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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COVID-19条目共识/存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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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条目共识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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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COVID-19条目共识》已经通过统一为国际通名(台湾仍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的决议。不过我认为条文还有一些能够补漏拾遗的地方,列举如下:

  1. 虽然条目标题用字在内文用字出现争议之前已经统一为“2019冠状病毒病”(这是我推动的),但是明确规范条目标题应用“2019冠状病毒病”(而非其他)还是必要的。我建议加入以下拟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该此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繁体)称呼之,除非该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2. 现行条文规定‘“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四者、“SARS-CoV-2”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两者之间不得互相手动替换,或手动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首个出现该四个称呼中的其中一个的版本,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这是类比原本的‘任何在条目内文中对全部或部分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称呼时的版本’而设的,但是“最初加入该称呼的版本”的定义就消失了,这点是我考虑不周,先跟大家抱个歉。我建议比照先前我在Special:diff/59220334的定义,对现行条文中的“首个出现该四个称呼中的其中一个的版本”进行以下拟议定义:
    1. 设1712年2月27日A把“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应该计算B的加入动作为“首次加入”,因为两次动作已相隔相当一段时间,故若C将“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应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设A把“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和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两个动作的相隔时间在24小时内(例如两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发生),此时应该计算加入“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句的动作为“首次加入”(该动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为两次修改动作相隔的时间较短,故若C将“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除非该同义词是“2019冠状病毒病”(与A修改前的版本一样),否则应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
  3. 我刚才才发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也有转换,因此SARS-CoV-2的中文名字“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也需要转换,现拟议允许转换和修改条文如下(Module:CGroup/Medicine已经有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转换,所以这里只是寻求合法化):
    1. 拟议转换:简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繁体:“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关于繁体为何补上“型”字,请见香港大学的新闻稿。】
    2. 拟议修改条文:
      1. ……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简体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繁体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相关语句在条文中出现两次,此处的拟议修改会同时修改该两处。】
      2. ……“SARS-CoV-2”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三者……
      3. ……“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三者、“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两者之间可以分别设置字词转换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6:26 (UTC)

补充说明:我认为2和3可以归类为紧急修订,因故不受WP:7DAYS所限。1其实也可以归类为紧急修订(因为病毒名就是一个bug),但要看看大家怎么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7:21 (UTC)
更新:经考虑,由于相关条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补,否则会构成严重运行问题,因此根据《忽略所有规则》方针,直接修订《COVID-19条目共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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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有异议,也请勿回退,提案还是可以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28 (UTC)

我觉得可以。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23:58 (UTC)

要求确定误用‘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不应被视作违规

虽然维基百科有所共识,但香港及台湾仍然有一定主流媒体以‘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编辑者或会先复制部分内容,然后再作整理总结。过程或会有遗漏,但我们不能因为贡献内容用上‘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便判定有关内容破坏。再者,改正比起指控他人破坏,甚至全盘删掉他人贡献,更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因字眼稍有差异,便对人作指控批判,对愿意贡献内容的人,只会造成困扰。为防止有人滥用或错误理解本共识方针,我要求确立误用‘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不应被视作违规。Allen Uhomist留言2020年8月18日 (二) 01:34 (UTC)

User:雾岛圣现正大量删除特定重新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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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所提到的用户现正大量使用理由R7来删除带有“武汉肺炎”词汇的重新导向,并施加保护。这些操作可能具争议,而且并不符合上述快速删除原因。即使一些用户不同意此名称,仍然不是有效的删除理由。这类操作应尽快还原,直至针对此类重新导向的讨论结束。--Bookwith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1:45 (UTC)

目前已有用户提起复核讨论了,传送门: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武汉肺炎等条目重新导向页面[锚点失效]。--🔨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2: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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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重定向

原标题为:关于WP:CONCOVID-19之讨论

由 ——羊羊 (留言|贡献)修改于2021年1月8日 (五) 15:25 (UTC)

无共识:

以下各提议均无共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6: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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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条目共识条文修改

现依照《忽略所有规则》方针制定对《COVID-19条目共识》的一个修改,以避免理解歧义。由于相关条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补,否则会构成严重理解问题。相关修改如下:

以上。此修改并不会转变条文的实际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3日 (四) 10:24 (UTC)
我先为“条目”字样加入“Wikipedia:什么是条目”的连结,实际显示的条文不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41 (UTC)
被回退了,而且还被某管理员以不恰当的方式警告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3 (UTC)
我重申一次:此修改并不会转变条文的实际意涵,条文本来就不涵盖重定向(重定向不是条目),因此不论此修改通过与否,条文的效力仍然不可能施至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4 (UTC)
Sanmosa 囧rz...这样只能互煮到无共识,或者拖到开投票。脱离讨论和共识来扣字面的意义大吗,你讲“重定向不是条目”,我也可以讲共识建立在“条目名字空间(主名字空间)页面”的基础上,说服不了对方。您本次提案的“紧急修订”,明显未达共识,望再做考虑。--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0:03 (UTC)
YFdyh000我这个提案真的没改变条文的意思,重定向确实不是条目(这是有指引基础的,相反的观点则没有),因此我的这个提案通过与否关系并不大。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0:07 (UTC)
Sanmosa共识可以改变,共识确认的条文是对当时论点的描述,但不是锚定(类似司法解释的存在)。就本次提案引出的意见,我只能认为社群未曾考虑将重定向列入例外(或相反)。p.s.实在没空翻阅共识形成过程,现时共识更重要,或者你找来要列入例外的证明和或支持声。--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0:52 (UTC)
然而你不能在不修改指引的情况下如此为之,这样会构成条文冲突,实际上有可能导致新通过的共识无效。再者,下面的提案在现阶段并非只有我一个人反对,我不认为该两个提案的支持者会无视反对声音进行公示程序,这有违WP:7DAYS的规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1:44 (UTC)
WP:POLL。强行投票违反WP:5P1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2月8日 (二) 15:26 (UTC)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中应将重定向等条目类型并入此案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中明确提出条目的使用范围,此处应当包括非必要的重定向内容,比如此前已经提删处理的武汉肺炎海军舰艇疫情等毫无价值的重定向。--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0:09 (UTC)

