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存檔 |
---|
|
Not paper為什麼會解釋成不是印刷品
[編輯]對應於英文的討論,維基百科is not paper, 不是紙張或我個人偏向譯做不是學術論文,兩者之間,翻譯成印刷品涵蓋海報傳單通知公告文宣型錄春聯明信片紙牌等等折頁式非傳統書籍裝訂的印刷品,也有聽說過漫畫書報紙被稱之為印刷品。 即便凝聚為方針的過程未必須要參照他語言的維基百科,但畢竟目前對應的仍是英文的paper。 以風格這個項目來說,我認為這應該被稱做「維基百科不是學術論文」☆疾風。肯尼★_(留言) 2024年1月20日 (六) 14:01 (UTC)
- 要看元維基的原始描述(meta:Wikipedia is not paper),因為一開篇就是對標紙質百科全書「Although Wikipedia is an encyclopedia, it is not bound by the same constraints as a paper encyclopedia or even most online encyclopedias.」,以此說明其內容數量、內容範圍等不受傳統百科全書的觀點束縛。所以對應就是「紙質印刷品的百科全書」。——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21日 (日) 05:18 (UTC)
條目空間的外部連結收錄格式
[編輯]具體的案例是P1Harmony(使用80個外部連結在內文)及亞洲電視劇集列表_(1990年代)(含失效連結使用118個以上),探討的議題是
- 對應頁面大量使用表格,表格內有特定欄位經常收錄外部連結,而沒有依照對應指引頁敘述設置在外部連結段落
- 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提及維基百科並非鏡像站,亦非連結、圖像或媒體集。
- 主要探究的問題應該不是是否可以收錄對應連結,而是如果要使用WP:外部連結以外的收錄方式,收錄的規範及數量上限,如果問我個人意見我會傾向全部移除,至少舉例的頁面過於明顯的過度使用外部連結(數據量過於誇張)。這尚未探討使用的連結本身是否合適,像是youtube或官網連結等。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1:10 (UTC)
- 也傾向移除。但,如果外部連結被改為腳註形式、表格中的項,又如何看待。--YFdyh000(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2:09 (UTC)
- 這個部分沒有考慮過,外部連結和註腳的收錄標準雖然相近但仍有不同。但針對這個部分初步發表看法
- 以youtube為範例,使用頻道本身作為外部連結,不再引用其他連結,用註解{{NoteTag}}或參註分組{{RefGroupTag}}註記(註記的1=參數中不包含連結)對應內容。官方網站可能也可以照這個方式處理
- 生者傳記較為特殊,因為有生者傳記允許生者自己發表的內容(比重不能過高),用生者自己社群平台作為連結時,很難在社群平台自身格式下快速找到對應資料,像是Meta公司下轄的社群平台,要從時間軸式的頁面中找到對應的資料,沒有固定連結是很困難的。
- 1的處理模式還有確認是否有其他更適當方法空間,2的情境可能涉及頁面是否滿足關注度且是否需要提刪(頁面主要由一手來源構成),需要有實際案例頁面才能討論實際處理方式--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2:34 (UTC)
- 第2點的話,最主要的是Meta公司旗下的網絡平台(臉書和照片牆)需要賬號才能查看相關內容(屬於變相不可查證)而且平台的部分賬號(尤其是作品類相關賬號)的話有部分屬於未認證賬號算是不可靠來源。--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2月17日 (六) 13:26 (UTC)
- 把問題簡化
- YFdyh000提問的部分,如果是官方網站或社群網站(含影音頻道),混合MikadoYuga的意見,一手來源不作用在來源,按WP:外部連結記述的放在==外部連結==,外部連結不放置官方網站/社群網站/影音頻道的子網頁/子網域連結。
- 二手來源如果有同時提及多個項目,必定用對應的二手來源取代多個只提及1個項目或少量項目的來源,達到證明的效果即可,如果來源是可靠的二手來源,數量多和數量少都不會影響證明的效果,適用最小使用原則。如果為了證明過度細節的內容而使用來源,應該考慮的是記錄的過度細節內容是否有必要收錄,而不是為了記錄較多的內容而追加更多沒有必要再累加的來源。(也應該注意WP:條目長度)--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2月17日 (六) 16:31 (UTC)
- 小結目前內容
- 後續追加的議題還不確定是否展開,需要確認意見,@YFdyh000@MikadoYuga我在2024年2月17日 (六) 16:31 (UTC)擴充的文字是否有任何回饋要提出或補充
- 原始提出的項目,應該在範例頁面(用範例意即與範例相同類型頁面也包含在內)中移除表格內的外部連結,這個獲得確認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2月18日 (日) 02:27 (UTC)
