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峰
外观
杨秀峰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任院长 | |
任期 1965年1月—1975年1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别名 | 杨碧峰 |
出生 | 1897年2月27日 大清直隶省迁安县 |
逝世 | 1983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86岁)
籍贯 | 河北省迁安县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 |
经历
|
杨秀峰(1897年2月27日—1983年11月10日),男,直隶迁安(今属河北省唐山市)人,中国教育家,法学家。
生平
[编辑]早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5-1928年在京兆师范学校任史地教师。1929年赴法国留学。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领导留法学生反帝同盟。后来转赴苏联学习。1934年回国,他在河北法商学院、北平师范大学、北平中国大学、东北大学等校任教,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份,从事革命活动。参与发起和领导华北各界救国会。历任冀西抗日游击队司令员,河北抗战学院院长,冀南行署主任,中共冀南区党委常委,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历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等教育部、教育部部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教育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
家庭
[编辑]儿子杨为民。
参考文献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职务 | ||
---|---|---|
前任: 谢觉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65年-1975年 |
继任: 江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蒋南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长 1965年-1966年 |
并入教育部 |
前任: 张奚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1958年-1964年 |
继任: 何伟 |
新头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长 1954年-1958年 |
继任: 蒋南翔 |
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 1949年-1952年 |
继任: 林铁 | |
荣衔 | ||
新头衔 | 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 1982年7月-1986年5月 |
继任: 张友渔、钱端升、刘复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