(-)反对重定向不是条目,这是指引明定的。下级共识不能推翻上级共识,此案的提出实际上无效。我会请管理员过来处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5:46 (UTC)
“此案的提出实际上无效”这句话我反弹给你。WP:CCC:“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再者,对共识的修订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据共识’和‘违反共识’并不是接受或拒绝提议与行动的有效理由。尽管过去的‘广泛讨论’能引导编者去了解过去的共识,但编者仍应重新审查每一提案的价值,进而重新确定共识是否已经改变。”这里是形成共识的地方,不是让您口含您的天宪的地方。--还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5:59 (UTC)
根据WP:CONLIMITED,你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我单纯就方针论事。补充理由:此提案亦违反属方针的WP:R#KEEP第四款。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7 (UTC)
不能因为“删去该重定向会有损坏链入的链接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就去保留有问题的重定向。--安忆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2 (UTC)
重点在于“有问题”的判断标准不同人都不一致,你认为“有问题”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会认为“有问题”,至少在DRV我已经看到和你的想法并不相同的人。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4 (UTC)
见上。--安忆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
见DRV讨论。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7 (UTC)
我觉得这里有点小歧义:标题“COVID-19条目共识”指的究竟是针对“COVID-19”这一个条目的共识还是与COVID-19相关的条目的共识,如果是前者,那么适用范围就仅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条目;如果是后者,那么应该包括对重定向的限制,因为“重定向是自动将访问者发送到另一个页面(条目或者条目的章节)的页面”,所以明显重定向是与条目有关的,既然条目名称有所限制,那么对应的重定向也应有所限制。--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4 (UTC)
应该是同时适用于相关条目,但请注意:根据指引定义,重定向不是条目,社群之前好几次提案取消这个定义都失败告终,而且根据WP:CONLIMITED,你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7 (UTC)
WP:COVID-19条目共识(下称共识)仅对条目名称进行了规范,未对与条目有关的重定向进行任何限制,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是共识的疏漏之处。就如User:Kfish2001创建的一系列重定向,虽然客观上部分重定向并没有严重问题,但是主观上他滥用傀儡及大量创建重定向一定是为了扰乱社群。所以如果对共识标题进行一定程度的改正,是否会避免“以下犯上”的情形出现?--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6 (UTC)
然而WP:CONLIMITED存在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规定,因此除非你成功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使以上提案符合新的上级共识(方针指引),不然这个提案即使走了合规的公示程序,实际上仍然只有“不通过”这个唯一的结果。我这个反对意见非常技术性,我单纯就方针论事,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以为互助客栈方针区的存在意味可无视所有方针的制限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0 (UTC)
您的意思是不是“将‘条目’扩展到‘条目和重定向’违反了‘条目不是重定向’这一指引 ”,如果是的话,我的大概意思是将共识标题“COVID-19条目共识”改为“COVID-19页面共识”,这样的话只是对共识进行了内部修改,并未与其他方针指引造成冲突。--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5 (UTC)
不,你这样处理其实和下面的提案一样,也违反WP:R#KEEP(方针)的要求,因此还是违反WP:CONLIMITED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规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
  • (+)支持:经检查后,同雾岛君意见。另外(*)提醒@Sanmosa,共识的级别针对的是参与决定的社群的级别,有如专题讨论中参与决策的是专题参与者而不是整个社群,即达成该共识的仅是专题参与者,很多时候必须参与专题才能参与决策。这里是任何社群成员都可投票或参与意见的互助客栈方针版,讨论通过的共识应有最高级别。WP:方针与指引绝不比共识高等,而指引本身就容许产生特例。因此,我支持以下听风吹过的声音提出的修改案,但必须提醒Sanmosa,即使该修改案不通过,上面这里达成的修改共识也绝不是仅靠一个什么CONLIMITED就能置之不理的。--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7 (UTC)
    然而你必须先论证“特例”的正当性,而且相关正当性是否成立是需要得到社群共识确立的。也就是说:当“特例”的正当性获得社群接受以后,这提案才有讨论的空间。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
