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省 (解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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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省位于今日的黑龙江省东南部,为中国共产党政权在东北所成立的省。省会为牡丹江市,存在于1947年8月18日至1948年7月9日。
牡丹江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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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解放区的省 | |||||||||||||
1947年—1948年 | |||||||||||||
国家 | 中国共产党解放区 | ||||||||||||
首府 | 牡丹江市 | ||||||||||||
历史 | |||||||||||||
• 成立 | 1947年 | ||||||||||||
• 废除 | 194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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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沿革
[编辑]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苏联解放东北。1945年11月上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派李荆璞、谭文邦、张静之等建立了东北人民自治军牡丹江地区司令部,李荆璞任司令员,金光侠任政委。同时接收牡丹江市政府,李荆璞兼市长。1945年12月8日,李大章等二十一人到达牡丹江市,建立了中共牡丹江地委,李大章任书记。12月31日,东北局决定牡丹江地委从松江省工委转隶北满分局直接领导。
1946年4月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省委书记李大章兼省军区政委,张静之任省政府副主席代理主席。以牡丹江市为绥宁省省会。边伯明任牡丹江市市长,刘路明接替调炮兵学校任组织科长的张英为省保安处兼保安团政委,主要负责镇压反革命和处理敌伪宪特工作,高英任副团长、李健任政治处主任,这个团当时有一千多人,后来都补充到前方主力部队。1946年10月17日,绥宁省改为东北行政委员会直属牡丹江专区,张静之任专区专员。
1947年8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东安专区合并设置牡丹江省。1947年8月,根据东北局的决定,撤销了中共牡丹江地委,成立了中共牡江省委,隶属于东北局领导。何伟任中共牡丹江省委书记。10月1日,牡丹江省政府正式成立。张静之任省政府副主席代理主席。驻地为牡丹江市。管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穆棱、东宁、绥阳、林口、鸡宁、密山、虎林、宝清、饶河、永安14县。
1948年7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牡丹江省建制,将牡丹江市和宁安、镜泊、新海、五林、东宁、绥阳、穆棱等七个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将密山、虎林、鸡宁、林口、宝清、饶河等六个县划归合江省管辖。东安市裁撤并入密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