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土
赤土 Chih T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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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纪—6世纪 | |||||||||||
首都 | 僧祇城(今宋卡府) | ||||||||||
常用语言 | 古马来语、吉兰丹马来语 | ||||||||||
宗教 | 婆罗门教 | ||||||||||
政府 | 君主制 | ||||||||||
瞿昙氏 | |||||||||||
历史 | |||||||||||
• 立国 | 2世纪 | ||||||||||
• 被三佛齐征服 | 6世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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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马来西亚 泰国 |
马来西亚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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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列条目 |
马来西亚主题 |
赤土(马来语:Chih Tu)是古代东南亚吉蔑人所建立的印度化国家,可能位于马来半岛北部,即现今马来西亚吉打、吉兰丹,以及泰国南部宋卡、北大年一带。隋朝曾于公元607年出使赤土。
历史
[编辑]赤土国是隋朝时的一个大国,但到唐朝时便已不复见。隋炀帝于大业三年(607年)曾派遣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出使赤土国,受到赤土国王盛大欢迎。[1]
根据《隋书》和《通典》的记载,赤土国是由同为扶南国人种的吉蔑族(Mon Khmer)所建立。[2][3]国王姓瞿昙氏(Gautama),名利富多塞。常骏等人到访时,赤土国已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除了国王,还有多名大臣共管政事。[4][5]国人信奉婆罗门教。[6]国都为僧祇城,也叫师子城。
考证
[编辑]国名由来
[编辑]根据《隋书》和《通典》的记载,赤土国是因为土色赤红,所以称为“赤土”。[7]荷兰学者肯氏根据四世纪吉打佛陀笈多石碑中的梵文“罗旦帝迦”(Raktamrittikä)一名,认为它就是赤土国的意译原名,威尔斯也主张此说。
新加坡南洋史地学者许云樵曾提出新的解释,认为“赤土”有可能为“羯荼”一名的转讹而不是意译。其理由有二,一为南海地名在中国载籍皆为音译,不可能赤土一名却是例外;二为南海各地皆为红铝土所覆盖,如马来语“Tanah Merah”(意为红色土地)的地名到处都有,故不能作为赤土国的特征。但他最终因不愿破坏学者数十年来所建立的南海古国历史体系,所以并不想支持其说法。[8]
出使年份
[编辑]关于常骏等人出使赤土的年份,《隋书》卷八十二《赤土传》作大业三年(607年)十月自南海郡出发,六年(610年)春才返回弘农郡,《通典》略同。
但《隋书》卷三《炀帝本纪》又记载:“大业四年(608年)三月……壬戌,百济、倭、赤土、迦罗舍国并遣使贡方物,……丙寅,遣屯田主事常骏使赤土,致罗刹。……五年(609年)……二月辛丑,赤土国遣使贡方物。六年(610年)……六月辛卯,室韦、赤土并遣使贡方物。”两者所载出使年月颇有出入。
方位
[编辑]历来赤土国的位置多有争议,目前普遍认为是位于马来半岛北部。
马来半岛北部说
[编辑]丁谦《隋书地理志考证》、藤田丰八《狼牙修国考》、高桑驹吉《赤土考》、费琅(Gabriel Ferrand)《昆仑及南海古代航行考》、冯承钧《中国南海交通史》、陈序经《猛族诸国初考》、许云樵《赤土考》、苏继卿《南海钩沉录》等皆主张此说。
肯氏根据四世纪吉打梵文碑石,考据赤土为吉打。新加坡南洋大学教授许云樵认为《通典》的“僧祇城亦曰狮子城”,是指赤土国的都城为现今克拉地峡东南部属于泰国的宋卡(英文:Songkhla)。宋卡梵文称为“Singora”,正是狮子之意。[9]