    我根本都没说什么IAR的事,您急着谈什么WIARM呢。这里用以讨论含某称呼的重定向应如何处理,对于重定向不是条目的问题,如果共识最后放不进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放进维基百科:COVID-19重定向共识也是好的。@Sanmosa,您要知道,“重定向不是条目”根本没有规定COVID-19重定向不能如何处理,此处的共识达成之后重定向也不会突然变成条目,因此甚至即使按照您对共识级别那种错误的理解,也根本不存在什么下级共识推翻上级共识的问题。讨论形成的条文挪个位置,仅此而已。唐突跳出来宣称什么共识无效,除了哗众取宠我想不到什么更假定善意的理由。--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4 (UTC)
    没有,你做的事情实际上就是IAR,没引用不代表不是。这两个提案是确实违反现行方针指引的。再者,现行方针指引涵盖的是所有条目,然而WP:CONCOVID-19仅涵盖COVID-19相关条目,实际上形同专题性的规范。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7 (UTC)
    哪两个提案?正下面的修订提案是确实不违反现行方针指引的。与COVID-19不相关的条目自然不需要用WP:CONCOVID-19来约束,信息页内容的讨论也经过了整个社群的讨论,而不仅限于专题参与者。您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7:40 (UTC)
    《重新导向》指引的方针部分已经说明如删除重定向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则不能删除重定向。然而两个提案都无视了此规定,而要求管理员删除在删除后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的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44 (UTC)
    “不能删除”?“避免删除”。武汉肺炎相关的重定向造成的实际危害,其影响超过损坏链入造成风险的影响,因此虽然需要避免删除,但仍无法避免。对于站内的损坏链接,我们可以修复。对于站外的损坏链接,嗯,我只能说建议媒体在引用维基百科条目的时候尊重科学和标准命名。--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8:09 (UTC)
    很好,你开始进行论证了。请进一步论证为何“武汉肺炎相关的重新导向造成的实际危害,其影响超过损坏连入造成风险的影响”,而导致即使像下方1233提出用挂模板解决的方案都不能解决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8:13 (UTC)
  • (+)支持,重定向不应为“法外之地”。——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24 (UTC)
  • (+)支持。实在是不懂在这个话题上为什么要争论这么久。中二少年西奥多 セオドア 地震专题 2020年12月4日 (五) 13:49 (UTC)
我还是这句说话:互助客栈方针区的存在并不意味可无视所有方针的制限。除非大家真正尊重WP:CONLIMITED,并停止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意图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行径,而改为先处理上级共识(方针指引),否则我绝不可能认同上方和下方的两个提案(尤其是在有更下方的1233提案的情况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4:11 (UTC)
另外,我得到的管理员意见指出上方提案将重定向视为条目并不合适。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4:13 (UTC)
如果萨摩提到的是User:AT,那么请他出来说话,这种通过私相授受的方法给人有损于AT的道德。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44 (UTC)
请你在留言时保持应有的善意。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7 (UTC)
注意:现行方针条文并不支持以上支持此提案的理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9 (UTC)
  • (+)支持:这种重定向丝毫没有价值,创建者的动机是为了给中国武汉污名化。如果允许武汉肺炎XXX的重定向,也应该同时允许美国性病毒北美螺旋体美国流感病毒的相关的重定向。[1]--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3:20 (UTC)
    • 丝毫没有价值?你那种无视台湾仍然使用此词的心态就是标准的中共地域中心。还有上面那个支持的家伙说啥法外之地?当全世界都是你中共的统治范围,不理会发生地政府而擅自“虽远必诛”?-- 本人该补完2019年台铁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3:51 (UTC)
    • 以上的言论已经直接印证我之前在下面提及到的“无视地域差异”和“排挤台湾社群”的情况,可以见得这个提案与下方的引申提案其实是明显的中国大陆中心,丝毫没有考虑其他地方的社群的感受,严重违反维基人以礼相待、相互尊重的基本原则。(梅毒的旧名称,有来源的我记得有西班牙病、法国病、波兰病、基督徒病、广东疮、中国疮这些,你提“北美螺旋体”这个我不知道有没有来源,但是这六个名字你也可以考虑一下,如果你真的要考虑的话。)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34 (UTC)
      • 没来源多了去了:那不勒斯病、法国病、法国人病、高卢病、波尔多病、意大利病、西班牙病、波兰人病、日耳曼人病、欧洲脓、法兰克病、唐疮、琉球疮、葡萄牙病、西菲力士、大痘、广东疮、杨梅疮、西班牙病、基督徒病、英国人病……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2月10日 (四) 15:52 (UTC)
