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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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在禁制方針增加仲裁委員會的禁制權相關資訊、重修爭議解決相關規則並升格方針、修訂方針與指引的命名格式、提議以langx模板取代lang-xx系列模板及提議以IPA模板取代IPA-xx系列模板已經通過。
- [公告] WP:專名合併字擴大到所有簡體模式、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方針試行案提升為正式方針及升格錢幣學命名常規為方針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 [討論]
仲裁委員會意向調查將於2025年3月12日 (三) 12:00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 [討論] 互助客棧方針區正在討論修改O7刪除程序、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及是否將格式手冊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下,請踴躍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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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10(未完成)或3(已完成)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 | 💭 話題 | 💬 | 👥 | 🙋 最新發言 | 🕒 (UTC+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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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關小小作品的處置 | 164 | 22 | 魔琴 | 2025-03-03 15:01 |
2 | 腳註中的語言選項顯示差異 | 22 | 9 | 迴廊彼端 | 2025-03-04 20:05 |
3 | 「同一條目不能上DYK後又因上了GA或FA就同個月輪流上首頁不同位置」 | 34 | 15 | August.C | 2025-02-26 17:02 |
4 | 頁面存廢討論結束時,建議管理員除記錄「刪除」或「保留」決定之外,也記存最後決定的理由 | 21 | 12 | Lemonaka | 2025-03-06 13:58 |
5 | 關於部分有中文名但不常用的人士 | 7 | 3 | Sanmosa | 2025-03-01 21:35 |
6 | 香港建制派人士、香港民主派人士、香港本土派人士、香港中間派人士分類 | 5 | 5 | Luwai2366 | 2025-03-03 18:44 |
7 | 提議將Wikipedia:擾亂性編輯作為正式指引 | 1 | 1 | 自由雨日 | 2025-03-02 10:27 |
8 | 仲裁員的不信任 | 19 | 6 | Sanmosa | 2025-03-06 17:33 |
9 | 生者傳記:出生年份的處理 | 1 | 1 | 暁月凜奈 | 2025-03-06 18:00 |
發言更新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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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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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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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 (消歧义)」 → 「变性」:和上一次提案時條目編排已大幅調整,故應不屬於重複提案。目前,「變性」一詞是主題目消歧義,但其並不是像前次提案時重新導向到某一介紹「改變性別」的條目,而是變為了重新導向到某一條目(《跨性別》)中的某一章節,且該章節中只有「在中文語境中,當在性別這一語境下使用「變性」一詞時,一般指性別肯定手術,有時也可指性別肯定激素治療或其它改變性別特徵的手段。
」這一句無來源內容介紹(幾乎接近簡短的詞典解釋)。我認為這是在有悖於「主題目消歧義」的慣例,甚至按前幾天討論的消歧義方式,一些編者認為這種「章節重新導向」都不應列入消歧義頁的。故目前條目編排下,平等消歧義的理由比之前顯著更強了。(當然平等消歧義後,至《跨性別》的章節重新導向仍應列在歧義項中。)--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4日 (二) 01:05 (UTC)
為啥要刁難讀者、把各種譯名看完才能讀簡介?--Akishima Yuka(留言) 2024年12月28日 (六) 12:29 (UTC)
- 工作展開:考慮到歡迎頁面的複雜性以及美工問題的特性,我的建議是先在社群內開展大討論(類似WP:RFC/RFA2024),就一定可行方案取得共識後行動。Q1:考慮到之前在客棧發起的話題#整理引導新手的相關頁面都無後話,是否應選擇集中討論後向活躍用戶發廣告?如此誰來主持?如果各位都沒有經驗,另請他人會比較好?至於介面美工,應該考慮比賽與評比(例如09年、12年的首頁改版),否則也很難拿出合理的設計(參照介面改動必有人回報不如原來、社群獨裁剝奪用戶選擇[開玩笑的]云云)。Q2:各位認為是否可行?同樣的,誰來主持?
- 未來(?):Q3:各位對工作組未來有何想法?是否在工作完成後解散較妥?
錢幣學命名常規(原錢幣學條目指引)的地位現為指引,惟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一般設為方針,故現建議將其升格為方針,並對其內文作以下修改:
- 刪除「條目名稱」章節標題本身與其上方自「以下是」至「更優秀條目寫作指南」的文段;
- 刪除「請參閱:Wikipedia:命名常規」的文段,並以名為「通則」的二級標題取代;
- 將三級標題「具體國家貨幣的條目命名」升格為二級標題;及
- 刪除所有其他的三級標題與其下方「有待討論以達成共識」的文段;

從範圍上來看,用戶框是用戶頁的子集。用戶框的內容也應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這一點是因為近日又有新用戶(Carl66066)連續建立多個在我看來並不合適的用戶框。以該用戶此前的用戶頁為例:
- 視覺效果十分糟糕:顏色搭配不當,背景顏色和文字顏色接近,文本框寬度參差不一;
- 反覆宣告自己的觀點:使用大量文本詳細描述自己的觀點,而這些觀點基本上與維基媒體運動及社群協作毫無關聯;
- 名稱不明確:模板名稱與文本內容不相符,或存在歧義。
由於類似的編輯者以往也存在,我認為有必要按照WP:UP修訂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從WP:UBX移掉,對目前的用戶框進行整理,將文本內容過於注重表達個人意見的改為中性的陳述或簡單的宣告,無可救藥的模板批量送存廢。——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之前在《討論:南華大學 (湖南)》的討論中,各編者對於WP:命名常規#地名的理解出現了一些爭議。因此,我建議放下爭議,改為將該方針加一句話:「包括消歧義詞的使用亦應採用行政區劃全稱。」當否,請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7日 (五) 05:19 (UTC)
這個議案已經擱置十餘年了,先前是因FA、GA條目太少而未通過,之前那次則是無疾而終,個人認為特色話題可以使優特條目增多,還請社群判斷成為方針可能為荷。--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1月27日 (一) 12:47 (UTC)
在先前轉正討論中,關於RELIST指引有如下問題暫未解決:
- 關注度類提刪因無討論等原因被反覆、多次重新提交;
- 因
重新提交會在原頁面留下連結和標題討論期延長和長討論,造成WP:AFD/R頁面過長; - 因重新提交B頁面中由A頁面重新提交而來的條目時,不會修改A頁面的重新提交位置到C頁面,而是停留在B頁面,造成由A頁面進入討論的人需要多次點擊跳轉連結才能去到正確的討論位置;
- 小小作品、關注度類提刪因RELIST指引試行,實際寬限期[註 1]由37天延長至58天。
註釋
- ^ 指從掛上對應維護模板到刪除條目
開出該討論串以集中討論轉正後RELIST方針的修改。對應問題的討論在子節中進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
根據本站的慣例,討論頁存檔是禁止編輯的。但近期出現了Wikipedia:機械人/作業請求#替換本人的舊簽名要求批量變更全站的討論頁存檔。我沒印象有這樣的先例,認為此舉有違討論頁指引:如果每天都有人改名,那「存檔」不就一天到晚被改,那這樣「存檔」還叫做「存檔」嗎?因此,如果社群認為可以打着「改名」或「改簽名」的名義任意變更存檔,應該要修改有關指引,交由社群定奪此行為是否可以進行(我不建議,如果允許,到時候每天都有人要來「改存檔」)。
- 簽名是討論記錄的一部分,不應為了個人改名而修改,這會影響歷史紀錄的準確性。
請社群討論。c.c.@ZLin2222:--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1月29日 (三) 10:57 (UTC)
有鑒於此前提到的部分用戶濫建模板的情形至今仍然持續(1、2、3、4),再加上當時將刪除模板的要求改為「多餘無用,且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討論並未有效凝聚社羣共識,因此現時中文維基百科存在客觀、迫切的必要修訂「刪除理由」第9款,以遏止濫建模板的情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日 (六) 08:42 (UTC)
現今中文維基百科的DYK皆採5W形式(How、What、Why、Which),但看英文維基百科、法文維基百科等等,皆是有像Did you know that archaeologists found evidence at Taur Ikhbeineh in the Gaza Strip of interactions between Egyptians and Canaanites in the 4th millennium BC?
這種單純問是否知道的題目,在中文就是您是否知道考古學家在加薩地帶的Taur Ikhbeineh發現了公元前 4 千年埃及人與迦南人交往的證據?
