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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8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建议提高投票门槛

大家应该都看到了吧,最近有许多编辑次数只有100-200次的用户如User:Brezza del mareUser:Vunz VujmingzUser:ByadengzUser:Quite StormUser:Amaqqut在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复审参与投票。现在的投票门槛是注册7天及编辑50次,这个要求太容易达到了,因为不断编辑自己的用户页(如[1])很容易就可以达到这个门槛。另一方面,编辑次数只有100多次的用户往往还没有对维基百科有足够的了解,以至于投错票或投票理由不恰当,比如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Mys 721tx/第一次User:Hdgsotr的反对理由竟然是“Mys 721tx对六四事件条目的回退可是非常之快!”。

因此我建议将投票门槛提高到注册30天及编辑500次(不计对Wikipedia:沙盒及自己用户页的编辑)。这样一来,如果想注册几个傀儡并参与投票,就不是那么容易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0:44 (UTC)

这根本是舍本逐末的做法。最简单的,只要点票的人能够真正做到只计算附有具体合理理由的票,就可以减少大部分的问题问题。现在的投票根本没有讨论,只是简单的“同上”、“未达标”、“已达标”之类的理由,根本没有意义,完全脱离了维基经过讨论建立共识的原则!我建议要像提优一样,重审前先放到同行评审里面去讨论一个月。如果经过讨论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再来投票。—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1:27 (UTC)

(-)反对。没有针对问题去提出解决的方案,也不重视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在哪里。而且,优良和特色条目当选容易,为什么重审要故意增加难度?恶化品质的开倒车行为。-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2:15 (UTC)
优良和特色条目当选前可以放入同行评审进行讨论,修改不足,为什么提重审之前不可以呢?问题的核心和关键不仅是删去不合要求的条目,也是提升条目质量。就算把全部的优良条目和特色条目都撤掉了,除了说明中文维基百科很烂之外,又能怎样呢?为什么不用一些更加积极更加有建设性的方法解决问题呢?现在似乎很多的维基人都只是负责在评价优良和特色条目,但身为编辑的一分子,难道就不能尽自己的一份力来改进条目吗?—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21:33 (UTC)
(=)中立:这个问题一直争吵下去其实没太大意义,还是想想怎么才能找到比投票更合适的处理方法才对。--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7月3日 (六) 12:47 (UTC)
比投票更合适的方法就是讨论总结出共识,针对条目的问题进行改进。维基不是民主实验场,与其完善民主投票制度,还不如直接动手改进条目。—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21:33 (UTC)
(!)意见:那个编辑次数50次,最好是“在主条目空间内编辑满50次”,仅限主条目空间,其他的名字空间全都不算,如此下来,这个编辑门槛便会纯化很多。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4:09 (UTC)
“在主条目空间内编辑满50次”也很容易达到:只要对许多条目进行小修改就可以了。Hera1214(已证实为傀儡)的用户贡献就是一例。因此我还是认为注册30天及编辑500次(不计对Wikipedia:沙盒及自己用户页的编辑)的门槛比较好。--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21:16 (UTC)
( ✓ )同意Zilong0419的意见。—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21:33 (UTC)
那么你同意我的意见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21:36 (UTC)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User:Brezza del mareUser:Vunz VujmingzUser:ByadengzUser:Quite StormUser:Amaqqut今天可以在特色和优良条目复审投票,那么明天也可以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等页面投票。目前管理员投票的通过标准是25张有效票及80%的支持率,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张反对票就可以抵消四张支持票。而现在User:Brezza del mareUser:Vunz VujmingzUser:ByadengzUser:Quite StormUser:Amaqqut有五人(也许还有更多),不是就可以抵消20张支持票了?这样一来,每次有人申请成为管理员时,这批傀儡就反对,不就可以几乎完全阻止人们当选管理员了?大家好好想一想,这不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21:52 (UTC)
CU有结果了吗?—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0:15 (UTC)
还没有呢。不过根据他们的贡献来看,几乎可以断定他们是傀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8:34 (UTC)

想要以提高投票门槛来解决傀儡的问题,还是没有针对重点,舍本逐末。-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2:36 (UTC)

User:Las ruinas circularesUser:Vietngoi可能也是User:Biŋhai的傀儡,这两个用户也是创建了许多关于作家的条目。现在他们的编辑次数还没达到50次,因此暂时不会参与投票,但以后可能会,请大家关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09:07 (UTC)
CU已经有结果了:[2]。--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7日 (三) 08:44 (UTC)

现在的重审机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新评审,而只是“降级投票”。拿FA评选来说,需要2/3多数的人认为条目符合FA要求才能当选,而FA复审的时候,只要1/3的人认为条目达标就可以保留FA资格了,这显然相当不合理。我建议把重审和评审页面合并,让重审和评审走一样的流程,也就是说重新拿到FA或者GA候选那里参评,只要不够2/3多数的人认为条目合格,就应该被拿掉FA/GA资格。--Gilgalad 2010年7月8日 (四) 04:02 (UTC)

( ✓ )同意Gilgalad的意见。特色条目就是已经非常完美,挑不出任何毛病的条目,因此在特色条目评选时,只要有1/3的人反对,就不能当选;而在复审时,则应当是只要1/3的人挑出了毛病,就可以撤销特色条目资格。现在却是复审时必须2/3的人支持才能撤销,非常不合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8日 (四) 09:52 (UTC)
注册30天及在主条目空间内编辑500次(至少100个不同的条目,包括创建的10个),而且至少创建20个条目(含消歧义但不含重定向)且总大小大于4KB。--UAL55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3:51 (UTC)
(-)反对,要求太苛刻了--Istcol (留言) 2010年7月15日 (四) 15:15 (UTC)
(&)建议 创设新条目的数量限制有点严苛,像我平时的编辑是修改和扩充质量低落的小小作品,或是大刀阔斧修改模板参数,但是那些编辑都不算是创建条目。我也想好好专心地创建一个页面呀,只是平时在修改别人的作品就已经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了,Orz
-TW-mmm333k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6:35 (UTC)
(-)反对,要求太苛刻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10年7月21日 (三) 08:57 (UTC)
而且,破坏回退后仍然计入编辑次数???--UAL55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09:58 (UTC)
(*)提醒:早前为解决傀儡问题,已更改投票条件。新增了一项“在讨论第一个发言或投票开始前或投票页创建前已达到自动确认用户者方可参与投票,时间以较早者为准。”-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7月22日 (四) 10:58 (UTC)
看了一下以前的讨论,觉得User:StewartWikipedia talk:投票#荣誉、授权投票,对投票人都要做出限制说得很好:

