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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刪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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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存廢討論重新提交討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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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WP:RELIST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RELIST要試行多久?新的一年,該決定要正式立為指引或者停止試行了吧。不然「永久試行」先例一開,以後議案都不用正式通過,全部掛試行就能一直上路,豈有此理?請討論。--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1月1日 (三) 09:34 (UTC)[回覆]

考慮到此機制已成為既成事實,建議直接確立為正式指引。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10:24 (UTC)[回覆]
relist有個小問題就是(體感上)很多討論會拖滿一個月但是後兩周也是無人回復,特別是一堆關注度提報在那裏疊疊樂,頭都大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1月1日 (三) 11:22 (UTC)[回覆]
(...) 吐槽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目前太長了,打開困難,「積壓討論」名存實亡。以及舊有討論的幾次跳轉有點麻煩。--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1:51 (UTC)[回覆]
沒錯,希望可以推薦個小工具跳轉到最新的討論區 Stang 2025年1月2日 (四) 12:42 (UTC)[回覆]
其實看起來成效不算太差,(+)傾向支持定為正式指引。--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5年1月1日 (三) 12:15 (UTC)[回覆]
用着沒什麼問題,(+)支持轉正為正式指引。--——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5年1月2日 (四) 09:26 (UTC)[回覆]
(+)支持,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也沒什麼問題。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2日 (四) 11:57 (UTC)[回覆]
(+)支持,沒什麼問題。--Haohaoh4留言2025年1月2日 (四) 13:38 (UTC)[回覆]
有條件(+)支持:目前RELIST確實可以吸引更多人討論條目存廢,但是實操過程中個人注意到有時管理員會把提刪理由為WP:DP#REASON中的一條,沒有或僅有少量討論,但沒有反對意見的提案重新提交(尤見於小小作品和關注度一類),這一點觀感上不是很好,很多人不反對提刪理由時不會寫「刪除,同提刪人」這樣的水話,更何況提刪理由已經是嚴格的刪除理由了。簡單認為這樣的討論沒有達成共識其實是不恰當的,個人認為需要限制討論較少時重新提交的情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3日 (五) 07:45 (UTC)[回覆]
比起不願寫同意意見,更多的情況可能是自己對被提刪條目不熟悉,不方便胡亂發言吧……舉今天被提刪的《烈火情仇》為例,Google出來的頭幾頁都是相關資訊,只是不知道怎樣寫才符合標準;但這情況下又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有心有力出來改善條目,那表態支持刪除不就枉作小人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回覆]
不管是哪種解釋,客觀上都還是認為原始提刪理據沒有問題的吧,不然就直接反駁理據給保留意見了。我的意思就是對於這種對原始理據沒有或很少有人表態支持,也沒有其他人以其他理由提出刪除論點,但又完全沒有人說保留的情況,不應該簡單認為是無共識或者討論不足。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3日 (五) 17:36 (UTC)[回覆]
不贊成這樣默認,沒有贊成或反對就可能視作意見、評論,確實討論不足。不過有時RELIST的做法是不能滿足廣泛意見。--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3日 (五) 17:50 (UTC)[回覆]
這麼說是沒問題,但是我還是對小小作品和關注度提刪這種情況下的RELIST有疑慮。這兩類提刪通常都是條目本身有且只有一個提刪理由,提刪人已經完全把提刪理由說明了,不應該要求路過看到的人一看確實小小作品/關注度問題就來一句「刪除,小小作品過期/關注度過期」這種沒有意義的發言,而且這類提刪也難以像WP:PERNOM說的那樣自己重新描述為什麼應該刪除。另外這兩類的7天AFD期在沒有實施RELIST時本身是最後的改善期限,能找到關注度來源或者擴充成為非小小條目就自然會保留,如果允許3次RELIST,其實是變相在把這個最終期限延長到28天甚至更長,那對寫出這兩種條目的編者而言實際上是少了很多督促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5日 (日) 05:41 (UTC)[回覆]
或者直接點說,因為不熟悉,不論表示同意還是反對提刪理由,都站不住腳。不能因為不表態就表示默認提刪理由沒有問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3日 (五) 18:01 (UTC)[回覆]
(~)補充:「沒有共識」可以說是「錯誤」機會最低的假設,但當然不是100%情況下都對。竊以為管理員作為決定結果者,其實還是可以查究、判斷提刪者的理據是否成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3日 (五) 18:04 (UTC)[回覆]
