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事件
日期 | 2013年6月26日 | -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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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华民国(台湾)桃园县杨梅市(今桃园市杨梅区)陆军机械化步兵第二六九旅高山顶营区禁闭室 |
参与者 | 受害者 陆军第五四二旅 旅部连下士运输士 洪仲丘(2013年7月4日 (23岁)) 主要涉案关系人 陆军第五四二旅 少将旅长 沈威志 上校副旅长 何江忠 旅部连少校连长 徐信正 旅部连上尉副连长 刘延俊 旅部连上尉辅导长 吴翼竹 旅部连三等士官督导长 陈以人 旅部连上士代理士官督导长 范佐宪 陆军第二六九旅 禁闭室中士戒护士 陈毅勋 禁闭室下士戒护士 李念祖 |
结果 | 洪员因操练时中暑,军方刻意拖延就医,导致急救无效死亡。 |
洪仲丘事件[1][2],指2013年7月发生在中华民国陆军的死亡案件-义务役[锚点失效]士官洪仲丘原预定于2013年7月6日退伍,却在7月4日死亡,由于死者生前疑似遭霸凌、虐待或其他军事丑闻而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中华民国国防部在2013年7月15日公布的行政调查报告(“陆军六军团湖口装甲五四二旅洪仲丘下士禁闭室悔过期间死亡案”),指陆军第六军团指挥部及陆军装甲第五四二旅、陆军机械化步兵第二六九旅都有违失,禁闭程序出现瑕疵。[3]
洪仲丘于2013年6月底退伍前夕,因携带具备拍照功能之行动电话和MP3随身碟进入军营,被指控违反军队资讯安全保密规定[4],甚至有与卫哨人员发生争执等情形。洪仲丘惩处案经士官奖惩评议委员会(士评会),函送桃园县杨梅市(今桃园市杨梅区)机步二六九旅高山顶营区,实施禁闭室“悔过”处分。7月3日在室外温度达红旗警戒,洪员体重98公斤、身体质量指数过高时,禁闭单位仍执行操练,造成洪仲丘中暑、热衰竭,引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而死[5]。
此案涉及军中人权,及军事检察署是否具专属管辖权等新闻议题,引起台湾社会高度关注[6][7],并促成“公民1985行动联盟”的“公民教召运动”、“八月雪运动”等两次抗议活动(合称白衫军运动),要求军队社会化,最后促成军审法修法,在承平(非经总统宣战)时期,将军人审判从军法体系之军事法院部份移至司法体系普通法院[8]。
受害人之学、经历
[编辑]洪仲丘(1989年9月8日-2013年7月4日),台湾台中市后里区人[9]。
洪仲丘分别就读国立大甲高级中学、国立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科学系[10],2012年大学毕业前以第二名考取国立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研究所硕士班丙组,同时间也考上预备士官,因预备士官资格无法保留,故洪员决定保留学籍先行入伍[11],结训后分发至新竹县湖口乡陆军六军团装甲542旅的旅部连运输排,为义务役下士班长[12],原预定于2013年7月6日退伍。
事件经过
[编辑]禁闭(悔过)前
[编辑]- 军检报告指称,2013年5月6日,下士洪仲丘取得个人体能测验(体测)成绩单后,为争取提早放假,将成绩单影本涂改后重复影印,却因成绩单上有涂改痕迹而被揭发。然关于洪仲丘窜改成绩单一节,并未提出任何证据。连上干部原要将洪“法办”,洪以退伍后打算考公务员,不愿留下污点为由求情,连长徐信正接受求情,从轻发落,只处分洪仲丘“罚勤七日”,并未以伪造文书法办。洪后来又提出,其“犯错在先,自认无法为军中弟兄表率,希望免除值星班长之勤务”,引发连长徐信正、上士范佐宪等人不满,企图将他送禁闭室,但因此理由不能关禁闭而作罢。[13]
- 军检报告指称,6月23日,下士洪仲丘收假返营时,携带有照相功能之行动电话和MP3随身碟[14][15],违反资讯安全保密规定[4],遭营区正门待命班卫兵查获,当日高勤官为542旅旅长沈威志。当时旅部连副连长刘延俊为资讯安全主管,曾在晚点名时训斥洪下士不该违反保安规定。[16][17][18]