:::::之前有讨论过门槛问题,反认为应该令设一个较低门槛要求的模板,就是只要是注册用户便可以参与投票的,如一些普通的意见调查。若果如此,可设立3种最低资格要求。不过要慎重考虑会不会影响投票人数或意欲就是,哪些应该严格要求要仔细列出。个人认为像方针投票或删除投票这一类应稍为严格。Stewart~恶龙 20:54 2006年11月29日 (UTC)

具体地说,就是不同的投票应该有不同的门槛,比如新条目推荐、意见调查等,投票门槛最低;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候选和复审、授奖提名投票其次;申请成为管理员、申请罢免管理员的投票门槛最高。大家应该也都清楚看到了吧,在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Shizhao/第4次,支持票和反对票之差如此的小,Shizhao差点就被罢免了。其实,投支持票的很多都是一些编辑不到一百次、对维基百科还不够了解的人,他们的投票理由也大多不合理。当时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怎么没有人建议提高投票门槛呢?提高投票门槛,不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吗?把投票门槛提高到注册30天及编辑500次,支持票肯定会大减,而反对票的数目基本不变,被罢免的危险不就降低很多了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18:46 (UTC)

重定向页的归类

英文维基百科的这个页面中有这么一句话:

It is also usually considered helpful to put redirects into the same categories as their targets, allowing the names of both the redirect and the target to appear in the category.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段话是说有时要把重定向归到和目标的一样的分类中,但是我没见到有哪个重定向被归到分类:重定向(包括其子分类)之外的其他分类过呀?这句话符合中文维基有关重定向页的方针吗?--Patcre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3:36 (UTC)

我“个人认为”那分类好像没啥意义,况且我们也不必通通学英文维基吧。不然造个机器人去做好了!--Rocking Man !! 舌战 2010年7月22日 (四) 16:04 (UTC)
关键是中文维基百科中的对应页面,即维基百科:模板消息/重定向页面,也照搬了这句话。我的意思是中文维基上假若有关重定向页的方针里没有这样的要求,就应该把那句话删去,以免误导读者。--Patcre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6:18 (UTC)
那句话指的是,部分重定向同时归类至和目标页面相同的适切分类,也可能会有帮助。例如单曲的B面曲重定向至单曲名称(ja:恋焦がれて见た梦ja:イマージュな関系)以避免重复创建。另外,后来的修订文字和原句意思出入太大。—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22日 (四) 19:11 (UTC)
明白了。P.S. 我觉得后来的修订文字和原句意思出入不大呀。--Patcre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02:49 (UTC)

请制止删除主义者的行为!

今日上线,被通知我之前之作的Template:User Apr 26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理由是:“4月26日没有什么特殊的,难道每一天都要创建一个模板?”。另外关注到,其他一些诸如三角函数精确值 (非整数角度)马筠工学路在内的都在提请删除列表中。我想提请大家注意的是,维基百科的宗旨是什么?大家还记得么?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一本字典不会因为一个字偏门或者不常用而不收录他,那么作为一个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为宗旨的百科全书,为何容不下一些偏门、关注度不高的条目呢?因此,如果我们的宗旨仍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话,我提请管理员制止一些删除主义者的行为。因为我们维基百科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是可以应该容忍偏门、关注度不高的条目的。谢谢。^_^--痞子狒狒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6:13 (UTC)

可以改成输入自己的生日,而模板会依输入值显示各用户的生日较好。我也不赞成每个日子就设一个模板和分类,实在是没什么必要,而您可以参考类似的用户框以更改或重新设计您的模板。被提报删除的那些条目,大多因为它们是小小作品,字数过少和关注度的高低没有什么关系。毕竟维基百科不是辞典,在创立新页面之前,就该有个完整的腹案和相关资料以撰写内容,而非丢下两三句导言就走。-TW-mmm333k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18:58 (UTC)
那个用户框啊,我以前一直以为是创建者输错日期了,曾想提醒作者是不是想输入成31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已经是个过去式了,现在的维基的标准是“海纳谷歌,搜索乃大”,理由说多也没有用,你创建的内容在谷歌里的来源少,这条目就危险了。

维基也丝毫体现不到任何协同合作的概念,对于条目中的错误,更多成为投票项目中的反对理由,而没有考虑去帮助改善。 --玖巧仔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2:18 (UTC)

赞同,我想对于错误与不足之内容首先应主动试图进行改善,而非动辄删除。这里每个字皆乃人类文明积累,它弥足珍贵,以致令人陶醉。除非是真的胡言乱语、商业广告或所谓关注度极低到搞笑程度,否则不应轻易删除。偏门怪论亦有珍惜它的关注者,对于认真撰写的条目,其关注度的要求,宜尽可能包容。 Sakuradate (圏外) 2010年8月4日 (三) 18:37 (UTC)


真的不要岔开话题,这个模板完全可以改为依照实际用户的生日显示的。如果你觉得4月26日生日有很大的显著性,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建立一个“这个用户每天上班都会经过中山路的一个沙井盖”或者“这个用户的家乡有一条通往死火山的国道”那样的模板???至于工学路,那是因为这个条目实在是写的太简单了,没有突出显著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5:30 (UTC)

  • 这个的确让用户自己输入参数就可以了,没必要建个模板。而且阁下“提请管理员制止一些删除主义者的行为”的说法也不好,管理员无权干预正常的提删程序。--快龙后会有期 2010年7月27日 (二) 07:26 (UTC)
其实我想知道维基与谷歌有什么关系?为何所有搜索均是连至谷歌?-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7月27日 (二) 08:05 (UTC)
纯粹是因为Google好用而已吧.......-TW-mmm333k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05:23 (UTC)

问:是否应禁止超大公式??