,此種方式亦無不可,不知社群有何想法?(若要更新便是更新問題指南部分)--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2月2日 (日) 14:05 (UTC)
關於題目:無論是在決定移動還是在提議過程中加都行,但是不太清楚應該加在關閉存廢討論指引里還是加在哪條方針里。
本站一些條目提出存廢討論後可能會被提出移動到維基學院,維基導遊等專案中,但是這些條目可能只是主題與這些專案有關,就被想當然地決定移動了,可能並不符合目標專案的收錄標準,例如最近移動到維基導遊的一些景點列表,實際上並不符合維基導遊的條目標準,一匯入就被列入了刪除請求。而在討論中,沒有人邀請維基導遊的活躍用戶參加討論,同樣一些被匯入或被請求匯入維基學院的條目也是這樣,有用戶在站外表示「所以學院都變你維垃圾桶了」[開玩笑的]。因此,本人提請加入一條方針/指引要求在決定移動至姊妹專案時邀請該專案活躍用戶或者管理人員參加討論,可以通過ping對應用戶或者採用在對應專案發公開通知等方式進行邀請,徵求意見後再最終決定是移動還是刪除。於此對措辭等進行徵求意見,請各位對此發表看法,謝謝。--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 2025年2月3日 (一) 07:30 (UTC)
如題,現建議確立電影收錄標準。然而,由於現有的WP:收錄標準/電影草案並不完善,建議比照現有的WP:收錄標準/電視劇修訂,或通過直接修訂電視劇收錄標準以使之得以類推適用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51 (UTC)
近年台灣新聞媒體常以匿名粉專做為新聞來源,那這是否適用於WP:SOCIALMEDIA亦或該將該條文更新以符合現況?--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2月5日 (三) 13:25 (UTC)
見Special:PermaLink/86004397#2024年韓國無人機散發反朝傳單事件,@Didaictor在專案符號後再度使用<span style="padding-left: 2em"> ... </span>
進行縮進,導致留言和專案符號之間憑空多出兩格,且縮進後留言甚至比下方卡達的留言縮進顯示更多。我認為這實在有悖於無障礙的規定,難以區分留言回復層次邏輯。現徵求意見。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7日 (五) 14:25 (UTC)
見上方優良條目評選中的爭議(自此開始)。我認為根據MOS:首句冗餘,編者自訂的描述性名稱(見Google"202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南蘇丹代表團")不必出現於首句,且不應使用粗體格式開頭,且非常認同@仁克里特修改後的這一版本;@魔琴、深鳴亦傾向認同我的意見。而@Liu116認為以粗體開頭更好。現徵求社群意見。 題外話:使用粗體重複標題開頭的百科全書編纂格式應該是英維承襲自《不列顛百科全書》Britannica,而中維借鑑英維的。其實中文工具書往往有相反的做法,甚至不少會特意寫明條目中原則上不重複條頭——不論是否是描述性名稱。當然,我對一般條目的重複標題+粗體格式沒有任何意見,只是認為就承襲自英語傳統百科全書的粗體格式,似乎目前在中維比英維更為濫用——本條目不一定,因為本條目中英文的詞性區別較大;但在不少性質相似的條目中往往英維不用粗體而中維使用——這點我是比較困惑的。 ——自由雨日🌧️❄️ 2025年2月8日 (六) 01:52 (UTC)
發現R7中原來的「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明顯無關」被刪除了,個人認為應該恢復。有些新手或者破壞者建立的重新導向,明顯符合原來的R7,而且簡單清晰,比如口角。(此外僅僅一兩個人對方針的修訂是否應該取得更廣泛的共識。)--Kethyga(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07:31 (UTC)
如題所示,由於互助客棧方針區已啟用相同規則,條目探討區是否也應同步提升該試行案為正式方針,提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2月9日 (日) 08:50 (UTC)
根據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方針,「當重新導向符合快速刪除方針……,即可移動而不留重新導向。
」就此而言,我的理解是「授權擁有相關權限的用戶對移動時預期會留下的重新導向進行和快速刪除等效的操作,即移動而不留重新導向。」快速刪除方針規定「管理員須避嫌,不得處理自己的快速刪除請求,
」但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方針並沒有相關提述,只於O1的例子中加入了「應用戶要求」的描述,是否即是指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也需要避嫌?若是,茲建議修改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方針和快速刪除方針,明示此規定。--1F616EMO(喵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01 (UTC)
由於從互煮被移動至乏人問津的討論區,在加上話題開太多導致重心偏移。因此今日再度發起討論,本次僅討論什麼樣的榜單符合音樂收錄標準中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家或地區商業排行榜」(即一定規模的商業排行榜是指該榜單涵蓋多個來源的銷售或播送渠道,並由公認的可靠來源組織和機構製作、發佈),如果不認可那麼該怎麼調整,討論完順便更新Wikipedia:商業排行與認證。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5年2月10日 (一) 01:53 (UTC)
由於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圖標#避免在資訊框使用旗幟圖標已成為本站指引,現提議廢除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國籍「指定樣式表」中使用旗幟之樣式,如「指定樣式1」的1—6。--紺野夢人 2025年2月17日 (一) 01:44 (UTC)
上月的討論中,將R7的適用空間縮小為條目頁,沒理解錯的話當時各編者的主要目的是將R7排除分類、模板、模組,但個人認為條目的討論頁同樣適用於這一條款。例如:將A移動至A (BBB)、A改為消歧義,如果編者移動頁面時同時選中「移動討論頁」和「建立重新導向」,那麼Talk:A會被重新導向至Talk:A (BBB)。Talk:A的重新導向顯然不合適,個人認為也符合R7「涵蓋的主題比導向目標更廣泛」的描述。--Tim Wu(留言) 2025年2月17日 (一) 03:49 (UTC)
錢幣學命名常規(原錢幣學條目指引)的地位現為指引,惟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一般設為方針,故現建議將其升格為方針,並對其內文作以下修改:
- 刪除「條目名稱」章節標題本身與其上方自「以下是」至「更優秀條目寫作指南」的文段;
- 刪除「請參閱:Wikipedia:命名常規」的文段,並以名為「通則」的二級標題取代;
- 將三級標題「具體國家貨幣的條目命名」升格為二級標題;及
- 刪除所有其他的三級標題與其下方「有待討論以達成共識」的文段;
看一下近幾個月的存檔可知,很多內容沒有得到充分討論。甚至不少內容已有初步共識,但因無人提起公示而被存檔(根據WP:7DAYS,如果等到7日無人發言就被自動存檔了)。近年來討論積壓不多。如有激烈討論造成佈告板壓力可提請Wikipedia:集中討論。故提議延長存檔期限至30日(比照Wikipedia:徵求意見#期限)。--Steven Sun(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12:17 (UTC)
一直認為「模板消息」不知所云,而想改為「模板索引」。今日正欲發起討論,發現前年(2023年)即有@神秘悟飯提出更名,且似乎得到了多數支持,且未見明顯有力的反對意見(未通過的原因似乎主要是程序問題)。在此再度提出更名。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2日 (日) 16:13 (UTC)

幾個月來,我觀察到大部分編者(包括很多資深編者)都在使用本指引指代一般意義上的「擾亂(性編輯)」(disruptive editing),但其實本指引規範的僅是「不要為了證明一件事不好,而大肆去做」(即擾亂性編輯的這種形式),這衹是「擾亂」的一種(其實不常見的)方式而已。甚至有不少管理員使用本指引結案時,被處理用戶明顯並無「擾亂性實驗」行為,即實際上管理員也將本指引當作了一般意義的「擾亂」。——這顯然是本指引的名稱造成的誤會(「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在字面上確實基本就是「擾亂維基百科」的意思,因為①幾乎大部分「擾亂」本身就都是在「闡釋擾亂者的觀點」,故「為闡釋觀點而擾亂」其實基本就等同「擾亂」②並未指出本指引實際在說的內容,即「擾亂的形式」——故意實驗)。我認為存在將本指引改名的迫切需求。(另見這則留言。)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3日 (一) 09:31 (UTC)
十餘月前,該討論向社群引介了自動化反破壞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熱度不足而無疾而終。因此,我謹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員工具(Moderator Tools)團隊的產品經理。我們正在開發一個名為Automoderator的專案,該專案讓社群能夠根據社群自訂的規則自動回退破壞性編輯。我們正在尋求對我們專案的意見,並有一些問題需要巡查員和管理員的參與,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除了專案主頁面上的概述和問題之外,我們還有兩個子頁面提供更具體的資訊: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準確率,並檢視它在不同編輯上的表現,我們設定了一個測試流程。您可以幫助我們找到新的模式,並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將其納入考慮範圍(譯註:例如怎樣改善誤判問題、使用什麼程度的準確率(cution levels)比較好)。 評估計劃是用來確定Automoderator是否實現目標且不會產生負面影響的計劃初稿。如果您對我們收集的數據或制定的指標有任何想法,那麼您可以在這裏分享!
如果您對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問,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這個工具,請告訴我!
— User:Samwalton9_(WMF)
還請社群評估該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價值為荷。——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如題所示,由於互助客棧方針區已啟用相同規則,條目探討區是否也應同步提升該試行案為正式方針,提請討論。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2月9日 (日) 08:50 (UTC)
特此徵求社群關於User:AutoModerator/錯誤報告之細節。該頁尚無人處理,且我發起的討論無人應答。--WiiUf🐉💫2025 2025年2月12日 (三) 12:01 (UTC)
有關小小作品的處置
[編輯]原標題為:建議小小作品引入自動提請快速刪除機制
原提案
[編輯]這是由WT:刪除程序#問題4:寬限期延長得來的延伸提案。長久以來,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一直認為小小作品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而由於小小作品是以條目正文字數來確定的,有鑒於重新提交討論經常導致小小作品的寬限期實際上延長至遠超過30日,現建議小小作品引入類似快速刪除方針G14款的機制:
- 讓被掛上{{substub}}的模板在30日自動被提請快速刪除,代碼見{{substub/patch}}與{{Due substub}};
- 調整WP:小小作品#看到小小作品怎麼辦中有關存廢討論的條文;
- 為WP:快速刪除方針#非快速刪除理由第13條加入「到期小小作品例外」的但書;並
- 新增快速刪除方針條款如下:
「 |
|
」 |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12 (UTC)
- 修訂於2025年2月6日 (四) 00:33 (UTC)。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33 (UTC)
- 過往討論連結,供參考。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24 (UTC)
- @Hotaru Natsumi、魔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8:25 (UTC)
- 反對,小小作品的刪除需要被公示以吸引討論/改善,速刪和維護分類做不到,至少目前曝光度不足。如果是對流程過長有看法,可以限制存廢的最長期限。或者其他手段來合併提刪(名單放入一行)、分開討論,例如分流到條目討論頁,關閉存廢前檢查。或者其他技術手段。--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5日 (三) 09:25 (UTC)
- 小小作品在提刪後成功刪除的情況是否足夠多,以至於可以不用強制提刪討論,直接申請讓管理員確定?——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2月5日 (三) 09:31 (UTC)
- 如果排除掉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的話,近期的小小作品提刪似乎未曾有提刪後不成功刪除的情況,甚至乎可以説是完全沒遇到過任何反對刪除的意見。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也屬於個別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9:45 (UTC)
- 我認為應該保留這種強制的提刪討論,也有助於引起一部分編輯的留意,儘管現時來看,刪除的可能性是常見的情況下。速刪可以轉提刪,但需要留意(技術上「監視」或者巡遊時發現)該頁面的編輯才能去注意到,引起注意的程度不太充足。——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2月5日 (三) 10:47 (UTC)
- 能否改善是討論之後的結果,但提刪的作用是能引起注意,而避免過快落入到無需過多注意的快速流程中。——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2月5日 (三) 10:50 (UTC)
- 小小作品被刪除的情況,在我的觀感來看,正好和你結論相反,被刪除的並不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6日 (四) 03:43 (UTC)
- 如果排除掉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的話,近期的小小作品提刪似乎未曾有提刪後不成功刪除的情況,甚至乎可以説是完全沒遇到過任何反對刪除的意見。真的因改善而保留的情況也屬於個別例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9:45 (UTC)
- (-)反對將小小作品列入「快速刪除候選」,僅需提交存廢討論就好了(假如有用戶對該小小作品有熟悉的可以努力擴充,並且可以提交DYK)。--Sinsyuan✍️🧧🐍 2025年2月5日 (三) 11:34 (UTC)
- 採用WP:收錄標準,小小作品除了刪除外,可能有合併部分內容及重新導向到其他區域的可能,僅以收錄標準的角度--Rastinition(留言) 2025年2月5日 (三) 11:42 (UTC)
- 同YF。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5日 (三) 11:36 (UTC)
- 我會在收集了再多一些意見後考慮是否引出一個新話題,這個新話題與我的提案中的一個重要前設相關。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12:56 (UTC)
- 如果是直接和A1這類速刪一致的流程我意見會同YF,曝光度應該不足,我近期的小小作品提刪還是有一部分在7天內就被補到理由消失的。如果要用快速刪除,可以考慮用F3、F4這種流程,在30天後人工掛上A8,加條目記錄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過期小小作品」一類頁面,7天後管理員在無異議情況下執行刪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5日 (三) 20:54 (UTC)
- @Hotaru Natsumi:F3的模板{{No source}}自身附有最早可刪除日期,因此如果模板設計得當的話,自動掛A8並不妨礙A8走類似F3的流程。另外,可否勞煩你代我去除{{substub/patch}}中的{{delete|A8}}?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13 (UTC)
- 已去除delete模板。自動換掛模板會有一個問題是無法把這個頁面加到類似WP:ICV這種頁面中,會降低討論曝光度。如果是提報小小作品時就加到列表頁又會顯得太早。所以我會更傾向於人工提報,或者用常規機械人作業完成速刪提報。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6日 (四) 13:10 (UTC)