我的意思不是說不表態就是默認沒問題,是說認為沒問題的人很可能不表態,因為除了寫出WP:PERNOM那樣的話以外,寫不出什麼其他的表態了。所以我在上面的發言中已經限制得很死,一定是沒有反對刪除意見,提刪理由一定是嚴格的刪除理由。如果是非嚴格刪除理由,那麼支持者顯然可以寫出PERNOM以外的發言,如果是有人想要反對刪除,AFD期內發現沒有人反對,自然會發言反對。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5日 (日) 05:48 (UTC)[回覆]
無共識判斷確實錯誤機會最低,但是就像我上面回復YF的話,草率無共識RELIST實際上是在變相寬限小小作品和無關注度條目,從原有的37天變成58天,存留時間幾乎翻倍,這絕對不是RELIST這個做法的初衷。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5日 (日) 05:53 (UTC)[回覆]
那就特定種類允許「同上」好了。沒有人發言,可能是沒人去複查或者有把握,不要默認為無人反對。--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5日 (日) 18:04 (UTC)[回覆]
這個不是允許與否的問題,習慣上很多人已經接受不要寫PERNOM了,因為這個事情要求別人寫出PERNOM是不合適的。而且事實上也沒有禁止寫PERNOM的指引方針,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是論述。如果仍然有顧慮,比較好的辦法可能是進一步限制到僅小小作品和關注度提刪不適用上述條件的RELIST。這兩種提刪和其他提刪其實是有本質區別的,其他提刪是在討論要不要刪,這兩種提刪是說這條目要刪了(substub和notability是刪除性模板,掛上的那一刻實際上就是在說認為需要刪),AFD期內有人能找出不刪的理由(找到關注度來源)或者改到不用刪的程度(擴充到非小小作品)就可以不用刪,如果AFD期內沒人說話只能說沒有理由保留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6日 (一) 08:08 (UTC)[回覆]
對RELIST不適用於小小作品沒有意見(反正篇幅極小,真有人找到來源寫,到時重建就好),但對關注度(或者之後的「不符收錄標準」,下同)也不用RELIST比較「危險」。假如條目探討的是大部份活躍維基人都不熟悉的東西,誰覺得它有關注度問題,掛個模板30天沒人留意,再提刪,又不RELIST的話,就刪掉了,連存檔也找不回來。如果這種濫建情況真的嚴重,本人有兩個想法:一是有關注度問題的條目把RELIST三次無其他意見的預設處理從保留改為刪除;另一個想法是以已有RELIST為理據取消關注度流程,總之一有關注度問題就直接提刪,強迫主編或持保留意見者行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6日 (一) 14:31 (UTC)[回覆]
在沒有RELIST之前關注度流程一直是這樣,不支持關注度直接提刪,這樣會造成很大的資源浪費。如果30天掛上去主編不管,7天AFD期沒人找出關注度來源,只能說這個條目被刪也沒辦法。如果後續有人找到關注度來源,可以已刪內容查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7日 (二) 03:18 (UTC)[回覆]
@Hotaru Natsumi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這兩個問題分開討論,不要捆綁在一起,這裏比較迫切的問題是「永久試行」的不正當性。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1:34 (UTC)[回覆]
目前看這個串的方向不是永久試行的問題,是轉正RELIST或者停止,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可能要問問娜娜奇@A2569875這個話題開出來是想討論哪一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7日 (二) 03:18 (UTC)[回覆]
然而我說的事情屬於implied term。在討論「轉正RELIST或者停止」時是無法不想到「永久試行」的事情的,因為這裏一旦不存在結論,那就會維持現狀,而維持現狀就會導致「永久試行」。理想的做法是先確定「轉正RELIST」的結論(至少這裏的傾向如此),然後在正式轉正後才討論其他的事情,否則這很有可能會導致結論無法形成。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4:08 (UTC)[回覆]
如果這裏的討論主題是是否轉正,那麼我是覺得說這種問題儘量還是在轉正討論的當中解決好,關於永久試行的疑慮可以另開章節處理。和之前HK的修訂WP:POINT一案裏面說的差不多,如果我看到了一個我認為有問題的方針在VPP里,沒道理放任通過,後面再修訂。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7日 (二) 07:17 (UTC)[回覆]
@ShizhaoManchiu問問最常用此工具的兩位管理員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08:30 (UTC)[回覆]
relist主要是解決討論不充分的問題。另外,對於上面關於小小作品和關注度寧刪勿留的意見個人認為是否太激進了一點(極端刪除主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9日 (四) 13:11 (UTC)[回覆]
對了,relist還要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是積壓問題。我認為試行一段時間以來,討論不充分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解決,畢竟時間延長了不少;積壓問題則得到了非常有效的解決,基本上只剩下已結案但尚未處理的還在積壓了,不像以前會動不動就積壓一兩個月數十個未結案的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1月9日 (四) 13:19 (UTC)[回覆]
不是「寧刪勿留」,主要是37天的寬限期因為RELIST的關係大多實際變成了58天。我的看法是可能需要減少這種情況,37天的時候在沒有RELIST流程的情況下會被刪的這類條目就儘可能別RELIST。如果是特殊情況,比如關注度存疑的爭論、雖然是小小作品但是確實很需要寫條目並且有效信息確實很少等等情況不反對RELIST(或者作無共識保留/直接保留)。對於通常情況的小小作品和關注度提刪,接近2倍的保留期會讓我比較有條目編者能否意識到關注度或者小小作品問題的重要性的疑慮。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9日 (四) 17:42 (UTC)[回覆]
@Hotaru Natsumi提出一個想法:如果兩周仍無回復的話提前結案?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1月17日 (五) 01:58 (UTC)[回覆]
