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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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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修正快速删除O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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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现行用户页指引条文规定的定义问题,我要求现行O1条款紧急追加一句“仅适用于用户(User)命名空间”。由于未实际更动方针文本,我将在24小时后执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29 (UTC)[回复]

其实不追加也无所谓?因为现行指引和修订指引都是“用户页”=用户(U:)命名空间。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37 (UTC)[回复]
那么用户讨论页存档呢?--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3:38 (UTC)[回复]
一直是不行的,Delete模板调用的数据(Module:Delete/data#L-271)写明O1需要User空间。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58 (UTC)[回复]
通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3日 (五) 21:10 (UTC)[回复]
所以为什么要紧急追加这句话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3日 (五) 22:03 (UTC)[回复]
@魔琴:--自由雨日🌧️❄️ 2025年1月4日 (六) 09:00 (UTC)[回复]
@自由雨日因为上面说“用户页方针”修订后可能会理解为O1适用于用户讨论页(User talk),而用户讨论页是不能随便删除的,因此在上面讨论出结果之前先把O1的漏洞补上,避免误用条文。另外我也见过尝试用O1删讨论页的,写上也没坏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4日 (六) 09:16 (UTC)[回复]
但那是错误理解啊()不过加上明晰一下倒也没问题。--自由雨日🌧️❄️ 2025年1月4日 (六) 09:25 (UTC)[回复]

WP:A1措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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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WP:A1里面有些措辞有问题,建议修改,比如可以将“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定义”、“条目的内容笼统”中的包括但不限于笼统去除。WP:A1实际上也没提到除了没有定义外,何种情况属于空泛(“根本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也是属于没有定义的情况),WP:A1也是按照没有定义来举例的。英文维基的A1,似乎只提到没有定义,并没有提及其他情况。我个人认为一个条目若是没有定义,算是可以按照A1速删,但如果有定义,就不适用于A1,如果条目有了定义,字数又很少且不足50字的话,是可以按照小小条目来处理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1日 (六) 14:26 (UTC)[回复]

