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台湾话:Gî-lân-kuān)(1876年-1895年),是福建台湾省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划。清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日(1876年1月16日)创立台北府下辖设立[1],系由原噶玛兰厅改制而成,辖区北界不变,南边则与新成立的卑南厅以东澳溪为界,约当今宜兰县北半部,即兰阳平原地区。1893年人口约114,000人。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福建台湾省依《马关条约》割予日本,宜兰县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