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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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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
# 💭 话题 💬 👥 🙋 最新发言 🕒 (UTC+8)
1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64 19 Zyx20101210 2025-03-20 18:12
2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43 9 Jeffchu2014 2025-02-01 23:01
3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Wildcursive的处理 109 23 自由雨日 2025-01-18 08:24
4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T407210009的两周临时封禁 23 8 ATannedBurger 2025-03-23 02:52
5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Ericliu1912实行之双向互动禁制(Tisscherry) 21 9 自由雨日 2025-03-05 23:22
6 关于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的处理问题 31 10 WiiUf 2025-03-21 13:23
7 请求社群协助判断一傀儡调查案件 7 6 LuciferianThomas 2025-03-19 11:02
8 提议将Mediawiki保护改名及更改图标 5 4 Bluedeck 2025-03-10 14:43
9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Wcam关闭文件存废讨论的程序问题 11 6 Shizhao 2025-03-12 09:36
10 关于管理员布告板格式和过滤器214匹配的问题 16 4 Hotaru Natsumi 2025-03-21 01:13
11 引入临时账号功能后,谁应该能够看到 IP 位址? 32 10 LuciferianThomas 2025-03-15 08:37
12 第二十三次动员令讨论 13 7 Sanmosa 2025-03-27 23:14
13 中国大陆互联网上那些“代编维基百科”的帖子是怎么回事? 17 8 TimWu007 2025-03-25 00:31
14 关于IP用户在管理员布告板的提报 14 6 Hotaru Natsumi 2025-03-23 16:41
15 页面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赵明毅有误 3 2 Lemonaka 2025-03-27 22:19
16 关于DYK的存档 3 2 雪雨73 2025-03-23 18:52
17 请管理员们注意 2 2 Iming 2025-03-23 20:38
18 疑似被盗账号 5 4 SunAfterRain 2025-03-25 12:42
19 2025年4月管理人员选举 39 22 Patrickov 2025-03-28 00:24
20 提议修改{{Relist}}的样式 10 7 Aqurs1 2025-03-26 14:55
21 再议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1/17#批量提删 18 7 Bluedeck 2025-03-28 01:28
22 今年的WP:AFXD 1 1 132.234.228.128 2025-03-27 20:31
发言更新图例
  • 最近一小时内
  • 最近一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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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月内
  • 逾一个月
特殊状态
已移动至其他页面
或完成讨论之议题
手动设置
当列表出现异常时,
请先检查设置是否有误

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议题

议题清单

以下讨论需要社群广泛关注:重新整理

WikiProject talk:维基百科发展/新手2023 § 关于工作展开与本组未来
  • 工作展开:考虑到欢迎页面的复杂性以及美工问题的特性,我的建议是先在社群内开展大讨论(类似WP:RFC/RFA2024),就一定可行方案取得共识后行动。Q1:考虑到之前在客栈发起的话题#整理引导新手的相关页面都无后话,是否应选择集中讨论后向活跃用户发广告?如此谁来主持?如果各位都没有经验,另请他人会比较好?至于界面美工,应该考虑比赛与评比(例如09年12年的首页改版),否则也很难拿出合理的设计(参照界面改动必有人回报不如原来、社群独裁剥夺用户选择[开玩笑的]云云)。Q2:各位认为是否可行?同样的,谁来主持?
  • 未来(?):Q3:各位对工作组未来有何想法?是否在工作完成后解散较妥?

期待各位就以上问题发表见解。--PexEric💬|📝 2025年2月11日 (二) 05:43 (UTC)

Template talk:Talk header § 征求意见:请求澄清本模板的用法

观察到@Sinsyuan等编者会在大量不活跃讨论页中加入本模板(如86197008),但本模板说明表示“本模板建议用在那些非常活跃的,或者有过违反方针的问题的讨论页上。本模板应当只在必要时才使用。不要将本模板加到每个讨论页上。”请问大量加入本模板是否合适?或是需要改变本模板的用法?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22日 (六) 08:28 (UTC)

Wikipedia talk:讨论页指引 § 建议统一讨论页及布告板的主题标题层级为二级标题


已经在中维使用一段时间的DiscussionTools允许用户订阅讨论,在不收到其他讨论串通知的情况下依然能收到感兴趣的通知,惟该功能只能用于二级标题。近来我在不同的讨论页参与讨论,发现部分提名页、布告板以及其他带有讨论性质的页面使用三级标题分段,包括但不限于新条目推荐候选(DYKC另有标题留空的问题,可以改为包含条目标题)、同行评审提案区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其他不当行为布告板等,使得用户要么得订阅该页面上所有讨论,甚或监视所有编辑,要么要定期巡视该页面,造成不便。这些页面大多除讨论页栏大标题,没有其他二级标题。
除此之外,流动版查看也以二级标题为单位,若继续使用三级标题,流动版编者便无法单独折叠讨论,降低可读性。有鉴于此,建议所有带有讨论性质统一使用二级标题,方便用户订阅讨论。
另一个思路:向基金会提工单,请求实现三级标题订阅?这个选项对会降低对现有页面和程序的影响,但无法解决流动版查看问题,也不知道基金会会不会改。
由于此事涉及维基语法更改,特此邀请在受影响页面负责存档或移动讨论的机器人的拥有者参与讨论:@Jimmy XuXiplusHamishCdip150,以及已知维护评选小工具的用户:@SuperGrey小躍WhitePhosphorus,如有缺漏请协助代为通知。--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3月8日 (六) 15:45 (UTC)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编辑]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回复]

理念上支持。所提供通用模型随机样本的表格数据,我看了一些高风险的,感觉挺多是不该被回退的。多语言模型的样本好很多,并且预计回退数量似乎很低?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8日 (三) 23:54 (UTC)[回复]
两者个人也曾测试,无论前者和后者只要是使用“Cautious”或以上的阈值,基本上近乎是没有误判。以自动反破坏工具而言,其误判率个人认为可接受,现实上也不可能存在没有误判的工具。而默认值为最严谨的“Most Cautious”,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如果有人及时巡检和调控该工具,可以考虑引入”,个人作为管理员愿意帮忙调整。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4:12 (UTC)[回复]
有没有在本站模拟环境下的测试数据?有这些数据大家才好判断。--碟之舞📀💿 2024年12月19日 (四) 04:54 (UTC)[回复]
这些步骤。Google表格,文件-复制(制作副本),Test Automoderator工作表,选择zhwiki,有30组数据集(目前是今年7月的数据),每组30笔编辑,每笔审阅后可查看该工具在各警惕级别下是否会自动回退。似乎够谨慎,但也存在误判和漏判。--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05:15 (UTC)[回复]
基本支持。我相信足够多的trial and error能克服误判与漏判的情况。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11 (UTC)[回复]
感觉可推进下一步。Deploying说无需正式RFC,只需有足够多参与者感兴趣。用户名要保持原名吗,译名会更易懂(如“自动回退”?),但简繁选用等层面是否不方便。不清楚其会发送简体还是繁体版本的留言消息。所需用户页译本已准备Draft:User_AutoModerator(回退、撤销的用词可能需斟酌),后续可单独讨论和改进。--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4 (UTC)[回复]
自动版主?自动管理员?自动编辑检查?其实用Automoderator也可以()——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42 (UTC)[回复]
版主太生硬了。且版主常被指责滥权,会误导新手;管理员误导性,并没有封号等机制;编辑检查与现有机制(tag、滥用过滤器)重名了。维持原名确实可以,中庸之举,但好的译名会更好,不看用户页或留言也能迅速了解是被自动化程序回退了。“自动回退器”感觉偏生硬。“回退机器人”太直白和不好理解、难以联想到原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4:00 (UTC)[回复]
自動巡查器或者自動回退器吧,用繁体就行,就一个动字简化了,简体用户应该都能看得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48 (UTC)[回复]
前者与巡查混淆。后者我没意见。简体的、原名的账号名可能应设法占用并重定向过去。--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6 (UTC)[回复]
感觉称作自动巡检器会比较好。--雨朝Talk#我要退出CRYCHIC 2024年12月20日 (五) 14:35 (UTC)[回复]
Moderator的角色一般是维护页面,因此我会建议译为“自动维护工具”或“自动维护器”,再不然像Twinkle那样沿用英文名也可以。如果不要求忠实翻译的话,其实叫“自动法器”也成。[开玩笑的]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4:13 (UTC)[回复]
倾向反对按原文字面而非功能来译。以上两个译名太像一个大类。如果无共识,该考虑用户名沿用英文,以及用户页、讨论等允许怎样的中文称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3 (UTC)[回复]
回退破坏性编辑也算一种维护吧,我不认为我没有按功能来译,但比较微妙的是我个人确实偏好沿用英文名。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54 (UTC)[回复]
所以各位打算选哪个用户名。--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7日 (五) 19:01 (UTC)[回复]
我比较喜欢英文的,不用担心繁简转换,也能回避翻译问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27日 (五) 19:44 (UTC)[回复]
公示3日:使用原始英文用户名,公示结束后申请引入。--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8:16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更新P站——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5日 (日) 03:21 (UTC)[回复]
支持导入--zyxZyx20101210 2025年3月20日 (四) 10:09 (UTC)[回复]
支持导入。--Hamish T 2024年12月20日 (五) 15:21 (UTC)[回复]
支持导入用以试验。-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50 (UTC)[回复]
en:user:ClueBot NG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1:02 (UTC)[回复]
(+)支持导入。--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27日 (五) 18:41 (UTC)[回复]
这个东西有人维护或者监管的话我双手(双脚)支持--zyxZyx20101210 2025年3月20日 (四) 10:08 (UTC)[回复]

配置

[编辑]
英语界面的配置选单

AutoModerator可由管理员在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AutoModerator处配置,按扩展介绍,其有以下配置:

  1. AutoModerator将会设为开启模式。
  2. 配置阈值设为?
    1. 最谨慎(默认值):很少回退编辑,准确度最高;
    2. 谨慎:较少回退编辑,准确度中等;
    3. 不太谨慎:相对回退较多编辑,准确度稍低;
    4. 最不谨慎:回退很多编辑,准确度最低。
  3.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小修改
  4. 是否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
  5. 是否向受回退的编者发送讨论页信息?
  6. Automoderator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
  7. 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处报告错误。

@YFdyh000SCP-2000谨通知上方活跃讨论者和管理员。——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29 (UTC)[回复]

我建议保持“最谨慎”,毕竟是测试性的引入,观察一段时间后再考虑逐步升高;不标记为小编辑;标记为机器人编辑;发送消息;不回退“回退员、管理员”的编辑。——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6日 (一) 18:31 (UTC)[回复]
同意--zyxZyx20101210 2025年3月20日 (四) 10:12 (UTC)[回复]
建议:开启。最谨慎。非小修改。是否机器人 无意见,看回退量和误报率而定。发送消息。不回退延伸确认用户?或者更高,看误报率而定。--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8: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Twinkle、SWViewer等工具均使用了小编辑,小编辑标记也符合预期的场景);否(可以考虑经过一段测试期后修改为是);是;延伸确认用户(或者可以更低,比如自动确认用户)。 Stang 2025年1月7日 (二) 12:47 (UTC)[回复]
最谨慎;是否要标记为小修改与机器人编辑我暂时没意见;可能要视传送的讯息而定;不回退管理员与回退员的编辑,视运作状况再决定要不要降低门槛。--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06:41 (UTC)[回复]
最谨慎,是,否,是,延伸确认用户。--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1月9日 (四) 07:13 (UTC)[回复]
我认为可将配置阈值设为“谨慎”。毕竟在“最谨慎”的阈值下,Automoderator一天只会回退两三次左右,反破坏作用极为有限,完全无法发现较小的破坏。若改为“谨慎”,误报也应在可控制的范围。--WiiUf🐉💫2025 2025年1月24日 (五) 11:35 (UTC)[回复]
目前应该先调整用户组白名单吧,看对自确用户的误报率如何、能否解决。--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24日 (五) 11:42 (UTC)[回复]

是否启用“同一页面同一用户可回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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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似乎还有一项:

  1. 是否启用“同一页面同一用户可回退次数”?
  2. 若启用,“同一页面同一用户可回退次数”应设为多少?

WiiUf🐉💫2025 2025年2月3日 (一) 00:40 (UTC)[回复]

如果启用的话,3次可能比较妥当?——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2月3日 (一) 02:06 (UTC)[回复]
@SCP-2000@Shizhao@Stang@YFdyh000@人间百态--WiiUf🐉💫2025 2025年2月3日 (一) 05:16 (UTC)[回复]
启用理由?--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3日 (一) 05:20 (UTC)[回复]
防止可能的连续误报,让人类来检查⋯⋯不知是谁已经在中维启用了这项功能,所以再请社群讨论。--WiiUf🐉💫2025 2025年2月3日 (一) 05:33 (UTC)[回复]
24小时内同一页面同一用户可回退次数。基于回退不过三原则,我认为设置为1次或2次似乎比较稳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3日 (一) 13:03 (UTC)[回复]
3到4次吧--zyxZyx20101210 2025年3月20日 (四) 10:11 (UTC)[回复]

改了标题,防止误导—WiiUf🐉💫2025 2025年2月3日 (一) 05:25 (UTC)[回复]


@ZhaoFJxYFdyh000StangS8321414Hehua7日时间已过,目前Automoderator的配置中关于是否标记为小修改、是否标记为机器人编辑以及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上没有定论。在此通知参与讨论用户就其意见做进一步说明。--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16日 (四) 14:42 (UTC)[回复]

