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烏溪沙青年新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烏溪沙青年新村
Wu Kai Sha Youth Village
概要
类型summer camp facility[*]
行政区沙田區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區馬鞍山烏溪沙鞍駿街2號
前身烏溪沙兒童新村
建成日期1955年
管理者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
营业信息
服务类型宿營、日營
营位数1092
位置图
地图

烏溪沙青年新村(英語:Wu Kai Sha Youth Village)位於香港新界沙田區馬鞍山烏溪沙鞍駿街2號,由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管轄,為全港宿營宿位最多及佔地面積最大的營地,面積11公頃,可容納1092名(宿營)及600名(日營)營友入住,設備齊全。

歷史

[编辑]
紀念石牌
營地
草地足球場
課室外的草地
1973年建成的獅子亭
大禮堂

總部設於北美洲美國弗吉尼亞州的基督教兒童福利會(Christian Children's Fund)海外區主任微勞士牧師(Rev. Verent John Russell Mills伉儷於1951年秋季來到香港。1950年初,中國政權易手,成千上萬的難民湧進香港,其中有300名兒童是來自中國廣州由微牧師成立的中國兒童基金會(China's Children Fund, 簡稱CCF)的孤兒院,為了收養當時的孤兒及提供兒童福利,便向香港政府購入烏溪沙一幅土地作為孤兒院。他的行為感動了其他有份參加競投的地產商,到了開投之日,竟然沒有一個地產商出席,使他得以每平方呎一毛錢的價錢,總數12萬港元購得該幅可供興建60多間平房的土地,微牧師用了5年時間,親自駕駛剷泥車,建築院校。1955年,孤兒院落成,並定名為「烏溪沙兒童新村」(Children's Garden)。印度甘地夫人也遠道前來拜訪這個兒童之家。兒童新村收容了逾孤兒,內有自成系統的道路網、自給自足的水塘醫院、中小學校、教職員宿舍、可容千多人的禮堂、標準大型足球場等康樂體育設施、實驗農場金工木工實習工場等,並有66間屋舍(cottage),稱之為「」,每家住13名兒童,由一名褓姆充當「媽媽」之職。這個創新的意念,是要使孤兒院更像一個家,讓兒童身心得到健全的發展。

至1971年兒童院護服務結束後,透過一連串的聯絡手續,兒童新村的土地移交予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Chinese Y M C A of Hong Kong),發展成營地,雖然當時在法律上是一項買賣手續,但賬面價值只是港幣一元,並改名為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烏溪沙青年新村。

昔日因為未發展道路,來往營地需要於馬料水乘搭街渡前往。1980年代,香港政府發展馬鞍山新市鎮,其後青年會與新鴻基地產合作,將部分烏溪沙青年新村用地改為興建私人屋苑「雅典居」,而新地則代為重建部分青年新村營舍[1]

營內設備

[编辑]

大禮堂、8間小禮堂、8間多用途活動室、禮拜堂、食堂露天茶座燒烤場、綜合視聽室、卡拉OK室、電子遊戲機室、游泳池、嬉水游泳池、攀石牆、射箭場、繩網陣、草地足球場、全天候6線跑道、雪屐場、籃球場、排球場、羽毛球場、網球場兒童遊樂場乒乓球室。

宿營服務

[编辑]

烏溪沙青年新村現有16人團體營舍23間(內設四間睡房,每房設兩張雙層床)、6人團體營房36間(內設三張雙層床)、6人家庭營房34間(內設兩間睡房,分別設兩張雙層床及兩張單人床)、4人家庭營房10間(內設一間睡房,設有兩張單人床及一張雙層床)及8人家庭營舍10間(內設四間睡房,每房設兩張單人床),共提供1160個宿位。每間營舍均設有空調睡房及熱水浴室,而家庭營房更設有電視、雪櫃、開放式廚房及簡單廚具供營友使用。

  • 團體營:供註冊之社團、學校、教會、工廠、及店號申請使用。
  • 家庭營:供家庭申請使用,參加成員必須屬父母子女。
  • 日營:供註冊團體申請,入營人數不得少於1人。
6人團體營房
16人團體營舍
8人家庭營舍
營舍

香港體育學院

[编辑]
因應香港體育學院原址改建,學院設施在2006年9月至2010年5月暫時遷往青年新村

香港協辦2008年北京奧運馬術項目沙田馬場因此需要擴建,香港唯一訓練運動員的香港體育學院亦於2007年初至2008年底暫時遷移。運動員無奈的被迫遷至偏遠的烏溪沙青年新村作為臨時基地。因宿位大減,這亦對租用營地的人士(主要是教會團體舉行活動、退修/訓練營及大學的迎新營)造成影響。

體育學院位於火炭的原校址已於2010年5月完成重建工程,遷回火炭後體院借用青年新村的場地亦已全數歸還。

開放時間

[编辑]

宿營團體入營時間為下午4時後,離營時間為離營日1時30分前。如需提早入營或延遲離營必需繳交當日之日營費用。日營團體入營時間為早上9時後,離營時間為下午5時前。

交通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年報. 1992: 37.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