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春
李富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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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66年8月—1969年4月 | |
主席 | 毛澤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 |
任期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54年9月—1975年1月9日 | |
總理 | 周恩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 | |
任期 1954年9月—1970年6月 | |
繼任 | 余秋里 |
個人資料 | |
字 | 任之 |
出生 | 1900年5月22日 大清湖南省長沙府善化縣 |
逝世 | 1975年1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 (74歲)
墓地 | 八寶山革命公墓 |
國籍 | 大清(1900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 中華民國(?–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75年)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其他政黨 | 中國少年共產黨 |
配偶 | 蔡暢 |
兒女 | 女兒:李特特 |
母校 | 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 |
職業 | 政治家 |
著作 | 《李富春選集》 |
宗教信仰 | 無 |
李富春(1900年5月22日—1975年1月9日),字任之,湖南長沙人。前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要領導人之一。
李富春早年到法國勤工儉學,積極參加留法學生的革命活動。回國後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副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參與北伐戰爭。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任中共江西省委代理書記、紅軍總政治部代主任,紅三軍團政委,參與長征。到達陝北後,任陝甘寧省委書記,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副書記,東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東北軍區副政委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部長,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等職。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1900年5月22日生於湖南長沙,並在此度過童年和學生時代。1919年10月,從長郡中學到法國勤工儉學[1]。到法國後,做過鉗工和火車司機,寫下小說《一個法國兵的懺悔》。他還發表了《法國哈佛爾施乃德工廠的華工實況》的調查報告。1920年8月,和李維漢等一起將他參與發起建立的勤工儉學勵進會改名為工學世界社,確定「以實行社會革命為宗旨」,參與多次政治鬥爭[2]。
1922年6月,李富春參與發起建立旅歐中國少年共產黨,擔任諾門地方支部書記。不久,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23年2月,旅歐中國少年共產黨正式更名為旅歐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8月起,歷任旅歐中國共青團執委會委員、學生運動委員會主任、書記局成員、執委會委員長[3]。1923年6月,李富春加入中國國民黨,同年11月任國民黨旅歐支部執行部宣傳科主任,發表《國民黨的新工作》一文。同年,李富春與蔡暢結婚,鄧小平為證婚人[4]。
1925年1月,李富春到蘇聯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學習,其間先後任中國共青團旅莫地方執委會委員、組織部主任,中共旅莫地方執委會委員、宣傳部主任。同年夏,李富春回國,任中共廣東區委軍委委員,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副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軍法處處長,參加北伐戰爭[5]。1927年,任內發生南京事件,後被國民政府發布通緝。國共破裂後,李富春在上海、香港做中共地下工作,歷任江蘇省委宣傳部長、代理省委書記、上海法南區委書記,廣東省委宣傳部長、代理省委書記[6]。1931年,進入中央蘇區,任中共江西省委代理書記,參加了歷次反圍剿戰爭[7]。
1934年9月,李富春擔任紅軍總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8]。1934年10月,李富春參加長征,1935年1月,李富春參與遵義會議[9]。此後,歷任紅一方面軍政治部主任、紅三軍團政委、陝甘支隊第二縱隊政委等職務[10]。期間,李富春反對張國燾的南下路線,並隨軍到達陝北。1936年5月,任中共陝甘寧省委書記[11]。
抗日戰爭與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
[編輯]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12]。1939年初,李富春兼任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第一副主任(後兼中共中央財政經濟部副部長和中央生產運動委員會副主任),直接領導陝甘寧邊區財經工作,並參與組織大生產運動。1941年起又兼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和中央書記處辦公廳主任[13]。李富春此時提出了「公私合作,公私兩利」的原則,並在工作中加以應用[3]。1944年,在中央直屬單位大生產會議上作總結報告,獲毛澤東等與會者讚揚[14]。
1945年10月22日,李富春等乘坐美軍飛機前往邯鄲,於11月22日到瀋陽[15]。此後,李富春任中共中央西滿分局書記、西滿軍區政治委員[16],在西滿建立中共根據地。1947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常委、財經委員會書記。1948年起,任東北局副書記,東北軍區副政委兼後勤部部長[17]。主持東北解放區的財政經濟工作,以及協助軍隊後勤工作。1949年8月,當選東北人民政府副主席[3]。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4月,李富春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兼重工業部部長[18]。1953年9月,兼任國家計委副主任。1954年9月起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委主任。1956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1958年,被增補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李富春為國民經濟的迅速恢復做了重要的工作。後主持全國的計劃工作和財經工作,組織編制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參與一五計劃等國民經濟建設的一些重大方針政策的制訂,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奠基人之一[3]。大躍進和三年大饑荒之後,李富春於1961年提出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3][19]。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李富春協助周恩來主管經濟工作,主持起草和下發了《關於抓革命促生產的通知》、《關於財政貿易和手工業方面若干政策問題的報告》,並支持有關部門起草《工交企業進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規定》。他還協助周恩來在保護受迫害的領導幹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3]。1966年8月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當選中央政治局常委[20]。1967年,李富春與陳毅、葉劍英、譚震林、李先念、徐向前、聶榮臻等對文化大革命進行抗爭,被指為「二月逆流」[21]。李富春被誣為「黑俱樂部主任」,受到嚴重迫害。1969年10月,李富春被「戰備疏散」到廣東從化[22]。
李富春是中共第七至十屆中央委員,第八屆中央書記處書記、政治局常委,第二、三、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75年1月9日,李富春在北京病逝。同月,中共中央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追悼會,鄧小平致悼詞[23]。
著作
[編輯]《李富春選集》1992中國計劃出版。收入李富春自1925年至1964年的重要文章、講話共56篇。
家庭
[編輯]李富春和蔡暢有一獨生女李特特,曾和蔡和森的子女先後在蘇聯莫尼諾國際兒童院生活,接受蘇聯高等教育後回國。[24]
故居
[編輯]李富春故居現位於長沙市天心區三興街,是磚木結構的二層民居。1938年毀於文夕大火,後按原貌重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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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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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新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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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書記處辦公廳主任 1941年9月-1945年10月 |
繼任: 楊尚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高崗 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劃委員會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 1954年9月-1970年6月 |
繼任: 余秋里 |
新頭銜 | 中央人民政府機關生產處理委員會主任 1952年2月-1954年9月 |
機構撤銷 |
前任: 何長工 (代理) |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部長 1950年4月-1952年 |
繼任: 王鶴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