  1. 帮助:小修改说意义改变、需检视、有担忧、可能编辑冲突的编辑都不应小修改,所以我倾向不是小修改,除非回退破坏对社群而言是高置信度(例如95%以上)而默认无需二次检视。TW工具是人工操作,且编者可自行调整是否小修改、有担忧的问题可经编辑摘要说明与凸显。
  2. 机器人与否,可能看是否冲击了最近更改巡查,但从操作性质来说,标注机器人或许降低误导和便于筛选。
  3. 是否回退延伸确认用户,暂无共识。可以先允许一阵子,看误报反馈情况,再由管理员决定?类似滥用过滤器等运作。“同一页面同一用户可回退次数”同上,先交管理员视情况决定?
--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同上 要不先不回退管理员,观察一段后再逐步下放到延伸确认用户?小修改的话,隔壁英维机器人的回退操作是标记为小编辑的。——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16日 (四) 16:21 (UTC)[回复]
已部署Automoderator的7个wiki中,似乎有2个(bn和vi)选择非小编辑。--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6日 (四) 17:59 (UTC)[回复]
一个未经妥善测试的程序不应当使用机器人标记,这会让它的编辑在最近更改中被隐藏。对于豁免用户组我还是坚持使用延伸确认用户这个标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01:53 (UTC)[回复]
简单写了个小脚本测试了一下误报的情况怎么样,这是最近100K次编辑中,会在“最谨慎”(true>0.99)这个配置下被回退的编辑,共30笔。感觉其中还是有一些误报的,另外想知道可不可以忽略掉某些页面(比如沙盒)的编辑:
Revisions with true probability >= 0.99:
Rev ID: 85607217, True Probability: 0.998129665851593, False Probability: 0.0018703341484069824,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07217
Rev ID: 85610058, True Probability: 0.9971864819526672, False Probability: 0.002813518047332763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10058
Rev ID: 85618569, True Probability: 0.9910821914672852, False Probability: 0.008917808532714844,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18569
Rev ID: 85618955, True Probability: 0.9959309697151184, False Probability: 0.004069030284881592,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18955
Rev ID: 85619500, True Probability: 0.9953624606132507, False Probability: 0.004637539386749268,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19500
Rev ID: 85619952, True Probability: 0.9967047572135925, False Probability: 0.003295242786407470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19952
Rev ID: 85622370, True Probability: 0.9946627616882324, False Probability: 0.005337238311767578,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22370
Rev ID: 85622379, True Probability: 0.9956135749816895, False Probability: 0.00438642501831054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22379
Rev ID: 85622677, True Probability: 0.9948369264602661, False Probability: 0.00516307353973388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22677
Rev ID: 85625145, True Probability: 0.9905315041542053, False Probability: 0.009468495845794678,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25145
Rev ID: 85634335, True Probability: 0.9962349534034729, False Probability: 0.0037650465965270996,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34335
Rev ID: 85634512, True Probability: 0.9979973435401917, False Probability: 0.0020026564598083496,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34512
Rev ID: 85645384, True Probability: 0.992682158946991, False Probability: 0.007317841053009033,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45384
Rev ID: 85645623, True Probability: 0.9979594945907593, False Probability: 0.002040505409240722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45623
Rev ID: 85656235, True Probability: 0.9914224743843079, False Probability: 0.008577525615692139,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56235
Rev ID: 85658526, True Probability: 0.990656852722168, False Probability: 0.009343147277832031,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58526
Rev ID: 85666489, True Probability: 0.9946956038475037, False Probability: 0.005304396152496338,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66489
Rev ID: 85668964, True Probability: 0.9923447966575623, False Probability: 0.007655203342437744,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68964
Rev ID: 85673885, True Probability: 0.9917764663696289, False Probability: 0.008223533630371094,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73885
Rev ID: 85675177, True Probability: 0.9952389001846313, False Probability: 0.004761099815368652,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75177
Rev ID: 85679555, True Probability: 0.991058349609375, False Probability: 0.008941650390625,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79555
Rev ID: 85680299, True Probability: 0.9934773445129395, False Probability: 0.00652265548706054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0299
Rev ID: 85681581, True Probability: 0.9914299845695496, False Probability: 0.00857001543045044,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1581
Rev ID: 85683545, True Probability: 0.9935425519943237, False Probability: 0.0064574480056762695,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3545
Rev ID: 85686042, True Probability: 0.9914498925209045, False Probability: 0.008550107479095459,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6042
Rev ID: 85686596, True Probability: 0.9905632734298706, False Probability: 0.009436726570129395,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6596
Rev ID: 85687554, True Probability: 0.9924798011779785, False Probability: 0.007520198822021484,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7554
Rev ID: 85689212, True Probability: 0.9950689077377319, False Probability: 0.004931092262268066,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89212
Rev ID: 85693239, True Probability: 0.9985597729682922, False Probability: 0.0014402270317077637,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93239
Rev ID: 85698859, True Probability: 0.9907416105270386, False Probability: 0.009258389472961426, URL: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oldid=85698859
以上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02:17 (UTC)[回复]
顺便另一个问题,假设A对条目X进行了a, b, c, d, e 多笔编辑,这些编辑都属于破坏性质的,但是只有一个达到了AutoMod的阈值,这个时候是只回退了达到阈值的版本还是全部回退?比如安婕希页面,用户“毛王”的编辑只有 oldid=85679555 达到了 0.99 的阈值。 Stang 2025年1月17日 (五) 02:43 (UTC)[回复]
已设置MediaWiki:AutoModeratorConfig.json,不知这样是否就能运行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1日 (二) 03:16 (UTC)[回复]
是的。谨慎起见,个人将“不应回退哪些用户组所作的编辑”配置设为自动确认用户,如果运作没有问题,可考虑稍后(例如一至两周后)改为延伸确认用户。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03:47 (UTC)[回复]
我倒是想的和你相反,先大面积试行,再根据情况缩小范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1日 (二) 04:02 (UTC)[回复]
大面积试行的前提,我想是有人监看和善后一小批再说,而不是等到一大批误报而难以收拾。在最初期可以看量频繁调整。User:AutoModerator/Preload请降低保护级别,去掉开头多余空行。--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04:56 (UTC)[回复]
已调整 User:AutoModerator/Preload--SCP-0000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05:14 (UTC)[回复]
看起来是全部回退,如Special:diff/85773696。——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1月21日 (二) 20:07 (UTC)[回复]
发现文档有说 When reverting, Automoderator performs a rollback--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20:52 (UTC)[回复]
关于“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现在User:AutoModerator默认就是具有bot权限,这与“将回退操作标记为机器人编辑”有什么区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2日 (三) 02:18 (UTC)[回复]
权限是有能力标注,但非强制标注,设置决定是否标注。--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02:57 (UTC)[回复]
不是哥们,机器人权限和“标记为机器人编辑”不是两个东西吗, Stang 2025年1月22日 (三) 04:26 (UTC)[回复]
怎么每笔被回退的编辑都是大量删减条目内容的编辑 囧rz……--WiiUf🐉💫2025 2025年1月24日 (五) 11:32 (UTC)[回复]
说的是呢。似乎机器人对大量删除外部链接特别敏感,其他的破坏形式目前似乎一个都没检测出来,或许真要从“最谨慎”切成“谨慎”模式看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13:39 (UTC)[回复]
目前似乎没有大问题,已改为“谨慎”及“延伸确认”来看看怎样。--SCP-0000留言2025年1月25日 (六) 04:46 (UTC)[回复]
怎么在我这里看还是【最谨慎】?是改回去了吗?Bluedeck 2025年2月15日 (六) 05:30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c-Shizhao-20250214025800-YFdyh000-20250213190100--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5日 (六) 05:39 (UTC)[回复]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编辑]

原标题为:编辑提示已建设完毕,现提议将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展示

公示期结束,方案获得通过,请管理员依Special:diff/85397555版本展示内容,同时比照WP:历史上的今天,将WP:提示的所有子页面设置半保护,直接被首页引用的{{Tip of the day with h3 heading}}设置连锁保护。后续如有更改,请在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提出。--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6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回复]

等等,7月还有6天,这礼拜会完成,请稍等我一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6 (UTC)[回复]
已经全部完成,并且再次检查过。--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00 (UTC)[回复]
真的不容易,该给与掌声鼓励:)--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4:39 (UTC)[回复]

可以参考这个版本展示,同时每日的内容全部参照WP:历史上的今天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04:56 (UTC)[回复]

刚发现这个版本没有替换掉“参与维基百科”版块,这个替换掉了,以这个版本进行讨论。--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00 (UTC)[回复]
内容还请大家多帮忙看看,大多数内容都是机翻,读起来很不通顺,还有些是照搬英文的过期内容,现在已经无法复现。--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29 (UTC)[回复]
(修改了标题,因为编辑提示指的是Editnotice)--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2日 (日) 04:51 (UTC)[回复]
可能1~7月的部分机翻问题要再确认,我是从7月20日左右接手,还有另一位用户@琉綺在11月和12月的部分帮了不少忙。我初步检查大部分都是符合中维现况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09:43 (UTC)[回复]
他是不是不太熟悉维基的术语啊,article是“条目”,怎么老是说“文章”,太不专业了。--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9:19 (UTC)[回复]
可能还略有疏漏,我再检查确认。--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2:46 (UTC)[回复]
@Tisscherry询问一下是否确认完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31日 (二) 11:57 (UTC)[回复]
漏回复了请见谅。目前机翻问题都已排除,地区词转换大部分都补上,往后也会再持续检查。--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2:25 (UTC)[回复]

请大家踊跃提出意见,若7天内无人反对,依WP:7DAYS规则通过。展示版本为Special:diff/85397555。--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08:15 (UTC)[回复]
谢谢推进,我这几天也会抽空再巡巡。另外对于绿连英维方针指引的部分较为无法确定,因为大多数可能短时间内不会被提出讨论或是翻译,撤下好还是维持原样?--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2:39 (UTC)[回复]
暂时隐藏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7:38 (UTC)[回复]

7天内无人反对,方案正式获得通过。请管理员依Special:diff/85397555版本展示内容,同时比照WP:历史上的今天,将WP:提示的所有子页面设置半保护,直接被首页引用的{{Tip of the day with h3 heading}}设置连锁保护。后续如有更改,请在Wikipedia talk: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提出。再次向辛勤付出的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成员表示感谢!--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6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麻烦管理员@Ericliu1912抽空更新一下首页,thx。--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0:28 (UTC)[回复]
@Jeffchu2014能不能设置板块显示?因为现在这样视觉有些不平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3 (UTC)[回复]
话说“参与维基百科”、“维基百科提醒您”跟“每日提示”能不能都留?不都留的话,应该留几个方得兼顾功能及视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4日 (二) 11:34 (UTC)[回复]
那就用Special:diff/71842219。--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5:53 (UTC)[回复]
技术层面只能出张嘴,若缩成小方框,置于“维基百科提醒您之下”,可行吗?但这样会不会有种类似感?--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6:02 (UTC)[回复]
提醒你和每日提示的作用一毛一样,都是指南,完全可以去掉,两个都留反而冲突了。--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7:39 (UTC)[回复]
@Ericliu1912怎样?--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5日 (三) 14:50 (UTC)[回复]
再稍等几日,若社群无其他意见,可照您所说版本更新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5日 (三) 15:51 (UTC)[回复]
没人反对,更新吧--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8日 (六) 06:24 (UTC)[回复]
@Ericliu1912--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9日 (日) 10:52 (UTC)[回复]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19日 (日) 13:17 (UTC)[回复]
没设置半保护--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19日 (日) 15:03 (UTC)[回复]
每日提示的排版和首页排版不太一致啊,原来的灯泡图标没了,多了一个提示标题以及下方的导航和更多链接,而且下方空白也比其他栏目多出来一些,完全破坏了首页排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1 (UTC)[回复]
而且,现在提示的内容太长了,原来一两句话比较合适,现在这么长太破坏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2 (UTC)[回复]
其实是每天的不一样长,像24号的就没问题,但是21/22号的就太长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7 (UTC)[回复]
24号的是我刚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8 (UTC)[回复]
抄英文的排版还没抄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9 (UTC)[回复]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目前每日提示的排版是学的enwiki,但enwiki的每日提示排版风格是设计来用在社群首页的,用在首页用这种排版完全不搭调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7 (UTC)[回复]
我暂时回退了首页上的每日提示,请设计好与首页协调的排版后再变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1:52 (UTC)[回复]
也许确实在社群首页会更好?如果要删减的话也挺可惜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4日 (五) 07:37 (UTC)[回复]
如果现在的每日提示不改变的话,那么就大致两条路:
  1. 跟随enwiki,在社群首页使用(可能要略微改一下社群首页的排版);
  2. 如果非要在首页使用,重新设计首页的排版方式以适应现在的每日提示
两种路数都要多少修改使用的页面,社群首页明显要比首页修改幅度小很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8:49 (UTC)[回复]
稍微改了一下Wikipedia:社群首页,以便更好展示每日提示的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4日 (五) 08:59 (UTC)[回复]
你看下Special:diff/71842219的排版--Jeffchu2014留言2025年1月28日 (二) 16:05 (UTC)[回复]
这样的话,有个问题,难道每日提示和维基百科提醒您要同时并存?否则维基百科提醒您没有了的话,右侧栏位会少一块。而且每日提示的内容和排版真的适合首页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29日 (三) 12:29 (UTC)[回复]
本来就是计划把每日提示换掉的,每日提示的内容本来就少,需要更新。--Jeffchu2014留言2025年2月1日 (六) 15:01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直到找到解决方案。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Wildcursive的处理

[编辑]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1]
执行者Ch.Andrew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Wildcursive

@Wildcursive首先,这位用户对于自己讨论页上由Cindyzs写出的宣传性内容置之不理,经我移除后再次加回。引用@薏仁将的话:……虽然WP:TPG对于用户讨论区使用自由度是相对宽松的,而本案被提报人对于相对当事者用户采取宽容容忍的态度去看待那些个人主观意识的政治观点宣传,然而被提报用户是可以有多次机会对相对用户进行劝告及以相关方针教导其用户避免再度出现不适当的行为,但被提报用户选择被动、消极的方式选择不作为的冷处理,此等则会被相对用户认为不反对即表认同的错误认知而持续性的做出不适当的行为;虽然该用户暂时已被封禁一周,但是难保解封后不再出现相同的不适当行为,而身为当事者的您,难道某个角度立场来说是无任何责任?又或者这种消极宽容的态度不也是变相的纵容对方行为?

而管理员章安德鲁对于此次提报,作出以下处理: 还原。以User:Wildcursive自行决定的版本为准/态度指引WP:OWNTALK:“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以上方针并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编辑指引WP:PUT:“您可以按照您认为合适的方式将讨论串删除、存档,或者是简要地总结以前的讨论”等语可以清楚得知,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

然而,很明显,方针(这甚至只是指引)中注明的是“较为宽松”而非“完全无需执行”,当然无法轻率得出“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的结论。同时,WP:NOT中写明:“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讨论区、宣传工具、广告场所或者展览平台。此项适用于用户名、条目、分类、文件、讨论页、模板及用户页

