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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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請在下面提出存廢覆核,管理員會按所提理據處理,而此前,請參閱刪除方針及存廢覆核方針。如果想先檢視被刪除內容,請使用已刪內容查詢。現存而正在進行存廢覆核的頁面參見Category:存廢覆核候選。
被標示為結束的討論並不代表不再受理或不可繼續回覆。只要討論內容未被存檔,若對結果有疑問,可繼續提出意見。
請按「添加新請求」按鈕提案,並據指示闡述理據,新案將會置底。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 致提案者:請於提案後,按《存廢覆核方針》於現存頁面懸掛模板{{Delrev}}後,使用{{subst:DRPNote|頁面名稱}}在該頁面建立者(從頁面歷史檢視)的對話頁底留下訊息。
- 致管理員:請在批准覆核請求,復原條目後,在頁面討論頁添加{{Drv-kept}}模板。(現由機械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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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儘管該模板與刪除理據(原創總結)適用情形不匹配,卻依然被錯誤刪除。FreeePedia(留言) 2024年7月20日 (六) 15:10 (UTC)
- (+)支持,查閱過有關討論後,我也感到本次覆核提案者當時的留言是被無理地無視,操作者有必要出來解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1日 (日) 05:10 (UTC)
- (-)反對,覆核申請人在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自顧自地認為「適用情形不匹配」「錯誤刪除」。不必理會。--———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5:40 (UTC)
- (:)回應:本次覆核提案者當時給出條文,意思應該是讓大家自行校對他所引用的條文及其所反駁的留言(兩者皆已在討論出現),即可知不符合,不需要他多費唇舌。您所指的反駁即使成立,當時同樣需要言明,而非不理了事。Shizhao執行刪除至少在程序上有問題。當然,亦強烈建議@FreeePedia親自回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1日 (日) 06:05 (UTC)
- 感謝@Patrickov您的有力辯駁。本提案的核心正是程序正義。
- 適用情形主張的進一步解釋(雖然看了條文的或許覺得多餘😅):其一原創總結僅適用「條目」(原創總結解釋主體皆是「條目」),其二亦未滿足「A+B→C」。
- p.s.人品學識有目共睹毋庸贅言,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枉費再多口舌亦是枉然。--FreeePedia(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7:34 (UTC)
- 來,說清楚,哪裏告訴你,「原創總結解釋主體皆是『條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7:40 (UTC)
- SYNTH僅適用於條目應當是常識,SYNTH的一大特徵是A、B存在於可靠來源,由此編者在文內自己推定/暗示C成立,這應當只能在條目內出現,這裏SYNTH的「原創總結」不是「collection」,而是「summary」,引用了錯誤的方針,故而提刪理由顯然不成立。但該模板本身內容較雜糅,且收錄標準的確模糊,確實可以刪除,需要實際對收錄標準討論,即討論有無改良空間等。按流程建議發還存廢討論(或以藍桌圖書館和Archive的存檔版本在此就地繼續討論存廢)。個人對現版本模板本身去留持中立態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1 (UTC)
- Wikipedia:NOT#OR:
維基百科不是發表您個人思想或分析,或者公佈新資訊的地方。依據非原創研究方針,請勿於維基百科:發表原創或初級研究 ,例如提出新理論及解法、原創意念、自創定義或詞語等。
WP:OR: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
以上內容,主語均為「維基百科」,所以不能原創研究的規定從來都不是只適用於條目。模板、分類等內容同樣適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02:54 (UTC)- 我不反對使用NOR提刪,事實上沒有人反對使用NOR提刪這個模板,但是存廢當中你提出的理由是SYNTH,這個理由和NOR有別,可以理解為NOR的子集,其描述就造成了SYNTH只能用於條目(這也是我和FreeePedia在強調的),從而造成了方針不適用。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05 (UTC)
- 很好,那麼,把一段原創總結,寫在條目里,你同意是原創總結,這個沒疑問吧?現在,有人把原創總結寫在模板里,然後這個模板被放在條目里,這樣繞一下,你就認為這個原創總結是OK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2 (UTC)
- 但是這模板也不是SYNTH啊,按存檔版本,這模板就不是邏輯總結,怎麼會符合
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
這個描述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8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沒有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若有,還請用可靠來源指出)。因為國家公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典型地震遺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前述內容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這就是典型的原創總結行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0 (UTC)
- 你這就是自己往上加邏輯了,人家模板哪來的因果邏輯關係嘛?這不就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6日 (五) 04:26 (UTC)
- 那你要這樣說我也沒有辦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4:30 (UTC)
- 你這就是自己往上加邏輯了,人家模板哪來的因果邏輯關係嘛?這不就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嘛……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6日 (五) 04:26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沒有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若有,還請用可靠來源指出)。因為國家公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典型地震遺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資源保護……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前述內容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這就是典型的原創總結行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0 (UTC)
- 但是這模板也不是SYNTH啊,按存檔版本,這模板就不是邏輯總結,怎麼會符合
- 很好,那麼,把一段原創總結,寫在條目里,你同意是原創總結,這個沒疑問吧?現在,有人把原創總結寫在模板里,然後這個模板被放在條目里,這樣繞一下,你就認為這個原創總結是OK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2 (UTC)
- 我不反對使用NOR提刪,事實上沒有人反對使用NOR提刪這個模板,但是存廢當中你提出的理由是SYNTH,這個理由和NOR有別,可以理解為NOR的子集,其描述就造成了SYNTH只能用於條目(這也是我和FreeePedia在強調的),從而造成了方針不適用。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05 (UTC)
- 如果模板不用於條目,例如用在維基百科頁面,幫助頁面等,自然不用理會原創研究,例如Template:維基幫助導航,但是當模板用於條目,它parse出來並在條目中對讀者可見的文字等內容就成了條目內容的一部分,自然就要考慮OR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例如Template:Apink,上半部的導航框部分的內容會透過嵌入方式會出現在條目中,因此就需要考慮OR問題,但是該模板下半部分的模板文件,不會出現在任何條目中,因此無需考慮OR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22日 (一) 07:17 (UTC)
- 刪除這一模板是否有助於中維質量的改善、為讀者提供便利?如果並沒有的話,過份強調自己對規則的主觀理解,恐怕類似於買櫝還珠。--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04 (UTC)
- 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無法為讀者提供便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23日 (二) 02:55 (UTC)
- 上面敘述為一個假設:「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是否有實操判據可以斷定:這一模板確實存在OR問題,而其他模板(如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能)沒有這一問題?對這一斷定,社群是否有共識?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6:49 (UTC)
- 個人意見是這一案的模板可以認為是摸到了NOR的紅線,作為一個導航性質的模板,這裏的收錄標準十分模糊,不知道每一子項的收錄是需要如何的,這樣實際操作上可以認為收錄標準是編者的創新意念。或者,也可以更加精確地使用WP:LIST方針部分的列表
須說明合理的列表收錄準則,即內容的選擇標準或收錄範圍