  • (+)支持:从以前就反对制造一堆令人不悦的重定向。—Outlookxp留言) 今天, 01:09 am (UTC+8)
  • 说真的,按照你的意思,你应当提出修改重定向方针而非支持修改这个COVID共识。只是修改共识但不修改方针是很大的问题,甚至做成冲突。--1233 T / C 2020年12月7日 (一) 18:30 (UTC)
你后面这一点我此前已经多次重申,但基本上所有对这两个提案提出支持的用户都公然无视这一点。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23:34 (UTC)
(+)支持,本武汉人早就对这屎盆子忍无可忍了。要是提尊重,那就请尊重我这个武汉人,以及我在武汉的父辈的意见!--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2020年12月10日 (四) 01:58 (UTC)
所以你是把现行方针还有台湾的使用情况直接无视?我想我(还有其他反对提案的用户)已经做了足够的表述证明这个提案是没有通过的基础的(包括违反现行方针且不打算同时修改方针)。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0日 (四) 08:00 (UTC)
  • 然后说到这次的提案,重定向指引、上级共识什么的,其他用户已经说了很多次了,而且这些东西他们比我更了解,我这边就不深入了。先说下结论,这个串的提案,以及下面那个子串的提案,我都(-)倾向反对。我发现部分中国大陆维基人在编辑一些条目时或者处理一些问题时,对于其他地区的观点及情况,要么简简单单一笔带过,要么就直接忽视,结果条目整体的观点比重受到了影响。最近就留意到有人在条目探讨区报告Hololive production相关争议条目被站外人士指出“偏重于中国大陆的观点”,而在这之前也有中国大陆编辑在该条目的讨论页里承认“台湾以及海外网民对此事的观点的内容确实较少”。Hololive production相关争议这一条目的情况如此,这次讨论的情况也如此。Sanmosa提到,支持此串和下面那个分串提案的多数都是中国大陆的编辑,虽然支持的用户来自哪里这个其实无关紧要,但问题是看这些个理由,感觉大多都是觉得“武汉肺炎”这个词有争议,或者是污名化什么的,却基本忽略台湾的情况,我在上面提到台湾卫生部门仍然在使用“武汉肺炎”,显然人家觉得这样子没问题才继续使用,即便最近有报告称一名4岁意大利儿童去年11月就染疫,假若“不了解台湾的情况”“台湾当局也应该遵从命名规范”等等都是合理解释,那另外一个问题又来了,对于其他俗名的重定向,又要如何处理呢
  • 我之前提到过,只要能够确保只有WHO等国际权威组织的用词和非WHO成员的台湾当局的全称用法被保留,对重定向设立限制我是无所谓的。虽然此串提案和下面分串提案的内容并没有明确只针对“武汉肺炎”,但这里明确说到支持对其他的俗名给予同等待遇的用户很少很少,要是提案通过了,然后有人提出删除“新冠肺炎”的重定向,先前在提案阶段支持增加重定向限制的用户到底会是同意还是反对呢?虽然说提案的行文可以理解为适用于其他的俗名重定向,但老实说,现在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好肯定支持的用户发言时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俗名重定向的问题。这样的普遍缺乏全局考虑、台湾用户参与度不足、对其他俗名处理意见普遍不明的情况下推动的提案,根本难以让人相信执行上不会再有更多争议。7月份的时候,针对COVID-19条目内文用词的限制,是在不同地区不同观点用户的见证下,得以达成共识的,当时能够在这样复杂的情形下,平息条目内文用词的争议,实属不易,我不希望社群再因为这样的事情再吵起来。另外,日文维基“安倍口罩”条目的存废争议也能够引起日本媒体的注意,相信中文维基这边关于疾病命名的争议比“安倍口罩”更容易引起媒体注目,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什么媒体报道,不过如果我们在疾病的命名问题争议上没有处理好,被有心媒体借题发挥,对我们来说肯定不会是好事。--🔨留言2020年12月12日 (六) 09:36 (UTC)
  • 社群为这种低级的事情争吵是很无奈的,这么多共识是谁先开的议题呢?打成阵地战,这部分是由于我个人的问题,因为我得罪了很多香港台湾的民逗人物,所以我的编辑显而易见地进入到了高清放大镜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此次因为我提删了几个类似于武汉肺炎海军疫情的重定向。这些重定向的功能有用么?有链接么?创建人是谁它的动机为什么?其实这些一查这些傀儡都很清晰。但为何反对者会全部(一个不例外地)径直绕开这些条目编辑问题,顾左右而言他呢?这些其实大家都明白。只是你@Liu116:把话说到了明面上了:这不是疾病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那么是政治问题的话,就得需要用政治的方式来去解决。去污名化,以及非中立用语,一直是需要用长期的时间跟精力去解决的顽疾。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毕竟很多,但目前这一共识已经很清晰了。你所提出的那些莫须有的情况到最后可能就仅限于莫须有,污名化就是污名化,如果有人用香港脚、西班牙流感、台北艾滋、时昭梅毒,我也会感到恶心。至于台北卫生部使用这个词,这真的是它们自己的权力,还有文化,毕竟十年前我也清理过上百个内含“共匪”的条目。真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只是这里毕竟要尊重一下共识。我这里只是说,这些东西肯定会被处理掉的,很有可以最后是比记忆力的游戏了。只是社群目前的声音是不想等到那个时候了。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2:40 (UTC)
  • 香港虽然也有些维基人用“武汉肺炎”,不过把香港政府这一权威的因素提出来(香港也是世卫成员),香港的维基人就可以轻易地认了,最后就只剩台湾了。所以说看待“武汉肺炎”问题,把海峡两岸问题代入,就知道这问题有多复杂了,说不定和海峡两岸问题本身一样复杂。国民党估计会好些吧,说不定世卫观察员讨论提上日程,就可以提条件要求当局放弃“武汉肺炎”了。现在没看到台湾的维基人有足够的参与,不代表以后执行共识时他们就不出来说话,这点也是需要注意的。--🔨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4:02 (UTC)