综上所述,管理员的此次决定是不恰当的,因此我提出操作复核。 --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0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用户在ANM进行政治宣传,而管理员完全没有考虑这点。--WiiUf🐉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支持复核。——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4 (UTC)[回复]
(+)支持复核:刚注意到这边有讨论,把我刚在那里留的意见改一下放这:
Ch.Andrew 解释他的处置理由有不少问题:不限制用户在自己的讨论页‘移除’留言并没有“不限制用户‘还原’因违反方针而被其他人移除的留言”之意,而他又以指引导出用户对于自身账号的讨论页具有裁量权,保留或删除内容由账号所有者自行决定即可,其他非当事用户无须干涉,然而他引用的WP:PUT是指引,WP:SOAP是方针,指引和方针冲突时是方针优先,遭移除的内容是违反方针,用指引当理由说可以保留违反方针的内容根本是无效的:
  1. 用这逻辑,每个用户都可以在自己讨论页放这些违反方针的内容,因为自己的讨论页自己当然有裁量权啊。
  2. 当 A 把自己讨论页上被移除之违反方针内容加回去,那就是 A 的编辑行为了,原本加的人违反方针,A 当然也违反方针。
我并质疑,这个案子原本已有其他管理员开始处理,为何不常活动的 Ch.Andrew 突然介入迅速处理掉这件案子。--LHD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5:57 (UTC)[回复]
(?)疑问:另一个矛盾的点,依照处理的管理员认定的标准,那么:我只要找政治理念相同的用户B,或者用户C不反对我个人政治观点,那么我可以将那些政治观点放置在用户B与用户C个人讨论区,而且只要相对用户不反对,那么就不构成WP:SOAP相关限制(因为B、C君用户有自己裁量自己讨论区讨论议题权利)?那么请问WP:SOAP存在的意义是?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依照处理管理员认定的方式,B君与C君不表态、不反对那么那些已发生的宣传行为就不算构成WP:SOAP条件(裁量权在对方用户身上?),那么连带的是否连WP:DE也构不上边?然后更有趣的是:如果有人删除那些政治观点,我可以仿效他作法警告那些依照理据删除的用户要他们不要“越俎代庖”(因为讯息接受者没反对,裁量权在对方用户身上)请问是这个意思吗?请问可以如此作法吗?蛮好奇这种“特殊”认定标准。--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29 (UTC)[回复]
可能离题请见谅,其实上次就想提出,不晓得这是否算讨论页的漏洞?我认为可能需要研讨是否需要修改,因为虽然看似不妥,但对应现行方针指引确实没有明确违规,管理员处不处理都很难。感觉上暂时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是用了共识封,不过这是中维没有的方针。若没有界定标准,往后也可能再发生,故我认为可能需要进一步另行讨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09:36 (UTC)[回复]
是的,标准的漏洞,看看届时发生处理的管理员怎么认定怎么解释或者类推适用,有没有惯例案例可循,的确需要填补漏洞,不然可能造成仿效效应。--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42 (UTC)[回复]
我认为不存在漏洞。明显已经违反WP:NOT。--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9:55 (UTC)[回复]
这样就有处理落差了,我先前确实觉得这是为不妥,但现在可以理解了这是个人讨论页要如何处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
我这里指的漏洞,是要考虑这样认知差异的,而且确实不明确。--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4 (UTC)[回复]
但像是比较敏感性质的议题又或者如本案般主观意识政治内容的传递,那么在认定标准上这是否为宣传行为的一种?若属于宣传行为,那么其他用户是否可依据对应的方针指引予以移除?又或者必须知会讯息接受者相关内容可能有不适当之虞?倘若讯息接收者并无任何表态亦不反对,那么这些有疑虑的内容是否仍可移除?这些可能属于比较算认定上会造成的差异(或说灰色地带)也许值得讨论。--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1 (UTC)[回复]
也认同 这些可能属于比较算认定上会造成的差异(或说灰色地带)也许值得讨论。。 尽管我认同“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 既然社群有分歧,可以就这是个人讨论页要如何处理的自由意志,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进行专门讨论。--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51 (UTC)[回复]
@Tisscherry 在下也认同 而且以讨论页方针来说,到别人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的状况”不涉及宣传,那么实为不应该封禁的,管理员不处理也是正确的。--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23:45 (UTC)[回复]
版主(:)回应:本人参与维基已约二十年,我自己的讨论版面有何文字、如何回应、取舍,向来是本人的自由,几无人越权干涉,亦属尊重版主之传统,包括许多行政管理人员皆能分清界线并协助回退对本人讨论页的真实破坏,违反本人意志乱删乱动才是无礼。我对于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台湾人民自主意志与“自己的国家自己救”理念及维基百科自由民主多元开放精神的善意留言基本上皆大致不反对、不反感、不反弹。美国法律规范的维基百科可不是独裁中国、专制共产党或其百毒等工具,也绝不容遭其可怜打手操控限制。若我不觉得留言不当,属表达意见、交流新旧条目编辑方向、及我可接受的言论自由,其实轮不到远不相干之他人管太宽任意置喙。
已不常回维基的我是被动回应、被迫说明,说清楚、讲明白、畅所欲言、阐明理据是必要且正常的。既然远非明显破坏、亦属无害(有被害人吗?只有我吧!),我自然有在个人留言版对合理言论自由沉默不作为、不采取任何行动或回撤销状的权利!我有回应或不回应的自由。之前也有较清醒开明曾多少呼吸过较自由空气的中国人来我版谈上海独立自治女权、汉人杀满人等。或香港人来谈鱼蛋革命等,具善意的邻国维基人来我版面跟我谈政治,我通常会予以回复,编维基百科不可或缺的事实、史实、真理普世价值等皆属越辩越明。
每个人自己的版面多少出现与条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文字很平常。大家摸着良心自问自己或他人名下的版面其实历来有多少连个条目名称都未出现的瞎扯蛋?要倒查22年吗?我有本版言论方向尺度的管辖权与裁量权, 这历来皆属自主自治自理自决的心证自留地空间。事实上, 许多维基化留言提醒我出现哪些新条目可查阅或补充增删, 又有哪些我已知的主题议题可加强。这些留言者与其纯粹条列出那些条目要我关注, 不如写成短文表达意见, 更能吸引我的关注而参与编辑, 我看不出两种方式的关键字词有何太大差别, 但绝对更有效, 引发更多点入的好奇或编辑的欲望, 对维基也自然是好的。无谓与过度禁制对维基生产力只是有害而无益。这跟平铺直叙广告没人看、没人买单是同样的道理,Did you know的DYK问题指南“请创作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问题”已验证了十几年。留言者想引起我的阅读编辑兴趣,或我的回应能否引起他人的阅读编辑兴趣,从这些留言是“待协作完善清单”的角度解释,有何不可?谁曰不宜?这与真正编辑条目时需依多重可靠来源,既不违背,也能并存。“不管黑猫白猫,会捉老鼠就是好猫”,这是相同的实用主义功益考量,能促进维基发展才是硬道理。捏死窒息中维才是罪人吧。
写动漫的能在彼此讨论页边写边聊动漫,没人说不可。写日本女星的在留言板互称某某美很漂亮、喜欢某某子,是不是宣传?说今天又看了10部,打算下周增补创建其中7条,是不是宣传?写交通的小聊维基假期旅游,说想去台南高雄玩,是不是宣传?写生医的讨论疫情,写文学的聊戏剧,皆很合理。为何写法政的就不能在自版小聊法政,碍了谁吗?这种种文字在本质上有重大区别吗?
维基百科有多少比例不是“宣传”?几乎大多数的图片文字皆可被解读为具某种宣传或反宣传之意。在某些人眼中耳里,不习惯的事物都很敏感、大惊小怪,但在早已熟悉如日常生活者看来却是如呼吸般再自然平常不过。此定义模糊不明而极可能衍生超多重标准的思想与言论警察之例一开,徒费时间精力,如同让真理部老大哥朝阳群众管到每个人在私宅的言行、门口的对联、信箱的广告、墙上的壁画、邻居的私语、手机的通信,有人来串门子,还要被检查,实属荒谬。每个人的页面用户框等自由编排创作就是贴在家门口的宣言标语,用户对待其个人版面的方式亦属自介自治的一部分,两者的性质、内在逻辑与适用对待应属相近。若纵容少数人企图在他人版上搞扩大文革纠斗,将成永无宁日的浩劫。无处不在的监控只会制造更多争端,兹生更广冲突,转移消耗编者注意力,终成反噬人人而成庞大数位极权主义一九八四
如果裹小脚慈禧看到奥运女子金牌就骂人家伤风败俗成何体统、或如果有个别极端伊斯兰教徒看到餐厅在卖猪脚火腿贡丸就呼天抢地说违逆真主要斩首、要下地狱、要烧店家,显非合理,政治控制与信息封禁是没必要的,别让中国迄今仍时常发生的作法自毙请君入瓮再实现,维基百科不该日益封闭退步。
管理员千村狐兔[2])与章安德鲁[3])均已表明尊重版主的态度,这基本上也是由正规编者自理其个人讨论页的传统,除非真属破坏或已被自删、警告表明不受欢迎者。企图惩处被留言者或已表明自行判断筛选者是很奇怪的事。当事人对此个案没意见、不在意、不觉得被骚扰,那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强入人于罪。
十多年来本版基本自在自适健康无碍,天下本无事,实不烦庸人自扰扰人。--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1:54 (UTC)[回复]
实际上维基百科并不保障你在讨论页的言论自由,维基百科并非论坛第五点: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项目内容。请勿存放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材料,包括用户空间。请参阅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内容的示例。
WP:UPNOT此外,您不得在用户空间中包含可能损害项目声誉或可能引起广泛冒犯的材料(例如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无论是严肃的还是恶意的,“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与百科全书条目一样适用于用户空间,而“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则适用于条目页面和图像;在其他命名空间中则存在一些限制,旨在确保与社群的相关性及不扰乱社群。您在用户空间确实比其他地方拥有更多的自由度,但不要粗心大意。任何编辑者都可以立即删除极具冒犯性的材料。,这些是具有冒犯性的,此外管理员的论点并不代表整个维基百科,宣传政治理念,诽谤民意代表,为不可接受的行为,例如诽谤马文君为叛国贼明显违反与维基百科无关的争论性言论,或攻击或诽谤编辑群体、个人或其他实体的言论。这些言论均被视为分裂性的并会被删除,而重新加入将被视为扰乱。,这些都是合理证据,因此删除该些留言为正当。--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44 (UTC)[回复]
个人认为甚至可能违反UCoC第3.1 侮辱:这类行为包括恶言、侮蔑、使用刻板印象、基于个人特质的攻击行为。侮辱可指感知特质,其诸如智力、外貌、民族、种族、宗教(或无宗教信仰)、文化、种姓、性取向、认同性别、生理性别、残障、年龄、国籍、政治派别或其他特质。在部分情况中,反复地嘲笑嘲弄、讽刺挖苦、或侵犯攻击会构成集体侮辱。引战:以故意扰乱话题或恶意地发布言论方式,有意图地挑衅他人。--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5 (UTC)[回复]
什么叫打着维基之名,不适当就是不适当,你认为你可以去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案说那些吗,当然不行,因为地方错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10 (UTC)[回复]
我认为我有处理我的讨论页的自由,我不想要别人插手我讨论页面的事情。实在有不合规的内容我会折叠,但我不认同别人替我删除还不让我处置。 --MilkyDefer 2024年12月20日 (五) 13:45 (UTC)[回复]
你这话就相当于在说你认为你对你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有所有权。--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2:56 (UTC)[回复]
我记得用户对于用户讨论页面仅有“使用权”,但阁下的说法,恐怕会变成用户对于自己的讨论页面及相关用户页面有“拥有权”,这错误的理解吧?。--薏仁将🍀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8 (UTC)[回复]
这个事件是一个编者在第三人的讨论页面发布宣传性内容(但是我认为那些内容可以搬到维基新闻做opinion piece),然后第四人意图移除内容后被还原,莫名其妙就要召唤管理员介入。此事之奇葩程度闻所未闻,因为那个编者没有滥用自己的讨论页。你们可以规定任何人不得反对他人在自己的讨论页面严格执法,但是我认为与其把原则法律化并且不断打补丁,不如让所有编者把自己的账号交出来交给三百多万个硬编码规则的机器人。--MilkyDefer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4 (UTC)[回复]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条目讨论页、在用户页、在用户空间子页面均不得放置的宣传性内容,可以转而在用户讨论页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38 (UTC)[回复]
👍 --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3 (UTC)[回复]
程序问题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有提到“在发起复核请求前,建议尝试与执行操作人(当事人)讨论,以解决问题”,请问提请复核之人等是否已和当事管理员进行过充分讨论沟通?虽说这只是“建议”,但是如果以后每个人都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径行提请社群复核管理员操作,恐致社群无谓困扰、消耗社群精力。-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6:19 (UTC)[回复]
本人已根据您的建议在有关管理员的讨论页留言。由于本人已于该留言详述意见,请恕不在此重复。--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50 (UTC)[回复]
若要较真需注意上述WP:NOT中所列只有用户页,并无用户讨论页。WP:TPG#别人的意见中也着重强调(而这也是使用 deltalk 中自动生成的标签所链接到的页面){{deltalk}}是用来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而涉及到的留言段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另外想提醒一些编者,并不是所有您看到的不喜欢的内容都要跑到WP:ANM中提一个新提报,特别是本讨论中涉及到的留言并非发送给提报者。您这种行为相当于在两人间对话时擅自插嘴并大叫“我不喜欢这个对话!你们必须停止!”,这样十分不礼貌。若当事人认为此对话不妥自然会自行处理,但既然当事人认为这对话并不冒犯那我认这留言也并无大碍。我知道这留言相对于某些用户来说确实感到冒犯,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话并不是对您说的,您可以选择无视。参与维基百科所需要适应的一点是需要接受有用户的想法及观点与您不同,且,并不是所有您不喜欢的内容都必须删除。--广雅 范 2024年12月20日 (五) 19:06 (UTC)[回复]
NOT中列出了讨论页,显然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此外,《WP:用户页》指引中还列出了更广泛的适用于用户空间的条款。最后一句加粗的留言则属于混淆视听,从一开始所有人提出行为不当的理据就是宣传,而不是所谓“不喜欢的内容必须删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23:00 (UTC)[回复]
宣传指的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推广自己的观点或者产品,如在条目空间打广告,又如在用户页大肆宣扬自己的政治立场。在讨论页这种两人对话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宣传的呢?再者,也说过了,应由接收方判断这能不能接受,而不是完全不是接收方的第三者。--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25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我放置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讨论页将属于宣传的内容,我只要放在对方的讨论页,就可以避免被当作“宣传”?那以后大家做宣传只要将这些内容互相往对方讨论页放就行了,只要事先互相打好招呼,同意对方放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9 (UTC)[回复]
这是属于WP:GAME以及WP:POINT的行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是的,所以为什么目前他们二位未落入这个范畴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6 (UTC)[回复]
范给的前设条件是“对多数不特定的人”,而且要满足WP:GAME的话一般还需要证明相关用户是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0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什么意思?至于“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的话,从其多次被提报来看,我认为已经可以这样认为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2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我会理解为“无差别”,比如“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攻击”相当于“无差别攻击”。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7 (UTC)[回复]
我没看到他给这个前设条件?(我这句指的也主要是“两人互相放置宣传材料”,当然多人互相放置也适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c-范-20241221062500-自由雨日-20241220230000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4 (UTC)[回复]
哦。我的意思是,“放置内容”本身就已经构成了无差别传播,因为它们是公开可见的(邮件则不是),尤其是用户讨论页,曝光率是很高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6 (UTC)[回复]
对多数不特定的人:比如客栈、条目、用户页,放在那里的用意就是被大家看到;带有目的性地持续这样做:被提报者是反对第三方直接修改讨论页内容,并没有持续性进行宣传的意图。--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2 (UTC)[回复]
然而用户讨论页是仅次于用户主页的很多人会查看的页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3 (UTC)[回复]
另外,放置于用户子页面、访问量几乎没有的内容也是可以因宣传而删除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7 (UTC)[回复]
那么本案例中被删除的留言是违反了WP:TPG#别人的意见内的哪一条呢?--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1 (UTC)[回复]
违反了WP:SOAP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3 (UTC)[回复]
这是编辑他人的留言,操作需符合WP:TPG#别人的意见中的一点。--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9:36 (UTC)[回复]
违反了SOAP啊。“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00 (UTC)[回复]
违反了WP:NOTADVOCACY作任何游说、宣传或招揽,包括商业、政治、科学、宗教、国家、体育或其他性质。条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须符合中立观点。如有观点或意见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请移驾至个人网志或论坛。,即为宣传政治,且本条适用所有命名空间。--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1 (UTC)[回复]
还有WP:NOTOPINION--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还有WP:NPA,攻击某些特定政治人物--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06 (UTC)[回复]
(!)意见:一些有趣的问题请教参与议题的诸位
  1. 用户讨论区算不算讨论区的一种型态展现?
  2. 承上,若用户讨论区属于讨论区的一种呈现样态,那么试问用户讨论区是否也受到WP:SOAP规范限制范畴内?用户讨论区讨论区定义条件,那么也请说明其认定意见。
  3. 用户A传送高敏感议题(如:政治观点,如XXXX年的选举活动理想政治人选)传递投放给与其他用户至其讨论区,请问是否构成宣传行为?
  4. 承上假设这是构成WP:SOAP行为条件定义,而传递者也依照前述遭管理员封禁,那么请问:消极、被动不表任示何立场的讯息接收用户B消极不移除那些敏感话题而任凭展示,试问是否同样构成WP:SOAP相关要件?传递者被管理员封禁,难道相对讯息接收者就无需收到任何管理员口头提醒警告,告知该等敏感内容有WP:SOAP之虞,要求对方移除?
