人并没有见到候选人懂得编写需要的程式语言。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29日 (六) 10:38 (UTC)回复
“建议具备以下条件”。等待确认,不需要这么急着关闭。 Stang 2025年3月29日 (六) 14:20 (UTC)回复
@Stang他连400次编辑都没到呢(规定至少要3000次编辑)--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9日 (六) 17:19 (UTC)回复
窝的意思方针给的是建议而不是硬性要求,等一个B来看看也没什么@SunAfterRain Stang 2025年3月30日 (日) 02:27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什么两千六两千七可能还有讨论的空间,这种不到四百的肯定不行啦w--SunAfterRain 2025年3月30日 (日) 06:29 (UTC)回复
我的建议是如果社群认为需要有硬性要求,那就去形成共识明确制定硬性要求。我个人不认为设置太多硬性要求是好事(甚至很多权限比管理员低的反而有一大堆繁琐的硬性要求,也是坏事)的啦。--beef [talk] 2025年3月30日 (日) 15:27 (UTC)回复
我觉得,界面上的语病的话,要么去找translatewiki.net修改,要么在本站提编辑请求……感觉和参选管理员(或者界面管理员)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大?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9日 (六) 21:02 (UTC)回复
某次新闻动态的语病修改 硬生生拖到了该新闻都下了 编辑请求还没人看 导致没有改好 我是觉得看不下去的--DaqibaoQi留言2025年3月29日 (六) 23:38 (UTC)回复
这和界面管理员有什么关系...--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30日 (日) 02:05 (UTC)回复
所以我删去了界面二字--DaqibaoQi留言2025年3月30日 (日) 03:05 (UTC)回复
@DaqibaoQi您好,请尽早回答以下“三个问题”。谢谢。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5日 (六) 08:43 (UTC)回复
你还真让他参选啊😅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4月6日 (日) 03:04 (UTC)回复
@DaqibaoQi用户已无意申请。--WiiUf留言2025年4月7日 (一) 08:51 (UTC)回复
三个问题
  1. 您期望帮忙怎么样的管理事务?请先阅读管理员的介绍页面。
  2. 在所有您在维基百科撰写的条目或作过的贡献中,有没有让您觉得特别喜欢的部分?有的话,为什么?
  3. 你有没有在过去遇到任何有关编辑方面的冲突,或者是你认为其他用户造成你的压力?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以及未来遇到时您会怎么处理?

LuciferianThomas(界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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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成为界管。先是维护DRN-wizard等自己留下来的技术债,未来逐渐学习维护其他script。对修订维基百科模板和模块有相当经验,可尝试协助维护。还有,可以辅助过滤器编辑者职务,增添和修订既有的过滤器讯息。--西 2025年3月2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支持--Aqurs 2025年3月29日 (六) 10:47 (UTC)回复
(+)支持。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9日 (六) 10:48 (UTC)回复
(+)支持--DaqibaoQi留言2025年3月29日 (六) 10:49 (UTC)回复
(+)滋磁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29日 (六) 10:50 (UTC)回复
(+)强烈支持--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5年3月29日 (六) 14:05 (UTC)回复
我记得申请不需要联署就是了 囧rz……,不过还是(+)支持--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9日 (六) 17:22 (UTC)回复
(+)支持我信任的用户。Bluedeck 2025年3月29日 (六) 18:35 (UTC)回复
(+)支持。--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4月2日 (三) 09:47 (UTC)回复

Kanashimi(界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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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Kanashimi讨论 | 贡献)成为界面管理员。承上,提名人已表示可以参与技术相关的工作,逐提名成为介管,望能减轻贵站“技术债”的积压。提名人作为负责维护U:Cewbot的工作,技术能力无须质疑。唯提名人未表态是否参选管理员,故目前这边先等待回复。若提名人接受管理员提名的话,乐意同样提名。Aqurs 2025年3月29日 (六) 11:07 (UTC)回复

感谢您的推荐。若有荣幸,小弟也愿意担任管理员,可帮忙技术性站务。--Kanashimi留言2025年3月29日 (六) 22:29 (UTC)回复
可以同时申请,那我就帮忙开一个新的小标题了。 Stang 2025年3月30日 (日) 02:27 (UTC)回复
(+)支持:显然胜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30日 (日) 20:27 (UTC)回复

0xDeadbeef(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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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aka提名0xDeadbeef讨论 | 贡献)为管理员:希望您今年再来一次……现在 @0xDeadbeef被选举为英文维基的用户查核员,作为另一个项目的高度受信用户,应当能为我们项目提供很多崭新的视点(提名已获对方同意) Stang 2025年3月29日 (六) 16:06 (UTC)回复

