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州直隶州,清朝直隶省下辖的直隶州。
明朝时为赵州,属真定府。领县六。清朝时,隶清河道,评价:冲,繁。雍正二年(1724年),升直隶州。改赞皇县隶正定府。领县五:柏乡县、隆平县、高邑县、宁晋县、临城县[1]。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改为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