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章
李大章(1900年—1976年5月3日),男,四川合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领导人。
生平
[编辑]早年毕业于合江中学。1920年赴法国勤工俭学,次年加入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后改称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4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任共青团旅欧支部秘书长。次年,“五卅惨案”的消息传到法国,留法学生举行集会抗议,李大章等遭警察拘捕后被驱逐出境。离开法国后即赴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任中国共青团旅莫斯科支部宣传委员[1]。
1926年底回国,在西北军宋哲元部做政治工作;次年离职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宣传部长。1932年底任青岛临时市委书记。1935年5月任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6月任北方局委员、宣传部部长,北方局天津工作组负责人。抗日战争时期,于1938年初任刘少奇秘书,1939年初任北方局宣传部部长,1942年9月任太行分局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国共内战时期,任晋冀鲁豫中央局委员,于1945年12月任牡丹江地委书记,1946年6月任合江军区第一(牡丹江)军分区政委。之后又历任东北局民运部副部长、城工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宣传部代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9年12月任川南区委书记、军区政委,1950年2月兼行署主任,3月兼区委统战部部长。1950年6月至1954年11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西南行政委员会委员。学记。1955年1月至1967年1月任四川省省长。1956年7月至1967年1月任四川省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10月至1966年11月任西南局书记处书记。1964年11月至1965年4月兼任贵州省委代第一书记。1968年5月至1975年10月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1969年12月至1971年8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1年8月至1975年10月任四川省委书记,11月兼成都军区第二政委。1975年8月任军区党委第三书记。1975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2]。
1976年5月3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6岁。
参考文献
[编辑]- ^ 王照骞著. 武乡敌后文化的中心.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11年8月: 201. ISBN 978-7-203-07374-1.
- ^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熊月之等编著. 大辞海 中国近现代史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3年12月: 643. ISBN 7-5326-4071-X.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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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友法 三人小组牵头人 |
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1975年11月-1976年5月 |
继任: 乌兰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张国华 |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主任 1950年2月-1952年8月 |
机构撤销 |
前任: 李井泉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1955年1月-1968年5月 |
继任: 张国华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