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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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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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牡丹酋邦 射不力酋邦 | 大日本帝國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阿祿古 † |
西鄉從道 佐久間左馬太 | ||||||
參戰單位 | |||||||
牡丹社 高士佛社 射不力社[1] | |||||||
兵力 | |||||||
參戰人數不詳,可能數約600人[2]:144 |
陸上兵員:3,658人 下士官以上:781人 軍人:2,643人 軍屬:172人 從僕:62人 軍艦乘員:734人[3] | ||||||
傷亡與損失 | |||||||
戰死:至少超過20人(牡丹社頭目阿祿古父子在其中) 負傷:超過50人[4][5] |
戰死:12人 病死:561人[3] |
牡丹社事件是發生於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以1871年八瑤灣事件殺害琉球國的琉球族為由,出兵攻打台灣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軍事行動,以及隨後大清政府和日本國兩方的外交折衝。在日本,這次事件被稱為「台灣出兵」、「征台之役」或「台灣事件」。這也是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對外用兵。
背景
[編輯]原因
[編輯]琉球王國自明朝起為清朝的從屬國,其國王接受冊封、獲准朝貢貿易的次數為藩屬國中之最。由於大清和日本均採取鎖國貿易體制,當時琉球成為「大清絲綢—日本白銀」轉口貿易特區之一(另一個貿易特區是日本長崎)。
日本薩摩藩在關原之戰後,因財政困難、局勢不穩,加上欲以海外之功向江戶幕府輸誠,遂有兼併琉球之舉。1609年,薩摩派遣將近三千名兵力,攻入琉球王都首里城,但德川幕府命令薩摩藩保留琉球王室,以便利用琉球對大清國進行貿易活動。然而琉球王國自此喪失獨立自主性,亦受薩摩藩支配,奄美群島也被薩摩藩佔領。自此琉球處於「清日(薩)兩屬」狀態,一方面接受清政府冊封並進行朝貢貿易,同時國政受到薩摩藩的控制[6]。
1867年王政復古,幕府將軍德川慶喜被迫上表「大政奉還」,江戶時代結束。隨後的明治維新過程中,大量武士(維新時改稱「士族」)失業,造成極大的社會問題[7]。於是西鄉隆盛等人提出「征韓論」,主張以海外擴張來解決內政問題。但征討朝鮮半島在外交上困難較大,未獲得日本內閣多數閣員支持,最後造成參議西鄉隆盛等征韓派官員下野。日本朝廷為了安撫士族情緒,遂有出兵台灣之議[8][9]。
有學者認為,日本政府「出兵台灣」並非僅為了緩和士族對內政的不滿,而是對台灣的經濟價值與戰略地位有很清楚的認識,「不能將掠奪台灣資源,或侵佔領土的動機矮小化。」[10]
另有學者認為,牡丹社事件發生源自「語言隔閡的誤會」,非單一方面嗜殺所致。[11]
近因
[編輯]1871年(明治4年,同治10年)10月18日[12] ,一艘宮古島向那霸市上繳年貢的山原號[13] 回航時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東南部八瑤灣(即今之九棚灣),船上69名宮古島乘客溺死3人,有66名宮古島人登陸。幾天後遇上排灣族高士佛社原住民,獲高士佛社人好心收留,但因雙方語言不通、文化差異甚至稍有爭吵,讓琉球人因害怕而偷偷逃離高士佛社,高士佛社族人打獵後回部落時赫然發現琉球人不辭而別,開始對琉球人起猜疑之心,懷疑其打算對外通報部落位置引大軍攻打,狠下心腸追上其大隊五十四人將其出草斬首殺害[14][12],死者包括琉球豪族仲宗根豐見親(忠導氏玄雅)十四世孫忠導氏玄安,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楊友旺、楊阿才營救下前往台灣府,由清政府官員安排轉往福州琉球館[12],乘船歸國[15][16]。史稱八瑤灣事件 [17]。此類事件在當時不時發生,按慣例皆由明清政府撫卹並送回琉球王國,與日本政府無涉。
