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中华民国行政区划
外观
(重定向自Template:中華民國原法理行政區劃)
概要
[编辑]此模板为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导航模板。
参数及使用方法
[编辑]- 如何控制本模板的显示状态
- 使用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state=collapsed}}
使本模板显示为折叠(隐藏)状态。 - 使用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state=expanded}}
使本模板显示为展开(显示)状态。 - 使用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state=autocollapse}}
使本模板仅在页面上有其他相同类型的模板时,显示为折叠(隐藏)状态。 - 除非另有设定(请见模板代码内的
|state=
参数),autocollapse
为默认状态。
范例
[编辑]{{中華民國行政區劃|1927年}}
:
重新导向
[编辑]- {{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行政区划}}
-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行政区划}}
- {{中华民国原法理行政区划}}
- {{台湾行政区划}}
等等。
参见
[编辑]-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单位}}
-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行政区划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