(+)支持Bluedeck 2025年3月29日 (六) 18:36 (UTC)回复
支持。另祝enwiki的任命(?不知道这个流程用中文应该怎么说)顺利。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9日 (六) 21:00 (UTC)回复
根据三个问题的回答和其过往表现,在下认为Deedbeef阁下可信,(+)支持就任。--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4月7日 (一) 15:40 (UTC)回复
三个问题的回答(0xDeadbe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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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ashimi(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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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rs1提名Kanashimi讨论 | 贡献)为管理员:承上,提名人已表示可以参与技术相关的工作,逐提名成为介管,望能减轻贵站“技术债”的积压。提名人作为负责维护U:Cewbot的工作,技术能力无须质疑。唯提名人未表态是否参选管理员,故目前这边先等待回复。若提名人接受管理员提名的话,乐意同样提名。(提名已获对方同意:若有荣幸,小弟也愿意担任管理员,可帮忙技术性站务 Stang 2025年3月30日 (日) 02:27 (UTC)回复

(+)支持:谨守本分,理当胜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30日 (日) 20:28 (UTC)回复
三个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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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chiu(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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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名Manchiu讨论 | 贡献)参选监督员,已获对方接受。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3月30日 (日) 05:41 (UTC)回复

Manchiu(行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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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C提名Manchiu讨论 | 贡献)为行政员:同提名Manchiu为行政员(提名已获对方同意:感谢信任,接受提名,深感荣幸。Aqurs 2025年3月30日 (日) 06:42 (UTC)回复

Peacearth(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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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syuan提名Peacearth讨论 | 贡献)为监督员:我能不能提名Peacearth为“监督员”?(提名已获对方同意:感谢信任,接受提名。Aqurs 2025年3月31日 (一) 14:13 (UTC)回复

@Aqurs1 更正:监督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31日 (一) 14:17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DYK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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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阅读DYK条目时 发现有浓重翻译腔的条目通过了投票 我十分尊重写新条目的维基人 也同样尊重他们写的条目 只要是认真写的条目都有其价值(并不代表不认真的条目没有价值 也不代表编者写的条目不认真) 所以 我建议 是否能在DYK页面顶上加上“确保您认真阅读过条目 确保没有问题了再进行投票”?(引号内文字可以修改)--DaqibaoQi留言2025年3月31日 (一) 07:58 (UTC)回复

(+)支持。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6日 (日) 09:34 (UTC)回复
其实不少用户投票都是跟风投的,如果评选开始没多久的时候就有人提出具体问题,就能影响其他一些用户投支持票的意欲,当然不是所有的条目评选都是如此。总之,要在条目评选中提意见就尽量趁早,免得马后炮。--💊✖️2️⃣3️⃣留言2025年4月6日 (日) 15:50 (UTC)回复
过去十年的实践积累已经表示这样做只是表面功夫,规定支持票必须写理由又是这样,改为评审制又因为有没有这个人力基础而半途而废,举报滥投票的人又未必符合假定善意。这就是中文维基百科,只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了。另外同意楼上的厌胜法(?)一说。--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5年4月10日 (四) 23:58 (UTC)回复
(+)支持此提案。--这是β衰变和正电子发射请无视其他能量释放。 2025年4月14日 (一) 02:50 (UTC)回复
没用。Fire Ice 2025年4月17日 (四) 14:30 (UTC)回复

将第十一届立委条目定为高风险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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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个立委条目被IP或新账号等疑似党工删除争议内容及/或加入宣传性内容。只算近一个月已有吕玉玲徐欣莹林沛祥叶元之罗明才邱镇军罗廷玮等条目。故提案将所有第十一届立委的条目定为高风险主题并半保护至下一个选举周期,或至少到大罢免结束。-某人 2025年4月2日 (三) 09:29 (UTC)回复

支持实施限制措施,但WP:CTOP/1945TWP已涵盖,不认为需要另订高风险主题。--西 2025年4月2日 (三) 11:46 (UTC)回复
1945TWP太广泛且不包括预防性半保护。而且这种破坏没有资深用户参与,全部都是ip或即弃账号,编辑禁制根本无用--某人 2025年4月2日 (三) 11:56 (UTC)回复
高风险主题是“编辑限制”,包括保护等错属,“编辑禁制在此情况没有用”跟“高风险主题”本身没有关联;高风险主题本质就是就是预防性措施(包括保护,WP:CTOP/1945TWP即有多例社群提出而实施的预防性长期保护),而非仅有遇到编者编辑行为不当才实施保护。--西 2025年4月2日 (三) 14:55 (UTC)回复
另外社群本来就可以经共识修订高风险主题的涵盖范围和实施措施等。--西 2025年4月2日 (三) 14:56 (UTC)回复
我是觉得这些上述条目仅为短期编辑战或IP破坏,不用到实施无限期半保护(只要半保护至少3个月,至多半年即可)。--Sinsyuan✍️ 2025年4月3日 (四) 01:31 (UTC)回复
高风险主题从来没有限制说措施一定要是不限期,只要是“持续一段不短的时间”已经可以是高风险主题的保护措施。--西 2025年4月3日 (四) 07:27 (UTC)回复
支持纳入WP:CTOP/1945TWP(是否可以开专门子页面?),所有立委的条目、大罢免潮主条目全部半保护半年到10月1日,视情况追加1RR、延伸确认保护等措施。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3日 (四) 11:11 (UTC)回复
附议。--西 2025年4月4日 (五) 04:25 (UTC)回复
附议--Kanshui0943留言2025年4月4日 (五) 04:33 (UTC)回复
(+)支持。--Sakurase留言 2025年4月4日 (五) 04:35 (UTC)回复
还是主张至少到大罢免结束--某人 2025年4月4日 (五) 06:40 (UTC)回复
先半年吧。“大罢免结束”感觉不是很方便写出来,等到八九月份的时候再来看看要不要续期即可。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5日 (六) 08:51 (UTC)回复
(+)支持。既然的确有破坏行为那就应该予以保护 FujiwaraReisen留言2025年4月7日 (一) 15:15 (UTC)回复

