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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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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区划范围包含台湾本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群岛,起始于荷兰与西班牙统治时期。现今主要根据中华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分为一直辖市,即台湾省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台湾省则下分为11个、3个[1]

台湾现行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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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市、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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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划分为11个及3个,依《地方制度法》,不是地方自治团体,台湾省政府行政院的派出机关。2018年7月1日起,行政院宣布省级机关去任务化,台湾省政府台湾省咨议会停止运作。

直辖市为地方自治团体,直接隶属于行政院,人口聚居达125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直辖市以下分设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区、原住民区以下设,里之下设有

为地方自治团体,划为之下,在《地方制度法》提及直辖市与行政院的关系条文,对应在县的则是内政部。县以下分设有县辖市。2007年《地方制度法》修正之后,增列县人口达200万人以上,在未升格为直辖市前,部分准用直辖市编制。过往的台北县和桃园县在升格为直辖市(即今新北市桃园市)前,曾准用有关规定。

为地方自治团体,与县同级,在《地方制度法》提及直辖市与行政院的关系条文,对应在市的则是内政部。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区得设市。市以下分设,区以下设,里之下设有

目前台湾有6个直辖市、11个、3个,此20行政区域为最高层级之地方自治团体,由人民直选行政首长与议会。

注:东沙群岛南沙群岛太平岛中洲礁高雄市旗津区中兴里代管。钓鱼台列屿隶属于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龟山岛隶属于宜兰县头城镇龟山里

乡镇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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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市区为六种行政区位阶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区划名词。其中山地乡县辖市下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法规规定人口聚居达十万人以上未满三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而对乡镇则未规定设立标准。区则为直辖市下之划分,非地方自治团体,行政首长由所属市长指派,不设民意机关。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则为直辖市之下由山地乡改制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

  • 目前台湾共有358个乡镇市区;24山地乡、115、35、14县辖市、164、6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 山地乡、乡以内之划分为;镇、县辖市、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以内则划分为。村、里设民选村、里长一名,为台湾最基层之地方选举。村、里之下又划分为

行政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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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名称 旗帜 徽章 下级行政区 政府所在地 面积(km²) 人口 首长
陆域 海域[2]
直辖市
台湾省
  • 3市
  • 11县
25110.0037 40837.0399 6,922,520
1 台北市 12区 信义区 271.7997 0 2,498,210 蒋万安
2 新北市
  • 28区
  • 1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板桥区 2052.5667 2966.7265 4,046,022 侯友宜
3 桃园市
  • 12区
  • 1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桃园区 1220.9540 1,130.2383 2,332,998 张善政
4 台中市
  • 28区
  • 1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西屯区 2214.8968 1,663.7394 2,854,190 卢秀燕
5 台南市 37区 安平区 2191.6531 2,592.7310 1,859,013 黄伟哲
6 高雄市
  • 35区
  • 3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苓雅区 2951.8524 2,726.8354 2,732,805 陈其迈
台湾省
7 基隆市 7区 中正区 132.7589 3,585.4177 361,519 谢国梁
8 新竹市 3区 北区 104.1526 387.5623 457,441 邱臣远(代理)
9 嘉义市 2区 东区 60.0256 0 262,553 黄敏惠
10 新竹县
  • 1县辖市
  • 3镇
  • 7乡
  • 2山地乡
竹北市 1427.5369 333.9971 593,100 杨文科
11 苗栗县
  • 2县辖市
  • 5镇
  • 10乡
  • 1山地乡
苗栗市 1820.3149 1,741.4762 533,219 锺东锦
12 彰化县
  • 2县辖市
  • 6镇
  • 18乡
彰化市 1074.3960 3,313.6481 1,228,612 王惠美
13 南投县
  • 1县辖市
  • 4镇
  • 6乡
  • 2山地乡
南投市 4106.4360 0 473,365 许淑华
14 云林县
  • 1县辖市
  • 5镇
  • 14乡
斗六市 1290.8326 1,220.4274 659,085 张丽善
15 嘉义县
  • 2县辖市
  • 2镇
  • 13乡
  • 1山地乡
太保市 1903.6367 336.1701 480,190 翁章梁
16 屏东县
  • 1县辖市
  • 3镇
  • 21乡
  • 8山地乡
屏东市 2775.6003 5,771.4292 790,315 周春米
17 宜兰县
  • 1县辖市
  • 3镇
  • 6乡
  • 2山地乡
宜兰市 2143.6251 2,145.3078 449,142 林姿妙
18 花莲县
  • 1县辖市
  • 2镇
  • 7乡
  • 3山地乡
花莲市 4628.5714 2,790.9131 315,750 徐榛蔚
19 台东县
  • 1县辖市
  • 2镇
  • 8乡
  • 5山地乡
台东市 3515.2526 11,274.6894 210,400 饶庆铃
20 澎湖县
  • 1县辖市
  • 5乡
马公市 126.8641 7,936.0015 107,829 陈光复

