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州,中国隋朝时设置的州。
三国东吴甘露元年(265年)析荆州刺史部桂阳郡南部置始兴郡,纳入广州刺史部管辖;即今韶关市、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仁化县、英德市、佛冈县等地。东晋咸和元年(326年),析南海郡置东官郡,郡治在今深圳市。义熙九年(413年),先析东官郡东部置义安郡;南朝梁天监二年(503年),又析东官郡置梁化郡。至此,东官郡辖地仅余今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增城市、龙门县等地。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全国撤郡设州,合并始兴郡、梁化郡、东官郡、义安郡置循州,直隶于中央;治所在归善县(今惠州市东)。以境内有循江得名。开皇十一年(591年),始兴郡改设韶州、东官郡废入番州、义安郡改设潮州,仅留原梁化郡地仍为循州。大业三年(607年)改为龙川郡。唐朝武德五年(622年)设为循州总管府,管辖韶州、潮州、循州等三个州,即唐初岭南六管之一。
唐朝贞观元年(627年),撤去循州总管府,原循州总管府辖下的潮州、韶州、循州均归广州总管府,此后为唐岭南五管。广州总管府辖下的循州,辖境相当于现在的广东省新丰、连平、和平、龙川、河源、兴宁、五华、陆丰、海丰、惠阳、惠东、博罗、紫金等地及揭西县西部。下辖归善县、博罗县、河源县、兴宁县、海丰县、雷乡县(今广东省龙川县附城镇)、罗阳县(以下四县627年废除,今广东省博罗县龙华镇)、石城县(今广东省东源县顺天镇牛潭村)、齐昌县(今广东省五华县安流镇)、陆安县(今广东省陆丰市大安镇陆军村古城),天宝、至德年间一度改为海丰郡。五代南汉移治龙川县(今广东龙川县佗城),又分置祯州,辖境缩小。元朝至元十三年,升为路,二十三年复降为州。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省入惠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原清代惠潮嘉道改置为潮循道,道治在潮安县。民国廿五年(1936年),设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辖兴宁、梅县、龙川、大埔、蕉岭、和平、平远、连平、五华等9个县;因行政驻所兴宁县为原循州旧地,故而通称循州地区。另外,以惠州为行政中心,设广东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辖新丰(今属韶关市)、龙门、东莞、宝安(今深圳市)、海丰、陆丰、紫金、河源、博罗、惠阳等10个县,通称惠州地区。
中共建政后(1950年),原惠州地区改称惠阳地区;原循州地区行政驻所迁驻梅县,又以旧驻所(兴宁)、新驻所(梅县)各取一字,改称兴梅地区。以后惠阳地区主要为惠州市所继承,兴梅地区演变成今天的梅州市(含丰顺;不含河源、龙川、连平、和平)。
- 循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