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撤消的直辖市。
1949年时,中国大陆共设有12个直辖市,分别为:南京、上海、武汉(今武汉三镇)、鞍山、抚顺、沈阳、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庆、广州,除北平及天津外,皆为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鞍山、抚顺、沈阳、本溪等组建辽宁省,鞍山成为省辖市,1954年,旅大市也并入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