- 第2點的話,最主要的是Meta公司旗下的網絡平台(臉書和照片牆)需要賬號才能查看相關內容(屬於變相不可查證)而且平台的部分賬號(尤其是作品類相關賬號)的話有部分屬於未認證賬號算是不可靠來源。--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2月17日 (六) 13:26 (UTC)
- 這個部分沒有考慮過,外部連結和註腳的收錄標準雖然相近但仍有不同。但針對這個部分初步發表看法
修訂方針維基百科不是維基物種
[編輯]-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
- 雖然我個人十分強烈地支持,但可能操作起來會有許多爭議(畢竟積病已久,會出現各種類型的擦邊球)。--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3月23日 (六) 04:19 (UTC)
-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4月9日 (二) 08:55 (UTC)
- 作為合理推斷,(+)支持--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4月20日 (六) 14:19 (UTC)
公示7日,2024年5月8日 (三) 17:00 (UTC) 結束 Python6345(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7:00 (UTC)
- 微調了一下用語,以符合上下文。--碟之舞📀💿 2024年5月2日 (四) 13:16 (UTC)
- @Python6345:公示期已經結束。--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5月9日 (四) 13:12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個人認為,中維的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的部分條文仍有欠缺的地方。參考英文維基的方針,現對方針的部分條文修訂做出提議。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
[編輯]擬修訂第四條。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博客、網站空間提供者、社交網絡或追思網站」
[編輯]在這一節中,除修訂條文外,擬新增一條內容(新增條文的編號是5,通過後改#號):
- 修訂原有條文
- 新增條文
5.與維基百科無關的項目內容。請勿存放與維基百科無關的材料,包括用戶空間。請參閱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內容的示例。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目錄」
[編輯]擬對本節條文進行修訂,將「商業黃頁、名錄」、「經商資源」和「銷售目錄」整合為「開展業務的資源」,重新編號;並增加導語(註:Wikipedia:獨立列表在中文維基百科仍為論述,尚未取得共識,故「簡單列表」暫不考慮引入方針,第一條暫以「電話簿條目」為方針):
|
|
修訂提案通過後,快捷方式亦根據條文內容進行調整。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手冊、攻略書、教科書、科學雜誌或物種列表」
[編輯]擬增加導語: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不是手冊、攻略書、教科書。因此,維基百科條目不應是:
擬修訂第二條:
擬增加一條「案例研究」:
9.案例研究。許多主題都是基於因素X與因素Y的關係,從而產生一篇或多篇完整的條目。例如,這可能指位置Y中的情形X,或項目Y的版本X。當兩個變量放在一起代表一些具有文化意義的現象或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興趣時,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通常,由於國際邊界之間存在巨大差異,因此需要為一系列不同國家或地區的主題撰寫單獨的條目;諸如中國汽車製造業之類的條目就是恰當的例子。然而,關於「北京的榆樹」或「藍色卡車」的條目可能會構成觀點分歧或原創研究,因此不能寫成條目。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
[編輯]擬增加導語:原則上,所有維基百科條目都應包含最新信息。我們鼓勵編輯者撰寫有關重大時事的獨立條目。然而,並非所有可供查證的事件都適合在維基百科收錄。即使引用最近的新聞報道作為來源,也要確保維基百科條目不包含以下內容:
擬修訂第四條,增加「名人八卦」:
|
|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
[編輯]擬大幅修訂。
|
|
參考資料
- ^ Joseph Michael Reagle, Jr.; Lawrence Lessig. Good Faith Collaboration: The Culture of Wikipedia. MIT Press. 2010: 90–91. ISBN 9780262014472.
