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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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已處理)或7(未處理)日的討論將會由A2093064-bot存檔。 |
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旋0411
[編輯]- 旋041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喪屍衝鋒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死者的反擊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由於條目已移動,改{{pagelinks}}於2025年3月8日 (六) 11:56 (UTC)
- 先前在該條目已多次打移動戰。方才在討論頁明顯未見共識的情況下,再度將條目移動至無可靠來源佐證的譯名(86368149)。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11:29 (UTC)
- @Waylon1104、薏仁将、YFdyh000、Tokisaki Kurumi、Manchiu: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11:30 (UTC)
- 先前已有多位用戶就移動問題同其溝通(如這裏)。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11:32 (UTC)
- 似乎是解除封鎖生後立即編輯戰:自我政變。--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11:59 (UTC)
- @Manchiu:好像是的……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8日 (六) 12:00 (UTC)
- 似乎是解除封鎖生後立即編輯戰:自我政變。--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11:59 (UTC)
- 處理:禁止編輯該頁面一個月。-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11:53 (UTC)
Cs haoh、向史公哲曰
[編輯]- Cs haoh(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福建省廈門第一中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Cs haoh無合適理由,在向史公哲曰編輯廈門一中條目時,對向史公哲曰的兩筆建設性編輯(special:diff/86355278、special:diff/86346866)進行全盤迴退。向史公哲曰曾於去年檢舉過 Cs haoh的不良行為(見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1月#Cs_haoh),但 Cs haoh並沒有任何改過的跡象,堅持阻擾向史公哲曰編輯廈門一中條目,甚至還篡改我的提報內容。
- 發現人: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26 (UTC)
- 單純以「恢復穩定版本」為由回退顯然不是合理回退。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7日 (五) 09:29 (UTC)
- 寫的編輯理由不是重點。我在昨天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Cs_haoh#2402:7500:93e:31ae:ecdf:115a:163b:bc11%E6%98%AF%E9%98%81%E4%B8%8B%E5%90%97討論中已經詳細闡述我的觀點,但是向某最後選擇不回復。在我今天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A6%8F%E5%BB%BA%E7%9C%81%E5%8E%A6%E9%97%A8%E7%AC%AC%E4%B8%80%E4%B8%AD%E5%AD%A6&oldid=86354421建設性編輯之後,向某在15:15:42的編輯提到:「我要擴充了,有些編者最好不要打擾我寫稿。 另外我本人會自己找來源補充。」很明顯的挑釁行為,無理刪除了我添加的知名校友的描述和準確的參考資料。向某才是破壞者。--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41 (UTC)
- 你確實在打擾我寫稿,還把我辛苦加的相關來源全部回退,不是嗎?你加的三個來源有兩條是與廈門一中無關的,一條不屬於可靠來源。我將其進行修訂,閣下反倒對我的修訂進行破壞。此前的回退閣下也移除了整個名人列表,還拒絕承認我恢復名人列表的行為是正確的。--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43 (UTC)
- (-)強烈反對污衊。昨天的討論和編輯記錄各位都能看到。懶得跟向某掰扯。--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49 (UTC)
- 你既然懶得與我掰扯,為什麼要將我添加的來源全部復原?為什麼又在昨天回退了我的編修與名人列表?--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50 (UTC)
- 我昨天都說過了,向某要是健忘的話建議再看看我的討論頁昨天的部分。--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53 (UTC)
- 今天的回退你昨天說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53 (UTC)
- 請注意:是你先刪我的來源,別賊喊捉賊。--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56 (UTC)
- 我把來源從3條無關來源刪成了16條有關來源?--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10:00 (UTC)
- 。--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10:12 (UTC)
- ip提出編輯請求2025-03-07,譴責了你提供的來源……如果恢復我的相關可靠來源,他也沒什麼好說的,你懂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10:23 (UTC)
- 你別指鹿為馬行嗎?我回退你的編輯,是因為你刪除了我添加的沒有歧義的官銜的參考來源。我能做出回退是因為你破壞我的編輯,所以你才是被ip譴責的那個!--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10:32 (UTC)
- 而且,你不是還懷疑ip君就是我嗎?下次無禮提出這種幼稚質疑的時候先反思你自己!--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10:35 (UTC)
- 我覺得兩位如果不想被互動禁制的話,從現在起就別再進行這種無意義交流了。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7日 (五) 10:52 (UTC)
- ip提出編輯請求2025-03-07,譴責了你提供的來源……如果恢復我的相關可靠來源,他也沒什麼好說的,你懂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10:23 (UTC)
- 。--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10:12 (UTC)
- 我把來源從3條無關來源刪成了16條有關來源?--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10:00 (UTC)
- 請注意:是你先刪我的來源,別賊喊捉賊。--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56 (UTC)
- 今天的回退你昨天說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53 (UTC)
- 我昨天都說過了,向某要是健忘的話建議再看看我的討論頁昨天的部分。--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53 (UTC)
- 你既然懶得與我掰扯,為什麼要將我添加的來源全部復原?為什麼又在昨天回退了我的編修與名人列表?--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50 (UTC)
- (-)強烈反對污衊。昨天的討論和編輯記錄各位都能看到。懶得跟向某掰扯。--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49 (UTC)
- 你確實在打擾我寫稿,還把我辛苦加的相關來源全部回退,不是嗎?你加的三個來源有兩條是與廈門一中無關的,一條不屬於可靠來源。我將其進行修訂,閣下反倒對我的修訂進行破壞。此前的回退閣下也移除了整個名人列表,還拒絕承認我恢復名人列表的行為是正確的。--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43 (UTC)