但日方於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廢藩置縣」時,薩摩藩改為「鹿兒島縣」,原本為薩摩藩屬的琉球王國被改隸於鹿兒島縣,1872年日本政府單方廢止琉球王國,設置「琉球藩」,1873年日本政府外務卿副島種臣向清朝總理衙門提起此事時,大臣毛昶熙答覆:「二島(琉球與台灣)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次固在於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為過問?」日本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田縣(今日本岡山縣小田郡)漁民的證據,又追問「貴國既然已知撫卹琉球民,為何不懲辦台番?」,毛以殺人者為置之化外的生番來回應,副島便言:「生番害人,貴國置之不理,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因與貴國盟好,特先來奉告」,毛昶熙回答:「(台灣)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日方便向「無主番界」出兵[18]。
經過
[編輯]出兵前
[編輯]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西鄉隆盛之弟)為「蕃地事務局都督」,向英、美等國租用輪船,僱用美國軍事顧問李仙得(C. W. Le Gendre,又名李讓禮),準備對臺灣出兵[19],並事先派遣樺山資紀、水野遵來台調查。
但是了1874年初,日本蠢蠢欲動並開始調兵遣將時,列強各國相繼質疑日本用兵的正當性,英國即扮演密報者、仲裁者雙重角色,他們向中國通風報信,並直指美國人李仙得為事件主謀者。而隨著事態的發展,到了4、5月間,臺灣道、臺灣鎮、閩浙總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等各級官員對於「番地」主權的發言立場漸趨一致,4月18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對英國正使梅輝立表示:「其人雖不治以中國之法,其地究不外乎中國之土」,即代表清廷的基本立場。
出兵前夕,英美等國正式轉變態度表示反對,聲明中立並拒絕租借船艦給日軍。日本政府迫於外交壓力決定停止此次行動,大久保利通並親自到長崎下令罷兵。但西鄉從道以「已經準備妥當」為由拒不受命,斷然率領三千六百名官兵前往台灣[20],這也成為日後日本軍國主義軍官在戰場上獨斷獨行的濫觴,充分表現出日本軍國主義的一個原型(prototype),亦即軍事的先行與政治的追認[21]。著名文史學家司馬遼太郎曾評論這次出兵完全是無名之師,可稱為「官制的倭寇」(日語:「官製の和寇」)[22]。
戰爭過程
[編輯]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5月12日,日軍於社寮(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登陸[23],而排灣族從車城鄉統埔村友好的漢人那邊得知日軍行動,事先在要道石門埋伏。5月18日到5月21日,日軍與台灣原住民有小規模接觸,互有傷亡。5月22日,日本陸軍中佐佐久間左馬太率領日軍150人進抵石門[24](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遭到排灣族強烈抵抗,最後日軍陸戰隊攀上峭壁居高臨下,情勢逆轉,排灣族在裝備劣勢和人數劣勢下被迫撤兵,牡丹社頭目阿祿古父子身亡。經此一役,多數採觀望態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軍分三路掃蕩牡丹社、高士佛社、射不力社等原住民,沿途只有小規模抵抗,原住民人撤入山中,日軍佔領村落後焚燒村屋並撤回社寮營地。7月1日,牡丹社等終於投降。