修改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内文,将“条目”改为“页面”

有用户指“重定向不是条目”。鉴于此,本人拟提议修改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内文,将“条目”改为“主名字空间页面”,以将本页面记载的所有共识适用于整个主条目空间。--还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6:16 (UTC)

现行条文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 此页面用来记录有关COVID-19条目的共识和决议。请注意,此页面不会记录特定页面的共识,特定页面的共识应记录在它的讨论页。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 条目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条目内文应使用COVID-19……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 此页面用来记录有关COVID-19主名字空间页面(又称“条目名字空间页面”,包括条目、重定向、消歧义页面等)的共识和决议。请注意,此页面不会记录特定页面的共识,特定页面的共识应记录在它的讨论页。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主名字空间页面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

主名字空间页面标题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主名字空间页面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主名字空间页面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主名字空间页面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 主名字空间页面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主名字空间页面内文应使用COVID-19……
纯吐槽,你这样的修改可以连武汉肺炎这里应当明显保留的重定向都删掉。--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9 (UTC)
(-)反对:此案违反WP:R#KEEP(方针),故同样违反WP:CONLIMITED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规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9 (UTC)
顺带一提:此案我也已经请了管理员处理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24 (UTC)
我的原则很简单:如果你成功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使以上提案符合新的上级共识(方针指引),我不会要求管理员关闭提案。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5 (UTC)
(+)支持。含武汉肺炎且应当保留的重定向,可以在条文修订中作为特例来加入。重定向确实不是条目,因此如上讨论或许应当名为“维基百科:COVID-19重定向共识”,但这种修订也可以接受,也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7 (UTC)
我要求以上各案的提案人先论证忽略《什么是条目》指引及《重定向》指引的方针部分的正当性。我会请一些相关用户来协助判断相关正当性是否成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7 (UTC)
@Ericliu1912CheetahzeMilkypineLuciferianThomasSun8908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2 (UTC)
@Longway22Googol19980904蟲蟲飛Shizhao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7 (UTC)
警告上方的用户,你的行为违反了WP:CANVASS。--还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7:08 (UTC)
相关用户都有参与DRV的相关讨论或先前有关重定向指引的修改的讨论,理当是此讨论的持分者,我在理是应该邀请他们参与讨论的。至于为何不邀请相反立场的用户,你们不就已经在这吗,我再ping一次没有意思。WP:CANVASS不是拿来给你这样用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5 (UTC)
个人不再参与COVID-19命名相关讨论。我只有一点提醒,若是上方提案通过,按照原指引对2019冠状病毒病诸多简称别称一视同仁尽量不采用的立案精神,所谓“武汉肺炎”和“新冠肺炎”相关条目重新导向页面会一同被删除。只想将“武汉肺炎”相关重新导向删除的人可能要另外提案。——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2 (UTC)
  • (!)意见:这个修订提案本来就是为了解决什么“重定向不是条目”的问题而设立的,因此根本不需要论证IAR的正当性,因为根本就没有IAR。强行推上面的提案,在条目共识里加入对重定向的约束可能会导致需要援引IAR,这个则完全不用。我无法假定Sanmosa的能力不足以了解到这一点,因此绝对怀疑其用心。--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2 (UTC)
    然而你这样做就会构成条文冲突(《重新导向》指引的方针部分已经说明如删除重新导向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则不能删除重新导向。然而包括此提案在内的两个提案都无视了此规定,而要求管理员删除在删除后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的重新导向),因此你还是需要用IAR避免条文冲突(不然的话你这个提案过了跟没过就没有分别,因为那些重定向还是不能删除)。你要先成功把《重定向》指引的方针部分的规定废除,或论证忽略《重定向》指引的方针部分的规定的正当性,这个提案才会有意义(你可以看一下近期的DRV,有管理员进行的删除动作已经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并引起争议)。再者,现在下边都出了新提案,如果你认为那个提案仍然解决不了“问题”,你应该要另外再做一个论证。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5 (UTC)
    我的反对意见真的非常技术性,我真的单纯就方针论事。如果技术问题不存在,我执著这些是没有意义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52 (UTC)
如果说相关变动将会动摇WP:5P2等之核心方针,是否可立即寻求关闭冻结提案?认为有关已具备潜在重大风险,不适宜继续遵循一般程序。——约克客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8:01 (UTC)
@Longway22:我个人会建议你论证一下相关提案如何动摇WP:5P2等核心方针,我觉得提案人会想知道。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8:15 (UTC)
现如该修正案,出现“主命名”之表述,已不同于原案和过往的“条目”之含义,是暗示主导之编辑意向。如WP:NPOVREASON所阐明,维基是致力于表述所有不同的观点意见,不会要求读者接受某一特定观点。在面对不同命名、隐含观点等遵循WP:MORALIZE,应由使用者自行判断。如果区别主次分别不同的命名观点,即已是在对读者做出诱导,会是破坏有关中立之核心方针。有关判断如上,应需再进一步说明补充之,希望有助持续理解。--约克客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1:50 (UTC)
Topic:Vyy9r52kn7s81urr有一些我的个人观点的补充和延展,请大家一同参阅。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0:33 (UTC)
  • 如果能够确保共识执行的结果是只有国际权威卫生及医学组织的命名以及非WHO成员的台湾当局的全称命名(注意是全称命名)被留下,那我无所谓。但如果单单只是冲着武汉肺炎来的,我就强烈反对。虽然我之前是说过可以提案添加重定向限制,不过就现在的表态情况来看,我无法相信实际执行上不会有偏向性。--🔨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0:51 (UTC)
  • (+)支持,同雾岛君。总有刁民想删除我的用户页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44 (UTC)
  • (-)反对此提案,WP:R#KEEP指出,当重新导向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寻,便可创建;当“某人发现它们有用”时,亦可创建。而WP:R#POV亦写明了“因为重新导向页面对读者来说比较不显眼,其命名的限制可以放得更宽”,条目与重新导向不应有相同的限制规定标题的用词。我认为避免麻烦,直接跟据WP:R这个现存方针是最合适的。除了一些模棱两可、带歧义的重新导向外,其他应保留。若真的要规限COVID-19相关重新导向,建一个“Wikipedia:COVID-19重新导向共识”好了。另外,IAR这里不大适用吧,WP:IAR指出“如果有规则妨碍你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该规则”当中,即是“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适用IAR。可是,提议设立资讯页推翻方针所说的,且很难达成社群所有或大部分人认同的提案,不认为这是在“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的范围内。--Sun8908 怯就输一世 2020年12月4日 (五) 12:52 (UTC)
  • (-)反对(※)注意根据WP:R#POV