问:三角函数精确值 (非整数角度)的公式(见下)超大,难以显示,应禁止。

公式如下

cos(2pi/23)


UAL55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09:54 (UTC)

放在相应的条目页里面,需要的人进去看,应该没问题。但在别的地方到处放就没有必要了,提供一个链接指过去就行了。Liangent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0:27 (UTC)
哇!这是怎么算出来的?--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0:45 (UTC)
这样不算原创研究吗?—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5:08 (UTC)
要是能通过输入相应的角度再显示就好多了--Fantasticfears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02:07 (UTC)
如果这个变多(出现cos(2pi/2003)等),那么就可能变成最长条目了……--UAL55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03:05 (UTC)
插入地址:[3]--UAL55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03:09 (UTC)
没有计算价值,全部(×)删除--UAL55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09:01 (UTC)
  • 我是此条目的编者。有些人说这些没用,这只是对他们而言的吧,对他们没用又不代表对所有人没用,我在网上已经看到此条目被引用,而且网上还有人在问一些数的具体数值。有些人怀疑它们的正确性,上次我已经说过了,我都是计算并且验证过才摆上来的。cos(2pi/2003)我是不打算算的,你觉得一个1001次方程好解吗?上面有人说叫我能将计算用的公式表达出来,抱歉,你的建议我没看到。

还有一点我要说的就是这些内容你在网上要找到它们很困难,所以请持删除意见的人考虑某些需要的人的感受。

关于WP:A

争议

问:[4][5]UAL55 (留言) 2010年8月3日 (二) 03:37 (UTC)

27日那个,请不要重复投票。Liangent (留言) 2010年8月3日 (二) 12:41 (UTC)
嗯,还是把软重定向讨论出个共识吧……如果有技术上的问题找技术人员解决……--zy26 was here. 2010年8月3日 (二) 23:50 (UTC)

链入页面的显示有错误!!

跨维基傀儡

无意中看见的[6],有没有方针封其跨维基傀儡?[7][8]Player23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1:58 (UTC)

解释一下。Liangent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02:30 (UTC)
我看到有些语言版本是会封禁那些傀儡的,想问一下这里的政策是不是跟其他语言版本一样?我是在这里发现他的编辑。—Player23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09:12 (UTC)
应该没有关系,因为各语言的维基并无隶属关系,但必须注意他是否在中文维基是否为傀儡,请参照方针-维基百科:傀儡。—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06:37 (UTC)

问:能用Bot批量建立页面吗?

问:见[9][10]等等,是否属于非法使用Bot??

[11]User:Liangent-bot都没说这个Bot可以用作建立模板列表,在申请中仅仅提到用于讨论存档。

批量建立模板列表是否属于非法使用? —UAL55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08:23 (UTC)

说是用来避免孤立模板也说不通,孤立模板本来就应该删除。而且在User:LiangentUser:Liangent/KeepTemplates均未提到这些页面的用途,难道这个Bot建立的这些只是临时页面??--UAL55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08:26 (UTC)
首先,这是用户空间,Bot连刷条目的都有(User:WebBotUser:P-bot),刷自己的用户页显然不能成为质疑的理由,说作“暂时保持模板的使用”也还说得通,“非法使用”肯定谈不上。所以这件事如果您有闲心,批量提删之。另一方面,这些页面又为提删者提供了一个极佳的索引:-) --达师147228 2010年8月6日 (五) 14:47 (UTC)

怎样验证复杂数学公式的正确性?

最近三角函数精确值 (非整数角度)条目被提删。此条目中主要是十分复杂的数学公式。这些公式的正确性完全不明,因为:

  1. 没有可靠的外部来源证实这些公式的正确性。
  2. 编者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推导过程。

因此,无论是用间接验证还是直接验证的方法,都无法得知这类公式是否正确。据编者所说,网上已经有某些人在询问这方面的资料,那么如果维基百科不能保证这个条目中的公式之正确性的话,就无法保证向读者提供的资料是否有误。要知道如此详尽庞大的公式很可能会被读者认为是正确的。维基百科中不应该存有可能误导读者的内容。我认为提删的要点是在于此处,而不是在于这些公式的实用性。—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31日 (六) 18:22 (UTC)

问:User talk:Jimmy xu wrk被3次破坏

UAL55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03:18 (UTC)

红字在特色列表的规则问题

各位你好,本人现时在特色列表候选有几条列表,但以下内容不是为了要由我所编撰的列表要通过成为特色列表,目的是要消除不公平性的规定。就红字的在特色列表的问题上,现时规定中订明“并含有大量的到现有条目的内部链接(蓝色链接)”是不符合特色列表的规定;现时希望修订这个规定的条文,其理由如下:

  1. 特色列表是主要列出了特有意义的列表,而且资料没有问题的话,为何红字会是一个“标准性”的指标呢?
  2. 红字的连结主要都是表示了所属条目仍未被创建,是希望有识之士创建有关的条目;现时红字影响了理应合符资格的列表入选为特色列表,恐怕只会是中文维基百科的一个严重性损失。
  3. 多个外语(指非中文版本)的维基百科在特色列表的标准上都没有这个规则的订明(至少在英文版葡萄牙文版西班牙文版都找不到);
  4. 这个消除红字的规定只是特色列表才有,然而同为特色水平的特色条目竟然都没有这个规定,相对来说是高于特色条目的水平而成为对于特色列表不公平的一个规则;

基于上述理由,请各位提出意见及建议而改善这个问题。—TINHO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17:16 (UTC)

  • (-)反对反对修改。一个列表如果含有大量的红字连接,充分的说明这个列表的关注度不高。本人个人意见:反对任何关注度不高的列表成为特色列表。又查了一下英文也有这个规定:

Style. It complies with the Manual of Style and its supplementary pages.

(a) Visual appeal. It makes suitable use of text layout, formatting, tables, and colour; and a minimal proportion of items are redlinked.

--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23:52 (UTC)

请移走。--达师147228 2010年8月9日 (一) 04:17 (UTC)

建议

为防止广告,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建立以“网”字结尾的条目,并且禁止建立以“网”字结尾的用户名--UAL55 (留言) 2010年8月2日 (一) 09:45 (UTC)

他们可以把网字直接去掉,反正目的只是宣传,例如腾讯网不让建,那可以建立腾讯,而且说实话,让标题带网字更利于巡查员发现广告。-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2日 (一) 09:48 (UTC)
个人认为没那种必要,第一:“用户名有网的注册后会立即被管理员封禁‘不适当用户名’”第二理由同治愈 --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8月2日 (一) 09:52 (UTC)

补充:有多需要用到网字的条目 上网蜘蛛网...(符合您的要求,以“网”字结尾的条目),如果随便禁止了,以后维基百科就可以不用去记载"网"了。(巡察员的维护也会相对轻松)--Twhk2011 (留言) 2010年8月2日 (一) 13:24 (UTC)

同Twhk2011,但一些数据各位应该知道,现时维基一天其实不只100多条条目,每天实际可能有200条,但其中一半就即时或七天后被管理员按下删除按钮消失了。-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2日 (一) 13:45 (UTC)

该有“网”字的应该还是写上吧,标题不能错,名不正言不顺嘛~ AlexHe34 (留言) 2010年8月3日 (二) 07:30 (UTC)