- @Hotaru Natsumi:F3的模板{{No source}}自身附有最早可刪除日期,因此如果模板設計得當的話,自動掛A8並不妨礙A8走類似F3的流程。另外,可否勞煩你代我去除{{substub/patch}}中的{{delete|A8}}?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13 (UTC)
- @Cwek、Hotaru Natsumi、Rastinition、Sinsyuan、YFdyh000、魔琴:已更新提案版本(這不是我上面所說的「新話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0:37 (UTC)
- 我對是否要對小小作品提新的速刪理由持保留態度,不過如果是目前的存廢討論流程,或許可以考慮將小小作品從relist的適用範圍排除?--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2:15 (UTC)
- 新增一種提報機制感覺很怪,擔心適配和適應成本。如上,如果只是時長而非名單版面的考慮,限制relist即可,比如懸掛模板(關注度?、小小作品)到期且存廢無討論意見則relist不超過1次或0次。--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5:59 (UTC)
- 如果要推F3、F4式速刪,人工提交的話可以考慮短期內把兩種流程並行,符合快速刪除準則的頁面提交存廢討論也應當不影響結論,通過存廢討論當中提醒等形式慢慢讓所有提交小小作品存廢的人遷移到速刪流程。如果是機械人提交那可能不太會有適應成本,無非是逛存廢時要看的提刪頁多一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6日 (四) 13:10 (UTC)
- 本人認為如果不符合其他快刪條件的話,那麼就不應該快速刪除小小作品。估計沒有管理員看到SD時會主動把它們完善或者合併,但是如果放在存廢討論的話,那麼其他用戶肯定可以做出判斷並將其歸類或完善。不過小小作品在存廢討論時應該使用消極的判斷(如果沒有支持保留的意見或合併,就自動在一定日期後刪除,不會暫時保留)。--FK8438(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05:35 (UTC)
- WP:F3類似的流程,會有一個專門的頁面記錄速刪提報同時供討論,過期小小作品也不會在速刪提出後立刻被刪除。如果不考慮流程適應問題的話這方案其實很符合使用消極判斷的目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8日 (六) 13:21 (UTC) 目前這個提案的方向是使用
- 本人認為如果不符合其他快刪條件的話,那麼就不應該快速刪除小小作品。估計沒有管理員看到SD時會主動把它們完善或者合併,但是如果放在存廢討論的話,那麼其他用戶肯定可以做出判斷並將其歸類或完善。不過小小作品在存廢討論時應該使用消極的判斷(如果沒有支持保留的意見或合併,就自動在一定日期後刪除,不會暫時保留)。--FK8438(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05:35 (UTC)
- 如果要推F3、F4式速刪,人工提交的話可以考慮短期內把兩種流程並行,符合快速刪除準則的頁面提交存廢討論也應當不影響結論,通過存廢討論當中提醒等形式慢慢讓所有提交小小作品存廢的人遷移到速刪流程。如果是機械人提交那可能不太會有適應成本,無非是逛存廢時要看的提刪頁多一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6日 (四) 13:10 (UTC)
- Sanmosa,你可能知道即使是小小條目,有管理員也不認可刪除甚至會保留(比如Shizhao),就小小條目而言本身是否要刪除,都有爭論,所以在目前的狀況下不適合將有刪除爭議的小小條目提請速刪。--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1:55 (UTC)
- (-)反對,小弟認為每個條目經過改善和擴充,都有能力成為DYK或是GA,甚至FA的機會,不應小小作品就直接掛上快速刪除模板,還是須提交存廢討論,以了解此條目是否能經改善和擴充進到初級作品的可能性。例如小弟經手的曾被掛上刪除模板的5個公車條目,皆能提交成為DYK標準的條目。--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2:41 (UTC)
- 我相信我已經收集了足夠多的意見了,我會盡快提起上方提到的新話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1日 (二) 04:30 (UTC)
- 我認為過期小小作品應該移到草稿,這樣用戶至少有7個月機會擴充。--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11:07 (UTC)
- (&)建議對於小小作品,我認為第一步應該是先移入草稿再說。如果草稿已經存在了這個條目,並且要比那個小小作品更完善,那麼可以試着將小小作品提交快速刪除。--花開夜 留言 ·簽名 ·貢獻 2025年2月15日 (六) 14:03 (UTC)
與提案的重要前設相關的新話題
[編輯]@Cwek、FK8438、GZWDer、Hotaru Natsumi、Olaf8940、Rastinition、Shizhao、Sinsyuan、YFdyh000、魔琴、日期20220626:實在很抱歉,昨天比較忙碌,現在才有時間提起我上面幾度提過的「新話題」。我相信各位應該能看到我上面的提案所基於的前設是「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一直認為小小作品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然而各位在上面發表的意見似乎不太認可這個前設,因此我希望各位可以考慮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此外,enwiki已經廢除了「小小作品」的指引地位這點也值得各位的考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26 (UTC)
- Wikipedia:常年提案#廢除小小作品方針。--GZWDer(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0:59 (UTC)
- 目前50字的門檻其實很低,一般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主題應該很容易寫出50字,因此我認為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沒有問題,這樣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如果建個小小作品在那不管,那麼最終就刪除。但是,我在小小作品提刪的過程中實際上是有注意到多次小行星、天體系列條目因不滿50字被提刪的,因為天體收錄標準較寬鬆,這一類小小作品有可能是因為有效資訊本身就寫不出50字而落入小小作品。所以我的觀點是定期提刪有必要,但是WP:DP#REASONS的第13點需要移除,改由存廢討論(或上面的提案如果通過,在快速刪除提報頁討論)得出這個條目是不是「顯然可以寫超50字而未能寫超50字」的情況,如果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那麼應該移除小小作品板,在討論頁改掛新的維護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0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 我是覺得這個現象反而說明定期提刪的督促性來着,送到AFD之後才開始擴充就說明單掛個substub的督促意義不大。有效資訊寫不到50字如何判斷這個問題,個人覺得可以按來源搜尋得到的資訊量判斷,主張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來源,說明他認為為什麼寫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讓「顯然可以寫到50字」這個命題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就是如果舉不出來源能證明通過有效資訊可以寫滿50字的話,這個小小條目基本上關注度要求也達不到,所以這種情況下字數又不夠,關注度也達不到要求,還要保留就顯得很奇怪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4 (UTC)
- 雖然可以說達不到通用關注度就用其他的關注度條件來判斷,但在其他條件更鬆的關注度下還沒有來源能夠讓條目寫出50字的有效資訊,那更加沒有保留的必要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4:28 (UTC)
- @日期20220626:然而這種情況不是應該走收錄標準提刪流程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Hotaru Natsumi:我的意思是社羣裏有人會無視所有的你説的這種理由。而且如果真的如你所言的去判斷「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是否成立的話,那符合「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的小小作品基本上不太可能可以滿足收錄標準的「有效介紹」要求,然後就會去到我回應日期20220626的留言時問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3:48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說了天體收錄標準很寬鬆……天體收錄標準不要求來源有效介紹,只要被一些特定的業餘數據庫收錄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條件(比如1850年前發現)就能收錄。這種情況下不可能用收錄標準來提刪,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刪的話實際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夠的有效來源資訊。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我記得有幾次有天體是因為關注度被提刪,討論的時候沒人提到天體關注度,最後被刪掉了。
- 不是應該有效資訊可以寫到50字的才留下(未來有擴充可能),沒有效資訊才值得刪除(無擴充可能)?如果是寫百科全書的話不是應該讓有價值的東西更多的留下來才對,通過刪條目去督促編者,好像有點像為了督促小孩學習,就把家裏的手機和電腦砸掉一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6:1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我是在舉例啦,如果真的能讓收錄標準全部變成「符合任意收錄標準,有效資訊就能寫到50字」,那反而適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刪,因為如果有效資訊擴充不到50字,那麼不合收錄標準,有效資訊能寫到50字就是不寫,那麼質量太低。但是現行收錄標準不能這樣推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義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錄標準,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資訊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對GNG而言是這樣的,但是特定主題收錄標準實際上有所寬限。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但是關注度意義就是這樣誒,Wikipedia:收錄標準#意義說確保通過查找第三方來源就能寫一篇不是隻言片語的條目,那不就是「如果一個條目符合收錄標準,在編者不偷懶的情況下,那它有效資訊就不應該低於50字」,不然該條目很可能沒有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0 (UTC)
- 我是在舉例啦,如果真的能讓收錄標準全部變成「符合任意收錄標準,有效資訊就能寫到50字」,那反而適合30天一到直接速刪,因為如果有效資訊擴充不到50字,那麼不合收錄標準,有效資訊能寫到50字就是不寫,那麼質量太低。但是現行收錄標準不能這樣推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正好相反,小小作品指引從導言上看是質量要求,而不是內容收錄要求。也就是質量上不應當出現50字以下的條目。那麼有效資訊本就不到50字,但是符合收錄要求的主題豁免也無可厚非。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日期20220626: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討論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的原因了。@Hotaru Natsumi:天體收錄標準是否需要收緊可以另議,我們也不是沒有收緊子收錄標準的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47 (UTC)
- 所以我在上面也說了天體收錄標準很寬鬆……天體收錄標準不要求來源有效介紹,只要被一些特定的業餘數據庫收錄或者符合一些其他條件(比如1850年前發現)就能收錄。這種情況下不可能用收錄標準來提刪,而要用小小作品提刪的話實際上又是在要求非得有足夠的有效來源資訊。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5:36 (UTC)
- 至少現在提交到存廢討論的小小條目大概率是找不到來源擴充的,那這種條目很可能就沒關注度。--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13:12 (UTC)
- 我是覺得這個現象反而說明定期提刪的督促性來着,送到AFD之後才開始擴充就說明單掛個substub的督促意義不大。有效資訊寫不到50字如何判斷這個問題,個人覺得可以按來源搜尋得到的資訊量判斷,主張保留的人可以提供他得到的來源,說明他認為為什麼寫不到50字,只要他的理由能讓「顯然可以寫到50字」這個命題為假就好。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2日 (三) 12:55 (UTC)
- 我覺得似乎大家把事情的焦點弄錯了。設定字數只是為了便宜行事,重點是在於這麼少的內容是否具備百科性質,如果具備百科性質,那麼少於50字未嘗不可保留;否則可能適合維基詞典,或者類似於速刪標準中的WP:A1--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3日 (四) 02:48 (UTC)
- 這種看法的話,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實是需要把50字這個門檻完全去掉的,反之換為比較主觀的一些判斷標準如是否具備定義外的額外資訊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那還是留着50字吧。說不定能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9:32 (UTC)
- 「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那倒不如直接廢掉小小作品指引,enwiki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09:42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比較懷疑無條件廢除後如何處理極短小但不至A1條目,我覺得如果比較擔心「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就不如把門檻改成超過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過50字滿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2:30 (UTC)
- 如果是無條件廢除的話,那「小小作品」也就不再是一個有效的概念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沒必要在意「小小作品」的(新)定義,直接把小小作品看成較短的小作品就可以了,enwiki好像就是這樣處理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3日 (四) 13:20 (UTC)