作為提刪理由,即未能在模板文件中說明各子項的收錄標準。另外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樣存在收錄標準不明的問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6日 (五) 04:26 (UTC)- 這裏模板的目的就是導航,是維基百科的輔助功能,並不取代條目本身。如果覺得模板質量不滿意,任何人都可對它進行修改,或者避免在條目中使用。看不出有特別提刪的必要性;也沒看到對於提刪,社群中存在共識。所謂「存在收錄標準不明的問題」,除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同程度上也存在於眾多其他模板以及對應的英文維基版本,如:Template:各國列表、Template:生命起源、Template:生物相互作用、Template:系統工程、Template:軟件開發過程、Template:軟件設計模式、Template:人工智能、Template:研究、Template:後設、Template:悖論、Template:溝通、Template:風險管理、Template:公共政策、Template:中醫史等。但刪除這些模板對於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用戶體驗是否有任何幫助?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6:45 (UTC)
- 閣下一遍又一遍地講着「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用戶體驗」這些抽象空洞的大話,卻對維基百科寫地清清楚楚,切實存在的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視若無睹。很顯然,閣下的言論不會被管理員納入合理考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01 (UTC)
-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在這裏的適用性、以及刪除共識是否存在問題,先前討論中已經被提及。另外,閣下對買櫝還珠(把不切實際的規則放在用戶體驗之上),是否也視若無睹?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7:14 (UTC)
- 用戶體驗?你定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24 (UTC)
- 導航模板與用戶體驗有較為直接的關聯。而對於刪除別人的貢獻,比對自己建立條目和模板更為積極,則反映了對維基社群和用戶的一種態度。如果中文維基被這種態度牽着走,感覺弊多利少。--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8日 (日) 16:34 (UTC)
- 用戶體驗?你定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24 (UTC)
-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在這裏的適用性、以及刪除共識是否存在問題,先前討論中已經被提及。另外,閣下對買櫝還珠(把不切實際的規則放在用戶體驗之上),是否也視若無睹?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7:14 (UTC)
- 閣下一遍又一遍地講着「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用戶體驗」這些抽象空洞的大話,卻對維基百科寫地清清楚楚,切實存在的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視若無睹。很顯然,閣下的言論不會被管理員納入合理考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7:01 (UTC)
- 這裏模板的目的就是導航,是維基百科的輔助功能,並不取代條目本身。如果覺得模板質量不滿意,任何人都可對它進行修改,或者避免在條目中使用。看不出有特別提刪的必要性;也沒看到對於提刪,社群中存在共識。所謂「存在收錄標準不明的問題」,除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同程度上也存在於眾多其他模板以及對應的英文維基版本,如:Template:各國列表、Template:生命起源、Template:生物相互作用、Template:系統工程、Template:軟件開發過程、Template:軟件設計模式、Template:人工智能、Template:研究、Template:後設、Template:悖論、Template:溝通、Template:風險管理、Template:公共政策、Template:中醫史等。但刪除這些模板對於改進維基百科質量和用戶體驗是否有任何幫助?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6日 (五) 06:45 (UTC)
- 個人意見是這一案的模板可以認為是摸到了NOR的紅線,作為一個導航性質的模板,這裏的收錄標準十分模糊,不知道每一子項的收錄是需要如何的,這樣實際操作上可以認為收錄標準是編者的創新意念。或者,也可以更加精確地使用WP:LIST方針部分的列表
- 上面敘述為一個假設:「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是否有實操判據可以斷定:這一模板確實存在OR問題,而其他模板(如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能)沒有這一問題?對這一斷定,社群是否有共識?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6:49 (UTC)
- 如果存在OR問題,那麼模板的存在無助甚至降低中維質量、無法為讀者提供便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23日 (二) 02:55 (UTC)
- 原始存廢引用的理由是WP:SYNTH,而不是WP:NOR,整個存廢討論中沒有對NOR的有效意見,這應該也是此次覆核的原因,個人不反對因NOR刪除模板,但是這樣原始存廢的表面結論(即基於SYNTH刪除該模板)是有誤的,所以建議發還存廢或者就地進行討論。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3日 (二) 14:05 (UTC)
- 刪除這一模板是否有助於中維質量的改善、為讀者提供便利?如果並沒有的話,過份強調自己對規則的主觀理解,恐怕類似於買櫝還珠。--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04 (UTC)
- Wikipedia:NOT#OR:
- SYNTH僅適用於條目應當是常識,SYNTH的一大特徵是A、B存在於可靠來源,由此編者在文內自己推定/暗示C成立,這應當只能在條目內出現,這裏SYNTH的「原創總結」不是「collection」,而是「summary」,引用了錯誤的方針,故而提刪理由顯然不成立。但該模板本身內容較雜糅,且收錄標準的確模糊,確實可以刪除,需要實際對收錄標準討論,即討論有無改良空間等。按流程建議發還存廢討論(或以藍桌圖書館和Archive的存檔版本在此就地繼續討論存廢)。個人對現版本模板本身去留持中立態度。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1 (UTC)
- 來,說清楚,哪裏告訴你,「原創總結解釋主體皆是『條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7:40 (UTC)
- (:)回應:本次覆核提案者當時給出條文,意思應該是讓大家自行校對他所引用的條文及其所反駁的留言(兩者皆已在討論出現),即可知不符合,不需要他多費唇舌。您所指的反駁即使成立,當時同樣需要言明,而非不理了事。Shizhao執行刪除至少在程序上有問題。當然,亦強烈建議@FreeePedia親自回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21日 (日) 06:05 (UTC)
- (+)支持。因某些人有原創總結的主觀印象,而刪除有導航作用的模板,類似因噎廢食。 --Zhenqinli(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06:36 (UTC)
- 原來「有導航作用」就可以逾越維基百科三大方針,學到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1日 (日) 06:39 (UTC)
- (!)意見
- 本提案自始自終都是在反對以WP:原創總結為名刪除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換而言之,你可以刪除,但請換一個(WP:JUSTAPOLICY),不能以WP:原創總結刪除(理由見上)。
- 請區別原創總結與原創研究,不要擴大討論範圍轉移焦點。p.s.沒有人在反對WP:OR適用於模板。
- --FreeePedia(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0:08 (UTC)
- 你說換一個就換一個?你說不能以原創總結刪除就不能以原創總結刪除?維基百科你家開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10:31 (UTC)
- (-)反對:明顯的原創總結。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8月6日 (二) 05:20 (UTC)
- 請問閣下應用什麼客觀收錄標準判定此模板為「明顯的原創總結」,而 Template:生成式人工智能、Template:各國列表、Template:軟件開發過程、Template:人工智能 等不是?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6日 (二) 16:15 (UTC)
- 對了,這個模板其實不僅是原創總結的問題,他還直接地存在原創研究的問題。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在維基百科裏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
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的標題,便直接屬於「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7日 (六) 07:59 (UTC)
- 感覺上面只是憑自己主觀臆想羅織罪狀。個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類資源保護列表」標題只是展示公共資訊的一句敘述,跟「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沒有任何關係。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10:55 (UTC)
- @FreeePedia,閣下不是說「沒有人在反對WP:OR適用於模板」嗎,我現在提出該模板存在原創研究的問題,你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0 (UTC)
- @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2:34 (UTC)
- 我看到了。我說過:實在不想理你,值得一駁才說幾句。你覺得這個很有說服力?為什麼你認為我需要裝死?你認為你發現了什麼驚天有力論據?(I dont get it just in awe)
