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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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由于很多人在自己用户讨论也里面,滥用usermessage,建议通过指引,禁止在自己用户也或者用户对话页,加入usermessage内容。恕本人不点名,有很多很活跃的用户使用这个,对其他维基人造成骚扰。--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5:35 (UTC)
- (+)支持:应该限制一下了,我被误导若干次了…… AlexHe34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5:40 (UTC)
- (-)反对
(!)意见,还是--自由的维基百科有着"in good faith"(善意的)行为"not violating any policies"(不违反任何政策),"shall face no action"(不应被干涉)的基本精神,对用户自己的用户页或对话页之管制当应控制于最小限度,而用户设计用户页之自由应获得充分保障。这usermessage框,大概可视作一个玩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并无恶意和危害,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不喜欢这种玩笑的人士,大可选择不去访问讨厌的人的用户页。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0月10日 (日) 16:08 (UTC)- (:)回应此一行为既有恶意(欺骗点击,造成某些条目的点击率不合理的上升),又有危害(欺骗其他用户,浪费其他用户的时间和精力)。--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5:10 (UTC)
- 很好奇条目的点击率能影响到什么--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0月15日 (五) 16:05 (UTC)
- 貌似只会点击回去自己的对话页,点击率上升的只会是自己的页面吧,有谁受益或受害?——♠白布¤飘扬§§ 2010年10月27日 (三) 02:16 (UTC)
- (:)回应此一行为既有恶意(欺骗点击,造成某些条目的点击率不合理的上升),又有危害(欺骗其他用户,浪费其他用户的时间和精力)。--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5:10 (UTC)
- (-)反对,原因见IP用户的话。—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04:10 (UTC)
- usermessage是什么意思?—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08 (UTC)
- Usermessage就是“您有新信息(与上一个版本的差异)”这句话。例子:User:Howard61313、User:Amazingloong、User:RockLi、User:Sumtec、User:TJBH等用户页。--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42 (UTC)
- 会连向所指的页面?—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34 (UTC)
- 如果你在参数设置——〉小工具——〉勾选:新消息提示改为对话页闪烁,就不会连至所指页面(但是仍然闪烁),否则就会。--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52 (UTC)
- 难怪一直没发现...还以为是时区的问题 囧rz……。—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4:19 (UTC)
- 如果你在参数设置——〉小工具——〉勾选:新消息提示改为对话页闪烁,就不会连至所指页面(但是仍然闪烁),否则就会。--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52 (UTC)
- 会连向所指的页面?—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3:34 (UTC)
- Usermessage就是“您有新信息(与上一个版本的差异)”这句话。例子:User:Howard61313、User:Amazingloong、User:RockLi、User:Sumtec、User:TJBH等用户页。--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42 (UTC)
- usermessage是什么意思?—ATRTC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08 (UTC)
- (+)支持,做成误导,建议用CSS弄走他们。-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0年10月11日 (一) 12:50 (UTC)
- 只能用JS解决,不过极容易避开。―yukiseaside1287157177
- (!)意见个人认为无必要限制--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0月12日 (二) 01:44 (UTC)
- (-)反对(!)意见刚建了{{New Message}}。建了之后才搜索到这里的这个讨论,所以我又写了隐藏假提示框的js。如果需要隐藏这类假新信息提示框。请参见Template:New Message#如何隐藏,用wikipedia的monobook.js或者自己浏览器的UserScript都可。—t8 2010年10月13日 (三) 11:24 (UTC)
- (:)回应隐藏完全无效。--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4日 (四) 21:45 (UTC)
- (:)回应:User talk:Sysywjel#re:隐藏无效—t8 2010年10月15日 (五) 17:06 (UTC)
- (:)回应有没有有别人试过?反正我就是无效。--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16日 (六) 00:38 (UTC)
- (:)回应:User talk:Sysywjel#re:隐藏无效—t8 2010年10月15日 (五) 17:06 (UTC)
- (-)反对同61.206.126.130―yukiseaside1287157272
- bugzilla:12681 Liangent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8:23 (UTC)
关于开放代理
最近,在荷兰维基人Gebruiker:RonaldB的帮助下,在多个计划和语言版本运行的Open proxy detection在中文版已经初步建立并每天自动运行检测。但是,作为适用所有维基媒体项目的重要方针之一的No open proxies方针,在中文版还没有任何见诸文字的说明,目前也只有在封禁原因中有封禁开放代理的选项而已。希望我们能够逐步将相关的方针和使用指引建设起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5日 (一) 06:26 (UTC)
- 因为大陆网络封锁的关系可能会有些麻烦吧。--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06:49 (UTC)
- 刚刚编辑的时候突然显示我的IP地址因为是开放代理被封了,过了几秒又恢复了,因为事发突然没有截到图,不过我确实遇到这种情况--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0月25日 (一) 13:17 (UTC)
- 中文对开放代理是“软封禁”(softblock)吧,这样对于注册用户就没有任何障碍了啊。--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10月25日 (一) 14:32 (UTC)
- 但是开放代理还会可能被随时全域封禁....我们可以规定本地进行软封禁(但估计tor软封禁没有必要,因为大多数tor都被直接自动封禁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5日 (一) 14:51 (UTC)
- 本地实施软封禁可以阻止全域封禁生效吗?--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10月26日 (二) 16:17 (UTC)