修訂「維基百科不是戰場」
[編輯]擬大幅修訂。
|
|
新增「維基百科不是實驗室」
[編輯]新增章節「維基百科不是實驗室」,加在「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後、「維基百科不是戰場」前。
關於維基百科的內容、流程和相關人員的研究可以提供有價值的見解和理解,有益於公共知識、學術研究和維基百科社群,但維基百科不是公共實驗室。分析維基百科上的文章、討論頁面或其他內容的研究通常不會引起爭議,因為維基百科的所有內容都是開放且可自由使用的。但是,擾亂社群或對條目產生負面影響(即使是暫時的)的研究項目是不允許的,並可能導致喪失編輯權限。在開始一個可能引起爭議的項目之前,研究人員應當在互助客棧上展開討論,以確保它不會干擾維基百科的使命。無論項目類型如何,建議研究人員在其用戶頁面上儘可能透明,披露機構聯繫和意圖等信息。
某些編輯者明確要求不參與研究和實驗。請尊重編輯者退出研究的意願。
待提案通過後,建立重定向WP:NOTLAB。
在提案提交之前,我已做多次修改,但仍有一些文字有改進的空間。各位對我的提案有何看法,歡迎提出意見。
--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0月7日 (一) 16:16 (UTC)
- 個人基本認可所有修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4 (UTC)
- 建議在「案例研究」中的舉例「北卡羅來納州的橡樹」改為「北京的榆樹」(當然其他地方都可以,這裏僅為舉例所用)--糯米花(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10:39 (UTC) 自由雨日對此讚好。
- 已經根據您的意見修改。其實中文維基的方針指引最主要的還是要本地適配。--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0月8日 (二) 14:59 (UTC)
- 公示提案7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1:5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請修訂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中的旅遊指南,新增「建築物附近交通資訊」的規管
[編輯]目前,許多香港建築物條目均設有公共交通路線資料,讓遊客可透過維基百科了解如何前往該座建築物。但是,這不應是維基導遊及Google Map的職責嗎?於是建議新增這句 「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位置已透過粗體標示出來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3 (UTC)
- 舉例說明:
香港濕地公園在維基導遊的簡介
- 交通
- 停車場
- 所有泊車位只可在公園開放時使用:
- 私家車(每小時8元)
- 旅遊巴士(免費提供予當天到訪濕地公園的旅行團 )
- 單車(45個免費車位,需自備單車鎖)
- 停車場
- 公園提供的泊車位數量有限,市民應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園或把車輛停泊在鄰近公眾停車場。
香港濕地公園在維基百科的簡介
- 交通
交通路線列表 | |||||||||||||||||||||||||||||||||||||||||||||||||||||||||||||||||
---|---|---|---|---|---|---|---|---|---|---|---|---|---|---|---|---|---|---|---|---|---|---|---|---|---|---|---|---|---|---|---|---|---|---|---|---|---|---|---|---|---|---|---|---|---|---|---|---|---|---|---|---|---|---|---|---|---|---|---|---|---|---|---|---|---|
九龍新界巴士
過海隧道巴士 大嶼山或機場巴士 |
- 停車場
- 所有泊車位只可在公園開放時使用:
- 私家車(每小時港幣8元)
- 旅遊巴士(免費提供予當天到訪濕地公園的旅行團 )
- 單車(45個免費車位,需自備單車鎖)
- 所有泊車位只可在公園開放時使用:
- 公園提供的泊車位數量有限,天氣良好的週末及假期經常車位爆滿,市民應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園或把車輛停泊在鄰近公眾停車場。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15 (UTC)
- (+)支持建立,但建議新增交通方式條款,例如公車轉乘資訊等等。--🚊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55 (UTC)