绝对不可blacklist-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4日 (三) 02:10 (UTC)
我的意思是结尾,而且大部分广告是建立第1天的用户做的,是否可以只控制建立当天?--UAL55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02:23 (UTC)
(:)回应:真正有闲心思发广告的人都是从中可以获取利益的人,区区屏蔽一个网字结尾完全吓不跑他们,还是那个例子,给腾讯网打广告的人可以创建腾讯条目。况且放任网字结尾可以帮助巡查员巡查。-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09:35 (UTC)
  • 若该条目内容非仅于广告,并符合中立观点、可供查证及非原创研究三大方针,那条目名称不管是否含有“网”字的条目皆可创立,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建立以“网”字结尾的条目违反维基百科并的宗旨。当然这些用户经常是不了解状况的新手,请试着引导或帮助维基化(每位维基人都应该有此新手期吧)。— Enco 安可 (欢迎来酒馆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0日 (二) 11:29 (UTC)

再次建议降低特色条目重审和优良条目重审的通过门槛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8月13日 (五)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修改RFB的模板问题

前一段鸡米提到过,RFB即行政员候选投票中的“三个问题的回答”与管理员候选投票相同。因此请社群考虑是否应更改行政员候选投票中的必答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7日 (六) 16:21 (UTC)

(+)支持HW (留言 - 贡献) DC8 - Signpost 2010年8月8日 (日) 00:20 (UTC)
(+)支持,毕竟行政员和管理员权限不同。Mys 721tx能不能给出具提修改建议?---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11:09 (UTC)
  • 原版的是:
  • 您期望帮忙怎么样的管理事务?请先阅读管理员的介绍页面。
  • 在所有您在维基百科撰写的条目或作过的贡献中,有没有让您觉得特别喜欢的部分?有的话,为什么?
  • 你有没有在过去遇到任何有关编辑方面的冲突,或者是你认为其他用户造成你的压力?您如何处理这件事,以及未来遇到时您会怎么处理?

一对一的替换的话:

  • 您期望在当选行政员后,在管理事务上有何重心的变化?请先阅读行政员的介绍页面。
  • 在之前从事管理员工作过程中,有没有你觉得很好的部分?
  • 在之前从事管理员工作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那些冲突?您觉得自己处理的适当吗?如果不适当,在行政员任上您准备如何改进?

--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8月9日 (一) 09:32 (UTC)

  • 请问当选以后,管理重心会否有所更易?有者/如有,会有何改变?请回答前先阅读行政员介绍页。
  • 未知管理员任内何为最称心满意呢?可谈自己、人或事,悉随尊便。
  • 管理员任内,有否遇过冲突呢?是否处理得当呢?不当者/如不适当,该如何改进呢?
    在下献丑咬文嚼字一下,并更易问题二。谨此。—J.Wong 2010年8月10日 (二) 04:58 (UTC)
    没看懂。。。唉,我要研习古文去了。。-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10日 (二) 06:00 (UTC)
    “呢”字作为现代汉语中特有的表疑问语气的虚词,还是去掉为妙,可代以“哉”、“也”、“欤”、“焉”、“乎”等虚词。--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10日 (二) 06:22 (UTC)
  • 请问当选以后,管理重心会否有所更易?若有,会有何转变?请回答前先阅读行政员介绍页。
  • 未知管理员任内什么是最称心满意呢?可谈自己、人或事,悉随尊便。
  • 管理员任内,有否遇过冲突?是否处理得当?如不适当,应如何改进?
  • 小修。海牛君︰但“呢”字算是个很普通的疑问词,不是太特别吧?治愈君︰小修以后,明吗?—J.Wong 2010年8月10日 (二) 09:32 (UTC)
呢字无见于古文也习者当究之若不则莫如弃之外语学院—23—理工东门 DD6121HS5☎ 投诉热线9686002010年8月10日 (二) 11:25 (UTC)
@苹果派:我个人认为行政员的重点在于困难情况下的共识裁定,因此问题可以向这个方面入手,例如在投票结果分歧极大的情况下如何裁决(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问题在没有具体案例的情况下是不好回答的,因此我的这个问题仅作参考),而我个人认为像用户改名和权限更改等都是细枝末节,在RFB问题里大可不比专门问出。--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10日 (二) 14:55 (UTC)
呢字明明是个很普通的疑问辞!!大家很常用!!我也常用!!完全没有理由把呢字去掉,然后改成奇奇怪怪.没人在用的“哉”、“也”、“欤”、“焉”、“乎”,用呢字是我的自由,是我的权利!!我要用呢就用呢,你管不着!!你才是侵犯他人的自由,明明用呢就很合理很普通,你没有理由把别人的呢字改掉!!--140.130.12.80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4:39 (UTC)

请上面诸君看一下近日上任的行政员Cloudcolors所要回答的问题:

请被提名者回答以下的提问,从而了解行政员的职责以及让投票者了解被提名者对行政员的运作。

  1. 你是否阅读过先前的讨论,在哪个时候应升级,哪个时候不应晋级?你是否明白晋级所需要的条件?
  2. 对于你在引起争论的提名中,你会怎样处理,去决定一位用户可否晋级,又怎样处理在不能晋级的情况下,所引起的批评?
  3. 维基百科人认为行政员是需要坚守高度公平的原则、政策的知识以及其他人从事的能力。为什么你会觉得你会符合这些标准?
  4. 如果你当选为行政员后,你会否保证不会在提名期在irc、skype或其他私下的平台讨论被提名者会晋级与否的问题,尤其是正作在决定时?如果需要的话,只与其他行政员在其对页话中讨论,以确保透明度?
  5. 你会否定时抽一点时间去查看管理员申请页面,去查看并确认提名人当选或者移除投票进行?

一共五条,与选举管理员时需要回答的的问题内容不同。 --- 99.237.104.65 (留言) 2010年8月10日 (二) 23:51 (UTC)

劳烦您解释一下晋级这个词,感觉这个词比较费解-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11日 (三) 08:59 (UTC)
晋级、升级,越读越像选秀节目或者网络游戏……有鉴于目前选答题的数量越来越多,个人觉得必答题部分应该从简。 --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8月11日 (三) 14:11 (UTC)
上面五个问题的前三个似乎是翻译自en:Template:RfB。--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9:56 (UTC)
英文维基的也只应作为参考吧。而且这个翻译就不好理解--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13日 (五) 16:11 (UTC)

关于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的问题

建议废除“巡查员”这一权限,只允许管理员巡查条目

再提运动会单项条目命名问题

这已经提过很多次了。举例来说,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田径比赛-男子十项全能,这类标题仿照英文版条目名,都是大项后面节ndash之后再接小项名称,称作“欧式中文”(Flame),完全不符合中文语法,严重不利于读者查阅:虽然条目名很长难以一次输入正确,但是这种形式一次输入正确概率为0。如果这类条目不是以这种形式命名的,那么想来连这种形式的重定向都不会建立吧?

