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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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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封禁

一个台湾管理员封了我的帐号,我没有意见。但是希望封禁能公正,不要偏向,请看一看User:TheodoranianUser:SElephantUser:3dball的所做所为,我很早就投诉过了,请管理员也把他们封了。 --travel

请相关管理员作出解释。另外,User:travel你的那个“没有意见”是什么意思?--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5:44 2006年8月1日 (UTC)
回应User:Douglasfrankfort:我说的”没有意见”是说我认为那个台湾人封禁的是对的,我确实曾经人身攻击了其他某些用户,应该被封禁。我有意见的是,某些曾经人身攻击过我的用户,具体地讲,是User:TheodoranianUser:SElephantUser:3dball,他们既没有道歉,也没有被封禁,所以我要求公平封禁,不要偏向一边。至于下面User:SElephant说的那些话,我不是很懂,他也是个管理员,规则是什么,我并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搞清楚了。--travel 16:57 2006年8月6日 (UTC)
封禁的原则只适用于对维基百科做出实质上的破坏行为,或是有暴露其他用户真实身份而危及安全的情况,除此之外纵使当事人本人要求被封禁,也不能随便施行。请发言之前先搞清楚规则,谢谢!--泅水大象 讦谯☎ 15:37 2006年8月1日 (UTC)
但事实上违反WP:3RR者会被封禁,屡次不实指控他人者也有被封禁的。--百楽兔 06:25 2006年8月2日 (UTC)

条目评价的细化

这是个广告,讨论请移驾Wikipedia talk:条目评选#需要细化评分准则。谢谢。

特色条目的评选和质量提升的打分有些粗放,特色条目的取消就反映了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细化评分的标准,同时可以作为维基条目写作标准的参考。详细讨论请到Wikipedia talk:条目评选#需要细化评分准则。--Alexcn 02:55 2006年6月22日 (UTC)

基本的想法是:
  • 建立一个客观的条目评价标准
  • 对条目的各个方面(比如版面,行文,内容等等)制定评分标准。(可以用已有的特色条目作为评分范例)。
    • 评分的过程,即是按照标准具体指出不足的过程
  • 特色条目必须在所有方面满足一个最低标准,并且在总体状况上达到足够高的水准。
  • dyk和优良条目的评选也可以引入类似机制。
--Alexcn 13:58 2006年8月2日 (UTC)

Wikipedia:维基友爱翻译完成,请大家前去校对,修改和点评。这次翻译采用更多的重新组织和换例的方法,可能在通顺上好一些,但准确性上还希望各位把关。--用心阁(对话页) 17:44 2006年8月2日 (UTC)

  • ^_^很高兴见到这个方针的出现,阅读上也很通顺,谢谢诸位译师。另外提个建议,是否能想想举一些使用“对不起”的例子,如“对不起,我回退了您的编辑,因为……”,或如何在争执当中适当使用“对不起”以缓和气氛的例句?--Sangye 06:39 2006年8月4日 (UTC)

这两条条目应该合并吗?

我说的两个条目是日本漫画日式漫画,个人比较建议将日本漫画合并到日式漫画,本人根据英语版的manga条目作出决定(注:日语版仍末有独立对日式漫画的条目)。世界各地已经不少作品正在模仿日本漫画的作品,例如我们熟悉的火凤燎原,香港天下发行的F.O.X、我的王子殿下等,在网路上非常受欢迎的Megatokyo,现时美国出版社Viz和TOKYOPOP也有当地人所绘画的作品,故本人提出这样的合并。--Flame 06:41 2006年8月4日 (UTC)

Wikipedia:合理使用

根据英文版指引和中文版过去实际经验,现已完成翻译校对Wikipedia:合理使用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这是经常引起争议的指引,经过整理后希望回应了各方常见的疑虑。请各位有相关经验的维基人过目。-- tonync (talk) 03:35 2006年8月5日 (UTC)

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称

投票已经开始了!在Wikipedia:投票/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笨笨的小B | 20巷 13:02 2006年8月15日 (UTC)

