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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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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莊地區/石家莊專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專區 (1949-1960,1961-1967)
地區 (1967-1993)
1949年—1993年
歷史
歷史 
• 成立
1949年
• 廢除
1993年
前身
繼承
河北省 (中華民國)
石家莊市

石家莊地區(1967年前稱石家莊專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1949年-1993年曾經存在過的地級行政區。1949年8月設立,時稱石門專區。1949年9月-1960年3月,1961年5月-1967年11月稱石家莊專區(1960.3-1961.5一度撤銷),1967年11月-1993年6月稱石家莊地區,1993年6月撤銷,與原省轄市石家莊市合併為新的石家莊市

石家莊專區時期(1949年-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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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195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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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石家莊市成為河北省省轄市(1949.8-1958.4)。1949年8月10日,石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正定縣城正式成立,為省政府的派出機關。原察哈爾省建屏專署6個縣,冀中第11專署5個縣1個鎮和太行邢臺專署3個縣歸其領導。當時全區人口279.8萬餘人。同年9月28日改稱「石家莊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49年11月,專署遷駐石家莊市。1950年9月9日改稱「河北省人民政府石家莊專員公署」,簡稱石家莊專區。專員公署駐石家莊市。石家莊專區初設轄14縣1鎮,即:正定平山靈壽井陘建屏獲鹿晉縣藁城欒城趙縣束鹿元氏贊皇高邑辛集鎮(1954年辛集鎮劃歸束鹿縣)。

1950年3月,華北行政委員會決定,將井陘縣第8區31個村莊劃歸石家莊市,建立了井陘礦區

1952年11月-195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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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11月7日 華北行政委員會決定,撤銷衡水專區,將其所屬衡水深縣武強武邑棗強冀縣等6縣劃歸石家莊專區。此時專區轄20縣

1954年6月-195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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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6月18日 政務院決定,撤銷定縣專區,將其所轄的行唐新樂無極深澤安平饒陽劃歸石家莊專區。石家莊專區所轄的武強縣劃歸滄縣專區。這時,石家莊專區轄25縣,123個區,1759個鄉,人口5481049人。1955年6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石家莊專員公署改為「河北省石家莊專員公署」。

1958年行政區劃大調整-196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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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年3月 國務院決定,將石家莊專區的饒陽縣劃歸滄縣專區(滄州專區),同年4月18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決定,邯鄲專區邢臺專區合併,原屬邢臺專區轄的寧晉新河兩縣劃歸石家莊專區,並將石家莊市改為石家莊專區轄市。此時專區轄26縣1市。石家莊市成為專區(地區)轄市(1958年-1960年,1961年-1978年)

1958年5月29日 國務院決定,將高邑縣元氏縣合併為高元縣,同年7月17日,河北省人民委員會決定,撤銷石家莊市礦區,歸屬井陘縣。此時專區轄25縣1市

1958年11月4日 經國務院批准,將武邑、棗強、冀縣、衡水4縣合併為衡水縣;安平深縣2縣合併為深縣;晉縣、深澤、束鹿3縣合併為束鹿縣;無極、欒城、蒿城3縣合併為藁城縣;新河、趙縣、寧晉3縣合併為寧晉縣;建屏、平山2縣合併為平山縣;高邑、元氏、贊皇3縣合併為元氏縣。靈壽、正定2縣合併為正定縣;行唐、新樂2縣合併為新樂縣;井陘、獲鹿2縣合併劃入石家莊市,經過行政區劃調整,石家莊專區共轄石家莊市1市衡水深縣束鹿藁城寧晉平山元氏正定新樂9縣,同年11月5日開始按照新建制進行工作。1959年1月24日,撤銷井陘縣,按照原獲鹿縣、井陘縣的區劃,分別建立石家莊市獲鹿區井陘區,劃歸石家莊市領導。

石家莊市民政局 編《石家莊市行政區劃》記載1958年11月29日,石家莊專區原有25個縣1市改為9縣1市。

第一次地市合併(專市合併)(1960年3月-196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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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2月29日,中共河北省委指示,石家莊專區與石家莊市合併為石家莊市,3月1日,合併後的石家莊市開始正式辦公。1960年5月3日 國務院批准撤銷石家莊專區,改為石家莊市。第一次地市合併。1960年,饒陽縣在經歷多次建制歸屬改變後復歸石家莊專區及專市合併期間的石家莊市管轄(饒陽縣1958年先後隸屬滄縣專區天津市)。1960年3月8日,井陘區與獲鹿區合併為井陘縣,仍歸石家莊市管轄。此時,石家莊市為省轄市(1960-1961),下轄10縣、3區(長安區、橋東區、橋西區)。

