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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征求意见/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以下讨论需要社群广泛关注:

Wikipedia talk:用户框 § 应根据WP:用户页对WP:用户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收录标准/音乐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时候,身穿一件珍珠装饰的牛仔夹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裤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 控制复杂ANM案例

提议对WP:ANM过长的案例进行分子页讨论,现在部分案件是长的,目的是WP:ANM作为目录,有连接到每一个子页面,这样页面分离会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不要模棱两可 § 将MOS:AWW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指引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AWW已经在中文维基百科被广泛采用,且相关模板也已经成为被社群认可的“维护模板”-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20 (UTC)

Wikipedia talk:文明 § 关于WP:文明

根据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UjuiUjuMandan-20250106154000-MykolaHK-20250106143200 是否应该在WP:文明内加入有关使用“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诡辩曲解,大言炎炎”手法对他人产生失礼行为的内容?--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51 (UTC)

Wikipedia talk:繁简处理 § 增加标题(?)和重定向可繁简混用的豁免情况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2月5日 (三) 15:20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数月前,《WP:繁简处理#大陆简体模式下的中国古代专有名词》已经通过,表示简体模式下正文可以在“简化字属于合并字时”保留中国古代专有名词的繁/异体字。中国大陆的工具书基本都会在这类情况使用繁/异体字,例如“刘知幾”。按目前的中维方针,这种写法属于“繁简并用”,既不能作标题,又不能保留重定向。但由于大部分工具书使用(甚至仅使用)这种繁简混用的写法,编者完全可能使用这种写法(且数月前通过的指引已支持编者使用)、读者完全可能用这类“繁简并用”的词输入搜索。见special:历史/郑复光,条目创建者很可能采用了传统工具书中对该人物的称呼(“繁简并用”的)“郑復光”(后来日期20220626不留重定向移动到了全繁体“鄭復光”)。我认为应当允许这类“繁简并用”的标题,若可能有技术问题的话,那么至少应该允许保留这类繁简并用的重定向。--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4日 (二) 09:35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提议修改WP:命名常规#地名

之前在《讨论:南华大学 (湖南)》的讨论中,各编者对于WP:命名常规#地名的理解出现了一些争议。因此,我建议放下争议,改为将该方针加一句话:“包括消歧义词的使用亦应采用行政区划全称。”当否,请讨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5年1月17日 (五) 05:19 (UTC)

Wikipedia talk:过滤器助理 § 有关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的提案

现拟增设修改滥用过滤器的权限,具体增设的方式未定。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9日 (日) 08:46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明确地名命名常规的既有描述以澄清其意义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2月4日 (二) 14:10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此讨论承上讨论,2025年1月27日 (一) 14:34 (UTC)注。

我大抵感觉到问题出在哪里了,“涵盖”这个词语的用法并不准确,该处实际上希望表达的意思是“总述”,为此依照Talk:南华大学 (湖南)的主流意见反建议如下:

现行条文

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日本、朝鲜半岛与越南的行政区划条目的命名需要加上通名,以全称来命名,而避免仅用专名来命名,惟全称不带通名的情况例外。就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而言,除行政区划条目自身以外,涵盖某一行政区划全境内情况的条目、模板、分类等,其命名均应采用行政区划全称,如“广东省行政区划”、“山东省经济”、“Category:北京市建筑物”等,而不应使用“广东行政区划”、“山东经济”、“Category:北京建筑物”等来命名。

提议条文

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日本、朝鲜半岛与越南的行政区划条目的命名需要加上通名,以全称来命名,而避免仅用专名来命名,惟全称不带通名的情况例外。就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而言,除行政区划条目自身以外,总述某一行政区划全境内情况的条目、模板、分类等,其命名均应采用行政区划全称,如“广东省行政区划”、“山东省经济”、“Category:北京市建筑物”等,而不应使用“广东行政区划”、“山东经济”、“Category:北京建筑物”等来命名。

以上。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1日 (二) 08:22 (UTC)