- 寫的編輯理由不是重點。我在昨天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Cs_haoh#2402:7500:93e:31ae:ecdf:115a:163b:bc11%E6%98%AF%E9%98%81%E4%B8%8B%E5%90%97討論中已經詳細闡述我的觀點,但是向某最後選擇不回復。在我今天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A6%8F%E5%BB%BA%E7%9C%81%E5%8E%A6%E9%97%A8%E7%AC%AC%E4%B8%80%E4%B8%AD%E5%AD%A6&oldid=86354421建設性編輯之後,向某在15:15:42的編輯提到:「我要擴充了,有些編者最好不要打擾我寫稿。 另外我本人會自己找來源補充。」很明顯的挑釁行為,無理刪除了我添加的知名校友的描述和準確的參考資料。向某才是破壞者。--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9:41 (UTC)
- @Cs haoh:請閣下解釋--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09:41 (UTC)
- @向史公哲曰:@Cs haoh的這筆編輯確實不太合適(反提報應該用分割線,我稍後會幫其調整),但這顯然是其不熟悉佈告板提報所致,您將其稱為「篡改提報」不免過於惡意推定。而且還存在「在他人(即我在2025年3月7日 (五) 09:29 (UTC))回復後修改留言(造成了原意變化)」的問題。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7日 (五) 09:58 (UTC)
- 單純以「恢復穩定版本」為由回退顯然不是合理回退。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7日 (五) 09:29 (UTC)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發現人:--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Cs haoh(討論|貢獻)於2025年3月7日 (五) 09:34 (UTC)加入。
- 向史公哲曰在我和另一位匿名用戶在做出編輯後做出了Special:Diff/86346765編輯,編輯摘要是:「cs haoh 破壞參考來源位置,將全段的參考來源與單條的參考來源混同,給讀者製造混淆,間接導致條目的來源不對應問題」,但除了編輯摘要提到的問題以外,他還把其他我的編輯全部偷偷地手工回退。這完全是公報私仇。在我回退Special:Diff/86346866他這一報復性修改之後,向某直接回退回了24年10月的他寫的所謂「穩定版本」,因為他錯誤地認為匿名用戶是我的傀儡(其中包含大部的手工回退),完全是蓄意的破壞行為。現在我甚至懷疑在廈門一中條目中幾個匿名ip的變更是向某的傀儡所為,故意用傀儡做出在他看來的破壞性修改,然後把他的傀儡栽贓給我。以名正言順地破壞我的編輯。--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Cs haoh(討論|貢獻)於2025年3月7日 (五) 11:31 (UTC)加入。
- 向某自2023年3月10日在福建省廈門第一中學做出第一筆編輯至今長期「統治」該條目。期間很多編者對該條目做出的小編輯,大多都被向某以「沒有建設性」為由回退,具體可查閱該頁面歷史。現在,他的話術改變,以「不尊重條目主編」為由,同時,用其他藉口在這兩天瘋狂回退我的編輯其一、其二,核心是我們對該條目內容用字的分歧。其行為請各位自作評判。個人認為他違背了他在今年1月的申訴解除封鎖的承諾,沒有在條目討論頁取得共識就強硬地修改、回退他人的編輯,且在編輯摘要中挑釁其他編者12。--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12:38 (UTC)
- 你這麼一大串話,先不說別的,劉司墨與維基社區似乎沒有任何關係。--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14:55 (UTC)
- 其次,閣下的話似乎都是極端誇張的說法,且充滿各類憤慨的情緒化用語,我認為閣下的發言沒有任何權威性。譬如你說的「很多」,指的是幾位編者?又譬如「沒有在條目討論頁取得共識就強硬地修改」,閣下對我的行文進行修改時不也沒有徵詢討論嗎,還是說閣下修改條目不需要討論,我作為主編修改條目,變更用詞就是「回退閣下編輯」、就是「繞過禁制」。閣下沒有為條目貢獻任何一個新內容,卻為了版式阻礙貢獻內容的編者編輯,閣下難道不說真正的阻礙者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7日 (五) 15:12 (UTC)
- 我目前只對知名校友的官銜描述持反對態度,即「原」字不可放在現存的機構組織名稱之前.在這個「原」字擺放位置的爭議僵持不下後,我已經做出妥協,查找了這幾位校友具體任職的是第幾屆的相關職務,並附帶參考資料添加到該條目,改為XX屆全國政協...,而且沒有刪除原來的任何參考資料。但向某還是帶入私人恩怨,在之後的數筆編輯中刪除了我添加的全部參考資料,而且他依然在編輯摘要中不斷挑釁。是完完全全的報復。--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08:41 (UTC)
- (!)意見,校友章節建議用分類代替,如清華大學#校友,另見此討論。--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09:40 (UTC)
- 雖然此討論主要面向大學,不過我覺得可以擴大到所有學校的相關章節。若有需要看是否要重啟討論定義範圍。--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09:43 (UTC)
- (!)意見,校友章節建議用分類代替,如清華大學#校友,另見此討論。--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8日 (六) 09:40 (UTC)
- 向某自2023年3月10日在福建省廈門第一中學做出第一筆編輯至今長期「統治」該條目。期間很多編者對該條目做出的小編輯,大多都被向某以「沒有建設性」為由回退,具體可查閱該頁面歷史。現在,他的話術改變,以「不尊重條目主編」為由,同時,用其他藉口在這兩天瘋狂回退我的編輯其一、其二,核心是我們對該條目內容用字的分歧。其行為請各位自作評判。個人認為他違背了他在今年1月的申訴解除封鎖的承諾,沒有在條目討論頁取得共識就強硬地修改、回退他人的編輯,且在編輯摘要中挑釁其他編者12。--Cs haoh(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12:38 (UTC)
WanJiaQi
[編輯]- WanJiaQ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愛新覺羅氏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該用戶在special:diff/86310608中添加一資訊框,包含如金毓嶂為愛新覺羅家族「現任領袖」、紫禁城與頤和園等系愛新覺羅家族地產之類的觀點;
2、本人回退該筆編輯,並在編輯摘要中備註「不與條目正文對應的原創研究」;
3、該用戶在special:diff/86319748復原本人的回退;
4、本人再行復原並於該用戶討論頁提醒;
5、該用戶仍於special:diff/86319937再度恢復了前述內容,僅稱「無原創研究」。 - 發現人:注荼 2025年3月4日 (二) 07:04 (UTC)
- 「現任領袖」欄已列有3條來源卻說原創研究,而關於該氏族曾擁有的不動產則是無爭議的歷史常識,而非觀點。參考英文版。--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7:38 (UTC)
- 首先是金毓嶂問題:來源1有付費牆暫且不論,來源2、3是相同的2004年英文文章,這會是論證「愛新覺羅現任領袖」的可靠來源嗎?你引用的又是哪一句?金領袖毓嶂同志又領導愛新覺羅家族做了什麼事?
還有,為什麼要拿Template:Infobox_family硬往愛新覺羅上套呢?你定義每一項的標準是什麼?覺羅氏能被稱為「母王朝」嗎?前一行寫1616年「創立」,後一行寫「創立者」是卒於1583年的覺昌安,你要不要好好看看自己寫的是什麼?報菜名似的列所謂的「頭銜」、「地產」,有正文對應嗎?有來源支持嗎?有建設性嗎?--注荼 2025年3月4日 (二) 08:20 (UTC)- 母王朝該欄含義是「母家族」是模板翻譯不準確。
- 引用的哪一句:
- 來源1,「At that point, according to dynastic rules of succession, the "Mandate of Heaven" would have passed to Mr Jin, senior son of the next generation.」
- 來源2,「Under the Manchu system of succession by a male relative of the next generation, Jin Yuzhang is the heir-apparent, the family says. But Mr Jin (who was not given the Pu family name to head off possible discrimination) is happy to have risen only as high as vice-mayor of Beijing's Zhongwen district.」
- 家族領袖是族長的含義與「領導家族做了什麼事」有什麼關聯?
