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收录标准/交通
外观
本收录准则是针对交通类条目的收录标准参考指引,用于判断一个(包括但不限于)铁路车站、公路、收费站、互通立交、公交站、公交线路等与公共交通有关的主题是否适合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然而,编者不应以本指引作为建立条目的唯一依据。即使符合条件,也不一定需要为其建立独立条目。
未满足本指引的条目,如满足《通用收录标准》之要求,则仍可收录;两者皆未满足者,应当依照本指引及通用收录标准的要求进行修改,如最终仍未能符合要求,或会被提请删除。
交通系统
铁路车站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铁路车站可获收录:
未能满足上述任何条件的铁路车站则须符合《通用收录标准》方获收录。
物理线路
一个符合收录标准的公共交通系统[2]专用的,且已投入服务的物理线路(如铁路、地铁或BRT专用道等)[3],无论其路权,一般认为符合收录标准,可获收录;正在建设中的物理线路,如有至少一个可靠来源能提供有关简单统计数据以外的资讯,则可获收录。
道路
跨国公路网(如欧洲高速公路、亚洲公路网)、国家级公路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美国州际公路系统、美国国道)、一级行政区(如省、州、大区,视乎各地而定)公路网,于一般而言,皆符合收录标准;而二级或更低级行政区公路网、地区道路网、单一城乡道路、街道、公路服务区和互通立交等的收录标准可能会因所在地不同而亦有所不同,故而在具有以该路段为主题的可靠二手来源的前提下,可假定该路段符合收录标准。
部分国家的公路网公路具有特殊收录限制,相关限制见下表。
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
国家 | 详细施行限制 | 讨论共识位置 |
---|---|---|
日本 | 日本既有的一级行政区公路(即:都、道、府或县道)一律不自动视为一级行政区道路,而以下道路(无论是否既有的一级行政区公路)则取而代之视为日本的“一级行政区公路”: | |
英国 | 英国各公路,除高速公路(Motorway)与A级公路(A road)外,一概不视为国家级或一级行政区级道路。虽然如此,已被编入跨国公路网的公路纵非高速公路或A级公路,仍可获假定符合收录标准。 | Special:PermaLink/71121448#修改一级行政区道路特殊收录限制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