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潭州 (隋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潭州隋朝时设置的。曾作为一级行政单位,是大部分湖南地区以及部分湖北地区在古代的称呼;也曾作为二级行政单位,地域包括今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南、益阳娄底等地。

潭州作为城市名,也是长沙(当时的州治或府治)的古称。

一级行政单位

[编辑]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为潭州,设立潭州总管府。隋炀帝时废除潭州,另立一级行政单位长沙郡,但辖区缩小。唐初改为潭州。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立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又称潭州行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迁省治到鄂州,不再称潭州行省。

二级行政单位

[编辑]

唐朝武德三年(621年),又改长沙郡为潭州。五代后梁天成二年(927年),马殷楚国,改潭州为长沙府,作国都。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复置潭州。宋朝末,潭州共辖长沙、善化、宁乡、浏阳湘阴益阳湘潭醴陵湘乡安化、衡山等12县。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4年),改潭州为潭州路,为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治所。至元十八年(1281年),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历二年(1329年),以元文宗潜邸所幸,改天临路至正二十一年(1364年),朱元璋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再改为长沙府

行政区划

[编辑]
唐朝衡州辖县
618年 长沙县衡山县邵阳县攸县益阳县新康县[1]
621年 长沙县衡山县益阳县新康县邵阳县攸县改属南梁州,新设醴陵县[2]湘乡县[3]
624年 长沙县衡山县益阳县醴陵县湘乡县(废除新康县
707年 长沙县益阳县醴陵县湘乡县衡山县改属衡州
708年 长沙县益阳县醴陵县湘乡县(增浏阳县[4]
806年 长沙县益阳县醴陵县湘乡县浏阳县湘潭县[5]来属)

刺史

[编辑]
唐朝潭州刺史
楚国潭州刺史
北宋知潭州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