行政区划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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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与西班牙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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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之行政区划在此时期主要为架构在台湾原住民族聚居自然村落之上的部落联盟(如大肚王国大龟文酋邦琅峤十八社等)。1624年,荷兰军队进入台湾南部,在大员建立热兰遮城开始其统治。163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南部开始对原住民征服行动后组织年度地方会议(Landdag)以联络原住民部落维持其统治。

1626至1642年间,西班牙帝国亦进入台湾北部建立殖民地。此期间西班牙当局在台湾划分出三个地理区(或称省区),分别为淡水河流域的淡水省区(Tamchui)、宜兰平原噶玛兰省区(Cabaran)、从花莲立雾溪口至秀姑峦溪口的海岸与纵谷地带的哆啰满省区(Turoboan)[3]

164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发动鸡笼之战西班牙帝国手中夺取北台湾统治权。此后荷兰当局将台湾划为四个地方会议区,分别为北部地方会议区(Noorden)、南部地方会议区(Zuiden)、淡水地方会议区(Tamsuy)、卑南地方会议区(Pimaba)。此期间亦有人文地理研究将台湾分为福尔摩沙十一郡省但并非实际使用之行政区划。

明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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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64年之后的台湾行政区划示意图

1661年郑成功攻下台湾,五月占普罗民遮城,改赤崁为东都明京,总名“东都”。设一府二县,立承天府,以新港溪(今盐水溪)为界,溪北属天兴县,溪南属万年县;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并于承天府之上再设东宁总制府。另升天兴县与万年县为州。又于澎湖安抚司外加设南北路两安抚司。

台湾明郑时期行政区概要
年份 称号 安抚司
1661年(永历15年)-1664年(永历18年) 东都 承天府 天兴县万年县 澎湖安抚司
1664年(永历18年)-1683年(永历37年) 东宁 承天府 天兴州万年州 澎湖安抚司、南路安抚司、北路安抚司

基层行政区划部分,承天府下辖四坊一镇;天兴州下辖十三万年州下辖十一里;除王城安平镇外共计四坊二十四里安抚司下辖四社管辖原住民

清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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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年,大清帝国将台湾纳入版图划归福建省,并设立台厦道,总管台湾与厦门军事,道署设于厦门。(清朝行政区划体系中,并非正式行政区层级而属于军区划分,为的派出机关,其地位在之间,清朝后期权力逐渐增加,《内政年鉴》便视之为正式行政区划)

台湾清治时期行政区概要
年份 直隶州
1683年(康熙22年)-1727年(雍正5年) 福建省 台厦道 台湾府
1727年(雍正5年)-1875年(光绪元年) 福建省 台湾道 台湾府
1875年(光绪元年)-1887年(光绪13年) 福建省 台湾道 台湾府、台北府
1887年(光绪13年)-1895年(光绪21年) 福建台湾省 台湾道 台湾府、台北府、台南府台东直隶州
清治末期之行政区划
直隶州
福建台湾省 台湾道 台南府 安平县凤山县嘉义县恒春县澎湖厅
台湾府 台湾县彰化县苗栗县云林县埔里社厅
台北府 淡水县宜兰县新竹县基隆厅(、南雅厅
台东直隶州

日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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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大日本帝国大清帝国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群岛……之城垒、兵器制造所及国有物永远让与日本”。台湾成为大日本帝国外地,设立台湾总督府管理之。台湾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共计经历十次较大的更动。其中依划分方式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从1895年改隶时将原大清帝国改为类似日本内地起,陆续在县及厅的数目上增减;之后在1901年把县废除,全台共设20个厅,8年后,缩编为12个厅;到最后1920年改设五州二厅,并且整个行政区层级上与日本内地采取相同制度。

