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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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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市分布圖

地級市列表,列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下轄的地級市,其中台灣省未實際控制。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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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行政區 個數 地級市(列表)
河北省 11 石家莊市唐山市秦皇島市邯鄲市邢臺市保定市張家口市承德市滄州市廊坊市衡水市
山西省 11 太原市大同市陽泉市長治市晉城市朔州市晉中市運城市忻州市臨汾市呂梁市
內蒙古自治區 9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赤峰市通遼市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
遼寧省 14 瀋陽市大連市鞍山市撫順市本溪市丹東市錦州市營口市阜新市遼陽市盤錦市鐵嶺市朝陽市葫蘆島市
吉林省 8 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黑龍江省 12 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雞西市鶴崗市雙鴨山市大慶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綏化市
江蘇省 13 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宿遷市
浙江省 11 杭州市寧波市溫州市嘉興市湖州市紹興市金華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麗水市
安徽省 16 合肥市蕪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馬鞍山市淮北市銅陵市安慶市黃山市滁州市阜陽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 9 福州市廈門市三明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
江西省 11 南昌市景德鎮市萍鄉市九江市新余市鷹潭市贛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撫州市上饒市
山東省 16 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棗莊市東營市煙臺市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臨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菏澤市
河南省 17 鄭州市開封市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濮陽市許昌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南陽市商丘市信陽市周口市駐馬店市
湖北省 12 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
湖南省 13 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岳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益陽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婁底市
廣東省 21 廣州市韶關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佛山市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肇慶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陽江市清遠市東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陽市雲浮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 14 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海南省 4 海口市三亞市三沙市儋州市
四川省 18 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資陽市
貴州省 6 貴陽市六盤水市遵義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
雲南省 8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麗江市普洱市臨滄市
西藏自治區 6 拉薩市日喀則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市
陝西省 10 西安市銅川市寶雞市咸陽市渭南市漢中市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
甘肅省 12 蘭州市嘉峪關市金昌市白銀市天水市武威市張掖市平涼市酒泉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
青海省 2 西寧市海東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5 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中衛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 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吐魯番市哈密市