- (-)反對@鐵路1:扼殺交通節點公共運輸轉乘資訊台南賴~哥(討論及貢獻)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59 (UTC)
- @台南賴哥:不是不能寫,是維基導遊更適合這些資訊--🚊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3 (UTC)
- 我認為完全打死交通資訊有些不合理。以南豐紗廠為例,南豐紗廠自設的紅色小巴接駁專車的資訊顯然屬於交通資訊,但這恰好是南豐紗廠對外招徠的賣點之一,因此在條目裏以相當的篇幅介紹南豐紗廠自設的紅色小巴接駁專車是應該做的事情,不介紹反而會導致必要資訊缺失。我自己的看法是交通資訊如果與主題具備直接相關性(如我前面提到的例子,還有濕地公園站 (香港)之於香港濕地公園之類的),那就沒理由禁止該條目介紹交通資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12 (UTC)
- 交通節點像是台灣鐵路車站、高鐵車站、捷運車站周邊連交通資訊全部都要扼殺就是@鐵路1:現在正在做的事。台南賴~哥(討論及貢獻)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26 (UTC)
- 車站個人覺得是不會有人會想到用維基百科查詢如何轉乘其他交通工具,一般人都會用GoogleMap或是公車軟件查詢,沒必要寫入維基百科,而且有些車站甚至巴士轉乘、共享單車等等的內容都比正式介紹車站的文長還要多,而且所有轉乘內容皆無列出來源,明顯不符合wp:列明來源。--🚊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39 (UTC)
- @鐵路1:請不要當2300萬中華民國人民的頭腦跟你的頭腦一樣的想法,許多人要查詢都會覺得維基百科內容有統整性,而不是你自己覺得要刪就刪,你這種不討論就刪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請不要扼殺交通節點的公共運輸轉乘資訊,請把你自己刪掉的內容補回來,不補回來在下晚上就幫您一一撤銷編輯了。台南賴~哥(討論及貢獻)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45 (UTC)
- 其實我還有第二點,就是篇幅上的問題。就拿我上面提到的南豐紗廠紅色小巴接駁專車與香港輕鐵濕地公園站做例子吧:
- 以上。總的來説,我之所以認為完全打死交通資訊有些不合理,是因為在相當多的情況下簡單提及交通資訊是可行的,但也僅限於簡單提及,真的需要像南豐紗廠一樣以相當的篇幅介紹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46 (UTC)
- 説到這裏,我也要反思一下,我在5到6年前其實還在寫條目的摸索期,期間我翻譯的石川縣西田幾多郎紀念哲學館在當初把jawiki有的「周邊設施」與「公共交通」章節都直接翻譯過來,現在想來此舉不太合適,因此我剛才又自己把那兩個章節刪掉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14 (UTC)
- 車站個人覺得是不會有人會想到用維基百科查詢如何轉乘其他交通工具,一般人都會用GoogleMap或是公車軟件查詢,沒必要寫入維基百科,而且有些車站甚至巴士轉乘、共享單車等等的內容都比正式介紹車站的文長還要多,而且所有轉乘內容皆無列出來源,明顯不符合wp:列明來源。--🚊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39 (UTC)
- 交通節點像是台灣鐵路車站、高鐵車站、捷運車站周邊連交通資訊全部都要扼殺就是@鐵路1:現在正在做的事。台南賴~哥(討論及貢獻)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26 (UTC)
|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
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
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
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 我確認一下,你是在説人物傳記條目嗎?能給一個具體的例子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9 (UTC)
- 是的,以上討論只針對收錄在人物條目情況:
--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41 (UTC)
- 也許你可以看看這個:Wikipedia:八種來源--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56 (UTC)
- 閱,就上述舉例,是否為WP:NOT--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41 (UTC)