请参与该议题的诸位好好思考一下提问内容,思考这件议案处理是否妥适,谢谢。--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0:23 (UTC)[回复]
用户命名空间相对起维基百科命名空间及条目命名空间来说更具有私人性质,正如一般不允许随意修改他人用户页一样,用户讨论页的内容也应该由页主自行定夺。您的第三点确实构成了宣传,但如果 A 因为宣传被封这是因为他做出了“宣传”这种不当行为,而不是单凭他发的内容。B 作为宣传材料的接收者,若觉得无需理会则不移除并没有什么问题。不像维基百科命名空间会有多人同时参与讨论与条目命名空间会被索引,用户讨论页一般是对该用户的留言区,依我看来不是“任凭展示”。--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34 (UTC)[回复]
感谢阁下特地拨冗协助厘清与回复,所以阁下认为:用户讨论区亦属于讨论区的样态形式,但是由于定位上属于个别用户“私人”性质,所以界定上,即便他人传递高敏感内容议题,则裁量权(删除、存档、保留)这些权益则属于个别用户的权利范围之内,而若没明显违反不文明、人身攻击,对方用户不排斥亦不反对情形下,第三方用户则毋须介入处理,请问如此解释是否正确?--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6:54 (UTC)[回复]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广雅 范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2 (UTC)[回复]
那这样子的话,基本上,照原处理管理员处理方式(还原对方用户遭他方用户介入移除的内容)是没有太多问题的,感谢阁下协助厘清。--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1 (UTC)[回复]
WP:NOTSOCIALWP:NOTHERE,显著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行为无需经由任何人同意。->>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18 (UTC)[回复]
这里我觉得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应该如何解读,因为不同的解读方式会影响Ch.Andrew的操作具备正当性与否。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1 (UTC)[回复]
@WiiUf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32 (UTC)[回复]
顺便也ping一下@薏仁將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41 (UTC)[回复]
这个要看切入的点是什么,所以我才会设置那些问题问参与讨论的诸位,貌似范君与原处置的管理员看法立场是近似的,但是我仍倾向认为即便是私人的性质,则也不应当消极任凭放置具有敏感争议的宣传材料,这边可能需要诸位需进一步厘清讨论,我个人觉得可能会有用户会利用这种认知判断差异落差而作仿效,届时倘若要规范,恐怕也许会被对方说嘴。--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54 (UTC)[回复]
我的问题是“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到底是说“与维基百科此一项目本身相关的资料”还是说“与维基百科的内容相关的资料”?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12 (UTC)[回复]
应该是被定义成:“与协作改善维基百科条目或者商讨相关姐妹计划、本身或内容相关联性议题”不论是个人前述定义或者您提出的二个要件,传送个人政治观点给与他人这已经很明确是“宣传行为”,不用怀疑;但是那些政治观点内容放置,似乎不像是“与维基百科存在相关性的资料”,就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一则202X年XXX直辖县市长选举理想人选被放置于用户讨论区,你能说明它关条目协作改善或维基百科相关性质议题资料有什么相关性?没有啊,不就是个人主观评价的内容?好像根本与条目改善协作或者相关议题商讨无关联性吧?--薏仁将🍀 2024年12月21日 (六) 08:35 (UTC)[回复]
我提这点主要是给大家一个思考的方向,我大致理解你的意见了。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9 (UTC)[回复]
其实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适用于用户页空间的,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另外当用户发现其用户讨论页面有使用不当情形,则应优先发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11:02 (UTC)[回复]
@薏仁將我留意到用户页指引在今年11月有过一次修订,我在VPP那边就著那个修订提了一些问题,其中就牵涉到“用户页(面)”一词的理解,这恐怕也会影响这里的结果。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0 (UTC)[回复]
但至少“用户讨论页”无疑是属于“讨论页”的,故用户讨论页肯定是适用WP:SOAP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15:34 (UTC)[回复]
说“无疑”太绝对了,至少敝人个人是持疑的。敝人认为,“讨论页”和“用户讨论页”是不同的页面,WP:SOAP仅适用于前者。--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2:23 (UTC)[回复]
那你得拿出证据,而不是空穴来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53 (UTC)[回复]
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WP:SOAP说适用对象是“用户名、条目、分类、文件、讨论页、模板及用户页”,这些对象中关于用户的只有“用户页”,没有“用户讨论页”。--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8 (UTC)[回复]
WP:UP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回复]
我前面早已回复“用户讨论页”属于“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4 (UTC)[回复]
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皆须受内容方针规范,只是为了用户使用用户讨论页便利性及弹性,规定较宽松,但宽松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这点要先厘清,而前面内容皆在用户页有相同说明。--薏仁将🍀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回复]
了解,谢谢。--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回复]
您好,用户页上的衍生定义应当是不妨害影响这边的讨论结果,因为它可以帮助厘清究竟用户页的范围包括在哪?限制又在哪?还是说其实定义所指向的标的为全然不同的东西?--薏仁将🍀 2024年12月28日 (六) 21:19 (UTC)[回复]
于我而言,新版条文的规定无法使我有效判断两者是否为全然不同的东西,因此这个问题我无法解答,而这也是我要在VPP寻求解决方案的原因。Sanmosa 兰絮 2024年12月29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想问大家,那今天夏土贤如果是在讨论页发表的话,照以上的逻辑,是不是就可以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1日 (六) 10:08 (UTC)[回复]
这样说吧,发表是一回事,移除是另一回事。用户不能任意发表不当言论或许并不意味用户可以任意移除不当言论。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这好像转移焦点了吧?假如目前被提报(及复核)的是移除留言的人,这条评论(评价移除操作是否恰当)才对题。但这里讨论的是将宣传性内容加回的用户的“加回”操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1:48 (UTC)[回复]
然而这里也涉及到一个逻辑问题,就是如果移除操作本身并不恰当,那移除操作是应该要被无效化的,那Ch.Andrew的操作就不能被认为不具备正当性。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29 (UTC)[回复]
哦,那就是我前面论证的我认为这一内容本身确实不应存在了(毕竟放置于几乎无人访问的用户子页面、且我认为宣传意味并不如本案高的内容,社群共识也是删除)——即我认为移除是正当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23:32 (UTC)[回复]
然而我这里也主张言论本身是否不当与移除是否正当合理不存在直接的关系。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09 (UTC)[回复]
你的意思是二个问题(行为)要分开看分开讨论,对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16 (UTC)[回复]
是的,你可以这样理解。我签名那刻的时间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8 (UTC)[回复]
是说之前好像有个民众党党工因为宣传被封进了是吧,刚才翻了一下讨论页,守望者爱孟在2017年说了Wild阁下这里是维基百科的民进党总部,Jackac就是深爱台湾的请愿民众。。。哈哈哈,大概好久前就是这样了--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16 (UTC)[回复]
(!)意见: 从讨论中看到,对是否可以删除其他人个人讨论页上的这类留言,以及恢复自己个人讨论页被他人删除的这类留言争议不小。当对立双方的判断不一致时,往往会导致编辑删除和恢复的反复。
  1. 鉴于双方的判断具有主观性,是否可以看作是编辑争议, 是否可以通过提报到编辑争议页面,由社群讨论并形成共识后再处理?
  2. 若有人违反共识进行操作,则可再提报至“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并在此阶段请求管理员介入处理, 注重讨论建设性与公平性。
--Gluo88留言2024年12月21日 (六) 19:12 (UTC)[回复]
Cindyzs等用户在该讨论页所作所为显然与建设维基百科毫无关联。若Wildcursive想恢复其留言,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这些留言与维基百科及社群相关,而不是其对讨论页的所有权,因为用户并没有对这种绝对的裁量权。至于拿着自由民主及思想自由说事的部分用户,仿佛是搞不清Wikimedia不是政府、第一修正案并不适用于此一样。看上去仿佛自己是民主斗士,实际上和拿法律条文要求维基百科自我审查的用户没什么区别,完全是无效论据。不重视社群共识,恰恰是与维基媒体运动的行事方式背道而驰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0:37 (UTC)[回复]
那今天他说铲除亲中国势力者,是否会造成大陆编者或政治立场偏向大陆之编者之不快或感受到人身威胁,这明显非文明,又或是否违反UCoC第2.1我们期望所有维基媒体人都能对他人表示尊重。不论在维基媒体的线上还是线下环境,在与他人交流过程中,我们要以互相尊重的态度对待对方。,分明是不行的,明显具有重大违规事宜,那怎么能够保留,又说他人是无耻政客,亦不尊重对面政治立场的人,所以维基百科根本是不容许这些的。--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9:15 (UTC)[回复]
什么叫做“那今天他说铲除亲中国势力者”,请你不要把我没说过写过的话塞给我!如果你指的是Cindyzs说的,他留言以来,我对话页也没出现那样的文字。这已是你至少第二次胡乱把我没写的文字栽赃给我,易生误会。至于Cindyzs在我讨论页明白引用黄国昌的前一个党时代力量及其党主席王婉谕批他是“无耻政客”,这是有来源转述,我不认为他这样写有何大问题。至于为何他要特别提黄国昌,我猜是因为那其实是我于2013年创建的页面[4]无论他是奚落暗讽我、感叹我为何当年如此,我都没意见,这也算针对编辑史交换意见。我看不出有什么好屡屡删除的。--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4:01 (UTC)[回复]
我指的本来就不是你啊,这里是说soap的争论--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戒严那边--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04:46 (UTC)[回复]
WP:OWNTALK,有提到对于用户讨论页而言,这些方针的遵循度会比其他讨论页较为宽松,虽然留言内容看起来处处和方针指引相悖,也引起了反应,但这实质都不属于违规的部分,因为用户对于自己的讨论页拥有自主权,而且发布的位置不是被严格规范的。试问,今天若是情况相反,Wildcursive用户无法移除他不想留的内容,而到布告板寻求帮助,但是大家都跟他说这没有违规所以不能删除,适当的处理状况不应该是,让用户自己决定什么留言可以留什么不留,只要他不剪贴拼接扭曲意思,要帮助的时候管理员适当地提供协助,这样才是合乎讨论页自主权的。
这边另外想建议@Wildcursive,我留意到同样内容的留言您放了几个地方,在个人讨论页是为宽松的留言,但若上了客栈或布告板就有为难的状况,我先前没表达很好,不过我想请您考虑自行减去会违反讨论页方针的内容,这样或许会对讨论的结果较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4 (UTC)[回复]
较为宽松并不代表不适用--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10:06 (UTC)[回复]
@Tisscherry 我就是在个人讨论页回应,主文也放被提报页及此客栈,我不可能期待大家都翻来翻去的看,总该让我在被公审处完整陈述吧。有人说删了还是有记录,有心人都看得见,我也没啥好隐藏的。人有偏好与惯性,我删了这,说不定你想的是那,若直接告诉我还可商榷或讨论。父子骑驴讨好不了谁,我还是集中摆在一起,也会再抽空增修。我是被动回应、被迫说明,难得一次自辩,如同答辩书给各审不算超过,这是程序正义,称不上宣传。--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5:29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我主要指的是最新的金牌的那段,放在客栈和布告板就不太妥当,且平心而论,这含有的身份识别较为强烈,可能不是那么公允,这让我想到之前曾经介入个体育项目的沟通,该名用户认为不懂篮球的都是女性,后来一直用“你”指称本人,一直要我去问男朋友或老公(???)。我想您应该能够明白,就点到为止了。删了的记录可以请求版本删除做隐藏,如果不会请求,直接找线上管理员也是可以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11:22 (UTC)[回复]
@Tisscherry 既然你/你点明,请管理员删除似乎耗些工程也未必即时、全面,本想用删除线,想想还是略修。--WildCursive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0:26 (UTC)[回复]
这人也跟夏土贤一样整天嘴上挂着文革-- A0(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24日 (二) 12:21 (UTC)[回复]
@Wildcursive君,您可以直接找Manchiu管理员,他处理很有经验的。谢谢您愿意考量,就看您的决定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1:12 (UTC)[回复]
(+)支持复核,本人不认为管理员此举得当,理应予以讨论页编辑禁制。--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23日 (一) 14:07 (UTC)[回复]
我是觉得,如果有谁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讨论页主人不应该恢复,否则应该要算到他头上。我自己对于我自己的讨论页也是很开放,胡话我不小心回退了都会撤回。但是来反破坏的移除留言我是不会加回来的。不过没收别人的星章还是不妥,我觉得W应该恢复这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对复核,方针或指引未明文限制用户处置其对话页的内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12月25日 (三) 02:57 (UTC)[回复]
(!)意见:在用户页开宗名义的就已经帮助:“用户页用于维基人之间的交流与协同运作。虽然您可以自由地个性化和管理您的用户空间,但它们是社群项目页面,而不是个人网站、部落格、社群网络媒体或维基百科条目。它们应该用于更好地参与社群,而不是过度用于无关目的或损害项目的声誉。”而同一个规范章节对于用户页定义是:“用户页主要用于人际讨论、通知、测试和草稿(参见沙盒),以及(如果需要)有限的自传和个人内容。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命名空间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是故,如果以定义去结合相关前述条件限制,消极的置放政治观点议题是不允许的,只是解释的人没有前后上下文的关联性给找出来罢了,所以纵使讯息接收用户认为政治观点属于一种言论表达的自由,但综合前述对于用户页定义与限制条件,仍不可以放置于用户讨论页面,因为视为宣传行为。这样子解释有清楚吗?--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05 (UTC)[回复]
(~)补充:被提报者目前已被管理员做出相关限制措施,请参照WP:ANO#WildcursiveSpecial:Diff/85443983描述案件处理,询问@WiiUf君是否考虑撤销提案?--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17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重点是复核“管理操作”本身(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者后续是否有被限制,并不影响这里的复核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22 (UTC)[回复]
了解。--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09:46 (UTC)[回复]
(!)意见:看了以上一大串,很惊讶这会有这么大的讨论。相关惯例已行之有年,并形成指引。用户讨论页是用来让编辑之间讨论的,尊重用户编辑本身的意愿是惯例,应以用户以及跟他正在交流中的编辑为主。第三方直接进入,介入对话,强制进行删除,不符合指引,也不礼貌。指引方针为“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大量编辑其他人的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除非编辑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不确定,请询问。 ”如果第三方编辑对留言有意见,不应该直接进入删除别人的留言,因为这会影响到原本两位编辑之间的交流,扭曲留言的意思。“如果对某个用户的页面有顾虑,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讨论页引起对方的注意。如果对方同意,就让对方自己编辑。”如果认为这段对话真的有必要移除,用户不愿意主动进行,应该在社群页面发起议题讨论,经过社群达成共识之后,再根据共识,礼貌的请用户移除相关段落。以尊重惯例来进行处理,为最好方向。--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4年12月26日 (四) 15:08 (UTC)[回复]
刚刚看到他已经被部分封锁了,这个复核请求可以关闭了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6日 (四) 16:22 (UTC)[回复]
上面我有提过看看原提出用户是否愿意撤回提案,但自由雨日君认为,这并不影响复核程序进行。--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7 (UTC)[回复]
其实有关页面内容的方针可适用于用户页空间的,标题以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另外当用户发现其用户讨论页面有使用不当情形,则应优先发布{{subst:uw-userpage}}提醒通知。另并非用户讨论页面不受其拘束,而是标题User(用户)和User talk(用户讨论)开头的页面都被视为用户页,皆须受内容方针规范,只是为了用户使用用户讨论页便利性及弹性,规定较宽松,但宽松不代表完全不受限制,这点要先厘清。--薏仁将🍀 2024年12月26日 (四) 22:52 (UTC)[回复]
我仍然希望能够继续此次复核请求(至少应移除该用户讨论页中的广告内容)。—WiiUf🐉 2024年12月27日 (五) 10:21 (UTC)[回复]
同上,我认为应该移除该用户讨论页的违反方针内容,因此(+)支持复核。还有上面某位前管理员的言论,感觉根本没有理解方针,或者说是为反驳而反驳。--Dryrace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0:51 (UTC)[回复]
(+)支持复核。我认为仅移除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政治宣传即可,用户讨论页存在过多的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会容易被认为滥用。--Lanwi1Talk 2024年12月29日 (日) 09:05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讨论以过两个星期有余,差不多可以下个定论啦。--花开夜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7:28 (UTC)[回复]
@Ericliu1912切勿直接存档尚未正式关闭的评论。”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8日 (六) 00:24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对T407210009的两周临时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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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5]
执行者Manchiu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6]