- 我比較反對說把小小作品整個去掉的同時不接續新的質量標準來處理過短以至於提供不了除基本定義外的其他內容的條目(這類條目往往不能按A1處理)。這部分條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處理的。比較懷疑這樣可能讓低質量條目泛濫。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進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門檻,或者說給一部分特殊情況的小小作品開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廢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覺得因為不好做出統一標準而直接不做標準可能不太好。比如說,在去掉DP#REASONS的13點,且小小作品改為由存廢得出是否保留的情況下,實際上小小作品的刪除與否是按個案來的,這個情況下統一的小小作品候選標準事實上只是為了讓顯然非小小作品不進入提刪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實和Shizhao的觀點可能比較像),而實際上的具體到單個條目的質量標準是「小小作品逾期,經社群討論認為不適合保留的條目刪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也有道理,或許可以嘗試在一段時間內取消執行小小作品指引的刪除性(也就是讓小小作品先變成普通維護標記,而非刪除性模板)?先試試成效,如果成效可以的話我不反對廢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6:02 (UTC)
- 然而現有的其他規則(比如WP:收錄標準)已經能比較好地處理條目的品質問題了,可以説「小小作品」這個概念存在與否實際上並不影響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因此我才會提議直接廢除小小作品指引。假如是20年前有關條目品質的規則還未完善的情況的話,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當然是瘋狂的,因為當時的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尚未完善,但現在的社羣並不是20年前的社羣,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已經到了一個不錯的狀態,那拿掉字數下限也並不會一夕之間讓社羣對條目品質的評斷標準崩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56 (UTC)
- 我覺得因為不好做出統一標準而直接不做標準可能不太好。比如說,在去掉DP#REASONS的13點,且小小作品改為由存廢得出是否保留的情況下,實際上小小作品的刪除與否是按個案來的,這個情況下統一的小小作品候選標準事實上只是為了讓顯然非小小作品不進入提刪流程的便宜策略(其實和Shizhao的觀點可能比較像),而實際上的具體到單個條目的質量標準是「小小作品逾期,經社群討論認為不適合保留的條目刪除」。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4日 (五) 15:37 (UTC)
- 然而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因此一個(假想的)統一的質量標準或許無法存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 我比較反對說把小小作品整個去掉的同時不接續新的質量標準來處理過短以至於提供不了除基本定義外的其他內容的條目(這類條目往往不能按A1處理)。這部分條目以前是按小小作品處理的。比較懷疑這樣可能讓低質量條目泛濫。所以我的意思是可以進一步拉低小小作品的門檻,或者說給一部分特殊情況的小小作品開豁免,但是不太接受廢掉小小作品指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5 (UTC)
- 比較懷疑無條件廢除後如何處理極短小但不至A1條目,我覺得如果比較擔心「主觀到100多字也是小小條目」就不如把門檻改成超過50字硬性不是小小作品,不超過50字滿足一些特定要求也不是小小作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11:48 (UTC)
- 無條件廢除的話可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1:11 (UTC)
- 這種看法的話,小小作品指引需要大修。其實是需要把50字這個門檻完全去掉的,反之換為比較主觀的一些判斷標準如是否具備定義外的額外資訊等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意見,小弟認為除了基本的50字,還需加入是否有關注度、來源足夠或是百科性質等考量,也應該給主編足夠的時間進行改善與擴充,若不行才進到提刪環節或是協助移動至維基辭典、維基學院。--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5 (UTC)
- 現在的30天夠長了,刪除討論還有至少7天。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3日 (四) 08:41 (UTC)
- @Hotaru Natsumi:我懷疑的是少於50字的小小作品定期提刪「對大多數條目編者有督促作用」是否真的成立,如果真的能起督促作用的話,那掛了{{substub}}後條目編者就該有所動作了,而不是等到AFD才有所動作。此外,「有效資訊就是寫不到50字」的情況很難判斷,畢竟現在的社羣裏還是有人認為不同主題足以適當描述的正文篇幅是能一概而論的(雖然我不認同這種觀點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12:44 (UTC)
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
[編輯]承上,現提議如下:
- 修訂WP: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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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WP:小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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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09:17 (UTC)
- 調整於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予以凍結」改為「自2025年4月1日起凍結1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考慮定個期限?比如公示通過後6個月/12個月內暫停,我不太希望出現永久暫停的情況。另外還有一個執行細則問題,暫停執行開始後,在暫停前已掛小小作品模板未滿30天的條目在30天期滿時我建議仍提刪。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21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其實是考慮到法不溯及過往。或者詳細點就主要是覺得說暫停期前就掛上的板,掛板人不一定知道要暫停提刪,而且那個時候的小小作品指引、模板等等都還是原來要提刪的樣子,如果因為這案通過而不提刪,可能與當時掛板人的預期流程不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3 (UTC)
- 另外如果考慮4月開始暫停那麼我會覺得不必要如上述提刪,緩衝期應該足夠。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7:57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支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05:46 (UTC)
- 那我就先暫定凍結期為12個月,執行細則問題則因應你提到的「緩衝期應該足夠」而不再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1:26 (UTC)
- @Hotaru Natsumi:假如這提案的進度在之後沒出差錯的話,我建議凍結期定為2025年4月1日起計的6個月或12個月,公示通過後就立即開始凍結期可能會讓社羣措手不及。對於你提的執行細則問題,我不反對你的見解,但還是想知道具體理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22 (UTC)
- (-)強烈反對50字的門檻已經奇低,如果連50字也達不到這代表這個條目根本沒有足夠的基本資訊。連50字的門檻也刪除只會encourage濫建條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6:15 (UTC)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 不一定。塞一堆來源,但是正文只有40個字。打開來源看,是符合有效介紹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8 (UTC)
- 是否有充足資訊跟是否符合關注度是兩回事。條目主題有沒有東西可寫跟條目中有沒有表現出來也是兩回事。美國我也可以寫成「美國是一個在北美洲的國家。」這不符合a1呀,但這也很明顯不達一個百科全書應有的水平--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1 (UTC)
- 這時候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實際上小小條目都是我在擴充……但是被提刪的是我沒法擴充的,就是可能關注度真的有問題,找不到資料擴充,不然小小條目到我這裏就解決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34 (UTC)
- 我不反對放寬,如果有人「認領」的話寬限個60天甚至90天我也沒有所謂,但必須要有個「終止」刪除機制,不可以就這樣無了期把問題條目放在這裏。再不然draftify然後如果沒有人改善再O7也是一個選擇。--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48 (UTC)
- 如果機制能「共識認為字數不足但應保留」、無共識的draftify,我可能無所謂。硬指標感覺不夠靈活。而字數足夠但定義匱乏的,未必不適宜被批量提起存廢,本不應該字數滿足但匱乏的資料定義型條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你在這裏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就好像關注度命名一致性按專題有不同的標準。懷疑50字這個硬標準沒有那麼強的共識。,允許存廢或其他共識覆蓋我覺得可以考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58 (UTC)
- 你在這裏說的靈活的指標也太隨意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8:06 (UTC)
- WP:維基百科沒有最終期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9:36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但是,問題(短小)條目的定義和刪除該有硬性標準嗎,存廢共識與滿足硬性指標誰更優先,49字與51字的條目是否有差別。
- 注意到,小小作品是內容指引而非方針,字數不足只是被提起刪除,「實際刪除與否則由存廢討論決定」,所以如果存廢結論是保留,無限期保留是符合共識的。這樣說來,假如達55字,但以「接近小小作品」或者更好理由提出存廢,也許也是可考慮的,如果存廢目的是改善條目、清理低質建立,以免形式主義的湊字數、闖過關。--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19 (UTC)
- 5個字、10個字,其實都有一定的資訊量,並非一點區別都沒。就按照AINH之前舉的例子好了,「美國是北美洲的一個國家」,再加幾個字,「面積983萬平方公里」,字數雖然不多,但就是多了面積資訊。--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31 (UTC)
- 應否有硬性標準、怎樣算「湊字數」「闖關」等我都無意見,我唯一意見就是應該要有一個審核機制。現在的所謂審核機制就是afd--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30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你不能排除社羣成員過度執行的可能性,過度執行的事情之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而且也難保部分用戶會故意混同兩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0 (UTC)
- 少捉字蝨,這明顯不是我說的意思。我說的是對條目質素的審查,不是內容本身的審查--某人✉ 2025年2月21日 (五) 11:23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21 (UTC)
- 我的意思是説你的觀點並不合理,「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是被維基百科反對的,我給那個論述出來就是為了説明這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12:30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我的權衡是「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這種觀念帶來的害處較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1日 (五) 09:18 (UTC)
- 其一,論述本就不代表明確共識。其二:「觀點四:維基百科有很多最終期限(...)我們有過了幾年還沒有參考文獻的條目、自從2002年就是小條目的條目,等等——而已確認工作的數量日益增長。如果我們沒有持續改進和自動化,維基百科的潛能只會得到部分發揮。」-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2:59 (UTC)
- 你沒有回應我任何一個觀點,我的最主要concern是問題條目不可以無了期放在這裏--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1:03 (UTC)
- 如果機制能「共識認為字數不足但應保留」、無共識的draftify,我可能無所謂。硬指標感覺不夠靈活。而字數足夠但定義匱乏的,未必不適宜被批量提起存廢,本不應該字數滿足但匱乏的資料定義型條目被留下?--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59 (UTC)
- 誰擴充?你擴充?沒有人擴充就應該要刪。可以改善誰都會說,但實際真的動手的一向沒幾個。存廢討論很多時候就已經是最後請有心人擴充的地方,如果把這也去掉只不過是相當於(又)掘一個新洞把問題條目全倒進去,然後什麼也沒有解決。你維現在已經有很多這些「洞」了--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29 (UTC)
- 這時候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請看該章節的表格的第二橫排。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關於「足夠的基本資訊」,何種程度為足夠,超過50字的條目一定比50字以下的資訊更多嗎,如果不是那麼按字數可能是欠妥、不平等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6 (UTC)
- 如果沒有更好的標準來確定何種條目是符合足夠基本資訊的話,那繼續沿用原來的50字標準也是可以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0 (UTC)
- 同上,超過50字不一定比少於50字的資訊多,但少於50字幾乎肯定不夠資訊--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其實我是覺得現在草稿化有些被濫用了,很多頁面剛剛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經討論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戶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還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從而放棄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現新條目草稿化後6個月O7,而且因為缺少單獨日誌和討論,很多如果進入AFD能被有經驗用戶挽救的條目也沒人挽救。審稿不及其實不存在,主要是這些被草稿化的條目沒人理會從而沒人提交到建立條目專題。(關於草稿化的問題其實應該另外開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有一些顯然不應該移動的我看到的話會移回去。比如短小但有來源的,這種檢查起來也方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5 (UTC)
- 字數100多的,反正不是小小條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47 (UTC)
- 更惡劣的情況是連建立一個月以上甚至數年的老條目都有人擅自移動到草稿,就先假定這種人不知道相關規定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5:50 (UTC)
- 是的,例如很多時候編輯中被移動造成不少G18提刪;新手把完成的草稿發佈編輯往往又會被提G18,因為與草稿相同,只是沒有審批通過而一律被提刪。但草稿化後沒人理會的卻是佔大多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0 (UTC)