- 個人(!)意見:WP:NOT和來源是兩個問題,兩者之間不具備必然的邏輯關聯,因此可能要分開看。僅就WP:NOT而言,A、B絕對不是——要是傳主為創作主體的作品也算成WP:NOT,那百科就不用收錄作品章節了。F的情況,我不大明白您為什麼把它歸為「非自行出版」——沒看錯的話,那應該是傳主個人專輯的寫真集特別版?個人而言,我可能未必會在「攝影集」這裏單列,而是把它列回到專輯那一列的「備註」之類的欄目——那是另一個問題,但當然它也不會屬於WP:NOT。剩下的C、D和E在我看來其實不需要區分有沒有採訪,個人認為它們應該都屬於WP:NOT而不應該被羅列——但如果有別的利用方式,在不違反其他方針的情況下,它是有可能以恰當方式被利用於內文的:像C、D這類帶採訪的,如果可能的話,拿來用於寫內文肯定會比光羅列「我上了某個雜誌」好;E這個的話,我是可以接受寫這種里程碑式的內文的,但是那得要來源明確支持這類表述(這來源我點進去啥也沒有看到)。--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6:27 (UTC)
- 已刪除C、D、E項中非自行字眼,個人本次就是希望結合來源討論,如閣下認為不影響判斷,無視即可。另外如C、D列表形式改成散文形式,就不涉及WP:NOT?此外,閣下認為E、F用了散文形式後,內容是值得收錄在維基百科內?所以此部份應如何判斷及標準如何?--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5:45 (UTC)
- @Abcet10:抱歉,我沒有留意到它移動到了此地,因而晚了回復。
- 首先我可能要找一句補,在下對於「散文形式」這個詞的個人定義可能比較嚴苛些,即我認為它必須在文脈上是可讀的,而不是僅僅是無表格或偽表格(例如點列)形式的資料陳列,例如說像C、D所牽涉的這個表格吧,如果說把它只是改成像虞書欣#演藝經歷這樣的,那不應該被認為是「散文形式」。接下來,我將回到您向我提出的問題上來。
- 就C、D這兩項而言,我當時的意思是,它們作為帶有採訪的資料,將採訪中的可用內容化為內文及其參考來源(像是C裏面提到的Kyujin12歲開始訓練,Lily的名字來源等等——當然我不是說這些要寫在組合條目內,只是說作為利用方式的一種舉例)其實比列一句「我上了某個雜誌」要好多了。如果咱們要說的是「我上了某個雜誌的封面」這類事該不該被收錄,我會這麼看:
- 一般情況下我認為它就是WP:NOT,不應該呈現,因為它既沒辦法改造成符合傳記的正文所需的內容(如果硬塞,結果就像我前面舉的虞書欣這個例子),也由於WP:NOT而不適宜在正文之後以表格、偽表格或無表格方式以羅列資料方式呈現。
- 但是有很多例外情況,舉個例子,像卡羅萊娜·科庫娃里所列出的她01年上了一個雜誌這件事,它是傳主的事業里程碑(從行內人看,而且有第三方來源佐證這一點),它對傳主生平有不低的意義(從行外人看,而且有第三方來源佐證這一點),而且它具備充分的第三方來源來報道和評論這件事,因此,這就不可能不被寫進內文,不可能需要憂慮NOT的事情。——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會說贊成把她歷年上的每一個封面都列出來,那就會變成NOT。
- 雖然這個例子可能很極端,我們也相當可以在具體問題上具體分析並考慮適當放寬,但在下認為大體上其實是應該如此的。所以,我對您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我認為C這一項可以以「我上了某個雜誌的封面」形式寫入內文(當然句子上可能需要優化一下),因為這是她們首次拍攝雜誌封面(據內文所說。另,雖然沒有第三方來源,不過我前面也說了,可以適當放寬,畢竟大KK作為老牌名模,來源數量和質量更佳,我們不可能對一切條目都參照其標準,那就是吹毛求疵了),我想這還是可以提一下的;D不行(除非它也有什麼可以敘說的地方,也許我有看漏)。——但我不會贊成把它們做成表格或偽表格或無表格羅列的行為。
- E的話,我覺得基本上是可以的(由於前述提到過的來源問題,我無法確認相關內文的實際情況,這裏不討論這句話是否符合內文或實際情況的問題),因為我會把它作為傳主與相關品牌合作的段落的一個關鍵時間節點,這個段落本身肯定可以寫,因此這個節點寫出來也沒什麼問題——但我肯定不會贊成把她每一次給這個品牌拍照都列出來,那就是妥妥的NOT行為。我反而不贊成的是同一個三級標題下最後一段那種狂列代言人的行為。
- F的話,像我此前說的,我個人會選擇把它列回到專輯列表裏的備註欄,而且縮短成「寫真集特別版:2021年12月8日出版,收錄個人出道的未公開花絮照」——我將其視為傳主作品的一環。如果您問我「攝影集」這個標題下的其他內容是否屬於NOT,我的意見是不屬於,因為它算是傳主作品。
- 以上也許冗長,如果對閱讀帶來不便,在下謹表示歉意,觀點也許有不妥處,也請您指正。--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6:45 (UTC)
- 我試總結一下你的觀點。當來源能夠對條目起介紹、重要意義/里程碑、個人作品時,即不為WP:NOT。如使用列表或項列式列出,即可被視作WP:NOT--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0:17 (UTC)
來源能夠對條目起介紹
這點可能仍需要考量其具體內容,比如FANPOV的內容是仍應避免的,只能說這種情況有機會不是NOT。重要意義/里程碑、個人作品