对此封禁时长提出异议,简短原因在此:若是临时封禁,至少应参考不当行为持续长度,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此为直接机翻来源)至少在2023年11月就开始,从而使短短两周的封禁在其编辑历史上起到微不足道的预防作用。其二:用户已经多次收到提醒,而此前也已有因侵权行为被封禁,光是去查核其此前的所有编辑以移除侵权内容就大量消耗编者时间,在T407210009上次被封禁一周后,解封后一个月又回到编辑继续添加侵权内容,此严重、持续性侵权行为明显已经无法仅仅由有限期封禁防止。 --beef [talk] 2025年1月31日 (五) 04:14 (UTC)[回复]

  • (+)推翻到不限期封禁。如上。beef [talk] 2025年1月31日 (五) 04:15 (UTC)[回复]
  • (-)反对在操作者已经证明了被封禁者近来编辑并没有故意侵权的事实之后,提请人仍然在此提请的行为如同追杀,令人不寒而栗。--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1月31日 (五) 05:25 (UTC)[回复]
    很抱歉,但是Manchiu的说法实际上并不很准确。光是在这位用户最近的50笔编辑中,就有两笔违反原创研究:12,一笔抄袭原文:3。如果阁下认为两周的封禁能够让此用户回心转意,那在下自然是支持这次操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月31日 (五) 05:58 (UTC)[回复]
    抱歉,因为扰乱而辗转难眠的人不是造成扰乱的编者,而是需要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的编者。封禁,有效阻止侵犯著作权后我才能睡个好觉。你能把我的简单诉求说成追杀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我的背上已经有足够多的稻草了,每次在维基百科上看到这样子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行为就像是一个刀片在我的心脏上划过一样。伤害了我对中维编者的信任和期盼,您满意吗?--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09:01 (UTC)[回复]
    听到这里和下面你写的那堆文字,我总算明白你去年提名某个人当管理员的原因了,原来所有的逻辑和某个人一模一样,不读条目就要离开维基百科,派翠可夫深明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但你却没有,维基百科的用户身份和社会一样,有高低之分,你要令其不限期封禁,相当于以大欺小,人家经你一封,到了站外向着想加入本项目的人说“维基百科的用户和管理怎样严格那样严格,机会也不给人啊”,那人家会对这里的印象会好吗?为何站外会有类似伪基百科和香港网络大典那样批评维百的声音(另见对维基百科的批评),按照某个人的逻辑,难道你不想想其中的原因吗?况且操作者说明其封禁理由所提到很重要的一点是“之后也检查过他最近的数十笔编辑,并无侵权行为,这种正常编辑与侵权编辑间杂用户,我不知道他是否了解侵权方针,因此才短期禁止以阻止其继续添加侵权行为,后续无改善方应施行更长时期封禁。”,但你不断强调的是“他以前、现在和将来都只会有侵权编辑”,是不是有点以偏概全呢?而人家用到“我不知道他是否了解侵权方针”这句话,这是假定善意的一种,AGF本身就是我们必需遵守的原则,难道操作者有错吗?--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09:51 (UTC)[回复]
    按照阁下的逻辑,那咱觉得到不如直接将不限期封禁删除。因为只要我们“不限期封禁”,就可能会有人到站外说维基百科的不好。那还不如让维基百科当个“好好百科”更有利于外宣。--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0:11 (UTC)[回复]
    请你不要偷换概念,不限期封禁是在极端和非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能利用的手段,而不是用来解决任何人(包括阻碍你清理扰乱的人),派翠可夫也说过似乎在他第一次被封禁后的五个月也没有人Ping过他。这样的话,时间显然对事件规模有所影响;而社群是否曾经跟他做好沟通,本人也是有疑问的,你不要假定每个维基人会明白这些有默认文字而苍白无情的罐头警告信息,也不要假定每个维基人会在没有任何人用自己的文字教育别人的情况下很自制地改善自身的问题吧。--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0:21 (UTC)[回复]
    那么我挺好奇您认为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极端和非不得已的情况。而且如果阁下认为现在对于此用户来说比起封禁更需要的是用自己的文字教育别人,那么您是否认同现在就解封此用户并在讨论页对他的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劝导。--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0:34 (UTC)[回复]
    封禁和教育本身就是软硬兼施的手段,两者必须合理运用,缺一不可,规则也表明“用户可使用一系列的警告模板用以传送简单的罐头提示,但按情况量身编写的讯息更佳。封禁应为最后的手段,管理员应在封禁违规用户前确认有关用户知晓或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其停止不当行为。”,但我看过其的讨论页警告,一是就是罐头警告信息,一是就是意义不明的自身编写信息,对于一个维基人来说是无法从中认识到自身扰乱的行为。--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0:54 (UTC)[回复]
    感谢您的回复。只是在下仍存在疑惑。按照阁下所引管理员应在封禁违规用户前确认有关用户知晓或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并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其停止不当行为。,可阁下又说一个维基人来说是无法从中认识到自身扰乱的行为。我是否可以认为之前罐头提示并不符合已获告知相关的规范,从而这个封禁本身就不应该成立。--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1:16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给了罐头信息+自己撰写的警告无效之后封禁一个人那才有说服力,才有封禁一个人的正当理由,而被封的人才会觉得心服口服,但依本站情况来看,似乎只有“发了罐头信息警告后相关用户依然故我就封禁”的常识,而没有要自身编写警告信息后相关用户依然故我才能封禁的原则(虽然原理上并不能照本宣科,但你不做这个动作似乎不能成为一个封人“无可挑剔且不容置疑”的理由)。--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1:34 (UTC)[回复]
    如果阁下认为必须要有自己撰写的警告才有封禁一个人的正当理由,那么我建议阁下去提议修改对应的方针而不是容忍这种常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1日 (六) 11:44 (UTC)[回复]
    我本身的论点就是取自方针,所以并没有需不需要修改的问题,问题只在你有没有仔细阅读相关的内容和明白其当中的含意罢了,总而言之,封禁一个人要考虑很多事情,包括会不会遇到别人的质疑而已嘛,一个人不考虑清楚到最后就好像Longway22和Wpcpey的事情一样,封禁者以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规则而作封禁理由被质疑,最后因为了避免一案多审和重复封禁,而只能撤销相关封禁决定一样。--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1日 (六) 11:50 (UTC)[回复]
(!)意见:如果纯粹从Deadbeef君的角度出发,不限期封禁确实是唯一选项。虽然正式的说法应以“社群”为本位,但也可以看出在这次之前,除了Deadbeef君或者人间百态君之外,没有人留意过T君的编辑。在这个场合,说Deadbeef君或者百态君的意见可以代表整个社群,并不为过。
另一方面,本人认为在确定是否不限期封禁前,有以下问题要考虑。
第一,“T君恢复权限后一个月即恢复有问题编辑”这事,查阅其贡献记录即可得知;但从这件事至他再被指侵权,好像隔了三、四个月,而本人看他的用户页的链入页面列表,似乎在他第一次被封禁后的五个月也没有人Ping过他。这样的话,时间显然对事件规模有所影响;而社群是否曾经跟他做好沟通,本人也是有疑问的。
第二,Deadbeef君指出,不限期封禁可以令社群毋需再为其可能再次破坏而耗费资源。本人认为,用户始终是人,不能排除其以滥用傀儡之类的手段作进一步破坏的可能性。当然,维基百科对于这种情况早有表述,就是回退、封禁、不理会,但是这样一来,社群还是要监察相关条目的情况或者是否有类似形式的编辑出现,而把人封了可能还要寻找新的用户名,是多了一重工夫。这样的话,本人承认自己并不知道Deadbeef君这个理据是否成立。
第三,这两天刚刚有两名用户(Ironbolt及Joker Twins)因为对社群的质询或管理员的封禁表示对抗而被不限期封禁。相比之下,T君被三次封禁都没有噤声。虽然不能排除T君拒绝沟通的可能性,但T君亦曾经回复过他人的Ping,似乎又未必如此。
由于本人未能就以上三点得出明确结论,请恕本人未能即时认同对有关用户作不限期封禁。然而,本人希望大家就Deadbeef君的理据,以及本人上面提出的三点作出思考,再决定应予何种处理为宜。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2月1日 (六) 08:05 (UTC)[回复]
第一,T407210009有充分的机会去了解复制粘贴新闻报道在维基百科上是不可接受的。在其讨论页的留言我就找到著作权相关的提醒:[7][8][9]。对于他人在其讨论页的提示,他一次都没有回复或表现出了解,反而你去说社群没有做好沟通?是请问中文维基百科应该围绕着T407210009才行吗?
第二,根据既往贡献可以得出:T407210009若重返编辑,几乎必然会持续侵犯著作权,而一般用户受WP:ABK功能影响下根本没有实际创建傀儡的技术。我严重怀疑你这种态度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论是所谓封禁之后需要“监察相关条目或相似编辑”、“寻找新用户名”,或是没封禁时及时查核并清除侵犯著作权内容,我都没见你参与。请问WP:编者著作权调查/T407210009下你要不要来打扫一下呢?对实际情况不清楚,你又有什么依据得出“封禁后反而更多消耗社群时间”这样的言论呢?
第三,我见过这个差异,但是令人感到荒谬的是你能觉得从2023年11月编辑到2025年1月的历史中,只要有一次回复他人的留言或Ping就能算“并非拒绝沟通”。
对于这种编者产生圣母或拯救情结,实际是在对于辛苦总结来源中的内容从而写条目的编者不尊重、对于不知疲倦巡查最近更改的编者不尊重、对于耗费二十多分钟只查核了4个潜在侵犯著作权差异的编者不尊重。多共情干正事的编者,少共情不干正事的编者。--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08:55 (UTC)[回复]
如果本人不体谅、不尊重您,本人就不会写下引言(即认为即使您的主张能代表整个社群亦不为过)以及第二点(提问不限期封禁是否能杜绝下次这种麻烦),也不会使用{{意见}}(而非任何反对模板)了。
一、您举的三个链接是7月封禁之前的事,本人也有看到,但承认自己是集中在后面的事态发展,因为您提出复核的是前几天的封禁;而有关著作权调查之所以这么长也是因为事情累积了五个月。本人说社群没有好好沟通或留意,换个说法也可以是本人认为,事情搞到要您(和百态君)这样辛苦地调查,是社群对您(们)不起,如果能够更早留意和使他回应(如前所言,也不是没有成功的例子),可能不用等到现在就已经能作出更有效的手段。
二、如果已有机制能防止用户在被不限期封禁后滥用傀儡,那本人没有其他问题。
三、如前所言,本人“……不能排除T君拒绝沟通的可能性”。您指本人认为他“……并非拒绝沟通”,并非事实,惟本人也想指出有其他可能性。您身为最直接受影响者,当然有最大的理由对此不表认同,但请不要随便用“荒谬”来形容其他不是您预期内的意见。
事实上,本人没有认为自己提出的几点一定有效,相反更多的是本人认为自己有些地方不明白而已。本人承认在您找Manchiu时已经开始尝试调查和思考,如果结果不能令您满意,本人谨此致歉,但希望您不要默认本人的立场。
最后关于完成T君的著作权调查,本人承认自己不知道怎样做才对(本人担心自己犯错,尤其是担心自己作出伪阴性结论),本人可以私下请教您具体做法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2月1日 (六) 09:43 (UTC)[回复]
已在你的讨论页下留言,稍后我会将更完善的教程写到一个用户子界面上。--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10:37 (UTC)[回复]

另外我想多一嘴:虽然此复核属于社群讨论仍在进行中,这不妨碍任何管理员以单独管理员操作来对T407210009进行处理,谨应遵循WP:WHEEL,不过将有限期封禁改为不限期封禁是不算回退管理员操作的。beef [talk] 2025年2月1日 (六) 10:40 (UTC)[回复]

SCP-2000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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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天已无新留言,且仅有提案人支持,视无共识关闭之。--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6日 (日) 11:43 (UTC)[回复]

不见仅有提案人支持,建议重开。--)dt 2025年3月22日 (六) 18: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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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操作复核请求:Ericliu1912实行之双向互动禁制(Tissc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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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Chinuan12623 5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看到之前的管理操作复核请求通过了,而且Tisscherry君说过:我当时是以为,因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称,如果其中一人被封禁,那请连带处理,类似这样的发言(我没去找diff,晚点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员是看到了,故我当时欣然接受没有其他意见。以此逻辑,自由雨日申请操作复核,我会跟随( ✓ )同意和(+)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员判断,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说明,请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文字,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不要刻意画线拉距离。--提斯切里,但因二人之复核背景略有不同,因此需要另开一笔复核。副知@Tisscherry自由雨日。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4日 (二) 04:28 (UTC)[回复]

多谢费心代劳,我没有很想复核,辛苦了。--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2月4日 (二) 04:56 (UTC)[回复]

SCP-2000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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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天已无新留言,且仅有提案人支持,视无共识关闭之。--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6日 (日) 11:47 (UTC)[回复]

无法认同此关闭合理。beef [talk] 2025年2月17日 (一) 09:26 (UTC)[回复]
+1,@SCP-2000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17日 (一) 09:55 (UTC)[回复]
不妨解释一下为何认为“无法认同此关闭合理”,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7日 (一) 10:24 (UTC)[回复]
@SCP-2000:请参考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关闭提报,请说明为什么此请求与以上请求为经过充分讨论,并且达成共识显然不会达成共识。--beef [talk] 2025年2月17日 (一) 13:03 (UTC)[回复]
@SCP-2000:请重新开启这些复核请求。--beef [talk] 2025年2月18日 (二) 11:30 (UTC)[回复]
@0xDeadbeef阿南之人 其一,就个人对社群的理解,当一个讨论展开十多天后仍没有任何新留言,通常最后只会成为不活跃的讨论,更遑论可以达到“充分讨论”的条件。个人此做法某程度上是WP:SNOW的体现。但如果社群认为管理员只能够在“充分讨论”的情况下才能关闭,那么个人不反对重新开启。
其二,参考本站英维过往复核,通常只有一定人数支持/反对复核的情况下才会视为达成共识,而上述复核仅有少数人参与及表示支持,故个人认为未至达成共识。当然这一部分原因可归咎于讨论时间较短,但正于个人上述指出当一个讨论不活跃一段时间,那可预期只会一直不活跃,自然不可能出现一定人数参与的情况。
另外,尽管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已运作一段时间,但实质上有效及达成共识的请求仍属少数,在缺乏前例及明确指引的情况,管理员惟有只能依靠自身的经验作出判断(这也是一部分原因为何只有极少数管理员愿意处理此类请求)。所以个人以管理员角度来看,期望社群能够提供更多意见及指引,指出我们应如何操作及才能实现社群的共识。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9日 (三) 02:16 (UTC)[回复]
@SCP-2000我不想消磨你对于处理这些请求的耐心,因为相比其他管理员之下,至少你还愿意去处理这些事情。但是这些关闭已经体现很多问题了:首先,本站没有英维那么多编者参与,就不应该要求英维那么多的人来参与才算有共识。英维可以做到大型RFC有68个人发表意见,你维之前的管理人员改革也就做到英维的三分之一。像上面红渡厨提出来的,这么多天无人反对,应当认定已有共识而不是“无共识”。
至于其他的请求这样结案只能说明社群再一次失能,该讨论出结果的东西讨论不出结果,T40再一次让Manchiu认为自己的操作合理,导致临时封禁被继续错误地使用,造成已封禁多次的用户还能在今天蹦蹦跳跳,左手创建一个侵权条目,右手再随意复制粘贴新闻来源中的内容。没事,今天有这个“ㄨ”,明天就能有很多个这样的用户。他们都根本不屑于你们这些人这些年来留下多次的警告,各种临时封禁,让我感觉可笑的是还有人认为要是我们不去人家门口跪下求他不要再侵权了还显得我们中维社群没有诚意。
从我观察发现,中维好像至少有两个很擅长掩耳盗铃的管理员,有些时候别人直接指出问题所在的时候都能直接把眼睛闭上,一个是Manchiu,一个就是Eric。但是我没意见。指出问题是我,提出解决方案也是我,至于问题是否真的能得到解决,就看看中维究竟还剩下多少说人说的话,干人干的事的人了。--beef [talk] 2025年2月19日 (三) 09:37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其他的话我不发表意见,关于社群失能的问题我认为根源在于人太少+管理员数量不够。理想状态下,中维至少需要现在三倍活跃的核心维基人(我定义为指延伸确认用户且一个月内编辑超过50次),才能维持类似英维的运转。中维很大程度上依靠直接民主,导致很多弊端和乱象难以解决。--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2月19日 (三) 11:36 (UTC)[回复]
谢谢批评。非常遗憾。我无意掩耳盗钟欺骗任何人,擅长更不知从何谈起;但一切批评都虚心接受。关于封禁时长,社群可以深入讨论。@Ericliu1912作为管理员表现是有目共睹。
但求无愧,非敢请尔,固所愿也。再次谢谢你的意见。--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2月20日 (四) 10:13 (UTC)[回复]
ㄎㄎ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2月20日 (四) 12:28 (UTC)[回复]
以上两位有时间在这里回复却选择不去处理我提出的长期侵犯著作权的用户实在让我遗憾。
不过能够无视别人指出的实际问题当然也能够无视别人指出的实际批评啦。--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4:19 (UTC)[回复]
就在20分钟之前又继续侵权。管理员多一天不作为,维基百科就多一天的复制粘贴垃圾。别忘了这里首先是一部百科全书。--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4:43 (UTC)[回复]
@0xDeadbeef 但似乎你还没有提报ANM……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21日 (五) 04:51 (UTC)[回复]
提报ANM是处理问题用户的必要条件吗?所以为什么说管理员这么喜欢在问题面前选择闭眼。我不提报,不去提删修订请求,管理员就是无能的了吗?管理员有没有能力在社群成员没有请求操作的时候,单独执行应当的操作呢?--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4:54 (UTC)[回复]
大家都是志愿者,管理员没有必要长期盯着最近更改做巡查/反破坏,以至于我们有巡查员回退员去做这些,提报在目前看来就是最好解决办法。看到侵权用户不提报然后要管理员长期盯rc/某些人的贡献也太不实际。--Aqurs 2025年2月21日 (五) 05:00 (UTC)[回复]

我又没有要求管理员去一直盯着最近更改。我在原本的留言中,除了点名批评这两位管理员之外,也附上了实际侵权内容的链接。看到我那个留言的管理员至少有三个了,但却没有任何人去对这些侵权编辑作任何处理。我没意见,我只是说与其闲得没事干去回复我的批评,不如去干点实际有益的事情。看到了批评你无视去干活我实在无所谓,选择回复了又不去处理,这不是无视问题是什么呢?

或许我对所谓常识的理解有问题,但是如果我被这样批评,我至少会先看看链接里的内容有没有真正需要处理的东西。如果真有反思、接受批评的意愿,那就用行动来体现,在这里拉拉扯扯的很浪费时间。beef [talk] 2025年2月21日 (五) 05:08 (UTC)[回复]


看了看原来禁制时给出的原因:基于严重冲突,实施为期一周之双向互动禁制,以遏止情势继续恶化,但原讨论中使事态不断升级的只有Chinuan12623,如果只是为了防止恶化,单向互动禁制或许已经足矣。此次操作不合理,故我认为应该(+)推翻此操作。cc @Eric Liubeef [talk]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8 (UTC)[回复]

同beef,支持(+)推翻此不合理禁制。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5日 (三) 15:22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存档关闭。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关于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的处理问题

[编辑]

特此征求社群关于User:AutoModerator/错误报告之细节。该页尚无人处理,且我发起的讨论无人应答。--WiiUf🐉💫2025 2025年2月12日 (三) 12:01 (UTC)[回复]

新东西,很多人还不知道吧。另外,这个页面的排版看上去很乱,弄成AFFP那样也方便处理。——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6:39 (UTC)[回复]
提议移动到User Talk或Wikipedia命名空间,这样方便讨论。--WiiUf🐉💫2025 2025年2月13日 (四) 01:18 (UTC)[回复]
也许可以Ping一下之前的讨论者?同意楼上两位,移动到UT或W,排版效仿AFFP。——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2月13日 (四) 01:23 (UTC)[回复]
我无异议。--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3日 (四) 01:29 (UTC)[回复]

提案1

[编辑]
已通过: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3月15日 (六) 09:47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为加强对误报的处理效率,拟定以下方案:

以上。—WiiUf🐉💫2025 2025年2月13日 (四) 05:49 (UTC)[回复]