已讨论多日且多人附议,进入公示-某人 2025年4月7日 (一) 14:25 (UTC)回复

虽说同意进入公示阶段,hmm...徐巧芯(1945TWP)、傅崑萁(BLP)等条目都被无限期半保护, --Sinsyuan✍️ 2025年4月12日 (六) 10:28 (UTC)回复
已半保护的不就继续半保护,现在只是将还未半保护的纳入高风险--某人 2025年4月12日 (六) 21:36 (UTC)回复

公示期间无异议,通过-某人 2025年4月15日 (二) 08:12 (UTC)回复

具体如何执行?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16日 (三) 03:24 (UTC)回复
根据模板Template:立法院第十一届立法委员对相关条目进行半保护,在Wikipedia:高风险主题/1945年后台湾政治增补条文 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5年4月16日 (三) 05:24 (UTC)回复
我在想需不需要开子页面,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第十一届立委条目这一大堆全部写上去还是很可怕的。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16日 (三) 08:12 (UTC)回复
Descriptive即可:半保护Category:立法院第十一届立法委员所有条目半年。--西 2025年4月17日 (四) 02:20 (UTC)回复

xAI 你可以为维基百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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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与AI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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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小丑,就有北美周末模板啊(如附图),我的意思是例如“无痛先生”(英语:Novocaine (2025 film)),他曾是北美周末票房冠军,但在中文维基百科内容上却没这个模板内容,我意思是怎么利用你来找出这些条目(对话内容请直接转成可以贴在互助客栈的格式)

寻找北美周末票房冠军但缺少模板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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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请教如何更高效地找出中文维基百科中那些曾在北美周末票房排行榜夺冠,但条目未包含“{{North American box office number-one films}}”模板的电影条目,并补充相关信息。

以《无痛先生》(*Novocaine*, 2025)为例,该片于2025年3月14-16日以870万美元登顶北美周末票房榜,成为该年度票房最低的冠军周末(总票房约5400万美元)[1]。但其条目(截至2025年1月31日)未包含“票房”段落,更不用说该模板,与《小丑》条目(已包含模板)形成对比。

我项目利用AI工具Grok 3来系统性解决此问题,步骤如下:

1. 创建北美周末票房冠军电影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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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k 3可生成北美周末票房冠军电影清单(2015-2025年),数据来源如Box Office Mojo。例如:

  • 2025年3月14-16日:《无痛先生》,870万美元。
  • 2019年10月4-6日:《小丑》,9620万美元。
  • 2019年4月26-28日:《复仇者联盟:终局之战》,3.57亿美元。
  • 2018年2月16-18日:《黑豹》,2.02亿美元。

2. 比对中文维基百科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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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清单中的电影,检查其条目是否包含模板或记载。可访问条目(如《无痛先生》:https://zh.wikipedia.org/wiki/無痛先生),查看「票房」或「反響」段落,尋找「北美」「周末」「冠軍」等關鍵詞或模板。

3. 搜索与核实票房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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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k 3可搜索公开信息,核实电影是否夺冠,并提供数据。例如,《无痛先生》的首周末票房为870万美元,排名第一,数据来自《世界新闻网》。

4. 建议补充模板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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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缺少模板的条目,Grok 3可生成标准化内容。例如,为《无痛先生》添加:

== 票房 ==
《無痛先生》於2025年3月14日在北美上映,首周末(3月14-16日)票房約870萬美元,登頂北美周末票房榜,成為該年度票房最低的冠軍周末(總票房約5400萬美元)。<ref>{{cite web |title=周末票房很冷清 「無痛先生」登賣座冠軍 |url=https://www.worldjournal.com |website=世界新聞網 |accessdate=2025-04-11}}</ref>

{{North American box office number-one films
| 上一個 = 2025年3月7-9日北美周末票房冠軍
| 這一個 = 2025年3月14-16日北美周末票房冠軍
| 下一個 = 2025年3月21-23日北美周末票房冠軍
}}

5. 筛选潜在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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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k 3可筛选可能缺少模板的条目,特别是非主流或票房较低的冠军电影。潜在条目包括:

  • 音速小子》(2020):2020年2月14-16日,票房约5820万美元,夺冠。
  • 醉后大丈夫》(2009):2009年6月5-7日,票房约4490万美元,夺冠。
  • 一级玩家》(2018):2018年3月29日-4月1日,票房约4170万美元,夺冠。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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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有无更高效的方法?或有其他建议的条目?欢迎讨论!--Winertai留言2025年4月11日 (五) 16:03 (UTC)回复

参考这个看看:User:Shizhao/提示词?不要用生成式AI生成新的内容,尽量只是让它在你提供给它的内容上修修改改还不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4月15日 (二) 02:50 (UTC)回复
像你这种写模板的AI,我也试过,提供足够的撰写模板相关的背景信息后(构建足够好的提示词),的确能根据提供的素材生成可用的模板,但最大问题是不稳定,可能这次挺好,下次生成就很糟糕。据说通过构建复杂提示词的方法,可以提升稳定性,但我没试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4月15日 (二) 02:56 (UTC)回复
同意AI输出不稳定是当前最大的问题,我有试着利用相关工具将既有的APA格式、哈佛注释或甚至一些更杂乱的非常见格式引用,转换为{{cite web}}之类的模板,姑且大部分时可用,能自动填上access date跟language等参数还蛮方便的,但偶会出现一些不存在的参数,还是得偶尔下词提示或人工检查修正内容,但不失为省去一些填格子时间的方法。--WiTo🐤💬 2025年4月17日 (四) 09:00 (UTC)回复
AI不妨代劳:
--— Gohan 2025年4月16日 (三) 09:51 (UTC)回复
对于错挂转换组这个来说,似乎可以转化成一个分类问题,让AI来进行检查,AI修改的话会有一定的错误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4月17日 (四) 02:25 (UTC)回复
若以“无一匹配字词方可摘除”、“改挂转换组后原已匹配字词仍皆可匹配方可改挂,否则加挂”为AI作业准则,错误率可降至最低,无误的“拨乱反正”大概可达98%以上,利远大于弊。追踪分类如果只以Wikidata或一般分类为依据,维持现有技术水平,而不以AI逐页分辨添加,其错误率远高于前一做法。AI若能逐页分辨,不如直接修改,而后人手复查。况且如果AI只检测需求而不更改转换组,愿意逐页修改的人力恐怕远远不足。为防任何可能的错误,AI修改时,可依实情添加追踪分类:“更改转换组后匹配字词未增加的页面”、“更改转换组后某原匹配字词转换结果有变的页面”,以便复查。--— Gohan 2025年4月21日 (一) 01:24 (UTC)回复

参考资料

可靠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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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赖清德祖籍为漳州一事,为何无法google到任何可靠来源😡,而且搜到的全是qq news、网易新闻等完全不可靠的来源,甚至还有棺材者网这种💩——有没有对岸人帮帮忙😭--KurGenera(留言) 2025年4月14日 (一) 16:59 (UTC)回复

经检查,没有可靠来源报导,此时可直接移除内容。Python6345(2025年4月15日 (二) 04:03 (UTC)回复
WP:RS/P,腾讯新闻和网易新闻的来源如果是认证新闻机构发布,按该机构来源处理。我目前排除用户生成内容后能找到的来源是“海峡导报社”这个媒体,未列入RS/P,如果没有冲突说法应该认为符合NEWSORG。观察者网的可靠性在RS/P中是无共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4月17日 (四) 04:39 (UTC)回复
退万步言,非台湾的媒体为什么可以看到赖清德的户籍,有人向赖清德本人求证吗?--2402:7500:5E4:64AE:849C:F65E:CD00:1E6B留言2025年4月17日 (四) 05:33 (UTC)回复
海峡导报社可能引用了这个(?)--KurGenera(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6:41 (UTC)回复
@Hotaru Natsumi WP:RS/P 半可靠中时新闻网--KurGenera(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09:10 (UTC)回复
我是觉得不管是海峡导报社还是中时,都是“蔡正元说”,“赖清德祖籍漳州”这个陈述不该作为事实对待,只有“蔡正元说‘赖清德祖籍漳州’”是事实。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4月17日 (四) 10:09 (UTC)回复
(+)支持。顺带一提,墙国内的百科使用的来源在维基全部都是不可靠来源(比如百度百科)_(:з”∠)_。--KurGenera(留言) 2025年4月17日 (四) 12:50 (UTC)回复
同上。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17日 (四) 12:44 (UTC)回复

非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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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月按例应于5月举行,兹讨论筹备事项。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16日 (三) 03:31 (UTC)回复