具體執行可能比較麻煩,管理員會需要去看所有進行中討論,可能可以換成RELIST後7天無進一步討論/無實質討論不再RELIST,這樣可以大面積避免上面的58天,縮減到44天,44天個人覺得是可以接受。但是這樣會有個範圍問題,就是「只有小小作品/關注度」還是「所有提刪都」不應當RELIST後無意見再次RELIST。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3:06 (UTC)[回覆]
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公示將頁面存廢討論的重新提交討論程序轉正的提議7日。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1:18 (UTC)[回覆]
我建議還是充分討論,解決這裏提出的問題再開公示。7DAYS不是說七天沒回復就一定要送公告。目前至少還有58天寬限期的問題,以及提報疊疊樂、全記錄頁太長、跳轉麻煩等小問題需要優化。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1月17日 (五) 01:57 (UTC)[回覆]
先撤下公示,等上面的問題處理完再重新公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3:13 (UTC)[回覆]
不贊同這種見解,你們相當於直接無視了我上面説的話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4:42 (UTC)[回覆]
@魔琴Hotaru Natsumi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4:44 (UTC)[回覆]
我還是保留這個意見,如果這裏的方向是討論RELIST,關於試行方針的規定可以另開章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4:59 (UTC)[回覆]
@Hotaru Natsumi其實你一開始問這個問題,而且到現在還能繼續問這個問題這件事情對我而言是非常使人驚恐的。這討論很顯然就只是在討論是否確立RELIST為正式指引,而你是首位讓討論離題的討論參與者。我未曾聽聞討論被帶偏了,正題反倒還要另開討論串的做法,這嚴重悖於常理。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04 (UTC)[回覆]
我很奇怪的一點是為什麼你會認為確定特定情況下不應RELIST是離題的,在WP:RELIST中,目前已經確定了三次重新提交或大量用戶討論時不應任意繼續重新提交。我認為細化這個約束不是離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5:19 (UTC)[回覆]
因為這裏討論的是是否確立RELIST為正式指引,而不是全盤檢視RELIST。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25 (UTC)[回覆]
所以我需要怎麼做?是直接反對它確立從而直接恢復到RELIST之前的形式,在積壓一堆AFD的前提下把寬限期改回37天?還是無條件支持它確立,就放着它58天寬限期(加上@魔琴提到的關注度疊疊樂和過長討論頁)?顯然都不是正確合理的做法啊。另外既然我要確定要不要確立它為正式指引,不應該去檢視它的執行情況和暴露出的問題嗎?否則以後掛試行的方針指引都只能直接確立為正式的或者被取消,那這樣有小問題的方針指引只會越來越多。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5:32 (UTC)[回覆]
我上面的話應該確實是白説了。而且即使這裏RELIST轉正的討論無法形成任何共識,這也做不到你想做到的事情,因為你想做到的事情是修正你認為現在RELIST存在的問題,而這裏的討論無法形成任何共識自然也bar掉了修正你認為現在RELIST存在的問題的可能性。合理的做法應該是RELIST轉正後再(即時?)開討論串討論你認為現在RELIST存在的問題。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38 (UTC)[回覆]
我需要一個clarification,你上面提到的「永久試行」是指「通常的新方針指引可以一直掛着試行」這個漏洞還是說「WP:RELIST目前還掛着試行」這個事實?我在上面的「永久試行」指的前者。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5:44 (UTC)[回覆]
我會認為兩者皆是。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5:48 (UTC)[回覆]
我就說為什麼我感覺在跨服討論一樣,越討論越覺得奇怪,我一直以為說你想討論的是永久試行這個漏洞本身,所以一直想把RELIST推通過從而解決漏洞本身。我不反對RELIST轉正,因為試行方針漏洞所以即時提出,我一開始的想法是說試行方針這個問題另案討論,看需不需要規定清楚試行的時間限制以及試行結束後怎麼處理,這裏把RELIST的問題搞清楚。我同意你的觀點,RELIST轉正後再解決存在的問題可能是試行漏洞的前提下最好的方法。另外比較重要的一件事還有試行本身,也是RELIST轉正後需要立刻解決掉的問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5:55 (UTC)[回覆]
@Sanmosa魔琴我想按重行公示的規則開始公示7天,請問二位意下如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7日 (五) 06:18 (UTC)[回覆]
不反對。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9:45 (UTC)[回覆]
48小時未獲關於重行公示的反對意見,現依WP:CON#重行公示簡易規定繼續之前的公示,確定WP:RELIST為正式指引。公示期至世界協調時2025年1月26日18時36分,有異議請速提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19日 (日) 18:35 (UTC)[回覆]
公示結束,通過。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6日 (日) 19:00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RELIST指引試行期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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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轉正討論中,關於RELIST指引有如下問題暫未解決:

  1. 關注度類提刪因無討論等原因被反覆、多次重新提交;
  2. 重新提交會在原頁面留下連結和標題討論期延長和長討論,造成WP:AFD/R頁面過長;
  3. 因重新提交B頁面中由A頁面重新提交而來的條目時,不會修改A頁面的重新提交位置到C頁面,而是停留在B頁面,造成由A頁面進入討論的人需要多次點擊跳轉連結才能去到正確的討論位置;
  4. 小小作品、關注度類提刪因RELIST指引試行,實際寬限期[註 1]由37天延長至58天。

註釋

  1. ^ 指從掛上對應維護模板到刪除條目

開出該討論串以集中討論轉正後RELIST方針的修改。對應問題的討論在子節中進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cc@PatrickovYFdyh000魔琴ShizhaoStangSanmosaA2569875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問題1:關注度疊疊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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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討論中由魔琴提出該問題。請各位參考先前的討論,討論這一問題是否需要解決,並如何解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補充:這一問題實質上和問題4有一定相關,關注度疊疊樂的根本原因個人認為是管理員在判斷討論情形時認為討論不足,並在一次重新提交後未能得到較清晰的共識,從而反覆、多次重新提交,如果按問題4的解決思路限制關注度提刪的重新提交該問題會自然解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同Hotaru Natsumi。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9日 (三) 02:34 (UTC)[回覆]