- 頭銜地產是該資訊框模板的用法
- 何為「正文對應」?你反覆說的「正文對應」是什麼規定規則?--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8:46 (UTC)
- 那請問你這兩句可靠嗎?作者姓甚名誰,是什麼來路?有什麼資格說那種話?
dynastic rules of succession
是指以秘密立儲為主流的清朝立儲方式嗎?誰說輪得到金毓嶂?來源2列出the family says
一句真不是來逗樂的? - 請讀WP:格式手冊/資訊框#資訊框的目的。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的中國歷史相關條目,西洋皇室模板翻譯不到位不適用你可以選擇不用,別生搬硬套。既沒來源又無關條目正文的內容當然要刪掉。--注荼 2025年3月4日 (二) 09:05 (UTC)
- 作者 Richard Spencer
- 繼承法是1937年溥儀釋出的
- 模板翻譯不准糾正即可,並非不適用,更談不上生搬硬套。--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9:14 (UTC)
- 繼承法是1937年溥儀釋出的[來源請求]--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9:25 (UTC)
- 1937年3月1日的帝位繼承法--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9:31 (UTC)
- 愛新覺羅家族自己認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34 (UTC)
- Made in Japan...... Em.......
- [1]--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9:39 (UTC)
- 感覺已經開始跑題了。其實要說皇位繼承權問題,整個愛新覺羅氏貌似就剩他們一支了,金毓嶂是這一代的長子,自然是繼承人(參見醇親王府世系圖)--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9:37 (UTC)
- 溥儀的嗣子是有後代的……--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39 (UTC)
- 好吧,我的鍋,我的意思是醇親王這一系的愛新覺羅氏就剩這一支了--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9:43 (UTC)
- 溥儀的嗣子回國後已恢復叔姪關係,不再以父子相稱。--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9:47 (UTC)
- 不與父子相稱不等於沒有任何宣稱,我看過滿遺的網站尊其子嗣為正朔。--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50 (UTC)
- 滿洲國已經從帝制改為共和制了[開玩笑的],滿洲國政府_(網絡國家)#「兩府合併」--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9:58 (UTC)
- 不與父子相稱不等於沒有任何宣稱,我看過滿遺的網站尊其子嗣為正朔。--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50 (UTC)
- 知乎上已經有人抨擊過這種說法的原創研究性了……--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40 (UTC)
- 溥儀的嗣子是有後代的……--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39 (UTC)
- 1937年3月1日的帝位繼承法--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9:31 (UTC)
- 溥儀本人立嗣的時候尊重過偽滿洲國的繼承法嗎?--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4日 (二) 09:30 (UTC)
- 繼承法是1937年溥儀釋出的[來源請求]--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9:25 (UTC)
- 那請問你這兩句可靠嗎?作者姓甚名誰,是什麼來路?有什麼資格說那種話?
- 這兩個新聞很難說是有力的來源。並不像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欽定金毓嶂為清的某種正式繼承者,也就是說,這兩篇東西都不是官方認證,你很難用它們來證明金毓嶂是「leader」,且此人並沒有如此自居,更多的是記者的噱頭。--老衲(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8:30 (UTC)
- 家族族長的繼承已是家族內部問題了,來源文章裏記者採訪也是對採訪繼承者的措辭。--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9:44 (UTC)
- 家族內部暫時也沒有官方的聲明,或者認證。比如李氏朝鮮的宗室認證李源那樣的。--老衲(留言) 2025年3月5日 (三) 00:39 (UTC)
- 家族族長的繼承已是家族內部問題了,來源文章裏記者採訪也是對採訪繼承者的措辭。--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9:44 (UTC)
- 並非任何來源都具有同樣的效力。有些來源無法用來證明一個事實。且此事實對於金毓嶂來說並不存在。--老衲(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8:32 (UTC)
- 從常理上來講,家族/氏族領袖一般不會在去世之前換人,不過文章確實只說了金毓嶂是清朝皇位繼承人,沒說金毓嶂是愛新覺羅氏的現任領袖,這兩者大概無法等同--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8:38 (UTC)
- 首先是金毓嶂問題:來源1有付費牆暫且不論,來源2、3是相同的2004年英文文章,這會是論證「愛新覺羅現任領袖」的可靠來源嗎?你引用的又是哪一句?金領袖毓嶂同志又領導愛新覺羅家族做了什麼事?
- (?)疑問:金毓嶂自己知道他自己是「愛新覺羅家族領袖」嗎? ——自由雨日🌧️❄️ 2025年3月4日 (二) 10:12 (UTC)
- 「現任領袖」欄已列有3條來源卻說原創研究,而關於該氏族曾擁有的不動產則是無爭議的歷史常識,而非觀點。參考英文版。--WANJIAQITALK 2025年3月4日 (二) 07:38 (UTC)
Jack84830
[編輯]- Jack8483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鄭怡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他反對有來源的已引退一說,就連同相關與不相關的來源一併刪除,且以一張稱為自拍照、版權可能有問題的新圖片[2]取代舊圖片。
- 提報人: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12:39 (UTC)
- 傾向溝通及提醒為宜?畢竟新手。--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13:02 (UTC)
- 已發提醒通知給與當事用戶,建議可列為觀察,倘若仍有不當編輯行為,再額外補充或另行提報,謝謝。--薏仁將🍀 2025年3月3日 (一) 01:59 (UTC)
警告後無編輯。如用戶在獲充分警告後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6:14 (UTC)
KayanLamHK
[編輯]- KayanLamHK(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福州大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往條目里加入過多不當的內部連結和不太中立的宣傳性語句(Special:Diff/85312336/86089239),在我警告並回退後回退了我的編輯(Special:Diff/86288275),後雖稍有注意overlink的問題(但其實也沒修復多少,甚至在此條目里多次不當連入「福州大學」本身),但仍在持續添加無來源的內容,對條目做出的貢獻幾乎是非建設性的(Special:Diff/86283199/86290528)。
- 發現人:—FradonStar🖋️ 2025年3月2日 (日) 01:12 (UTC)
- 此外他在孫中山的編輯亦涉嫌濫用旗幟模板、繁簡破壞與過多連結問題。--浩浩冰雪融解 眼看梅花吐蕊🌸 2025年3月2日 (日) 03:35 (UTC)
- 暫
撤回請求:該用戶聲稱要離開維基百科,且目前暫時沒有繼續對條目進行有爭議的編輯,後續若再有該情況則另行提報。—FradonStar🖋️ 2025年3月3日 (一) 06:10 (UTC)
Tisscherry、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
[編輯]- Tisscherr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 (討論 · 貢獻 · (/64)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小薯茄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Talk:小薯茄#維護模板」是驢脣不對馬嘴的相關討論;不妥的是前者——縱使回退未超過三次,其不良態度已經足夠明顯……
- 發現人: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18:49 (UTC)