私以为按往例推迟至6月更为妥当。6月中、下旬大部分学校已放暑假,有利于学生维基人投入更多时间撰写条目。比起不在6月举报的2022年非洲月,后两次的条目产出要多50%不止。反观主题相近但不与任何假期(大陆国庆黄金周不算)的拉美月历年参与人数皆寥寥,两次都不到100篇,而同年的两次非洲月都有三位数的条目产出。——Mirfaek 2025年4月16日 (三) 05:59 (UTC)回复
但非洲月完接动员令这样好吗?--Kanshui0943留言2025年4月16日 (三) 06:50 (UTC)回复
最好不要办活动这么急促,非洲月完这样马上就要动员令了。--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16日 (三) 13:56 (UTC)回复
但是如果考虑到学生维基人编辑的话那么可能七月上/中旬会更合适?届时大部分有志于参加活动的学生维基人都已经有了足够的时间参加活动,这样一来也许能够有更多成果也说不定︴FujiwaraReisen留言2025年4月17日 (四) 05:35 (UTC)回复
也可以移到1、2月避免与动员令对撞--Kanshui0943留言2025年4月17日 (四) 12:09 (UTC)回复
已经有动员令为暑假服务了。中文维基百科不是也不能是绕着学生转的。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17日 (四) 12:44 (UTC)回复
同意各位的观点,如今年非洲月于5月举办,应立刻开启主持人招募。——Mirfaek 2025年4月18日 (五) 00:24 (UTC)回复
查看过往讨论,推迟到6月举行似乎很大程度是由于在5月才有人发起讨论而未能赶及而已,基于非洲月本来的意义,建议重新安排在5月举行。--AT⊿⁴⁶ 2025年4月17日 (四) 14:35 (UTC)回复

主持人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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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请有意担任主持人者在下方留言示意。——Mirfaek 2025年4月18日 (五) 00:26 (UTC)回复

+1--Kanshui0943留言2025年4月18日 (五) 12:34 (UTC)回复
似乎没什么人来,那我也参与主持。——Mirfaek 2025年4月19日 (六) 06:46 (UTC)回复
+1-- 2025年4月21日 (一) 05:23 (UTC)回复
我今年可以来帮忙,虽然可能要赶毕业论文,但抽时间评审条目的时间应该是有的--—프라돈스타✍️ 2025年4月23日 (三) 01:28 (UTC)回复
+1。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4月23日 (三) 10:46 (UTC)回复

请求关注User:江马的页面移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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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缘刚刚想看看高登的条目,不料发现条目名称居然是简体的香港高登讨论区,而且是上个月才被这位用户从繁体高登討論區移动至此。其理由似乎是NC:使用全称,先勿论这是否适用,这条目本来是繁体标题,说的是香港的讨论区,条目源码没看错的话只有infobox和分类有简体字,这样移动是不被限制的吗?我看了看NC,似乎是管不着,先到先得貌似只管地区词差异的情况。

看了他的移动日志,类似的简繁间移动还有陳雅婷->陈米麒陽菜 (LIGHTSUM)->长井阳菜索尼音樂娛樂(香港)->索尼音乐娱乐香港索尼音乐娱乐中国控股->索尼音樂娛樂中國。(外加急急子->区颖琳T-Rexx->欧怀德,这两个都是全文繁体的港人条目)在我理解,移动页面一般都会保留原版的简繁,这能避免一些争议,但到底有没有明文规范这种行为?

此外我还记得早前在客栈看到肥妈移动至玛俐亚的争议,没想到正是此用户所作的,他近期又将IShowSpeed移至甲亢哥,被回退后发起的移动请求被全票反对。希望各位能帮忙检查一下他的其他移动是否正当。

还有就是我比较关注wikidata,留意到此用户将黑鬼改为新条目对黑种人的称呼的章节重定向,令现时“对黑种人的称呼”貌似连不到去任何现有wikidata项目,这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法?--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18日 (五) 15:07 (UTC)回复