台灣省 6 台北市高雄市台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
註:臺灣台澎金馬)由中華民國自1945年(台灣省的臺灣澎湖)/1912年(福建省的金門馬祖)統治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之台灣省,省會為台北,但行政區劃則註明資料暫缺。相關背景請參閱臺灣問題

詳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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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市名稱 設立時間 設立方式 相關批文 備註
河北省(共11個)
石家莊市 1978年3月11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冀發〔1978〕13號 1993年6月與石家莊地區合併(國函〔1993〕89號)
唐山市 1983年3月與唐山地區合併((83)國函字27號)
秦皇島市 1983年3月3日 (83)國函字27號
邯鄲市 1983年11月15日 (83)國函字243號 1993年6月與邯鄲地區合併(國函〔1993〕89號)
邢臺市 1993年6月與邢臺地區合併(國函〔1993〕89號)
保定市 1994年12月與保定地區合併(國函〔1994〕133號)
張家口市 1993年6月與張家口地區合併(國函〔1993〕89號)
承德市 1993年6月與承德地區合併(國函〔1993〕89號)
滄州市 1993年6月與滄州地區合併(國函〔1993〕89號)
廊坊市 1988年9月13日 廊坊地區改設 國函〔1988〕114號 原縣級廊坊市改設安次區
衡水市 1996年5月31日 衡水地區改設 國函〔1996〕39號 原縣級衡水市改設桃城區
山西省(共11個)
太原市 1949年4月24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27年由陽曲縣析設太原市
大同市 1972年3月9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1993年6月與雁北地區(除應縣右玉懷仁3縣)合併(國函〔1993〕93號)
陽泉市
長治市 1975年7月9日 晉發〔1975〕69號 1985年4月原晉東南地區的襄垣、屯留、平順、黎城、壺關、長子、武鄉、沁縣、沁源、潞城、長治11縣劃歸地級長治市((85)國函字62號)
晉城市 1985年4月30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5)國函字62號 1985年4月原晉東南地區的陽城、高平、陵川、沁水四縣劃歸地級晉城市,原縣級晉城市改設城區郊區
朔州市 1988年3月24日 朔縣平魯縣合併設立 國函〔1988〕52號
晉中市 1999年9月24日 晉中地區改設 國函〔1999〕124號 原縣級榆次市改設榆次區
運城市 2000年6月14日 運城地區改設 國函〔2000〕68號 原縣級運城市改設鹽湖區
忻州市 忻州地區改設 國函〔2000〕70號 原縣級忻州市改設忻府區
臨汾市 2000年6月23日 臨汾地區改設 國函〔2000〕78號 原縣級臨汾市改設堯都區
呂梁市 2003年10月23日 呂梁地區改設 國函〔2003〕112號 原縣級離石市改設離石區
內蒙古自治區(共9個)
呼和浩特市 1950年1月18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28年由歸綏縣析設歸綏市;1954年4月,歸綏市更名為呼和浩特市
包頭市 1950年2月13日 1938年11月由包頭縣析設包頭市(蒙古聯盟自治政府
烏海市 1975年8月30日 海勃灣市烏達市合併設立 國發〔1975〕141號
赤峰市 1983年10月10日 昭烏達盟改設 (83)國函字218號 原縣級赤峰市改設紅山區
通遼市 1999年1月13日 哲里木盟改設 國函〔1999〕5號 原縣級通遼市改設科爾沁區
鄂爾多斯市 2001年2月26日 伊克昭盟改設 國函〔2001〕17號 原縣級東勝市改設東勝區
呼倫貝爾市 2001年10月10日 呼倫貝爾盟改設 國函〔2001〕130號 原縣級海拉爾市改設海拉爾區
巴彥淖爾市 2003年12月1日 巴彥淖爾盟改設 國函〔2003〕121號 原縣級臨河市改設臨河區
烏蘭察布市 烏蘭察布盟改設 國函〔2003〕122號 原縣級集寧市改設集寧區
遼寧省(共14個)
瀋陽市 1954年6月19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 1923年8月由瀋陽縣析設奉天市;1945年8月,奉天市更名為瀋陽市,1953年3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大連市 1950年10月改旅大行署區為旅大市,1953年3月改為中央直轄市;1981年2月,旅大市更名為大連市((81)國函字13號)
鞍山市 1937年12月由遼陽縣析設鞍山市(滿州國),1953年3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撫順市 1937年12月由撫順縣析設撫順市(滿州國),1949年改為中央直轄市
本溪市 1939年10月由本溪縣析設本溪市(滿州國),1953年4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丹東市 1947年6月10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37年12月由安東縣析設安東市(滿州國);1965年1月,安東市更名為丹東市
錦州市 1948年10月15日 1937年12月由錦縣析設錦州市(滿州國);1968年與錦州專區合併
營口市 1948年11月2日 1938年5月改營口縣為營口市(滿州國)
阜新市 1949年3月18日 1940年1月由阜新縣析設阜新市(滿州國)
遼陽市 1965年12月27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盤錦市 1984年6月5日 盤山縣改設 (84)國函字89號
鐵嶺市 1984年6月30日 鐵嶺地區改設 (84)國函字104號 原縣級鐵嶺市改設銀州區
朝陽市 朝陽地區改設 原縣級朝陽市改設雙塔區
葫蘆島市 1989年6月12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89〕42號 原縣級錦西市改設連山區;1994年9月,錦西市更名為葫蘆島市(國函〔1994〕97號)