- 本提案核心是程序正義。即使是真有盜竊罪(更何況存疑),也不能用搶劫罪隨便判了。所以無論是否違反WP:OR都不影響本提案。btw,不認為違反WP:OR。--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6:17 (UTC)
- 我真是搞不懂你一天天在那裏裝什麼逼,不會正常講話我只有提請管理員禁止你參加討論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4:01 (UTC)
- @FreeePedia,出來說話,別裝死。--———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2:34 (UTC)
- 處理結果:
- 暫待互助方針區討論出結果。--(☎)dt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1 (UTC)
- @ATannedBurger:討論未能形成共識。此外,考慮到模板現時並無任何有效引用,我不認為模板能起到其應起的導航效果。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02 (UTC)
- 暫待互助方針區討論出結果。--(☎)dt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1 (UTC)
- 狀態: 新申請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檢視或恢復
-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9#Template:老濟南城)中,管理員錯誤闡釋共識。該模板仍然存在着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違反了《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若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還要保留,則完全是在縱容用戶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4 (UTC)
- @用戶:ATannedBurger,已用新理由重新提交。但我仍然要指出的是,閣下關閉討論的行為顯然不符WP:BURO方針的精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7 (UTC)
- 這模板存廢又不是ATannedBurger關閉的,而且就一兩個人主張刪除,一批人主張保留,叫達成刪除的共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20 (UTC)
- 1、我說的關閉討論,是指的關閉2024年9月8日對於本模板的存廢覆核討論,麻煩搞清楚了再來講話;2、我從沒說過「達成刪除的共識」,請你不要胡亂解讀他人表達的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2:57 (UTC)
- 1、你自己沒有寫清楚前因,要讓別人怎麼搞清楚,所以你講話之前是不是應該寫清楚些?2、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既然達不成刪除的共識,要如何才能讓模版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3:20 (UTC)
- 1、我那句話本來就是艾特ATannedBurger進行的一對一對話,本來也不是在跟其他人對話,2、我在上方十分清晰地表述了「若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還要保留,則完全是在縱容用戶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意即,原創研究問題若能解決,可以保留。你所謂「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是在惡意揣測我的本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5:07 (UTC)
- 1、你自己沒有寫清楚前因,要讓別人怎麼搞清楚,所以你講話之前是不是應該寫清楚些?2、你不服保留結果,不就是想刪除,既然達不成刪除的共識,要如何才能讓模版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3:20 (UTC)
- 1、我說的關閉討論,是指的關閉2024年9月8日對於本模板的存廢覆核討論,麻煩搞清楚了再來講話;2、我從沒說過「達成刪除的共識」,請你不要胡亂解讀他人表達的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2:57 (UTC)
- 這模板存廢又不是ATannedBurger關閉的,而且就一兩個人主張刪除,一批人主張保留,叫達成刪除的共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20 (UTC)
如果您認為某人發表意見、提名等的程序有問題,這並不等於應該馬上否決這次發表。請尊重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執行規條。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8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總則:(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歷史建築數量多,可分作兩模板:濟南古城的(一)&濟南古城的(二)嗎? 中國古的定義通常是早於民國,不少地方有這定義,如[1]--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2:42 (UTC)
- 請問閣下是想表達什麼?你想說明什麼?我沒看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延續老濟南城最後討論。--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32 (UTC)
- 請問閣下是想表達什麼?你想說明什麼?我沒看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
- 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就是一個合理的範圍。看完更多討論,問心,參考說應想想任意拿兩個頁面放進模板,讀者真的會想從A看到B嗎。我反倒想問你們真的從讀者角度出發嗎? 這個模板究竟有多任意呢? 讀者看完一個古廟自然想了解同區域內有沒有別的古廟,不看古廟看會館也好,怎會覺得古代建築和共產黨人故居是同類啊,但是你們不斷來源來源,最後結論總是第幾第幾批歷史建築。現在沒有來源在眼前,連集體動腦子都禁止。這一套根本不能真正便利讀者,只會幫你們當中的維基樂園Player獲取滿足感。反倒像迂腐扼殺讀者興趣。--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1:41 (UTC)
- 閣下想法是好的,但您的理念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理念。《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3:00 (UTC)- 既然你認為好,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不是讓迂腐持續下去。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就算除了你也有其他人質疑收錄範圍,其他人都是給出意見試圖解決問題,唯獨你喊口號似的反復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曾有人指你的心態是違反方針中的刪除是最後選擇。雖然討論了很多,但沒你對修改的細緻意見,無從得知你理想中的非原創具體上會把百科變成甚麼樣。能觀察到的是,你曾經說所有概念需要在同一來源內才不算原創,接着就有人反駁難道每個條目只能有一個主要來源。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但來源之間的基本聯繫還得要按常識。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好比幾個月前我看過有人討論格式手冊甚麽事項值得收錄甚麼不值得,這些討論也沒多少來源引用過。一個主題確定了可以寫成條目,就看他是哪一類,格式手冊指引了這類主題通常有甚麼元素,按哪些角度編寫,難道手冊最初是根據一個單一來源弄出來的,沒有按常識討論出來的成分?現在我們參考一些來源再按常識商議,有何不妥?我提議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你用可供查証來質疑,濟南古城的概念已被很多人同意是明確的,古建築的定義我也有來源,也解釋了古建築自成一類,既不違當地官方法律條文,也符合讀者口味,也能避免模板收錄數量過多,這些就是按常識討論。此模板亦有寫下項目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証,只是列得不夠明。在讀秀也搜到一文叫廈門古建築定義,難道因為只搜到廈門的,廈門就能有,別處就不能有,豈非把自己當成不能思考的白痴?--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1:09 (UTC)
- 回應
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
: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如果閣下有什麼想法,您可以自己去施行,來維基百科的每個人都是義工,沒有義務非要幫誰做事。 - 回應
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
: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說出「OR不是原創總結」(Special:Diff/83497982)這種奇論的人?《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第一行就寫了:在維基百科裏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
此句明顯與《WP:原創總結》的第一句: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
是契合的。就這,他還說OR不是原創總結。好,就算,他沒有看到《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第一行的那些字,那邏輯推導會不會?《WP:原創總結》本來就寫在《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這個頁面裏面,難道一個頁面還能講兩件不同的事情?稍微運用一下邏輯思維能力,就應該知道,《WP:原創總結》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其中一種情況。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當然,我也並不是說我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理解就100%正確,但是吧,有些人真的應該自己先去把方針好好看一看,理解透徹,再來講別人有沒有理解對。 - 回應