@暁月凛奈@ZhaoFJx@YFdyh000@SCP-2000--WiiUf🐉💫2025 2025年2月13日 (四) 08:52 (UTC)[回复]
不适合放到UT。不然这段讨论存到哪里……——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0:32 (UTC)[回复]
想问问这个假阳性报告的意义何在?目前看AM是个机器学习模型,不具备加白加黑的作用,也不能被人工定义需要回退的规则,那么错误报告的处理似乎只能是逆回退?而逆回退这事从AM的配置看好像用户自己就能回退了吧……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3日 (四) 12:11 (UTC)[回复]
本来这个机器模型的调适界面就有“误报”一栏⋯⋯--WiiUf🐉💫2025 2025年2月13日 (四) 14:04 (UTC)[回复]
就是不知道这个误报报告有什么意义……机器学习的东西人工又干预不了……都不知道就算有人提交错误报告该怎么处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3日 (四) 14:37 (UTC)[回复]
如果新用户继续添加,可能仍然被回退,所以至少能像过滤器一样由其他人协助编辑。不过确实,大多数情况下帮不上更多忙了。——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6:58 (UTC)[回复]
从现在AutoModerator的配置看,新用户同一页面的第三次编辑不再会被回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5日 (六) 04:49 (UTC)[回复]
我认为现阶段的意义是记录意见(抱怨)、讨论正确性和得出结论。有些被回退的操作比较令人拿不准,可能需要多人或邀请相关用户辨析。如果留下明确结论,对未来再训练模型和回顾模型效果(通过置信度)会有帮助。--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3日 (四) 19:01 (UTC)[回复]
我先将阈值切换回“最谨慎”了。这个模型在中文版这边似乎对用户删除链接和参考文献的操作特别执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4日 (五) 02:58 (UTC)[回复]
这个“再训练”应该需要WMF那边来做吧,错误报告弄在本地我很怀疑他们要不要看,本地似乎也没有向开发的上报渠道。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5日 (六) 04:53 (UTC)[回复]
是。本地整理好再打包反馈嘛,而且之后回顾也需要本地来做。有需求就直接联系他们团队、留言或者开工单。[10]寻求样本与反馈,[11]有若干评估指标。--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5日 (六) 05:44 (UTC)[回复]
(▲)同上 赞同。——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2月15日 (六) 06:08 (UTC)[回复]
那可能可以这样,先按AF/FP那种流程,判断是不是有效报告,是有效就进行协助编辑,然后评价严重程度分别存档到提交和非提交的存档页,提交的存档页按时间整理、翻译后交dev。只是可能需要和dev那边沟通怎么去提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5日 (六) 08:08 (UTC)[回复]
个人目前正与 WMF 的开发人员讨论如何回报,现阶段或可先创建新页面并整理已确认的 False positive(格式可参考此沙盒)。谢谢。--SCP-0000留言2025年2月15日 (六) 16:24 (UTC)[回复]
@Hotaru Natsumi@SCP-2000@Shizhao@YFdyh000@ZhaoFJx@暁月凛奈七日内无反对意见, 公示七日,2025年3月15日15:00 (UTC)结束。--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09: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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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社群协助判断一傀儡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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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维基百科:傀儡调查/案件/Mafalda4144,我本来想用rfc,但似无分类可用,故于此发布。因为共识不明确,上客栈可能可以加快进程。我不希望调查助理被认为包庇,我认为这样会影响往后调查的公正性,所以请社群协助,仅只看证据,让管理员有信心决定封不封这个账号。容我说一点感想,这段时间冷暖自知,谢谢保持中立对待这个账号的人。谢谢大家花时间帮忙。--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3月5日 (三) 12:57 (UTC)[回复]

我只希望你能诚实,是则承认,不是则阐明,此外别无他求,封禁或不封禁我已无意见,祝好。 -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4:41 (UTC)[回复]
注:当前亦有关于同一话题的仲裁请求。--beef [talk] 2025年3月6日 (四) 10:24 (UTC)[回复]
看来维基百科提议(prop)是最接近的,已经加入rfc模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3月7日 (五) 04:01 (UTC)[回复]
唉,在这里讨论也很难比SPI得出更深入的结论了⋯⋯--WiiUf 2025年3月9日 (日) 02:03 (UTC)[回复]
相关证据可见用户:WiiUf/案件分析/维基百科:傀儡调查/案件/Mafalda4144。--WiiUf 2025年3月9日 (日) 08:51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将Mediawiki保护改名及更改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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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目前Mediawiki保护的名称不够准确、且图标无法同模板保护区分。希望能改成较为直观的“界面保护”等名称,并设立相关图标。如有共识可设立相关投票。--WiiUf 2025年3月8日 (六) 04:38 (UTC)[回复]

(+)支持--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3月8日 (六) 04:45 (UTC)[回复]
不能认同界面保护的名称。该名称抛弃该保护的本质原理,易导致后续含义失准。此外,由MediaWiki自动施加的JSON保护亦为此保护,但JSON不应视作影响界面。--MilkyDefer 2025年3月9日 (日) 15:30 (UTC)[回复]
Mediawiki其实就是系统配置文件,那么叫做“系统保护”应该会比较合适。Bluedeck 2025年3月10日 (一) 06:43 (UTC)[回复]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Wcam关闭文件存废讨论的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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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结案存废讨论
执行者Wcam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https://w.wiki/DNAS

管理员Wcam在参加了存废讨论的同时也关闭了该存废讨论,依据关闭存废讨论指引,“...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关闭存废讨论指引》关闭存废讨论...”。按理其不应关闭此讨论,因此提出此复核请求。本复核针对的是结案程序问题,不一定要对存废讨论的结论作出复核,有用户在站外指出不应该提交DRV,故重新提交于此,先前讨论内容位于上方链接。此外,搜索存废讨论记录可知,这不是Wcam第一次如此操作了,谢谢。 --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0日 (一) 10:54 (UTC)[回复]

补一下链接吧:Wikipedia:文件存废讨论/记录/2025/02/27 § File:HOYO-MiX - La vaguelette.ogg--深鸣留言2025年3月10日 (一) 10:58 (UTC)[回复]
谢谢。--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0日 (一) 10:59 (UTC)[回复]
我看后,同意wcam的说法,即他针对NFCC标准和模板的发言并不算参与存废讨论发表意见。这些发言可以看作他结案的理论依据。不过如果二位认为继续存废讨论有必要,那么我可以按共识不足来重开启讨论(如果删去wcam的讨论,那么我觉得共识是不足的)。此外,同时我觉得我们的NFCC标准可以向英维同步,如果条目中有音乐评论,就允许使用。我认为英维能够实施一段时间的方针就可以看作基金会也认为在法律上没问题。单看fair use的法律原文,严格程度目前是 中维 >> 英维 > 法条。如果您想正式提出这个提案,我会支持。Bluedeck 2025年3月11日 (二) 05:55 (UTC)[回复]
感谢评论,我觉得可以,那应该提议修改WP:NFCC还是哪条方针?--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1日 (二) 06:44 (UTC)[回复]
个人感觉修NFCC就可以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1日 (二) 13:24 (UTC)[回复]
@Bluedeck感谢您的意见,但对于英维能够实施一段时间的方针就可以看作基金会也认为在法律上没问题不敢苟同。某一维基计划的某一方针的实施时间长短,与基金会对相关方针的态度,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基金会全域著作权方针明确规定“所有计划都只应该寄存符合自由内容许可协议的内容”和“(允许非自由内容的)‘豁免原则方针’必须尽可能少”,所以越少使用非自由内容越符合基金会的意愿。从现状来看,使用非自由文件的维基百科计划的数量少于半数,若算上所有维基计划,则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计划更是少数。因此,我们不能无视这些事实和基金会全域方针的规定,而单看某一计划的非自由内容限制较为宽松就与之看齐。--Wcam留言2025年3月11日 (二) 20:54 (UTC)[回复]
EDP这文章我第一次看,谢谢你指出。文章确实写明EDP的适用范围应该尽可能少。不过,同段内指出EDP可以接受的适用范围包括:“... or to complement (within narrow limits) articles about copyrighted contemporary works. 【中:……或者作为补充,放在描写受著作权保护的现代作品的条目里】”,我一看,这个似乎恰好适用于芙宁娜条目的情景?Bluedeck 2025年3月11日 (二) 22:54 (UTC)[回复]
其实基金会的声明本质上就是在各方妥协的情况下,作为自由文化的一面旗帜尽量倡导自由文化(可参考自由软件运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2日 (三) 01:36 (UTC)[回复]
我对我关闭存废讨论的操作有被视为违反WP:CLOSEAFD的嫌疑表示歉意,今后会多加留意。--Wcam留言2025年3月11日 (二) 20:23 (UTC)[回复]
谢谢您--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12日 (三) 00:14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直到复核请求关闭。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关于管理员布告板格式和过滤器214匹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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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现有管理员布告板讨论格式,我修改了214的正则,目前匹配的大致规则可以理解为,查找先前是否有此次提报的对象及先前提报的{{vandal}}模板后是否有“处理:”字样,以及这两者间是否有“===”字样。若vandal模板的后驱是不包含“===”字符串的任意字符,且该有条件的任意字符后驱是“处理:”,则不匹配过滤器动作,反之匹配。目前检查过往编辑没有问题,但当前AIV的一个提报上我会有一些疑虑,该提报由发现人撤回请求,但没有“处理”一栏,若有人需要再次提报该人,则会被过滤器拦下。因此我请社群考虑要求布告板撤回请求时把撤回填到“处理”一栏,而非“发现人”一栏或讨论当中。以上,谢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04 (UTC)[回复]

抄前次讨论的主要推动者@自由雨日阿南之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10 (UTC)[回复]
@Hotaru Natsumi:是我在这里同@Rastinition讲的排版问题吗?(虽然我在那说的理据是机器人存档,但只是理据之一。除了这里的过滤器问题外,我觉得从直觉上来说也确实应当如此。)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1日 (二) 12:32 (UTC)[回复]
应该是同一个问题,不过过滤器214只工作在AIV,我是觉得如果要要求的话就统一到所有布告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34 (UTC)[回复]
我觉得基本不会有争议(之前一般情况下,就算发起人撤回没有填“处理”,其他管理员或非管理员也都会这么做)。应该三天后乃至明天就可以公示。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1日 (二) 12:38 (UTC)[回复]
@自由雨日旧版本的布告栏格式,“处理”栏就在那里,所以撤回请求的人即便不填到处理里面也会有其他用户帮着填进去,但是新版布告栏格式这个“处理”栏是在有结论了的时候才出现,所以可能要明确规范一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1日 (二) 12:37 (UTC)[回复]
感觉没区别()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1日 (二) 12:39 (UTC)[回复]
其实我一直觉得应该先注释然后有结果再恢复就好,整个移除还要自己加很不科学⋯⋯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6 (UTC)[回复]
什么……?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7 (UTC)[回复]
<!-- *: 處理:(僅供管理員使用,待結果確定後取消註釋) -->之类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12日 (三) 16:14 (UTC)[回复]
感觉没区别啊()反而可能在源代码编辑时阻碍视线……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2日 (三) 16:26 (UTC)[回复]
我不熟悉设计源代码编程,但可以导入类似开关的项目在源代码的第一行,填入特定字符后自动显示处理,技术上应该可行,但我不确定设计层面是否很复杂。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5:11 (UTC)[回复]
@Rastinition:“为什么在目前的页面,这则讯息已消失”是指?(未见有内容消失?)2月26日提报我似乎也没看到?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3日 (四) 15:26 (UTC)[回复]
  1. 目前页面的提报文,Wikipedia:当前的破坏#TTpinkchu_2,看不到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自由雨日-20250306164600-Rastinition-20250305211400的留言文字
    • 编辑到一半发现我产生混淆,因为@Hotaru Natsumi和@自由雨日都各有提链接,我混淆成同一个提报。是我自己弄错。抱歉造成困扰
  2. 2月26日,页面最底部提报Wikipedia:当前的破坏#Cecilia135_2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5:32 (UTC)[回复]
理论可行但事实上需要几乎所有布告板大修(把目前的subst换为模板参数),这是会带来极大工作量的。目前的状况就是任何形式的结论都填在“处理:”一栏就不会影响机器人或是过滤器,于是大改的必要性是看不到的。工作量也大、必要性也没有,那很难有人愿意揽下这个活。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14日 (五) 17:42 (UTC)[回复]
10日内无反对意见,现公示划线部分为布告板讨论格式要求直至协调3月27日17时14分。有意见请尽快提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0日 (四) 17:13 (UTC)[回复]

引入临时账号功能后,谁应该能够看到 IP 位址?

[编辑]

通过临时账号,我们可以用新的唯一识别码替换未注册编辑者的 IP 位址。此次更改后,未注册编辑者的 IP 位址将不再对外开放。我们做出这项改变是为了加强对安全和隐私的支持,以确保我们的贡献者继续感到安全。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保护维基媒体项目(打击垃圾邮件、破坏行为、骚扰等)的用户需要查看未注册编辑者的 IP 位址才能有效地进行工作。为了平衡这些需求,我们的政策是继续向某些用户提供临时账号 IP 位址的存取权限,使用下面描述的流程。

在今年稍后我们在 本 wiki 上推出临时账号之前,我们需要明确谁可以查看临时账号的 IP 位址。我们希望征求您的意见。

问题

目前,该权限会自动授予以下用户:

  1. 拥有扩充权限(例如管理员、CheckUsers、全域系统操作员、监管员——请参阅政策以取得更多示例
  2. 没有扩充权限,但其本地账号至少已使用 6 个月,并且对本地项目进行了至少 300 次编辑。

我们的问题仅仅与#2有关。在任何维基媒体项目上部署临时账号之前,我们已经选择了这些数字阈值。然而,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这些门槛相当低,恶意行为者仍然很容易取得临时账号 IP 位址。我们听到了多个社群对此的担忧,包括第一批试点社群。我们希望临时账号能够真正改善编辑者的隐私,因此在拥有大型社群的维基上推出此功能之前,我们需要采取更严格的限制。

在与管理员、一些试点维基媒体项目的社群成员以及活跃于英语 Discord 的社群成员就其他选择进行磋商后,我们希望在最终确定这项更改之前得到您的回馈。

我们的新方法

我们建议没有扩展权限的用户可以申请查看临时账号的 IP 位址的权限,由管理员或监管员决定是否授予权限。我们的目标是更一致地限制 IP 位址存取权限,仅允许需要存取 IP 位址的人存取。这将需要人工操作,但与我们继续自动授予权利相比,负担应该会更小。

当我们将临时账号部署到更多维基媒体项目时,我们可以评估其影响并根据需要调整我们的方法。

这将如何运作

  • 当没有扩展权限的用户需要查看临时账号IP地址时,需要申请加入“临时账号IP查看者”群组。他们会向管理员(当地社群将能够决定该流程)或监管员(对于没有当地管理员的维基媒体项目)提交请求。
  • 该功能要求用户至少有 300 次编辑且账号使用时间至少为 6 个月。管理员和监管员将无法向不符合该标准的账号授予临时账号 IP 存取权限。这是最低限度,我们鼓励社群——特别是较大的社群——执行更高的门槛。根据临时账号试点社群的评论,我们建议至少将 600 次编辑作为门槛。
  • 审查请求的用户将检​​查申请权利的用户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提供了有效的理由。权利本身将通过 Special:UserRights 授予。
  • 授予权利请求的用户同时将拥有删除处理的权利。

请注意,存取 IP 信息功能的要求与存取临时账号 IP 位址的要求相同。

我们考虑过的其他选项

我们考虑过一系列选项,包括:

  • 仅向具有扩展权限的用户授予权利。
    • 优点:从用户安全的角度来看,这是理想的,因为只有经过社群审查的用户才能获得存取权限。  
    • 缺点:限制性太强。许多巡查活动都是由没有扩展权限的编辑进行的。如果我们这样做,就会增加具有扩展权限的用户的巡逻负担。
  • 增加编辑次数和/或账号年龄的门槛。该权利仍将自动授予。
    • 优点:从技术上来说,这是一个简单的改变。
    • 缺点:恶意编辑者取得临时账号 IP 的风险仍然较高。恶意用户可以在自动化工具或脚本的帮助下达到任意阈值计数,无论多高。这同时将使小型项目的善意编辑更难通过常规编辑获得此存取权限。

我们的问题

  • 新的提案是否充分解决了隐私问题?
  • 当我们执行这项政策时,是否应该知道这会对您的社群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希望在 2-3 周内更新该政策。


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我们将向您提供有关临时账号和相关功能的更多更新信息和素材。

我们在此再次感谢所有帮助我们找到不同选择的成员。如果您希望了解有关该项目的更多信息,请阅读 Diff 部落格,访问我们的项目页面常见问题解答请订阅新闻通讯以保持联系。谢谢!NKohli (WMF)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1日 (二) 23:45 (UTC)[回复]