本方针已经明确规定重定向可以使用非中立名称,且武汉肺炎一词明显属于以上情况之一。任何共识页都不能凌驾于方针和指引之上。——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6:53 (UTC)

@BlackShadowG:你这个留言我代为移动位置,这里最底部的提案是挂{{非中立重定向}}之类的模板处理,而不删除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0:54 (UTC)
我决定补充一个非技术性的反对理由:现行方针已表明“重新导向页面对读者来说比较不显眼,其命名的限制可以放得更宽”,故此我并不认为相关重新导向页面能带来任何的“危害”。即使论及所谓“污名化”的作用,那些具可能属于所谓“污名化”的名称的页面只是重新导向页面,那些重新导向页面最终导向的目标仍显示“2019冠状病毒病……”的标题,我不相信会有人会特地点进重新导向页面来看那么无聊,因此那些重新导向实际可能造成的所谓“污名化”的作用是0(完全没有)。此意见对WG案和听风案皆适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31 (UTC)
萨摩,您好我的提案、他的提案,不需要你的补充,不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塞进任何一个人的方案中。这种行为属于道德不高的做法、而且真的很low,真的很low。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38 (UTC)
我不明白为何我连增补反对理由也不可以,难道我没有反对的权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7 (UTC)
你们根本完全没有解释把相关重定向页删除的合理理据和必要性,而且公然无视WP:CONLIMITED的制限,还不容许他人提出和增加对提案的反对意见,会不会太过分了一些?你们做的完全是无视所有规则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54 (UTC)
如果阁下有补充意见请直接单列。不要通过加揉条款。这种做法真得很low。我已明确了很多遍,如果阁下还是选择性的话,我再次强调我反对任何形式的污名化行为。-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0:10 (UTC)
请问你是不是看不到我的留言上的“反对理由”字样?这个是“反对理由”,不是“提案”。还有,我想问一次:我是不是没有反对这里任何的提案的权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10:15 (UTC)
注意:现行方针条文并不支持以上支持此提案的理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9 (UTC)
我是指之前某次提删如果成立,之后台湾使用的专有名词(那次是台风译名)就完全被禁止出现在维基百科(连同重定向都被全面封杀),维基百科就成了中共百科了。-- 本人该补完2019年台铁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4:44 (UTC)
我以为你在说转换组转一半不转一半的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46 (UTC)
如果要解决什么“重新导向不是条目”的问题,你应当修改重定向方针而非这个。--1233 T / C 2020年12月7日 (一) 18:32 (UTC)
基本上所有对这两个提案提出支持的用户都公然无视这一点。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23:34 (UTC)
正如特殊法永远优于普通法,适用于特定类型条目的共识通常优于方针,未见为何需要修改方针而不是这个的理由。--还有,14522020年12月13日 (日) 05:18 (UTC)
@听风吹过的声音WP:CONLIMITED有完全相反的表述,可见维基百科并不是走这一套,不然按照你的说法,维基专题的参与者应该是可以自行决定某些通用的方针与指引不适用于该专题的条目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3日 (日) 06:08 (UTC)
(-)反对:明明挂个{{非中立重新导向}}就能解决的问题…Nrya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1:46 (UTC)
(-)反对: 赞成加上{{非中立重新导向}}, 不赞成此一修改,--Wolfch (留言) 2020年12月12日 (六) 11:15 (UTC)
这命名问题的笑话到底还要持续多久?大家浪费时间不写条目造成维基空转的时间还不够多喔,我是不清楚到底“武汉肺炎”这四个字是多伤感情,但这种设立专法而不是改善重定向方针的做法我给予(-)反对。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12月25日 (五) 04:20 (UTC)

关于“武汉肺炎”类重定向

其实我是不懂为何需要快速删除此类重定向。我更倾向使用{{非中立重定向}}模板告知读者因为"条目所介绍的主题事物可能会被维基百科之外的某些来源以非中立的用语表述。"而保留,而非使用R7删除掉。除非该重定向明显没人使用(或出现意思歧义),否则均应当保留而非提出删除(或修改共识)。--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8 (UTC)

