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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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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屬邦
Unfederated Malay States英語
Negeri-Negeri Melayu Tidak Bersekutu馬來語
1909年–1942年
1942年–1945年 (日占時期)
1945年–1946年

地位大英帝國保護國
常用語言馬來西亞語
英語
宗教
伊斯蘭教遜尼派
成員
政府君主立憲制
君主 
• 1909年–1910年 (最先)
愛德華七世
• 1936年–1942年; 1945年–1946年 (最後)
喬治六世
歷史時期大英帝國
1909年7月9日
1942年2月15日 – 1945年9月2日
1945年9月2日
1946年4月1日
貨幣叻幣 (1909年–1939年)
馬來亞元 (1939年–1942年; 1945年–1946年)
前身
繼承
柔佛
吉打
吉蘭丹
玻璃市
登嘉樓
拉達那哥欣王國
馬來亞日占時期
馬來四邦
英國軍事管制區 (馬來亞)
馬來亞聯邦
今屬於馬來西亞

馬來屬邦(英語:Unfederated Malay States馬來語Negeri-negeri Melayu Tidak Bersekutu爪夷文نݢري٢ ملايو تيدق برسکوتو)是大英帝國殖民時期馬來半島上的5個州屬的總稱(包括玻璃市吉打吉蘭丹登嘉樓柔佛[1],馬來屬邦各州受英國保護但並沒有加入馬來聯邦。泰國周邊4州原為暹羅領土,於1909年因簽訂曼谷條約更而被劃歸英國[2]。總體而言,馬來屬邦的自治程度一般比馬來聯邦更高。

一般會統稱玻璃市吉打吉蘭丹登嘉樓柔佛五個受英國保護的馬來王朝為馬來屬邦,但實際上五個馬來王朝互不從屬,英國亦沒有建立統一機構或制度管理馬來屬邦。從國際法上,馬來屬邦是五個受英國保護的國家。

1946年4月1日,馬來屬邦馬來聯邦海峽殖民地(不含新加坡)在英國政府管理下,組成馬來亞聯邦Malayan Union)。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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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於1885年接受英國的保護條約,並最終屈服於英國的壓力,於1914年接受英國派駐參政司。然而,與其他在英國保護下的馬來邦不同,柔佛未加入於1895年成立的馬來聯邦

根據1909年的曼谷條約,泰國轉讓馬來四邦(吉蘭丹、登嘉樓、吉打和玻璃市)的管轄權給英國[3]。這四邦隨後成為英國保護邦。在日本入侵馬來亞之後,日本於1943年將這四邦割讓給泰國,因為泰國在當時是軸心國的成員之一。1945年日本投降之後,泰國將馬來四邦交還給英屬馬來亞

馬來西亞聯邦的政治演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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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浅谈1914年之前的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 (PDF).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 ^ 第四章 马来属邦 4.1 | PDF. Scribd. [2023-11-17] (英語).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 John Haywood. Historical Atlas of the 19th Century World 1783 – 1914. Barnes and Noble. 2002: 22. ISBN 0-7607-3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