(+)倾向支持。只要有定义且有可靠来源支持,就不应当速删。很短的内容也完全可能是百科性内容。--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15:04 (UTC)[回复]
条目中有指向性来源,应该属于有定义。--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回复]
(-)反对:A1的特质“内容空泛”指的是不存在可清楚辨别主题的定义,去除“包括但不限于”曲解了A1的定义,“有定义就不适用A1”与事实相违。如果定义无法使读者清楚辨别主题,这个定义并不能起定义应起的作用。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05:50 (UTC)[回复]
但是根据日期20220626说的“去除”这些字词之后,细则依然是“条目的内容没有定义,或根本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即修订后你说的情况依然可以使用A1后半部分。他的提案我觉得主要是希望“有针对性定义,但内容较短”的条目不应速删(而非扩大到“一切有定义的内容”)。--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22 (UTC)[回复]
对于有针对性定义就不应速删,感到存疑,比如创建一百篇“某某,中国科学家”?虽然有时能溯源出创建者本打算做什么而改进,或者用批量提删去存废删掉。--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回复]
这应该不算是“有区分性的定义”?--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48 (UTC)[回复]
然而社群里的大部分成员无法分辨两者,而我认为提案人是无法分辨者之一。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4 (UTC)[回复]
当时把A1由“非常短,而且没有定义或内容”变更为“内容空泛”时存在比照enwiki的A1修订的倾向(12),而现行enwiki的A1的说法是“This applies to articles lacking sufficient context to identify the subject of the article”,这与我给的A1定义对应,而与日期20220626给的A1定义不对应。既然日期20220626他基于一个错误的A1定义来提案,那他对现行A1与其提案的实际效果的理解都是错误的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2 (UTC)[回复]
@自由雨日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2 (UTC)[回复]
YFdyh000的意思和举的例子是符合英文维基的,那A1就应该明确“1 无定义 2定义无法使条目主体与其事物区别并以王星的例子来举例”,原本A1中提到的“空泛但不限于、笼统”等字词请删除。--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1:12 (UTC)[回复]
那倒不如直接重新翻译A1,如果提案仅提议移除“包括但不限于”与“笼统”的话,那这个提案并不能起你所说的效果。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1:20 (UTC)[回复]
那就重新翻译A1吧,至少要达到下面提到的要“防止已有足够区别性定义、但很短”的条目被速删的效果。这种事情除了这次的军队医院,4年前有人就跟我抱怨过这一现象。--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2:35 (UTC)[回复]
(!)意见 对于有定义但笼统的条目,是否该A1,是否没有共识。比如“王星,中国男演员”有定义,但充分吗,“请考虑是否可以改进”是可以的,但如果存在同名相似人物,无法保证与创建目的相同。--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06:22 (UTC)[回复]
这依然可以用“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来速删。我的理解中,提案的意思是要防止“已有足够区别性定义、但很短”的条目被速删。--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31 (UTC)[回复]
提案修改后A1是“没有定义”,而不是定义不足。提案人说“但如果有定义,就不适用于A1”。--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06:37 (UTC)[回复]
我觉得这是提案人(日期20220626)的惯用的笼统的语言风格罢了😂我不认为他会想表达“即便有与条目主题完全无关的定义,也不应速删”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6:50 (UTC)[回复]
根据我在AFD与提案人的接触,我相信提案人他是真的想要表达那种意思。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1:05 (UTC)[回复]
自由雨日说的是对的,我就那个意思,你猜错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1:07 (UTC)[回复]
我没懂自由雨日的“完全无关的定义”,定义可能处在有、但不足,其他人应该解读与补全信息到其中一种义项吗。--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1:24 (UTC)[回复]
条目定义不可能写的完美无缺,很多条目都有可能定义不足,但这种情况和A1比相差太远,所以应该还是“条目无定义或仅有简单定义使得条目主体无法与其他主体区分”--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2:29 (UTC)[回复]
“完全无关的定义”,就拿他的用户名举例好了,条目名字叫自由,定义写的是,这可不是A1,是G3。--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2:31 (UTC)[回复]

具体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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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重新翻译了enwiki的A1过来,并做了些本地化处理:

现行条文

A1. 内容空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定义)。

条目的内容笼统,或甚至根本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创建了工厂和庄园。并且,顺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 “内容空泛”与“没有实际内容”的分别在于:后者乃是与主题完全无关,或是不知所云;前者可以与主题有一定关系,但没有明确描述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对主题作基本定义);前者同时包含后者。
  • 使用模板{{d|A1}}或{{d|context}}。
提议条文

A1. 内容空泛。

条目缺乏足够的背景资讯,使读者无法清楚辨识条目的主题。例如:
“他是拥有红色汽车且风趣幽默的人。他使人大笑。”
孙中山,中国男性政治人物。”
此项条款一般仅适用于非常短的条目。
  • 完全没有正文内容的条目应由A2处理。
  • 翻译不佳的内容与非中文内容应分别由G13G14处理。
  • 如果标题或条目上包括但不限于连结等任何资讯允许用户借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搜寻等途径找到有关该主题的更多有效资讯,以尝试有效扩充或改写该条目,依据此项条款提请快速删除可能并不合适。
  • 如果条目在最近几分钟建立,请勿依据此项条款提请快速删除。
  • 使用模板{{d|A1}}或{{d|context}}。

以上。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2:51 (UTC)[回复]