WikiProject talk:ACG § 大量声优条目不符合收录标准新规


@Nostalgiacn2021年11月新订的WP:收录标准/人物,对配音员条目是大杀器。目前维基百科内存在的众多声优条目都不再符合人物收录标准(更不用说通用收录标准了,真的有二手来源吗?)。但此新规是否反应ACG专题共识?大家真的不要这些条目了吗?还是说,我们应该开始着手建设WP:收录标准/配音员?--SuperGrey (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18:30 (UTC)

Wikipedia talk: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 § 建议转正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方针

翻查了过往的讨论,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权限在运作上似乎没有什么重大的问题,因此建议转正此方针。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3日 (四) 15:10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修改WP:SOAP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1月30日 (四) 15:26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现拟修改WP:SOAP如下:

现行条文

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论坛、宣传工具、广告场所或者展览平台。此项适用于使用者名称、条目、分类、档案、讨论页、模板及使用者页面。因此,请勿于维基百科: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论坛、宣传工具、广告场所或者展览平台。因此,请勿于维基百科:

以上。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3日 (四) 15:26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 修订WP:R7方针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1月31日 (五) 01:47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现拟修订快速删除方针R7款如下:

现行条文
R7. 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或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导向目标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同时,重定向名称并不是导向目标的别名或错误拼写。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7}}。
提议条文
R7. 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或名称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未介绍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指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其别名,或虽提及但仍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的有价值描述。
“涵盖的主题比导向目标更广泛”指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并非导向目标本主题或其子主题,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
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 挂有{{错字重定向}}模板的页面是否适用此条应根据其对应正字判断。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7}}。

以上。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3日 (四) 16:18 (UTC)

Wikipedia talk:共识 § 有关RFC讨论结论公示的补丁

虽然{{Make public/rfc}}的文档称该模板“非强制必须在公示时使用”,然而由于互助客栈中的RFC议题繁多,而议题清单有被折叠致使能见度降低,为提高公示中的RFC讨论结论的能见度,现拟修订WP:共识#一般公示基本规定如下:

现行条文

为确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得悉提案并发表意见,除非发表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者同意在计算公示期的开始时间时可排除其影响,互助客栈征求意见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1]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取得共识[2]的前提下公示。公示时,应在讨论串声明公示期于当时开始与公示期的长度(公示期长度至少须7日,如公示期长度未声明则预设7日),并在讨论串声明后的1日内于{{Bulletin}}的“公告”栏位加入连结宣告提案正在公示。公示期间若无正当合理异议,提案作通过论。公示期间若有正当合理的新意见[1],公示期应中止,而相关意见应经协商处理,在相关意见处理完成后,提案可依重行公示简易规定立即重行公示。

参考资料

  1. ^ 1.0 1.1 不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并非正当合理的意见,以及与提案本身无关的意见,皆不视作此条文所指的“新留言”与“相关意见”。另外,为确保讨论的连贯性,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已获解决的意见若被任何用户重复提出,可提示该用户相关意见已获解决,除此以外无须另作回应。
  2. ^ 请务必注意: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同意,惟共识仍应采纳多数人的正当合理意见;下同。
提议条文

为确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得悉提案并发表意见,除非发表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者同意在计算公示期的开始时间时可排除其影响,互助客栈征求意见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1]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取得共识[2]的前提下公示。公示时,应在讨论串声明公示期于当时开始与公示期的长度(公示期长度至少须7日,如公示期长度未声明则预设7日),并在讨论串声明后的1日内于{{Bulletin}}的“公告”栏位加入连结宣告提案正在公示。使用征求意见机制的讨论串在公示时也须在{{rfc}}模板下加入{{make public/rfc}}模板,并在模板中声明公示日数与公示结束时间。公示期间若无正当合理异议,提案作通过论。公示期间若有正当合理的新意见[1],公示期应中止,而相关意见应经协商处理,在相关意见处理完成后,提案可依重行公示简易规定立即重行公示。

参考资料

  1. ^ 1.0 1.1 不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并非正当合理的意见,以及与提案本身无关的意见,皆不视作此条文所指的“新留言”与“相关意见”。另外,为确保讨论的连贯性,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已获解决的意见若被任何用户重复提出,可提示该用户相关意见已获解决,除此以外无须另作回应。
  2. ^ 请务必注意: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同意,惟共识仍应采纳多数人的正当合理意见;下同。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5日 (六) 07:3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序言章节 § 提议针对条目内文里的外语名称大小写之相关规范进行修改