- 知會@Tisscherry君,請至此處做一個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5年3月1日 (六) 21:54 (UTC)
- 在條目內復原了@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編輯兩次。另外已經在討論了,可以等我上線再繼續討論,我不理解決定提報的原因是?--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23:42 (UTC)
- 提報用戶似乎覺得在相關討論中您的相關操作與說明並未能合理解釋說明(見本提案提報事由),所以提報至此處供社群判斷。--薏仁將🍀 2025年3月1日 (六) 23:52 (UTC)
- 我對我要下線了而沒有仔細思考後再回應致歉,往後會注意。剛剛有繼續跟進討論。另外我想說IP的分析是沒錯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0:08 (UTC)
- (!)意見:所以你坦承相關回退操作與說明並未能合理說服對方,導致對方認為您的態度與溝通方面有問題?那如果是這樣,我會建議在爭議出現時儘快的與對方取得討論協商,避免衍生不必要的爭議衝突(這無關您是否有要事趕着下線而做出回應),那麼既然您願意再回歸條目討論區針對相關問題再做一個討論,那麼請問原提報人@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君,對方已願意為相關不適當的操作與態度致歉,那您是否願意撤銷該提報並回歸至條目的討論區繼續討論相關事宜呢?--薏仁將🍀 2025年3月2日 (日) 00:22 (UTC)
- 復原之後都有在討論頁進一步說明,請他不要收集新聞以及注意比重,還有引注炸彈。--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0:28 (UTC)
- Ok,我有留意到,總之這裏是否不予立案或關閉,由管理員進行處理,針對這一類爭議,仍需謹慎周延討論為宜,避免升溫衝突,你自己也能體會到的,這不用多說。--薏仁將🍀 2025年3月2日 (日) 00:34 (UTC)
- @薏仁將:撒銷吧!--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38 (UTC)
- 復原之後都有在討論頁進一步說明,請他不要收集新聞以及注意比重,還有引注炸彈。--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0:28 (UTC)
- (!)意見:所以你坦承相關回退操作與說明並未能合理說服對方,導致對方認為您的態度與溝通方面有問題?那如果是這樣,我會建議在爭議出現時儘快的與對方取得討論協商,避免衍生不必要的爭議衝突(這無關您是否有要事趕着下線而做出回應),那麼既然您願意再回歸條目討論區針對相關問題再做一個討論,那麼請問原提報人@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君,對方已願意為相關不適當的操作與態度致歉,那您是否願意撤銷該提報並回歸至條目的討論區繼續討論相關事宜呢?--薏仁將🍀 2025年3月2日 (日) 00:22 (UTC)
- 我對我要下線了而沒有仔細思考後再回應致歉,往後會注意。剛剛有繼續跟進討論。另外我想說IP的分析是沒錯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0:08 (UTC)
- 提報用戶似乎覺得在相關討論中您的相關操作與說明並未能合理解釋說明(見本提案提報事由),所以提報至此處供社群判斷。--薏仁將🍀 2025年3月1日 (六) 23:52 (UTC)
- 在條目內復原了@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編輯兩次。另外已經在討論了,可以等我上線再繼續討論,我不理解決定提報的原因是?--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1日 (六) 23:42 (UTC)
- 知會@Tisscherry君,請至此處做一個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5年3月1日 (六) 21:54 (UTC)
未完成。請注意生者傳記-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3月2日 (日) 06:43 (UTC)
- @Manchiu:需要重啟!在「Talk:小薯茄」,由我和「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分別開始的章節的討論,已經出現「簡短地留下爭議事件章節」的暫時共識,然而由「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開始的「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八卦新聞應該收錄於小薯茄條目嗎?請注意違反WP:BLP的編輯行為」的討論未有,他卻用「複製粘貼」的方式在「Talk:小薯茄」開始一個新的章節,不過只有自己的部分,是擾亂程序的舉動;建議首先把條目全保護在「薏仁將」最後經手或一個與此差不多的版本,然後嘗試為「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八卦新聞應該收錄於小薯茄條目嗎?請注意違反WP:BLP的編輯行為」下功夫,更多更快地集思廣益。--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9:39 (UTC)
- (!)意見,後續與此提報無關的內容不該重啟。所謂共識僅只是偽共識,IP後續沒有繼續參與討論,IP從沒表達立場,他只有引導及詢問,我們不知道客棧有討論,沒有人提醒。客棧的共識是明顯的不收入。--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3月4日 (二) 02:48 (UTC)
- @Manchiu:需要重啟!在「Talk:小薯茄」,由我和「2402:7500:93E:22F6:206E:4BB0:90B1:53A7」分別開始的章節的討論,已經出現「簡短地留下爭議事件章節」的暫時共識,然而由「像您這樣的人建立的哦」開始的「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八卦新聞應該收錄於小薯茄條目嗎?請注意違反WP:BLP的編輯行為」的討論未有,他卻用「複製粘貼」的方式在「Talk:小薯茄」開始一個新的章節,不過只有自己的部分,是擾亂程序的舉動;建議首先把條目全保護在「薏仁將」最後經手或一個與此差不多的版本,然後嘗試為「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八卦新聞應該收錄於小薯茄條目嗎?請注意違反WP:BLP的編輯行為」下功夫,更多更快地集思廣益。--微甜微酸微苦__微鹹(留言) 2025年3月3日 (一) 19:39 (UTC)
Lvhis、Invisible Troll
[編輯]- Lvhi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Invisible Troll(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爭論的第一階段的總結,請見Talk: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關於討論: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相關的爭論,這對理解接下來的內容十分重要。
對爭論的第二階段的總結:
在歡顏展卷的提醒後,我進一步認為這段內容
「2025年1月中國大陸的軍事專家在中國中央電視台節目中稱,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然而,美國將其戰略轟炸機的劃代又隨其戰鬥機劃代,而戰鬥機F-22、F-35從第四代躍升劃入第五代戰鬥機,B-21因此被美國劃為第六代機」
屬於該專家的個人觀點,符合WP:不合理的比重中關於極少數觀點的定義,所以應當移動到註解中(如果不是完全刪除)。Lvhis則認為這是我和歡顏展卷曲解了WP:不合理的比重,堅持要將相關內容寫在正文。鑑於我和Lvhis之間已經發生了多次回退,並且對於方針的解讀存在極大分歧,繼續下去有發展成編輯戰的可能,所以懇請社群對如何處理視頻相關內容給出意見。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23 (UTC)
- 發現人: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23 (UTC)
- @Lvhis--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31 (UTC)
- 我現將我最近兩次在該討論的留言貼如下:
- 2025年2月6日 (四) 03:43 (UTC)的(Special:Diff/85984979):
- @User:Happyseeu你這是在曲解WP:DUE!該具體方針講的是多數觀點和少數觀點的合理比重,你原創出來個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照你這個(原創)解釋,維基許多條目中所列的爭議部分都要大刪或大改。具體這個條目,中方有關人士由官方媒體渠道發表的觀點部分(但不是全部)可埋在註解里,即「由於美國戰略轟炸機的劃代跟隨戰鬥機劃代邏輯的躍升(即將F-22,F-35從第四代戰鬥機劃入第五代戰鬥機),B-21因此被美國劃為第六代機」這一段可放入註解,而「2025年1月中國大陸的軍事專家在中國中央電視台節目中稱,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這一段應保持在正文,這樣該觀點的篇幅在正文就不會過長,其實最初編入該觀點時基本就是如此一個短句。--Lvhis(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3:43 (UTC)
- 這個留言過了兩三天無回應,我才去修改,而用戶Invisible Troll不經回復討論,就回退!