六百次编辑够多吗?虽说现在本来谁都可以看就是了(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12日 (三) 04:01 (UTC)[回复]
Hey @Eric Liu. If I interpret your comment correctly, you doubt if a higher number would be a better solution? Yeah, it's fairly easy for people with bad intentions to meet the criteria if these are just numbers of this or that. The essence of the change is that users who are not admins, CheckUsers, etc. would need to be granted the right manually by people, as opposed to a script.--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08:34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 I think he means that 600 edits may not be enough for this flag.But that is not the key point.The key point, as you say, is that it should be up to the community to judge whether or not to grant this flag based on the credibility of the user, and the number of edits is only one of the criteria used to assist the judgment.--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3月12日 (三) 14:46 (UTC)[回复]
Thanks @人间百态!--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5:35 (UTC)[回复]
不展示实际地址,而只允许查看ISP、用户间IP相似度等简要信息,不是更好吗。--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04:19 (UTC)[回复]
@YFdyh000, for almost everyone, only temporary account name (like ~2025-12345) will be visible. People with access to IP addresses of temporary accounts will also have access to IP Info, and that tool gives this data - just like on this screenshot.--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6:26 (UTC)[回复]
傀儡调查助理很有必要能获授予此类权限,检查IP地址及后面的电信商、地理位置等信息的关联显然是傀儡调查的核心之一。只查看相似度就变成另类CU,还要搞另一轮。--西 2025年3月12日 (三) 09:49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反过来思考,足以取得前述权限者乃为傀儡调查助理之基本条件。不过其他人说得也对,标准或许定得低一点也非全然坏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3月12日 (三) 16:09 (UTC)[回复]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认同你的反向思维。--西 2025年3月13日 (四) 04:49 (UTC)[回复]
我说临时用户的IP和ISP的相似度,展示相对距离而非明文。--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22:27 (UTC)[回复]
要搞相似度也还是一件很难搞的事情,究竟什么为之“相似”什么是“无关”并非自动化程序可以判定。--西 2025年3月13日 (四) 04:46 (UTC)[回复]
就是例如弄一个在线程序,显示临时用户A与B的ISP是否相同,网段距离(比如同一或相近D段内),辅助判断傀儡而不揭示真实归属,以满足权限下放而不敏感。--YFdyh000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08:58 (UTC)[回复]
zhwiki特有的IPBE授予者应自动加入此组。--Akishima Yuka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3:40 (UTC)[回复]
不见得IPBE授予者在哪个步骤需要用到这个查看的权限。--西 2025年3月12日 (三) 15:20 (UTC)[回复]
Thanks for your comment, @Akishima Yuka. In my opinion, users with IPBE don't have that much in common with this topic, because they (passively) benefit from something, whereas this topic is meant to be about users who (actively) need information about other users' IP address. For example, I have the IPBE flag on Spanish Wikipedia, but I'm not really involved in fighting vandalism there. Does that make sense? What do you think?--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7:55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Hi there, I believe what Akishima talked about is 'IPBE Grantor' instead of IPBE, which is a special user right that only exists in zhwiki due to high backlog of IPBE request. Though, I think it's stil not relevant because granting IPBE doesnt matter with viewing temp accounts IP Address(es), and if it's the qualification of viewing temp accounts IP Address, it would be too high obviously.--Aqurs 2025年3月12日 (三) 18:03 (UTC)[回复]
You may regard the public proxy IP address as a verification of their request, or else the IPBE granting would have no threshold at all. The technique and possible money cost of using a proxy can be a threshold for the uninvited.--Akishima Yuka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18:24 (UTC)[回复]
Thanks both! Google or DeepL translated the comments as IPBE grantee, not IPBE grantor, that's why I didn't understand initially. The requirements for IPBE Grantor are higher than the ones which we'd like to apply to IP reveal - that's good.
I think that technically, the easiest solution will be for the community to adopt a local (just for zhwiki) policy that all IPBE Grantors are given IP reveal (as an integral part of 权限申请/申请IP封禁豁免授予权), and then whoever grants the IPBE Grantor permission, would also grant IP reveal. So it would be the manual way.
Why the manual way? I seriously doubt if, for the sake of several users, our team would adjust the global policy and the global script adding the rights.--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2日 (三) 23:22 (UTC)[回复]
个人认为巡查回退员必须拥有此“查看临时账号ip”的权限。临时账号大多是一次性用,若此权利获取难度太高会严重影响用户巡查工作。个人不反对600次编辑可以自动获得此权利,毕竟目前所有人都是可以查看未注册维基人的ip地址。--Aqurs 2025年3月12日 (三) 15:35 (UTC)[回复]
个人支持将获取权利的门槛定为延伸确认用户。--Aqurs 2025年3月12日 (三) 15:41 (UTC)[回复]
(▲)同上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5年3月12日 (三) 23:50 (UTC)[回复]
基本上能假定申请回退权的用户是为了进行反破坏,可以查看账号IP没什问题,但是无法假设所有延伸确认用户都在进行反破坏,我不认为需要让延伸确认用户自动获得权限,用户应该自行申请权限。--2402:7500:93E:31F0:C42C:BB2F:8912:A99C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6:33 (UTC)[回复]
@SGrabarczuk (WMF) I noticed from a screenshot that you attached above – what is this "Users on this IP" thing? Is it just for "Temporary users on this IP" (I hope it is)?--西 2025年3月13日 (四) 04:48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It means "The average number of clients that have been observed on this IP address by Spur. It takes into account all activity from this IP address. This is calculated over a 24 hour period." If you click "ⓘ" next to "Users on this IP", you can see the above description. You may visit this page to learn more about this feature. Thanks.--SCP-0000留言2025年3月13日 (四) 10:22 (UTC)[回复]
So "all activity" would include those from registered users? Even if it is only across a 24-hour period, I would strongly oppose this right being allocated to any user without a necessity to view such information. Please clarify whether registered activity is also accounted for in this data. --西 2025年3月14日 (五) 00:4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The source of this data is from Spur, an external service, rather than from Wikimedia. So the data does not include any on-wiki users.--SCP-0000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00:55 (UTC)[回复]
What and how exactly does it count as a client to the IP? If that is not clarified, I could only taken into account the textual description of "all activity" (including any registered user editing Wikipedia).--西 2025年3月14日 (五) 01:15 (UTC)[回复]
Great questions, @LuciferianThomas. I've asked the team because I wasn't sure myself :D
SCP-2000 is correct. IP Info only presents data about IPs pertaining to 1. IP users on wikis without temporary accounts 2. temp accounts on wikis with temp accounts.--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15:06 (UTC)[回复]
Thank you for your response. Please ask the team to clarify such information at mw:Trust_and_Safety_Product/IP_Info#Information_available to avoid further misunderstandings, as the current wording seems to imply that registered account traffic is also accounted into "all" activity. Thanks!--西 2025年3月14日 (五) 15:46 (UTC)[回复]
Yup, 100%. You can join the discussion here: IPInfo: Update confusing label for "Users on this IP".--SGrabarczuk (WMF)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16:30 (UTC)[回复]
Thanks!--西 2025年3月15日 (六) 00:37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第二十三次动员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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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已是3月中,有没有编者会讨论一下本年的第二十三次动员令?ThirdThink留言2025年3月14日 (五) 04:06 (UTC)[回复]

非洲月什么的都还没筹办,动员令不用太急吧,还有今年的存废和谐讨论也要看看了。--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3月15日 (六) 04:28 (UTC)[回复]
上次Ghrkya阁下的提议是否需要讨论?--WiTo🐤💬 2025年3月16日 (日) 03:33 (UTC)[回复]
或许是需要的--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3月16日 (日) 05:00 (UTC)[回复]
建议趁这次机会直接固定以后每次动员令的举行时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7日 (一) 12:48 (UTC)[回复]
同意--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3月17日 (一) 13:05 (UTC)[回复]
@SanmosaAugust.C已开始草拟动员令的成文规则,举行日期已经是过去10+年的共识,可以直接套用,其他有的是实践积累,有的是个人的提议(例如如果有一定人数不想办就投票决定要不要办,以及参考管理员选举,定期开始动员令筹备讨论——因为最近10年动员令筹备讨论开始时间过早,筹备过程往往变得拖泥带水,虽然我也有一定责任——等等)。要修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我的想法是有的东西(例如计分方案)应该另外设立附则,动员令规则应灵活一些,适应将来可能发生的改变。我知道我的写法是参考法律而不是站内方针指引的写法,你们可以看看怎么改成像管理员选举办法的写法一样。--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5年3月27日 (四) 12:38 (UTC)[回复]
社群须于是否改为应于会比较好?--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3月27日 (四) 12:45 (UTC)[回复]
同August.C。这里给一个调整过文风的版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27日 (四) 15:14 (UTC)[回复]
最近感觉工艺美术类条目奇缺(甚至看到好几个中国古代画家有外语版本,却没有中文版本条目),希望能成为动员令主题之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7日 (一) 02:34 (UTC)[回复]
中国古代相关的事物zhwiki没条目而enwiki(或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有条目的事情也不是特别罕见了,但这确实是一个可行的主题。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7日 (一) 12:48 (UTC)[回复]
中国古代艺术类的,除了en,还有fr也类似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18日 (二) 01:55 (UTC)[回复]
军事条目需要一些关爱🥲
很多条目都有问题--VAMPIRE VAMPIRE VAMPIRE!!!留言2025年3月25日 (二) 10:19 (UTC)[回复]

中国大陆互联网上那些“代编维基百科”的帖子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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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用户User:维真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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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有一同名用户“维真通识”表示“可代为创建维基百科条目”,怀疑是WP:PAID --150.66.12.23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0:31 (UTC)[回复]

我编辑的词条为非付费内容。若有付费案例,则会在主页申报。--维真通识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0:38 (UTC)[回复]
@维真通识:所以您是否是IP提及的小红书用户?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9日 (三) 10:40 (UTC)[回复]
是的。如有付费者,各项编辑仍会按照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并会按照WP:PAYDISCLOSE声明。这样是否可行?--维真通识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0:42 (UTC)[回复]
没问题。另外若付费编辑,除了声明外,还必须走条目创建请求编辑请求流程,而不能直接在条目空间进行编辑哦。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9日 (三) 10:45 (UTC)[回复]
收到,正在了解。--维真通识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1:20 (UTC)[回复]
编辑冲突已警告。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19日 (三) 10:42 (UTC)[回复]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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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社交平台(如小红书、知乎、抖音、微信)搜索维基百科及相关内容,还能搜索到更多声称能“代编维基百科”的账号,请社群留意,例如“阳阳wiki百科编辑(小红书)”、"阳阳维基百科编辑(知乎)"、“陕西大舍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小红书)”、“星果文化(小红书)”、“WiKI.marketing(小红书)”、“佳佳百科(微信公众号)”、“易源网创营销百科(微信公众号)”(不再继续列举,这只是冰山山山山山山山山山一角)--150.66.12.23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2:50 (UTC)[回复]

http://www.waimeifagao.com/Wiki --150.66.12.23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2:53 (UTC)[回复]
Wikipedia_talk:有偿编辑#网上那些“专业维基百科条目创建”的店铺具体是如何运作的?,淘宝拼多多我没去搜,估计也有不少--150.66.12.23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2:54 (UTC)[回复]
之前观察过一两个,没看出什么有用的“情报”来。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19日 (三) 14:00 (UTC)[回复]
是否可以将“公司”(尤其是中国大陆公司)列入WP:高风险主题?--2602:F919:101:0:0:0:0:EE留言2025年3月19日 (三) 15:54 (UTC)[回复]
没有必要,范围太大。--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5年3月21日 (五) 01:45 (UTC)[回复]
中国大陆部分企业具有很强的显著性。限死或者增加越来越多的官僚体系不是一件好事,只会导致该类内容绕过维基百科。不能反映这个时代非常大比例的一类显著事物。只要企业本身具有“持久的显著性”,就没必要去限制。个人认为在用户主页和讨论页按照有偿编辑方针声明,其他按照方针与指引判断条目本身的内容是否合资格,这样的门槛已经足够了。最多再加个自动确认用户的门槛。--维真通识留言2025年3月20日 (四) 05:34 (UTC)[回复]
请@TimWu007等巡查员往后多注意其编辑。本人方才浏览过其新创之条目,当中有些大概过不了草稿审查员那一关。--Kanshui0943留言2025年3月24日 (一) 15:04 (UTC)[回复]
有关注到相关用户的行为。刚刚发起了傀儡调查请求。--Tim留言2025年3月24日 (一) 16:31 (UTC)[回复]

关于IP用户在管理员布告板的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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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人入站以来,目前已经收到了7次来自IP用户的提报,分别为:Special:Diff/83977591Special:Diff/84483394Special:Diff/84513374Special:Diff/85232350Special:Diff/85528636Special:Diff/86140279Special:Diff/86492934。使用的都是一些没什么根据的指控。早先我没怎么在意,但没想到到今天已经有这么多了。有鉴于目前的IP用户提报趋势,我现在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后续仍然会有更多的IP用户对本人进行提报。我认为这已经构成严重的维基骚扰行为:反复恼人与不必要的接触。鉴于此,我请求社群采取有效措施,以阻止这些IP用户继续行骚扰之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0日 (四) 13:37 (UTC)[回复]

我能想到的措施有两种一种是半保护WP:ANM,但这会同时让尚未自确的人无法发言,一种是通过过滤器阻止尚未注册的用户在WP:ANM发言,如果社群有意要防止这种情况再度发生,你可以朝着这两个方向讨论看看。--~~Sid~~ 2025年3月21日 (五) 06:08 (UTC)[回复]
我倒觉得是应该禁止非自确提报--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2日 (六) 16:27 (UTC)[回复]
同意效仿VIP永久半保护。--)dt 2025年3月22日 (六) 18:45 (UTC)[回复]
我也同意。--——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3日 (日) 02:15 (UTC)[回复]
那您们可以等这里的讨论有一定共识后再去WP:RFPP提请求。--~~Sid~~ 2025年3月23日 (日) 04:10 (UTC)[回复]
(+)支持用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提报,(-)反对永久保护ANM,应允许非自动确认用户在ANM回应提报。Python6345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04:47 (UTC)[回复]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要认识到ANM是一个什么样的布告板。ANM、AN3和AIV有本质区别,前两者的善意提报实质上会有希望管理员介入调停争端的意思表达,这个意思表达应当无关是否自动确认,甚至应当无关是否注册用户;而AIV更像是有经验用户发现破坏后要求管理员及时处理。所以不太看好采AIV的半保护,也不太支持用过滤器阻止非自动确认或非注册用户提报。我可能会更希望把这个行为当作一个破坏然后用176这类过滤器阻止相似模式。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5:05 (UTC)[回复]
你说的没错,管理员是把他们当破坏封了几个星期,可然后呢,换个IP下次再来,真能挡住“相似模式”吗。如何判断哪种属于“相似模式”,哪种不属于“相似模式”呢。--——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3日 (日) 05:31 (UTC)[回复]
比如,是IP的提报,被提报人是你,并且你没有在ANM提报过对方,同时提报理由不足某个长度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5:44 (UTC)[回复]
那简单啊,多敲点字上去就好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3日 (日) 05:47 (UTC)[回复]
过滤器可以是非公开的(而且这类过滤器一定是非公开的),他在不知道过滤器细节的情况下很难绕过,另外我或者其他编辑员实际实现的过滤器不会是上面的这个例子,他无从得知技术细节。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5:52 (UTC)[回复]
有道理,如果能确实阻止IP再搞这类骚扰性提报,我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3日 (日) 05:55 (UTC)[回复]
我先写了一个过滤器375,目前没有开启任何动作,如果一段时间内没问题(应该是14天左右)就等这里共识看进一步开阻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08:41 (UTC)[回复]
  • 在维基百科中添加大量“超理”相关的不实内容的用户与添加“大段王存臻相关的杜撰、夸大甚至恶搞内容”的用户不是同一人
  • 添加大量“超理”相关的不实内容的用户是多个超理社区爱好者,并非单个用户
  • 用户化学英雄、Tradekept乃至于最近的Dnaimfz2401:B60:15:0:0:0:0:0/48、Shfh8vnojre、Dsbvgsdsgsb以及数个IP均是此类超理破坏者
  • 前管理员Makecat也是超理社区爱好者,其为百度贴吧超理吧前吧主,Fandom锑星百科创建者,最近的活动是2025年1月
  • 添加“大段王存臻相关的杜撰、夸大甚至恶搞内容”的用户是王存臻本人(他是一个民科/伪科学宣传者,其在多个网站上都添加了大量自吹自擂的垃圾内容,参见这里
  • 用户“尼塔码勒格彼得”,这个用户名和百度显卡吧神帖《E6320太强了。昨天去买了个颗,轻松上4G。P5B的板子》(已被删除)的楼主用户名相同,可能是同一人
  • LTA:李煌老师也是一个民科/伪科学宣传者,至今仍然活跃。曾在今日头条上承认维基学院上的账号是他本人。因此知乎上的发言不实。--103.137.185.187留言2025年3月22日 (六) 17:38 (UTC)[回复]
有人吗?--103.137.185.187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13:34 (UTC)[回复]
所以你想说什么? -Lemonaka 2025年3月27日 (四) 14:19 (UTC)[回复]

关于DYK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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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目前好像还没有2025年1月到3月的DYK存档,不知道能不能增加--树叶上的o(* ̄▽ ̄*)ブ冬晴るる🌤️ 2025年3月23日 (日) 06:05 (UTC)[回复]

@雪雨73似乎是这三个月都没人更新存档列表……我刚刚更新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3日 (日) 10:11 (UTC)[回复]
@Hotaru Natsumi了解,谢谢您🙏ヾ⁠(⁠・⁠ω⁠・⁠*⁠)⁠ノ--树叶上的o(* ̄▽ ̄*)ブ冬晴るる🌤️ 2025年3月23日 (日) 10:52 (UTC)[回复]

请管理员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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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破坏者活跃的时间相当长,也进行跨维基破坏,还更换不少账号和IP地址。特此我创建了这个页面。--Thyj (คุย) 2025年3月23日 (日) 10:44 (UTC)[回复]

似乎尚未经调查助理检查,我已修改状态,如有问题请撤销编辑,感谢。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5年3月23日 (日) 12:38 (UTC)[回复]

疑似被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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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意义的讨论,确定被盗号请提交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处理。--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5日 (二) 04:4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User:ZLin2222--103.137.185.187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13:44 (UTC)[回复]

