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農藥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在農田比較廣泛的地區,一般會用小型飛機噴灑農藥。

農藥(pesticide)或除害劑[1][2][3][4],是用來預防、消滅、引誘、驅避或控制任何有害生物的化學物質[5],例如:除草劑殺蟲劑殺線蟲劑殺真菌劑等等[6][7]。廣義的「農藥」(agricultural medicine[8])尚包括植物生長調節劑、脫葉劑、乾燥劑,疏果劑、抑芽劑等物質,以及用於防止作物變質的化合物,但並不包括肥料、動植物營養劑、食品添加劑、獸藥。

有害生物通常指與人類競爭食物,破壞財產,散播疾病或造成困擾的生命體,包括昆蟲、植物病原體、雜草、軟體動物鳥類哺乳類魚類線蟲類(蛔蟲)及微生物。許多農藥對人體是有毒的。

農藥可以是化學物質,生物(如病毒或細菌),殺菌劑,抗感染劑,或者是任何能夠對抗有害生物的手段。

歷史

[編輯]

在公元前2500年,人類就開始使用農藥來預防農作物的損害。最早的農藥應用是大約4500年前在美索不達米亞蘇美爾噴灑的元素。古希臘詩人荷馬曾提出用燃燒的硫磺作為熏蒸劑。古羅馬的老普林尼曾提到用作為殺蟲劑;公元79年,維蘇威火山爆發,老普林尼死於帶有燃燒硫磺氣味的火山煙霧,從而真正說明了硫磺煙霧的非選擇性毒殺作用。

在15世紀,諸如等的有毒化學物質就被用在農作物上以殺死有害生物。在17世紀,尼古丁硫酸鹽從煙草中提煉出來作為殺蟲劑使用。19世紀引進了兩種更天然的農藥,除蟲菊魚藤酮。除蟲菊化合物是從菊屬植物提煉,而魚藤酮是從熱帶植物(主要仍然是魚藤)的根部提煉出來。

在1939年,保羅·米勒發現DDT是非常有效的殺蟲劑。它很快地成為世界上最廣為使用的農藥。然而,在1960年代,DDT被發現妨礙了許多食魚鳥類的生殖能力,因此對於生物多樣性有重大威脅。瑞秋·卡森和她的暢銷書《寂靜的春天》,詳細地說明化學農藥及殺蟲劑的使用,對食物鏈和生態環境所帶來的重大影響。DDT目前被超過86個以上的國家禁用,但是在部分發展中國家仍然用來消滅蚊子和其他作為傳染病媒介的昆蟲,以預防瘧疾和一些熱帶性疾病。

農藥的用量從1950年來已成長了50倍之多,每年的用量約為250萬噸。

分類

[編輯]

依使用對象

[編輯]

農藥種類繁多,依其使用對象分類,簡單明瞭。每一類之下再依照不同的化學特性分類。

原材料

[編輯]

農藥亦可分類為化學合成農藥及生物農藥,雖然兩者之間的界線有時並不明確。

系統性農藥由植物吸收至體內,通常經由木質部向上、向外移動,因此造成效力的增加。系統性農藥會使花粉和花蜜帶有毒性,因而造成傳粉昆蟲的死亡。

使用規範

[編輯]

農藥殘留規範

[編輯]

台灣有《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9],中國大陸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10]

農藥的影響

[編輯]

對環境

[編輯]

農藥會進入河流,湖泊和池塘污染水源,令水質變酸,導致在水中生活的生物生病和死亡,尤其對魚類和兩棲類動物的影響最嚴重。有磷的農藥還會導致海藻的瘋長,導致大量的魚類死亡。

對農藥使用者

[編輯]

食物中的農藥殘留

[編輯]

許多農藥是有毒的,使用農藥後,農作物帶有農藥殘留(簡稱:農殘),令農作物中含有毒素。

  1. 未遵守該農藥的停藥期規定,而提前採收,使得農藥殘留。
  2. 使用不被允許使用在該農作物的農藥,而導致農藥被該農作物吸收。例如在生種植使用「神農丹」。

對一般大眾

[編輯]

使用農藥目的是殺死有害生物,但同樣農藥會令人類健康帶來不良影響。

農藥的危險性

[編輯]

會對生物產生傷害的藥物,比如:百草枯

農藥的發展

[編輯]

參考

[編輯]
  1. ^ 顧祐瑞. 圖解食品衛生與安全.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 34. ISBN 9786263666207. 
  2. ^ 朱樹恭. 工業化學概論(上冊).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91: 353. ISBN 9789570503234. 
  3. ^ 李芬.光致毒性除害劑[J].激光與光電子學進展, 1990(9):25-27.
  4. ^ 除害劑. 食物環境衞生署. 
  5. ^ FAO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of pesticides. The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 
  6. ^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Pesticide Ingredient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April 2, 2018 [2018-12-01] (英語). 
  7. ^ Randall C, Hock W, Crow E, Hudak-Wise C, Kasai J. Pest Management. National Pesticide Applicator Certification Core Manual 2nd. Washington: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Departments of Agriculture Research Foundation. 2014 [2018-1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0). 
  8. ^ 農藥. 樂詞網. 國家教育研究院.  (繁體中文)
  9. ^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 [2021-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5) (中文(臺灣)). 
  1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公布. 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 [2021-1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11). 

相關參考網頁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