- 2025年2月10日 (一) 00:07 (UTC)的(Special:Diff/86037169):
- 講到「第一手來源」,美國生產的B-21,美國自己(無論是生產商還是軍方什麼局)稱其為六代機的才是「第一手來源」,其他無關利益方對此第一來源的評價看法是第二手來源!把中方的評論觀點當第一手來源,極為荒唐!曲解了WP:DUE,又曲解WP:第一手來源,我在討論中的質疑反駁,過了兩三天無回應,我剛修改,你<指用戶Invisible Troll>不經討論就回退,擾亂維基成習慣了?!--Lvhis(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07 (UTC)
- Lvhis(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59 (UTC)
- 1. 就算歡顏展卷對WP:DUE的解讀是錯的,也不代表你是對的,這是很簡單的邏輯道理
- 2. Special:Diff/86025573:「要麼全寫進正文,要麼全寫進註解,沒有一半寫正文一半寫註解的道理,這屬於典型的斷章取義。並且該段內容屬於專家個人的觀點,符合WP:DUE中「極少數的觀點」的定義,如果希望寫在正文,你需要其他可靠來源的支持」
- 3. 第一手來源是非常接近於事件本身的來源。例如,目擊者對車禍現場的報告就是這場事故的第一手來源。其他的例子還包括:考古發現、照片、歷史檔案(如日記等)、人口普查結果、監視設備、公開聽證會、審訊和採訪的錄像及筆錄、問卷調查的結果表、哲學原作、宗教經文、實驗觀察記錄、實地考察記錄,詩歌、劇本、小說、電影、視頻和電視節目等藝術與虛構作品。判斷來源是否屬於第一手來源的關鍵要素,是第一手來源能提供針對某次事件、某段歷史時期、某件藝術作品、某個政治決定等的內部觀點。
- 4. 我修改了一下排版 --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1:29 (UTC)
- 5. Special:Diff/85932721:「基於Special:Diff/85923321的聲明,我不會對Lvhis的評論做出任何回應「。
- 我做出這個聲明的依據:
- 1. 在Talk:B-21突襲者戰略轟炸機中,Lvhis: 「內容中已表明是中國大陸的軍事評論人士的觀點,可以說是有爭議一方的觀點,按維基方針NPOV,應予以列出。」
- 2. 在Talk:LG盃世界棋王戰中,Lvhis:「你所堅持的,不僅有原創總結性、還有POV偏向性(把韓國方面的觀點當作斷言)。停止WP:IDIDNTHEARTHAT擾亂行為!有關條目的內容根據這裏的討論做相應的修改」
- 在面對中國和韓國兩個不同來源中的內容的時候,Lvhis給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如此雙標行為,讓我認為繼續和他討論只是在浪費時間--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1:52 (UTC)
- 屬於第二手來源稱其為「第六代」的一搜就有,如Global Security, National Interest, Defense News --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4:33 (UTC)
- 在WP:NOR中對第二手來源的描述是:「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中方在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當屬第二手來源,即對美國方面第一手來源的分析評價,當然對第一手來源的觀點持有異議。你提到的,也是第二手來源,基本就是照搬第一手來源的描述,沒有更多的分析(如果還都是美國的來源,這種第二手來源與第一手來源幾乎無差別了)。這裏就是不同的第二手來源有不同的觀點,按WP:NPOV,或者需要增列一個「爭議」的小節。--Lvhis(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4:46 (UTC)
- Nah mate,大量第二手來源稱其為第六代轟炸機, eg
- 亞洲週刊, The aviationist, 19fortyfive, Aviation International News--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9:47 (UTC)
- 我現將我最近兩次在該討論的留言貼如下:
- Actually 最簡單的方法是一刀切, 只寫隱形戰略轟炸機
- By this everything solved--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9:54 (UTC)
- 為避免跑題,我直接將爭議總結為以下問題:
- 1. 將專家在節目中的發言總結為
- 「2025年1月中國大陸官方軍事評論人士稱,B-21是轟炸機,理論上應屬於第五代轟炸機」(沒有後續內容)
- 是否屬於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中的「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以及「來源中沒有明確提及的結論」?
- 2. 該專家在節目中發表的觀點是否屬於WP:第一手來源?
- 3. 在沒有其他來源支撐的情況下,該專家在節目中發表的觀點是否屬於少數或極少數觀點?--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13 (UTC)
- 雖然可能這樣總結,但不贊成按此寫入條目,因為陳述隱含觀點,且未完整表現專家意見。是二手來源吧,這是意見總結而非原始資料。不是少數觀點,但我實在搞不懂你們爭個什麼,執着於產生爭議的表述如何小修小改後放入條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20 (UTC)
- 因為這涉及到我對方針的理解。
- 既然你說這是二手來源,那麼我可以問一下第一手來源中的「電視節目」一項該如何理解嘛?--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24 (UTC)
- 大概:節目本身是一手來源,其中包含二手來源。專家的意見是二手來源,專家發表意見的原始記錄是一手來源。--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32 (UTC)
- 我和ChatGPT都認為「如果節目提供的是專家的原始發言(未經剪輯或解讀),那麼它(指專家的發言)是一手來源」,這是否意味着這個方針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37 (UTC)
- 這應該不是重點。發言的完整內容(一字不差)也許一手來源,但發言所表述的觀點(基於若干一手事實和知識的總結)是二手來源。--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53 (UTC)
- 呃呃呃,我已經被繞暈了,還是等等社群的意見吧--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55 (UTC)
- 在WP:NOR中對第二手來源的描述是:「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中方的軍事專家在央視節目中的對美方劃代的評論觀點當屬第二手來源,即對美國方面第一手來源的分析評價,當然對第一手來源的觀點持有異議。按WP:NPOV,編入條目中不應被刪除或隱藏!--Lvhis(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5:02 (UTC)
- 很遺憾,你又忘了WP:NPOV中的WP:DUE--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5:15 (UTC)
- 在WP:NOR中對第二手來源的描述是:「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中方的軍事專家在央視節目中的對美方劃代的評論觀點當屬第二手來源,即對美國方面第一手來源的分析評價,當然對第一手來源的觀點持有異議。按WP:NPOV,編入條目中不應被刪除或隱藏!--Lvhis(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5:02 (UTC)
- 呃呃呃,我已經被繞暈了,還是等等社群的意見吧--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55 (UTC)
- 這應該不是重點。發言的完整內容(一字不差)也許一手來源,但發言所表述的觀點(基於若干一手事實和知識的總結)是二手來源。--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53 (UTC)
- 我和ChatGPT都認為「如果節目提供的是專家的原始發言(未經剪輯或解讀),那麼它(指專家的發言)是一手來源」,這是否意味着這個方針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37 (UTC)