已有的讨论如下:

晕,那我用户页里的待建页面要大清洗了。-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08:26 (UTC)
好了,某抱怨完了,开始提没有建设性的意见了。某建议把中间的删去,再在后面添上项目二字。例子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田径比赛男子十项全能项目。-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08:29 (UTC)
顺便提醒一下,奥运会子项目中的小项目的重点语句(没有的话就会产生歧义)的词有:XXXX年夏季或者是冬季XXX比赛男子或者是女子XXX小项。只要保留以上的短语,就可确保该条目名无歧义。-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13日 (五) 08:34 (UTC)
事实上部分大项小项名字完全可以合并在一起,“自行车比赛男子公路赛”明显不如“男子公路自行车比赛”。但是“田径男子十项全能比赛”就比较好。--达师147228 2010年8月13日 (五) 10:20 (UTC)
xx项目的方式,重点在于说的是一个运动项目,而xx比赛则说的是某个项目的某个赛事。在这里明显应该后者。另外,有必要在项目名称前加上“田径”吗?我觉得男子十项全能比赛就完全可以了,没有必要非加上田径。如果要加的话,那田径还分成田赛和径赛呢。另外一点,从奥运外的角度看,对于许多项目来说,奥运会的这个比赛可以算是该项目的国际顶级赛事之一,因此叫做“奥运会男子公路自行车比赛”、“奥运会男子十项全能比赛”对这个项目而言更为合适。而且也符合中文的表述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3日 (五) 12:49 (UTC)
手头正好有一本《体育博物馆》,其中关于足球的部分有几页讲到奥运会的足球比赛,称之为奥运会足球比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3日 (五) 12:50 (UTC)
主条目空间无子页面。可以考虑合并到列表,用将原页面重定向到章节--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14日 (六) 03:52 (UTC)
Wikipedia:命名常规#不要使用条目的名称来表示条目的层次。--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8月14日 (六) 04:07 (UTC)
如果是100米?代表100米自由泳?还是100米跑,这点也要确定。--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8月16日 (一) 02:02 (UTC)
认同,如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一样,像足球、篮球只有单项的比赛极易办。剩下来的应该是怎样?如果是男子100米自由泳应是:
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100米自由泳比赛
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100米自由泳
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游泳男子100米比赛

有没有其他提议? --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8月16日 (一) 02:17 (UTC)

感觉第一个版本容易统一,但是原有标题合并成这样的话是不是有点长?
以上-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17日 (二) 01:11 (UTC)
应该是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公路自行车比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7日 (二) 02:27 (UTC)
如果像拳击、柔道、摔跤跆拳就要表明赛事明称,例如200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75公斤级柔道比赛,这样应该没有问题吗?--Flame 欢迎泡茶
(&)建议维持现状。理由:1.没有人会去搜索某年奥运会某个比赛中的某个小项的,我想,大部分人都是在看那个大项比赛的条目时再点进去小项的条目。2.大量条目及模板中使用现有的命名方法,如果把小项命名规则改掉,那势必也要改那些条目及模板,这是个相当浩大的工程。-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08:03 (UTC)
全部重定向过去即可。Liangent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10:35 (UTC)
可以跑bot。用遍历某些分类下所有页面,超大的正则表达式(穷举所有可能的小项),或者直接搜索标题里的ndash,应该没问题。--达师147228 2010年8月20日 (五) 09:09 (UTC)

未翻译的内容可以提前移除吗?

Wikipedia:翻译守则#正在翻译的条目规定:

当一个条目超过3个月内没有进行翻译(例如从4月1日一直到7月1日这段时间都没有进行过任何翻译,或者说最后一次增加翻译内容的时间为3个月前),那么将撤去翻译模板,删除非中文的内容

这是否就意味着如果还没到3个月,就不能删除非中文内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百科等浏览量最高的条目中加入非中文内容,是不是也必须等到3个月之后才能删除?--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10:05 (UTC)

那不是正在翻译的条目。--达师147228 2010年8月9日 (一) 10:30 (UTC)
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百科不是条目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11:18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百科不是正在翻译的条目。--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11:23 (UTC)
现在当然不是正在翻译的条目了,我是问万一有人加入了非中文内容,应该怎么办?--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11:25 (UTC)
看来这方针需要改改,3个月内不删只适用于新条目或者英文内容比原有中文内容多XXX倍的时候。如果方针真如Symplectopedia所言(我懒得翻),那的确是个方针的空子呢。-治愈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13:48 (UTC)
我认为如果条目有非中文内容,应该立即移除,不应该等3个月之久。设想一个人浏览维基百科,发现中文维基竟然有未翻译的英文内容,这会给他什么印象?再说,如果想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条目,完全可以在自己的用户页上写好再转移到条目啊,为什么一定要颠倒次序,先在条目中加入非中文内容然后再开始翻译呢?因此,我反对目前等3个月才删除非中文内容的做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20:46 (UTC)

未翻译内容可以移除,但最好跟挂模板的朋友或者主编先说一声。另外条目上写上一大堆英文不一定是坏事,可以鼓励维基人参与翻译工作。多人翻译比一个人的质量高不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凡事不要说的太绝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23:51 (UTC)

@Symplectopedia: 因为它不是正在翻译的条目(而是已经完成的条目),所以往里添加的非中文内容并不是翻译的内容,可以直接移除。--达师147228 2010年8月10日 (二) 03:49 (UTC)
重要的是需要在读者和编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尤其是读者的数量远远多于编者的数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0日 (二) 03:04 (UTC)
其实可以弹性一点处理。如果是重大条目,可以先与编者讨论,是否有意继续编辑下去,并用{{TransH}}/{{TransF}}隐藏有关内容。--LokiTalk 2010年8月10日 (二) 03:59 (UTC)
(:)回应Edouardlicn:
  1. 在条目中加入非中文内容,并没有起到多少鼓励人们参与翻译的作用。看看Category:正在翻译的条目,有多少是由多人翻译的?大部分不还是只有一个人参与翻译吗?
  2. 我不同意您所说的“多人翻译比一个人的质量高”。你翻译这段,我翻译那段,每个人只翻译一部分内容,没有把整个条目读一遍,难免就会出现意思、用词不一致的情况。《红楼梦》就是因为前80回由曹雪芹所作,后40回由高鹗所作,所以后40回在许多方面都与前80回大相径庭。
  3. 如果想鼓励维基人参与翻译工作,不是可以将条目列在Wikipedia:翻译请求吗?为什么一定要在条目中加入非中文内容,等其他维基人看到后,再“鼓励”他们去翻译呢?要知道维基百科不是只给那些经常撰写条目的人看的,更多的人是只浏览而不参与编辑,如果这些人看到了中文维基有非中文内容,他们会觉得中文维基怎么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0日 (二) 10:57 (UTC)