条目主题的地区与字体没有关系,香港相关条目可以用简体写,中国大陆相关条目也可以用繁体写,条目标题也同样。至于,使用全称时的字体变动问题,我认知的不成文规定是依从原本字体,像您提出的这个例子,高登讨论区就算改成香港高登讨论区也应该沿用繁体,相信是为了避免移动战而来的不成文规定。--AT⊿⁴⁶ 2025年4月18日 (五) 15:30 (UTC)回复
我觉得这种可以明文定成繁简破坏一种,明明知道本来用繁体却要在更名时未经讨论直接改简体(又不是之前命名常规格式手册那种有统一繁简的需求)--SunAfterRain 2025年4月18日 (五) 17:53 (UTC)回复
不反对这种情况下允许原作者或其他用户将新标题调整至原始繁简,但反对定义成破坏。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18日 (五) 17:59 (UTC)回复
原版的简繁确实容易减少争议,但有时没有复制粘贴产地名称的条件或者方便性,或者难以评判正确与否,所以输入自己熟悉的简繁形式不宜定为破坏。--YFdyh000留言2025年4月18日 (五) 18:17 (UTC)回复
@ATSunAfterRain自由雨日YFdyh000集中回一下,两边都各有道理,但貌似“违反命名常规”不一定是“破坏”,所以我倾向于禁止此类行为。这种情况下允许原作者或其他用户将新标题调整至原始繁简的“这种情况”有点难划一界定,比如说按Wikipedia:命名常规#地区词繁简得当所作的移动就可能有两种可接受的新标题。--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19日 (六) 23:25 (UTC)回复
繁简不当标题不属于我说的”这种情况”。繁简不当标题我在修订方针时已提过,应视同繁简混用由移动者决定繁简,完全由移动者决定繁简/地区词。至于其他情况,我依然(-)强烈反对所谓“禁止移动时更改繁简”。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0日 (日) 04:32 (UTC)回复
那我可以理解“这种情况”为类似“因简繁或地区词以外的原因作移动,且更改简繁”吗?主要是怕因规则不清而造成争拗或移动战,只要能容许移回旧有简繁的话,那我也支持阁下的意见。--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20日 (日) 05:25 (UTC)回复
(“这种情况”)是的,正是如此。“容许移回旧有简繁”(且包括移动者在内的其他编者不得再移回)我是支持的(其实我之前经常看到这么做的,也未见争议);不过仍不建议扩大化,例如“急急子”原繁简同形,就不能认为移动后必须保持繁体。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0日 (日) 05:32 (UTC)回复
“急急子”的情况先前没多想,但如果其他“这种情况”能移回,照搬去“急急子”的情况貌似也不会有新问题?--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20日 (日) 06:14 (UTC)回复
“急急字”繁简同形,不能认为原先是繁体书写或简体书写,所以“急急字➡️区颖琳”也可以认为是“简体➡️简体”,自然无不当。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0日 (日) 06:19 (UTC)回复
我想了一下,这其实是一个“男厕只许男进vs男厕不许女进”的问题。我认为可以以初次版本及或首个稳定版本为准,结合WP:常识判断简繁。--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22日 (二) 03:40 (UTC)回复
(-)反对。完全无法理解这个类比。反对一切除修正繁简混用、繁简不当之外限制繁简的做法。若原标题确定为繁/简,尚可允许移动后保持繁/简(但非必需);若原标题本身并无所谓繁简,限制移动后的繁简纯属徒增编者困惑和无谓的争议。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2日 (二) 03:51 (UTC)回复
反对这种假设编者地区词的行为,这样只会徒增争吵的和编辑战的可能性,无益于维持标题稳定。--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4月22日 (二) 06:21 (UTC)回复
Wikidata的链接可以用“刻意连至重定向的网站链接”badge处理。--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5年4月19日 (六) 13:55 (UTC)回复
其他语言可以如此链接至中维,但中维连不出去,其中一个问题是该条目不全是“slur”。--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19日 (六) 23:13 (UTC)回复
@江马解释一下--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4月19日 (六) 19:12 (UTC)回复
重写就不应该管原有繁简,不能苛求别人一定懂得、或者能打得出繁体字/简体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20日 (日) 12:26 (UTC)回复
我后来又仔细看了一下(主要是因为索尼音乐中国的移动是简到繁,跟其他不同),该用户似乎通常是用繁体的,然后例如这个移动,编辑摘要是繁体,整篇正文是繁体,整个条目出现的所有“长井阳菜”都是繁体,偏偏新标题是简体,让人感觉有点……希望他本人能来说明一下。--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20日 (日) 12:44 (UTC)回复
“有点”什么?繁简体在中文维基百科本来就是自由使用的呀。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0日 (日) 12:58 (UTC)回复
同上,而且我个人也会在部分专有名词上繁简交错用以免那些名词在转换上显示出问题。--WiTo🐤💬 2025年4月21日 (一) 03:34 (UTC)回复
若非纯粹繁简差异,移动一般不必顾虑,遑论视为破坏。当然,若干游戏规则者自然除外。与此同时,我想应该还是先等看看当事人的说法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0日 (日) 12:59 (UTC)回复
我觉得这实在难以视作“游戏维基规则”。首先要保证自己作出的移动本身是合理的(要特意去找那些确需移动的条目),其次还特地在移动时更改繁简,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0日 (日) 13:07 (UTC)回复
不是纯粹的从繁体移动到简体(例如高登討論區移动到高登讨论区),或者说从一个地区词移动到另一个地区词(例如自行车移动到脚车),没必要这么较真,毕竟有的用户懒得(或者甚至不懂得)去设置输入法软件以便其能同时打出简体字和繁体字。不过,很明显当事人有部分操作是有一定争议的,而且蛮诡异的(自己有能力打出繁体字还非要特地改成简体标题),这一点还是应该要多加对他提醒,并要求其今后多加谨慎。--💊✖️2️⃣3️⃣留言2025年4月21日 (一) 02:28 (UTC)回复
我认为可以明文规定:如果标题所更改的部分并无涉及繁简问题,比如新标题只比旧标题多了“香港”二字,这两个字没有繁简差异;又或者是删除原标题的部分内容,在没有其他合适理由下不应变动繁简。他人若发现有不合适的繁简变更可予以修正。
但若标题所更改的部分涉及了繁简问题,比如需要添加“台湾”,则不必苛求必须使用原有字体,但仍鼓励保留。此等情况也不适合强制规定必须如何如何操作,尤其如果标题是完全重写的,硬要要求保留字体也有些没有道理。
不过,我强烈要求如果是要回退回到先前的标题则必须一并回到先前的繁简,除非有其他合适的理由不这么做。比如:“弗拉基米尔·普京”被移动到“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后,有人觉得前一个标题更好则应该改回“弗拉基米尔·普京”而不是“弗拉基米爾·普京”。真实案例可参见Talk:伊纳姆容·乌斯曼霍贾耶夫的第三个讨论及该条目的历史。--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4月22日 (二) 01:14 (UTC)回复
(+)支持,非常合理,也涵盖了不少我在上面列的情况。连同“标题所更改的部分涉及了繁简问题”不强制规定,然后“容许移回旧有简繁”就应该可以涵盖绝大部分情况。普京的情况我会理解为应遵从先到先得。--惣流·明日香·兰格雷不姓 2025年4月22日 (二) 03:34 (UTC)回复
我不一定知道我加的内容是否涉及繁简问题。最后一段支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22日 (二) 07:17 (UTC)回复
这我也知道,我只是想至少可以允许他人修正回初始繁简(只允许情形1,情形2不应该)。改动繁简者并不会得到任何处罚或谴责,我也善意地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故意去改动繁简的,可能是不确定是否会造成繁简混用而改的。--微肿头龙留言2025年4月22日 (二) 07:43 (UTC)回复