應該就不是NOT了(( π )題外話這個個人作品,我的觀點裏還包括個人寫真集這一類的)。但後面這一句我想我的看法與您的概括稍有些出入,我認為應該是因為NOT的緣故而不允許列出,而不是因為用列表列出而被視為NOT,如果某內容不是NOT,那麼不管使用列表還是寫入內文,從理論上都是可行的,就譬如說個人專輯這種,它不是NOT,因此寫列表也好,寫內文也罷,都不打緊;至於說該用列表還是寫內文,甚至是否因篇幅原因而應拆分為獨立列表,那這已經不是NOT這種決定內容去留的問題,而是留待編輯們在風格上具體可討論的事項了。--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09:33 (UTC)
- 我試總結一下你的觀點。當來源能夠對條目起介紹、重要意義/里程碑、個人作品時,即不為WP:NOT。如使用列表或項列式列出,即可被視作WP:NOT--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0:17 (UTC)
- 已刪除C、D、E項中非自行字眼,個人本次就是希望結合來源討論,如閣下認為不影響判斷,無視即可。另外如C、D列表形式改成散文形式,就不涉及WP:NOT?此外,閣下認為E、F用了散文形式後,內容是值得收錄在維基百科內?所以此部份應如何判斷及標準如何?--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15:45 (UTC)
- 依WP:共識/討論頁及共識方針試行案搬運討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5日 (四) 11:05 (UTC)
|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
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
|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 沒有必要,只有meta.wikimedia.org和commons.wikimedia.org的使用者討論頁會被wikipedia.org網域外的網站檢索進而產生廣告效果,而那2個網域不是zh.wikipedia.org的共識可以干預的區域。--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1 (UTC)
- 感覺本不該羅列。「討論頁」如果僅指條目討論頁,看來客棧等WP頁面允許宣傳,以及草稿可以用來宣傳。--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2 (UTC)
- 那應該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嗎--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4 (UTC)
- 不清楚因何加進來 ,我覺得「此項適用於」整句應刪。之前提案似乎缺乏相關討論。--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21 (UTC)
- 缺乏更偏向沒有,從歷史紀錄確認有,但參與的帳號較少如果有需要重新全面性的調整成舊版本或其他版本,可以重新進行較多帳號參與且共識強度稍強的討論覆蓋--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34 (UTC)
- 具體來說,看不到修訂條文限定命名空間的動機和意願、討論。不過我沒具體找更早的討論。--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46 (UTC)
- 缺乏更偏向沒有,從歷史紀錄確認有,但參與的帳號較少如果有需要重新全面性的調整成舊版本或其他版本,可以重新進行較多帳號參與且共識強度稍強的討論覆蓋--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34 (UTC)
- 不清楚因何加進來 ,我覺得「此項適用於」整句應刪。之前提案似乎缺乏相關討論。--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21 (UTC)
- 因為是接在我的文字下方,僅延續我上方的文字邏輯:
- WP空間可以被檢索。不能存在廣告。
- 草稿不能被檢索,如果有照着原本的頁面使用精神持續改善,是可能變化狀態成非廣告狀態,其餘較嚴重狀態已經有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處理。--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6 (UTC)
- 速刪不適用正常頁面中被加入廣告。SOAP頁面列出「適用於」會誤導用戶,詭辯風險,仿佛『禁令僅限於』,且同為方針地位。理論上SOAP應該適用於用戶簽名、條目草稿、留言目的等。--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15 (UTC)