你喊口號似的反覆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
:錯誤解讀,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4#Template:浙江省境內的鐘樓、鼓樓和譙樓》中,我對有來源的模板堅決支持保留。 - 回應
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
:說的非常對,每一步都必須直接取決於可靠來源,這是《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所明文規定的,您提到的「結合常識去思考」,實際上明確違反了《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以上意味着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
- 回應
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
:您這句就顯然是在偷換概念了,維基百科內部的一些規範,當然可以「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但是,維基百科對外的內容,主命名空間、模板命名空間、分類命名空間這些,需要遵守《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等要求。 - 回應
此模板亦有寫下專案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證,只是列得不夠明。
:您自己都同意這個模板違反《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了。 - 最後,閣下多次提到的
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
、曾有人指
,是訴諸群眾的行為,並不能代表真實狀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07:07 (UTC)- 警告!!!@紅渡廚
- 紅某藉由回復Luwai君指出的「已有不同人「,將「不同人」單一指向到本人 並進行斷章取義、人身攻擊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 斷章取義比春秋筆法行為更低級、性質更惡劣!Special:Diff/83497982原句:'不要「偷換概念」,非原創研究不是原創總結,連結與文字不符。'背景說明:WP:原創總結作為WP:原創研究的子集,而紅某在文字寫「原創總結」,在連結中給的卻是「原創研究」。
- 人身攻擊不可取!附未斷章取義的原文「您是說User:FreeePedia這種人嗎?」、「你說這種人吧,語文能力語文能力不行,邏輯能力邏輯能力不行,還喜歡在那講英文,中文都沒搞明白。只讓人覺得可笑。」
- 此外,針對紅某5天內@本人8次的騷擾行為,本人將綜合其以往不當行為及上述行為進行必要處理。
- 諸君繼續討論,希望沒有掃興。Best wishes!--FreeePedia(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0:26 (UTC)
- 上述言論,恰恰證明了你才是那個春秋筆法的人。既然你現在承認了「WP:原創總結作為WP:原創研究的子集」,那請問我憑什麼不能把原創總結連結到原創研究?我把原創總結的文字連結到WP:原創研究有任何的不可取之處嗎?還好意思說我偷換概念,這恰恰證明了你語文水平差的事實。
- 當然,也還有另外一種可能,你不是語文水平差,你是惡意地曲解方針,惡意地將WP:原創總結和WP:原創研究二者進行區別解釋,若是如此,性質更為惡劣!--———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3日 (五) 10:56 (UTC)
- 批評你的是不只一人,可說到處都是。--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1:11 (UTC)
- 所以?--———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11:39 (UTC)
- 批評你的是不只一人,可說到處都是。--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6日 (一) 11:11 (UTC)
- 回應
- 既然你認為好,就應該想如何使其成事,不是讓迂腐持續下去。在多次討論中已有不同人指你對原創的理解只是個人見解,不是社群普遍想法。就算除了你也有其他人質疑收錄範圍,其他人都是給出意見試圖解決問題,唯獨你喊口號似的反復強調不可原創,仿佛除了刪除別無他法,曾有人指你的心態是違反方針中的刪除是最後選擇。雖然討論了很多,但沒你對修改的細緻意見,無從得知你理想中的非原創具體上會把百科變成甚麼樣。能觀察到的是,你曾經說所有概念需要在同一來源內才不算原創,接着就有人反駁難道每個條目只能有一個主要來源。你的要求仿佛是每一步都直接取決於來源,社群不能結合常識去思考去下決定,但來源之間的基本聯繫還得要按常識。我看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很多事情是社群按常識討論得出共識的,好比幾個月前我看過有人討論格式手冊甚麽事項值得收錄甚麼不值得,這些討論也沒多少來源引用過。一個主題確定了可以寫成條目,就看他是哪一類,格式手冊指引了這類主題通常有甚麼元素,按哪些角度編寫,難道手冊最初是根據一個單一來源弄出來的,沒有按常識討論出來的成分?現在我們參考一些來源再按常識商議,有何不妥?我提議濟南古城的古代建築,你用可供查証來質疑,濟南古城的概念已被很多人同意是明確的,古建築的定義我也有來源,也解釋了古建築自成一類,既不違當地官方法律條文,也符合讀者口味,也能避免模板收錄數量過多,這些就是按常識討論。此模板亦有寫下項目出處,沒完全違反可供查証,只是列得不夠明。在讀秀也搜到一文叫廈門古建築定義,難道因為只搜到廈門的,廈門就能有,別處就不能有,豈非把自己當成不能思考的白痴?--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1:09 (UTC)
- 閣下想法是好的,但您的理念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理念。《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 @用戶:ATannedBurger,已用新理由重新提交。但我仍然要指出的是,閣下關閉討論的行為顯然不符WP:BURO方針的精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06:47 (UTC)
- 處理結果:
- (!)意見:作為之前存廢的參與者,個人觀感大部分保留派或多或少有知識的詛咒。
- 首先該導航模板大部分內容都是未建立,也沒有主條目。不能假設所有人都知道「濟南」,是相關主題的研究學者。「濟南古城」這個概念沒有足夠說明,也容易與當地政府搞了一個「濟南古城歷史文化街區」([2])混淆。最後就是各位耗費了一個月在之前存廢討論,解釋了什麼是「濟南古城」,就地理范圍進行了一番舉證。(模板的配圖是在提刪後才加上)
- 在確認了地理范圍後,並沒有就收錄內容繼續討論下去。收錄內容趨向「歷史建築」,保留派觀點是認識這是顯而易見,但是為何不在模板中言明。導航模板有提到「收錄內容和分類方式主要參考清道光《濟南府志》,並據民國《歷城縣誌》及地圖等提供少量補充」。一般來說,這些書也不會只記錄「歷史建築」。我去看一下《濟南府志》,其第5-7卷為「山水」,6卷提到的大明湖,佔據濟南古城北邊大半的都不在其中。
- 我相信如果是有了主條目再建立導航模板,可以消弭大部分的問題,而不是現在需要不斷後補解釋。--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08:54 (UTC)
- 我把描述改了,但不敢改名。貓貓的日記本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活動,建主條目還得等他來。你的觀點清晰,較使人信服。關於知識的詛咒(又稱專家盲點),紅渡廚非但不准許專家的存在,他恐怕想所有人都像小學一年生。--Luwai2366(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1:29 (UTC)
- 理解了,說到底也是紅連的問題,紅連真是導航模板的主要爭議原因之一,應該去互助客棧談談。就此導航模板,我覺得只要名列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等具公信力名單,可以接受紅連;其他的,只要本身有條目,能顯示屬於收錄範圍,亦可。至於剩下的紅連,@Nostalgiacn君覺得能不能設一些要求,如來源的類型、數量(可記於模板討論頁)?還是建立主條目後視乎內容而定?--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4:08 (UTC)
- 我對「濟南古城」這個主題也不太了解。但是搜索一下這個詞,會看到「百花洲歷史文化街區」([3])等字眼的報道,發現模版就地理範圍內的水體均沒有記錄,所以認為模板的收錄範圍不明確。目前看到的資料,「濟南古城」在近年政府政策規劃下,更多稱呼為「濟南古城片區」/「明府城片區」,未來可以從這些關鍵字再找一下資料。畢竟找近代資料總比看古籍便利得多。根據當前的政府規劃,涉及一些舊街道如芙蓉街、岱宗街、湧泉胡同([4]),也不是局限於古建築。當然模板目前已經局限在古建築,這可以再斟酌。--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4:53 (UTC)
- 再次引用一下這張圖,濟南古城是什麼,濟南古城包含什麼,不是真實的擺在各位面前麼?各位如何視而不見呢?
- 本模板事實上是一個新模板,早先的結構和{{老北京城}}、{{老天津衛}}一樣,7月25日紅渡廚提刪天津衛城,在討論中我提出了一種解決方案,但是沒有繼續討論下去,於是我想到老濟南城早晚也會提刪,8月1號我開始按照我的設想修改這個模板,果然預測很準,8月5號就提刪了,當然,就這幾天時間,我也並不認為我已經思考全面了。
- 但本模板的本質我想清楚了,即採用傳統地方志的分類方式解構古代城市(請注意:不是當代城市,也不是古代城市在當代的殘留),上文提到大明湖,傳統地方志中有山水章節,那麼當然可以,@Nostalgiacn:閣下既然提出了這麼好的問題,那麼請勇於更新頁面。
- 如果各位討論的是當代城市,那麼可以去做{{濟南市}},這個具體不說了,如果討論的是古代城市在當代的殘留,那麼可以去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濟南}},即按照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對象體系做另一種解構,即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地段、歷史街巷、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歷史文化要素。順便說,上面提到知識的詛咒,我想,把上面這些直接背誦出來即可證明我擁有這方面的背景知識。
- 我認為我並不需要透過建立濟南古城去闡釋我的理念,我寫過的古城條目夠多了,用餘姚城牆、廣寧城、遂安縣城這些既往的條目足矣。
- 事實上,我認為它就像{{杭州市}}一樣,是一種以地理單元為主題的綜合性模板,各位確定可以完全確定條目杭州市應當包含什麼、不應當包含什麼嗎,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完全確定對應的模板應當包含什麼、不應當包含什麼?如果不完全確定,那麼類似模板為何要存在?