请求协助翻译Wikipedia:生者传记

首先要感谢Mewaqua近日继续翻译Wikipedia:生者传记,其次请求诸位译师协助完成及校对,以便规范相关的条目。^_^--Sangye 08:20 2006年8月10日 (UTC)

根据方xx的举证我觉得有点可笑 现行民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格权受侵害时 <-----人格!! 这种人有"格"吗?? 如果要全部去掉名字我想这点我不同意,自己做的事就自己承担,用--->方xx 这样还可以接受, 毕竟很多网站大力支持张贴,我想也要避免他们被罚的困扰
--上则留言由203.70.236.4721:57 2006年8月11日编辑(由mingwangx (talk)补于21:13 2006年8月13日 (UTC))

正文避免浅蓝色连结

最近看到两个不错的条目,正文中出现了很多浅蓝色连结:连锁店和刚获选新条目推荐的希拉里·达夫(在评选过程中已经修正)。我觉得正文中出现浅蓝色连结不是很恰当。在这里提出来跟大家交流交流。在文章中,遇到中文维基还没有但是英语维基(或其他语种)已有条目的词汇时,应该怎么处理呢?拿“美国图书商协会”来举例,有几种方式:

  1. 美国图书商协会
    [[:e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美國圖書商協會]]
  2. 美国图书商协会
    [[美國圖書商協會]]
  3. 美国图书商协会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
    [[美國圖書商協會]]([[:e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

我个人认为,第2和3种都是可以的,但是要避免第1种(只有正文,参考资料、讨论页、注释等不在此限)。原因KJ提过了,不再赘述。但是,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否在社群中是共识。如果大家对此有共识,目前Wikipedia:格式手册Wikipedia:格式手册 (链接)没有这一项,是不是要考虑加入呢?--mingwangx (talk) 21:07 2006年8月13日 (UTC)

支持第三种写法。同时希望在中文条目建立之后改成第二种写法。--Isnow 21:17 2006年8月13日 (UTC)
支持Isnow兄的意见。--Jasonzhuocn...._交流 11:19 2006年8月14日 (UTC)
我也比较支持第三种写法,但是不限链结为英文版本,也可不设链结仅提供原文当作参考,若文章已有内容后,应把外文录结拿掉,改用辞条内的外语链结取代。--KJ(悄悄话) 21:56 2006年8月13日 (UTC)
支持第三种写法,而且鼓励提供多语言的链结可能性,毕竟即使是同样的主题,不同语言版本下可能会有不太一样的内容,可以相互补充参考。--cobrachen 22:06 2006年8月13日 (UTC)
我也支持第三种写法,不过有个额外的建议是,如果该名词或该名词的译名是属于比较冷门不广为众人所熟悉的名词,建议纵使在中文版本的文章内容已经补充存在后,还是要将原文注释保留,只要把外文连结删除就行。之所以这样建议的理由是考虑到文章的阅读顺畅性,如果一篇文章里有很多冷僻名词,纵使所有的名词都有相关连结可以解释,但每次看到一个名词时都要点选连结跳至另外一篇条目中再跳回来,会使得阅读变得非常断续且很难理解文章主旨。但考量到过多的外文注释也可能会将文章的连续性切得很断续,因此原文注释的数量与频率之拿捏,其实是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来说明,担看撰写者本身的sense够不够了。--泅水大象 讦谯☎ 04:15 2006年8月14日 (UTC)
我一直在用第3种写法。--百楽兔 04:28 2006年8月14日 (UTC)
这种更好(直接显示源自何种语言):美国图书商协会(en: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Mukdener|留言 22:11 2006年8月14日 (UTC)
以编辑者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用的作法,但总觉得百科条目的内容应该是针对阅读者而非编辑者,对很多单纯的阅读者而言看到像en、de这种语言版本代码的出现,会有点一头雾水的感觉吧?何况只要把滑鼠游标移到连结上浏览器原本就会自动显示带有语言代码的连结内容,因此对于熟悉这些东西的编辑者而言,其实有没有特别注名是没差的,因此我认为这样做稍稍有点画蛇添足了!--泅水大象 讦谯☎ 04:07 2006年8月15日 (UTC)
象兄言重了,我这种正是从编辑和使用两个角度考虑更好的方法。维基的语言代码和国家代码多少都有些相似性,稍有些经验的用户看到这个都不会太陌生的,而且这种编辑更简单不是吗?--Mukdener|留言 08:55 2006年8月15日 (UTC)
我的意思是,看得懂语版代码的人光是从游标上跳出的连结讯息就可以看出是连往哪种语文版本,而看不懂的人就算特别写出来也一样看不懂,因此实际上发挥功用的机会并不多。当然,以编辑角度来说的确比较省事,只是以版面整齐与清爽的角度来说,太多标签、代码这类东西的存在是稍嫌多馀的。当然,以这里的问题来说,赶紧把中文版的条目加上将浅蓝连结消除掉,还是最终极的正确方法吧!--泅水大象 讦谯☎ 14:18 2006年8月15日 (UTC)