- 應該早日廢除WP:O7。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0日 (四) 16:25 (UTC)
- ( ✓ )同意早日廢除O7--Aqurs 2025年2月20日 (四) 16:34 (UTC)
- (-)反對廢棄草稿只會阻礙其他想要建條目的人,況且如果想要重新編輯DRV就擺在那裏,就真的按兩個鍵的事--某人✉ 2025年2月20日 (四) 17:27 (UTC)
- 我有另一個想法,六個月未編輯的廢棄草稿不用O7的快速刪除方式,改成類似條目不符收錄標準已達一個月或是小小作品已達一個月的作法,可以提報存廢討論,讓有意願/能力改善的人可有機會再作改善。--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3:47 (UTC)
- 可以誒,至少讓一些人還知道有這些廢棄草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0:27 (UTC)
- 倒是可以試行一段時間看看。--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1:10 (UTC)
- 那不用改動O7,提前預報有同等效果,還是看人力和拯救意願。--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1 (UTC)
- 其實我是覺得現在草稿化有些被濫用了,很多頁面剛剛建立就被草稿化,而且是不經討論地草稿化,有些新手用戶甚至不知道被草稿化或是還在改善途中被突然草稿化從而放棄改善。所以很容易出現新條目草稿化後6個月O7,而且因為缺少單獨日誌和討論,很多如果進入AFD能被有經驗用戶挽救的條目也沒人挽救。審稿不及其實不存在,主要是這些被草稿化的條目沒人理會從而沒人提交到建立條目專題。(關於草稿化的問題其實應該另外開串)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0日 (四) 15:12 (UTC)
- 目前很多情況是,新條目不達標準全部移入草稿,所謂審稿程序基本上是審核不及的(而且很多是六個月沒編輯被提刪。見分類:條目建立草稿。而往往是移動到草稿完事,就個人觀察是往往無法完全跟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1:42 (UTC)
- 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03 (UTC)
- 反對凍結提刪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6:02 (UTC)
- 還有G18問題。早前有過關於草稿未「通過審核」,但自行建立條目,條目因後於草稿需按G18提刪。導致不少條目因此遭刪除。我認為社群應討論,甚麼情況下該移動到草稿;而已完善的條目不應因為已有草稿但未遭審核下一直被提出快速刪除(G18)。另外,用戶沙盒不受AFC約束,但新手的用戶沙盒頁會卻是會因六個月無編輯被提快速刪除。--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10:16 (UTC)
- @Wolfch:還請你説明理由,而不是簡單地聲稱自己反對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22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若不定期提刪小小作品,反而會讓維基百科留下很多無人注意,內容很少的作品,而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不太會有人力維護這類的條目,將這些條目擴充到小作品的水準。這些是我反對凍結提刪的原因(對了,我說明解釋的用詞比較多,已經超過小小作品的要求了)--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6 (UTC)-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1.若條目只到小小作品程度, 資訊量確實有限,有需要提昇
- 2.我認為若保留小小作品,取消定期提刪,以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人力,這類的條目很難提昇--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4 (UTC)
- 見上,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就是我想説的事情。假如一個條目「資訊量確實有限」就需要定期提刪,那相當數量的小作品實際上也同樣該被定期提刪,然而以小作品為提刪理由的做法已經被明確否定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4:07 (UTC)
- 定期提刪是強迫性的消耗人力來抉擇提升或刪除,相比留着有限但有用的條目,或者批量改善(工作組,基於特定來源去批量擴充)或批量/單筆提刪,性價比較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10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可能」;共識可以改變;「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的重點在於後半,前半是執行標準,但現在被質疑的正是執行標準(字數)。--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戶貢獻/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對的,所以問題在於資訊量和建立質量,而非字數,那些小作品未見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質量和價值高,如果允許一個來源+湊字數來達標,反而事實上形成了「放水」,這是長期以來的問題。我傾向反對按字數定期提刪,傾向支持批量的提刪或解決方案討論(禁止建立/草稿化/工作組/等等),也就是硬標準改為討論共識為主的軟標準。雖然,硬標準帶來的限期對「拉人」來改善特定條目是有效果的,但對大規模、同質化的條目質量問題,似乎是杯水車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話就是:
如果小作品是維基百科的醜小鴨的話,那麼小小作品或小小條目就是尚未孵化的天鵝蛋
- 所以只要是天鵝蛋,為什麼就不能等着它孵化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3:01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這不是草稿空間的用途。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09:45 (UTC)
- 問題是,假設一個不達標條目,我加一些數據資訊/贅語而超過50字,是否就算孵完能放出來了。一個小作品我刪減贅語,變成了小小作品,是否就該草稿化或刪除。如果是,那麼顯然是官僚主義的。--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4:14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如果專門執行,恐怕涉嫌擾亂。前者並不使條目內容更豐富,因為添加的資訊可能顯見易得或瑣碎無用(複述已鏈條目/維基數據/資訊框中已有的非關鍵資訊),主要能使條目過關而已。而執行後者(消除短條目),在一些社群用戶眼中也許是提升整體質量的做法──但批量刪減和提刪原有小作品同樣會產生抗議。
- 例如,假設條目40字,寫了該植物某年由路人甲發現。為了湊足字數,改成「某年由xxx國xx地xx大學植物學教授路人甲發現」,若這些資訊在條目來源或者路人甲的條目里可以找到,對條目有很大意義嗎。更嚴重來說,寫畢業院校等贅語,審查不嚴就滿足字數了。如果稍有意義,對院校名加完整國名地名來湊足字數呢,或者院校名更長者該更具保留優勢嗎。
- 關於後者,很多的小小作品只是沒被標記,如果批量標記其中未嚴格字數達標的一部分條目,我不知道這算什麼有意義行為,造成名字長的保留、名字短的刪掉,哪怕是相同的來源和介紹結構。@AINH:我舉個例子,分類:蕨類植物小作品現有1,662個頁面,其中絕大部分條目的有效字數在30字左右。您覺得標記小小作品、過期提刪,或者直接批量提刪/草稿化,應否能否取得刪除共識。註:本想找個平均45字左右的分類作例,體現出分類里只保留長名條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03 (UTC)
- 如果你想讓中維的內容更豐富,那就只執行前者,而不要執行後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9 (UTC)
- 沒問題,請移至草稿或用戶草稿,孵完再放出來。不是放在主空間慢慢等十年孵化--某人✉ 2025年2月24日 (一) 09:02 (UTC)
- WP:小小作品第一句話就是:
- 對的,所以問題在於資訊量和建立質量,而非字數,那些小作品未見得比某些小小作品的質量和價值高,如果允許一個來源+湊字數來達標,反而事實上形成了「放水」,這是長期以來的問題。我傾向反對按字數定期提刪,傾向支持批量的提刪或解決方案討論(禁止建立/草稿化/工作組/等等),也就是硬標準改為討論共識為主的軟標準。雖然,硬標準帶來的限期對「拉人」來改善特定條目是有效果的,但對大規模、同質化的條目質量問題,似乎是杯水車薪。--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28 (UTC)
- @YFdyh000:,您是否考慮整理一下,為了要調整目前被質疑的執行標準,需要修改多少方針指引?所得的成效是什麼?另外,我對於Special:用戶貢獻/Trymybestwikipedia還有深刻印象,這些條目都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但目前提供的資訊量不多,若要將這些條目維護到一定水準,已經很費事了。若還要將標準下修,不針對字數更少的小小作品進行定期提刪,不好意思,我不支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17 (UTC)
- 「可能」;共識可以改變;「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的重點在於後半,前半是執行標準,但現在被質疑的正是執行標準(字數)。--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5:03 (UTC)
- WP:刪除#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的表格的第二橫排提的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4:36 (UTC)
- @Wolfch:你有沒有發現你其實正在循環論證?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本質上是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的折衷版本,用意是以觀後效,因此你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凍結定期批量提刪小小作品的規定的提案在效果上等同於拿小小作品指引本身來反對廢除小小作品指引的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59 (UTC)
- @Sanmosa:, 我覺得條目若只到小小作品程度(小於五十個字,依照Wikipedia:小小作品#字數減免規定,圖片或資訊框可以抵部份字數)時,其中的資訊量確實有限,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提昇到超過小小作品的程度,若真的無法擴充,需考慮合併到其他條目或是刪除,這個想法是符合維基百科:小小作品內容指引的。而提刪的過程也有助於小小作品的提昇。
- @AINH:要是真到了這種情況的話,這條目很有可能也不滿足收錄標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6:55 (UTC)
若一下發現大量條目不太容易擴充(例如沒有英文條目),又沒有到達小作品標準,我可能不會批量掛小小作品模版。以蕨類植物小作品來說,也許可行的是將這些條目合併到上一層生物分類的條目。——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47 (UTC)
- 同上,如果大量同類型條目少於50字我認為應特事特辦;我也不反對以其他準則來判斷是否有足夠資訊,但如果沒有暫時更好的標準我認為應該沿用--某人✉ 2025年2月26日 (三) 13:26 (UTC)
與評級系統合併
[編輯]先前在設立WP:通用評級時,有將小小作品列為一個品質級別,但獨立於小小作品的指引。那我提議直接把小小作品指引與小小作品之品質級別合併,並特別立一個分類追蹤,將該分類定義為「積壓工作」鼓勵維基人定期清理如何?--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0:40 (UTC)
- 可能提這個有點為時尚早?如果上面的小小作品作為維護標記試行效果好再來可能時機更好,改成維護標記就只需要暫停提刪和改改模板表述,對於試行來講可能需要動的地方最少,如果到時候效果不好改回來也不需要費太多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0:54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我可能還是認為合併這個事情有點早,上面討論的是臨時停止提刪,也不排除期滿後再次重啟提刪流程的可能。不過如果評級改動相關的工作量不大,把「小小作品」這個級別在上述討論通過後加到評級腳本等等裏面我覺得也合理(比如目前AFC專題的腳本就沒有評小小作品的功能),可以等暫停結束確定要廢掉小小作品再確定是完全按評級處理還是留着維護模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19日 (三) 18:06 (UTC)
- 其實當時要設立通用評級時就有考慮要把小小作品整併至評級體系,但礙於當時仍有小小作品自動提刪機制,所以才會兩者並行,因為總不該因為評級太低條目刪除吧。現在既然只是追蹤小小作品,那麼我覺得合併到通用評級也是一個選項。--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5年2月19日 (三) 11:03 (UTC)
- 與我上面的提案不衝突,因此不反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9日 (三) 11:18 (UTC)
拆分提案:修改O7刪除程序
[編輯]包括我在內的一些社群成員一直在懷疑O7的必要性。
- 廢棄草稿並不違反方針。
- 刪除頁面不會釋放空間。
- 很多廢棄草稿有利用價值,即使暫時放着也不會有問題。
- 對於重新開始草稿編寫造成不便。
- 刪除用戶頁的草稿,會給新手用戶造成不便。
對於廢除O7可能有以下疑慮:
- 會有人以廢棄草稿為由大量提刪。
- O7草稿可以直接恢復。
- 沒有足夠的人手清理堆積起來的廢棄草稿。
- Draft空間的廢棄草稿會阻礙其他想建立或者修改條目的編者。
若決定修改O7、廢除O7或暫時凍結O7,目前有以下方案:
- 不再提刪用戶空間的廢棄草稿。
- 廢棄草稿不留重新導向地移動至:
- 子頁面、
- 某個頁面的子頁面 或
- 相關用戶的用戶頁面。
- 改為「收錄標準」或「小小作品」程序,通過存廢討論吸引編者整理。
現交付社群討論。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5日 (二) 06:23 (UTC)
- 其實有沒有考慮先拉長O7期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6日 (三) 02:21 (UTC)
- 補充一下,目前是草稿六個月不編輯才可以用O7快速刪除。——Wolfch (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04:10 (UTC)
- 我認為也不必僅僅因廢棄原因提刪用戶空間的草稿,可以先推行這一條,可能比較容易有共識。但草稿空間的最好再仔細想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0 (UTC)
- 用戶空間的草稿,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好像是為了防止afc模板被放在過多的頁面上,導致afc維護分類裏面太多頁面之類的。如果不是的話確實沒什麼必要刪用戶空間的草稿。--Tiger(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06:42 (UTC)
- 暫時同Shizhao,只要不使草稿空間的O7失效,我都沒意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6日 (三) 05:38 (UTC)
- 反對廢除O7,但是同Shizhao,用戶空間草稿不應當O7,早期沒有AFC專題時用戶空間草稿和草稿空間草稿區別之一就是不會因為6個月無編輯而廢除。如果擔心維護分類問題,6個月期滿後直接去掉AFC系列模板即可。另外個人不建議採取不留重新導向移動方式,O7的草稿很容易通過存廢覆核被取回,不留重新導向移動到自己的子頁面會造成G15,移動到某個頁面的子頁面又有反覆有相關草稿的疑慮,而移動到相關用戶的用戶頁面,如果建立者是IP無法執行。另外相較於改關注度類似流程,我會覺得不如改機械人按F4類似流程提報5日內速刪,O7不適合討論決定去留,而是僅吸引編輯即可。2025年2月26日 (三) 07:04 (UTC)(補簽名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6日 (三) 17:41 (UTC))