回应上面诸位:

  1. 我在上面的话中,提及到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就是“可能性”。我不反对多人参与可能会让作品质量下降,但也觉得多人参与有让翻译质量提高的可能。但是上面回复的一些维基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去考虑,觉得“不可能”、“非得”等词语,我觉得这点上我们就有分歧。首先参与维基百科的,很多都未必是该行业的专家,不要说翻译质量,就是写作水平也是高下有别,很难保证条目质量会在短时间内提高到极大的高度。如果以“你的翻译与我的翻译不统一”来打压别的维基人的热情,就如同一个大翻译家参与维基编写时,给你一句“你是后辈,给我滚远点”的感觉。我在这里告诉大家,即使是翻译同一个作家的作品20年以上历史,有X家铺子之称的林XX也会将曲奇如此简单的东西翻译成“甜饼”,就因为二十年前我们吃曲奇的实在不多,而这二十年来出版其翻译稿件的出版社未有作出更新。那是谁发现了甜饼就是曲奇呢,正是林少华广大的读者。读者不一定比大学教授水平高,但正因参与者多了,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2. 其次,隐藏固然可以做到将未翻译内容隐去,但读者看不到,也不一定有热情跟你参与翻译。又回到Category:正在翻译的条目,你不说这个我都真忘记了维基有这种东西。我不是新手,也不是老手,但是维基的内容林林种种,不要说新手老手,要真的记得很准的其实没几个。更不要说跳进去参与。这种表面说很好的列表分类,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会陷入人浮于事中。
  3. 维基精神在于人人参与,也就是相信参与者众,可以将问题说清楚,将事情做得中立。如果大家都去怀疑这样的前提,那谁都不可能将事情做好。我相信会有故意硬塞外文内容破坏中文的事情,但这毕竟是少数。只要参与者增加,发现和修正并非不可能。例如董思阳
  4. 大家可以参考卡彭特乐队,中文内容相当完整,但对应英文则欠缺很多。而暂时由我认领的法国大革命条目。之前全部都是中文内容,但整体思路都是中共思维,相当的不中立,不知道拿出来给大家看又是不是好事?反而我翻译的段落后面,有另一个维基人参与的翻译,翻译水平不在我之下,我也对他的翻译做了一点点的修正。当然整个条目的大部分内容还是未翻译的,拿出来还真不好意思,请路过的朋友进去翻译一下吧。
  5. 相比起百度百科,维基虽然不侵权,能拿出来的东西还真不多,丢面的事情还真不少。这都需要各位维基人嘉勉。正所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1日 (三) 07:04 (UTC)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在鼓吹了,应该以读者的角度来看待维基百科,而不是编者的角度,所以像这种非中文内容的资讯根本就不该出现在中文维基条目的版面上,连三个月都不该放。就如同上面很多维基人提到的,如果读者想要查阅中文内容,但打开后却看到整篇的外文,感想何在?难道要看其他语言内容他们不会直接去其他语版的维基浏览吗?放眼各主要语版,除了中文版之外几乎没看过其他语版有类似的现象,我觉得这是中文维基参与者很需要彻底检讨的一件事。
事实上,我认为原文照翻这种条目内容的建立方式是一个语版刚开始萌芽资源还不充足时快速冲量的方法,但中文维基发展至今,似乎已经不该只有这种程度而已。欠缺适当的融会贯通、去芜存菁与考究正确性,只是将其他语版内容原文照搬、翻不出来就把原文留着,出来的内容说实话只有比其他语版同等或是更烂而已,根本没机会超越别人。—泅水大象 讦谯☎ 2010年8月11日 (三) 08:05 (UTC)
赞成SElephant的意见,砍掉的确会好很多,至少条目更为自主,至于是否重练就由贡献者去决定了。--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8月11日 (三) 08:21 (UTC)
各位参与讨论的朋友,何不花上一点时间,移步法国大革命参与讨论?“中文维基发展至今”,远远比不上侵权严重的百度百科,连GOOGLE首选都是百度百科,我不觉得维基发展的有何值得自满的地方。更何况其他语言的搬迁,根本就不是“将其他语版内容原文照搬”,而是对外语内容翻译的一种鼓励。对比未翻译的内容,那些非中立的中文内容(比如上面的法国大革命)拿出来简直让人见笑,还好意思做基础条目,简直是误人子弟。各位看客还是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再去讨论这些未翻译内容吧。至于恶意插入外文,我是坚决反对的,这需要区分开来。—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1日 (三) 08:54 (UTC)
单一条目的状况不该影响整个中文维基的发展。我想Edouardlicn兄根本搞错了我要表达的概念:其实我是强烈反对去鼓励翻译外语内容来作为中文版的内容,管它有没有翻译完全。虽然在撰写条目时,我也经常参考其他语版的内容,但好歹我是参考了几个不同语版后,用自己的行文方式撰写出来而不是逐字翻译的,所以其中多少多了些考究与重新润饰的效果在。我认为这样的条目编写方式,长远来说会比原文逐句翻译来得对中文维基好!—泅水大象 讦谯☎ 2010年8月11日 (三) 09:21 (UTC)
不好意思,我把法国大革命的英文内容删掉了,替换上了原来被删除的中文内容。即使写的再不好,毕竟是其他编者辛苦贡献的内容,毕竟是中文的内容。如果要在此基础上扩充或大幅修改,应该在扩充的中文内容已经包含了条目原有的信息之后再把原来的内容删除,而不是直接用英文把全部内容替换掉,再一点一点翻译。这是极不妥当的做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1日 (三) 09:32 (UTC)


建议

我非常赞同泅水大象的话。我们的内容是要给读者看的。因此我有如下建议:

  • 修改现有翻译方针,同时建立wikipedia:翻译专题,专门对翻译方面的内容进行维护和指导。
  • 修改翻译守则中3个月不翻译才删除的规定,而改为:
条目不能有大量未翻译的非中文内容。对新条目的翻译以及已有条目的扩充翻译应当在wikipedia:翻译专题/条目名称中进行,等翻译完毕再移动到/合并到相应的条目名字空间。用户创建的含有大量未翻译的非中文内容的条目,应当移动到wikipedia:翻译专题/条目名称(可以保留重定向),等到翻译完成再移动回条目名字空间。如果这种行为屡劝不听,可以视为破坏而封禁。现有的未翻译完的条目暂时仍然遵守3个月的老办法。
  • 对于{{notchinese}}的内容,改变15天后如果不翻译则快速删除的方针,修改WP:CSD#G14为:
复制自其他维基媒体计划或其他来源,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包括所有未翻译的外语、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
  • 对于在条目中用非中文内容替换原来中文内容的,修改维基百科:破坏,增加:
非中文破坏:在条目中增加大量非中文内容或用非中文内容替换原来的中文内容,视为破坏,应当直接回退到增加非中文内容之前的版本。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1日 (三) 12:20 (UTC)

大体上(+)同意Shizhao的建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1日 (三) 13:24 (UTC)
G14的问题还可再讨论。如果真的是原创非中文(尤其是古文)那就删不掉了。--达师147228 2010年8月11日 (三) 14:44 (UTC)
(+)同意,但是G14那条......改成“复制自其他维基媒体计划或其他来源”有何特别意义吗?--Rocking Man !! 舌战 2010年8月11日 (三) 15:48 (UTC)
“复制自其他维基媒体计划或其他来源”,考虑到可能直接复制粘贴维基百科以外网站上的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1日 (三) 17:01 (UTC)
如果是原创的非中文内容,而不是复制自其他维基媒体计划或其他来源,那就不应该快速删除,而应像目前的做法那样,先挂{{Notchinese}}模板。因为那毕竟是作者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如果不给大家一点时间把它翻译而直接删除,多么可惜。再说,如果到时候真的一点都没有翻译,还可以考虑将条目转移到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这也是除了删除以外的另一个可行的选择。zh-classical:大江时广原来就是一个中文维基的条目,因为用文言文书写,所以就被转移到了文言文维基百科。但如果是从其他地方复制来的非中文内容,那就应该快速删除,因为即使删除了,仍然随时都可以找到原来的内容。英文维基的做法就是这样的,见en:WP:CSD#A2en:Wikipedia:Pages needing translation into English。--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1日 (三) 21:18 (UTC)
另一个情况下,有人断续地进行翻译,而且时间更是两三年之长,应该怎样办呢?--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8月12日 (四) 00:10 (UTC)
如果是断断续续地进行翻译,就应该把内容断断续续地加入中文维基中,既然是原文翻译的内容就一定有个资料的来源。现在云端概念那么发达,正在进行的翻译者不可能连个暂存半成品的地方都找不到(再不行好歹也可以在个人页面上开分页当工作页),所以完全想不出为何一定要将半成品放在原文里面展示的必要性。
或许有人会说将原文保留在页面上可以激发其他人看到之后参与翻译的兴趣,但我必须指出,在维基百科打混了这么多年,这种案例真的有好结果的状况少,通常是摆烂外文内容一放就是好几年的案例居多。凡事抉择时都有获得与牺牲,相对于维持中文维基版面专业感觉所得到的好处,牺牲那么一点点渺茫的激励可能,我觉得是必要之恶,更何况,要达到一样可以激励编者参与的效果,多得是其他更不会影响读者权益的方式!—泅水大象 讦谯☎ 2010年8月12日 (四) 01:53 (UTC)
  • (-)反对,强烈反对!真不明白为何要对这个进行如此严厉的制裁.大家究竟明不明白什么叫wp:破坏?大家知不知道破坏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大家难道真想为了这点事情就让人接受那样的惩罚?大家究竟有没有善意推定的精神?而且你以为大家都会做移动吗?你知不知道有很多人从来也没做过移动也不会建议子页面,而且有很多人都是从来也不到这里看的,他们无从知道规则改变了。所以不到非改变不可,我反对为了一点事情就频频改变规则。参看破坏的定义,这是一条正是的方针:

破坏是指以降低维基百科全书质量为目的而故意增删或修改内容的行为,例如故意把正常内容替换成猥亵的、诽谤的、或者其他不相关的内容。“破坏”要是一种故意且有敌意的行为,否则便不是“破坏”行为。

以上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12:02 (UTC)

我所指的的破坏,是用非中文内容覆盖已经存在的中文内容。加入大量非中文内容岂不正好符合上述的定义?因为他降低了中文维基百科的质量。很多人不会移动或者不会建立子页面不是问题,可以用模板等方式进行引导。请注意把创建条目和修改已有条目区分开,不要混为一谈。我很怀疑您有没有仔细看上面的建议,我觉得您要反对的和我建议的完全不是一个范围的东西。此外,英文版目前是非英文内容保留两周,之后如果仍然没有翻译完,则提交删除(我记得以前英文版翻译也是在子页面做的,现在改规则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2日 (四) 13:06 (UTC)
请您自己仔细看看您自己究竟是怎么说的:

非中文破坏:在条目中增加大量非中文内容或用非中文内容替换原来的中文内容,视为破坏,应当直接回退到增加非中文内容之前的版本。

我很怀疑您忘记了您自己提出的上面的建议,请您再仔细看看。--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08:02 (UTC)
那么先不考虑破坏方面的认定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19日 (四) 12:45 (UTC)
(:)回应如果删去破坏一节,其余我不再反对。--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0日 (五) 16:13 (UTC)

请教作品名称之中译问题

如果条目的文章中出现非中文内容,我支持要翻译为中文。然而,在翻译作品名称时会有疑虑,如:专辑名称、歌曲名称、影片名称、电影名称、电视剧名称,其例子有:黑色安息日。若不将作品名称翻译为中文,会被人挂上未翻译模板,然后以非中文为理由,要求删除。若坚持要译为中文,问题杂多,常令编者陷入苦思,如:没有中译、找不到中译、中译无人使用、中文社群习惯使用原文等等。但又忧心会以非中文为由被删除,编者只好强迫自己独创中文译名?--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2:23 (UTC)

完全反对外国语文假借任何歪理由出现在中文维基百科!!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外文维基百科!!只接受中文!!传承中国五千年历史的中文!!洋文.高丽文.东瀛文.米国文.外文给我离开!!各种专有名词.马名.车名.武器名.唱片名.歌曲名.游戏名等等也都要翻译为中文!!中文维基人不用中文竟用外文,成何体统!!别老是说英文是国际通用的语言!!这种大英文主义的理由早就听腻了!!换点新鲜的理由好不好!!这是外国语言的入侵中文!!请自知!尤其是最自大的英文!!--140.130.12.80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4:05 (UTC)
你这样喊“大英文主义”又成何体统,有时间自己写个法国大革命条目吧。这里谁也没有大什么主义,只有想办法做好条目。—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4:51 (UTC)