- 我反正在試着探路了,至於路會不會堵死,那就看各位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1日 (三) 15:47 (UTC)
- 維基百科作為一個共筆型百科,有爭議應該先討論出共識再處理,如今這個討論亦然。其他編者對導航模板主題和收錄範圍不了解,提出質疑,這很常見。如果只是主編,首位建立者知道,所以選擇不解釋,個人感覺並不好。
- 回到濟南古城這個話題,《濟南府誌》包羅萬有,還記錄當地官宦(23-32卷《秩官》)、當地出身舉人(39-45卷《選舉》)、當地出身的名人(45-56卷《人物》)、當地名人故居(62卷《僑寓》)。確認模板的收錄範圍,是刪除派最大的質疑,也是討論重要議題。上面提到水體不過舉例,目的是用於說明模板的收錄範圍不明,不是我勇於更新水體的內容就能解決的,對方仍然可以質疑《濟南府誌》提到的人物等等內容,為何不在模板裏面。
- 最後,知識的詛咒是指人認為其他人都懂,所以選擇不解釋的情況。說實話,如果不是這個模板,我都不知道有「濟南古城」這個概念。畢竟加拿大首都是渥太華都能作為冷知識([5]),很多知識並不是人人都知道。--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3:57 (UTC)
- 目前這個模板對古代城市的解構主要還是在物質層面(城市建設層面),如上面那個模板討論所述,非物質的層面可以另外建立模板。山水雖是古城的自然因素,但既然在城內自然會融入人工修整改造的因素,典型的例子便是西湖文化景觀(雖在城外但可參考),所以自然可以列入到城市建設的內涵中去。至於人物,《濟南府志》「秩官」和「宦跡」兩章的人物是在濟南府做官的,大部分不是濟南府人氏,「選舉」和「人物」兩章的人物確是屬於行政區劃意義上的濟南府出身,但並不一定是地理地域意義上的濟南城出身,大部分也完全可以出身於城外的鄉鎮村落,這並不是靠《濟南府志》可以斷清楚的。
- 到明清时期,几乎任何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都能对应一座古城,这个古城既是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地方建设的集中区域,例如{{浙江省境內的古城牆}}标题是古城墙,但里面的条目绝大部分都会带到古城的内容。当然,这些古城在当代的留存程度是不一样的,留存好的自然可以去评“历史文化名城”,这可能是大家通常所理解的古城,留存不好的,也就只有个轮廓或者有个区域而已。我认为类似模板需要一定的条目做基础,不会普遍存在,济南毕竟是省城,县级及以下,或者非历史文化名城就很难建立。
- 知識的詛咒反過來自然也可以理解為:擁有背景知識的人事實上是很有限的,在討論中出現的就更少了,半年前我在和紅渡廚的討論中就已經提到了類似的話。--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15:16 (UTC)
- 循着之前的討論中的關於收錄範圍的質疑,有編者在模板中添加了[濟南古城的古建築」的描述,如今你也在模板中增加「採用傳統地方志的分類方式解構明清濟南府城的建設內容」的描述。有這些內容,其他編者能了解到這個模板的收錄範圍,也有勇於更新的方向。
- 最近客棧的討論也提到這個問題,我也同意其他編者提到「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做法,多做一步,可以避免很多日後的解釋。人人都可以參與的維基百科,編者的水平都不同,適當的說明是有必要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9月17日 (二) 11:43 (UTC)
- 這個討論晾了很久了沒結果,在客棧也在持續討論的情況下,本人不否認該模板存在爭議,但本人也認為規則仍有完善的空間,目前不能得出本模板完全違反規則的結論,且前期出現的9:2的討論結果,可以認為社群共識傾向於保留,如果提刪者認為應當尊重社群共識,那麼該模板應當保留,反之亦然。--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36 (UTC)
- WP:共識不是點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1 (UTC)
- 那不是一樣嘛,閣下所謂的共識一樣沒有共識,此類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量還不如我和閣下單獨辯論。--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
- 那感情好啊,以後直接就在我倆討論頁解決得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3 (UTC)
- 那不是一樣嘛,閣下所謂的共識一樣沒有共識,此類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量還不如我和閣下單獨辯論。--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
- WP:共識不是點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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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9#Template:天津市名人故居)未能體現方針精神,依據《維基百科:刪除方針#存廢覆核》:
若認為上述三類刪除流程的處理結果有誤,或者出現了新的證據導致舊有的刪除流程需要重新審視
,故將本案提交至此。
該模板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實際上形成了一個「天津市名人故居」的概念,比如《青島名人故居》,這就是一個由當地政府規定的概念,青島市人民政府說誰是「青島名人故居」,誰才是「青島名人故居」。而「天津市名人故居」,實際上是這個模板的編者說誰是「天津市名人故居」,誰才被加到這個模板里來成為「天津市名人故居」,這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與《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另外一種可能,這個模板所謂的「天津市名人故居」,是指的字面意義的「天津市境內的有名人居住過的房子」,那麼,為什麼符合「天津市境內的有名人居住過的房子」這個條件的天津利順德大飯店沒有被加進來呢?被編者選擇進入這個模板的標準又是什麼呢?完全不知道。故,該模板違反了《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和《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6日 (一) 03:09 (UTC)
- 存在改善的可能性。有多本天津市名人故居相關專著:《名人故居博覽·天津卷》(ISBN 978-7-5205-0189-7)、《天津名人故居》(ISBN 7-5305-0977-2)、《近代中國天津名人故居》(ISBN 7-201-03942-3)、《天津小洋樓——名人故居完全檔案》(ISBN 978-7-5309-6316-6)、《中國名人故居遊學館·天津卷》(ISBN 978-7-5461-3209-9),以及天津圖書館「天津名人故居」數據庫([6][7]),可以選擇其中一本書,或綜合多本書,以限定模板的範圍,避免違反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Kcx36(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08 (UTC)
- 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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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注度不足。本案曾被提交提交存廢(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07#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以「保留」結案。當時給出的2個證明關注度的來源,其中第一個[1],敘述主題是「正部級以上女官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不符;其中第二個[2],敘述主題是「女性部級官員」,閱讀正文可知,該來源提到的「部級」,包括了副部級,且包括了黨委系統的副部級,仍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不符。據此,將本條目提交覆核,再次進行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2:19 (UTC)
- (!)意見:
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Sinsyuan✍️💙🐻 2024年10月11日 (五) 04:00 (UTC)-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5月#Template:鄂州市境內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閣下也不是第一次在我提的存廢覆核底下留這句話了,我自然是知道
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
。 - 《維基百科:存廢覆核方針》提到,
唯用戶可以於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
本次提交便是屬於「或有新證據,而此證據乃可影響結果時呈請。」請閣下完整理解了方針意圖再來留言,一知半解地闡述方針,這樣不好。--———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4:16 (UTC)
- 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5月#Template:鄂州市境內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閣下也不是第一次在我提的存廢覆核底下留這句話了,我自然是知道
- (!)意見:
- 處理結果:
- 這難不成不是修改一下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2 (UTC)
- 閣下指的是修改成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6 (UTC)
