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政府来源一般属于可靠来源
外观
本页简而言之:政府来源不应因与某事物有“紧密联系”而被视为不可靠来源。 |
《通用关注度指引》有云:
“ | “独立于主题实体”,要排除下列与主题实体有关联之人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宣传、广告、自身发表的个人出版物、自传、新闻稿等。 | ” |
于是,有一些维基人基于某事物之监管者与其有“紧密联系”而(再三)提删条目,又或是提存废复核,并对条目之存废以及其来源抱持过分严格的标准。对于以上条文,维基百科行政员J. Wong君在有关香港交通运输方面的条目的关注度,有以下解释:
“ | 《关注度指引》段二“独立于主题实体”有标注五。其中写到“由主题实体自身发表的作品,或与之有紧密联系的作品,不太可能成为世界范围内对该主题普遍关注的证据。”区议会及政府有监督责任,但就不能言之为紧密联系。此条款,旨在响应《收录准则》,作用应在防止广告及防止编者有利益冲突。政府作为公营机构,而如果相关机构并没有由政府持股,则相关政府及议会文件应该获得接纳。相关文件能够成为条目可靠来源,符合《可供查证方针》及《非原创研究方针》。另外,若然是议会文件,则更应采纳,尤其议员为民选之时。解释若然过于狭窄,或者会不利本站发展。 | ” |
故而,我们不应将政府来源视为不可靠来源,并且因条目只有政府来源或议会来源而提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鼓励维基人创立只有政府和议会来源的条目,条目的来源越具多样性越好)。《删除方针》亦有云:
“ | 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条目的文章,删除投票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 ” |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尝试尽力挽救条目;只有在无任何可靠来源,且不符任何方针、指引或广为接受的论述时,再考虑作出提删。
当然,以上内容并不是只适用于香港;它适用于任何能够使用可靠的政府的来源的条目。
例外
[编辑]正如上方提及到的,这篇论述“适用于任何能够使用可靠的政府的来源的条目”,因此如果该政府所发布的来源的声誉本就低下(比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来源),这种来源一般而言不能被认定为可靠来源。
对于想写优特条目的人的建议
[编辑]这个论述主要是想替部分条目“保命”,而不代表维基百科鼓励整个条目都只有政府的来源。如果你是想写优特条目的话,你写着写着就会自然发现只有政府的来源是根本不够你去写好的条目的,所以自己写条目的时候对来源的标准严格一些不是坏事,整个条目都只有政府的来源只是无可奈何的情形。如果可以的话,就算你真的成功用政府的来源来确保条目主题具备关注度,请你还是找些其他的来源来写条目,这样条目能涵盖的东西肯定只会多而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