这番争论令我感到意外,最近生活繁忙,唯有为没有早点回应说声对不起吧!首先:我毫无破坏意图,你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实质改变,也(几乎)全部附上了理由;接着:我知道读者看到繁体或者简体,纯粹视乎个人画面设置,与代码中的是哪款无关,却不知道编者之间有某些缘由复杂的约定俗成规矩;最后:“肥妈”虽然是中文,但是属粤方言而非标准语(上次移动一样没有经过讨论……),我更改“IShowSpeed”的关键原因则是“使用中文”,同时提供的理据是大陆主流媒体(其实包括新华社……)的普遍选词为何——反正连唯二引起过个别质疑的同类操作也没有涉及移动战或者编辑战。就此个案规则修订的商量不用把我的意见计算进去……),我许诺不再移动任何条目(不放心的话可以施加封禁……),并且推荐将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已经提及的条目全部予以纯粹繁简移动处理,好不好?--江马留言2025年4月23日 (三) 13:58 (UTC)回复

DeepSeek近期似乎已开放联网查询并且效果似乎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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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感谢发文者的告知,但此议题跟站务无关所以抱歉我必须关闭--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0日 (日) 11:23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鄙人尝试用DeepSeek R1 Pro协助编修和翻译页面阿尔伯特·施佩尔(经过本人校对),但是她在自己找来源(一手二手全都在扒)!还会扒德语维基内容自己翻译和补充! 囧rz……这是什么成分Σ( ° △ °|||)︴--KurGenera(留言) 2025年4月20日 (日) 03:36 (UTC)回复

(:)回应,不久前我好像看到有人在油管上讲,DeepSeek近日已开放连网,意思似乎是它自己能上网找资料、或在这些网络资料中进行自我阅读学习。以上讯息真伪未知,我仅说我印象中看到油管上有人发影片在讲此事。--Znppo留言2025年4月20日 (日) 10:38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楼主火星了……--熊猫火狗留言2025年4月20日 (日) 11:38 (UTC)回复
已知用火。。。。--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5年4月20日 (日) 13:06 (UTC)回复

对各位是否了解监票员在安全投票机制中作用的简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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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讨论发布时,根据一项在站外(主要是 Telegram 自动确认用户群组和维基人的私人群组)的调查结果[1]显示,在收到的35张投票中,约有49%的用户不了解监票员可以查看投票者的IP地址XFF用户代理等信息(与用户查核员在进行用户查核时可查看的信息相同)。

因此,我在此邀请各位参与此调查,以便更加完整地确认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对安全投票功能的了解。同时,在一段时间后,如若结果同在站外群组中获得的结果相同或不了解的人更多的话,那么我认为我们应当重新考虑是否在未来的管理人员选举中使用此功能。

谢谢。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4月23日 (三) 11:03 (UTC)回复

所见画面长这样(即下方Stang提到的那张截图,经询问同意放在共享资源上)
--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3日 (三) 13:08 (UTC)回复

调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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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监票员可以查看投票者的IP地址和用户代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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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4月23日 (三) 11:03 (UTC)回复
  2. Stang 2025年4月23日 (三) 11:21 (UTC)回复
  3. ZhaoFJx(Talk) 2025年4月23日 (三) 12:58 (UTC)回复
  4. -Peacearth留言2025年4月23日 (三) 13:42 (UTC)回复
  5. 除此之外,倒是更希望顺便讨论监督员是否适合继续监票(抑或能转交其他适当人士负责)?这毕竟是一种非常的现象,而目前社群此一方面信任,更多是对于持有权限的维基人(以及有监管员辅助等因素),而非真切认为“监督员”此一权限实体应持久负责监票程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3日 (三) 13:44 (UTC) 👍2回复
  6. Hamish T 2025年4月23日 (三) 13:58 (UTC)回复
  7.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4月23日 (三) 16:04 (UTC)回复
  8. 一直知道监票员相当于CU员,只是不知到确实能拿到什么(本来以为可以看投票意向)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2025年4月24日 (四) 05:40 (UTC)回复