- 你在上面提及了兩個來源,其中第二個來源的涵蓋範圍較寬,其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那這難不成不是把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中任何指「女部長」的詞替換成指「女性部級官員」的詞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19 (UTC)
- 有兩個問題:
- 閣下這樣修改條目的主題(標題也會一併變更),無異於把現在被提刪的A條目修改成了一個全新的B條目,我認為這不應該在A條目的基礎上改建,而是應該直接建立一個新的B條目。這樣的好處是,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麼我們可以直接恢復這個條目。
- 第二個來源的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即使是把現在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修改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依據關注度不能繼承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不能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的關注度證明。所以該來源仍然無法證明關注度。
-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49 (UTC)
- 1不是沒有先例,我覺得這不能算是問題,(套用你舉的例中的情境)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直接另建條目就可以了,但(就此例而言)如此相近的主題交集一般而言本就不適宜分立為多個條目。2這點比較微妙,有鑒於現在並不存在一個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這種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會實際上同時肩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的機能,所以這不算繼承關注度的情形;其他同樣情況的主題同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11:15 (UTC)
- 1的話,我仍然認為新建一個B條目是更合邏輯的做法,而且能夠保證編輯歷史的正確繼承。2的話,我認同閣下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12:45 (UTC)
- 這難不成不是在重造輪子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是百科全書。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17 (UTC)
- 我沒有要說的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2日 (六) 02:53 (UTC)
- 這難不成不是在重造輪子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是百科全書。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17 (UTC)
- 1的話,我仍然認為新建一個B條目是更合邏輯的做法,而且能夠保證編輯歷史的正確繼承。2的話,我認同閣下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12:45 (UTC)
- 1不是沒有先例,我覺得這不能算是問題,(套用你舉的例中的情境)若是日後能找到證明A條目的關注度,那直接另建條目就可以了,但(就此例而言)如此相近的主題交集一般而言本就不適宜分立為多個條目。2這點比較微妙,有鑒於現在並不存在一個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這種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列表」會實際上同時肩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女性部級官員」的條目的機能,所以這不算繼承關注度的情形;其他同樣情況的主題同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11:15 (UTC)
- 有兩個問題:
- 你在上面提及了兩個來源,其中第二個來源的涵蓋範圍較寬,其敘述主題為「女性部級官員」,那這難不成不是把頁面名稱與內文描述中任何指「女部長」的詞替換成指「女性部級官員」的詞就能解決的事情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19 (UTC)
- 閣下指的是修改成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06 (UTC)
- 姑且不論我強烈不同意列表適用關注度;再說就算要證明關注度,中國的系統性官場性別歧視也早就廣有關注度[8][9][10][11][12]。所以不論怎樣這列表也不可能沒有關注度-某人✉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03 (UTC)
- 我看了您提供的來源,均無法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的關注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部長列表」跟「中國的系統性官場性別歧視」八竿子打不着,我搞不懂閣下為什麼要拿這些來證明關注度;
- 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出,
在維基百科中,關注度(英語:notability)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條目的主題應當證明為受關注和值得注意的,否則便不應單獨成為一個條目。
所以,維基百科的任意條目,都應該滿足關注度指引,閣下的「強烈不同意」,終歸只能是您的個人意見。
-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2:29 (UTC)
參考資料
- ^ 盘点: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86位正部级以上女官员. 搜狐. 2015-03-08 [2024-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中文).
- ^ 国务院组成部门至少有15位女性部级官员. 人民網. 2015-02-26 [2024-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3) (中文).
- 但顯然,兩個之間事實上是包含關係而不是相等關係,不是同一事物,因此提刪理由不成立。
- 該案例與 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 和 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的本質是一樣的,這兩個條目的內容也是包含關係,但是在維基百科可以同時存在。
- 因此我認為兩個條目可以同時存在。--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貓貓的日記本(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09:53 (UTC)加入。
- 我認為覆核理由不成立,「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和「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縣保部分」提供的是兩種內容,一個介紹現有縣保,一個介紹歷史上所有縣保。這兩個條目根本不是包含關係。
- 不過,我並不反對提出本次存廢覆核。當時我提交存廢的理由也非常簡單,就是案涉的這兩個表,跟已有的分省國保列表,重複了,就這麼簡單。如果說日後按地級市的國保列表全部鋪開的話,那我也支持刪掉分省國保列表,保留按地級市的國保列表。--———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8日 (一) 08:00 (UTC)
- (!)意見,煩請管理員恢復一下這兩個頁面,以便後續討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33 (UTC)
- 如果閣下認為玉環這種,只要有內容或者編排差異就可以同時存在,那很簡單啊,等恢復後我去調整一下內容,並不是一定要按提刪時的內容討論。--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38 (UTC)
- 附帶把下面的情形也一起討論了吧,銀川市境內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還有很多)和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同時存在,是否合理?河北省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還有很多)和 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同時存在,是否合理?這些都是內容包含關係,我也想聽聽閣下的意見。--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48 (UTC)
- 為方便討論,我謹在此向@紅渡廚閣下表達由衷的歉意,是我當初發言欠妥,在此希望我的舉動能夠修補我們的關係。
- 我想就青島市全國文物保護單位一文發言。首先,作為一個列表,我想它目前存在的問題就是引用來源過少且未有註釋,罪不至刪,這個我可以立刻補上。其次,青島市的文物資源較為豐富,亦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故可以繼續增補內容,以保障條目完整性。如果納入山東國保列表內的話,有些細微處就不能表現出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6:36 (UTC)
- 其一,你提到的有沒有來源根本不是我當時的提刪理由,就算是現在也沒人說要因為來源而刪除。
- 其二,青島的文物資源豐富不豐富,是不是歷史文化名城,條目完整不完整,好像跟這事也沒關係?