石家莊專區時期(恢復)(1961年-19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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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4月28日,石家莊專、市開始分設,恢復後的河北省石家莊專員公署轄13個縣和1市(石家莊市),石家莊市再度歸屬石家莊專區管轄。石家莊市人民委員會管轄石家莊市內3個區和井陘礦區,獲鹿從石家莊市橋西區劃出,再度與井陘縣合併為井陘縣。1961年5月1日,中共河北省委批准,石家莊專、市正式再次分設,即日按新建制辦公,。同月,國務院批准恢復石家莊專區建制。同年7月9日至1962年3月27日,先後恢復了合併大縣以前原部分縣的建制。這一時期,石家莊專區轄石家莊市1市和正定、新樂、行唐、靈壽、平山、井陘、獲鹿、高邑、元氏、贊皇、趙縣、欒城、束鹿、晉縣、藁城、無極、深澤、衡水、深縣、武強、武邑、安平、饒陽、冀縣、棗強25個縣。(1963年3月,井陘縣與獲鹿縣分置)

1962年6月-196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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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6月27日 國務院批准設立衡水專區,將石家莊專區所轄的衡水、冀縣、深縣、武強、武邑、棗強、安平、饒陽8縣劃歸衡水專區。此後石家莊專區轄石家莊市1市17個縣,共449個公社,4894076人,石家莊地區(專區)(及現今石家莊市)的轄縣數量和轄區範圍基本穩定。

石家莊地區時期(1967年-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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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1月-197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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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初期,專署機關癱瘓,1967年2月5日被"造反派"非法奪權。1967年11月21日 石家莊地區革命委員會成立,專區改稱地區。石家莊地區轄石家莊市1市和正定、新樂、行唐、靈壽、平山、井陘、獲鹿、高邑、元氏、贊皇、趙縣、欒城、束鹿、晉縣、藁城、無極、深澤17個縣

1978年3月-198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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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3月11日,根據中共河北省委冀發【1978】13號文件,石家莊市劃為河北省直轄市(省轄市)。此時石家莊地區專轄正定、新樂、行唐、靈壽、平山、井陘、獲鹿、高邑、元氏、贊皇、趙縣、欒城、束鹿、晉縣、藁城、無極、深澤17個縣

1978年7月 石家莊地區革命委員會撤銷,成立河北省石家莊地區行政公署

1984年1月-198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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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月1日 石家莊地區所轄井陘、獲鹿2縣劃歸石家莊市。石家莊市開始轄縣,石家莊地區仍管15個縣

1986年3月13日 撤銷束鹿縣,設立縣級辛集市,以原來束鹿縣的行政區域為辛集市的行政區域。

1986年5月-199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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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5月1日 石家莊地區所轄正定、欒城2縣劃歸石家莊市,石家莊市轄4縣。石家莊地區轄新樂、行唐、靈壽、平山、高邑、元氏、贊皇、趙縣、辛集、晉縣、藁城、無極、深澤共13個縣級行政單位,此行政區劃一直維持到1993年6月地市合併時為止。

1989年5月 撤銷藁城縣,設立縣級藁城市,轄區不變。

1991年11月 撤銷晉縣,設立縣級晉州市,轄區不變。

1992年9月 撤銷新樂縣,設立縣級新樂市,轄區不變。

第二次地市合併 石家莊地區結束(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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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6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石家莊地區與石家莊市合併,稱「石家莊市」。當時石家莊市下轄長安區、橋東區、橋西區、新華區、郊區、礦區等6個行政區;新樂市、晉州市、辛集市、藁城市等4個縣級市;獲鹿、正定、行唐、平山、井陘、贊皇、高邑、元氏、趙縣、欒城、無極、深澤、靈壽13個縣,285個鄉,99個鎮,43個街道辦事處,4487個行政村,面積總計約14077平方公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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