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远
程思远 | |
---|---|
出生 | 大清广西省宾阳县 | 1908年9月17日
逝世 | 2005年7月28日 中国北京市 | (96岁)
语言 | 汉语 |
职业 | 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活跃时期 | 1988年-1993年 1993年-2003年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1926年-1949年7月) 无党籍(1949年7月-2005年) |
配偶 | 蒋秀华 (1933年结婚—1940年结束) 郑蕾 (1940年结婚—1944年结束) 石泓(1948年结婚) |
亲属 | 程月如(长女) 程珊娜(次女) 程治平(儿子) 程华(幼女) |
程思远(1908年9月17日—2005年7月28日),本名程思安,男,广西宾阳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八届至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影星林黛生父。
早年
[编辑]程思远本名程思安,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农历八月二十二日生于广西省宾阳县大桥程村。早年就读于宾阳黄安学堂,改名程思远。1926年考取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应试文书第一名,随军北伐。1930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总司令李宗仁秘书。1933年与蒋秀华结婚,次年诞下长女程月如(艺名林黛)[1]:55,同年赴意大利罗马大学留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1938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副参谋总长白崇禧办公室秘书。
中年经历
[编辑]1939年任广西绥靖公署政治部主任兼乐群社理事长、桂林欧美同学会会长。1942年赴重庆工作,历任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组织处副处长、三民主义青年团督导室主任、三民主义青年团社会服务处处长、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常务干事、广西省政府驻渝代表、国民参政会第四届参政员,并在中国国民党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在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二中全会上当选为国大代表。
1947年在国民党第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7月中,程思远应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电邀从上海乘“空中霸王”号到北平,李派行辕参议刘仲华安顿程思远于北京饭店[2]:1。当晚程同李一起晚餐,后长谈2小时,李准备竞选副总统,要程作必要之准备[2]:1。
1948年3月,白崇禧对程说︰“我们只好尽人事罢了。”[2]:3程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2月下旬,蒋与李经过两次协商,就蒋下野让位问题达成协议;一、蒋主动下野,以便南京政府开始和谈;二、由副总统李代行总统职务,宣布和平主张;三、与中共和谈事由行政院主持[3]:8764。并非正式协议准备和谈:甲、运用举国一致的内阁,其人选另行研究;乙、运用外交,特别加强对美、英、苏的关系,以期有利于和平的实现;丙、主动争取不满政府与主张和平的政治团体及民主人士,共同为致力和平而努力[2]:20。协议由吴忠信带回给蒋,同时由程用长途电话通知白崇禧,白用粤语对程说:“蒋下野必须辞职,由李德公正式就任总统,不能用代理名义。如果名不正,那就什么事都办不了。”[2]:20。12月24日,立法院改选院长、副院长,童冠贤、刘健群当选;童后来推动李发起和谈活动[2]:12-13。
1949年1月21日,程建议李约张治中、吴忠信商谈,张认为蒋引退文告是由吴送请蒋、李签字,原有“身先引退”,下午潘公展、田昆山在茶会称:总统一职系由国民大会选举,现在未经“国大”批准,不能自行“引退”,故建议删去[2]:40。7月,担任中国国民党中央非常委员会副秘书长。11月19日,程先到香港,通知外交部驻港特派员郭德华:李代总统将经港赴美就医,请其转告港英当局[2]:134。12月2日,黄旭初从海口托人带信,要程向广西财政厅长韦贽唐取出外汇,作李赴美治病费[2]:137。12月3日,程在香港汇丰银行三楼外交特派员办事处约晤外交部长叶公超,叶称已同美国代办史特朗谈过,“元首”入境由外交部出一证明书,说明李因病赴美疗治;其他随员一律由驻港特派员郭德华填发护照[2]:137。不久后辞职移居香港荔枝角九华新村,担任《正午报》专栏作家。
从1956年4月至1965年6月,程五上北京,谒见周恩来,准备李归来[2]:165。
1957年秋,长女林黛(原名程如月)在取得两届亚洲影展最佳女主角后,学习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每周末都到李家作客[2]:168。
1965年7月,他陪同李宗仁伉俪从海外扺达广州白云机场[1]:56。
晚年生活
[编辑]回国后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全国政协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一届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会长、全国台湾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等职务,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兼提案委员会主任,1993年,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连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4][5][6][7]。
2005年7月28日因病于北京逝世,享年96岁。
家族
[编辑]1933年程思远与第一任夫人蒋秀华结婚,1934年女儿程月如出生,即影星林黛[8],1940年9月9日感情破裂与蒋秀华离婚。
1948年12月5日,在14岁的女儿程月如的极力反对下,程思远依然与小19岁的石泓结婚,育有2女1子,次女程珊娜,三女程华为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先在世界历史研究所工作了三年,后在美国留学结婚生子,后改学法律,成为了一名律师,在加州工作,儿子为程治平,香港凤凰卫视的主持人。
轶事
[编辑]1948年9月8、9日中央日报第一版连登了两天7栏高12行宽的大广告:“为立法委员程思远诱奸郑捷未婚妻石泓向本党同志暨社会人士呼吁启事:郑捷与石泓是川大同学,自1944年以来患难相热恋情深,遂于1947年7月在汉口伊家订婚,以海枯石烂为盟。不意本届立法委员程思远竟利用其政治地位及优越之经济条件对石泓百般诱惑并骗至家中施行奸污竟达数次之多(有证可稽)[9][10]。如此人面兽行社会败类何以代表人民立法何以主持党政。敬请本党同志暨社会人士予以明察”。
1948年9月10日,中央日报又刊出七栏高八行宽的“国立四川大学第十六届毕业留京同学联谊会敬向同学石泓小姐一言”内容云:“今天社会上不知有多少像你所遇到的那位亦官亦商的渔色之徒利用财势摧毁女子贞操寻欢取乐毫无真诚爱情,我们深恶痛绝这种人面兽行的爱情贩子的丑行。我们痛心受过高等教育的你在魔掌下所受的摧残。我们更同情你和郑捷遭遇的不幸,希望你不再向玩弄女性的恶势力投降,我们以除恶务尽的决心誓与无耻的败类程思远搏斗到底。”[11]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壹周刊》,香港,2005-08-10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程思远. 《李宗仁先生晚年》 第2版. 北京: 华艺出版社. 1996.
- ^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 ^ 韩泰华主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红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 ^ 龙德,蔡翔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 ^ 张发奎上将回忆录
- ^ 郑捷公开与石泓3年间的日记与信件。据南京报纸刊出的民国37年2月9日除夕夜与石泓日记:“舞会在程家中举行,舞毕,很多人留我住,结果我与程的女儿(林黛)住在一床。在半夜里,程突然爬上床来,我想叫,又怕惊醒身边的月如(林黛),于是遭受污辱,懊悔不已,程即下楼去了。”
- ^ 開放雜誌-第37-48期-第75頁. [2021-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3) (中文).
- ^ 作者:张发奎, 夏连荫; 译者:胡志伟. 張發奎口述自傳:中華民國第四任陸軍總司令回憶錄. 亚太政治哲学文化出版. 2019-08-01. ISBN 9869373933.
外部链接
[编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
---|---|---|
新头衔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第七届 1988年-1993年 |
继任: 周绍铮 |
民事职务 | ||
前任: 宦乡 |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 1991年-2003年4月 |
继任: 成思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