“例如”后面可以加一句“条目只有一句话”?就像这样:“例如条目只有一句话:“孙中山,中国男性政治人物””。其实原本的“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创建了工厂和庄园。并且,顺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也可以加进去,真有这种全文都是他如何如何的被A1速删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3:01 (UTC)[回复]
其他的暂时没有什么意见。--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2日 (日) 13:04 (UTC)[回复]
那或许我把enwiki的原句也翻译过来吧,这例句也该更新换代一下了。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2日 (日) 13:05 (UTC)[回复]
修订差异见此)另外提案的时候是不是每次修订(尤其是对已有意见的回应)都展示一下差异链接(即修改前的提案)比较好容(类似WP:讨论页指引说的“编辑自己过去意见”的部分),不然比如这里后面的人没法直接看出日期20220626针对的旧版本的内容。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19:23 (UTC)[回复]
应该问题不大,支持。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19:23 (UTC)[回复]
“孙中山,中国男性政治人物。”有基本定义,我觉得不应该适用快速删除⋯⋯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3日 (一) 12:42 (UTC)[回复]
我此前表示如果条目只有这一句话那可以A1,并希望在方针里面写明,但是Sanmosa没理我。 如果条目真的只有这一句话,连年代都不交代清楚的话,的确是有点无语的。此前在军队医院存废讨论里面,YFdyh000也是提到如果只写“XX,XXX。”(王星,中国演员。),会使得辨识度过低。
若“孙中山,中国男性政治人物”扩写成“孙中山(1866-1925),广东香山人,中国男性政治人物,中华民国国父”,后者有了辨识度,就不应该适用于A1。--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12:59 (UTC)[回复]
问题在于,假设现在有人创建这样一个页面,如何决断是重复条目(重定向或存废)还是同名人物的草稿。尤其是如果部分信息有参差。--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03:11 (UTC)[回复]
是的,这是一个大问题。就好比大家看到“孙杨”想起的应该是游泳运动员,然而“孙杨”也未必只能指游泳运动员,据我所知就有一个乒乓球运动员也叫“孙杨”(中文维基百科没有条目)。可以说,Ericliu1912的意见无视了这种发生频率相当高的可能性。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5日 (三) 04:30 (UTC)[回复]
有鉴于VPP过长,改走RFC。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1 (UTC)[回复]
公示“具体提案”版7日。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1日 (二) 05:46 (UTC)[回复]
@Ericliu1912还有意见吗?--日期20220626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05: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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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CSD G1对于用户讨论页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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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识:
相当数量的意见反对拟议修订。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1日 (二) 06: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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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subst:welcome}}。

提议条文

对于的用户讨论页:请清空页面后加入{{subst:welcome}}。

--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13日 (一) 07:34 (UTC)[回复]

具体理由?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3日 (一) 09:14 (UTC)[回复]
可以。但“用户本人创建的”是否不要管。--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03:04 (UTC)[回复]
可以的处理方案有下面几种:
方案一:保留现状
方案二:
现行条文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subst:welcome}}。