- 大概:節目本身是一手來源,其中包含二手來源。專家的意見是二手來源,專家發表意見的原始記錄是一手來源。--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32 (UTC)
- 我仔細思考了一下,但依然抱有困惑。請問你做出「不是少數觀點」的判斷的依據是什麼?--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9:58 (UTC)
- 暫時是常識和假定。我不認為劃代屬於一位軍事專家獨到的評論或研究認為,而是該領域中有根據的一個看法──但看法可能是多元的,條目不應突出其中一種看法、認為這在否定其他看法,以及討論中存在過度解讀。--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0:11 (UTC)
- 以下回應來自ChatGPT,我在思考了很久後還是決定發出來,本人基本上認同以下回應:
- 維基百科的內容應基於可靠來源,而不是「常識」或「假定」。如果「B-21 屬於第五代轟炸機」確實是國際軍事界的主流共識,應能找到多個獨立、權威的來源(如軍事智庫、政府報告、主流防務媒體)支持這一分類。
- 然而,現有的主流軍事智庫、政府防務機構及國際軍事媒體並未廣泛採用這一分類法。相反,多個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如 Global Security、National Interest、Defense News、亞洲周刊、The Aviationist、19fortyfive、Aviation International News)將 B-21 歸類為第六代轟炸機,表明國際主流觀點並不採用「第五代轟炸機」這一分類方式。
- 因此:
- 如果該觀點未獲得國際軍事界的廣泛認可,它應被視為少數或極少數觀點,不應在條目中佔據與主流觀點相當的比重(WP:DUE)。
- 如要證明該觀點為主流觀點,請提供更多獨立、可靠的來源支持你的看法。
- --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0:53 (UTC)
- [3]。它曾經屬於,曾歸入第五代,是重要觀點。現在被廠商宣傳為第六代(能力和角色上也有演變),許多媒體是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具體怎麼歸,尚無標準,全看聲量大,就好比准4G、准5G等手機網絡。另外,我不贊成之前討論中Lvhis說的專家不認同、與節目標題相關,專家僅是講述變遷。--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1:27 (UTC)
- "fifth-generation global precision attack platform",「第五代全球精確打擊平台」,我並不認為這等同於「第五代戰略轟炸機」--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2:41 (UTC)
- 這話意思就是「轟炸機+」,不認為有必要摳這個區別。我說過多次,第幾代xxx本就沒有嚴格定義,說的一樣就當成共識,說的不一樣就分列觀點和理由就好。--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3:01 (UTC)
- 美國的「精確打擊平台/武器」實際上包含了戰略轟炸機,戰術戰鬥機,無人機,遠程精確制導導彈等,並不是只有戰略轟炸機。同時美國的global precision attack weapon(全球精確打擊武器)也號稱是第五代的,說是要裝配F-35和B-21[4],看名字應該是和「第五代全球精確打擊平台」配套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3:10 (UTC)
- 這話意思就是「轟炸機+」,不認為有必要摳這個區別。我說過多次,第幾代xxx本就沒有嚴格定義,說的一樣就當成共識,說的不一樣就分列觀點和理由就好。--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3:01 (UTC)
- "fifth-generation global precision attack platform",「第五代全球精確打擊平台」,我並不認為這等同於「第五代戰略轟炸機」--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2:41 (UTC)
- [3]。它曾經屬於,曾歸入第五代,是重要觀點。現在被廠商宣傳為第六代(能力和角色上也有演變),許多媒體是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具體怎麼歸,尚無標準,全看聲量大,就好比准4G、准5G等手機網絡。另外,我不贊成之前討論中Lvhis說的專家不認同、與節目標題相關,專家僅是講述變遷。--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1:27 (UTC)
- 暫時是常識和假定。我不認為劃代屬於一位軍事專家獨到的評論或研究認為,而是該領域中有根據的一個看法──但看法可能是多元的,條目不應突出其中一種看法、認為這在否定其他看法,以及討論中存在過度解讀。--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20:11 (UTC)
- 誰主張時舉證。認為不是少數觀點的,就要列舉其他來源同意此觀點(可見非少數),或是舉出綜述型來源(第二手來源)。即使是學術性的綜述,也要引用文獻指出誰持此觀點,而不是沒文獻就張口下結論,讀者因此無法查證來源。上述電視節目不滿足這些條件吧。--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2月11日 (二) 00:53 (UTC)
- @Lvhis,如果你給不出更多可靠來源,那麼我會將相關內容寫回註釋--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23:57 (UTC)
- 中方在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屬第二手來源,即對美國方面第一手來源的分析評價,當然對第一手來源的觀點持有異議。你提到的,基本就是照搬第一手來源的描述,沒有更多的分析,如果還都是美國的來源,可以視為第一手來源。有分析評價的第二手來源不應被刪除或隱藏。--Lvhis(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1:38 (UTC)
- 能不要做複讀機嘛?--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2:56 (UTC)
-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專家的觀點是不是少數觀點,你在這裏扯一二手來源沒有意義--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02:57 (UTC)
- 之前將WP:DUE解釋成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是對該具體方針的曲解已是確鑿的了。現在你也承認該具體方針講的是多數觀點和少數觀點的合理比重,你先提出的第一手來源云云,現在又說「扯一二手來源沒有意義」?!出爾反爾!中方在官方媒體中的評論觀點絕不應歸為「極少數觀點」:第一,2016年時任美國空軍部長的Deborah Lee James曾稱該型轟炸機為「第五代全球精確攻擊平台」;第二,上面其他人列出的稱其為第六代的所謂「第二手來源」有七個,大多數來自於美國,而且都是如YFdyh000所說是「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第三,再說一遍,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有分析和評價,屬第二手來源無疑;第四,那些「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的來源的發表時間最遲的也是在2024年,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發表於2025年,如果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發表後有其他的可靠來源對其反駁,而且居多,才可將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觀點歸於「極少數觀點」,目前這個情況還不存在。因此,把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隱藏起來,最初的理由是曲解WP:DUE,現在又無理將其歸於「極少數觀點」,實屬POV。