暹罗说
[编辑]中国典籍旧说多主张在暹罗,如张燮《东西洋考》,你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明史·暹罗传》等。
苏门答腊说
[编辑]桑田六郎《赤土考》《三佛齐考》、宫崎市定《关于狼牙修国和狼牙须国的区别》、陈碧笙《隋书赤土国究在何处》主张此说。
马六甲海峡两岸说
[编辑]足立喜六《法显传考证》主张此说。
锡兰说
[编辑]藤能特《锡兰史》、辛甘《中国锡兰史》、韩振华《中印关系史料考释三则》等主张此说。
婆罗洲说
[编辑]邹代钧《西征纪程》主张此说。
文献记载
[编辑]不少中国典籍里都有关于赤土国的记载,如《隋书》、《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但只有《隋书》和《通典》是原始资料,余者皆著录前二书的文字。[10]
《隋书》卷八十二《赤土传》记载:
赤土国,扶南之别种也。在南海中,水行百余日而达所都。土色多赤,因以为号。东波罗刺国,西婆罗娑国,南诃罗旦国,北拒大海,地方数千里。其王姓瞿昙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国近远。称其父释王位出家为道,传位于利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有三妻,并邻国王之女也。居僧祗城,有门三重,相去各百许步。每门图画飞仙、仙人、菩萨之像,县金花铃毦,妇女数十人,或奏乐,或捧金花。又饰四妇人,容饰如佛塔边金刚力士之状,夹门而立。门外者持兵仗,门内者执白拂。夹道垂素网,缀花。王宫诸屋悉是重阁,北户,北面而坐。坐三重之榻。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杂宝璎珞。四女子立侍,左右兵卫百余人。王榻后作一木龛,以金银五香木杂钿之。龛后悬一金光焰,夹榻又树二金镜,镜前并陈金瓮,瓮前各有金香炉。当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树壹宝盖,盖左右皆有宝扇。婆罗门等数百人,东西重行,相向而坐。其官有萨陀迦罗一人,陀拏达义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邪迦一人,钵帝十人。
其俗等皆穿耳剪发,无跪拜之礼。以香油涂身。其俗敬佛,尤重婆罗门。妇人作髻于项后。男女通以朝霞、朝云杂色布为衣。豪富之室,恣意华靡,唯金锁非王赐不得服用。每婚嫁,择吉日,女家先期五日,作乐饮酒,父执女手以授婿,七日乃配焉。既娶则分财别居,唯幼子与父同居。父母兄弟死则剔发素服,就水上构竹木为棚,棚内积薪,以尸置上。烧香建幡,吹蠡击鼓以送之,纵火焚薪,遂落于水。贵贱皆同。唯国王烧讫,收灰贮以金瓶,藏于庙屋。冬夏常温,雨多霁少,种植无时,特宜稻、穄、白豆、黑麻,自余物产,多同于交阯。以甘蔗作酒,杂以紫瓜根。酒色黄赤,味亦香美。亦名椰浆为酒。
炀帝即位,募能通绝域者。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请使赤土。帝大悦,赐骏等帛各百匹,时服一袭而遣。赍物五千段,以赐赤土王。其年十月,骏等自南海郡乘舟,昼夜二旬,每值便风。至焦石山而过,东南泊陵伽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焉。又南行,至师子石,自是岛屿连接。又行二三日,西望见狼牙须国之山,于是南达鸡笼岛,至于赤土之界。其王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来迎,吹蠡击鼓,以乐隋使,进金锁以缆骏船。月余,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迦请与骏等礼见。先遣人送金盘,贮香花并镜镊,金合二枚,贮香油,金瓶八枚,贮香水,白叠布四条,以拟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时,那邪迦又将象二头,持孔雀盖以迎使人,并致金花、金盘以藉诏函。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罗门二人导路,至王宫。骏等奉诏书上阁,王以下皆坐。宣诏讫,引骏等坐,奏天竺乐。事毕,骏等还馆,又遣婆罗门就馆送食,以草叶为盘,其大方丈。因谓骏曰:“今是大国中人,非复赤土国矣。饮食疏薄,愿为大国意而食之。”