- 军检报告指称,6月25日,上士范佐宪邀连上士官,召开士官奖惩评议委员会(士评会),讨论洪仲丘惩处案,一名简姓上士认为洪某退伍在即,罚勤即可,范表示:“洪曾经伪造体能测验成绩,被罚勤七日,这次一定要送禁闭室悔过。”最后所有委员在不知士官于法规上是无法关禁闭的情况下一致同意将洪仲丘惩处,以六比零无异议,决议将洪仲丘送禁闭(悔过)七日处分。[19][20][21]
- 6月26日,洪仲丘在退伍前参加旅长沈威志主持的离营座谈会(即“退伍荣团会”),在会中提出“民用车补充料件太慢,影响单位修补效率”、“官兵晚上19时收假,可否延长”、“军中消防车的水可否清洗军车”等管理问题,并私下向旅长反映“连上上士内务凌乱,却要求他人内务”。旅长沈威志当场回答前三个问题,并于隔日前往542旅旅部连检查士官内务,连上资深士官得知洪仲丘发言后不悦。洪母则指出,她儿子返家时常抱怨与长官的带兵理念不合,洪仲丘曾当面呛士官长“我就是瞧不起你这种做法”,她说儿子个性相当耿直,看到不公平的事,会仗义直言,没想到儿子最大优点变成他致死因素。[22][17]
- 但有未具名同袍向媒体爆料:“军方表示士评会在离营座谈会之前就结束了,洪仲丘前段说词是被刻意抹黑,洪的确向旅长表达类似建议,但非在座谈会,而是私下单独向旅长建言,而且主要是军中车辆帐务核销等问题。范佐宪会以手写收据要核销急用,以提领现金,遭洪下士质疑。部队车辆外修金额新台币十万元以下,有刻意规避采购法限制之疑虑,签署最高层级只需副旅长签核即可,但副旅长正好是下令禁闭洪下士的长官。”[23][24]
- 洪仲丘距退伍日只剩2天,体检报告要7天才会出来,据传洪仲丘曾告知连长徐信正:“你们根本关不到我。”徐信正将此言转告542旅副旅长何江忠,要求帮忙。何江忠大怒,认为洪仲丘嚣张跋扈,自恃退伍而不顾军纪,于是出面施压。何参与汉光演习兵棋推演时,向269旅副旅长黄天任上校洽询禁闭室床位,当得知有床位后,立即通知徐信正,要徐赶快把公文完成。[25][26]何回营时,徐信正尚未完成禁闭公文,何怒骂:“如果不赶快把他(指洪仲丘)抓去关,我就抓你去关!”[27]但何于2013年8月23日的司法庭讯中,曾被法官问及是否说过此话时,何却说依转述人所说的时间点,当时他并不在营中,且可提出不在场证明,但在之后承认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只是开玩笑而已。[28]
- 6月27日上午旅部连指派警卫排排长尤钜中尉,陪同洪仲丘到国军新竹地区医院(番号813医院,俗称新竹空军医院)体检。[29][30]体检完毕回部队途中,洪仲丘自认退伍在即,体检报告无法迅速制成,经五十岚饮料店买饮料时,在排长尤钜面前揉掉体检收执联,掷入该店伊甸基金会发票箱,与尤排长发生口角。[31]媒体引述未具名来源,指副旅长何江忠打电话至医院要求体检报告在一天内赶出来[32],当日下午范佐宪与陈以人再至医院,媒体因此根据未具名来源,猜测范佐宪买十二杯手摇饮料奉承医院体检人员[33],以加快移送程序。[29]但军检表示并无贿赂行为,而媒体广泛猜测范佐宪在营外有不法兼副业之事,与本案并无关联。[34]当时体检血液的纸本数据都在,但血液样本只保留一天。军医渎职问题直至今日尚未法办,也无另外立法预防相关过失违法行为。[35][36]当天午后,洪发现可能被关禁闭后开始紧张,于等待体检报告期间,曾以简讯向旅长沈威志与政战主任戴家有求助,除提及自己有轻微“幽闭空间恐惧症”,也向两人质疑被惩处禁闭之合法性[37];另外也打电话给母亲表达心中恐惧,仍无法改变被送禁闭的决定。[38][39][40][41][42]
五四二旅宪兵官蔡忠铭、二六九旅宪兵官郭毓龙都曾力阻洪仲丘被送禁闭。蔡建言时,遭五四二旅高层干部阻止、要求离开办公室,洪送禁闭案随即在深夜快速通过。郭毓龙发现洪仲丘体检表及体位判定很多异常之处,尤其数值显示洪的心脏有问题,也曾告知范佐宪洪的体能检验结果不能关,范却回说上面有交代。[43] 2014年1月21日269旅宪兵官郭毓龙,因为知道资通规定对士官不可以施以禁闭,且无人评会资料,在未经旅长杨方汉批示同意下,将陆军下士洪仲丘、宋昀燊、叶镇宇收禁闭室。洪家人向法官请求依法定罪。
禁闭(悔过)期间
[编辑]- 7月1日洪下士与其他六名禁闭生进行徒手基本教练,洪员操作“蹲下”动作时不慎扭伤右脚,向戒护士反应,戒护士反问:“你的脚为甚么会这样子?”洪说“因为太胖了,”戒护士却没让洪休息,反而下令“换脚”,要求继续做,导致洪左脚也扭伤。洪下士身高172.5公分,国防部军医局局长张德明在立法院说明:“他入伍的时候,他的BMI值是28.9。[45]”,又身高172.5公分换算,体重约为86公斤,退伍前增至98公斤,BMI高达33[46],依此BMI,于规定中是不能关禁闭,以免伤及身体。[44]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表定BMI24至27为过重,27以上为肥胖。[47]