提议条文

对于的用户讨论页:请清空页面后加入{{subst:welcome}}。

方案三:
现行条文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subst:welcome}}。

提议条文

对于的用户讨论页:如果是用户本人创建的,使用{{deltalk}}标记,反之则请清空页面后加入{{subst:welcome}}。

方案四:
现行条文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subst:welcome}}。

提议条文

对于的用户讨论页:如果是用户本人创建的,请直接加入{{subst:welcome}},反之则请清空页面后加入{{subst:welcome}}。

--Gaolezhe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07:17 (UTC)[回复]
应维持现状,用户讨论页的内容是否实际(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写的),其去留倒应该交回用户自己决定,而不是我们欢迎别人的同时自行替别人做决定。--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5年1月14日 (二) 11:08 (UTC)[回复]
没有欢迎辞只有G1的讨论页,新用户或不活跃用户可能没有能力处理。以及是否缘于空页面/乱码的美观性问题。--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2:04 (UTC)[回复]
VPO那边似乎有不同的意见。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5日 (三) 04:38 (UTC)[回复]
用户讨论页的处理方式应与用户页一致。个人建议:对于用户页和用户讨论页:如果它是其他用户创建的,请提交页面存废讨论。用户本人创建的,请不要管它,用户讨论页可以考虑加入{{subst:welcome}}。 Stang 2025年1月14日 (二) 11:14 (UTC)[回复]
用户讨论页清空比存废省事,删除意义很小吧。用户页存废是因用户有权保持页面不存在(红链)。--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4日 (二) 12:06 (UTC)[回复]
多此一举,要不要清空应该参考实际情况处理,更何况有些是可以回退到早期版本的,故(-)反对此一无实质效益的更动。--SunAfterRain 2025年1月15日 (三) 14:22 (UTC)[回复]
虽然可能有点对人不对事,但是我个人建议提案人短期内还是不要在方针版提提案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15日 (三) 14:36 (UTC)[回复]
我看不懂你的重点是什么--August0422讨论 2025年1月16日 (四) 08:04 (UTC)[回复]
有鉴于VPP过长,改走RFC。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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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澄清对快速删除方针WP:R7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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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5/01/14#114514中,MilkyDefer声称我在“在扩大对R7的理解Nishino Asuka认为,只要有相关(即不符合R7标题所述),即便没有提及,也可以不适用R7。所以请问R7的适用范围究竟是标题所述的“与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或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还是“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称,或导向目标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已排除别名等情况)?换句话说,“有关,但未提及”的情况到底是否符合R7?我向来是根据R7的细则(而非标题)来提出速删(包括存废讨论时的理据)的(即“有关,但未提及”的情况也符合R7),而且我提的R7也基本均会以此删除,几乎从未遇到过例外情况。并且我向来认为,单纯提及甚至都还不够:如果将“桃子”重定向至《水果》,如果导向目标《水果》中仅提到“桃子”一词(换句话说,实际只能为读者提供“桃子是一种水果”的信息,“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那么这一重定向仍应删除(同样的精神参见#WP:A1措辞问题)。无论“114514”的搜索数量多高,我在导向目标都看不到半点对这一事物的描述(甚至没有提及),这对读者有什么帮助(如果我听说了“114514”这一事物,想了解它的含义,而跳转到那个目标,我是会完全一头雾水的)?有意思的是,不少编者认为消歧义页必须有独立条目才能列出(而不能列出通向章节或列表有效介绍的部分),却认为重定向即便无提及甚至都能保留,对理应同一标准的事物存在天壤之别的标准,这实在是令我觉得匪夷所思(难道它们的逻辑有差别吗?都是为读者提供对某一事物的描述,区别仅在于该事物是否有歧义而已)。--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6日 (四) 23:09 (UTC)[回复]