- 因為我已經用*分段將回應限定在WP空間和草稿空間,所以我可以預設你回應是針對草稿,所以我的質疑是,是否你的意思包含"不給予草稿有任何改善的機會,或者改為給予比廢棄草稿以上更嚴格的時間限制要求改善"。(~)補充 草稿不會出現任何留言和簽名。僅此回應。--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20 (UTC)
- 我沒理解您的意思。宣傳有許多形式,軟文、廣告、討論留言、大標語等等,都是SOAP所禁止或不提倡的。--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18 (UTC)
- 因為我已經用*分段將回應限定在WP空間和草稿空間,所以我可以預設你回應是針對草稿,所以我的質疑是,是否你的意思包含"不給予草稿有任何改善的機會,或者改為給予比廢棄草稿以上更嚴格的時間限制要求改善"。(~)補充 草稿不會出現任何留言和簽名。僅此回應。--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20 (UTC)
- 廣告應不限於搜尋引擎,還有對其他編者的廣告--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16 (UTC)
- (*)提醒沒有任何人提及"廣告的種類",你的文字在我閱讀後的理解是你在陳述廣告種類。
- 我最開始文字提及的是"效果/成效"。"效果趨近0的廣告即使存在,是否處理都意義不大",簡要而言我想表達的是引號內的意思。但這不涉及支持或反對,僅是意見陳述,針對"效果趨近0的廣告",而不是所有廣告。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45 (UTC)
- 效果不強但影響不好的宣傳您認為沒有必要查處,是可以的,不過方針要求避免也很合理,以免變成方針允許軟性宣傳。--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50 (UTC)
- 說到對其他編者的廣告那在簽名中直接支持或者反對某個事物算不算是一種廣告。例如:馬來西亞華人公會是「賣華漢奸」。[1]或者是反對生理性別存在爭議的運動員去參與體育運動。[2]----甜甜圈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51 (UTC)
- 不是演講台、宣傳工具,用簽名對廣泛不特定人發表主張已在違背了。--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20 (UTC)
- (*)提醒沒有任何人提及"廣告的種類",你的文字在我閱讀後的理解是你在陳述廣告種類。
- 速刪不適用正常頁面中被加入廣告。SOAP頁面列出「適用於」會誤導用戶,詭辯風險,仿佛『禁令僅限於』,且同為方針地位。理論上SOAP應該適用於用戶簽名、條目草稿、留言目的等。--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15 (UTC)
- 那應該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嗎--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04 (UTC)
- 用戶討論頁本來就屬於討論頁,根本不需要新增條文。--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2:54 (UTC)
- 現在大家似乎不這麼覺得--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07 (UTC)
- 個別人「不覺得」並不影響這一條文從字面上和精神上都顯然包括用戶討論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11 (UTC)
- 不夠顯然。「精神上」有哪裏體現。--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14 (UTC)
- 個別人「不覺得」並不影響這一條文從字面上和精神上都顯然包括用戶討論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11 (UTC)
- (※)注意:(~)補充:《WP:用戶頁》:「
標題以User(用戶)和User talk(用戶討論)命名空間開頭的頁面都被視為用戶頁面。
」@August0422@YFdyh000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07:42 (UTC)- @自由雨日那這樣子范他們的論點是否不成立--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22 (UTC)
- 那本案或許可以撤回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23 (UTC)
- 你是指首段的說明嗎?如果沒有看仔細,真的會被忽略。--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30 (UTC)