- 綜上,閣下要參與討論,當然可以,但麻煩您不要東扯西扯一些跟討論主題完全無關的內容,謝謝。
- 然後,再來回復一下有關的問題,
如果納入山東國保列表內的話,有些細微處就不能表現出來。
我認為各省國保列表,可以學有些省保條目那樣(比如現行版本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條目),在條目內按地級市拆分,這樣就可以寫一些你所希望體現的細微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8日 (一) 08: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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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維基百科管理團隊您好, 再次經過覈實,林承輝(Lim Sing Hooi,英文名 Singhooi),馬來西亞知名藝術家、插畫師及創意工作者,專注於遊戲開發、娛樂藝術和商業插畫領域。他以其細膩且充滿視覺衝擊力的藝術風格聞名,尤其在桌遊插圖設計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林承輝的藝術成就受到業內廣泛關注,他的作品多次在國際項目中亮相,並被行業媒體和合作夥伴高度評價。他在創意產業的貢獻不僅體現在藝術作品中,也體現在推動行業發展的實踐中。希望瞭解在哪個位置有宣傳成份,請維基百科管理團隊把頁面恢復,我再修改並完善頁面。感恩!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9 (UTC)
- 處理結果:
- @Drf94刪除理由是廣告。請您注意本地不是廣告宣傳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0 (UTC)
- @千村狐兔 您好,想了解一下有哪一部分有廣告成分呢?我可以再修改並完善頁面,謝謝。--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6 (UTC)
- 您可以參考其他人物條目寫法,目前版本看起來宣傳意味甚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9 (UTC)
- @千村狐兔 您好,想了解一下有哪一部分有廣告成分呢?我可以再修改並完善頁面,謝謝。--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6 (UTC)
- @@千村狐兔 一開始建立此頁面時,經過討論後被保留。我可以對其內容進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近期與畫家相關的見聞或事件可以刪除,恢復為最原始的版本。因此,懇請管理員恢復該頁面,以便在修改完善後再進行後續討論。感謝您的協助!--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8:59 (UTC)
- 我們的討論是刪除的結論。若您要重建,需要不再帶有宣傳及滿足關注度--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0:32 (UTC)
- 感謝您的回覆與指導!我理解目前的結論是刪除該頁面。如果有機會重新建立,我會確保內容不帶有宣傳性,並進一步完善。懇請您協助先恢復該頁面,以便我刪除所有宣傳成分並進行必要修改。感謝您的耐心與支持!--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29 (UTC)
- 暫無法恢復。請您先提供有關注度的來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40 (UTC)
- 請問該如何提供呢?新聞與社交媒體都很多畫家的資料。一開始建立此頁面時,經過討論後被保留。該畫家在馬來西亞相當有名,可否先恢復。我把有廣告成分的部分刪除。維基百科管理團隊先過目了再討論要不要保留,可以嗎?--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50 (UTC)
- 以下是一些關注度連結:
- https://events.tku.edu.tw/NewsDetail.cshtml?sn=25936
- https://almondmagazine.com/lifestyle/limsinghooispecialinterview/
- https://www.facebook.com/namewee/photos/a.391268503428/10155085652753429/?type=3
- https://www.orientaldaily.com.my/news/education/2017/03/29/190545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4LeeKOwWSY&list=LL&index=4&t=122s
- https://stunden.org/stunden-x-lim-sing-hooi/
- https://www.sinchew.com.my/news/20231020/nation/5069188--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56 (UTC)
- 希望您能提供對該人物有效介紹的關注度報道來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8 (UTC)
- 您好,以下是一些關於該人物的報道來源
- https://news.seehua.com/post/1067755
- https://dzblueprint.dongzong.my/zxs-about-2/153-2020-153--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5 (UTC)
- 請問提供的關注度報導來源可以嗎?懇請您協助先恢復該頁面,以便我刪除所有宣傳成分並進行必要修改。謝謝--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9:37 (UTC)
- 不是順帶提及的報道,是對人物進行有效介紹的報道。--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9:42 (UTC)
- 以下是對人物進行有效介紹的報道:
- 星洲日報專訪 01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152424770383341&set=pcb.10152424775958341
- 星洲日報專訪 02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152424770488341&set=pcb.10152424775958341
- 南洋商報專訪 01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35631692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type=3
- 南洋商報專訪 02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015135631687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
- 紅蕃茄報專訪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23561298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type=3--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3:34 (UTC)
- @Manchiu已經提供人物介紹報導了,請問可否恢復頁面呢?--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2:12 (UTC)
- 千村狐兔請問可否恢復頁面呢?謝謝--Drf94(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7 (UTC)
- 無法打開相關頁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4:30 (UTC)
- 無法在維基裏找到 」林承輝「 的頁面--Drf9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2:12 (UTC)
- 我是說Facebook打不開。而且也是要報道、fans page 不可作為來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2:40 (UTC)
- 不可能打不開喔!我提供給您的連結不是 Fans page,是畫家本身的臉書帳號。請問可否有別的方式能把專訪報導發給您?--Drf9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3:52 (UTC)
- 有其他連結嗎?--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0:57 (UTC)
- 請再嘗試打開這連結,如果真的開不了,唯有再想想辦法。謝謝您!
- 星洲日報專訪
- https://www.facebook.com/singhooi/posts/pfbid0QcrjmqYCCnT8Te3eRjGjzvAEGim2NcQUW7iPCkUXVLcjodXqKnUA1QcqUC6aT8esl
- 南洋商報專訪
- https://www.facebook.com/singhooi/posts/pfbid0xwLiERotjnVeBctUdd73XeFpNZnAhjHoSCHtzJcEMTToYSbpbC6uwDWUEFBfRsztl
- 紅蕃茄報專訪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235612983341&set=pb.717288340.-2207520000&type=3--Drf94(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4:06 (UTC)
- 有的,在畫師公司的網站找到他的專訪
- https://www.thecreationstudio.com.my/interviewDrf94(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17:04 (UTC)
- 或者您在這個主頁裏,在 More 項目裏找 Interview 的頁面即可
- https://www.thecreationstudio.com.my/Drf94(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9:25 (UTC)
- @Manchiu請問連結看得到嗎?--Drf94(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15:24 (UTC)
- 想問一下您看到連結了嗎?--Drf94(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03:53 (UTC)
- 有其他連結嗎?--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0:57 (UTC)
- 不可能打不開喔!我提供給您的連結不是 Fans page,是畫家本身的臉書帳號。請問可否有別的方式能把專訪報導發給您?--Drf9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3:52 (UTC)
- 我是說Facebook打不開。而且也是要報道、fans page 不可作為來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2:40 (UTC)
- 無法在維基裏找到 」林承輝「 的頁面--Drf94(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2:12 (UTC)
- 無法打開相關頁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4:30 (UTC)
- 千村狐兔請問可否恢復頁面呢?謝謝--Drf94(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1:57 (UTC)
- @Manchiu已經提供人物介紹報導了,請問可否恢復頁面呢?--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2:12 (UTC)
- 不是順帶提及的報道,是對人物進行有效介紹的報道。--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9:42 (UTC)
- 請問提供的關注度報導來源可以嗎?懇請您協助先恢復該頁面,以便我刪除所有宣傳成分並進行必要修改。謝謝--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9:37 (UTC)
- 希望您能提供對該人物有效介紹的關注度報道來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8 (UTC)
- 暫無法恢復。請您先提供有關注度的來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40 (UTC)
- 感謝您的回覆與指導!我理解目前的結論是刪除該頁面。如果有機會重新建立,我會確保內容不帶有宣傳性,並進一步完善。懇請您協助先恢復該頁面,以便我刪除所有宣傳成分並進行必要修改。感謝您的耐心與支持!--Drf94(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29 (UTC)
- 我們的討論是刪除的結論。若您要重建,需要不再帶有宣傳及滿足關注度--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0:32 (UTC)
- @日期20220626、自由雨日。可否替我看看公司網站專訪是否構成有效介紹?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5 (UTC)
- 好像確實構成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26 (UTC)
依據討論頁指引,此處被摺疊的發言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並標記。原因:無關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25 (UTC))
- 我是一名犯罪學專業的學生,先前收藏了歷年中國死刑犯的頁面以供自己學習研究使用,很遺憾發現這一系列頁面都被刪除了。我認為這些頁面對於犯罪學專業的學生,或是對犯罪學有興趣的人群是很好的參考目錄,且英文維基也有類似的條目,譬如: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most_recent_executions_by_jurisdiction。