看起来未被盗。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3日 (日) 17:01 (UTC)[回复]
有人能看看这个吗--103.137.185.187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17:31 (UTC)[回复]
这人的思维模式本来就不是很一般。他才到中文维基百科不久,编辑数也不多,就蛮常发起移动条目倡议,移动蛮多条目,例如,Talk:徐熙媛,魁儡→马甲,他那时就引起我的注目,深觉此人不是等闲之辈,在某些方面必有其过人之处。总之,他一直以来争议蛮多的,跟其他中文维基百科编者也曾有争议,不是仅有今日他在举报破坏页面、不当行为页面的奇特表现。其余我就不多说了,有些东西即使一眼即知,但也宁可不说,这是派翠可夫给我的忠告。--Znppo留言2025年3月23日 (日) 17:10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2025年4月管理人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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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25年4月管理人员选举的讨论区。根据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开始提名/自荐阶段,时间为截止至2025年4月8日 00:00 (UTC)。由于技术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本次选举依然在专用选举站点(vote.wikimedia.org)进行。

时间表:

  • 提名/自荐期:2025年3月25日 00:00 (UTC) 至 2025年4月8日 00:00 (UTC)
  • 合资格用户名单确认最晚时间:2025年4月8日 00:00 (UTC)
  • 接受提名并回答基本问题最晚时间:2025年4月11日 00:00 (UTC)
  • 提问期:行政员确认后的14天,最晚截止至2025年4月22日 00:00 (UTC)
  • 投票期:2025年4月22日 00:00 (UTC) 至 2025年5月6日 00:00 (UTC),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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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用于各个阶段的讨论,以及安全投票的问题报告。 Stang 2025年3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愿提名@Kanashimi @Hotaru Natsumi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3月26日 (三) 03:35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unAfterRain)移除。2025年3月26日 (三) 15:41 (UTC)[回复]
--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6日 (三) 04:39 (UTC)[回复]
@SunAfterRain:或许可以先在此询问意愿,有意愿后再正式开章节?毕竟无参选意愿的当事人可能不希望被过度强调思考...我记得上一次是先询问意愿再开章节的。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6日 (三) 04:51 (UTC)[回复]
@自由雨日那我觉得可以讨论一下正式确立这个流程?(提名者需先征求到对方同意才能提名,如果不是在这个讨论串征求到同意的的的需要请他亲自上来签名确认)--RainBeforeSun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08:20 (UTC)[回复]
我觉得二者都行。不需要订死程序。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6日 (三) 08:41 (UTC)[回复]
@魔琴喔不是,我的意思是至少要是这两种其中一种,反正就像自由雨日讲的请先取得同意再开串这样--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6日 (三) 15:39 (UTC)[回复]
抱歉理解错误,我觉得可以,不过感觉WP:UCS即可?思考...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7日 (四) 00:32 (UTC)[回复]
抱歉,我无意成为管理员。目前现实的事务不支持我花比较大量的时间在维基百科上。但还是感谢信任。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3月26日 (三) 06:34 (UTC)[回复]
刚发现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方志维。是应该将之并入本次选举,免生混淆,还是容许该投票分开进行?--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5年3月26日 (三) 05:39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9月#提议移除导师列表中的方志维[13]封禁过后随即又把自己加入导师计划,另外见此User_talk:方志维#建议,显然的方志维的自制能力明显不足。--~~Sid~~ 2025年3月26日 (三) 06:48 (UTC)[回复]
我上面的留言只是点出他的问题,除此之外我没有要阻止他选管理员的意思。--~~Sid~~ 2025年3月26日 (三) 06:49 (UTC)[回复]
要就他自己过来自荐,不需要帮他移动,连位置都搞不清楚的还是别选管理员了。--RainBeforeSun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08:22 (UTC)[回复]
用户已无意再申请。--WiiUf 2025年3月27日 (四) 10:14 (UTC)[回复]
提名@Sanmosa魔琴银色雪莉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6日 (三) 07:29 (UTC)[回复]
容我婉拒提名,我最近是真的没有时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26日 (三) 07:31 (UTC)[回复]
贡献不足,俗务缠身,恐难从命。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3月26日 (三) 07:41 (UTC)[回复]
蒙阁下推举,深感荣幸,惟在下深感自身能力不足,同时亦无此方面意愿,因此请恕我推辞。在此再次感谢您的肯定。--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08:32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August.C)移除。2025年3月26日 (三) 12:09 (UTC)[回复]
请问安全投票的开票流程及记录问题算是安全投票的问题吗?可否在开票后划票(使特定选民选票无效)而后重新开票,藉候选人总票数的增减得知特定选民的选择?开票及在开票后划票次数是否留证、形成记录?如有,谁可查阅?— Gohan 2025年3月27日 (四) 04:33 (UTC)[回复]
我不理解你说的“划票”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是说剔除不符资格的投票、多重账号投票的话,这个过程发生在“开票”(展示投票结果,即多少人支持/反对)之前,换句话说,开票后票数结果无法更改。@神秘悟饭 Stang 2025年3月27日 (四) 07:54 (UTC)[回复]
谢谢。换言之,开票只此一次、不可逆转?即使开票之后才发现某人不合资格或用多重账号投票,也无法挽回?--— Gohan 2025年3月27日 (四) 07:58 (UTC)[回复]
根据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所以开票前会细致的检查。顺便一提,本次投票和以往一样,除了三位监督员组成的验票团队,没有人知道谁是否进行了投票。 Stang 2025年3月27日 (四) 14:56 (UTC)[回复]

提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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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P-2000(临时管理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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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员@SCP-2000自动被提名。根据方针,临时管理员可以选择不回答基本问题。 Stang 2025年3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S8321414(临时管理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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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管理员@S8321414自动被提名。根据方针,临时管理员可以选择不回答基本问题。 Stang 2025年3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Diskdance(界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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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Diskdance讨论 | 贡献)成为界面管理员,近期 Diskdance 也陆陆续续为你站处理掉不少 JavaScript 类的技术债,我认为他可以胜任。虽然有人说界面管理员不需要在集中讨论处理,但我实在无法确定,所以就等集中讨论一起提名了,也有请各位有空的话也讨论一下这个问题。--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5日 (二) 04:38 (UTC)[回复]

感谢提名,我接受此提名。--碟之舞📀💿 2025年3月25日 (二) 10:36 (UTC)[回复]
强烈支持。——ZhaoFJx(Talk) 2025年3月25日 (二) 17:47 (UTC)[回复]

提议修改{{Relist}}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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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VFD relist总是出现多重层叠现象,而现有的relist模板层叠起来非常碍眼(比如这样),box1742922481是我画的新版,请大家看一下。如果觉得更好,那么就更换。Bluedeck 2025年3月25日 (二) 17:24 (UTC)[回复]

(+)支持--August讨论签名回复请ping 2025年3月26日 (三) 00:13 (UTC)[回复]
(+)支持。不过“置于下方”的“置”错写成了“至”。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6日 (三) 01:38 (UTC)[回复]
谢谢指正typo。Bluedeck 2025年3月26日 (三) 02:13 (UTC)[回复]
背景和文字的对比度稍嫌低了,可能背景可以再淡一点,然后文字跟以前一样用橘字?--SunAfterRain 2025年3月26日 (三) 02:37 (UTC)[回复]
目前是袭用的英文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26日 (三) 02:40 (UTC)[回复]
对比度稍低,不用橙色是为了让中间穿插的讨论抢眼,而不让模板抢眼。不过,还是稍微提升了一点点对比度。(可见‘单次层叠’)Bluedeck 2025年3月26日 (三) 02:54 (UTC)[回复]
那个更改后的浅色看起来挺不错,不过暗色模式下显示会出问题,需要调整一下。--WiTo🐤💬 2025年3月26日 (三) 03:22 (UTC)[回复]
谢谢指出暗色模式问题,刚刚改过了,现在是正常的。Bluedeck 2025年3月26日 (三) 04:15 (UTC)[回复]
(+)支持--Aqurs 2025年3月26日 (三) 06:55 (UTC)[回复]

这个提删串提删了一系列导航模版,如Template:巴黎名胜图书馆存档)。

让我来总结一下这串长达一万两千六百字的讨论就是如下的几行:

  • (×)删除 模板缺乏“有效合理固定收录标准”,这可能导致主观选择,违反NOR。
  • (×)删除 有先例,以前也有类似删除决定(不过,别的语言维基存在这类模版并不支持保留,因为WP:ENWPSAID
  • (○)保留 NOR是条目空间标准,导航模版不受制约。
  • (×)删除 模版空间的内容会放在条目里,所以模版也受NOR制约。
  • (○)保留 上面的删除理由均非删除标准中明确列明的理由。

我自己的观点是(○)倾向保留。我认为导航模版可以不用严格意义上遵守NOR。个人的理解中,导航模版的形状、颜色和位置导致它和条目主体之间给人明确的心理上的划分,很难让读者产生“导航模版中产生了新的结论”这个想法。再举例,很多条目都会有一章“相关条目”,其中列出一些类似条目的链接。你要是较真,这就是NOR。可是,我以为用NOR作为理由大量删除所有条目的“相关条目”章节对百科全书的质量是一种减损。导航模版、页面分类也适用此道理。而我作为读者,主观认为导航模版有非常大的价值,甚至是阅读维基百科(除内部链接外)最大乐趣之一,不应该低估其重要性。那么导航模版是完全不能删吗?也不是,它应该以“是不是个好的导航模版”为标准论存废。综上,我认为(删1、3)不合适。(留1)和我的想法接近。(留2)不同意(应为共识+合理即可删除,不一定完全遵照DP字面)。我希望社区重新审视此次删除决定。此外,我想是否应该明确NOR方针,以免再生类似争议。Bluedeck 2025年3月26日 (三) 01:23 (UTC)[回复]

我在存废复核请求有给出我的删除理由,和上方所述的理由不同(我从来不认为“主观选择”是NOR,在任何条目选择写入什么内容都是“主观选择”。这些模板违反NOR的原因是暗示“巴黎名胜包含且仅包含这些元素”。故我也只对少数“罗列元素”式——类似列表——导航模板有要求可靠来源佐证收录哪些元素;对一般的罗列某个主题下相关条目——类似条目——导航模板完全无要求,尽管仍应参考大量可靠来源来确定收录内容)。此外,半年前《非原创研究》讨论页亦有相关讨论。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6日 (三) 01:37 (UTC)[回复]
这是在干什么?经过正常的社群存废讨论删除,又经由存废复核不予批准恢复。现在又到客栈开启第三次讨论?管理员应即刻驳回此讨论,否则方针就成了摆设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6日 (三) 14:13 (UTC)[回复]
若管理员拒绝驳回此讨论,那就意味着管理员默认同意这种操作。以后我也这么玩,存废讨论不满意我就发存废复核,存废复核再不满意我就发客栈。--——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6日 (三) 14:17 (UTC)[回复]
存废讨论是否真正获得具体共识,恐怕见仁见智。如果因别人言辞不当予以提报、导致永久封禁,而自己言语不文明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者把不同意见当作无理取闹,感觉很难服众。 --Zhenqinli留言2025年3月26日 (三) 16:11 (UTC)[回复]
@红渡厨存废复核中采用的理由是上面的“保留票2”的理由,我也不同意,当初拒绝复核的管理员也不同意,这并没有问题。这里讲的是另一个理由,即“保留票1”理由。如果您有什么针对这个理由的发言,我愿倾听。我今天开设这个段落是因为实在看不出来原VFD的一致性共识。Bluedeck 2025年3月26日 (三) 20:51 (UTC)[回复]
我没有讲用什么理由,有没有什么共识。如果你对我之前发表的意见有什么不同意,你可以去我讨论页聊,我欢迎你来;或者你对其他人的意见不同意,也可以到他们讨论页去聊。我现在跟你讲的是程序问题,现在这个案件,正常走了存废讨论的程序,被删除,又走了存废复核,被驳回。你现在又跑到客栈来要求推翻之前的结论。这是在干什么?存废的程序就这么不值得尊重吗?大家都这么玩,那存废程序不是乱套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7日 (四) 00:14 (UTC)[回复]
1)为什么必须去你的讨论页和你聊,况且我又不是只想要你一人的意见。2)本讨论也关系到所有类似的导航模板,不只这几十个。3)原始VFD、后来的DRV在我看来均属于完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在这种状态下,放在VP,我不明白哪里有做错了。Bluedeck 2025年3月27日 (四) 02:45 (UTC)[回复]
我也认为导航模版可以不用严格意义上遵守NOR,(○)倾向保留。VFD、DRV中讨论的对象是1个或若干个具体的条目,客栈讨论的对象则是范围更广泛的、情况类似的、数量不固定的条目。讨论的对象都不同,自然不存在什么“程序乱套”,我认为蓝桌君没做错什么。--Zheng Zhou留言2025年3月27日 (四) 03:41 (UTC)[回复]
讨论发起人在这个讨论里说的是:
  1. 再议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1/17#批量提删
  2. 我自己的观点是(○)倾向保留
  3. 我希望社区重新审视此次删除决定。
这是明显在针对那次的提删。--——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7日 (四) 14:56 (UTC)[回复]
这样说的话,也许这个讨论更适合放在客栈的方针区,而不是其他区,毕竟WP:DELETE方针也不是不能改变的对吧?我个人是倾向于认为当前版本删除方针的文本其实是不明确的。在客栈讨论讨论,如果能形成共识的话就修改方针,也是符合程序的。既然要讨论修改方针,用某次提删来举例或者说抛砖引玉,我觉得也是很正常的事,因为我维修订方针一般也都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上出现了的争议,而不是凭空讨论的。以这个讨论为例,就算讨论以后形成共识,修订了删除方针,也未必就要恢复那些被删除的导航模板。但是仅以部分条目已经走完了存废讨论程序和存废复核程序为由,就说这个话题不能再在客栈讨论,我是不赞同的。从我的角度来看,如果对存废讨论程序走完以后的结果不赞同就直接到客栈来讨论,肯定是不恰当的,因为正确的做法是走存废复核程序。但是既然存废讨论和存废复核程序都走完了,还有不赞同的话到客栈来讨论也并没有跳过必要的前置程序。这个怎么说呢,如果客栈还是讨论不出共识,那理论上还可以提仲裁呢...--Zheng Zhou留言2025年3月27日 (四) 16:33 (UTC)[回复]
@Bluedeck
  1. 我没让你必须去我的讨论页和我聊,请你停止解读出我根本没有表达过的意思。
  2. 如果你要聊“类似的导航模板”,我不拦着你,你聊就是了。但你在本讨论中明确写着再议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1/17#批量提删我希望社区重新审视此次删除决定。这不可以,这是对删除方针的挑衅。
  3. 好,我来告诉你哪里做错了。《维基百科:删除》:若认为上述三类删除流程的处理结果有误,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导致旧有的删除流程需要重新审视,可以将有关页面提交至存废复核。编者不应仅因不满处理结果,而以相关删除流程中的旧理由提交存废复核案。删除方针写的很清楚,有不同意见应该去哪里提,你倒好,直接跑客栈来了,跑客栈来要共识。每天都有人提新的存废,不满意存废结果的人多的是,个个都像你们这样,不满意就跑到客栈来要共识,要“重新审视”,那还要存废讨论要存废复核干嘛?你自己又是现任管理员,身为现任管理员都不尊重删除程序,以后一个个都有样学样,你觉得你自己做的很对吗?
--——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7日 (四) 15:37 (UTC)[回复]
你引用的这部分我常看,请问哪里表明了不许往VFD和DRV以外的地方发起讨论?明显说的是不能用旧理由不断进行POINT行为。你这阅读理解能力也是够呛。Bluedeck 2025年3月27日 (四) 17:28 (UTC)[回复]
请用不少于1000字申论或论文证明“AFD及DRV的共识已经足够深入,并且解决所有正反方的所有意见,并且讨论无任何缺漏以及不适用 ‘共识是可以改变的’ 的具体情况、案例,同时完整提供证明证据证以上命题皆成立,并且可以100%无任何例外地套用至其他还未被AFD/DRV讨论的所有案例,并证明该共识已经完整到不得通过互助客栈继续深入讨论的详细证明、证据、推理过程,如有任何漏洞皆应驳回”的具体证明、证据、推理过程、社群接受度分析、共识的力度等完整内容,否则视为扰乱。--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5年3月27日 (四) 03:12 (UTC)[回复]
少跟我抬杠。删除有删除的程序,全部都在《维基百科:删除》写着在,不清楚自己去看。每天都有人提新的存废,不满意存废结果的人多的是,个个都像你们这样,不满意就跑到客栈来要共识,要“重新审视”,那还要存废讨论要存废复核干嘛?--—— 红渡厨留言贡献欢迎监督红渡厨是否仍有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若有请点举报。2025年3月27日 (四) 15:12 (UTC)[回复]
这次存废复核关闭有些草率,且开启本次讨论之用户所说WP:NOR方针描述问题确实存在,有必要明确方针。Python6345留言2025年3月27日 (四) 15:25 (UTC)[回复]

今年的WP:AF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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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去年的一样,过去数年的WP:AFXD也在开始前几天创建。请问今年的也可以提早创建吗?我想把这页面和en:Wikipedia:April Fools/April Fools' Day 2025链接到wikidata。--132.234.228.128留言2025年3月27日 (四) 12:3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