(另外,注意到大慈树王加入了相关语句,这是2025年1月16日 (四) 12:57 (UTC)发生的事。上述讨论均发生于该时刻以前,即这一版本。)--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6日 (四) 23:17 (UTC)[回复]
不过有一些该有重定向目标的却没有。例如皮乐(Studio Pierrot在中国大陆经营的授权业务品牌)以及安盛天平(安盛保险在中国大陆的车险业务品牌)前者有在条目中提及后者没有直接提及但是有提及在中国大陆业务变迁。----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6日 (四) 23:55 (UTC)[回复]
不要离题,谢谢。--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09 (UTC)[回复]
然而这跟主题有一定的关系,前者就一小段提及,后者未直接提及好奇问一下这两种情况您算不算是R7。----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1 (UTC)[回复]
有一小段提及的话,我会看它所提及的描述是否能起到区别性的作用(仍参见#A1措辞问题),不过这种情况往往会有争议,所以一般会提交到存废讨论;无提及(而且并非别名等豁免情况),那当然是R7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5 (UTC)[回复]
(节删)前者的描述的话确实是没有太多(只提到合资建立公司)后者有独立章节介绍但是没有直接提及到名称([1])----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1:36 (UTC)[回复]
我没怎么明白,而且我认为你已经离题了。回复者已修改留言有独立章节介绍怎么可能没提及名称?--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1:40 (UTC)[回复]
因为提及名称的地方不在中国业务介绍的章节而是在历史章节。(虽然我个人觉得在中国业务章节提及更合适)----甜甜圈支持赖清德因不受民众支持宣布戒严的请求 2025年1月17日 (五) 03:44 (UTC)[回复]
整个章节都在介绍A事物,你说没有提及“A”这一名称,这很难想象吧……就算真的如此,加上“A”一词也不会是什么难事。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3:54 (UTC)[回复]
(~)补充:有人以WP:保留重定向中“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来抵消R7的规定,我想说,我难以想象有人会把一个动画名称叫作“114514”。当这个“特定用语”并非别名时,读者难道不是期望看到对这一用语本身的介绍吗?--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0:28 (UTC)[回复]
其实可能,比如好船到日在校园条目,假如日在校园条目未介绍该内容,部分读者可能失望无介绍,但也有读者仅是需要联想找到作品名称与介绍,类似一种非正式的别名。但从百科目的、维护成本和预防滥用来说,可以要求无介绍则避免重定向。另外,搜索效果时好时坏,可能难以依赖,例如“好船”的搜索结果无帮助。--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6:45 (UTC)[回复]
文氏图很好理解。114514和淫梦是有重叠的部分,但并不是包含于的关系(File:Intersection of two sets A and B.svg)。如果提到114514就只能、立刻想到淫梦,那是用户自己的联想。这样的联想由于语言的多义和模糊可以有许多,建立重定向并不能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搜索时不一定要被直接送到特定页面。人们未必就连看一眼搜索的结果的耐心都没有。搜索引擎式的界面显然不是不可接受,从来也没有维基百科的搜索就必须模糊匹配然后全部精确送到条目。更不用说大家可能喜闻乐见的就在第一页。我建议如果用户在建立重定向时心怀疑虑,就打开绘图软件自己画两个圆仔细想想。——暁月凛奈 (留言) 2025年1月17日 (五) 05:21 (UTC)[回复]
我也一直是一样的观点。不过这是更广泛的“删除重定向”时的理据了——换句话说,我主要是想澄清,“A和B相关,但A条目完全未提及B”时,对重定向“B”是否适用R7;而您在这里说的是“A和B相关,(A条目可能含有对B的介绍,)但B并不完全是A的子主题”时是否应删除重定向“B”了。我也认为这类情况通常应该删除,即仅子主题才适合重定向,就像就算《猴子》条目有介绍“桃子”也不能将“桃子”重定向至《猴子》(但可能不适用R7删除,而是经存废讨论);但似乎社群甚至认为前一种情况都可以进行重定向……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1 (UTC)[回复]
那我好奇这里能给出什么具体的提案。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4 (UTC)[回复]
指针对“A和B相关,(A条目可能含有对B的介绍,)但B并不完全是A的子主题”这一问题的提案吗?这不是我发起讨论的重点……重点是现在对R7条文的理解都有分歧……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5:42 (UTC)[回复]
所以一个很显然的潜在解方就是给出一个消除相关分歧的提案。如果不认同这种解读的人真的很在意这点的话,这至少能迫使他们给出反建议。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05:45 (UTC)[回复]
哦哦,很有道理,那我来提一下吧:——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6:25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修订WP:R7方针

[编辑]

此讨论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1月31日 (五) 01:47 (UTC)结束;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

现拟修订快速删除方针R7款如下:

现行条文
R7. 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或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导向目标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同时,重定向名称并不是导向目标的别名或错误拼写。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7}}。
提议条文
R7. 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或名称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未介绍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指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其别名,或虽提及但仍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的有价值描述。
“涵盖的主题比导向目标更广泛”指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并非导向目标本主题或其子主题,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
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 挂有{{错字重定向}}模板的页面是否适用此条应根据其对应正字判断。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7}}。

以上。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3日 (四) 16:18 (UTC)[回复]


现行条文
R7. 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或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导向目标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同时,重定向名称并不是导向目标的别名或错误拼写。

提议条文
R7. 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或重定向名称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

“未介绍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指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其别名,或虽提及但仍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的有价值描述。“涵盖的主题比导向目标更广泛”指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并非导向目标本主题或其子主题,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挂有{{错字重定向}}模板的重定向应根据对应正字判断。

“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主要是考虑到类似《林生斌》这种情况,“人物”很难说是某个案件(杭州蓝色钱江纵火案)的“子主题”,但因为该人物与案件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可靠来源介绍相关人物时几乎均是介绍相关案件的话题),这种情况下显然不应删除重定向。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6:25 (UTC)[回复]