后数日,请骏等入宴,仪卫导从如初见之礼。王前设两床,床上并设草叶盘,方一丈五尺,上有黄白紫赤四色之饼,牛、羊、鱼、鳖、猪、蝳蝐之肉百余品。延骏升床,从者坐于地席,各以金钟置酒,女乐迭奏,礼遗甚厚。寻遣那邪迦随骏贡方物,并献金芙蓉冠、龙脑香。以铸金为多罗叶,隐起成文以为表,金函封之,令婆罗门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既入海,见绿鱼群飞水上。浮海十余日,至林邑东南,并山而行。其海水阔千余步,色黄气腥,舟行一日不绝,云是大鱼粪也。循海北岸,达于交阯。骏以六年春与那邪迦于弘农谒帝,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俱授秉义尉,那邪迦等官赏各有差。
《通典》卷一八八《赤土传》记载:
赤土国,隋时通焉,扶南之别种也。直崖州之南,渡海水行,便风十余日,经鸡笼岛至其国。所都土色多赤,因以为号。东波罗刹国,西罗婆国,南诃罗且国,北拒大海,地方数千里。王姓瞿昙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国近远。居僧祇城,亦曰师子城,有门三重,相去各百许步。王宫诸屋悉是重阁,北面而坐,座三重榻,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杂宝璎珞。王榻后作一木龛,以金银五香木杂钿之。龛后悬一金光焰,远视如项后。其官,萨陀伽罗一人,陀拏达叉三人,伽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耶迦一人,钵帝一人。其俗皆穿耳翦发,无跪拜之礼。以香油涂身。俗敬佛,尤重婆罗门。妇人作髻于项后。男女通以朝霞朝云杂色布为衣。豪富之室,恣意华靡,唯金锁非王赐不得服用。冬夏常温,雨多霁少。种植无时,特宜稻、穄、音祭。白豆、黑麻,自余物产多同于交趾。以甘蔗作酒,杂以紫瓜根。戏有双六、鸡卜。冬至之日,影直在下;夏至日,影在南。户皆北向。 炀帝时,募能通绝域。大业三年,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等应召。骏等自南海郡乘舟,昼夜二旬,每值便风,至焦石山而过。东南泊陵伽钵拔多洲,西与林邑相对,上有神祠焉。又南行,至师子石,自是岛屿连接。又行二三日,西见狼牙脩国之山,于是南达鸡笼岛,至于赤土之界,月余至其国都。骏等奉诏书上阁,王以下至皆坐,宣诏讫,引骏等入宴。王前设两床,上并设草叶盘,方丈五尺,上有黄白紫赤四色之飰,牛、羊、鱼、鳖、猪、玳瑁之肉百余品。延骏升床。从者坐于地席。及还,遣那耶迦随骏贡方物。既入海,见绿鱼群飞水上。浮海十余日,至林邑,东南并山而行。并音蒲浪反。其海水阔千余步,色黄气腥,舟行十日不绝,云是大鱼粪也。循海北岸,达于交趾。六年,还却到中国焉。
注释
[编辑]- ^ 《隋书》:“其王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来迎,吹蠡击鼓,以乐隋使,进金锁以缆骏船。月余,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迦请与骏等礼见。先遣人送金盘,贮香花并镜镊,金合二枚,贮香油,金瓶八枚,贮香水,白叠布四条,以拟供使者盥洗。其日未时,那邪迦又将象二头,持孔雀盖以迎使人,并致金花、金盘以藉诏函。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罗门二人导路,至王宫。”
- ^ 《隋书》:“赤土国,扶南之别种也。”
- ^ 《通典》:“赤土国,隋时通焉,扶南之别种也。”
- ^ 《隋书》:“其官有萨陀迦罗一人,陀拏达义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邪迦一人,钵帝十人。”
- ^ 《通典》:“其官萨陀伽罗一人,陀拏达叉三人,伽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罗末帝一人,掌刑法。每城置那耶迦一人,钵帝一人。”
- ^ 《隋书》:“其俗敬佛,尤重婆罗门。”
- ^ 《隋书》、《通典》:“土色多赤,因以为号。”
- ^ 许云樵《马来亚史(上册)》:121页。
- ^ 许云樵《南洋史》:121页。
- ^ 许云樵《马来亚史(上册)》:96页。
参考资料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