- 討論中提到的條目來源不明確實是個問題,但這一系列按照年份為線索的縱向資料集依然對中國司法研究有着不可或缺的意義,這些詞條需要的或許是改進而非刪除。希望能夠對這一系列詞條發起覆核,謝謝!--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Wsmoyuying(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20日 (三) 11:40 (UTC)加入。
- 上述留言與本頁面無關。見歷史-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23 (UTC)
- 上述留言與本頁面無關。見歷史-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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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除了是個劣質模板(使用此模板作為線路標誌缺點太多:例如文字跟正方框不成正比、文字會偏移等等)之外,它還會被誤用,例如Special:Diff/83648814、Special:Diff/83648802,使得刪除是有必要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2日 (一) 11:38 (UTC)
- 這個模板已經屬於多於沒用且影響運作了,符合刪除條件。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6日 (五) 11:46 (UTC)
- 處理結果:
- 「『因該可靠來源使用機翻』並非是證明『原創翻譯』的有效論據」不直接代表「以該可靠來源使用機翻得出的翻譯命名的重新導向必須被保留」;
- 「何謂『晦澀』已在方針內有明確定義」之説就WP:重新導向頁面而言與事實相違,該頁面就只提過「晦澀」一詞一次,而且條文也未見任何對該詞的額外解釋。這裏我引用「晦澀」一詞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定義:「含意隱晦不易懂」,考慮到「搬運工啤酒」的用例簡直少到屈指可數,我不認為社羣能合理期望一個普通人看到「搬運工啤酒」時會聯想到英文名為Porter的啤酒,由此「搬運工啤酒」應該被認為是「含意隱晦不易懂」的名稱;
- 因此在此再度請求覆核。如果可以的話,請管理員不要如同上次DRV一般發還存廢討論,而是直接改判刪除。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15 (UTC)
- 沒完沒了覆核,建議駁回--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5:42 (UTC)
- 按你這樣説,倒不如直接廢了整個DRV機制?請你停止你的不理性言論。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8日 (日) 01:25 (UTC)
- (+)支持覆核並直接(×)刪除,ATannedBurger的關閉存在不當。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7:19 (UTC)
- 副知@自由雨日@Tisscherry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7:20 (UTC)
- 已經不是第一次覆核,而且是頁面存廢討論的舊理由,根據「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3:45 (UTC)
- 他又不是之前存廢討論的提案人,更沒有參與過存廢討論,此指控不成立。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0日 (二) 04:05 (UTC)
- 同樣的的覆核,舊理由,明顯違反"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案」,--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4:30 (UTC)
- 我提DRV的理由是「管理員(在第二次AFD的)結案的理由存在問題」,「舊理由」在哪裏?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09 (UTC)
- 然而相關理由已經明確提到是結案的方式存在問題。並且本人前幾天向北極企鵝託夢問有沒有聽過搬運工啤酒。結果企鵝回應說北極沒有搬運工啤酒只有波特啤酒。[開玩笑的]----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10日 (二) 09:13 (UTC)
- 我還是支持應該刪除、即使曾經有搬運工啤酒這樣的譯名,但合理推論為方便翻譯,不應該為錯誤的譯名背書,維基百科存有的名詞,被搜尋到的次數越多,只是加深這樣的錯誤以及不可靠而已。--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7:18 (UTC)
- 沒完沒了覆核,建議駁回--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5:42 (UTC)
- 處理結果:
- 狀態: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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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P: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10月#華裔政要列表結果為轉交關注度程序,然而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2/03#華裔政要列表無法產生有效共識。此外,根據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8#華裔政要列表的討論中神秘悟飯的意見,此列表對「華裔」的定義存在原創研究問題。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14 (UTC)
- 處理結果: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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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目前已有新的證據證明,台獨武裝指的是台軍。[13]--甜甜圈向資瓷韓國戒鹽的台灣政黨致敬! 2024年12月17日 (二) 01:16 (UTC)
- 這顯然只是描述性短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37 (UTC)
- @甜甜圈真好吃,另外你的簽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6:30 (UTC)
- 我這個簽名既沒有調侃林郁婷也沒有攻擊台灣人。(只是模仿靜靜魔女支持白紙運動相關簽名來提及民進黨支持韓國戒嚴的事情。)----甜甜圈譴責台灣停止使用Chinese New Year作為英文名稱的行為。 2024年12月17日 (二) 22:03 (UTC)
- 處理結果:參見自由雨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8:31 (UTC)
- 狀態: 還原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檢視或恢復
- 覆核理由:有多個來源使用此譯名[14][15][16][17]將網頁調成越南語,可知「芹勺縣」確實對應「huyện Cần Giuộc」,並非「格式錯誤,或明顯筆誤的重新導向」。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3:30 (UTC)
- @逐風天地-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1:27 (UTC)
- 贊成恢復重新導向。--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2:18 (UTC)
- 處理結果:已恢復-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16: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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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P:TRIVIALCAT,明顯無必要的分類。->>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09:54 (UTC)
- 處理結果:
- 而且還有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是西班牙語與葡萄牙語裏的人名一般同時包含父母的姓氏,那這算不算「隨母姓」?這甚至還是定義不明的分類。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9日 (四) 11:03 (UTC)
- 這個其實我當時就提出解決方案是只收漢字文化圈(雖然當時提出保留的理據是「這個概念有關注度」現在看來不是很合適)。--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06 (UTC)
- 然而(這裏我就稍稍紅渡廚上身一下吧)「隨母姓」的概念限制於僅漢字文化圈適用的做法也沒有來源支持。而且限制於僅漢字文化圈適用還是會在日本出問題:假如A的苗字是「柳原」並有一個女兒B,B的丈夫C成為A的婿養子,這使B與C得以使用「柳原」這個苗字,而B與C之間的女兒D也同樣使用「柳原」這個苗字。這種情況下,D能被認為是「隨母姓」嗎?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37 (UTC)
- 我直接給答案吧:按日本傳統不能,因為婿養子被認為是「嫡子」,因此D的「柳原」苗字來自A的「嫡子」C(而非A的親生女兒B),故而D實際上是從父姓,這點可以參考明治民法。我之所以要將例子裏的苗字定為「柳原」是考慮到柳原家在近代出現過連續三代家主都是婿養子的情況。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8:02 (UTC)🤔1
- 這個其實我當時就提出解決方案是只收漢字文化圈(雖然當時提出保留的理據是「這個概念有關注度」現在看來不是很合適)。--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9日 (四) 14: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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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沒有目標條目的獨立消歧義頁。互助客棧正在討論中,無共識支持刪除。且刪除可能導致潛在的嚴重問題。將現階段可以重新導向的概念出現歧義時禁止消歧義嚴重違背常理。(消歧義頁內容見《U:自由雨日/三千院帝》)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7 (UTC)
- 處理結果:
- 我的意見主要在客棧那邊,我希望我應該不需要在這裏重複一遍。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46 (UTC)
- 所以我一直認為在客棧等處對涉及(或潛在涉及)眾多頁面提出討論時,相應的單個存廢討論就應該凍結,以免多處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59 (UTC)
- 或許應該設置一個常規機制來處理這種情況?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20日 (五) 08:03 (UTC)+1
- 所以我一直認為在客棧等處對涉及(或潛在涉及)眾多頁面提出討論時,相應的單個存廢討論就應該凍結,以免多處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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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親愛的維基百科管理們您好,經過多次修改還是未能成功建立此頁面已深深檢討,希望團隊可以在給我機會再次修改,在此也會認真研讀維基百科所有規範,再麻煩請團隊把頁面恢復,感恩!Zx5132(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4:29 (UTC)
- 請留意相關指引,不能建立是因為不符規範。--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54 (UTC)
- 處理結果:宣傳,不予恢復。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07: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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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學校期末作業 編輯練習 1/30前評分AUPSY202405(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6:47 (UTC)
- 請您在草稿頁修改,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7: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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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重新編輯草稿Yicheng0523(留言) 2024年12月21日 (六) 15: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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