之後日軍移營龜山(今車城鄉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長期駐紮,卻因氣候與衛生因素飽受瘧疾等熱帶疾病之苦,據日方紀錄,參與行動的日軍與隨軍人員5,990人共回報了1萬6,409件的患病紀錄,呈現出平均1人患病2.7次的慘況,而561名的病死者更達實際戰死者的數十倍之多。
大清和日本兩方交涉
[編輯]日本5月中旬出兵台灣,同治帝隨即於5月下旬派遣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以巡閱為名來台,主持台灣海防及對各國的外交事務。李鴻章允調唐定奎率領的淮軍十三營六千五百人赴台,該部隊熟習西洋槍砲,是淮軍主力。當年農曆九月中旬以後到十月間陸續抵台,使得雙方戰力情勢逆轉,沈葆楨的談判地位頓時提升了許多[25][26]。在外交方面,清朝當時以《台灣府志》記載了琅嶠諸社在1725年歸化大清,是為琅嶠歸化生番十八社一事,證明該處納入版圖並有效收取番餉。清廷認為此地已是中國領土,生番如何處置是自己的事,以此要求日本退兵[27]。
加上此時日軍因熱病侵襲,病歿650人(陣亡者僅20餘人),又已耗軍費1260餘萬日圓(尚未計算購買運兵用船舶的770萬日圓),深感難以持續。於是日本政府派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赴清廷交涉[22]。
當時沈葆楨及李鴻章對情勢皆有清楚的判斷,分別上疏表示日本急於謀和,實因情勢窘迫。因此大清帝國起初態度強硬,軍機大臣文祥公開表示,對於日本方面要求的軍費賠償表示:「一錢不給」[28]。
但大久保商請英國公使威妥瑪為調人[29],強勢介入。於是中日兩國在1874年10月31日簽訂北京專約,主旨有以下三條:
- 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
- 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中國定給撫卹銀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件,中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兩,另有議辦之據。
- 所有此事兩國一切來往公文,彼此撤回註銷,永為罷論。至於該處生番,中國自宜設法妥為約束,不能再受兇害。
結果與影響
[編輯]在大清方面,不言賠償兵費,而將五十萬兩白銀拆成十萬兩的「撫卹」與四十萬兩的「購買道路房屋」,算是在保存顏面的情況下息事罷兵[30]。
投降的原住民被授予日本國旗,在他們的村莊上空飄揚,他們認為這是與日本和平和免受敵對部落侵害的象徵,然而,日本人將其視為對原住民具有管轄權的象徵[31]。此事件也為日後日本帝國的野心提供了有益的預演。在日本的一些圈子裡,台灣已經被視為潛在的日本殖民地[31] 。
在日本國內,這一行動也安撫了明治政府內部那些推動更激進的外交政策,以及因政府在1873年拒絕進攻朝鮮而憤怒的人。重要的是,牡丹社事件發生在佐賀之亂後不久,由西鄉從道(西鄉隆盛的弟弟)領導,主要由前薩摩和佐賀武士組成。
但因為條約中有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字句,日本據此認定清國政府不否認琉球是日本的屬地。(1875年)繼續進行「琉球處分」,令琉球終止向大清朝貢,復在1879年迫使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派軍警進駐琉球,廢止「琉球藩」改設「沖繩縣」,但大清並未放棄琉球宗主權對日本提出抗議。1880年,在前美國總統格蘭特調解之下,日本提議及外務省底線將割琉球群島以北歸日本,南邊的宮古、八重山島屬大清,清國政府則提出北邊的奄美群島歸日本,中間的琉球群島歸琉球國,南邊的八重山群島(含八重山、宮古島等)歸大清,最後並未成案。直到1894年甲午戰爭日本擊敗清國,台灣割讓給日本,清國無力繼續過問琉球問題,琉球遂在國際默認下歸屬日本,清國與日本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條約,正式放棄琉球的宗主權改歸日本。