也可以接受,在重定向页再附一个CC19共识的链接就更好了。--安忆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4 (UTC)
既然是这样的话,我会推荐这个做法(包括附一个CC19共识的链接的提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7 (UTC)
我不反对添加任何厘清社群共识的连结,但只期望别把重定向页弄坏就行。--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8 (UTC)
技术上应该不会(只要模板放在重定向码后即可)。我觉得认为这个提案仍然解决不了“问题”的人要另外做论证。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9 (UTC)
@AnYiLin对应的模板做好了,大家可以点评一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2 (UTC)
  1. 标注赞成。保留条件难定,便利性与名称正当性孰轻孰重,实际使用情况和人群、目的。
  2. Sanmosa如果以重定向=便利+无对外影响,上文提到的“大陆病例”和“内地疫情”被速删似乎也不妥当,如果有较多(如>10)且绝大多数人搜它的目的是查中国大陆病例,就应以便利性和常识保留重定向(忽略所有规则),或改为消歧义。但如果搜索结果有列出相应页,重定向的意义就不大,仅是减少一次跳转。
    1. 在目前,搜索建议会列出重定向标题,所以污名化标题会产生影响,如输入“武汉肺炎”,有列出武汉肺炎造谣八君子,这个重定向就带有污名化和中立性问题。注:“造谣八君子”确有一些使用,Google搜索见3000条结果,实际列出3页,包括报刊和书籍。
  3. 如果重定向页的浏览量统计是准的、不会被轻易刷,或许可以按浏览数为基准来速删恶意目的、无实际使用的污名化重定向,其他另作规范或转存废讨论。
    1. 以上文提到的重定向为例,创建伊始浏览量达顶峰55次/日,此后减少、寥寥。这或许可假定无人直接输入来检索,也不大像有外链引入,浏览可能主要来自搜索建议。造谣八君子重定向情况类似、略少,最高36次/日。
    2. 设想如连续3周、总浏览量不超过2次的{{非中立重定向}}可被速删,以此减量并保留常用此句的便利性。具体标准可做调整,有实际使用可存废复核或重新创建,可制成列表以方便复核。恶意批量创建仍需WP:CSD#G3控制。
    3. 刷访问量应该不难,如果破坏者有意。--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19:12 (UTC)
@YFdyh000:搜寻建议会列出重新导向标题没错,但仅为导向目标标题下的小字,一般读者会特别留意的机会很少,再配合先前已有的内文用词处理,那即使该名称本身具“污名化”作用,其“污名化”作用实际上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换言之,如用户为进行“污名化”而故意建立“武汉肺炎xxxx”重新导向,我认为他并不能达到他的预期目的)。以站内列表控制虽非不可行,但我预期列表大小或许会很大;不过如果社群确实接受这样的处理方案的话,我不反对建立这样的列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23:56 (UTC)
@Sanmosa:指搜索建议列表,明显,视觉上与条目无异,见截图。列表非重点、不解决该问题,仅指可以将经速删的名称短期列在不索引的列表,应对过度速删的担心。--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0:09 (UTC)
@YFdyh000:然而有两点需要考量:(1)台湾仍以“武汉肺炎”为常用词,故如果搜索“武汉肺炎”没有结果,可以合理预期会有人建立重复条目,这样会引申更复杂的维护和并合问题。(2)如果用户自身认为“武汉肺炎”为“污名化”字词,那我并不预期相关用户会刻意在维基百科搜索“武汉肺炎”,这是毫无意义的事情。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5:56 (UTC)
@Sanmosa:1. 所以我倾向于只保留有实际普通人群使用的重定向,而非全删或全留,而明文规定少数特例我认为同样有难度。2. 1.列出众多项本身是一种存在的证明,而这对支持者为鼓励(创建歧视和破坏性名称),对反对者为不容。2.目前未见实际展现案例,只是说明重定向不止展现在主动访问后的小提示中,也存在于搜索结果和搜索建议;假设输入“武汉”的用户能看到“武汉肺炎”,对他及维基百科来说不是好事。3.如果放任,破坏者可为现有条目合理地创建所有歧视性别称以完成心理满足。--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6:27 (UTC)
@YFdyh000:(1)我并没有反对取决于实际用量决定存废,因此对于你的这一点的意见我也不会反对。(2+3)请务必注意:台湾仍以“武汉肺炎”为常用词(我并不预期这个词语在台湾的常用性会在短期内消失),因此不应假定所有建立“武汉肺炎xxxx”重新导向者均为破坏者,也不应假定让读者看到“武汉肺炎”这四个字就必然会产生(任何方面的)负面影响。你在上面的留言的表述其实是一个很地域中心的表现(不过没有上面那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那么夸张就是了),我希望所有用户都慎戒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6:44 (UTC)
@Sanmosa:2+3:不了解在台湾各界(传媒/生活/医疗)是否仍常用,也未参与上文方针的建立讨论,仅从该提案被大多数意见反对来看,社群共识倾向于禁用该表述方式,包括在重定向上禁用,唯极少数特例;故此假定社群将此视作歧视性用语,类似WP:两岸四地的禁用性规范,哪怕部分地区仍在普遍使用,也不宜在受众广泛的内容和重定向上使用。哪怕名称建立之初或使用时无恶意,当被普遍滥用,使用和监管就应慎重。--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7:08 (UTC)
@YFdyh000:有一点很值得留意,就是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没有一个是台湾的用户,因此我可以合理预期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其实存在严重的地域中心倾向,而且不能容下任何一点的台湾声音。另外,就我所知,“武汉肺炎”在台湾各界(传媒/生活/医疗)确实仍然常用。因此,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其实相等于把台湾用户当成空气,我完全看不出来他们对台湾用户有任何一丝丝的尊重(上面已经有台湾用户反对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了)。社群共识无论如何都不能抵触五大支柱。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7:13 (UTC)