- 但是开放代理还会可能被随时全域封禁....我们可以规定本地进行软封禁(但估计tor软封禁没有必要,因为大多数tor都被直接自动封禁掉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5日 (一) 14:51 (UTC)
- (:)回应看来只有申请IP封禁例外一条路了。--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7日 (三) 22:11 (UTC)
个人认为可以一同到meta去讨论,看看能否争取到子域性封禁例外,并于IP封禁例外并列。中立性是所有维基计划的核心理念之一,而现在meta里的很多基础方针都是欧美人站在欧美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适用于全世界。我想如果我们一起过去讨论,那边一定会考虑,而且很有可能争取到的相关的方针。——虞海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09:03 (UTC)
- 目前本地管理员(或行政员?)可以在本地解除某个IP的全域封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1月2日 (二) 09:10 (UTC)
- 不过也不能因为中文维基需要就解除全域封锁啊,在某些国家,封禁IP还是必要的。而且也不能将那些IP一个一个地解除啊?——虞海 (留言) 2010年11月2日 (二) 10:26 (UTC)
- 本地管理员就可以解除全域封锁状态,然后配合IP封禁例外似乎就好了,另外IP封禁选项还可以仅限制匿名用户--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1月3日 (三) 11:32 (UTC)
- 目前本地管理员(或行政员?)可以在本地解除某个IP的全域封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1月2日 (二) 09:10 (UTC)
留意IP 183.178.115.99
新条目推荐更新速度
问:天道盟关圣帝君会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11月7日 (日)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讨论维基百科:讨论页指导成为正式指引
此页是英文正式指引,也存在了一段时间。现在征求大家意见,是否可以达成共识,以立为正式指引。--苹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8日 (四) 12:23 (UTC)
- 中文维基百科并不用奉英文版为圭臬,还请提出理由与需求点。--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4日 (四) 04:07 (UTC)
- 倒得先检查一下英文版是否有更新。--达师 - 147 - 228 2010年11月4日 (四) 14:05 (UTC)
- (+)支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16:18 (UTC)
建议加强对新人的教育
如果被抄袭的维基百科内容被删除,还算是“抄袭”吗?
公开破坏者使用的IP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吗?
一般的用户都没有知道这些破坏者IP的需要,只有管理员封禁IP的时候才会用到,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公开IP。--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12:30 (UTC)
- 只要是匿名编辑,IP地址都会列在页面历史里。--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11月15日 (一) 12:39 (UTC)
- 匿名编辑是会将IP充当编辑者名称公开的,而在提交编辑时已有警告“IP会被显示在修订历史”。至于使用多用户名的人士验证同否IP之有关资讯并不会被公开。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18:01 (UTC)
一个正在征求意见的提案
望进入讨论。——虞海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14:20 (UTC)
IP创建条目的事情……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11月24日 (三)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User:Wasami007在Wikipedia:投票/新条目推荐标准修订案中增加了所谓的“附加说明提案”,但先前对于该部分的讨论都不充分,便召开投票(而且定立投票的投票规则在先前更是没讨论过)。我本来宣告它为无效,但User:Wasami007仍要继续,故交到这里让大家讨论其是否有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11月21日 (日) 10:04 (UTC)
- (!)意见首先该两项提案早于已有讨论且有人回应,而其实该两项提案虽然规则有些修修改改,其实都在命题范围之内。--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21日 (日) 10:26 (UTC)
- (:)回应,不过这些回应不多,而且又不是另起新主题,故作为依据就真的太勉强了;还有您做了这些“修修改改”后,有没有再交付社群作更进一步的讨论?如果没有的话,这根本又是绕过投票前的程序。另外,投票建立人已说明了:
那就是说投票的增修应在投票开始前做,投票开始后就不应再附加新项目。反观您增加的两个项目,都是投票开始后才加的。凭这两点已够宣布为无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11月21日 (日) 12:20 (UTC)Wikipedia:投票/新条目推荐标准修订案,请再按讨论修订,否则投票于11月20日开始,已发公告。
- (:)回应,不过这些回应不多,而且又不是另起新主题,故作为依据就真的太勉强了;还有您做了这些“修修改改”后,有没有再交付社群作更进一步的讨论?如果没有的话,这根本又是绕过投票前的程序。另外,投票建立人已说明了:
(+)支持重启投票。一个连提案都未定的东西拿出来投票是会让人笑话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16:27 (UTC)
- (-)反对重启投票,敝人两项提案是投票开始之日放上去的(11月20日)。而且该提案已经拟定也是配套措施,这种简简单单的附加规则还需要分开多次投票是会让人笑话的,而且同案开启多次投票只是让人耗费维基精神,现在台湾都竟量将性质相同的选举合并在一起也是此故。--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0年11月22日 (一) 05:37 (UTC)
- (:)回应,维基投票还维基投票,台湾选举还台湾选举,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就算是“配套措施”又如何?我看这也已不简单,里面能挑的细节还是有的;不探讨细节便投票就更加笑话。如果说重新启动是“让人耗费维基精神”,那么倒不如什么投票都不用搞,完全不用耗费精神,直接跑去修改规则算了,行吗?(当然不行)还有尽管您是投票开始之日放上去的,比对时间仍是投票开始之后,所以也是不行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11月22日 (一) 07:34 (UTC)
(+)支持重启,二项附加规则无法附加在每一项主要提案上,如“1个月内不得再提”的规则在方案ABCD及不改变案是否合宜,根本未给予提案者、附议者充分讨论的空间,这样的投票方式有违共识精神,把维基当民主试验场了。--Reke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12:50 (UTC)
- 呃,看一下发现有点语病。我是支持“附加”部分重启即可,主要五方案部分不必受此影响。但若发起人认定附加案一定要跟主案同时决定,那就必须重新讨论取的一定程度的共识。--Reke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13:05 (UTC)
- 主要还是准备时间不够。—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04: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