吉林省(共8個)
長春市 1954年6月19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 1932年3月設立新京市滿州國),1945年12月改為長春市,1953年7月改為中央直轄市;1983年8月與德惠地區合併((83)國函字173號)
吉林市 1948年3月9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36年4月由永吉縣析設吉林市(滿州國);1983年8月與永吉地區合併((83)國函字173號)
四平市 1983年8月30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3)國函字173號 原縣級四平市改設鐵東區鐵西區
遼源市 原縣級遼源市改設龍山區西安區
通化市 1985年2月4日 (85)國函字17號 原縣級通化市改設東昌區二道江區
白山市 原縣級渾江市改設八道江區;1994年1月,渾江市更名為白山市(國函〔1994〕8號)
松原市 1992年6月6日 國函〔1992〕60號 原縣級扶餘市改設扶餘區
白城市 1993年6月14日 白城地區改設 國函〔1993〕87號 原縣級白城市改設洮北區
黑龍江省(共12個)
哈爾濱市 1954年6月19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 1933年7月設立哈爾濱市(滿州國),1953年7月改為中央直轄市;1996年8月與松花江地區合併(國函〔1996〕64號)
齊齊哈爾市 1964年1月15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1984年12月與嫩江地區合併((84)國函字178號)
大慶市 1965年12月28日 1979年12月,安達市更名為大慶市(國發[1979]288號)
雞西市 1966年2月8日
鶴崗市
雙鴨山市
伊春市 1979年12月14日 伊春地區改設 國發〔1979〕288號
牡丹江市 1983年10月8日 牡丹江地區改設 (83)國函字181號
佳木斯市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3)國函字213號 1984年12月與合江地區合併((84)國函字178號)
七台河市
黑河市 1993年2月8日 黑河地區改設 國函〔1993〕12號 原縣級黑河市改設愛輝區
綏化市 1999年12月28日 綏化地區改設 國函〔1999〕154號 原縣級綏化市改設北林區
江蘇省(共13個)
南京市 1952年11月15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 1927年5月設立南京特別市,1949年5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無錫市 1949年4月23日 無錫縣析設
徐州市 1962年6月25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1983年1月與徐州地區(除東海贛榆2縣)合併((83)國函字1號)
常州市
蘇州市 1983年1月與蘇州地區(除江陰無錫2縣)合併((83)國函字1號)
南通市 1983年1月與南通地區合併((83)國函字1號)
連雲港市
淮安市 1983年1月18日 淮陰地區改設 (83)國函字1號 原縣級清江市改設清浦區清河區;2000年12月,淮陰市更名為淮安市(國函〔2000〕132號)
鹽城市 鹽城地區改設 原縣級鹽城市改設城區郊區
揚州市 揚州地區改設 原縣級揚州市改設廣陵區
鎮江市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原縣級鎮江市改設城區郊區
泰州市 1996年7月19日 國函〔1996〕57號 原縣級泰州市改設海陵區
宿遷市 國函〔1996〕58號 原縣級宿遷市改設宿城區宿豫縣
浙江省(共11個)
杭州市 1949年5月3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27年5月由杭縣析設杭州市
寧波市 1949年12月20日 鄞縣析設 1983年5月與寧波地區合併((83)國函字145號)
溫州市 1949年11月6日 永嘉縣析設 1981年9月與溫州地區合併((81)國函字?號)
嘉興市 1983年7月27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3)國函字145號 原縣級嘉興市改設城區郊區
湖州市 原縣級湖州市改設城區郊區
紹興市 紹興地區改設 原縣級紹興市改設城區紹興縣
金華市 1985年5月15日 金華地區改設 (85)國函字68號 原縣級金華市改設婺城區金華縣,並析原金華地區西部4縣1市設地級衢州市
衢州市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原縣級衢州市改設柯城區衢縣,轄原金華地區西部4縣
舟山市 1987年1月23日 舟山地區改設 國函〔1987〕20號
台州市 1994年8月22日 台州地區改設 國函〔1994〕86號
麗水市 2000年5月20日 麗水地區改設 國函〔2000〕46號 原縣級麗水市改設蓮都區
安徽省(共16個)
合肥市 1949年1月21日 合肥縣析設
蕪湖市 1972年12月30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國發〔1972〕115號
蚌埠市 1949年1月20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47年1月由鳳陽縣析設蚌埠市
淮南市 1951年1月18日 淮南礦區改設
馬鞍山市 1956年10月12日 馬鞍山礦區改設 (56)國議曾字第85號
淮北市 1960年4月16日 淮北煤礦改設 復字(60)111號
銅陵市 1971年12月11日 銅陵特區改設 (71)國發文95號
安慶市 1979年11月4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1988年8月與安慶地區(除貴池東至石台3縣)合併(國函〔1988〕105號)
黃山市 1987年11月27日 徽州地區改設 國函〔1987〕185號 原縣級黃山市改設黃山區
滁州市 1992年12月20日 滁縣地區改設 國函〔1992〕201號 原縣級滁州市改設琅琊區南譙區
阜陽市 1996年1月1日 阜陽地區改設 國函〔1996〕1號 原縣級阜陽市改設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