建议合并讨论模板

{{Keepontopic}}, {{Talkheader}}, {{Policy-pol}} 这3个在讨论页使用的模板,用途相近甚至相同,就此建议把它们合而为一,整理一下用字,免得花多眼乱。--Salvête, Omnês! Hello World! 14:42 2006年8月15日 (UTC)

  • (±)合并--百楽兔 15:48 2006年8月15日 (UTC)
    • 实际上,我建议找时间对所有模板进行一次大整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08 2006年8月16日 (UTC)
      • 所有模板?哪有人手去做?--Salvête, Omnês! Hello World! 11:18 2006年8月16日 (UTC)
      • 其实模板的整理一直都有人在进行,这几个月下来大部分的模板都已经被整理过一轮了。另外,我最近关注于讨论页的模板,像{{Talkheader}}是我从英文版翻译过来的。我也会协助整理与合并。--笨笨的小B | 20巷 12:19 2006年8月16日 (UTC)
    • 我试著调整过了{{Policy-pol}},效果见Talk:陈水扁。这样有好一点吗?--笨笨的小B | 20巷 13:15 2006年8月16日 (UTC)

关于删除与编辑条目无关的讨论内容,现在还没有一个成文的规则吧。--用心阁(对话页) 14:00 2006年8月16日 (UTC)


Wikipedia:没有价值的页面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常常出现因为删除理由是“不具知名度”、“重要性不足”而发生争论。到底“知名度”和“重要性”是不是删除的理由?而“知名度”和“重要性”又该如何判断?现在有了一个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
几位维基人把英语维基的Wikipedia:Vanity guidelines翻译过来。请大家到该方针的讨论页去针对这个方针的内容进行讨论、修订,好让未来的编辑和删除更有可以遵循的规则。请注意:该方针的讨论页是比较恰当的,而不是在这里讨论。--mingwangx (talk) 16:22 2006年8月20日 (UTC)

汉语巴别

请问大家对Category:汉语巴别模板里,{{User zh-5}}“极流利的”、{{User zh-6}}“特优水准的”和{{User zh-7}}“极优水准的”中文巴别模板,有什么意见?是否有点像民国政府撤离大陆之前的恶性通货膨胀?-- tonync (talk) 20:25 2006年8月20日 (UTC)

不知英语版的en:Category:User en-5en:Category:User_en-∞是否同类?--Gary Tse 04:06 2006年8月21日 (UTC)
应该交去删除.....那是破坏规矩 --JéRRy~雨雨 16:57 2006年8月21日 (UTC)

阿儒这样不能协作的维基人该如何处理?

昨天我修改了亨利·德·土鲁斯-罗特列克后,今天阿儒一发现就先予以近乎回退的处理(见:[1]),不论我修改了哪些内容。我昨天改了不少错字、错词及润色了一些语句(见:[2]),润色的部份就不说了,本来就见人见智,但阿儒他连错字、错词等也回退,这种行为实在难以用善意推定来解释。我希望各位维基人不要继续漠视这种霸占条目,不愿协作的行为,否则等于宣告任何人都能比照阿儒的行为,维基的协作精神将面临崩溃。--百楽兔 06:13 2006年8月21日 (UTC)