书生你的删除将整个条目搞乱了

事实上,现在比中英文混合还要乱。连引用都出错。—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4:49 (UTC)

回复大象

我觉得你说的话言之有理,但目前要达到你的水平实在是很难。比如你说的“参考几个语种后写条目”对大部分维基人就不现实。其实我觉得不满的是,很多人将“插入外文破坏条目”与“部分内容未翻译”甚至“大XX主义”搓成一团拿出来讨论,这是非常糟糕的,不过我知道至少你不是这样的想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4:55 (UTC)

我同样觉得大象说的有道理。“翻译至上”者弄出来的条目往往存在大堆问题,尤其是专有名词译名方面。上次我和大象就合作改了一个宇宙飞船条目。许多冷门知识,根本就不该开放随便翻译,因为其内容是对该知识领域没有一定了解就无法写好的。而阅读过大量关于这类知识的中文文献,就是“有一定了解”的最低要求。许多条目,没学过相关学科的人想建立一个无版权问题的版本,十分困难;可是去英语维基那翻译一个现成的回来却人人做得到——只是其中充满各种概念性错误和严重误译就是了。翻译真是个技术活,所以书店里才有那么多专门的翻译学的书。--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8月14日 (六) 13:21 (UTC)
这话说得非常中肯,那些认为翻译不花功夫,比不上自创条目的人应该好好想想,不同概念的事情,苹果和香蕉,没有深入一点的了解下做出不当的比较。-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14:24 (UTC)
大象的话有理,但你说的水平很难达到,也不现实,尤其以现时有不少中小学生参与的状态下。要参考几个语种写条目,条目写手要对该知识领域有一定了解,也能操或理解几个与该知识领域有关的语言。这样的“人才”不会多。Cybercavalier (留言) 2010年8月20日 (五) 19:16 (UTC)

建议修改快速删除标准CSD G5

现时为

曾经根据各项存废讨论被删除后又重新创建的内容。

建议改为

曾经根据各项存废讨论或快速删除提案被删除后又重新创建的内容。

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8月19日 (四) 09:20 (UTC)

反复创建但够不上破坏的交存废讨论。Liangent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09:48 (UTC)
(-)反对用前次快速删除的理由提速删,再给VIP的款待即可―yukiseaside1282212420
(-)反对。如果是被快速删除后又重建的内容,那么直接用原来的速删理由即可,没有必要用“被快速删除后又重建的内容”这个理由。--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20:51 (UTC)

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

曾经根据各项存废讨论被删除后又重新创建的同样的内容。

否则,如果原来没有关注度,后来有关注度了,难道永远无法在建立?!再说此时有共识,并非永远不能推翻。还有侵权条目乃是存废讨论之子页面,还列在各项存废讨论之中呢。难道此时侵权就会永远侵权?我还真碰到过这样提速删的[参看这里]。--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0日 (五) 18:05 (UTC)

据CSD G5而提出的快速删除,应取决于以往存废讨论而删除的理由,而不只在乎内容是否相同。假若情况有巨变,再次提交存废讨论应作优先。如我以上的理解无误,则无须修改。―yukiseaside1282376260
(:)回应删除的理由是否仍然成立是需要删除讨论来确定的,这是速删无法完成的任务。--苹果派.留言 2010年8月21日 (六) 12:39 (UTC)

建议引入英文版的en:Wikipedia:Proposed deletion(提议删除)方针

维基百科刚建立时,如果想删除一个页面,只有Wikipedia:删除投票一种方法。后来维基百科的使用量逐渐增加,每天需要删除的页面越来越多,便出现了一条新的删除方针——快速删除。开始时没有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只要看起来不像一个条目而更像测试页,就可以快速删除([15])。后来为了把应该速删的页面与不应该速删的页面进一步划清界限,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便应运而生了。从2004年1月到现在,快速删除的标准被修改了无数次,从一开始的12条标准增加到现在的41条标准。但是,标准再多,总会有一些页面不符合任何一条速删标准,但仍然毫无争议地应该删除。已被删除的en:Jopling street就是一个例子,内容为:“Jopling Street is a residential street located in North Ryde, NSW.”。这是一条普通的街道,毫无知名度,任何人都不会反对删除这个条目。但是,它又不符合任何一条速删标准。说它没有内容吧,条目已经说了这是一条街道,这难道不是内容吗?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英文维基百科便于2006年1月推出了en:Wikipedia:Proposed deletion(提议删除)方针。该方针的内容,就是如果看到了毫无争议应该删除的页面,可以挂上en:Template:Prod模板,如果没有人反对,七天之后便由管理员删除。这样,比提交存废讨论要便捷得多,又弥补了快速删除的不足。如果反对删除,可直接去掉Prod模板,并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中说明原因。如果Prod模板被人移除,便不得再次挂上,而应提交存废讨论。现在我打算把这个方针引进到中文版来。大家有什么看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28日 (六) 21:54 (UTC)

既然同样是7天,那么和AFD就没有区别了。而且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话,那就不应是毫无争议应该删除。另外我们也有{{substub}}和{{notability}}模板对待不够长的条目和不具有关注度的条目--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8月29日 (日) 09:17 (UTC)
在下也没发现这个和AFD有什么区别。再额外增添一个提删程序只会造成更多的困惑。--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8月29日 (日) 09:23 (UTC)
PROD和AFD的区别:一、PROD只要在想删除的页面中挂上{{Prod}}模板即可,而AFD除了要在页面中挂上{{Afd}}模板外,还要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提报;二、PROD只要七天之后没人反对就可以删除,而AFD则需要仔细阅读所有删除及保留的理由,以决定是否删除。因此,PROD比AFD要方便得多。--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0:16 (UTC)
当然可以预期引来保留主义者的反对。我是赞成的。-- 同舟 (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0:18 (UTC)
宁缺毋滥。意见同同舟。--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8月29日 (日) 13:15 (UTC)

一、人手又再成问题;二、中文维基确乎未须再添去文程序。而且确乎与提删无异。现在存废讨论又不是很多人参与。如果真的该删,社群意向几乎一致,试问阅读理由仍会费时吗?又,以friendly提删,很费时吗?另外,本地尚有关注度方针,匮乏者迟早会删,何必拘泥于七日、三十日。—J.Wong 2010年8月29日 (日) 19:55 (UTC)

同意,与AFD过于类似。英文维基早已废除substub删除的条例,所以才需要用Proposed deletion来补充;然中文维基尚存删除小小作品的规定,故似无补充之必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8月30日 (一) 04:39 (UTC)
(+)支持。例如:名声经验等级赵娇君黄东利等--UAL55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5: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