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百科:合併請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是一個需要合併的條目的列表,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敘述完全相同的主題的條目。
  2. 敘述相關主題的條目,且有很大重疊。比如可燃不可燃都可以在條目可燃性中解釋。
  3. 難以擴充、不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可以考慮合併到另一個更廣泛的條目。比如,某個名人的父母或子女知名度不足,則一般在該名人條目的一個章節中作介紹。
  4. 內容短小,且需要一個更廣泛的條目中的內容來理解。比如,小說中的次要角色通常在「某某小說的角色列表」作介紹。

無論如何,兩個重複的條目會隨着時間的推移,它們之間的差距可能會不斷擴大,這時我們需要進行手工操作以合併兩個文章條目的內容,合併方法請參看Wikipedia:合併和移動頁面

所有被標示合併模板的條目均會列於Category:需要合併的條目中。

另外,若翻譯外語百科仍可擴充成條目的小作品請勿驟然提出合併請求,而應先翻譯或擴充內容

跳至當月提出合併請求

說明

[編輯]

如何請求合併

[編輯]

如果您發現一對條目看來需要合併,您可以先在該條目的討論頁提出建議,在取得共識後即可直接把它們合併!

如果您因為無法取得共識,或是對此主題不熟悉,因而不能自行完成合併;請您將以下模板放入欲合併條目的頂端,並將請求列於此,由於此處不會以「Category:需要合併的條目」一樣自動產生,因此請您自行於此頁面添加請求內容,將請求置於頁面的最下方,並簡單說明理由:

{{subst:merge/auto|另外的條目}}

 
如果您可以確定哪一條目應該是留下的條目,
可直接在它上面添加這樣文字:

{{subst:mergefrom/auto|另外的條目}}

並且在應該合併走的條目加入如下文字:

{{subst:mergeto/auto|另外的條目}}

為方便管理,如果未加上本月的標題,請在這裏加上;現在是2024年12月

如果是同時對一批頁面作合併請求,請參考以下格式:

*請求原因([[Talk:留下的條目|討論]])--~~~~
**[[合併走的條目1]] → [[留下的條目]]
**[[合併走的條目2]] → [[留下的條目]]
**[[合併走的條目3]] → [[留下的條目]]
**......

提出請求後

[編輯]

提出請求後,請記得至該條目之討論頁發起合併建議,勿在此頁面發起任何討論。

如果在條目討論頁面取得共識,或是一段時間都無其他意見,您或是任何有意願的維基人,都可以參考Wikipedia:合併和移動頁面直接將重複條目合併;同時,在合併的編輯過程中,建議應在編輯摘要明確說明,以讓其他人了解。此外,亦可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請求協助。

建議合併的條目

[編輯]

2022年7月

[編輯]

2022年9月

[編輯]

2022年12月

[編輯]

2023年1月

[編輯]

2023年2月

[編輯]

2023年3月

[編輯]

2023年4月

[編輯]

2023年6月

[編輯]

2023年7月

[編輯]

2023年9月

[編輯]

2023年10月

[編輯]

2023年11月

[編輯]

2023年12月

[編輯]

2024年1月

[編輯]

2024年2月

[編輯]

--119.14.237.30留言2024年2月1日 (四) 19:04 (UTC)[回覆]




2024年3月

[編輯]

2024年4月

[編輯]

2024年5月

[編輯]

PS:基於謹慎原則,因此本人不進行直接合併,而於此提請合併請求,希望藉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知社群共識,與瞭解此類事項的中上策處理方案。--Didaictor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18:38 (UTC)[回覆]




  • Love Live! 學園偶像祭2Love Live! 學園偶像祭:該條目所述的遊戲作為前作遊戲的直接續作,在核心玩法與內容上與前作幾乎沒有區別。該條目本身的內容現在也很少,不足以單獨成條目。且該遊戲現在已經結束運營,條目內容幾乎沒有任何繼續更新擴充的可能和必要。英語維基百科和日語維基百科均選擇僅在舊遊戲頁面增加新章節介紹。故此提議將此頁面內容合併,改為合併後增加新章節。(討論)--Awdqmb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0:21 (UTC)[回覆]


  • 孟喬森綜合症人為疾患:兩頁面描述相同事物:
    • 英文維基百科Factitious disorder英語Factitious disorder認為「孟喬森綜合症」是「人為疾患」的舊稱,而「透過代理的孟喬森綜合症」為「施加於他人的人為疾患」的舊稱。
    • DSM的當前版本(DSM-5)中未提及「孟喬森綜合症」;而在此前的兩版DSM中,「孟喬森綜合症」被作為「人為疾患」嚴重、長期的子類型或例子;而在DSM-5中,從簡化難以定義的診斷類別,和注重實證證據的角度,這一名稱被放棄。
    • ICD中的情況類似。
    • New Oxford Textbook of Psychiatry, 3rd Ed, 22章中認為「孟喬森綜合症」為歷史上對較重的人為疾患的過時稱呼。
    • 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 Comprehensive Clinical Psychiatry, 2nd Ed, 25章中認為「孟喬森綜合症」即指帶較重的人為疾患。
    • 從歷史的角度,「孟喬森綜合症」為源自上世紀50年代,現代精神病學的起始時期的稱呼。
    • 考慮到以下原因:
      • 二者指代同一種障礙的不同輕重程度
      • 「孟喬森綜合症」主要為歷史用途
      • 最新版的兩部精神病診斷分類中放棄「孟喬森綜合症」一詞
      • 幾乎所有的精神病學教科書中未單列出「孟喬森綜合症」章節
      • 英文維基百科未分離為兩條目
      • 兩篇文章的長度較短
    • ,在此提出合併兩篇條目。
    • Disclaimer: 我不是醫學專業人士,我的意見不應被視為專業的醫學建議。

-- Fioritura137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5:16 (UTC)[回覆]

(-)反對:不應合併,兩條目英維連結一個是「factitious disorders」(疾病大類)一個是「factitious disorder imposed on self」(ICD-11的6D50)。雖然兩個中文條頭確實是在敘述同一疾病(大類),但實際上原「孟喬森綜合症」條目基本是在說「對自身的做作性障礙」,我已將「孟喬森綜合症」移動至「對自身的做作性障礙」並更改重定向,修飾明確一下各條目內容就好。另外應首先在條目討論頁而非這裏發起合併討論。--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6:47 (UTC)[回覆]
謝謝回復;孟喬森綜合症 → 對自身的做作障礙的確是可行的合併方法。那麼,「代理型孟喬森綜合症」也許應該被更名為「施加於他人的做作障礙」?——Fioritura137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2:58 (UTC)[回覆]
參考英維和ICD-11,已更名對他人的做作性障礙(字詞轉換經檢驗可正常運作),不過正文內容還需修正和更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6:18 (UTC)[回覆]



2024年6月

[編輯]


2024年7月

[編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濫用多重帳號及IP(至少2種以上身分)在未公開身分前提下參與計劃頁面,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8月28日 (三) 11: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2024年8月

[編輯]



2024年9月

[編輯]

2024年10月

[編輯]


2024年11月

[編輯]







2024年12月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