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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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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话
区域北京天津武清河北北部、辽宁西部、内蒙东南部
母语使用人数
2676万 (2004年)
语系
语言代码
ISO 639-3
ISO 639-6bj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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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话,又称北平官话,是中国北方的官话方言。它有四个声调:阴平(55)、阳平(35)、上声(214)、去声(51);古清入声分别派入这四个声调,但入上声的字较东北官话少很多[1]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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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有元大都语音,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从南京北调40万人(超过北平原有人口)入北京,使得北京方音与《中原音韵》、《洪武正韵》混合,旧北平话逐渐演变形成了北京话。1728年,雍正设“正音书馆”,以北京官话为准,以后北京官话逐渐与南京官话分庭抗礼,成为中国官场的标准语。有人也称之为北方官话,和被称为南方官话的南京官话相对应。1913年,出现基于华中韵白老国音与基于华北北京京白新国音,经历“京国之争”,北京官话成为现代汉语标准语的蓝本。

划分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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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话共分两片,其中京承片又可再分成两小片[2]

此前新疆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地区划有石克片(又称北疆片),今划入兰银官话北疆片。这些地方的汉族多为1949年后从内地迁往新疆的移民,当时语音接近普通话,因此定为北京官话石克片。但现在这些地方的汉族居民多在新疆出生,语言已带有北疆口音,因此划为兰银官话北疆片[3]

此外,若从创制源头来讲,现代标准汉语(华语,包括普通话国语新马华语)均以北京官话为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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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语言地图集: 第2版. 汉语方言卷.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院. : 40. ISBN 978-7-100-07054-6. 
  2. ^ 中国语言地图集: 第2版. 汉语方言卷.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院. : 42. ISBN 978-7-100-07054-6. 
  3.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香港城市大学语言资讯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语言地图集(第2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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