  • 我至少可以指出“润色”部分的两个错误来。简单来说,内容有错误,当然就修改,如果不能接受别人对自己修改内容的修改,讲再多也枉然。作为原作者,手头上的史料不是没有,与其理会有人无法接受被修改的心态而写出来的长篇抱怨,我比较愿意花时间在内容的改善上。--阿儒 | 这里泡茶 10:21 2006年8月21日 (UTC)
How are you? How old are you?--Mukdener|留言 17:17 2006年8月21日 (UTC)
在我看来,至少把“女伶”改回“女玲”、把“共度”改回“共渡”、把“度日”改回“渡日”、把“画室”改回“话是”都是明显的错误,阿儒如果发现“润色”的部分有错误,为什么不单把错误的部分改回,而要进行回退?怪不得百乐兔感到委屈。--鸟甲 13:33 2006年8月21日 (UTC)
有些别字如“女玲”已经被阿儒自己改回了。[3]至于某些字词的用法(如“度”、“渡”)、怎样才算“润色”,各人的观点不同,大家可就文字用法上详细讨论。--燃 13:40 2006年8月21日 (UTC)
我已经注意到了阿儒把“女玲”改回,这更让人奇怪为什么一开始要把百乐兔的贡献回退。如果有人认为“度”和“渡”的区别不是错别字的问题,而只是“润色”的问题,那么至少“画室”和“话是”绝不是润色的问题吧。为什么阿儒不能承认一下自己错了?知错就改绝不会损害一个人的君子形象的。这样的矛盾不是一次两次了,为什么不能顾全大局,以德服人呢?--鸟甲 13:49 2006年8月21日 (UTC)
百楽兔兄对条目的贡献是正面的,修正了许多笔误,虽然也有一些把握不好的地方,比如是“延殆”不是“延怠”。阿儒兄的回退非常值得商榷,希望阿儒能够尊重每一个人的贡献,尽管可能存在问题,希望阿儒能够做出改变。--用心阁(对话页) 14:09 2006年8月21日 (UTC)。
和用心阁讨论后,看来是我看走眼了,很多新注音的笔误没注意到,所以从原本的版本改回来。当初看成是只有三个错字,然后描述部分有三个明显的错误,加上其他的更改没有特别跟进之处。对此,我说声抱歉。--阿儒 | 这里泡茶 14:10 2006年8月21日 (UTC)
这样表态不错,希望阿儒和百乐兔二位仁兄可以和好。--鸟甲 14:21 2006年8月21日 (UTC)
同意以上的看法,阿儒应该更仔细地确认他人的贡献,而非直接回退,这样造成别人辛苦改正的东西都泡汤,也易引起编辑战。百乐兔或许应该先在条目的讨论页提出质疑,或是在阿儒的讨论页提出质疑,尽量避免直接认定他人是“不能协作”的。我想两人都应该检讨,是不是有遵守“假定善意”的规则。--Theodoranian|虎儿 =^-^= 15:07 2006年8月21日 (UTC)
我发觉虎儿兄好似有"各打五十大板"以结束争端的倾向。齐头平头不是真平等,以不平平之,虽平而不平。66.15.133.160 16:09 2006年8月21日 (UTC)
看了看历史,我以为,在处理责备时,先有自查自省的态度为好。我们不能总是让第三人提醒错误才面对,至少细心和虚心一下,当时可以知道自己的不妥,编辑时还可说无心,冲突时意识不到则是少雅量。这里阿儒已道歉,我想,私下的沟通也是极重要的,如是他人,阿儒想来也不会如此应对,这有一个个人的性格问题。— fdcn  talk  2006年08月21日18:33 (UTC+8 02:33)
我想搞清楚一件事,您的意思是说,管理员阿儒看人下菜碟吗?66.15.133.160 00:50 2006年8月22日 (UTC)
呵呵,我这里没有说百楽兔兄有什么不对,我不喜欢什么各打五十大板。我的意思是,硬对硬,都容易情绪对立和高涨,一个侧面的建议而已。我著重说的还是:我们做为管理员,应当束已。— fdcn  talk  2006年08月22日10:12 (UTC+8 18:12)
维基中的条目,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改,不过自己写的条目,其他人改过,自己最好冷静一段时间以后再考虑是否还需要修改。管理员除了对故意破坏,一般不要回退,因为回退等于认为修改人是故意破坏没有任何有益贡献。尤其是管理员应该尽量避免随便使用只有管理员有的权限,否则会有滥用职权的嫌疑。作为管理员,尽责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应该有包容心,应该更好地理解维基的基本原则“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方洪渐 00:27 2006年8月22日 (UTC)
本人同意用心阁所言“阿儒兄的回退非常值得商榷”,而且几次都好像涉及到管理员的职能……记得早前更曾出现罢免的申请……不知各位会否考通过投票来评定当中是否存在失当之问题,再另行定夺。各位意见如何?--18164 01:31 2006年8月22日 (UTC)
依我预测,对于阿儒问题,最后一定是冷处理掉,以不解解之。以被阿儒伤害的人为祭品,以供阿儒慢慢进步。66.15.133.160 14:42 2006年8月22日 (UTC)