详见:Wikipedia: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外语名称

现行条文

外语名称

外语名称的大小写格式根据该词在该语言中的实际情况而定。例如英语单词,仅当其总是首字母大写(一般为专有名词)时,才保留大写格式,否则一律小写。粗体格式方面,不要加粗中文语境下不常用的外语名称,详见MOS:外文粗体;斜体格式方面,不要给罗马化转写使用斜体,详见MOS:罗马化斜体

提议条文

外语名称

外语名称的大小写格式根据该词在该语言中的实际情况而定。例如英语单词,仅当其总是首字母大写(一般为专有名词)时,才保留首字母大写,第二个字母以后小写的格式,否则一律全部小写。粗体格式方面,不要加粗中文语境下不常用的外语名称,详见MOS:外文粗体;斜体格式方面,不要给罗马化转写使用斜体,详见MOS:罗马化斜体

提议理由:
中文维基百科对于外文的相关内容,目前仅有针对条目名称之规范,在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小写载道:
“条目名称中的外文大小写应符合该语言通常行文的规范,不应全部大写。如对于英文词而言,除专有名词、部分缩写等总是大写的词以外,首字母以外不应使用大写。”
上面仅对于条目外文名称之规范。针对条目内文里的外文名称之规范,却付之阙如。
我上述提议修改之原始条文,就我驽钝的中文能力来解释,在举例中,仅说明英文名词,“除了总是首字母大写的名词外,其余一律小写。”
这内容并未规范到,这个首字母大写的专有名词,第二个字母以后,到底是该采用小写,还是全部大写到底?!
所以我提议把这些相关规定,改写得更仔细一点,更明文化。
在日本ACGN条目,这些日本动漫条目,现在一堆全部英文大写,举例,KADOKAWAKAKUYOMUOVERLAPWHITE FOXGEEK TOYS
不仅条目外文名称,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小写之规范。连条目内容里的外文名称,【也是全部大写】。
我想清理这些条目外文名称、以及清理条目内容里的外文名称,需要中文维基百科之相关规范支撑,让我能够顺利清理。故提出此修改建议。--Znppo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08:05 (UTC)

Wikipedia talk:中立的观点 § 提议修订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对人类作品的评价观点

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对人类作品的评价观点对应于英文维基百科的en:Wikipedia:Neutral_point_of_view#Describing_aesthetic_opinions_and_reputations,同英文比较,我认为现有两方面的不足。

  • 范围问题:Describing aesthetic opinions and reputations也涉及了艺术作品、艺术家之外的主题。
  • 翻译问题:“评价观点”不常用、“我们也许不能同意”、“某位艺术家或某个作品在公众与专家眼中的评价”、“有助于在上下文中提及作品”等。

提议修订如下:

现行条文

对人类作品的评价观点 审美观的表达是一种特殊情况。一些关于艺术品、艺术家以及其他创作性主题(如音乐家、演员、书籍等)的维基百科条目,往往在描述过程中充满热情。但这并不适合于一本百科全书:我们也许不能同意某某人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吉他手。然而,却又的确有必要提到某位艺术家或某个作品在公众与专家眼中的评价。概述对一件作品的常见评注,进而引用或提及持有这些评注的知名人士,是适当的。例如,莎士比亚是伟大的英语作家这一评述,获广泛认可,是一般人应该从一部百科全书中了解到的。对艺术作品的公众与学术评论,只要它可供查证且注重研究,便会有助于在上下文中提及作品,从而提高条目的可信度;然而,某一个维基百科贡献者的特别观点则不在纳入的范围中。

提议条文

描述审美观点和声誉 一些关于艺术品、艺术家以及其他创作性主题(如音乐家、演员、书籍等)的维基百科条目往往过分富于感情,但这在百科全书中是不合适的。美学观点是多种多样且主观的——我们也许不能都同意某某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吉他手。然而,描述专家、评论家和公众对艺术家或作品的评价是合适的。例如,关于莎士比亚的条目应该提到,学者和公众普遍认为他是最伟大的英语作家之一。但是,条目不应该声明莎士比亚是最伟大的英语作家。