- 我同意YFdyh000在 2025年2月10日 23:01 的留言中所說「第幾代xxx本就沒有嚴格定義,說的一樣就當成共識,說的不一樣就分列觀點和理由就好」,他之前也說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觀點不是「少數觀點」;我在2025年2月11日 04:46 的留言中也說,「按WP:NPOV,或者需要增列一個『爭議』」的小節」; Boring ghost曾提供了幾個引述其為第六代的「第二手來源」,但他在2025年2月10日 09:54 的留言中,也表示「最簡單的方法是一刀切, 只寫隱形戰略轟炸機」。綜合起來,合適的編輯調整是:首段不提第幾代,只寫「隱形戰略轟炸機」,劃代的觀點專列一個小節,分列觀點和理由,NPOV地給讀者提供足夠的百科資訊,由讀者自行判斷。--Lvhis(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9:16 (UTC)
- 你一直說中方中方,但事實是,這個專家代表不了中國政府,先不論國際上這個專家的觀點是否屬於少數,你連這個觀點在中國不屬於少數都無法證明。如果你認為他的觀點不屬於少數觀點,那麼請給出更多來源--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0:56 (UTC)
-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維基百科,請不要把單一國家內的少數觀點看得太重。WP:中文圈中心--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0:58 (UTC)
- 你有在這打字的時間,為什麼不去找找更多來源?是不想嘛?還是找不到?--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21:15 (UTC)
- 一二手來源只是我自己抱有的疑問,跟相關內容能不能寫進條目關係不大,是不是少數觀點才是更重要的--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1日 (五) 01:23 (UTC)
- 又想將WP:DUE曲解成「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了?這個專家的觀點是在中國大陸官方權威媒體上播出的,眾所周知這個媒體播出的節目是需經過官方審查程序的;在討論中簡稱之中方,而在條目中則具體很清楚地寫明是某專家或某評論人士。你所稱的「少數觀點」,上面已反駁,另外注意,你之前用的概念是「極少數觀點」,更是濫用和荒謬。假使(只是假使!),退一萬步,即使是「少數觀點」,而不是「極」,在維基條目中也不能隱藏,好好理解一下WP:DUE、看看其他涉及不同觀點的維基條目吧。你的什麼「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維基百科」、「WP:中文圈中心」,放在這裏是瞎扯!你那個「找找更多來源」,應該是你去找找2025年1月之後有沒有反駁中方專家這個觀點的來源。實際上你仍按你擾亂的習慣來留言,鑑於你在維基習慣於擾亂,在另一個條目因此而被封鎖的前科,你的此類留言無價值,應無視。我會把我昨天的留言復貼於另一位置,不作為對你的回覆。--Lvhis(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01:19 (UTC)
- WP:DUE:「如果是重要少數觀點,那麼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擁護者」。我已經給過你警告了,你可以試試繼續破壞是什麼下場--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07:09 (UTC)
- 已很清楚地告訴你,不是少數觀點!是有關B-21轟炸機的新的資訊,維基百科作為網上百科要及時展示新的資訊,特別是第二手來源。你在重複你的WP:STONEWALL行為,再次告誡你好自為之!--Lvhis(留言) 2025年2月23日 (日) 20:03 (UTC)
- WP:DUE:「如果是重要少數觀點,那麼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擁護者」。我已經給過你警告了,你可以試試繼續破壞是什麼下場--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07:09 (UTC)
- 又想將WP:DUE曲解成「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了?這個專家的觀點是在中國大陸官方權威媒體上播出的,眾所周知這個媒體播出的節目是需經過官方審查程序的;在討論中簡稱之中方,而在條目中則具體很清楚地寫明是某專家或某評論人士。你所稱的「少數觀點」,上面已反駁,另外注意,你之前用的概念是「極少數觀點」,更是濫用和荒謬。假使(只是假使!),退一萬步,即使是「少數觀點」,而不是「極」,在維基條目中也不能隱藏,好好理解一下WP:DUE、看看其他涉及不同觀點的維基條目吧。你的什麼「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國維基百科」、「WP:中文圈中心」,放在這裏是瞎扯!你那個「找找更多來源」,應該是你去找找2025年1月之後有沒有反駁中方專家這個觀點的來源。實際上你仍按你擾亂的習慣來留言,鑑於你在維基習慣於擾亂,在另一個條目因此而被封鎖的前科,你的此類留言無價值,應無視。我會把我昨天的留言復貼於另一位置,不作為對你的回覆。--Lvhis(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01:19 (UTC)
- 之前將WP:DUE解釋成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是對該具體方針的曲解已是確鑿的了。現在你也承認該具體方針講的是多數觀點和少數觀點的合理比重,你先提出的第一手來源云云,現在又說「扯一二手來源沒有意義」?!出爾反爾!中方在官方媒體中的評論觀點絕不應歸為「極少數觀點」:第一,2016年時任美國空軍部長的Deborah Lee James曾稱該型轟炸機為「第五代全球精確攻擊平台」;第二,上面其他人列出的稱其為第六代的所謂「第二手來源」有七個,大多數來自於美國,而且都是如YFdyh000所說是「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第三,再說一遍,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有分析和評價,屬第二手來源無疑;第四,那些「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的來源的發表時間最遲的也是在2024年,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發表於2025年,如果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發表後有其他的可靠來源對其反駁,而且居多,才可將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觀點歸於「極少數觀點」,目前這個情況還不存在。因此,把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隱藏起來,最初的理由是曲解WP:DUE,現在又無理將其歸於「極少數觀點」,實屬POV。
- 之前將WP:DUE解釋成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是對該具體方針的曲解已是確鑿的了。有關用戶也承認該具體方針講的是多數觀點和少數觀點的合理比重,有用戶先提出的第一手來源云云,現在又說「扯一二手來源沒有意義」?!出爾反爾!中方在官方媒體中的評論觀點絕不應歸為「極少數觀點」:第一,2016年時任美國空軍部長的Deborah Lee James曾稱該型轟炸機為「第五代全球精確攻擊平台」;第二,上面其他人列出的稱其為第六代的所謂「第二手來源」有七個,大多數來自於美國,而且都是如YFdyh000所說是「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第三,再說一遍,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有分析和評價,屬第二手來源無疑;第四,那些「跟着說而非獨立評判」的來源的發表時間最遲的也是在2024年,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發表於2025年,如果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發表後有其他的可靠來源對其反駁,而且居多,才可將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觀點歸於「極少數觀點」,目前這個情況還不存在。因此,把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隱藏起來,最初的理由是曲解WP:DUE,現在又無理將其歸於「極少數觀點」,實屬POV。