宿州市 1998年12月6日 宿縣地區改設 國函〔1998〕102號 原縣級宿州市改設埇橋區
六安市 1999年9月2日 六安地區改設 國函〔1999〕109號 原縣級六安市改設金安區裕安區
亳州市 2000年5月21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2000〕47號 原縣級亳州市改設譙城區
池州市 2000年6月25日 池州地區改設 國函〔2000〕85號 原縣級貴池市改設貴池區
宣城市 宣城地區改設 國函〔2000〕87號 原縣級宣州市改設宣州區
福建省(共9個)
福州市 1949年8月17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45年10月由林森縣析設福州市;1983年4月與莆田地區(除莆田仙遊2縣)合併((83)國函字80號)
廈門市 1949年10月17日 1935年4月由思明縣析設廈門市
三明市 1983年4月28日 三明地區改設 (83)國函字83號 原縣級三明市改設梅列區三元區
莆田市 1983年9月9日 莆田縣析設 (83)國函字184號
泉州市 1985年5月14日 晉江地區改設 (85)國函字67號 原縣級泉州市改設鯉城區、郊區(未實際設立)
漳州市 龍溪地區改設 原縣級漳州市改設薌城區
南平市 1994年9月5日 南平地區改設 國函〔1994〕94號 原縣級南平市改設延平區
龍巖市 1996年11月20日 龍巖地區改設 國函〔1996〕100號 原縣級龍巖市改設新羅區
寧德市 1999年11月14日 寧德地區改設 國函〔1999〕136號 原縣級寧德市改設蕉城區
江西省(共11個)
南昌市 1949年5月22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38年由南昌縣新建縣析設南昌市
景德鎮市 1953年6月15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萍鄉市 1970年3月10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九江市 1980年3月28日 國發〔1980〕80號 1983年7月與九江地區合併((83)國函字146號)
新余市 1983年7月27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3)國函字146號 原縣級新余市改設渝水區
鷹潭市 原縣級鷹潭市改設月湖區
贛州市 1998年12月24日 贛州地區改設 國函〔1998〕114號 原縣級贛州市改設章貢區
吉安市 2000年5月11日 吉安地區改設 國函〔2000〕40號 原縣級吉安市改設吉州區青原區
宜春市 2000年5月22日 宜春地區改設 國函〔2000〕50號 原縣級宜春市改設袁州區
撫州市 2000年6月23日 撫州地區改設 國函〔2000〕83號 原縣級臨川市改設臨川區
上饒市 上饒地區改設 國函〔2000〕84號 原縣級上饒市改設信州區
山東省(共16個)
濟南市 1948年9月27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29年7月由歷城縣析設濟南市
青島市 1949年6月2日 民國時期的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1929年7月由膠澳商埠改設青島特別市
淄博市 1961年9月12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棗莊市
東營市 1982年11月10日 惠民地區析設 (82)國函字249號
煙臺市 1983年8月30日 煙臺地區改設 (83)國函字175號 原縣級煙臺市改設芝罘區
濰坊市 濰坊地區改設 原縣級濰坊市改設濰城區
濟寧市 濟寧地區改設 原縣級濟寧市改設市中區
泰安市 1985年3月27日 泰安地區改設 (85)國函字45號 原縣級泰安市改設泰山區郊區
威海市 1987年6月15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87〕105號 原縣級威海市改設環翠區
日照市 1989年6月12日 國函〔1989〕43號 原縣級日照市改設東港區(民行批〔1992〕158號)
臨沂市 1994年12月17日 臨沂地區改設 國函〔1994〕131號 原縣級臨沂市改設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
德州市 德州地區改設 國函〔1994〕132號 原縣級德州市改設德城區
聊城市 1997年8月29日 聊城地區改設 國函〔1997〕82號 原縣級聊城市改設東昌府區
濱州市 2000年6月10日 濱州地區改設 國函〔2000〕59號 原縣級濱州市改設濱城區
菏澤市 2000年6月23日 菏澤地區改設 國函〔2000〕86號 原縣級菏澤市改設牡丹區
河南省(共17個)
鄭州市 1948年10月22日 鄭縣改設 1983年9月與開封地區鞏縣等5縣合併((83)國函字176號)
開封市 1961年12月25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1983年9月與開封地區杞縣等5縣合併((83)國函字176號)
洛陽市 1964年4月30日 1986年1月與洛陽地區(除義馬市靈寶等5縣)合併(國函〔1986〕14號)
平頂山市 1969年3月15日 平頂山特區改設
安陽市 1982年3月10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1983年9月與安陽地區林縣等5縣合併((83)國函字176號)
鶴壁市 1974年1月19日
新鄉市 1982年3月10日 1986年1月與新鄉地區輝縣等5縣合併(國函〔1986〕14號)
焦作市 1974年1月19日 1986年1月與新鄉地區沁陽等5縣合併(國函〔1986〕14號)
濮陽市 1983年9月日 濮陽縣改設 (83)國函字176號
許昌市 1986年1月18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86〕14號 原縣級許昌市改設魏都區
漯河市 原縣級漯河市改設源匯區
三門峽市 原縣級三門峽市改設湖濱區
南陽市 1994年7月1日 南陽地區改設 國函〔1994〕67號 原縣級南陽市改設宛城區臥龍區
商丘市 1997年6月10日 商丘地區改設 國函〔1997〕46號 原縣級商丘市改設梁園區
信陽市 1998年6月9日 信陽地區改設 國函〔1998〕44號 原縣級信陽市改設溮河區平橋區
周口市 2000年6月8日 周口地區改設 國函〔2000〕61號 原縣級周口市改設川匯區
駐馬店市 駐馬店地區改設 國函〔2000〕62號 原縣級駐馬店市改設驛城區