俄羅斯曾於牡丹社事件期間派軍官捷廉季耶夫(V. A. Terent'ev)抵台觀戰,1875年再派海軍軍官保羅‧伊比斯(Pavel Ibis)抵台田野調查。2人的台俄雙邊關係文件目前存放在俄羅斯聖彼得堡海軍公文書館。捷廉季耶夫的報告不支持日本以武力進軍台灣南部,並認為可用和平與外交方式解決爭端,這有別於當時的外國媒體支持日軍的觀點。伊比斯以筆記及插畫,為當時台灣社會、原住民語言風俗留下紀錄。[32][33]
「牡丹社事件」後,清廷轉為積極治理台灣,增設府縣,對台灣中、東部及原住民地區實行「開山撫番」,並於1885年建立福建台灣省。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清帝國戰敗,日本藉由馬關條約取得台灣後,鑒於此次攻台與接收過程中病死人數遠多於戰死,決意在台灣積極著手規劃建設醫療衛生設備,以方便統治台灣。
文化遺產
[編輯]紀念碑
[編輯]- 位於屏東縣車城鄉統埔村,為同治10年(1871年)八瑤灣事件中遇害琉球族的墳墓,於2011年登錄為屏東縣歷史建築。[11],當年死者屍首由楊友旺及客籍張眉婆、林碰獅等人以一塚安葬於統埔村落邊,日本政府藉此事在同治13年(1874年)發動「征台之役」,日軍將領西鄉從道每年給付年金,囑咐林阿九家族代為管理祭祀。日治時期定期祭拜維護,大正14年(1925年)當年倖免於難的琉球人島袋龜在來台發起「琉球藩民墓整修運動」,並出版《牡丹社遭難民墓碑改修報告書》。大正15年(1926年)藩民墓開始整修,遭難者名單刻於碑上,昭和2年(1927年)12月完工。民國67年(1978年)沖繩史家又吉盛清來台,並分別於日、琉、臺三地,推動「臺灣遭害者之墓」與「琉球藩民墓」改修工作。民國70年(1981年)取得屏東縣政府、車城鄉公所同意興工,民國71年3月改建完畢,但將墓碑上的「大日本」三字塗掉[11]。民國89年(2000年)碑文上的「大日本」字樣恢復碑體原貌。
建築物
[編輯]- 國定古蹟,又稱「億載金城」,位於今臺南市,1874年牡丹社事件發生時,清廷一面向日本抗議,一面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辦理台灣等地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沈葆楨以安平形勢險峻,奏請建造仿西洋式砲台一座。砲台由法國人帛爾陀(Berthaud)設計,從同治十三年(1874年)起建,到光緒二年(1876年)完工。砲台入口城門上方有沈葆楨題額「億載金城」,亦稱「億載金城」,或相對於「安平小砲台」稱為「安平大砲台」。
- 鵝鑾鼻燈塔暨附屬建物:
- 屏東縣歷史建築,位於恆春鎮鵝鑾里燈塔路90號,清光緒7年(1881年)11月創建,起因清同治6年(1867年)3月9日,一艘美國籍商船「羅發號」從汕頭駛往牛莊途中,航行至鵝鑾鼻西南七星岩附近,觸礁沉沒,船員登岸後,擅闖龜仔甪社領土,遭受龜仔甪(社頂)士兵處決,除中國粵籍水手一人逃至打狗(今高雄)外,全部罹難,且琉球人多次在該處亦遇難,並引發牡丹社事件,應美國及日本政府之建議而籌設。
- 恆春縣城:
- 國定古蹟,是牡丹社事件之後,清廷因大幅改變對臺灣戰略地位的觀感,而選定以「車城南十五里之猴洞」為縣治,並打算由「素習堪輿家言」的劉璈處理築城事宜,所設的恆春縣縣治所在地。
原民遺骨
[編輯]牡丹社事件中,16名戰死的原住民勇士頭顱被日軍割下,作為戰利品,其中4具頭骨經美國海軍軍官2次轉手,交由曾任愛丁堡大學校長的解剖學家威廉‧透納研究,收藏在愛丁堡大學人類學系解剖學博物館中。2023年11月3日,愛丁堡大學將遺骨正式歸還台灣,由牡丹鄉公所鄉長潘壯志代表牡丹鄉諸部落接受返還。[34]遺骨於5日返台,並寄藏於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中。[35]
相關作品
[編輯]相關條目
[編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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