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原郡,中国东晋时设置的郡,后改称平原郡、东平原郡。
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年),前秦青州刺史苻朗降晋[1],分青州乐安郡侨置平原郡,为区别于南方侨置的平原郡,称北平原郡,治梁邹城(今山东省邹平县北)。南燕献武帝二年(399年),攻取东晋青州,改北平原郡为平原郡[2]。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灭南燕,复为北平原郡。
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平原郡为南平原郡,北平原郡为平原郡。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分青州置冀州,平原郡改属冀州。平原郡领平原、鬲、安德、平昌、般、茌平、高唐七县。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年),侨置广宗县[3]。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年),平原太守刘休宾以郡降于北魏[4]。
北魏献文帝皇兴三年(469年),改宋之冀州为齐州,平原郡为东平原郡,仍治梁邹城。安德、般二县改属乐安郡,乐安郡临济县改属东平原郡。东平原郡遂领平原、鬲、临济、茌平、高唐、广宗六县。[5]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并鬲、临济、茌平、广宗四县;省并东清河郡、东平原郡入广川郡,改称东平原郡,治武强县,领武强、平原、高唐、贝丘四县。[2]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东平原郡,领县直属齐州。[6]
- 平原郡开国公高肇,500年-515年在位。
- 平原郡开国公元亮,520年-531在位,服阕后袭祖爵江阳王。
- ^ 《资治通鉴 卷一〇五 晋纪二十七》
- ^ 2.0 2.1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3.0 3.1 《宋书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 ^ 4.0 4.1 《魏书 卷六 显祖纪第六》
- ^ 5.0 5.1 《魏书 卷一百六 地形志第五》
- ^ 《隋书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 ^ 《魏书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
- ^ 《资治通鉴 卷一〇七 晋纪二十九》
- ^ 《晋书 卷九 帝纪第九》
- ^ 《资治通鉴 卷一一一 晋纪三十三》
- ^ 《宋书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 ^ 《宋书 卷七十七 列传第三十七》
- ^ 《宋书 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 ^ 《宋书 卷八十八 列传第四十八》
- ^ 15.0 15.1 《魏书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 ^ 《魏书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 ^ 17.0 17.1 《魏书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四》
- ^ 《魏书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五》
- ^ 《魏书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
- ^ 《魏书 卷七十一 列传第五十九》
- ^ 21.0 21.1 《魏书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 ^ 《北齐书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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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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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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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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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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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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