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概要
年份 行政区域
1895年(明治28年)5月-1895年(明治28年)8月 三县一厅 台北县台湾县台南县澎湖岛厅
1895年(明治28年)8月—1896年(明治29年)3月 一县二民政支部一厅 台北县、台湾民政支部台南民政支部、澎湖岛厅
1896年(明治29年)4月—1897年(明治30年)6月 三县一厅 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澎湖岛厅
1897年(明治30年)6月—1898年(明治31年)6月 六县三厅 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嘉义县、台南县、凤山县宜兰厅台东厅澎湖厅
1898年(明治31年)6月—1901年(明治34年)4月 三县三厅 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宜兰厅、台东厅、澎湖厅
1901年(明治34年)5月—1901年(明治34年)11月 三县四厅 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宜兰厅、恒春厅、台东厅、澎湖厅
1901年(明治34年)11月—1909年(明治42年)10月 二十厅 基隆厅台北厅深坑厅桃仔园厅→桃园厅新竹厅苗栗厅台中厅彰化厅南投厅斗六厅
嘉义厅盐水港厅台南厅凤山厅蕃薯藔厅阿猴厅→阿缑厅、恒春厅、宜兰厅、台东厅、澎湖厅
1909年(明治42年)10月—1920年(大正9年)8月 十二厅 台北厅、桃园厅、新竹厅、台中厅、南投厅、嘉义厅、
台南厅、阿缑厅、宜兰厅、台东厅、花莲港厅、澎湖厅
1920年(大正9年)9月—1926年(大正15年)6月 五州二厅 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台东厅、花莲港厅
1926年(大正15年)7月—1945年(昭和20年)10月 五州三厅 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台东厅花莲港厅澎湖厅
1926年至1945年台湾一级行政区划图
日治末期之行政区划
外地 州、厅 支厅
台湾 台北州 台北市基隆市宜兰市七星郡新庄郡海山郡文山郡淡水郡基隆郡宜兰郡罗东郡苏澳郡
新竹州 新竹市新竹郡中坜郡桃园郡大溪郡竹东郡竹南郡苗栗郡大湖郡
台中州 台中市彰化市大屯郡丰原郡大甲郡东势郡彰化郡员林郡北斗郡南投郡竹山郡能高郡新高郡
台南州 台南市嘉义市新丰郡新化郡曾文郡北门郡新营郡嘉义郡斗六郡虎尾郡北港郡东石郡
高雄州 高雄市屏东市凤山郡冈山郡旗山郡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恒春郡
台东厅 台东郡关山郡新港郡
花莲港厅 花莲港市花莲郡凤林郡玉里郡
澎湖厅 马公支厅望安支厅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几次区域的变动相当频繁,每次存在时间不长,而1920年的这次区域的划分所持续的时间最长,相当程度地影响战后中华民国政府规划台湾的行政区划。

战后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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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行政区划重划前,台湾省行政区划图
1982~2010年台湾行政区划图(图含金马地区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中华民国代表同盟国军事占领台湾。1945年8月31日,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9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重庆市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正式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台北市运作。

未实现的区域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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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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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行政规划图,黄底为省辖市
省辖市
一级县 二级县 三级县

194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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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中央设计局规划的台湾省行政区划草案
省辖市

194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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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未实现计划,将台湾分置为11县5省辖市。计划中的县市名称与现行名称对照如下:

例:现行名称 → 当时计划

  1. 桃园市 → 新竹县
  2. 新竹县 长风县
  3. 苗栗县 竹南县
  4. 台中县 丰原县
  5. 台中市 中正市
  6. 彰化县 台中县
  7. 云林县 长溪县
  8. 台南市 成功市

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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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未实行行政区划规划与1947年6月的差别并不多,仅一些不同,如下表:

例:现行名称 → 当时计划

  1. 桃园市新竹县湖口乡新丰乡 → 新竹县
  2. 新竹市苗栗县新竹县(不包括湖口、新丰两乡) → 人和县
  3. 台中县 丰原县
  4. 南投县 大观县
  5. 彰化县 台中县
  6. 云林县 长溪县
  7. 南投县鱼池乡 → 日月潭管理局[6]

195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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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7月台湾省行政区重划草案

此时的未实行行政区划规划与1950年正式行政区的差别如下表:

  1. 金山乡万里乡并入基隆市
  2. 新丰乡湖口乡并入桃园县
  3. 通霄镇苑里镇并入台中县,县治设于清水镇
  4. 大里乡太平乡乌日乡雾峰乡并入南投县
  5. 竹山镇鹿谷乡并入云林县
  6. 四湖乡元长乡口湖乡水林乡北港镇并入嘉义县
  7. 楠梓区高雄县(不包含美浓镇六龟乡茂林乡桃源乡三民乡),设为独立出凤山县。
  8. 美浓镇六龟乡茂林乡桃源乡三民乡并入屏东县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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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华民国行政区划重划计划图(不含金马),不同颜色为不同省份,红色为直辖市