湖北省(共12個)
武漢市 1954年6月19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 1927年4月將武昌市漢口市合併設立武漢市,1949年5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黃石市 1950年8月30日 黃石特區改設
十堰市 1973年2月17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國發〔1972〕116號 1994年9月與鄖陽地區合併(國函〔1994〕98號)
宜昌市 1979年6月21日 鄂革〔1979〕92號 1992年7月與宜昌地區合併(國函〔1992〕72號)
襄陽市 1983年8月與襄陽地區合併((83)國函字164號);2010年12月襄樊市更名為襄陽市(國函〔2010〕129號)
鄂州市 1983年8月19日 鄂城市鄂城縣合併設立 (83)國函字164號
荊門市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原縣級荊門市改設東寶區(於1985年設立)
孝感市 1993年4月10日 孝感地區改設 國函〔1993〕46號 原縣級孝感市改設孝南區孝昌縣
荊州市 1994年9月29日 荊州地區沙市市合併設立 國函〔1994〕99號 原沙市市改設沙市區;1996年11月荊沙市更名為荊州市(國函〔1996〕99號)
黃岡市 1995年12月23日 黃岡地區改設 國函〔1995〕130號 原縣級黃州市改設黃州區團風縣
咸寧市 1998年12月6日 咸寧地區改設 國函〔1998〕103號 原縣級咸寧市改設咸安區
隨州市 2000年6月25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2000〕80號 原縣級隨州市改設曾都區
湖南省(共13個)
長沙市 1949年8月4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33年8月由長沙縣析設長沙市
株洲市 1956年11月30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56)組辦字第013號 1983年2月與湘潭地區(除湘潭湘鄉瀏陽3縣)合併((83)國函字12號)
湘潭市 1980年2月20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衡陽市 1983年2月與衡陽地區合併((83)國函字12號)
邵陽市 1977年7月國務院批准邵陽市升為地級市,8月湖南省委仍將邵陽市委託邵陽地區代管(湘發[1977]47號文);1986年1月與邵陽地區合併(國函〔1986〕18號)
岳陽市 1983年2月8日 (83)國函字12號 1986年1月與岳陽地區合併(國函〔1986〕18號)
常德市 1988年1月23日 常德地區改設 國函〔1988〕22號 原縣級常德市改設武陵區
張家界市 1988年5月18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88〕77號 原縣級大庸市改設永定區武陵源區;1994年4月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國函〔1994〕25號)
益陽市 1994年3月7日 益陽地區改設 國函〔1994〕17號 原縣級益陽市改設資陽區赫山區
郴州市 1994年12月17日 郴州地區改設 國函〔1994〕136號 原縣級郴州市改設北湖區蘇仙區
永州市 1995年11月21 零陵地區改設 國函〔1995〕110號 原縣級永州市改設芝山區
懷化市 1997年11月29日 懷化地區改設 國函〔1997〕105號 原縣級懷化市改設鶴城區中方縣
婁底市 1999年1月20日 婁底地區改設 國函〔1999〕7號 原縣級婁底市改設婁星區
廣東省(共21個)
廣州市 1954年6月19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 1921年2月由番禺縣析設廣州市,1949年11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韶關市 1975年11月22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1983年12月與韶關地區合併((83)國函字269號)
汕頭市 1983年12月與汕頭地區合併((83)國函字269號)
佛山市 1983年12月與佛山地區南海等5縣合併((83)國函字269號)
江門市 1983年12月與佛山地區新會等5縣、湛江地區陽江等2縣合併((83)國函字269號)
湛江市 1983年12月與湛江地區廉江等5縣合併((83)國函字269號)
茂名市 1983年12月與湛江地區高州等4縣合併((83)國函字269號)
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 寶安縣改設 國發〔1979〕63號
珠海市 珠海縣改設
肇慶市 1988年1月7日 肇慶地區改設 國函〔1988〕6號 原縣級肇慶市改設端州區鼎湖區
惠州市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原縣級惠州市改設惠城區
梅州市 梅縣地區改設 原縣級梅縣市改設梅江區梅縣
汕尾市 海豐縣析設
河源市 河源縣改設
陽江市 陽江縣改設
清遠市 清遠縣改設
東莞市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不設市轄區
中山市
潮州市 1991年12月7日 國函〔1991〕84號 原縣級潮州市改設湘橋區潮安縣
揭陽市 揭陽縣改設
雲浮市 1994年4月5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94〕24號 原縣級雲浮市改設雲城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共14個)
南寧市 1961年12月23日 專轄市升為自治區轄市 2002年12月與南寧地區賓陽等5縣合併(國函〔2002〕121號)
柳州市 1961年11月25日 2002年9月與柳州地區鹿寨等4縣合併(國函〔2002〕88號)
桂林市 1998年8月與桂林地區合併(國函〔1998〕73號)
梧州市 1997年2月與梧州地區藤縣等3縣合併(國函〔1997〕12號)
北海市 1983年10月8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3)國函字215號
