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热河特别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热河特别区
 中华民国的特别区
1914年—1928年
Flag of 热河
旗帜

国家 中华民国
首府承德县
历史 
• 成立
1914年
• 废除
1928年
前身
继承
直隶省
热河省 (中华民国)

热河特别区中华民国已撤销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民国3年(1914年)1月,以热河道(辖15县)为中心及昭乌达盟卓索图盟等地设置,治所热河道承德县(今河北承德市)。

林西镇守使朝阳镇守使

民国17年(1928年)9月,改制为热河省[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许富翔. 從藩部到特區:熱河地區的一體化研究(1723-1914) (博士论文). 国立政治大学. 2016年. 
  2. ^ 熱河. 中华百科全书. [2018-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