“相关内容”含糊,还不如“该名称”。“或涵盖主题”病句了吧,修改后像是说导向目标。“重定向所指事物”请说“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不然像是重定向指向的事物(条目)名。--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6:53 (UTC)[回复]
已调整。(不过之前应该不是病句,两个短语都是对最后那个中心词“重定向”的修饰;现在直接改写成完整句子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6:59 (UTC)[回复]
不反对这个版本的提案。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0 (UTC)[回复]
有鉴于VPP过长,改走RFC。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8日 (六) 10:00 (UTC)[回复]

限制R7的适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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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将模板空间的重定向排除在R7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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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一案:

  • 模板空间的重定向不适用,应提出存废讨论。

模板空间的命名通常非常复杂。模板名称本身是编者用于编写条目的“参数”,参数名是约定俗成的,可以是“本身意义不止导向目标”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缩写或其他名称。只要使用适当,就不应删除,更不应“快速删除”(否则{{T}}等模板重定向早因字母“T”涵盖内容更广泛而删除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07:31 (UTC)[回复]

当然,还有一个更强的限制是将R7仅应用于条目空间。因为项目空间也完全可能有类似问题。--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0:16 (UTC)[回复]
这多多少少算是另一件事了。如果真的要限制的话,建议仅限定自身与导向目标均位于模板空间的重新导向适用转交AFD的条款。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1 (UTC)[回复]
啊,“模板空间的重定向”≠“自身与导向目标均位于模板空间的重定向”吗?思考...?其他空间的重定向可以重定向到模板空间(或模板空间重定向可以重定向到其他空间)?--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1:27 (UTC)[回复]
这在技术上完全可行啊,要不是随意写一个再G10很扰民,我直接现写一个给你也可以。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7日 (五) 13:14 (UTC)[回复]
技术上可行我当然知道(不然就不会有“跨命名空间”速删条款了),但这种其他空间重定向到模板空间(或模板重定向到其他)的重定向一般会在什么时候用到?感觉这类重定向如果要删,应该不会动用到“R7”吧?--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3:36 (UTC)[回复]
确实真用不着,但除非能证明建立的目的是破坏,不然不能G3,只能走AFD。主命名空间或Draft空间至模板空间的可以R2。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8日 (六) 10:04 (UTC)[回复]
那不是跟提案的“模板空间的重定向不适用,应提出存废讨论。”这句话不矛盾吗,原先也并不用到R7而是“只能走AFD”,改后仍然是走AFD。(不过我已经倾向于提第二种方案即“仅用于条目空间”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8日 (六) 10:14 (UTC)[回复]
本人更建议将R7准则范围限缩至条目,其他命名空间一律不适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7日 (五) 14:24 (UTC)[回复]
确实,我也有类似的想法……描述上“读者”“有价值信息”等等基本就是只会在阅读/编辑条目时才会考虑到的。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7日 (五) 14:42 (UTC)[回复]

方案二:R7仅用于主命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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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R7仅用于条目空间

适用于主命名空间(重定向与导向目标均位于主命名空间)。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9日 (日) 00:13 (UTC)[回复]

你要这样写,倒不如写成“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G16就是这样处理的。R2是在条文里另外限定适用范围的,因此不太赞同直接动通用适用范围。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9日 (日) 07:42 (UTC)[回复]
编辑冲突,回复该版本有道理!(我相信你是出于避免加深个别编者或让新手误形成“重定向∈条目”印象的考虑。)另外我觉得给个WP:命名空间#基本命名空间更好,否则《什么是条目》的标题仍然可能有那样的误会……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9日 (日) 07:52 (UTC)[回复]
那我弄个整合版提案吧。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9日 (日) 07:58 (UTC)[回复]
编辑冲突,回复该版本已调整。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9日 (日) 08:02 (UTC)[回复]