- 「直接去掉AFC系列模板」:可能新手回來編輯後不會提交審核了。「會造成G15」:當然可以修訂G15豁免這種情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7日 (四) 00:57 (UTC)
- 可以把用戶空間的草稿,單獨一個分類,不知能否解決afc維護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7日 (四) 02:22 (UTC)
- 其實可以改AFC系列模板為6個月期滿後的用戶空間頁面不再分入追蹤分類,或者直接不追蹤用戶空間未提交草稿。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5年2月27日 (四) 03:06 (UTC)
- 可以把用戶空間的草稿,單獨一個分類,不知能否解決afc維護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7日 (四) 02:22 (UTC)
建立者是IP無法執行
,馬上[何時?]就要推出臨時帳號了,不過不知道臨時帳號能不能擁有用戶自治空間?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3月3日 (一) 07:01 (UTC)
- 「直接去掉AFC系列模板」:可能新手回來編輯後不會提交審核了。「會造成G15」:當然可以修訂G15豁免這種情況。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27日 (四) 00:57 (UTC)
- 支持廢除用戶空間-某人✉ 2025年2月26日 (三) 13:24 (UTC)
- 英文版最早為什麼要刪除廢棄草稿,是因為裏面可能有無來源而違反方針的內容(例如針對生者的負面資訊、私隱資訊等等),而且數量可能多到無法手動檢查,把這些草稿留着對維基百科是個危害。另外,用戶空間草稿,英文版的做法是任何用戶可以清空可能有問題的不活躍草稿,此外某些情況下那邊可以用U5快速刪除。--GZWDer(留言) 2025年2月26日 (三) 14:35 (UTC)
- 是否應制定程序,比如需經討論後才移到草稿?發現不少新條目不符收錄標準/小作品統統移到草稿,但六個月根本很多是原封不動。這僅令刪除時間延長但對草稿沒有任何改善。也令到掛模板的功能弱化了。--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15 (UTC)
- 近期有不少廢棄草稿被提速刪,很多都是移動後沒有任何改善,令草稿空間成為垃圾場。似乎就移動到草稿審批流程,至少要有把關,欠缺改善空間的應予刪除。大量的草稿積壓很難改善,也壓垮草稿審核團隊。--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19 (UTC)
- 分類:按日期分類的條目建立草稿/2025年2月。僅二月草稿數已有200。--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20 (UTC)
- 之前有一個用戶頁User:WhitePhosphorus-bot/AbandonedDrafts,會列出三個月以上沒有更新的草稿,可惜目前已沒有再更新。--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8:34 (UTC)
- 近期有不少廢棄草稿被提速刪,很多都是移動後沒有任何改善,令草稿空間成為垃圾場。似乎就移動到草稿審批流程,至少要有把關,欠缺改善空間的應予刪除。大量的草稿積壓很難改善,也壓垮草稿審核團隊。--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04:19 (UTC)
- (-)反對廢除O7款,那草稿空間自然變成垃圾場,但用戶頁的O7款應當廢除,但如果是移動到類似WP:草稿存檔的子頁面則支持。--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2日 (日) 11:55 (UTC)
參照上述意見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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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3日 (一) 01:53 (UTC)
- (+)支持此修正。--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03:55 (UTC)
- 支持此版本--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3月3日 (一) 04:51 (UTC)
- 支持此版本--Wolfch (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05:09 (UTC)
- (+)支持--Aqurs 2025年3月3日 (一) 05:20 (UTC)
腳註中的語言選項顯示差異
[編輯]
在腳註中加入|language=zh-hant會顯示為中文(繁體),加入{{zh-hant}}則顯示為繁體中文,兩者在同一頁面有時會出現混用,如當勞·特朗普頁。
能否考慮將兩者的顯示統一。--Knowhan(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5:39 (UTC)
- 去掉「中文」即可,畢竟此地是中文維基百科。--Kethyga(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2:53 (UTC)
- 但是還有|language=zh-TW語法顯示中文(臺灣),不能去掉「中文」。--Knowhan(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6:52 (UTC)
- 已提起編輯請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06:32 (UTC)
- 這是老問題了吧?我不認為應該去掉「中文」。「簡體」、「繁體」均非語言,中文纔是,而且刪去「中文」會喪失與其他語言之一致格式。理當將前者改為繁體中文,而非刪去後者之「中文」一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16日 (日) 13:00 (UTC)
- 這樣做會使模板的顯示格式與其他語言的同類模板的格式不一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11 (UTC)
- 實際上所有類似模板都要改。中文不必學英文用括號,比方說「英文(美國)」也應該改成「美國英文」,以此類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2日 (六) 15:24 (UTC)
- 這可能會引申一些意想不到的技術問題。現時Module:Citation/CS1/Language不是沒有將zh-hant設定為顯示「繁體中文」而非「中文(繁體)」的代碼,但被註釋掉了,不知道是否相關技術問題的緣故。AT在2022年11月24日有做過相關的測試,或許可以請他來説一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01:50 (UTC)
- 如果沒記錯的話,我的測試旨在嘗試能否避免繁簡自動轉換,從而讓語言標示更為準確。--AT⊿⁴⁶ 2025年2月24日 (一) 04:45 (UTC)
- @AT:我的理解是你在相關測試中移除相關行數的代碼前的兩個hyphen並修改語言標示字樣的效果是以修改後語言標示字樣為customised的語言標示字樣,因此我關注的是相關測試是否成功。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10:02 (UTC)
- 不太記得了,不過好像也沒有後續操作,很大機會是失敗了。--AT⊿⁴⁶ 2025年2月24日 (一) 10:11 (UTC)
- @Ericliu1912:根據AT的説法,我相信你的提議在技術上不可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13:16 (UTC)
- 我剛剛試過預覽可以,不知道你在「根據」、「相信」什麼?我想相關代碼處於註釋狀態,乃因社群對部分變體命名尚有疑慮(且主要是地區變體或「語」、「文」問題,繁簡中文應均可先行恢復)之故。當然你我記憶畢竟有限,就像我亦不記得自己至少參與過幾次討論,所以建議你往後在發言以前,最好先看看討論存檔(甚至你自己也參與過)再下定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2 (UTC)
- 我又不是管理員,那模組又是被全保護的,我自然是沒有預覽的權限的。而且你給的那個先前討論的連結裏我當時説的是「暫無意見」,也就是説我的意見是可以在此後有更動的,這點從現在過了兩年多後我轉而支持括注可以體現。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5日 (二) 07:26 (UTC)
- 我剛剛試過預覽可以,不知道你在「根據」、「相信」什麼?我想相關代碼處於註釋狀態,乃因社群對部分變體命名尚有疑慮(且主要是地區變體或「語」、「文」問題,繁簡中文應均可先行恢復)之故。當然你我記憶畢竟有限,就像我亦不記得自己至少參與過幾次討論,所以建議你往後在發言以前,最好先看看討論存檔(甚至你自己也參與過)再下定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4日 (一) 15:02 (UTC)
- @Ericliu1912:根據AT的説法,我相信你的提議在技術上不可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13:16 (UTC)
- 不太記得了,不過好像也沒有後續操作,很大機會是失敗了。--AT⊿⁴⁶ 2025年2月24日 (一) 10:11 (UTC)
- @AT:我的理解是你在相關測試中移除相關行數的代碼前的兩個hyphen並修改語言標示字樣的效果是以修改後語言標示字樣為customised的語言標示字樣,因此我關注的是相關測試是否成功。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4日 (一) 10:02 (UTC)
- 如果沒記錯的話,我的測試旨在嘗試能否避免繁簡自動轉換,從而讓語言標示更為準確。--AT⊿⁴⁶ 2025年2月24日 (一) 04:45 (UTC)
- 這可能會引申一些意想不到的技術問題。現時Module:Citation/CS1/Language不是沒有將zh-hant設定為顯示「繁體中文」而非「中文(繁體)」的代碼,但被註釋掉了,不知道是否相關技術問題的緣故。AT在2022年11月24日有做過相關的測試,或許可以請他來説一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01:50 (UTC)
- 實際上所有類似模板都要改。中文不必學英文用括號,比方說「英文(美國)」也應該改成「美國英文」,以此類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2日 (六) 15:24 (UTC)
- 這樣做會使模板的顯示格式與其他語言的同類模板的格式不一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0日 (四) 07:11 (UTC)
- 副知以往討論參與者@Zzhtju、Antigng、蕭漫、YFdyh000、Ghren、AT、迴廊彼端、TimWu007、Patlabor Ingram、Nostalgiacn:此處有兩個問題商榷,一是繁簡中文命名格式(這部分爭議應較少),二是地區變體命名格式(涉及英文等其他語言,或者「臺灣繁體中文」之類)。個人仍然認為自己此前的提議最為合理,不過當然歡迎其他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4日 (一) 15:15 (UTC)
- 對中文來說,語言放在開頭更符合習慣。我傾向「中文 (中國大陸)(zh-CN)」,半角和全形括號都用──如果需要呈現語言代碼。如果不需語言代碼,我也稍微傾向半角括號。--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6 (UTC)
- 補充:對我來說,佔位更寬的全形括號寫地區更類似強調,仿佛講「這不能錯」的管轄歸屬,半角括號里寫才像是備註說明。而對於維基數據等部分用戶介面中一律用全形括號註明地區,我覺得是習慣(風格)使然,但如果一定要用全形標點,也勉強接受吧。我的習慣可能沿襲自微軟Windows的介面。微軟Windows的區域格式介面中,對這些語言區域有獨特譯法,但我不太喜歡和贊成,即「中文(簡體,中國)」、「中文(簡體漢字,香港特別行政區)」、「簡體中文(新加坡)」等。--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17 (UTC)
- 半形括號不是中文標點符號,不過我現在也部分認同地區變體可以考慮用括號區分,如「中文(臺灣)」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6日 (三) 02:24 (UTC)
- 補充:對我來說,佔位更寬的全形括號寫地區更類似強調,仿佛講「這不能錯」的管轄歸屬,半角括號里寫才像是備註說明。而對於維基數據等部分用戶介面中一律用全形括號註明地區,我覺得是習慣(風格)使然,但如果一定要用全形標點,也勉強接受吧。我的習慣可能沿襲自微軟Windows的介面。微軟Windows的區域格式介面中,對這些語言區域有獨特譯法,但我不太喜歡和贊成,即「中文(簡體,中國)」、「中文(簡體漢字,香港特別行政區)」、「簡體中文(新加坡)」等。--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17 (UTC)
- 跟wikidata上的語言標籤吧,個人認為維基各專案之間,最好也統一說法,理解上也更順暢。
- wikidata那邊選用戶語言是中文(地方名)和中文(簡體)、中文(繁體)--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7 (UTC)
- 感覺他們那邊也應該改成「簡體中文」跟「繁體中文」,只是不知道從哪裏改的問題⋯⋯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6日 (三) 02:24 (UTC)
- 我依然堅持自己兩年前的意見,(+)支持@Ericliu1912的修改建議。--蕭漫(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10:38 (UTC)
- 同樣支持User:Ericliu1912兩年前的意見。--迴廊彼端(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12:05 (UTC)
- 對中文來說,語言放在開頭更符合習慣。我傾向「中文 (中國大陸)(zh-CN)」,半角和全形括號都用──如果需要呈現語言代碼。如果不需語言代碼,我也稍微傾向半角括號。--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6 (UTC)
「同一條目不能上DYK後又因上了GA或FA就同個月輪流上首頁不同位置」
[編輯]
鑑於提斯切里提出「同一條目不能上DYK後又因上了GA或FA就同個月輪流上首頁不同位置」,但此舉動完全沒有經過共識討論,純粹為之前主理的z7504沿用的不明文規定。現徵求意見。--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2月12日 (三) 16:57 (UTC)
- (-)反對任何憑空創造的規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2日 (三) 23:51 (UTC)
- 我之前因此和提斯切里起過爭執[1],我也是非常不理解該用戶所提到的所謂「
觀察規律
」[2],雖然很感謝提斯切里在展示區和評選區的工作,也理解提斯切里想讓某些許久未上首頁的優特再上首頁的心情,但我也反對提斯切里這樣按自己「制定」的規則對展示板進行的操作。 - 對於GA與FA的展示,我認為首先應該尊重剛當選的GA的主編的意見,然後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但如果先到的是先前當選並已展示過的條目,則可以當做空欄處理,讓剛當選的條目優先佔位,除非條目主編本身希望在此再次展示,那可以先到先得。因為先前展示過的頁面再度展示多少是有點佔據空位、避免某日無展示的成分在,我認為提斯切里對這類優特條目「許久沒展示,所以應該先展示」的態度(這是我對他的原話
還有現在排上的很多條目,上次上首頁已經是好幾年前了
的理解,如有謬誤還請斧正)是錯誤的。且提斯切里自入站以來大部分時間在做站務,卻在沒和其他編者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在優特展示頁做了這麼多令其他人不甚愉悅的事情,我也希望提斯切里能反思一下這個問題。--—FradonStar元宵安康 2025年2月13日 (四) 02:24 (UTC)- 許多條目是同時提DYK也同時提GA/FA/FL,存檔的時候經常發現才剛上過首頁了,故我認為時間拉開也是有道理的。我覺得即使當選GA或FA,主要編輯用戶也還是沒有條目的所有權,要考量閱讀者,即使主編很強,連投連上、DYK和GA輪流來,首頁某主題連發,最近的評選趨勢看來可以如此,今天在DYK,過幾天上GA/FA,如此諸位覺得沒問題,討論出個共識就好。--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3:28 (UTC)
- (?) 啥玩意??「
......有道理的。
」這句之後冗長一句完全不是正常的漢語,也很難猜測在陳述什麼,希請使用標準漢語。——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5年2月13日 (四) 13:17 (UTC)- 我也看不懂閣下的文字。--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3:36 (UTC)
- 「許多條目是同時提DYK也同時提GA/FA/FL,存檔的時候經常發現才剛上過首頁了,故我認為時間拉開也是有道理的」:邏輯關係在?