更一般地说,当一个主题的声誉广为流传、可能提供信息或引起读者兴趣时,有时可以提及该主题的声誉。创造性作品的条目应该概述它们的常见解释,最好引用持有这些解释的专家的话。可验证的公开评论和学术评论提供了艺术作品的背景信息。

(预先声明,本提案确实起源于上方讨论,但不必影响本处讨论。)Fire Ice 2025年1月27日 (一) 07:07 (UTC)

Wikipedia talk:典范话题 § 再议WP:FT、WP:GT

这个议案已经搁置十余年了,先前是因FA、GA条目太少而未通过,之前那次则是无疾而终,个人认为特色话题可以使优特条目增多,还请社群判断成为方针可能为荷。--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1月27日 (一) 12:47 (UTC)

Wikipedia talk:删除程序 § RELIST指引试行期的相关问题

先前转正讨论中,关于RELIST指引有如下问题暂未解决:

  1. 关注度类提删因无讨论等原因被反复、多次重新提交;
  2. 重新提交会在原页面留下链接和标题讨论期延长和长讨论,造成WP:AFD/R页面过长;
  3. 因重新提交B页面中由A页面重新提交而来的条目时,不会修改A页面的重新提交位置到C页面,而是停留在B页面,造成由A页面进入讨论的人需要多次点击跳转链接才能去到正确的讨论位置;
  4. 小小作品、关注度类提删因RELIST指引试行,实际宽限期[注 1]由37天延长至58天。

注释

  1. ^ 指从挂上对应维护模板到删除条目

开出该讨论串以集中讨论转正后RELIST方针的修改。对应问题的讨论在子节中进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

Wikipedia talk:方针与指引 § 确定方针指引试行的具体规定

WP:RELIST转正讨论。实质上现今站内没有任何对于方针指引试行这个事情的任何规范,从而:讨论中暴露出方针指引挂上试行即可实质上永久上路,直到有人意识到问题提出转正讨论才会引起社群注意,另外,一旦该讨论无共识结案或直接讨论静止10天过期(如两年前的试行检讨讨论),该试行方针会继续试行直到下一次试行转正讨论。因此,我认为需要对试行方针的时间做严格限制(即提出的试行期需要少于某个值,且试行结束的日期需要精确到具体日期),试行时间一到无论方针成效多好都要立刻终止实施该方针,并开启方针转正的讨论,方针转正讨论仅有在“通过”这一个结果的前提下得到转正才能继续实施。据此,提出下列设想条文:

Wikipedia:方针与指引#确立方针及指引
现行条文

...

总体来讲,有种方式去制订某项方针或指引:

  • 吉米·威尔士本人或维基媒体基金会制定及颁布。
  • 一项提案经讨论取得共识后获正式采用。
  • 逐渐演化出的常规或惯例。将方针正式化的观点已在互助客栈、邮件列表、以及相关的条目对话页上公示,持续一段合理时间,并且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已经妥善处理。

...

提议条文

...

总体来讲,有种方式去制订某项方针或指引:

  • 吉米·威尔士本人或维基媒体基金会制定及颁布。
  • 一项提案经讨论取得共识后获正式采用。
  • 逐渐演化出的常规或惯例。将方针正式化的观点已在互助客栈、邮件列表、以及相关的条目对话页上公示,持续一段合理时间,并且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已经妥善处理。
  • 由试行方针和指引流程转化而来的正式方针和指引。

...

(以下均为新增条文)

试行方针和指引 在尝试提出方针或指引时,若出现部分讨论者疑虑方针或指引的施行效果而难以取得一致共识,可以考虑使用试行流程以解决这样的疑虑。

方针和指引的试行流程旨在提供可控的方针指引试验环境,试行的方针和指引在试行开始后的最长【试行最长时间】内可以得到充分的测试,并在标明的试行结束时间会被立刻终止。

试行的开始 一般而言,提出方针或指引试行,与提出正式方针或指引的流程一致,均需在互助客栈方针版或正确的讨论页提出试行方针或指引的条文、意义等,得到充分的共识后进行试行。此外,试行方针或指引提出时还需要讨论出一个合理的试行时间范围,不得“不限期试行”。注意:提出试行方针或指引并不会降低共识形成的要求,而仅仅是让关于方针或指引施行问题的顾虑得到解决。

