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甘肃新疆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新疆省 (清朝)
甘肃新疆省
 清朝
1884年—1912年
Flag of 疆
旗帜

1911年
国家 清朝
首府迪化府迪化县
历史 
• 成立
1884年
• 废除
1912年
前身
继承
清朝治疆历史
新疆省 (中华民国)

甘肃新疆省满语ᡬᠠᠨᠰᡠ
ᡳᠴᡝ
ᠵᡝᠴᡝᠨ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转写G'ansu Ice Jecen Golo),简称新疆省满语ᡳᠴᡝ
ᠵᡝᠴᡝᠨ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转写Ice Jecen Golo),是清朝末期22个省份之一。同治四年(1865年),洪福汗国阿古柏入侵喀什噶尔阿克苏乌鲁木齐等地。光绪二年(1876年),陕甘总督左宗棠率军出甘肃,于次年收复了新疆大部分地区,并从俄国手中收复伊犁。光绪十年(1884年)十一月正式建省,行政中心伊犁迁至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

历史

[编辑]


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灭准噶尔,三年后又消灭阿睦尔撒纳势力,西域底定。

清军在叶尔羌与大小和卓交战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平定回部大小和卓之乱,采用伯克制和军府制,开始统治南疆。其后大和卓之孙和卓玉素普张格尔等数次回国叛乱。回部之前在准噶尔暴力统治之下。而准噶尔部的灭亡也导致新疆及中亚部分(吉尔吉斯斯坦全部,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部分,哈萨克斯坦东部)完全伊斯兰化。之前此区域统治民族准噶尔部蒙古全民信奉藏传佛教。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朝在伊犁设立伊犁将军,统一行使对天山南北各地的军政管辖。

道光六年(1826年)大和卓之孙张格尔依附英国叛乱,后被擒至北京处死。

同治回乱,从同治元年(1862年)至十二年(1873年)在中国陕西、甘肃爆发的一次境内的穆斯林对汉族之间的仇杀。它维持了十年多,波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地区,最后被以汉人湘军为主的清朝军队镇压。而同治回乱的很多穆斯林首领也退到新疆,或借道新疆逃往俄国

19世纪中叶,俄国威胁清朝的整个北部边境。同治三年(1864年)的塔城条约将新疆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南大片土地(即外西北)割让给俄国,今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

同治十年(1871年),俄国侵占包括伊犁城(伊宁市)在内的伊犁河谷,当时清朝在新疆只剩下塔城哈密等少数据点。

光绪元年(1875年),清朝陕甘总督左宗棠就任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务。到光绪三年(1877年)底,清军湘军甘军陆续收复了中亚浩罕汗国阿古柏侵占了多年的天山南北,史称“清军收复新疆之战”。光绪七年(1881年),清政府收复被俄国占领长达11年之久的伊犁地区。光绪十年(1884年)十一月十九日,清政府颁发光绪帝上谕,任命刘锦棠甘肃新疆巡抚魏光焘为新疆布政使,标志着新疆正式建省。甘肃新疆省实行与内地十八省一样的行政制度,由巡抚统管全疆各项军政事务,新疆政治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今乌鲁木齐)。[1]

行政区划

[编辑]

同治四年(1865年),浩罕国阿古柏入侵喀什噶尔、阿克苏、乌鲁木齐等地。光绪二年(1876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帅官军出甘肃,7月入乌鲁木齐,次年1月攻占和阗,收复了新疆大部分地区。光绪七年(1881年)从俄罗斯手中收复伊犁。光绪十年,左宗棠奏请设立“新疆省”,由陕甘总督管辖,行政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新疆省初置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伊塔道4道。至清末已废除伯克制,有迪化伊犁焉耆温宿疏勒莎车6府,吐鲁番、精河、英吉沙尔、塔尔巴哈台、库尔哈喇乌苏、哈密、镇西7直隶厅、库车、乌什、和阗3直隶州、1散厅、1散州、21县。

地方官员

[编辑]

1884年(光绪十年)11月17日,新疆建省。废除了除塔城参赞大臣伊犁领队大臣外的天山南北各路办事大臣,包括乌鲁木齐都统、维吾尔伯克制(蒙古和回部札萨克制保留),一律改为郡县制,设置道、府、州、厅。伊犁将军仅管理伊犁、塔城地区的军政与对俄国的外交,塔城参赞大臣、伊犁领队大臣协理。

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新疆共设4道,下辖6府、11厅、3州、23县。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甘肃新疆镇迪道,治所在迪化(今乌鲁木齐)。1885年镇迪道道员兼按察使衔,1910年更名为提法使衔。兼管全疆刑名,即司法。尽管光绪八年(1882年)就在南疆地区设置甘肃新疆阿克苏道甘肃新疆喀什噶尔道,但开始时南疆二道的职责没有明确,直到光绪十一年(1885年)才正式规定了道员的职守;光绪十四年(1888年),在伊犁、塔城一带设置甘肃新疆伊塔道

甘肃新疆巡抚一员,正一品。总管全疆事物。受陕甘总督节制。甘肃新疆巡抚下设甘肃新疆布政使一员,主管新疆行政;甘肃新疆提学使一名,主管新疆教育;抚标(巡抚直属军队)4营,兼辖喀拉噶巴尔逊、玛纳斯、济木萨、库尔噶喇乌苏、吐鲁番、精河各营。各道下设道员、知府、同知、县令。

新疆提督一名,从一品。受甘肃新疆巡抚陕甘总督节制。负责除伊犁将军辖地外的新疆军务和驻防。提标(提督直属军队)5营,兼辖回城协2协(驻哈密)、莎车2协、英吉沙、和田、玛喇巴什各1营。下辖正二品总兵两人,阿克苏总兵4营,巴里坤总兵4营,满营城守尉各一名。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清末新疆建省研究綜述. [201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4) (中文(简体)). 

参见

[编辑]
前任:
 大清西域新疆/甘肃新疆
 大清甘肃新疆省 继任:
 中华民国新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