整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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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R7. 导向目标所涵盖的主题明显无关,或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导向目标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的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描述。同时,重定向名称并不是导向目标的别名或错误拼写。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7}}。
提议条文
R7. 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或名称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未介绍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指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其别名,或虽提及但仍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的有价值描述。
“涵盖的主题比导向目标更广泛”指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并非导向目标本主题或其子主题,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
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如果原重定向标题可改成消歧义页(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义页),则不适用。
  • 挂有{{错字重定向}}模板的页面是否适用此条应根据其对应正字判断。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7}}。

整合了一下上方的各提案,得出这个版本。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9日 (日) 07:58 (UTC)[回复]

我也顺便说明一下为何我最后会支持限缩R7的适用范围:我看了一下以往我就R7发起或参与的讨论,发现我引述的例子基本仅出自主命名空间,因此我有理由相信R7的主要用途是主命名空间的重新导向,这种情况下限缩适用范围是合理的。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19日 (日) 08:02 (UTC)[回复]
(+)支持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9日 (日) 08:03 (UTC)[回复]
WP: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征求意见中的提案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可在已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公示。考虑到整合版提案的内容仅为此讨论串中其他所有提议的整合,现公示整合版提案7日。Sanmosa 热烈庆贺“关注度”正名“收录标准 2025年1月24日 (五) 01:47 (UTC)[回复]

废弃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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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回复]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
曾经没有O7的时候有用户在AFD提删大量废弃草稿,也不是合适处理方式。--GZWDer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29 (UTC)[回复]
至少用户页的草稿也会有矛盾之处,比如用户沙盒不会被删除,但用户页的草稿却会被删除。对新手用户尤其影响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3:36 (UTC)[回复]
同意,我觉得至少应该排除掉用户页草稿。如果社群认为真要保留O7,或许可限定草稿名字空间。然而,AFD大量提删废弃草稿的行为似乎也不足以论证O7的必要性,毕竟反过来说可以劝导乃至阻止相关用户进行如此非必要的批量提删行为。-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20日 (五) 17:31 (UTC)[回复]
我认为应当如此:
  • 只有草稿名字空间可以因废弃草稿的原因自动提交速删;
  • 用户名字空间的不应该以“废弃草稿”的名义自动提交速删;
  • 因废弃草稿而提交速删的不应该使用机器人自动删除,而应该交由人工复查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4日 (二) 08:54 (UTC)[回复]
补充:如果不删除Draft空间的废弃草稿,会不会有新手不会更新?要不参考O3的模式,机器人自动以O7的名义存档废弃草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24日 (二) 11:07 (UTC)[回复]
话说,现在是有机器人自动挂速删废弃草稿的模板,还是挂有草稿模板的页面在一段时间后无编辑就自动显示速删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25日 (三) 03:26 (UTC)[回复]
大部分是后者。--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另外不少新手用户把完善、增加的内容搬到主条目,但因草稿未获审批而遭不少提删。似乎要增加相关删除要求,比如条目比草稿更多内容、完善后不应一律以G18提删条目,提删者需要作检查。--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9 (UTC)[回复]

@PeacearthShizhao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间”,老版术语措辞“名字空间”早就被丢弃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 吐槽:在zh-tw模式下您的发言显示为“各位,各位,是「命名空間」,老版術語措辭「命名空間」早就被丟棄了。”,这个字词转换😂-Peacearth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02 (UTC)[回复]
呃……我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刚刚加上隔断代码了。--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5:43 (UTC)[回复]

@魔琴如果废除速删旧草稿,草稿命名空间就成大型垃圾场了😒😒😒 --Txkk留言2024年12月31日 (二) 01:31 (UTC)[回复]

现在记得是半年无编辑才提交速删吧?这么长时间都不编辑,认为废弃相当合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45 (UTC)[回复]
目前似乎很多新条目不符创立标准的都会移动到草稿,可能建议还是先挂维护模板/提请删除讨论优先,在存废讨论中讨论,确定有修改价值后才移到草稿,而非统统移到草稿。以免增加草稿审核人员负担。--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5:47 (UTC)[回复]
同意Shizhao草稿存废标准有关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