我不了解监票员可以查看投票者的IP地址和用户代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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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由雨日🌧️❄️ 2025年4月23日 (三) 11:05 (UTC)回复
  2. Aqurs 2025年4月23日 (三) 11:10 (UTC)回复
  3. 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4月23日 (三) 11:23 (UTC)回复
  4. 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5年4月23日 (三) 11:26 (UTC)回复
  5. 用户名能看到吗?-某人 2025年4月23日 (三) 12:09 (UTC)回复
    @AINH安全投票是用户名 => IP,不是 IP => 用户名--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3日 (三) 12:12 (UTC)回复
    所以只可以看到ip,不能看到谁投哪票?--某人 2025年4月23日 (三) 12:14 (UTC)回复
    只能看到谁投了票,且投票人员的IP与用户代理信息,不能看到用户具体投了什么票。--beef [talk] 2025年4月23日 (三) 12:17 (UTC)回复
    FYI: 截图(CC-0@0xDeadbeef) Stang 2025年4月23日 (三) 12:27 (UTC)回复
  6. 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3日 (三) 12:12 (UTC)回复
  7.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4月23日 (三) 12:21 (UTC)回复
  8. 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4月23日 (三) 13:53 (UTC)回复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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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请参阅英文维基百科近期预备展开之有关征求意见;本地社群日后或可用作参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3日 (三) 14:39 (UTC)回复
    静待本地部署安全投票.jpg ——ZhaoFJx(Talk) 2025年4月23日 (三) 15:11 (UTC)回复
    为啥不了解,就要重新考虑是否使用此功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4月24日 (四) 02:22 (UTC) +11回复
    @Shizhao因为你维目前依然是没有CU存在的,上次恢复的议案好像也不了了之了,而安全投票这个看到的数据就是CU的数据。※我是认为如果有人有质疑这件事锅应该推给WMF,而不是现在在这里“调查”“重新考虑”就是 囧rz……--SunAfterRain 2025年4月24日 (四) 02:55 (UTC)回复
    换个说法:我们知道目前本站仍对于本地处理用户查核请求存在疑虑。根据调查可以看到,半数用户并不了解监票与用户查核本质上是一致的,那“本地来进行监票”对于这些不了解的用户就是一种信息的不透明,所以有必要考虑是否应该停止让本地来进行监票操作。 Stang 2025年4月24日 (四) 07:32 (UTC)回复
    但实际上当初引进安全投票时,“常见问题”已明言指出:“所有人(包括选举管理员)在选举期间都不会看到谁投给了谁,选举管理员在选举期间也只能看到谁已经投票。在选举结束后,选举管理员会看到包括投票者在投票当刻的CU Data(例如IP地址),目的是用作解决拉票或傀儡投票的问题。”所以本人认为,除非社群当年投票时泰半眼瞎或不负责任,否则恕不能认为大部分参与社群的维基人对此一事实毫无认知。而前述所谓“半数用户”倚靠样本极小,亦显不能与之相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4日 (四) 12:15 (UTC)回复
    当然,这不能代表社群同时认为授权监督员长久负责这一任务妥当,因为那时“常见问题”亦仅指出“选举管理员由监管员担任”,监督员之兼任当始自后来,故严格论之,祇能视作彼时社群明白负责可能管理选举者所肩负的权限。不过,早在第一场安全投票,也就是引进投票本身的表决之际,本地监督员即有参与,时日已久,已为成例;而自那时至今,社群就此亦未有多论,大抵是因为编者普遍信赖监管员及监督员共同执行监票工作。另外,单纯忘记此事的可能也是有的(我认为上面投“不了解”者,除当年未投票者外,应多数属之)。无论如何,这些事实都不妨碍社群重新讨论安全投票机制如何运行(甚至包含用户查核权恢复等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4月24日 (四) 12:16 (UTC)回复
  • 讨论重构:尝试处理电脑端示范图像超出可显示范围的问题。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2025年4月24日 (四) 05:31 (UTC)回复

P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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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使用PAWS需要有特殊权限吗例如bot权限(这是单一用途账号,为了保护本账安全,只进行这一次编辑,不会违反多重账号方针)--Spa 20250423留言2025年4月23日 (三) 14:51 (UTC)回复

据我所知不需要bot权限。--Kcx36留言2025年4月23日 (三) 14:55 (UTC)回复
不需要。--Hamish T 2025年4月23日 (三) 15:12 (UTC)回复
但是如果你用PAWS进行快速大批量的编辑操作,仍然需要在本地申请bot权限,否则可能会被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4月24日 (四) 02: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