防城港市 1993年5月23日 防城各族自治縣改設 國函〔1993〕68號
欽州市 1994年6月28日 欽州地區改設 國函〔1994〕62號 原縣級欽州市改設欽南區欽北區
貴港市 1995年10月27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95〕96號 原縣級貴港市改設港南區港北區
玉林市 1997年4月22日 玉林地區改設 國函〔1997〕26號 原縣級玉林市改設玉州區
百色市 2002年6月2日 百色地區改設 國函〔2002〕47號 原縣級百色市改設右江區
賀州市 2002年6月18日 賀州地區改設 國函〔2002〕51號 原縣級賀州市改設八步區
河池市 河池地區改設 國函〔2002〕52號 原縣級河池市改設金城江區
來賓市 2002年9月29日 柳州地區改設 國函〔2002〕88號
崇左市 2002年12月23日 南寧地區改設 國函〔2002〕121號
海南省(共4個)
海口市 1986年5月31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1986〕72號
三亞市 1987年11月20日 國函〔1987〕181號
三沙市 2012年6月5日 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改設 國函〔2012〕51號
儋州市 2015年2月19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國函〔2015〕41號
四川省(共18個)
成都市 1949年12月27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28年9月由成都縣析設成都市;1983年3月與溫江地區合併((83)國函字26號)
自貢市 1949年12月5日 1939年9月由榮縣富順縣析設自貢市
攀枝花市 1965年4月22日 攀枝花特區改設 1987年1月渡口市更名為攀枝花市(國函〔1987〕19號)
瀘州市 1983年3月3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83)國函字26號 原縣級瀘州市改設市中區
德陽市 1983年8月18日 (83)國函字156號 原縣級德陽市改設市中區((84)國函字132號)
綿陽市 1985年2月8日 (85)國函字20號 原縣級綿陽市改設市中區
廣元市 廣元縣改設
遂寧市 遂寧縣改設
內江市 1985年2月11日 內江地區改設 (85)國函字23號 原縣級內江市改設市中區
樂山市 樂山地區改設 (85)國函字25號 原縣級樂山市改設市中區
南充市 1993年7月2日 南充地區改設 國函〔1993〕96號 原縣級南充市改設順慶區高坪區嘉陵區
宜賓市 1996年10月5日 宜賓地區改設 國函〔1996〕80號 原縣級宜賓市改設翠屏區
廣安市 1998年7月31日 廣安地區改設 國函〔1998〕60號
達州市 1999年6月20日 達川地區改設 國函〔1999〕51號 原縣級達川市改設通川區
眉山市 2000年6月10日 眉山地區改設 國函〔2000〕60號
雅安市 2000年6月14日 雅安地區改設 國函〔2000〕66號 原縣級雅安市改設雨城區
巴中市 巴中地區改設 國函〔2000〕69號 原縣級巴中市改設巴州區
資陽市 資陽地區改設 國函〔2000〕71號 原縣級資陽市改設雁江區
貴州省(共6個)
貴陽市 1949年11月15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41年7月由貴陽縣析設貴陽市
六盤水市 1978年12月18日 六盤水地區改設 國發〔1978〕264號
遵義市 1997年6月10日 遵義地區改設 國函〔1997〕45號 原縣級遵義市改設紅花崗區
安順市 2000年6月23日 安順地區改設 國函〔2000〕79號 原縣級安順市改設西秀區
畢節市 2011年10月22日 畢節地區改設 國函〔2011〕130號 原縣級畢節市改設七星關區
銅仁市 銅仁地區改設 國函〔2011〕131號 原縣級銅仁市改設碧江區
雲南省(共8個)
昆明市 1949年12月9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28年8月由昆明縣析設昆明市
曲靖市 1997年5月6日 曲靖地區改設 國函〔1997〕32號 原縣級曲靖市改設麒麟區
玉溪市 1997年12月13日 玉溪地區改設 國函〔1997〕108號 原縣級玉溪市改設紅塔區
保山市 2000年12月30日 保山地區改設 國函〔2000〕137號 原縣級保山市改設隆陽區
昭通市 2001年1月13日 昭通地區改設 國函〔2001〕6號 原縣級昭通市改設昭陽區
麗江市 2002年12月26日 麗江地區改設 國函〔2002〕122號
普洱市 2003年10月30日 思茅地區改設 國函〔2003〕113號 原縣級思茅市改設翠雲區;2007年1月,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國函〔2007〕8號)
臨滄市 2003年12月26日 臨滄地區改設 國函〔2003〕136號
西藏自治區(共6個)
拉薩市 1960年1月7日 絳曲基巧析設
日喀則市 2014年6月26日 日喀則地區改設 國函〔2014〕79號 原縣級日喀則市改設桑珠孜區
昌都市 2014年10月20日 昌都地區改設 國函〔2014〕143號
林芝市 2015年3月16日 林芝地區改設 國函〔2015〕51號
山南市 2016年1月7日 山南地區改設 國函〔2016〕8號
那曲市 2017年7月18日 那曲地區改設 國函〔2017〕109號
陝西省(共10個)
西安市 1954年6月19日 中央直轄市降為省轄市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 1943年3月,西京市(1932年1月擬由長安縣析設,未正式設立)更名為西安市,1949年5月改為中央直轄市
銅川市 1966年6月24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會民〔1966〕228號
寶雞市 1971年10月5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71)國發文74號 原縣級寶雞市改設金台區渭濱區
咸陽市 1983年9月9日 咸陽地區改設 (83)國函字187號 原縣級咸陽市改設秦都區
渭南市 1994年12月17日 渭南地區改設 國函〔1994〕135號 原縣級渭南市改設臨渭區
漢中市 1996年2月21日 漢中地區改設 國函〔1996〕11號 原縣級漢中市改設漢台區
