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话
外观
金门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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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话(Kim-mn̂g-uē) | |
母语国家和地区 | 中华民国 |
区域 | 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
母语使用人数 | 57,000人 (2010年)[1] |
语系 | |
文字 | 台闽汉字 罗马字(白话字、台罗字等拼写系统) |
官方地位 | |
作为官方语言 | 中华民国金门县 |
承认少数语言 | 中华民国金门县法定辖内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之一[2] |
管理机构 | 中华民国文化部[3] 金门县教育处 |
语言代码 | |
ISO 639-3 | – |
金门话(闽南语:金門話,白话字:Kim-mn̂g-ōe,台罗:Kim-mn̂g-uē),又称金门闽南语或金门闽南话,是通行于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的闽南语,为同安话之次方言[4]。
中华民国文化部在2023年修正的《国家语言发展报告》中将金门话列在“台语(亦称闽南语、河洛语、福佬语、holo语、台湾话、台湾闽南语)”段落[5]。
词汇
[编辑]金门话所使用的词汇与同安话相同,个别词汇有别于受过日本语影响的台湾话,如台湾话称摩托车为“ōtobai”(オートバイ)(Autobike)。而金门闽南语则照华语的字面发音,读作“mô͘-thok-chhia”。在使用量词中,金门话最特殊的是同安话的“一欉”,而不是闽南语多数方言所使用的“枝”[6]。
参考文献
[编辑]- ^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统计结果提要分析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民国89年(2000年)3月31日立法
- ^ 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二條. [2019-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 ^ 马重奇,林玉山主编. 海峡两岸语言及辞书研究.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3.11: 268–269. ISBN 978-7-211-06820-3.
- ^ 國家語言發展報告. 台北市: 中华民国文化部. 2022-03-06: 10 [2023-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6).
金门和澎湖二岛县居民所使用的语言多为台语。从语言系属分类而言,“金门”与“澎湖”主要讲的是泉州腔的台语,又因该地区自古隶属于同安县,因此在口音上亦近似于同安腔,经过时间的淬炼,金门腔的台语已自成一格,成为“泉州腔与同安腔混和系统”,然若从语言系属分类看,此两地的台语音韵与其他区域之台语音韵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其本质上概皆属于台语的分类系统。
- ^ 甘于恩著. 南方语言学 2014.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5.01: 86. ISBN 978-7-5668-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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