- 「我覺得即使當選GA或FA,主要編輯用戶也還是沒有條目的所有權」:需要您覺得嗎?
- 「要考量閱讀者」:從頭到尾沒有說在什麼方面考量閱讀者。
- 「即使主編很強,連投連上、DYK和GA輪流來,首頁某主題連發,最近的評選趨勢看來可以如此,今天在DYK,過幾天上GA/FA」:和「即使」關聯的「也」呢?
-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2月13日 (四) 14:32 (UTC)
- 現在是要討論出共識還是其他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14:46 (UTC)
- (?) 啥玩意??「
- 許多條目是同時提DYK也同時提GA/FA/FL,存檔的時候經常發現才剛上過首頁了,故我認為時間拉開也是有道理的。我覺得即使當選GA或FA,主要編輯用戶也還是沒有條目的所有權,要考量閱讀者,即使主編很強,連投連上、DYK和GA輪流來,首頁某主題連發,最近的評選趨勢看來可以如此,今天在DYK,過幾天上GA/FA,如此諸位覺得沒問題,討論出個共識就好。--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3:28 (UTC)
- (!)意見,小弟因之前想截圖留念登上首頁的GA條目,有稍微了解GA、FA的輪流方式是管理員以人工排序為主。但我好奇為何不能像DYK由機械人安排上首頁。不知是否有方法能直接於首頁同時列出新當選的GA、FA與歷年的GA、FA,並輔以機械人協助排序(例如隔2天更新一次),不就能解決主觀的人工排序。以上拙見敬請參閱。--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4:24 (UTC)
- 認為不合邏輯,提名DYK的同時也有可能會同時提交GAC或FAC,這些評選是獨立的,兩者之間沒有產生評選衝突。通過DYK後直接上首頁DYK區,而GAC通過後,自然而然會安排時間登上當日首頁GA區。--Sinsyuan✍️🧧🐍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3 (UTC)
- 小弟了解這不合邏輯,僅是以直觀角度切入。但問題是,目前沒有任何指引或共識規範GA、FA的輪流登上首頁的模式,這是容易讓人詬病的地方。--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4:43 (UTC)
- 本人認為這就是問題所在,直接點說就是DYK定位不清晰。究竟吾等應該把它作為一個完全獨立的評選看待,還是把它當作GA、FA之下的一個入門級推薦評選?很抱歉本人沒有證據,但直覺認為後一種想法比較「主流」。這樣的話,可以考慮DYK引入一個新操作:如果管理員看到DYK評選條目也在選GA、FA的話,手動讓它即使通過也不自動上首頁。假如GA、FA評選不通過,放行條目;如果條目通過GA、FA了,那就跳過DYK刊登首頁,直接加到DYK存檔及更新主編的維基創作獎紀錄,條目以GA、FA狀態登上首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2月13日 (四) 17:10 (UTC)
- (-)強烈反對這種明顯不合理的制度 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2月14日 (五) 06:45 (UTC)
- DYK的定位很清晰,就是推選新條目(或翻新條目)上首頁展示,而上首頁的條目不能太差,所以要審核品質下限。GA和FA才是只評估品質,和首頁展示沒有直接關係⋯⋯--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2月14日 (五) 13:09 (UTC)
- 以前是典優條目少,FA以前都一掛一週,GA一天一輪也能有個兩三次。現在FA/GA還能保證輪上一遍,所以似乎選上FA/GA就意味着上首頁。不過未來典優條目再多就不好說了。英維現在FA+FL有一萬篇,輪不過來就只能選了。GA五萬篇就更不用想,頂多藉擴充條目的機會蹭個DYK。但如我上面說的,DYK評選就是為了選條目上首頁,而FA/GA評選和首頁沒有直接關係。中維長期來看,可能也要考慮選擇首頁機制展示內容了。--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2月14日 (五) 13:21 (UTC)
- 我個人認為DYK是一項較為獨立的評選。--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16日 (日) 03:51 (UTC)
- @Olaf8940:您提到的「機械人協助排序」是有的,參見WP:首頁/優良條目展示報告。另外不規定能給予一些靈活的操作空間,我是傾向於支持靈活一些的。--—FradonStar🖋️ 2025年2月13日 (四) 05:05 (UTC)
- 僅只是提出,詹姆斯·麥科德,剛剛上GA,今天因DYK在首頁。--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8:06 (UTC)
- 我覺得可以考量交給街燈管理員一併處理,並且應該要鎖定僅有管理員處理為佳,若想變更順序,能夠用提出編輯請求讓管理員決定,達到降低爭議與疑慮的期望值。--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8:19 (UTC)
- 你就不要為難他了好嗎,我都嫌他活躍度不太夠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1:12 (UTC)
- 僅限管理員是較為好的,爭議最小,再不然活躍的管理員如書生管、Eric管、千村管,會適時檢視的,備齊上首頁的內容,管理員們僅只要檢視清單確認填空。目前每天首頁的GA/FA介紹內容還有圖片,書生管大多都會再調整,我填空上的僅有確認地區詞、圖片格式以及不要綠連,偶爾會減短部分內容。街燈管我不覺得他不活躍,DYK的機械人也是需要維護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12:09 (UTC)
- special:Diff/86094437,真的,管理員比較好,這沒私心,沒有條目所有權的展現。--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12:44 (UTC)
- 英維的首頁展示也可以按紀念日選的,比如本月首頁展示,2月2日、6日、12日幾個條目都是傳主生日。想和英文一樣搞成評選也行,不過這小破站連寫條目的人都不夠,搞這陣勢沒必要。放哪個條目都是放,日期對一個條目有意義,而對其他條目沒所謂;沒人搶也不是重複上榜,那就隨他吧。--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5年2月14日 (五) 13:01 (UTC)
- 然而如FEEIGN(抱歉,我實在不得不用縮寫)所説的一樣,深鳴他這樣做並不見得有甚麽問題,我反而感覺故意阻止他這樣做,而且硬要把這牽扯到條目所有權的事情上的人才是真正有私心的人。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3:21 (UTC)
- 要樂奈,要排2月22日嗎?前面有很多條目未上,容我提醒中文維基百科又不是英文維基的中文版,覺得非跟en不可,允許插隊那就把規則立下來。不過我還是覺得,讓管理員處理是比較適切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13:41 (UTC)
- 然而GFAL上首頁的次序本來也沒有任何的成例,因此你所謂的「插隊」是否「合規」實際上是偽命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09 (UTC)
- 怎麼沒有成例?Wikipedia:首頁/特色內容展示設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7日 (一) 02:06 (UTC)
- 這是針對bot的規矩,而不是針對人的規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8日 (二) 11:03 (UTC)
- 怎麼沒有成例?Wikipedia:首頁/特色內容展示設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7日 (一) 02:06 (UTC)
- 當下關於典優條目上首頁的次序確實沒有成例,所以規則立下來是好的,不過針對內容,我還是大體同FradonStar,認為只用確立「在先到先得的大前提下具有一定商榷靈活性」即可。
- 但是,不認為「主編希望其撰寫的典優條目在某一特定日期進行展示」是一種「有條目所有權的展現(Tisscherry沒有直接闡述提及special:Diff/86094437的目的,我暫且結合後文猜測是為了表達深鳴的行為是展示條目所有權的體現,雖然深鳴並非是該條目的主編)」;至於私心,確實是私心,但是也不見得這樣的私心在社群里能造成什麼惡劣影響。同時,也不認為「
允許插隊
」是一種「非跟en不可
」的邏輯結果,我想FEEIGN並非是在WP:ENWPSAID,畢竟他也說搞那樣的評選沒必要。他只是給他闡述的理論放哪個條目都是放,(中略)那就隨他吧。
作一個實例補充罷了。--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5年2月15日 (六) 05:43 (UTC)
- 然而GFAL上首頁的次序本來也沒有任何的成例,因此你所謂的「插隊」是否「合規」實際上是偽命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5:09 (UTC)
- 要樂奈,要排2月22日嗎?前面有很多條目未上,容我提醒中文維基百科又不是英文維基的中文版,覺得非跟en不可,允許插隊那就把規則立下來。不過我還是覺得,讓管理員處理是比較適切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13:41 (UTC)
- 我已經把我帶有爭議的編輯復原了。我只是覺得未展示的GA比較多,應該一直都能展現未上過首頁的GA,所以才往後調整了。我沒有宣告條目所有權的意思。如果有什麼誤解,我在此道歉。--深鳴(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6:19 (UTC)
- 你就不要為難他了好嗎,我都嫌他活躍度不太夠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4日 (五) 11:12 (UTC)
- 認為不合邏輯,提名DYK的同時也有可能會同時提交GAC或FAC,這些評選是獨立的,兩者之間沒有產生評選衝突。通過DYK後直接上首頁DYK區,而GAC通過後,自然而然會安排時間登上當日首頁GA區。--Sinsyuan✍️🧧🐍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3 (UTC)
- 此一議題一向仰賴志願者善意協調。我不覺得就此強制規定什麼規律能有正面幫助(姑且不論是否有什麼「規律」可言),反而有阻止既有安排靈活運作的風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16日 (日) 12:58 (UTC)
- 個人認為應先放還沒上過首頁的典優條目。--August討論‧簽名 2025年2月26日 (三) 09:02 (UTC)
頁面存廢討論結束時,建議管理員除記錄「刪除」或「保留」決定之外,也記存最後決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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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每一討論結束時,記錄存廢決定和簡短理據,以備將來查詢和參照,避免不必要的重複討論。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06:19 (UTC)
- (+)支持--—— 紅渡廚(留言・貢獻・歡迎監督紅渡廚是否仍有違反文明方針的行為,若有請點此檢舉。) 2025年2月23日 (日) 10:31 (UTC)
- 傾向支持,但對結案管理員是多花時間的事情,以及可能少數例子管理員不想明確表態(持續爭議,或者避嫌)。對討論過於公式化或無意義的簡短理據建議避免。--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0:42 (UTC)
- 實際存廢討論是按討論共識判定的,管理員不會作出與共識相反的決定?-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09 (UTC)
- (!)意見:存廢討論中常常出現有關支持保存或刪除的各種理由;這些不一定包括在提刪者列出的理據內。如果影響存廢決定的主要理由能被記存,對社群會有長期參考意義,避免類似或同一條目的重建或重複提刪,也有利於以後充實、改進Wikipedia:刪除方針。而由管理員憑主觀印象對意見是否明顯所判斷的「共識」則可能隨時過境遷而漂移,造成以後「共識內容」難以查詢。 P.S. 同樣道理也適用於維基百科:存廢覆核、維基百科:封鎖等:在結案做出決定之時,應該列出主要理由。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04:07 (UTC)
- @Shizhao,通知常活躍的管理員--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10 (UTC)
- per 千村狐兔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4日 (一) 02:55 (UTC)
- 可能最常出現的理由:per nom--東風(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15 (UTC)
- 請說明一下nom指什麼。--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5 (UTC)
- 基於Easterlies的意見有一個提議:是否可以規定如果關閉理由僅為per nom的話可以略去關閉理據,但理由並不僅為per nom的話則不可略去?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3日 (日) 13:31 (UTC)
- 強制要求所有討論給出理據並不合理。對於有爭議或較冗長的討論,管理員結案時本來就通常會多給理由,省得被找碴(當然不能完全避免就是)。亦可以料想若堅持推動此案,不過是新條目推薦候選支持票理由「有說等於沒說」一事重演罷了。其餘意見同YFdyh000、Manchiu、Shizhao及Easterlies。——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2月24日 (一) 15:20 (UTC)