延安市 1996年11月5日 延安地區改設 國函〔1996〕94號 原縣級延安市改設寶塔區
榆林市 1999年12月5日 榆林地區改設 國函〔1999〕141號 原縣級榆林市改設榆陽區
安康市 2000年6月23日 安康地區改設 國函〔2000〕81號 原縣級安康市改設漢濱區
商洛市 2001年8月31日 商洛地區改設 國函〔2001〕94號 原縣級商州市改設商州區
甘肅省(共12個)
蘭州市 1949年8月26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41年7月由皋蘭縣析設蘭州市
嘉峪關市 1971年9月11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71)國發文66號 不設市轄區
金昌市 1981年2月9日 永昌縣析設 (81)國函字14號
白銀市 1985年5月14日 蘭州市白銀區改設 (85)國函字66號
天水市 1985年7月8日 天水地區改設 (85)國函字108號 原縣級天水市改設秦城區
武威市 2001年5月9日 武威地區改設 國函〔2001〕47號 原縣級武威市改設涼州區
張掖市 2002年3月1日 張掖地區改設 國函〔2002〕16號 原縣級張掖市改設甘州區
平涼市 2002年6月2日 平涼地區改設 國函〔2002〕46號 原縣級平涼市改設崆峒區
酒泉市 2002年6月18日 酒泉地區改設 國函〔2002〕53號 原縣級酒泉市改設肅州區
慶陽市 2002年6月22日 慶陽地區改設 國函〔2002〕55號 原縣級西峰市改設西峰區
定西市 2003年4月4日 定西地區改設 國函〔2003〕46號
隴南市 2004年1月11日 隴南地區改設 國函〔2004〕1號
青海省(共2個)
西寧市 1956年7月14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1945年11月由西寧縣析設西寧市
海東市 2013年2月8日 海東地區改設 國函〔2013〕23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共5個)
銀川市 1958年8月11日 專轄市升為省轄市 1945年8月由賀蘭縣析設銀川市
石嘴山市 1975年11月23日 地轄市升為省轄市 國發〔1975〕189號
吳忠市 1998年5月11日 銀南地區改設 國函〔1998〕33號 原縣級吳忠市改設利通區
固原市 2001年7月7日 固原地區改設 國函〔2001〕80號
中衛市 2003年12月31日 中衛縣改設 國函〔2003〕139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共4個)
烏魯木齊市 1949年9月25日 承繼民國時期的省轄市 1945年11月由迪化縣析設迪化市;1953年10月,迪化市更名為烏魯木齊市
克拉瑪依市 1982年2月16日 縣級市升為地級市 新政發〔1982〕34號
吐魯番市 2015年3月16日 吐魯番地區改設 國函〔2015〕52號 原縣級吐魯番市改設高昌區
哈密市 2016年1月7日 哈密地區改設 國函〔2016〕9號 原縣級哈密市改設伊州區

已撤銷的地級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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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9個地級市被撤銷地級行政建制。其中,最早撤銷的地級市為吉林省公主嶺市梅河口市,兩市均被改制為縣級市,分別由四平市通化市代管。最近撤銷的地級市為山東省萊蕪市,該市被改制為濟南市萊蕪區鋼城區。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市建制始於1983年[1],在此之前有8個省轄市改變其行政建制。

地級市建制確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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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級市 所屬省份 存在時間 設地級市方式 新行政建制 備註
公主嶺市 吉林省 1985年2月4日-1985年12月19日 由原懷德縣改制而來,懷德縣縣域改制為懷德區公主嶺區,同時將伊通縣劃入管轄範圍 公主嶺市(縣級市)、伊通縣 懷德區、公主嶺區改設縣級公主嶺市,由四平市代管[註 1],伊通縣改由四平市管轄[3]
梅河口市 吉林省 1985年2月4日-1985年12月19日 由原海龍縣改制而來,海龍縣縣域改制為海龍區梅河區,同時將柳河縣輝南縣劃入管轄範圍 梅河口市(縣級市)、輝南縣柳河縣 海龍區、梅河區改設縣級梅河口市,由通化市代管,柳河縣、輝南縣改由通化市管轄[4]
沙市市 湖北省 1979年6月21日[註 2]-1994年9月29日 荊州地區監督領導改為湖北省直接領導,後改制為地級市 沙市區 撤銷沙市市,設立荊沙市沙市區,最初轄沙市市的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勝利路、朝陽路5個街道辦事處和立新、聯合、鑼場、關沮4個鄉[5][6][7]
重慶市 四川省 1954年6月19日[註 3]-1997年3月14日 四川省合併,成為四川省省轄市[8]:110 重慶市(直轄市) 重慶市四川省管轄的地級市改制為直轄市,管轄原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所轄行政區域[8]:424-426
萬縣市 四川省 1992年12月11日-1997年12月20日 由原萬縣地區萬縣萬縣市(縣級市)改制而來 萬縣區(現萬州區)、萬縣移民開發區梁平縣城口縣 撤銷萬縣市及其所轄龍寶區、天城區、五橋區,改制為重慶市萬縣區[註 4],並成立萬縣移民開發區,代管開縣忠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6縣[註 5]城口縣梁平縣由重慶市直接管轄[8]:432[9]
涪陵市 四川省 1995年11月5日-1997年12月20日 由原涪陵地區改制而來 涪陵區南川市武隆縣豐都縣墊江縣 撤銷涪陵市及其所轄枳城區、李渡區,改制為重慶市涪陵區南川市武隆縣豐都縣墊江縣由重慶市直接管轄[8]:432[10]
東川市 雲南省 1958年10月20日-1998年12月6日 由原東川礦區改制而來[11] 東川區 撤銷地級東川市,設立昆明市東川區[12]
