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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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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札萨克蒙古,指清代以世袭札萨克为旗长的蒙古各。外藩蒙古又分为内札萨克蒙古外札萨克蒙古。内札萨克蒙古又称内札萨克内蒙古,内札萨克各旗后来成为今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外札萨克蒙古又称外札萨克,狭义的外札萨克蒙古即外蒙古,包括喀尔喀四部;广义的外札萨克蒙古还包括西套蒙古科布多青海新疆所属各蒙古札萨克旗。

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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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每旗置“札萨克”(又作扎萨克)一人,掌管一旗政令,一般可以世袭。札萨克和协理台吉等职位需要报请皇帝许可。

其中内札萨克和新疆回旗还有“协理台吉”(或塔布囊),每旗二人或四人,协助札萨克办理旗务。外札萨克蒙古无此职务。

其下有“管旗章京”一人,“副章京”(梅林章京)二人。管旗章京和副章京以下职位不需要清廷批准即可任命。

以及“参领”、“佐领”、“副佐领”(骁骑校)等,视其编户数而定,各旗多寡不一。[1]

外藩蒙古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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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年的清朝控制区,西北灰色大部分地区1691年后逐步成为外札萨克蒙古的主体
1911年清朝行政区划(红色部分为内札萨克蒙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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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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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彭瑞轩; 费驰. 清代北方边疆建置研究———以蒙古地区扎萨克制度为中心.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 (第4期): 第26—30页 [2024-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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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影印殿本
  • 清史稿》地理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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