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郡,是中國古代的郡。最早出現於曹魏,南北朝年間其所指範圍發生了重大變化,至隋朝廢除。
三國曹魏正始五年(244年)恢復東漢遼東屬國建制,不久後改稱昌黎郡,範圍大致包括今天遼寧省錦州市、阜新市和朝陽市等地。昌黎郡在魏晉時期先後屬幽州、平州,郡治在昌黎縣(今遼寧省錦州市義縣)。西晉滅亡後,東晉任佟壽為昌黎、玄菟、帶方太守,實際統治區為今朝鮮首都平壤西南的黃海道一帶。
前秦遷郡治至龍城縣(今遼寧省朝陽市),北燕曾定都於此。北魏時期,昌黎郡屬營州,至北齊已不在此設昌黎郡,屬地主要歸入冀陽郡。[1]
北魏最終分裂前夕,由於失去大量原有領土,於永興中(532年)曾僑置昌黎郡,屬新建的南營州,領縣三[2],至隋朝州郡並廢[3],從此昌黎郡之名不再出現。
- ^ 《隋書·地理志中》:「後魏置營州於和龍城,領建德、冀陽、昌黎、遼東、樂浪、營丘等郡,龍城、大興、永樂、帶方、定荒、石城、廣都、陽武、襄平、新昌、平剛、柳城、富平等縣。後齊唯留建德、冀陽二郡,永樂、帶方、龍城、大興等縣,其餘並廢。」
- ^ 《魏書·地形二上》
- ^ 《隋書·地理志中》:「後魏置南營州,准營州置五郡十一縣:龍城、廣興、定荒屬昌黎郡;石城、廣都屬建德郡;襄平、新昌屬遼東郡;永樂屬樂浪郡;富平、帶方、永安屬營丘郡。後齊唯留昌黎一郡,領永樂、新昌二縣,余並省。開皇元年州移,三年郡廢,十八年改為遂城,有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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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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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標「*」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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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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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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