問題2:總記錄頁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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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討論中由YFdyh000提出該問題。請各位參考先前的討論,討論這一問題如何解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補充:個人意見是可以考慮使用noinclude等標記把已經重新提交的討論不再嵌入到總記錄頁中,或者使用CSS讓已被重新提交的討論在用戶代理上不顯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留下連結和標題」可能不是過長的主要原因。討論期延長和長討論的問題。我可能期望有類似WP:TALKINDEX的頁面,僅討論目錄及統計,而不匯總展開完整內容。--YFdyh000留言2025年1月28日 (二) 22:59 (UTC)[回覆]
改了上面的說法。如果是這個原因的話確實可能只有匯總討論目錄會有所幫助。這樣應該需要常規機械人作業。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9日 (三) 00:38 (UTC)[回覆]

問題3:舊討論需手動多次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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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問題2一併提出。請各位參考先前討論得出解決方案。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改relist小工具,讓每一次轉交的時候一併修改{{vfd}}和先前討論的連結?只是怕討論的時候章節標題(錨點)改變導致小工具找不到先前討論。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5年1月29日 (三) 01:59 (UTC)[回覆]
理論上討論期間不太會條目標題變動吧。不過先前討論頁面是個存檔,原則上不太好改重新提交的說明。可以考慮用機械人或者模塊調用維護一個頂注模板,指示最新的提刪頁面。重新提交的時候把這個頂注模板自動插入到存檔上方,機械人或者模塊讀條目的vfd模板來給連結。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日 (六) 15:08 (UTC)[回覆]

問題4:寬限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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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討論中由我提出該問題,原討論中該討論較深入,有提出如下解決手段:

  1. 不在小小作品、關注度無人討論時採取重新提交,而以積壓討論形式留存至得出清晰結論或刪除。(Hotaru Natsumi
  2. 小小作品不適用重新提交,同時:
    • 關注度RELIST三次後默認刪除,或
    • 取消關注度提刪的30天流程(Patrickov
  3. 兩周無回復不再重新提交提前結案(魔琴
  4. 重新提交後一周無回復不再重新提交(Hotaru Natsumi

請各位參考先前的討論,討論該問題是否需要解決,若需要解決,上述4種方案如何更合理,或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28日 (二) 17:26 (UTC)[回覆]

針對小小作品提刪的問題,需要考慮的是小小作品是否真的存在定期提刪的必要,這點之前在WT:小小作品有多次討論。如果最終結論否定了小小作品定期提刪的必要,那小小作品自然也就不存在「寬限期延長」的問題了。但反之,如果最終結論繼續確認了小小作品定期提刪的必要,那由於小小作品是以條目正文字數來確定的,或許可以考慮不再讓小小作品走AFD程序,而是改為走類似G14的快速刪除程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9日 (三) 02:30 (UTC)[回覆]
我會更傾向於按現行小小作品方針先解決反覆重新提交的問題,小小作品方針有變化時按事實修訂在這裏做對應改變。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30日 (四) 11:51 (UTC)[回覆]
其實這本質上是小小作品方針的規範的問題,小小作品方針的規範有問題這點社羣以前也不是沒有提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1日 (六) 09:05 (UTC)[回覆]
已就此另外提案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5日 (三) 09:15 (UTC)[回覆]
針對收錄標準提刪的問題,我個人傾向於提案4。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9日 (三) 02:33 (UTC)[回覆]
(~)補充:我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在尋求儘量避免延長37天的寬限期,方案2b的縮短到三次RELIST+本身的7天AFD期(28天)我會認為矯枉過正,個人比較看好的是方案3、4,44天的寬限期問題不會很大。我最早提出的方案1就相當於把這兩類提刪回歸到RELIST出現之前,也就是嚴格執行原來方針下的37天,但是從實際操作中看似乎收錄標準提刪是RELIST最常見的使用例,這樣反倒會讓RELIST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方案3、4中,3的問題就和我在上面說的一樣,管理員需要對近7天的提刪都檢視一遍,或者需要維護一個問題2當中那樣的機械人來看哪個提刪超過了兩周沒回復需要處理,這樣會加劇管理員的人手短缺問題,不過這樣基本上能做到不到44天就結案處理;方案4則基本上是固定在44天能結案,時間上不如方案3,對操作人來說比較友好。(修正了方案3的表述,以符合原討論)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1月30日 (四) 14:22 (UTC)[回覆]

