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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格式手册/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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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手册的目的很简单:让格式整齐统一。许多种格式并无高下之分,但如果每人都遵循同一格式,维基百科将更为易读易用,当然也更易撰写编辑。

新手应注意,清晰、丰富、中立的原则比格式更为重要。撰写者没有义务遵循以下规则,这些规则仅作为推荐使用编辑的乐趣在于不必达到完美。

首段

传记的首段需包括:

  1. 人名与头衔。(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2. 非汉人请给出其所在国家语言的名字。
  3. 非汉人在各华语地区(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等)的译名最好给出。
  4. 生卒年月。
  5. 事迹概括。
  6. 影响。

例如:

非汉人姓名

非汉人姓名应标出其本语言名字的拼写。根据Wikipedia:格式手册/文字格式规定,除非该本语言名字出现在条目定义句中,并且是其在中文维基百科所属条目的现行名称或其未有中文版本的常用别名在中文环境中的最常用版本,否则不可为该本语言名字加粗。样式如下:

化名

如某人以化名闻世,可以先给出其生名,后面跟上化名。

  • 蔡智恒(网上ID是jht ,笔名痞子蔡,1969年11月13日-)生于台湾嘉义县布袋镇,是台湾网络小说作家,也是最早成名的中文网络小说作家之一。

另一种方法是生名直接置于化名后,与其并列。

  • 巴金(1904年11月25日-2005年10月17日),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四川成都人,祖籍浙江嘉兴。现代文学家、出版家、翻译家。

字号

中国古人的字与号置于名后,如有多个字号或几次更名,可以罗列指出。

例如:

  • 苏轼(1037年-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文学家、书画家……
  • 吴湖帆 (1894年8月22日-1968年7月18日)初名翼燕,后改为多万,又名倩庵……

荣衔

荣衔应在条目适当处使用,但不含于条目标题中。例如:

荣衔通常不应该加粗,以方便读者识别人物名称。惟假如传主的荣衔已成为专有名词,无法分离,则一并列入条目。例如:

参考相关政府的规定,在首段人物中文姓名后加上勋衔缩写,勋衔缩写后方再加上“注脚连结”,可让读者即时跳到条目的荣誉附表了解勋衔的全写。(范例可参考WP:投票/人物条目勋衔使用方案投票

专业头衔

除非其缺失会导致上下文的文意无法理解,无论这种头衔是否是作为尊称使用,条目中的人物姓名之后不应加入“教授”、“医生”、“博士”、“律师”等专业头衔。对于上下文来说可有可无的头衔,不应加入。

文中姓名使用

如传主非汉族人,且具有姓氏,那么在首次提及全名后,下文可只用姓氏来指代。例如:

  • 波尔特兰德·德兰诺(法语:Bertrand Delanoë,1950年-),生于突尼斯,是法国社会党的政治家和巴黎市长。……德兰诺当选市长后其政治主要目标在于提高市区内的生活条件,减少污染,解决交通堵塞和建立人行区。

如传主为皇室成员,可以其名来指代。同样的,如传主有荣衔,也可以加荣衔的方式指代。如培根爵士。

如传主有兄弟姐妹,以姓来指代传主,以名或姓名来指代其兄弟姐妹。

性别认同

根据最近的可靠报道的最新自我认同表达,对有性别认同的人,我们应该使用他们最近表达的自我认同所使用的名字和代词(例如代名词、他/她),即使这些方式与一般来源中最常见的不同。这一准则适用于该人生命中的任何阶段,除非他们另有其他偏好。

如果一位跨性别非二元性别人士在以前的名字(也称为死名)下未曾具有显著的知名度,则在任何页面上(包括列表、重定向、消歧义页面、分类名称、模板等),都不应该提及该名字,即使有可靠的来源。对于这些人来说,以前的名字应被视为一种隐私利益,与他们目前的名字相分离,而且这种隐私利益通常比他们目前的名字更重要。例如:

  • 金星金星(1967年8月13日—)
  • 吴心午吴心午(1966年—)
  • 珍妮·史密斯,避免使用:珍妮·史密斯(前名/曾名/曾用名约翰·汉默,1980年5月1日—)

在一位活跃的跨性别或非二元性别者的情况下,只有在他们在该名字下具有显著成就时,才应在其主要传记文章的开头句中包含其出生名字或前名(包括职业名称、舞台名字或笔名)。使用“出生名”或“专业名”引入之前的名字。例如:

  • 切尔西·曼宁,以出生名闻名:切尔西·伊丽莎白·曼宁(出生名布拉德利·爱德华·曼宁,1987年12月17日)…
  • 艾略特·佩吉,以前的专业名闻名:艾略特·佩吉(曾用名艾伦·佩吉,1987年2月21日出生)…

在主要传记文章之外,通常不详细讨论一个人的名字变更或性别呈现,除非相关。如果一个人的性别可能令人惊讶,应在首次提及时解释,但不要过分强调。避免混淆的用法(例如珍妮·道伊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应改写(例如珍妮·道伊成为了一位家长)。在跨性别或非二元性别者在转变之前的作品或其他活动的文章中,除非他们希望使用他们的前名来描述过去的事件,否则应使用他们的现名作为主要名字(在散文、表格、列表、信息框等中)。如果他们在该名字下具有显著成就,则在首次提及时可以在括号或脚注中提供相应的名字;仅在需要避免混淆的情况下添加更多的括号或脚注。

为了避免使用死名或错误使用性别代词,可以对引文进行改写、省略或使用方括号替换部分内容,除非在确实无法避免的情况下,例如在有对显著前名的双关语等情况下。例如评论家X表示:“《茱诺》需要一位优秀[演员]来扮演它的怀孕的少年明星,而[艾略特]·佩吉已经证明自己是最合适的[男演员]。”需要进行许多方括号的更改,所以最好改写成评论家X认为,在电影《茱诺》中扮演怀孕的少年主角需要一位优秀的演员,并表示佩吉非常适合这个角色。

在来源引用中,不要删除作者的名字,或者在作品标题中去除对前名的引用。如果作者是著名的,可以给出现名,例如“X(以Y的名义写作)”。如果两个名字尚未公开关联,并且将它们关联起来会使人们暴露身份,就不要用现名替换或补充一个人的前名。

广告代言

中文维基百科原则上不建议在条目中介绍广告代言。然而,在确实存在介绍广告代言的必要性的情况下,中文维基百科容许在遵照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收录广告代言资讯:

  1. 在任何条目中列入任何广告代言均须给予对应的独立非第一手来源,以满足可供查证可靠来源等要求。
  2. 条目中介绍广告代言的内容应采用散文形式,其占比应反映相关工作对条目主体的事业的重要性。除非广告代言确是该条目主体的事业重心,否则:
    • 条目不应以不合适的描述方式与规模突显相关广告代言工作;
    • 条目不应为广告代言设独立章节。
    如某条目主体以广告代言为其事业重心,介绍其广告代言的篇幅长度因而较长属合理情况,而如某条目主体的事业重心并非广告代言,介绍其广告代言的篇幅长度应尽可能简短。

就上述收录广告代言资讯的规定而言,公益宣传与商务宣传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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