- 7月3日上午室外温度过高,已达到“红旗警戒(危险系数为41)[注 1][49],进行体能训练时,全体禁闭生被要求做高难度的伏地挺身,脚置板凳上、手放在地板上,呈现高低落差姿势,手在胸口还要并拢为心型(俗称“心型伏地挺身”)[50]。洪做了十几下,脚撑不住,不断从板凳跌倒,向戒护士陈毅勋反应,陈仍要求继续做,洪于是再做了三十几下,做操练途中洪要求喝水,第一次陈毅勋准予饮水,十分钟后,洪请求再次饮水,陈毅勋以为洪在逃避体能操练,直接大骂洪员,且不让洪员喝水。[47]
- 7月3日17时30分操课结束,正在盥洗准备开饭,洪员向戒护士李念祖反应小时候有气喘,现在呼吸困难,洪边喘气、紧张且害怕地大声说:“我差三天就退伍了,不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戒护士却找不到药,洪双手撑在餐桌旁,手脚都在发抖,接著从板凳上倒卧在地,全身抽搐,足有五到十分钟。戒护士才从外面拿来氧气钢瓶让洪吸取,果已无效。救护车赶至后将洪送往杨梅天成医院急救。[47]
急救过程
[编辑]- 7月3日,洪仲丘于下午6点后被送往杨梅天成集团之天晟医院急救时[51],已发烧至摄氏44度(人类正常体温约为摄氏36至37度),昏迷指数4,急诊室医师诊断后决定转送至台北市三军总医院。[52] 三军总医院副院长兼中暑防治中心主任朱柏龄医师表示,洪仲丘送到三总时,体温高达摄氏44度,他执医多年,处理中暑患者经验甚丰,从未见过如此高温患者。同时洪血压非常低,收缩压只有40毫米汞柱、舒张压为20毫米汞柱,已有脑病变、肝衰竭、肾衰竭、心肌病变、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横纹肌溶解症、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症,全身多处器官出血达9,000毫升,且瞳孔放大、对光没有反应,因此研判热伤害中暑已有一段时间。[53]时任台大医院创伤部主任柯文哲医师表示,洪中暑情况太严重,体温高达摄氏44度,引发多重器官衰竭、全身微血管管壁破坏,通透性变高,血液不断外流。洪在天成医院时先被吊点滴输液,到三军总医院后又被接上体外维生仪器叶克膜、以输血推动血液循环,水分从洪的血管漏到全身,故洪仲丘不只脑水肿与肺水肿,根本是全身水肿,体重暴增13至15公斤,肺积满血水达1,700毫升。柯文哲认为,洪如果不装叶克膜,进三总活不到半小时就会死亡,但装了实际上也难以挽救。[54]三军总医院副院长朱柏龄表示,当下为了挽救洪的生命、避免失血过多,立即使用叶克膜且输血[55]。
- 7月4日上午5时,所有医疗动作皆无效,家属因不忍洪仲丘痛苦,决定拔管,放弃急救。7时12分,洪宣告不治,死因为过度体能操练引发运动型中暑及低血钠脑症导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44],得年二十四岁。[56]
事件关系人
[编辑]事件关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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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职位 | 姓名 | 阶级 | 行政惩处 | 身分 | 备注 |
国防部陆军司令部 | 司令 | 李翔宙 | 二级上将 | 申诫一次 |
建议曾任外交部驻丹麦王国大使 行政惩处需呈总统核定[57] | |
政战主任 | 曾有福 | 中将 | 申诫一次 | |||
陆军第六军团指挥部 | 指挥官 | 陈泉官 | 中将 | 记过一次 | ||
政战主任 | 简士伟 | 少将 | 申诫一次 | |||
参谋长 | 杨海明 | 少将 | 申诫一次 | 现任国防部参谋本部中将副参谋总长 | ||
人事行政处处长 | 陈宏诗 | 上校 | 记过两次 | 现任陆军司令部少将后勤处长 | ||
宪兵官 | 陈英彬 | 少校 | 记过两次 | |||
士官督导长 | 韩正宏 | 士官长 | 申诫一次 | 于案发后7年的搭乘UH-60黑鹰直升机失事,任内因公殉职 | ||