- 不確定方針是否基於該指引。「適用於」用意還是模糊,是給WP、草稿、主題等頁面豁免了嗎。--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20:04 (UTC)
- 現在大家似乎不這麼覺得--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07 (UTC)
- 改走RFC機制。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38 (UTC)
- @August0422:我有一點比較好奇的是既然你主張「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那為何不提議把現條文列舉的那串命名空間直接以「所有命名空間」六字代替?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1 (UTC)
- 確實是,那我修改一下--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8:43 (UTC)
- 有個比較極端的情況,WP:SOPA這種演講台、宣傳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20:06 (UTC)
- 這個跟維基百科有關,所以並不受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21:51 (UTC)
- 沒有相關規定?很多事物可以「與維基百科有關」,包括如強烈反對刪除/不刪除、反對屏蔽。--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22:12 (UTC)
- 你的意思是,過於限制可能會有變相的被認為「箝制言論自由發表」,「物極必反」是這個意思對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23:17 (UTC)
- 不是。我覺得沒有嚴格的適用於、也難以嚴格執行,只有共識認為妥當或不妥當的宣傳行為。--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23:24 (UTC)
- 大概能理解您的意思,可能對於一個相同行為所產生的問題,如果問10個用戶大概會有不同的理解與看法,切入的觀點立場不同自然得到不同的答案,這可能不是利用規範(技術層面)去填補相關問題的漏洞所能彌補,而是需要彙整社群大眾的意見最終達成的共識認同或反對這個單一行為所衍生問題的妥適與否。--薏仁將🍀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36 (UTC)
- 不是。我覺得沒有嚴格的適用於、也難以嚴格執行,只有共識認為妥當或不妥當的宣傳行為。--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23:24 (UTC)
- 你的意思是,過於限制可能會有變相的被認為「箝制言論自由發表」,「物極必反」是這個意思對吧?--薏仁將🍀 2024年12月22日 (日) 23:17 (UTC)
- 沒有相關規定?很多事物可以「與維基百科有關」,包括如強烈反對刪除/不刪除、反對屏蔽。--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22:12 (UTC)
- 這個跟維基百科有關,所以並不受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2日 (日) 21:51 (UTC)
- 所有命名空間好像不包括簽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2:41 (UTC)
- 簽名總是會存在在某個命名空間裏的,除非不使用--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26 (UTC)
- @August0422:我確認一下,你是否有意公示此提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1:02 (UTC)
- 折中方案:
-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除草稿頁面的一切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 關於用戶名已經有一個用戶名方針了,沒有必要在這裏再次重複--Gaolezhe(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2:31 (UTC)
- 所以草稿可以宣傳?--August0422討論 2025年1月4日 (六) 12:33 (UTC)
- (-)反對:看不出哪裏「折中」了。「草稿」向來不能宣傳,怎麼改後反而放寬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4日 (六) 12: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