- 我同意YFdyh000在 2025年2月10日 23:01 的留言中所說「第幾代xxx本就沒有嚴格定義,說的一樣就當成共識,說的不一樣就分列觀點和理由就好」,他之前也說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觀點不是「少數觀點」;我在2025年2月11日 04:46 的留言中也說,「按WP:NPOV,或者需要增列一個『爭議』」的小節」; Boring ghost曾提供了幾個引述其為第六代的「第二手來源」,但他在2025年2月10日 09:54 的留言中,也表示「最簡單的方法是一刀切, 只寫隱形戰略轟炸機」。綜合起來,合適的編輯調整是:首段不提第幾代,只寫「隱形戰略轟炸機」,劃代的觀點專列一個小節,分列觀點和理由,NPOV地給讀者提供足夠的百科資訊,由讀者自行判斷。--Lvhis(留言) 2025年2月20日 (四) 19:16 (UTC)
- 按理說,一個飛機劃歸第幾代——雖說我是海軍迷 空軍不太懂——不應該吵得如此不可開交,甚至引發了如此激烈的對抗啊。--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0:51 (UTC)
- 和戰鬥機不同,轟炸機分代尷尬的地方在於根本沒有明確的標準去分世代,也是今次吵得特別激烈的原因之一....... Oof--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1:01 (UTC)
- 但就因為這個原因,就在這裏(而不是轟炸機條目的討論頁)吵得不可開交真的令我瞠目結舌。希望那兩位編者能calm down,先停火吧。--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5:17 (UTC)
- Well這是編輯爭議,ofc是在這吵。但真的太激烈--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8:31 (UTC)
- 問題不在於具體該怎麼劃代。Lvhis要是能按照WP:DUE證明他要添加的內容不屬於少數觀點,那我立刻閉嘴,但是他一直東拉西扯,就是不肯直面問題--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22:25 (UTC)
- 我倒也聽過空軍戰鬥機有幾代機幾代機的說法,還聽說過有美標、俄標的區別。中美俄三大國對飛機的分代有統一標準否?如果沒有,那麼不同國家的資料對一款新型飛機屬於幾代機就可能有不同的觀點。所以我認為這場爭議完全沒必要,就寫「美國認為它屬於六代機,而中國部分專家認為屬於五代機」(當然就這個意思,可以再完善完善,以符合維基百科的格式要求)--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1:45 (UTC)
- 比較難有國家級的定義,雖然可能有國家級的機構或人物講過某種定義。如果總結,可能是變成「美國軍火公司xxx及諸多美國媒體稱其,但同時有xxx專家/媒體認為……,以及早前……」等等,是否容易原創總結和非中立。「美國認為」、「部分專家」均不精確和模稜兩可,甚至「x代」也可能缺少嚴謹定義,僅僅是冠以、通俗說法。--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2:04 (UTC)
- ( ✓ )同意二位(YFdyh000 和 超級核潛艇)的意見,我2月23日的編輯(Special:Diff/86218442)正是符合二位閣下的建議,新增了一小節「有關B-21隱形戰略轟炸機的劃代」。現在是用戶Invisible Troll蓄意破壞,原創研究篡改顛倒有關來源的原意,於3月2日已被檢舉(見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Invisible Troll)。--Lvhis(留言) 2025年3月6日 (四) 21:24 (UTC)
- 然而並沒有「中國部分專家」,只有「中國的一個專家」,要不怎麼說不符合WP:DUE呢?「如果是重要少數觀點,那麼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擁護者」,一個專家肯定不能解釋成一批知名的擁護者 --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3:19 (UTC)
- 你之前將WP:DUE曲故意解為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你不敢提了?再明確一次(不是給你聽的,你懷着不良動機故意裝聽不懂):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有分析和評價,屬第二手來源,不是少數觀點,除非你找到直接反駁這個第二手來源的其他來源,並居多數。另外,我在2月28日的編輯摘要中(Special:Diff/86267774)也提到,中國官媒CCTV不聲明其播出的節目中專家的觀點與其無關、不代表該媒體的觀點等云云,此與許多非官方媒體不同;眾所周知中國央視作為官方權威媒體對專家上節目及其內容需經嚴格審查的,而這個來源的節目的標題「......六代機為何難產」是中國央視官方媒體所加,其中播出的觀點已不能簡單視為只是一個專家的觀點。你現在的問題已不是編輯爭議,而是原創研究篡改顛倒有關來源的原意,純屬破壞,這個回復是在這裏給你最後的回覆,應該去的地方是<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Invisible Troll>。--Lvhis(留言) 2025年3月6日 (四) 21:55 (UTC)
- 不是少數觀點,除非你找到直接反駁這個第二手來源的其他來源,並居多數[來源請求],這種你自己編出來的東西我都懶得反駁--Invisible Troll(留言) 2025年3月7日 (五) 04:22 (UTC)
- CCTV亦非社群公認的可靠來源--Invisible Troll 2025年3月7日 (五) 08:05 (UTC)
- 你之前將WP:DUE曲故意解為不同觀點持有者的「級別要相等」,你不敢提了?再明確一次(不是給你聽的,你懷着不良動機故意裝聽不懂):中方央視節目中的評論觀點有分析和評價,屬第二手來源,不是少數觀點,除非你找到直接反駁這個第二手來源的其他來源,並居多數。另外,我在2月28日的編輯摘要中(Special:Diff/86267774)也提到,中國官媒CCTV不聲明其播出的節目中專家的觀點與其無關、不代表該媒體的觀點等云云,此與許多非官方媒體不同;眾所周知中國央視作為官方權威媒體對專家上節目及其內容需經嚴格審查的,而這個來源的節目的標題「......六代機為何難產」是中國央視官方媒體所加,其中播出的觀點已不能簡單視為只是一個專家的觀點。你現在的問題已不是編輯爭議,而是原創研究篡改顛倒有關來源的原意,純屬破壞,這個回復是在這裏給你最後的回覆,應該去的地方是<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Invisible Troll>。--Lvhis(留言) 2025年3月6日 (四) 21:55 (UTC)
- 比較難有國家級的定義,雖然可能有國家級的機構或人物講過某種定義。如果總結,可能是變成「美國軍火公司xxx及諸多美國媒體稱其,但同時有xxx專家/媒體認為……,以及早前……」等等,是否容易原創總結和非中立。「美國認為」、「部分專家」均不精確和模稜兩可,甚至「x代」也可能缺少嚴謹定義,僅僅是冠以、通俗說法。--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2:04 (UTC)
- 我倒也聽過空軍戰鬥機有幾代機幾代機的說法,還聽說過有美標、俄標的區別。中美俄三大國對飛機的分代有統一標準否?如果沒有,那麼不同國家的資料對一款新型飛機屬於幾代機就可能有不同的觀點。所以我認為這場爭議完全沒必要,就寫「美國認為它屬於六代機,而中國部分專家認為屬於五代機」(當然就這個意思,可以再完善完善,以符合維基百科的格式要求)--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28日 (五) 01:45 (UTC)
- 但就因為這個原因,就在這裏(而不是轟炸機條目的討論頁)吵得不可開交真的令我瞠目結舌。希望那兩位編者能calm down,先停火吧。--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5:17 (UTC)
- 和戰鬥機不同,轟炸機分代尷尬的地方在於根本沒有明確的標準去分世代,也是今次吵得特別激烈的原因之一....... Oof--Boring ghost(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1:01 (UTC)
- 按理說,一個飛機劃歸第幾代——雖說我是海軍迷 空軍不太懂——不應該吵得如此不可開交,甚至引發了如此激烈的對抗啊。--超級核潛艇(留言) 2025年2月27日 (四) 00:51 (UTC)
- 雖然可能這樣總結,但不贊成按此寫入條目,因為陳述隱含觀點,且未完整表現專家意見。是二手來源吧,這是意見總結而非原始資料。不是少數觀點,但我實在搞不懂你們爭個什麼,執着於產生爭議的表述如何小修小改後放入條目。--YFdyh000(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16:20 (UTC)
- @Lvhis--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2月10日 (一) 00: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