- 如果提案是建議(指引),應該沒有強制,只是希望管理員意見態度能被參考、有助後續討論。書生的不少結案沒給理由。有時給理由容易被認為可反駁(找弱點,或者繼續說服)或者在站隊,所以才不給或者只給含糊理由了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21 (UTC)
- 結案時多一個操作,對管理員來說,當然是添了點麻煩。但從社群發展而言,程序有據可循、可查應該是一個長遠目標。而如果能減少某些條目或模板(如Template:新興技術)因類似原因的重建、反覆提刪,應該能夠減少社群資源的浪費。況且在一些常見情況如上面提到的 per nom ,可考慮列出理由操作的一概省略減免。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4日 (一) 16:23 (UTC)
- 如果有人不服管理員結案時沒給出理由,直接詢問或者提請存廢覆核。--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58 (UTC)
- 印象里這樣的詢問通常得不到置理,很難說是理想結果。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6:00 (UTC)
- 得不到置理的大部分都是無理取鬧,忽略所有鬧劇,時刻保持冷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26日 (三) 03:03 (UTC)
- 印象里這樣的詢問通常得不到置理,很難說是理想結果。 --Zhenqinli(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6:00 (UTC)
- 如果有人不服管理員結案時沒給出理由,直接詢問或者提請存廢覆核。--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2月25日 (二) 04:58 (UTC)
- 能寫當然是最好,然而實際上管理員根本沒時間寫什麼結論。--Ghren🐦🕖 2025年2月27日 (四) 11:27 (UTC)
- (+)支持建議指明所依據的理由或用戶。— Gohan 2025年3月3日 (一) 09:36 (UTC)
- (+)支持更清晰。 -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5:58 (UTC)
關於部分有中文名但不常用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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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肥媽和Joe Junior,他們由於在港澳生活,所以是有中文名的,但是不常用。再加上因為他們是藝人,用的是藝名比較多。假如是肥媽的情況,一般而言電視台都只會稱呼她作肥媽或直接顯示她的葡文名Maria Cordero,極少會稱呼她為「瑪俐亞」。此情況下WP:COMMONNAME是否適用?--~Mahogany~(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6:40 (UTC)
- WP:NC規範的是條目在頁面頂部顯示的名稱,不是內文使用的名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8日 (五) 08:43 (UTC)
- 我本來發起這個話題的用意思,是因為早前有人把這兩條目分別移動至瑪俐亞和羅利期,但是一般香港人都只知道他們的藝名,較少提及本名,所以認為不太合理,把條目名改回。--~Mahogany~(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9:59 (UTC)
- NC:USECHINESE有說原文更常用時用原文,以及用常用名就好。--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15:45 (UTC)
- 那NC:COMMON確實適用,另同YFdyh000。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日 (六) 06:09 (UTC)
- 我本來發起這個話題的用意思,是因為早前有人把這兩條目分別移動至瑪俐亞和羅利期,但是一般香港人都只知道他們的藝名,較少提及本名,所以認為不太合理,把條目名改回。--~Mahogany~(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9:59 (UTC)
- 如此討論有定案,建議為此兩條目加上移動保護。--~Mahogany~(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3:17 (UTC)
我認為這些分類該清理一下,因為現時這些分類收錄的範圍太濫,有些人只是表達過自己的立場而已,並沒有參與到政治,所以我認為應該把範圍縮窄到有政黨背景或有參與到政治體制的人,例如一個人是民建聯黨員,或者是人大政協,或者是名義上獨立,實際上有建制派背景的區議員/立法會議員等,那才應該納入香港建制派人士分類。--~Mahogany~(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6:52 (UTC)
- 個人認為此種分類應僅適用於政治人物,否則可能構成浮濫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3月1日 (六) 11:39 (UTC)
- 或許有必要考慮拆分分類,拆分後沿用上述名稱的分類的用途建議如Mahogany、Ericliu所言。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1日 (六) 13:37 (UTC)
- 大致上( ✓ )同意--Luwai2366(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0:44 (UTC)
提議將Wikipedia:擾亂性編輯作為正式指引
[編輯]仲裁員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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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維基百科中任何用戶都可能做出另其他用戶不信任的行爲,管理體系有管理員解任,請求擬定「仲裁不信任」相關方針。
目前方向主要有以下:
- 仲裁的緊急除權
- 仲裁的不信任動議
- 仲裁因不活躍而解任
希望能聼到各位的建議。---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03:04 (UTC)
- 仲裁有什麼值得必須緊急除權的重要權限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3月4日 (二) 03:12 (UTC)
- 應該可以參考仲裁方針#行為規範?
若仲裁員重複或嚴重違反以上規範,可由委員會三分之二大多數決議,暫停以至革除該名仲裁員之職務。若在任之多數仲裁員同時面臨社群提出不信任動議,則須舉行社群投票,獲三分之二大多數同意,解散該期委員會。
——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5年3月4日 (二) 03:32 (UTC)- 這個不完全。
若仲裁員重複或嚴重違反以上規範,可由委員會三分之二大多數決議,暫停以至革除該名仲裁員之職務。
傾向修改爲若仲裁員重複或嚴重違反以上規範,可由委員會除此成員外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決議,也可由社群發起不信任投票,發起、投票者應有管理人員任免投票資格,若不信任投票超過二分之一,則暫停以至革除該名仲裁員之職務。
@ZhaoFJx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03:44 (UTC) - 沒有在討論委員會整體的不信任,這裏主要討論的是個人,比如仲裁員主動泄露私密郵件等。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03:47 (UTC)
- 傾向反對「超過二分之一」就可罷免仲裁員,仲裁員的工作實際比管理員更容易惹起爭議(處理特別難搞的事件),我不覺得「二分之一」能充分保障仲裁委員會的運作(對管理員罷免也持同樣看法,「一半+1」完全不能體現「共識」)。若仲裁員主動泄漏私密郵件,則仲委會自然應該執行其職務而考慮除名該名仲裁員;若仲委會不做事,那麼顯然該屆仲委會失能,應當直接經社群不信任動議「三分之二+1」解散。--路西法人 2025年3月4日 (二) 06:14 (UTC)
- 三分之二需要特別多票,確定嗎?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07:23 (UTC)
則仲委會自然應該執行其職務而考慮除名該名仲裁員
對於這點,我不太信任社群有能力如此,畢竟uzwp兩年內2名管理員用傀儡被發現後都由於管理員之間關係無法正常處理,而本地社群仲裁委員會權威更高,本就互相瞭解,怎麽可能除名仲裁員。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07:24 (UTC)- 2/3的比例實在有點偏高,這有機會誘使ArbCon出現屠龍勇者式的結局。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4日 (二) 09:31 (UTC)
- 傾向反對「超過二分之一」就可罷免仲裁員,仲裁員的工作實際比管理員更容易惹起爭議(處理特別難搞的事件),我不覺得「二分之一」能充分保障仲裁委員會的運作(對管理員罷免也持同樣看法,「一半+1」完全不能體現「共識」)。若仲裁員主動泄漏私密郵件,則仲委會自然應該執行其職務而考慮除名該名仲裁員;若仲委會不做事,那麼顯然該屆仲委會失能,應當直接經社群不信任動議「三分之二+1」解散。--路西法人 2025年3月4日 (二) 06:14 (UTC)
- 這個不完全。
- 委員有其他仲裁員約束,實際上按照仲裁方針裏面的說法,社群成員已經可以公開提出對一特定仲裁員的不信任了。若可以認定一位仲裁員已失去社群成員的信任,那麼我們在信任仲裁委員會委員能夠代表社群、執行社群已存在的共識的情況下,這樣肯定能夠使仲裁委員會其中三分之二的人決議並同意將此位仲裁員移除。
- 假如仲裁委員會在一個仲裁員明顯失去社群信任情況下仍然對此不作為,那麼就直接提請解散整個仲委會吧。--beef [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10:06 (UTC)
- 就好像沒有強制,一個頑強的權威組織能被提請解散一樣……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13:41 (UTC)
- 若社群確實存在這樣的組織,我想這不是這裏幾個社群成員討論並設定出來一些程序就能解決的事情。--beef [talk] 2025年3月6日 (四) 03:25 (UTC)
- 但至少應當通過程序給予社群一個糾正的可能。因此才需要列出多少相同意見算是不信任的共識 -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5:34 (UTC)
- 若社群確實存在這樣的組織,我想這不是這裏幾個社群成員討論並設定出來一些程序就能解決的事情。--beef [talk] 2025年3月6日 (四) 03:25 (UTC)
- 畢竟我真的見過PlanespotterA320暴力對抗的難堪。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13:42 (UTC)
- 就好像沒有強制,一個頑強的權威組織能被提請解散一樣…… -Lemonaka 2025年3月4日 (二) 13: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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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5:37 (UTC)
- @0xDeadbeef@Sanmosa重新考慮了三分之二的問題。 -Lemonaka 2025年3月6日 (四) 05:37 (UTC)
- 我記得我的意見好像是「2/3的比例實在有點偏高」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3月6日 (四) 09:33 (UTC)
生者傳記:出生年份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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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條目高地優吾和3月8日的頁面有不同用戶根據「官方網站不再公開出生年份」的理由移除了人物出生年份。具體如下:
- 用戶Chibaryohei移除了年份,並將相應來源移除,換成了沒有公開年份的官方網站(Special:Diff/78501491/81813573)。
- 用戶116.49.240.161移除了高地優吾的zh、en(en:Special:Diff/1211239405/1212666211)、ko(ko:Special:Diff/36528499)語言版本的出生年份。
- 用戶穂坂燈紅移除了ja的出生年份(ja:Special:Diff/98645699/99559456)
- 用戶2402:7500:959:181a:606d:101:ee8f:7219移除了3月8日中關於藝人年份的敘述(
吐槽:但位置還是在上下兩個年份中間)
目前的情況是:
- zh的WP:BLPPRIVACY主要面向具體出生日期(月日)
- 此前年份是公開的,有相應來源,同時此次只涉及年份不涉及日期,而從資訊安全角度考慮,通常人們更不希望公開的是後者,而前者即使不公開也不難猜,通常是個人原因不公開年齡。就此條目所述對象而言,藝人並非出於資訊安全考慮而如此決定,而是因為年齡可能影響工作機會[1]。
- 出生年份/年齡是事實陳述,即使訴諸被遺忘權也未必適用。同時此條目僅僅是當事人表示了如此意願,沒有進一步要求各種網站移除資訊。
- ja有ja:Category:生年非公表,即不公開出生年份的分類,以區別於Category:生年不詳。除ko外各語言版本似乎沒有對應分類。
希望形成應對此類情況的共識。——暁月凜奈 (留言) 2025年3月6日 (四) 1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