關於收錄標準提刪部分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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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mosaA2569875YFdyh000魔琴上方討論關於收錄標準提刪的重新提交一事已有10天左右沒有回覆了,按現在的討論方向,擬公示下述修訂(即上方的方案4):

現行條文

我們不建議多次重新提交討論以期獲得充分的參與。一般來說,討論不應重新提交超過三次。用戶在第三次(或更多)重新提交討論,或者在已經有大量用戶參與而仍然重新提交討論時,應該(除{{relist}}模板之外)簡短地解釋為什麼他們認為討論是不足夠的。

提議條文

我們不建議多次重新提交討論以期獲得充分的參與。一般來說,討論不應重新提交超過三次。用戶在第三次(或更多)重新提交討論,或者在已經有大量用戶參與而仍然重新提交討論時,應該(除{{relist}}模板之外)簡短地解釋為什麼他們認為討論是不足夠的。此外,按社群共識,因無法證明符合收錄標準而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的條目,在重新提交後7日內沒有新意見的,不應再次重新提交,處理存廢討論的管理人員找到疑似的有效來源時除外,此時管理人員可再次重新提交,並附上疑似的有效來源供討論。

以上。小小作品部分待客棧討論速刪問題結束後再考慮是否修訂此處。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9日 (日) 16:25 (UTC)[回覆]