陆军542旅旅部 | 旅长 | 沈威志 | 少将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记过两次、被告(起诉) | 洪仲丘在被送往禁闭室前,曾传5封求救简讯给该旅政战主任戴家有,却不慎误发给少将旅长沈威志。[37][58] 7月28日改列被告,晚间裁定30万元交保。[59] 依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副旅长 | 何江忠 | 上校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疑似关说施压心辅官,让洪仲丘被禁闭,高等军事检察署以藉职权胁迫所属加速办理洪仲丘禁闭惩罚,向高等军事法院声押获准。[61] 依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
政战主任 | 戴家有 | 上校 | 调离现职 |
记过一次、7月29日降调改任陆军第十军团组长。[62] | ||
参谋主任 | 张治伟 | 上校 | 调离现职 |
记过两次、|||
人事行政科科长 | 何永钦 | 中校 | 大过一次 | |||
宪兵官 | 蔡忠铭 | 中尉 | 大过一次 | |||
陆军542旅旅部连 | 连长 | 徐信正 | 少校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涉嫌职权妨害自由、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惩罚,有勾串证人之虞,高等军事法院已裁准羁押。[63] 有报导指称徐信正为人较为软弱,可受到部属上士范佐宪与上司副旅长何江忠影响,而将洪仲丘关禁闭。[64] 依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副连长 | 刘延俊 | 中尉 | 调离现职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于六月刚到职,他知道洪仲丘违规携带手机后,立即致电副旅长何江忠报告此事,说洪即将退伍,旅部连无法将他关禁闭,因此副旅长何江忠才有后续处置作为。他并于洪仲丘关禁闭后公开向队上弟兄说“如果可以关30天,我不会只关他15天;如果可以关14天,我不会只关他7天;我会用最重最重的惩处处罚他”。[65]7月22日军高检声请羁押,7月23日遭军高院驳回。[66]。 依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
辅导长 | 吴翼竹 | 上尉 | 调离现职 |
大过一次、|||
陈以人 | 士官长 |
三等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记过两次、被告(起诉) | 涉嫌职权妨害自由,于7月23日由证人身分转为被告,7月24日凌晨裁定20万元交保。 依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
代理连士官督导长 | 范佐宪 | 上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疑似考试作弊,以至于阶级停留于上士,升不上士官长[67],于洪仲丘头七法会痛哭流涕,并下跪道歉,甚至朝遗体说“仲丘和我最麻吉,我最照顾仲丘”,中天新闻记者拍到两次眼神瞄向镜头,因此被媒体形容是“鬼眼”。6月27日疑似购买12杯饮品笼络813医院体检人员[33],7月18日遭高军检声请羁押获准[68][69]。而名嘴张友骅则在政论节目中多次爆料范是“运动签赌网站的大组头,经营地下钱庄、在营区附近开设提供半套、全套性服务的色情护肤店甚至盗卖军品”[70],各大媒体也相继跟风报导;但最后桃检桃园地检署清查范佐宪的交往及亲人帐户指出,范不像外界传闻那么有钱,其实“还满穷的”[71],而各大媒体、名嘴以及爆料者至今仍未为这些错误爆料做出任何更正或道歉。 依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
陆军269旅旅部 | 旅长 | 杨方汉 | 少将 | 调离现职 |
记过两次、7月25日调任陆军司令部委员。[72] | |
副旅长 | 黄天任 | 上校 | 申诫两次 | |||
政战主任 | 陈毅铭 | 上校 | 调离现职 |
记过一次、被告 | 疑似下令要机房阿兵哥“处理”关禁闭室的关键30分钟影带[73][74]。7月20日,被控湮灭录影证据,函送桃园地检署以他字案分案侦办。[75] 7月25日调任陆军司令部后勤指挥部组长。[72] | |