@Sanmosa:上文反对删除的意见,仅“因为有颇多的媒体报导使用这个非中立表述”对反对理由有所表述,但并未给出具体证明,例如行文和立场相较中立的文章仍使用该名称,所以我也无从判断这代表了哪方声音。且该用户来自中国大陆。从肺炎 site:mohw.gov.tw限定近1个月的搜索结果看,在混用COVID-19、武汉肺炎、新冠肺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等多个称呼。另如提过的两岸四地,仍在部分地区普遍使用,不妨碍社群做出禁止性规定,来减少“地域中心”用语的出现,而终止约束目前看并无可能。(...) 吐槽WP:CC19似非方针,但效力经讨论和忽略所有规则已高于方针,大概是大环境所致。--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8:02 (UTC)
@YFdyh000:然而这并不能否定“武汉肺炎”在台湾具有一定且不可忽略的程度的使用这个事实(然而这个事实一直被部分中国大陆用户有意无视)。而且,每一个人都对“中立”这个词语有不同的理解,“行文和立场相(对)较中立的文章仍使用该名称”并不是一个合适的量度标准(我认为上面的那些中国大陆用户看到使用“武汉肺炎”一词的文章,就会直接把它们打成“不中立”)。此外,上面是真的有台湾用户发表了对那两个提案的反对意见(还有另外一个对我修正字眼为“此规定并不限制导向至COVID-19条目的重新导向的标题用词”的提案表达支持意见),我认为单凭这点就已经能看出台湾用户并不认同把“武汉肺炎”一词这样换走,因为这样是在替换地区词。我认为无论如何,至少也给台湾社群一个尊重,不要向上面那两个提案一样明目张胆地排挤台湾社群。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9:16 (UTC)
再补充一点:虽然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但共识最终是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素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并无实则的论点支持其理据(我叫了两个提案人很多次出来论证,他们还是不论证),而且如我在上面所言,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各有违反方针之处(继而违反WP:CONLIMITED),那两个提案在现行共识方针的定义下(“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其实不可能成为社群共识。再者,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绝大多数都是中国大陆用户(只有一个不是),我认为这代表了那两个提案本身其实就直接偏向中国大陆用户,而无视了中国大陆与其他地方的地域差异,这样并不利社群的相互尊重与和谐。我不相信社群的整体共识可以在无视五大支柱的情况下有效形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9:30 (UTC)
然后Matt Zhuang直接印证了我的说话(当然我个人觉得是激动了一些,我觉得表述出来的情绪未必需要如此强烈)。我把台湾社群当理由只是因为我确定这理由肯定成立,其实我把香港社群当理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还是选一个立论比较稳的就好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23 (UTC)
我认为只要有可靠来源使用这个名称,就可以做重定向,不管这个名称是否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2月7日 (一) 02:09 (UTC)
所以我对上面几个支持反对的提案全部都反对,甚至我反对所谓的COVID-19条目共识,为了一个病弄的这么复杂,不觉得可笑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2月7日 (一) 02:12 (UTC)
还是那句话,就目前的社群环境来看,在该疾病命名的使用上,不存在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方案。--🔨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3:01 (UTC)
@Shizhao:挂相关模板本身好像并不涉及删除动作?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5:56 (UTC)
此观点恐怕无法对应社群共识。历史上的侮辱性或歧视性名称均可拥有一席之地,哪怕只短期被少数人发表、已弃用或从未使用。--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6:27 (UTC)
只要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以及相当的台湾人民与媒体继续使用该词而不是像中共政府勒令停止使用,就不该连重定向都封杀,冒犯不是合适的(快速)删除理由。那几个全删去派中共使用者看到几个月没多少人关注就想偷偷快速删除,被发现就想无视台湾的使用者想通过仅中国大陆观点的规则,是多想要赤化维基百科?-- 本人该补完2019年台铁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2:08 (UTC)
提醒某些人不要双重标准,“武汉肺炎”可以重定向到COVID19,“大陆”也应该可以重定向到“中国大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0/12/03#新冠肺炎大陆病例。--Yel D'ohan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00:43 (UTC)
@Yel D'ohan:就我所见,主张删除那个重定向的用户有多于一半都是中国大陆用户,因此你的推论并不恰当(不然他们应该是主张保留才是),而且还存在WP:WAX的情形。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8日 (二) 07:53 (UTC)
这不能混在一起说,“新冠肺炎大陆病例”是因为WP:CS4D所以要删除,武汉肺炎类重定向不是。--Sun8908 怯就输一世 2020年12月18日 (五) 07:15 (UTC)

小提议

现阶段上方讨论应该不能得到什么结果。如果没其他意见的话,我会直接以“无共识”作结。(挂{{COVID-19重定向}}并非强制性措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日 (五) 04: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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