方针和指引开始试行的一般流程如下:

  1. 于正确的页面讨论得出拟试行的方针或指引的条文,试行的时间范围(不得超过【试行最长时间】
  2. Wikipedia:共识的要求公示
  3. 公示通过后,修改或建立对应的条文页面,为试行方针标明{{Policy d'essai}}(试行指引标明{{Guideline d'essai}}),必须填写参数|endtime=

此时方针或指引进入试行期。

试行的终止

打断试行

任何人均可按对一般方针或指引提出异议的流程要求修改或终止方针或指引的试行。在讨论结束前暂停方针或指引的试行,直至得出结论(含无共识)或讨论过期而被存档。若得出的结论为维持原条文或无共识,或讨论因过期而被存档,延误的试行时间按天补偿。例如,试行方针于2025年1月1日0时试行到2025年1月31日0时,在2025年1月15日12时被提出修订,在2025年1月29日12时因讨论静默被无共识处理,则补偿期计算为1月15日到1月29日的共15天,试行方针的实际结束时间延长到2025年2月15日0时。若得出的结论为改为新条文,延误的试行时间不再补偿。若得出的结论为终止试行,则不再恢复原条文的执行,也不再接受此次试行条文转正,但不限制以相同理由于讨论页面重新征求共识。

自然结束

试行结束时间一到,需立刻停止试行方针或指引的施行。试行方针或指引的提出者需按试行条文转正一节的流程提出转正讨论,在【缓冲期时间】内未能提出转正讨论则视为提出者放弃该条文。

试行的转正 在试行期及其后的【缓冲期时间】内,任何人(含试行条文的提出者)均可要求讨论条文转正事宜,条文转正讨论过程中不影响试行条文的施行。建议试行方针和指引的提出人在转正讨论中提供试行期的成效介绍,以便他人参考。

转正讨论可以得出的结论包括:“通过”、“不通过”、“延长”和“无共识”。仅有在转正讨论为“通过”时,试行条文确定为正式条文。若转正讨论无共识结案或因讨论静默被存档,任何人都可以在讨论结束起【缓冲期时间】内再次提出一次转正讨论,并附上先前一次讨论的链接以利共识形成。两次无共识的讨论视为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讨论与打断试行一节相同,不限制以相同理由于讨论页面重新征求共识。

试行的延长 若得出的结论为延长,则对应试行条文的试行期对应延长,延长的时间不应超过【延长最长时间】,且延长次数不应超过【延长最大次数】

个人设想的试行最长时间为180天,缓冲期时间为30天,延长最长时间为90天(即试行最长时间的一半),延长最大次数为3次(即允许延长270天,实际试行时间最长1年3个月)。若该方针得以确立,当前较混乱的试行条文情况无疑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规范,敬请社群商议。由于该修订涉及到基本的方针确立流程,故直接放VPP便于更多注意。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28日 (二) 18:44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 § 调整日期和数字格式手册的规定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2月5日 (三) 05:09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现整合两个同期提出的日期和数字格式手册的规定调整提议,并合并处理两案的公示事宜。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9日 (三) 05:09 (UTC)

Wikipedia talk:签名 § 可以因为改名而任意编辑存档吗

根据本站的惯例,讨论页存档是禁止编辑的。但近期出现了Wikipedia:机器人/作业请求#替换本人的旧签名要求批量更改全站的讨论页存档。我没印象有这样的先例,认为此举有违讨论页指引:如果每天都有人改名,那“存档”不就一天到晚被改,那这样“存档”还叫做“存档”吗?因此,如果社群认为可以打着“改名”或“改签名”的名义任意变更存档,应该要修改有关指引,交由社群定夺此行为是否可以进行(我不建议,如果允许,到时候每天都有人要来“改存档”)。

  • 签名是讨论记录的一部分,不应为了个人改名而修改,这会影响历史纪录的准确性。

请社群讨论。c.c.@ZLin2222--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 2025年1月29日 (三) 10: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