我并没有各打五十大板以示平等,我认为在这次争议之中,阿儒的责任是多一些的,应该要道歉,而他也已经道歉。至于对百乐兔,我只是提供一些建议,我不认为百乐兔需要道歉。至于66兄,我不知道您是否就是以前的那位64先生,希望你提出一些正面的建议,而不要只是嘲讽,如果您就是64先生的话,给我的感觉是您还满记恨的,不过这是您选择的行事风格,我没有意见。--Theodoranian|虎儿 =^-^= 16:15 2006年8月22日 (UTC)

我之所以如此形容,并不是只看您这次的行事,不过为免离题,往事不必再提。我在罢免阿儒的管理员资格时曾特地改回以前的64.xx.xx.xxIP发表了一次意见,并说明IP改了是技术上的原因,特地为发表一次意见而改回过去的IP是为了不造成马甲的效果。或许您贵人多忘事,或许阿儒管理员遭罢免与否您漠不关心,未曾一览当时众人之意见。我对您并没有恨,因为您不会口出‘你还是我所见过最没水准的’这类骂街式的言语。如果您要把阿儒言出不逊在先,变本加厉在后所造成的持续性不悦,感觉成‘记恨’,或者认为被阿儒管理员吐口水者应当唾面自干,这是您选择的行事风格,我也没有意见。至于您的希望,我们打个商量好了,就请您对‘像阿儒这样不能协作的维基人该如何处理?’提出和稀泥以外的正面建议,而我对‘像阿儒这样不能协作的维基人该如何处理?’停止嘲讽,如何?话说回来,比起阿儒管理员平铺直叙式的嘲讽,我迂曲的作法算还是留了馀地了66.15.133.160 14:36 2006年8月23日 (UTC)

维基荣誉授与的问题

请问一下:

Wikipedia:维基荣誉提到的资格里,维基助理编辑以上的资格要求,都有一个新增条目数的限制,但是在Category:维基执行编辑却只提到新条目推荐数而已,在验证申请人资料时,是以何者为准?--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17:58 2006年8月24日 (UTC)

新条目数、新条目推荐数两个条件都是需要的,category:维基执行编辑里的文字只是说明标记(A、B、C)的差别,并不是完整的规则,Wikipedia:维基荣誉里的才是完整的规则。不过在实际上验证时,会发现几乎很少人会因达不到新增条目数的要求而没办法获得该项荣誉。--ffaarr (talk) 08:41 2006年8月25日 (UTC)
谢谢ffaarr兄的解说 :P --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08:48 2006年8月25日 (UTC)

首页新版的检讨

首页新版已经讨论决出并上路,但有若干维基人借由首页讨论页及skype讨论室提出异议,请前往Talk:首页/2006设计检讨参与决定是否进行新版检讨,以及若进行,如何的流程最佳(我们希望经过本次检讨,不需要再检讨)。--roc (talk) 16:49 2006年8月26日 (UTC)

能否贴出有关维基的软件?

由于维基要求维持中立性,所以不淮贴出广告,但可否贴出有关维基的软件如Mozilla 搜寻器?Antonio 14:27 2006年8月31日 (UTC)

在哪里“贴出”?而且,Mozilla搜寻器虽有维基百科的extension,但和维基百科本身无关呀?-- tonync (talk) 20:01 2006年8月31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