巢湖市 安徽省 1999年7月9日-2011年7月14日 由原巢湖地區巢湖市(縣級市)改制而來 巢湖市(縣級市)、廬江縣無為縣(現無為市)、含山縣和縣 居巢區改設縣級巢湖市,由合肥市代管,廬江縣由合肥市管轄,無為縣、和縣沈巷鎮(劃歸鳩江區)由蕪湖市管轄,和縣含山縣馬鞍山市管轄[13][14]
萊蕪市 山東省 1992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26日 由原萊蕪市(縣級市)改制而來[15] 萊蕪區鋼城區 撤銷萊蕪市萊城區更名為萊蕪區,與鋼城區一同由濟南市管轄[16][17]

地級市建制確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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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轄市 所屬省份 存在時間 設省轄市方式 新行政建制 備註
箇舊市 雲南省 1950年12月16日-1958年10月11日 由原個舊縣改制而來 箇舊市(州轄市) 箇舊市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管轄[18]
滿洲里市 內蒙古自治區 1953年5月10日-1954年4月30日 東北軍區中共中央東北局東北人民政府管轄改為內蒙古自治區直轄、東部區行政公署代管 滿洲里市(盟轄市) 滿洲里市呼倫貝爾盟管轄[19]
海拉爾市 內蒙古自治區 1953年4月1日-1954年4月30日 呼倫貝爾納文慕仁盟管轄改為內蒙古自治區直轄、東部區行政公署代管 海拉爾市(盟轄市) 海拉爾市呼倫貝爾盟管轄[20]
烏蘭浩特市 內蒙古自治區 1953年5月10日-1954年5月21日 由原烏蘭浩特市(縣級市)改為內蒙古自治區直轄、東部區行政公署代管 烏蘭浩特市(盟轄市) 烏蘭浩特市呼倫貝爾盟管轄[21]
宣化市 察哈爾省
河北省
1950年2月-1955年8月8日 由原察南專區宣化鎮改制而來,屬察哈爾省直轄,1952年底起改由河北省直轄 宣化鎮 撤銷宣化市,置宣化城區為宣化鎮,由張家口市管轄[註 6][22]
峰峰市 河北省 1955年2月-1956年10月12日 由原峰峰礦區改制而來 峰峰礦區 撤銷峰峰市,改置峰峰礦區[23]
玉門市 甘肅省 1955年10月26日-1961年12月15日 國務院批准建立,1958年11月26日,玉門縣行政建制併入玉門市(專區級) 玉門市(縣級市) 玉門市(專區級)改制為同名縣級市[24]
天津市 河北省 1958年2月11日-1967年1月2日 由原天津市(直轄市)改制為河北省省轄市 天津市(直轄市) 天津市恢復直轄市建制[25]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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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現已改由長春市代管[2]
  2. ^ 是沙市市恢復為省直接領導的日期。早在1949年7月17日,沙市市就已經由湖北省直接領導[5]。但1983年地級市成為正式建制後,沙市市才成為正式的地級市。
  3. ^ 重慶市1929年建市以來,曾兩次成為「直轄市」,三次成為「計劃單列市[8]:423
  4. ^ 1998年5月更名為萬州區
  5. ^ 1998年5月更名為萬州移民開發區,2000年6月撤銷。
  6. ^ 1960年7月曾恢復宣化市建制,但已由張家口地區管轄,張家口市代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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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一飛; 王開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制市的分类演进过程与规律分析. 經濟地理. 2019, 39 (11): 49–59. doi:10.15957/j.cnki.jjdl.2019.11.007. 1983年在推進地市機構改革過程中,明確了地級市和縣級市的概念。 
  2. ^ 国务院批复同意公主岭市划归长春市代管.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06-19 [2020-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0). 
  3. ^ 历史沿革. 公主嶺市人民政府. 2020-06-03 [2020-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2). 
  4. ^ 历史行政.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16-01 [2020-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9). 
  5. ^ 5.0 5.1 沙市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沙市市志(第一卷).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2-12: 113. ISBN 7-5017-1617-X –透過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數字方志館. [失效連結]
  6. ^ 沙市区历史沿革. 行政區劃網. 2014-08-06 [2020-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2). 
  7. ^ 沙市区. 荊州市人民政府. 2019-04-03 [2020-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7). 1994年10月22日設立沙市區之初,轄朝陽、解放、崇文、中山、勝利5個街道辦事處和立新、關沮、聯合、鑼場4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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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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