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甘肅新疆省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甘肅新疆省
 清朝
1884年—1912年
Flag of 疆
旗幟

1911年
國家 清朝
首府迪化府迪化縣
歷史 
• 成立
1884年
• 廢除
1912年
前身
繼承
清朝治疆歷史
新疆省 (中華民國)

甘肅新疆省滿語ᡬᠠᠨᠰᡠ
ᡳᠴᡝ
ᠵᡝᠴᡝᠨ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G'ansu Ice Jecen Golo),簡稱新疆省滿語ᡳᠴᡝ
ᠵᡝᠴᡝᠨ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Ice Jecen Golo),是清朝末期22個省份之一。同治四年(1865年),洪福汗國阿古柏入侵喀什噶爾阿克蘇烏魯木齊等地。光緒二年(1876年),陝甘總督左宗棠率軍出甘肅,於次年收復了新疆大部分地區,並從俄國手中收復伊犁。光緒十年(1884年)十一月正式建省,行政中心伊犁遷至省會迪化(今烏魯木齊)。

歷史

[編輯]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軍滅準噶爾,三年後又消滅阿睦爾撒納勢力,西域底定。

清軍在葉爾羌與大小和卓交戰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平定回部大小和卓之亂,採用伯克制和軍府制,開始統治南疆。其後大和卓之孫和卓玉素普張格爾等數次回國叛亂。回部之前在準噶爾暴力統治之下。而準噶爾部的滅亡也導致新疆及中亞部分(吉爾吉斯斯坦全部,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部分,哈薩克斯坦東部)完全伊斯蘭化。之前此區域統治民族準噶爾部蒙古全民信奉藏傳佛教。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朝在伊犁設立伊犁將軍,統一行使對天山南北各地的軍政管轄。

道光六年(1826年)大和卓之孫張格爾依附英國叛亂,後被擒至北京處死。

同治回亂,從同治元年(1862年)至十二年(1873年)在中國陝西、甘肅爆發的一次境內的穆斯林對漢族之間的仇殺。它維持了十年多,波及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等地區,最後被以漢人湘軍為主的清朝軍隊鎮壓。而同治回亂的很多穆斯林首領也退到新疆,或借道新疆逃往俄國

19世紀中葉,俄國威脅清朝的整個北部邊境。同治三年(1864年)的塔城條約將新疆西北部巴爾喀什湖以南大片土地(即外西北)割讓給俄國,今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

同治十年(1871年),俄國侵佔包括伊犁城(伊寧市)在內的伊犁河谷,當時清朝在新疆只剩下塔城哈密等少數據點。

光緒元年(1875年),清朝陝甘總督左宗棠就任欽差大臣,督辦新疆事務。到光緒三年(1877年)底,清軍湘軍甘軍陸續收復了中亞浩罕汗國阿古柏侵佔了多年的天山南北,史稱「清軍收復新疆之戰」。光緒七年(1881年),清政府收復被俄國佔領長達11年之久的伊犁地區。光緒十年(1884年)十一月十九日,清政府頒發光緒帝上諭,任命劉錦棠甘肅新疆巡撫魏光燾為新疆布政使,標誌著新疆正式建省。甘肅新疆省實行與內地十八省一樣的行政制度,由巡撫統管全疆各項軍政事務,新疆政治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今烏魯木齊)。[1]

行政區劃

[編輯]

同治四年(1865年),浩罕國阿古柏入侵喀什噶爾、阿克蘇、烏魯木齊等地。光緒二年(1876年),陝甘總督左宗棠帥官軍出甘肅,7月入烏魯木齊,次年1月攻佔和闐,收復了新疆大部分地區。光緒七年(1881年)從俄羅斯手中收復伊犁。光緒十年,左宗棠奏請設立「新疆省」,由陝甘總督管轄,行政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新疆省初置鎮迪道阿克蘇道喀什噶爾道伊塔道4道。至清末已廢除伯克制,有迪化伊犁焉耆溫宿疏勒莎車6府,吐魯番、精河、英吉沙爾、塔爾巴哈臺、庫爾哈喇烏蘇、哈密、鎮西7直隸廳、庫車、烏什、和闐3直隸州、1散廳、1散州、21縣。

地方官員

[編輯]

1884年(光緒十年)11月17日,新疆建省。廢除了除塔城參贊大臣伊犁領隊大臣外的天山南北各路辦事大臣,包括烏魯木齊都統、維吾爾伯克制(蒙古和回部札薩克制保留),一律改為郡縣制,設置道、府、州、廳。伊犁將軍僅管理伊犁、塔城地區的軍政與對俄國的外交,塔城參贊大臣、伊犁領隊大臣協理。

經過一段時間調整,新疆共設4道,下轄6府、11廳、3州、23縣。光緒十一年(1885年)設甘肅新疆鎮迪道,治所在迪化(今烏魯木齊)。1885年鎮迪道道員兼按察使銜,1910年更名為提法使銜。兼管全疆刑名,即司法。儘管光緒八年(1882年)就在南疆地區設置甘肅新疆阿克蘇道甘肅新疆喀什噶爾道,但開始時南疆二道的職責沒有明確,直到光緒十一年(1885年)才正式規定了道員的職守;光緒十四年(1888年),在伊犁、塔城一帶設置甘肅新疆伊塔道

甘肅新疆巡撫一員,正一品。總管全疆事物。受陝甘總督節制。甘肅新疆巡撫下設甘肅新疆布政使一員,主管新疆行政;甘肅新疆提學使一名,主管新疆教育;撫標(巡撫直屬軍隊)4營,兼轄喀拉噶巴爾遜、瑪納斯、濟木薩、庫爾噶喇烏蘇、吐魯番、精河各營。各道下設道員、知府、同知、縣令。

新疆提督一名,從一品。受甘肅新疆巡撫陝甘總督節制。負責除伊犁將軍轄地外的新疆軍務和駐防。提標(提督直屬軍隊)5營,兼轄回城協2協(駐哈密)、莎車2協、英吉沙、和田、瑪喇巴什各1營。下轄正二品總兵兩人,阿克蘇總兵4營,巴里坤總兵4營,滿營城守尉各一名。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清末新疆建省研究綜述. [2013-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4) (中文(簡體)). 

參見

[編輯]
前任:
 大清西域新疆/甘肅新疆
 大清甘肅新疆省 繼任:
 中華民國新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