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所发表的未实现计划,将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当时的两省两市(台湾省福建省台北市高雄市)重新划分为六省三市一特区。此外,县市级行政区方面也做出相当的调整。

规划之行政区 对应原有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
北基省 基隆市 基隆市加上台北县的汐止市、瑞芳镇、平溪乡、双溪乡、贡寮乡。
北一县 三重市、新庄市、芦洲市、淡水镇、五股乡、泰山乡、林口乡、三芝乡、石门乡、八里乡、金山乡、万里乡。
北二县 板桥市、土城市、树林市、莺歌镇、三峡镇。
北三县 中和市、永和市、新店市、深坑乡、石碇乡、坪林乡、乌来乡。
台北市 台北市(未变)。
桃苗省 桃一县 桃园市、八德市、大溪镇、龟山乡、芦竹乡、大园乡、复兴乡。
桃二县 中坜市、平镇市、杨梅镇、龙潭乡、观音乡、新屋乡。
新竹县 新竹市,新竹县。
苗栗县 苗栗县(未变)。
中投省 台中县 丰原市、东势镇、大甲镇、清水镇、沙鹿镇、梧栖镇、后里乡、神冈乡、潭子乡、大雅乡、新社乡、石冈乡、外埔乡、大安乡、大肚乡、龙井乡、和平乡。
彰一县 彰化市、鹿港镇、和美镇、线西乡、伸港乡、福兴乡、秀水乡、花坛乡、芬园乡、大村乡、埔盐乡。
彰二县 员林镇、溪湖镇、田中镇、北斗镇、二林镇、埔心乡、永靖乡、社头乡、二水乡、田尾乡、埤头乡、芳苑乡、大城乡、竹塘乡、溪洲乡。
南投县 南投县(未变)。
台中市 台中市加上台中县的大里市、太平市、雾峰乡、乌日乡
嘉南省 云林县 云林县(未变)。
嘉义县 嘉义县、嘉义市。
南一县 新营市、盐水镇、白河镇、麻豆镇、佳里镇、学甲镇、柳营乡、后壁乡、东山乡、下营乡、六甲乡、官田乡、大内乡、西港乡、七股乡、将军乡、北门乡。
南二县 永康市、新化镇、善化镇、新市乡、安定乡、山上乡、玉井乡、楠西乡、南化乡、左镇乡、仁德乡、归仁乡、关庙乡、龙崎乡。
台南市 台南市(未变)。
高屏省 高一县 凤山市、林园乡、大寮乡、大树乡、大社乡、仁武乡、鸟松乡。
高二县 冈山镇、旗山镇、美浓镇、桥头乡、燕巢乡、田寮乡、阿莲乡、路竹乡、湖内乡、茄萣乡、永安乡、弥陀乡、梓官乡、六龟乡、甲仙乡、杉林乡、内门乡、茂林乡、桃源乡、三民乡。
屏东县 屏东县(未变)。
澎湖县 澎湖县(未变)。
高雄市 高雄市(未变)。
花东省 宜兰县 宜兰县(未变)。
花莲县 花莲县(未变)。
台东县 台东县(未变)。
金马特别行政区 金门县 金门县(未变)。
马祖县 连江县。
注一:北基省、桃苗省、中投省、嘉南省、高屏省、花东省等六个省份的名称皆未定。
注二:北一县、北二县、北三县、桃一县、桃二县、彰一县、彰二县、南一县、南二县、高一县、高二县等十一个县份的名称皆未定。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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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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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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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方行政區域簡介. 内政部民政司. [2018-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30) (中文(台湾)). 
  2. ^ 内政部营建署综合计划组“海域区”专区
  3. ^ 哆啰满的位置考证可参见,詹素娟,Sanasai传说圈的族群历史图像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4-01-03.,平埔文化资讯网
  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及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6-09-11.
  5. ^ 100年元旦 桃園縣升準直轄市. 联合新闻网. 2010-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10). 
  6. ^ 1949年6月17日台湾省政府第103次例会,修正通过日月潭管理局组织规程。载于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台湾省通志》卷首(下):大事记第三册,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68,第179页。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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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 刘宁颜 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施亚轩:《台湾的行政区变迁》,台北:远足文化出版社,2003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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