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的主题是两汉时期所置的益州郡。关于西晋时期所置的益州郡,请见“
晋宁郡”。
益州郡,是中国古代地名,三国以后改称建宁郡,范围在今天的云南省。这里以前是“南蛮”古王国滇国的领地,汉武帝时设立益州郡,郡治在滇池县。三国时期,蜀汉将其改名建宁郡,迁郡治到味县(今云南省曲靖市境内)。西晋初年,设立宁州,味县成为州治,而建宁郡也成为主要政治中心。直到唐朝初年,建宁始终是南中地区的核心。
三国时郡治滇池县(今云南省澄江县西)。章武三年(223年)益州大姓雍闿据郡叛乱[1],时益州太守张裔驻牂牁郡平夷县(今贵州省仁怀市西南),遥领郡职。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南征后改名建宁郡[2]。然而叛乱仍旧未平,后任太守长期驻于平夷县,至建兴十一年(233年)平郡乱后郡治才移到本郡味县(今云南省曲靖市)[3]。初领味、滇池、胜休、俞元、昆泽、同濑、牧靡、谷昌、连然、秦臧、双柏、建伶、贲古、毋棳、梇栋、同劳、律高17县。建兴三年(225年)牂牁郡毋单县来隶,贲古、毋棳2县移属兴古郡,梇栋县移属云南郡。废律高县(年代不明),新置存邑、新定、脩云、泠丘4县(年代均不明)[4]。蜀汉末及曹魏均领8县。
西晋时郡治味县(今云南省曲靖市)。领味、昆泽、存邑、新定、毋单、同濑、牧靡、谷昌、连然、秦臧、双柏、俞元、脩云、泠丘、滇池、建伶16县。晋时改牧靡县为牧麻县(晋初);新置谈槀、漏江、同乐3县(皆晋武帝时)。太安2年(303年),双柏、秦臧、连然、建伶、谷昌、滇池、俞元7县移属益州郡。东晋初领12县,咸和八年(332年)为成汉攻陷,咸康五年(339年)收复全境。宁康元年(372年)为前秦所陷,太元九年(384年)收复全境。东晋时废修云、泠丘2县,新置同并、葛安、新兴3县。[来源请求]
- ^ 《三国志》卷33〈后主传〉:“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闿反,流太守张裔于吴,据郡不宾。”
- ^ 《三国志》卷33〈后主传〉:“(建兴)三年春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永昌郡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为兴古郡。”
- ^ 《三国志》卷卷43〈马忠传〉:“(建兴)十一年,南夷豪帅刘胄反,扰乱诸郡。征庲降都督张翼还,以忠代翼。忠遂斩胄,平南土。加忠监军奋威将军,封博阳亭侯。初,建宁郡杀太守正昂,缚太守张裔于吴,故都督常驻平夷县。至忠,乃移治味县。”
- ^ 洪亮吉《补三国张域志》及吴增仅《三国郡县表》将新定、修云、泠丘、律高4县列为蜀汉建宁郡属县,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从洪、吴二人说法列为蜀汉属县;孔祥军《三国政区地理研究》认为未有史料可证明蜀汉有此4县,未列为蜀汉属县。
|
---|
|
秦汉至隋唐 |
---|
古代方国 (西南夷) | |
---|
秦汉时期 | |
---|
三国时期 | |
---|
晋朝与南朝 | |
---|
隋朝与初唐 | |
---|
|
|
|
|
|
|
|
---|
|
|
|
注释 |
---|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汉 炎兴元年( 263年)、孙吴 天纪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证的郡、国。标“*”者为曾置后废的郡、国。标“#”者为特殊政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
|
|
---|
|
|
注释 |
---|
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
|
---|
|
|
|
---|
江表地区 | |
---|
淮南地区 | |
---|
淮北地区 | |
---|
河南地区 | |
---|
江汉地区 | |
---|
岭南地区 | |
---|
沅湘地区 | |
---|
巴汉地区 | |
---|
蜀中南中地区 | |
---|
|
|
|
|
---|
江表地区 | |
---|
沅湘地区 | |
---|
岭南地区 | |
---|
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
---|
|
|
注释 |
---|
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