如各位無意見,擬於1日後開始公示,計劃的公示期自協調2025年2月10日16時0分到2025年2月17日16時0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9日 (日) 16:42 (UTC)[回覆]
暫緩,等管理員意見。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9日 (日) 16:50 (UTC)[回覆]
建議邀請活躍於RELIST的管理員表態。--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9日 (日) 16:45 (UTC)[回覆]
cc@ShizhaoManchiu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9日 (日) 16:49 (UTC)[回覆]
我認為過於草率了。缺乏討論很難讓管理員決定如何做,除非有非常明確的依據。例如我的話,會在三次relist(有時兩次)仍然缺乏討論的情況下,自行搜索一下是否存在可靠來源對該主題的深入介紹,如果很明確有不少那麼我就會保留;如果不太確定就無共識保留,如果我未找到什麼可靠來源,就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0日 (一) 02:54 (UTC)[回覆]
@Shizhao能否考慮在「relist後7日無討論」這個情況下就做上面的工作,如果確實認為有可能的來源但不確定就relist,其他兩種情況就照舊保留或刪除。其實相當於提早把這個討論結束掉,relist後7日無有效討論可能大概率會出現提交三次還是無有效討論的情況。按這個設想調整了上面的修訂內容。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0日 (一) 04:04 (UTC)[回覆]
這樣的話,和現在的處理方式並無區別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1日 (二) 03:18 (UTC)[回覆]
@Shizhao區別在於討論的總持續時間可以縮短,如果一直無人回復,原來的情況是存廢討論持續28天,如果改成重新提交7天後無新意見結束,存廢討論持續14天。這樣理論上可以讓不滿足關注度條件的條目更早刪除,而不至於等到掛上關注度模板兩個月才刪。另外即便是有疑似來源重新提交了,至少還有幾個新的來源會貼到重新提交的框裏能讓其他人討論,也更有利於討論共識。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2日 (三) 13:07 (UTC)[回覆]
我認為情況多變,很難用這種死板的規則去要求管理員必須如何做。所以我(-)反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7日 (一) 02:01 (UTC)[回覆]
可以。--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5年2月9日 (日) 22:59 (UTC)[回覆]
有鑑於5日內未獲進一步回應,現擬公示上述修訂為正式指引。因涉及管理操作,公示期為14日,至協調2025年3月2日18時14分。有意見請儘快提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6日 (日) 18:14 (UTC)[回覆]
(-)傾向反對:相對於其他提刪理由,證明「不符合收錄標準」更像大海撈針;加快「不符合收錄標準」的結案,而不加快其他提刪理由的結案,與提刪理由各自特性並不相稱,可謂顛倒。「不符合收錄標準」相對易因網絡搜尋局限而誤判,加快結案則減少有助於減少誤判的意見,令本易被誤判的情況更易被誤判。其他理由同書生,限制重複提交不合理、不成比例地增加管理員的束縛與負擔。--— Gohan 2025年2月17日 (一) 04:24 (UTC)[回覆]
不通過:獲反對意見且作為提案人我認為無法繼續妥協。我對因害怕誤判、認為規則死板而造成該案不通過表示遺憾。另@Sanmosa魔琴YFdyh000A2569875,有沒有更好對此問題解決方案,若沒有更好方案可能只能維持現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7日 (一) 04:49 (UTC)[回覆]
如果問題在於周期太長、掛板曝光度不足,在存廢頁面中展示(機械人提報)關注度到期預報之條目名單(用一行表示),是否有幫助。另外我覺得軟性限制relist是好的,而硬性限制目前被當事管理員基於個人理念反對。--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7日 (一) 04:57 (UTC)[回覆]
@YFdyh000提前預報幫助可能不大?目前收錄標準提刪典型擠壓是第一個重新提交開始沒有發言,直到三次重新提交後7天結案。討論已經在AFD裏面了應該不能說曝光不夠,或者說提前掛上AFD列表曝光度不見得高。另外上面提案的修訂事實上已經是軟限制了,有疑似來源的情況下也沒有說非得讓結案。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7日 (一) 18:08 (UTC)[回覆]
ping的編輯需簽名。我這個建議的原因是,我現在偶爾看看存廢,沒空(沒興趣)去看關注度的分類等,所以只有關注度提刪(deadline)後才注意到需要挽救的條目,如果存廢中活躍的用戶也如此,預報能儘早介入,提報就能減少一些,以及存廢周期適當縮短一兩周。被relist仍沒人回應的不好辦,沒人檢查或沒把握或刪就刪吧等多種原因。問題是管理員不想舉證疑似來源,有點自由心證,或者說保留派。除非共識明確轉變為無討論而無共識的關注度存廢執行刪除,即默認掛板和提報的公示期間無反對意見。--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7日 (一) 23:05 (UTC)[回覆]
好吧,我從刪除派變為保留派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2月18日 (二) 03:21 (UTC)[回覆]
但實話說,「刪除派」與「保留派」本來也不是一個很precise的屬性,個人感覺拿「刪除派」與「保留派」來形容用戶本來就有點不太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2日 (六) 04:18 (UTC)[回覆]
@YFdyh000如果這樣的話確實應有效。其實這個和Cewbot的用戶討論提醒功能是不是大致重合的?相當於在掛板23天左右把條目標在當日存廢列表最上方。可以問問Cewbot能不能試着弄弄,不行的話就自己寫一個試試也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5年2月18日 (二) 06:22 (UTC)[回覆]
是。具體天數可酌定,比如掛板滿15天就預報一次,或者冷/熱門條目不同對待,以及批量提報時能否提及已預報過,插入形式等等。--YFdyh000留言2025年2月18日 (二) 19:1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