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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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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五力
三十七菩提分法
  四念住  
  四正勤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觉支   
  八正道  

巴利文梵语Bala),佛教术语,字面意义为力量,依靠这种力量,能断除一切烦恼。在佛教中,对于力的分类有许多,最常见的是五力巴利文梵文pañca bala),又称五学力,为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一。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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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词典中,bala为“力”、“力量”之义。在佛教中,是断除一切烦恼的所因、所依、所住[1],佛陀说过二力三力四力、五力、六力七力八力九力,九力为:信力、精进力、惭力、愧力、念力、定力、慧力、数力、修力;还有与五学力相对的如来十力

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将“力”释义为“难可摧制”[2]“能破恶法”等[3]无著大乘阿毘达磨集论》将“力”释义为“能损减所对治障、不可屈伏”[4]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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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阿含经·六七五经》等[5]中定义了“五力”:

阿毘达磨中进行了细说,如上座部集异门论》:

在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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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切有部菩提分法为基础建立了修行次地学说,五力在三十七菩提分法中是第五世第一法位,紧邻第六见道位,《大毘婆沙论》进行了解说:

在此说法之后还引述了一则参考异说:

各种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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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对五根、五力有各种解说:

注释与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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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问:何故名力?答:因如是力,依如是力,住如是力,一切结、缚、随眠、随烦恼、缠,皆可断截摧伏破坏,故名为力。”
  2. ^ 大毘婆沙论》:“势用增上故,名为难可摧制故,名为力。”
  3. ^ 大毘婆沙论》:“五根者,谓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亦尔。此五随名,即心所中,各一为性。已说自性,当说所以。问:何缘此五,名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恶法故,名力。有说:不可倾动,名根;能摧伏他,名力。有说:势用增上义,是根;不可屈伏义,是力。若以位别,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实义,一一位中,皆具二种。”
  4. ^ 4.0 4.1 无著大乘阿毘达磨集论》:“如五根,五力亦尔。差别者,由此能损减所对治障,不可屈伏故,名为力。”
  5. ^ 杂阿含经·六七三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力,何等为五?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杂阿含经·六七五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如上说。差别者:彼信力,当知是四不坏净。精进力者,当知是四正断。念力者,当知四念处。定力者,当知是四禅。慧力者,当知是四圣谛。”
  6. ^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如来云何?答:应正等觉,说名如来。
    净信云何?答:若依出离、远离所生善法,诸信、信性、随顺性、印可性,已爱乐、当爱乐、现爱乐性,心清净性故,名净信。
    即此净信,于如来所,已修植、当修植、现修植,由斯故说,于如来所修植净信。”
  7. ^ 阿毘达磨集异门足论》:“言生者:谓此净信,有二种,一者、无漏智,二者、无漏善根,故名根生。
    言安住者,谓由如是行相根生,即由如是行相安住,若由如是行相安住,即由如是行相根生故,名安住。”
  8. ^ 杂阿含经·六六六经》:“何等为信力?谓圣弟子,于如来所起(此“起”原文误为“入于”)净信,根本坚固,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及诸同法,所不能坏,是名信力。”
  9. ^ 阿毘昙毘婆沙论》:“已总说助道法所以,今当各各别说所以,何故名念处耶?答曰:分别聚义,是念处义,聚名五取阴,若欲分别,应以念处。而烧然义,是正断义。积聚义法义,是如意足义。增上胜义,是根义。不可坏义,是力义。觉知义,是觉支义。求觅义,是道支义。”
  10.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忍法位中,必不退堕,善根坚固。得增上义故,说根增。”
  11. ^ 无著大乘阿毘达磨集论》:“五根所缘者,谓四圣谛。自体者,谓信、精进、念、定、慧。助伴者,谓彼相应心、心所等。修习者,谓信根,于诸谛起忍可行修习;精进根,于诸谛生忍可已,为觉悟故,起精进行修习;念根,于诸谛发精进已,系念,起不忘失行修习;定根,于诸谛既系念已,起心一境性行修习;慧根,于诸谛心既得定,起简择行修习。修果者,谓能速发谛现观,及能修治煖、顶,引发忍、世第一法。”
  12.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无屈义故,说力增。”
  13. ^ 安慧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如五根,五力亦尔。差别者,由此能损减所对治障,不可屈伏故,名为力。谓五力所缘境等,与根相似,然果有差别。所以者何?如说果者,谓能损减不信等障故。胜过于前,虽与五根所缘境界、自体等相似,然不可屈伏义有差别故,别立力分。”
  14. ^ 阿毘昙毘婆沙论》:“已各各别说,助道法所以,今当求其次第。何故先说四念处、乃至后说八道支耶?答曰:……复次、念处从初觉地,乃至尽智、无生智,势用常胜。正断,从暖法以上,势用常胜。如意足,从顶法以上,势用常胜。五根,从忍法以上,势用常胜。五力,从世第一法以上,势用常胜。道支,于见道中胜。觉支,于修道中胜。”
  15. ^ 阿毘昙毘婆沙论》:“已各各别说,助道法所以,今当求其次第。何故先说四念处、乃至后说八道支耶?答曰:随顺言说次第法故。复次、佛说则随顺,问者则易受。复次、四念处如眼见,余助道法如盲,不令堕不如法处,如众多盲人,有目将导,不令堕非道中,彼亦如是。复以念处能了了分别,总相、别相法,坏物体愚,坏缘中愚,取法实相,不令增减。……”
  16.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胜定为依,便令信等,与出世法为增上缘,由此五根说为第四。”
  17.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根义既立,能正伏除,所治现行,牵生圣法,由此五力说为第五。”
    众贤阿毘达磨顺正理论》:“根义既立,能招恶趣,恶业、烦恼,不能屈伏,由此五力说为第五。”
  18.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于见道位建立觉支,如实觉知四圣谛故。”
    众贤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力义既成,能如实觉四圣谛境,无疑虑故,说七觉支在于第六。”
  19. ^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通于二位(见道位、修道位),建立道支,俱通直往涅槃城故。如契经说:‘于八道支修圆满者,于四念住,至七觉支亦修圆满。’又契经说:‘苾刍当知,宣如实言者,喻说四圣谛,令依本路速行出者,喻令修习八圣道支。’故知八道支,通依二位说。”
    大乘光俱舍论记》:“又契经说至八圣道支者,复引经证八道通修。宣如实言者,喻佛世尊说四圣谛,此显见道,以四圣谛皆如实故。令依本路速行出者,喻令修习八圣道支,此显修道,以八道支皆是过去佛本游路故。如契经中说:‘有商侣,乘船入海,至一海诞,有罗刹女,现可爱形,诱诸商侣。渐入己城,各配一女,时经多日。空中天神,告商侣曰:今此城内,非是人类,皆是罗刹幻惑故,尔不久之间,皆被食啖。即为宣说,如实之言:于是城中,皆悉受苦,此喻苦谛,汝勿贪染,此喻集谛,匆求出城,此喻灭谛,急觅出道,此喻道谛(故宣如实言者,此喻四圣谛,显见道也)。空中天神,复告商侣:可依本路速行出去(即此本路,喻令修习八圣道支,是显修道),过去诸佛皆悉依此修道,本路而出生死,若欲求出生死海者,可依过去诸佛本路速行出之,求速出者,当勤修习八圣道支。’以此故知,亦通修道。又解:本路之言,通喻见、修。若作此解,即证八道通见、修二。”
    众贤阿毘达磨顺正理论》:“既如实觉四圣谛境,厌舍生死欣趣涅槃,故说道支以为第七。”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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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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