参谋主任 | 黄文启 | 上校 | 记过一次 | |||
作战科科长 | 许恭纶 | 中校 | 记过一次 | |||
代理人事行政科科长 | 戴子伟 | 少校 | 记过两次 | |||
医政官 | 蔡佩芹 | 上尉 | 申诫两次 | |||
作战训练官 | 蔡维浩 | 中尉 | 记过一次 | |||
宪兵官 | 郭毓龙 | 中尉 | 记过两次 | 被告(起诉) | 负责管理禁闭室,违法“先禁闭、再补件”,让包括洪仲丘在内至少三人在未被批准时便送入禁闭室。[76] 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剥夺人之行动自由罪嫌起诉[60] | |
陆军269旅卫生连 | 连长 | 夏自强 | 上尉 | 申诫两次 | ||
前任医官 | 吕孟颖 | 义务役少尉 | 移法侦办 | 已退伍,当时替洪仲丘急救却被军检署列为被告[77] | ||
室长 | 萧志明 | 上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副室长 | 罗济元 | 中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副室长 | 宋浩群 | 中士 | 被告(起诉) |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戒护士 | 陈嘉祥 | 中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记过一次、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53工兵群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7月1日凌虐林姓禁闭生,另依上官藉势凌虐军人罪嫌起诉[60],从重量刑 | |
戒护士 | 陈毅勋 | 中士 | 移送侦办 |
记过一次、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兰阳指挥部本部连 于7月3日下午05:00之前负责操练洪仲丘。 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以涉凌虐洪仲丘致死,并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声押。[78] 于7月19日晚间被裁定收押 依上官藉势凌虐军人致死罪嫌起诉,从重量刑[60] | |
戒护士 | 李侑政 | 下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记过一次、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542旅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戒护士 | 黄冠钧 | 下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记过一次、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584旅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戒护士 | 李念祖 | 下士 | 调离现职、 移法侦办 |
大过一次、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584旅 于7月3日下午05:00之后接班操练洪仲丘。调查证实,李念祖还脚踩洪仲丘已受伤的脚强迫他做仰卧起坐。已于7月23日由证人身分转为被告,5万元交保[79]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戒护士 | 侯孟南 | 下士 | 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584旅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戒护士 | 黄圣筌 | 中士 | 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53工兵群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戒护士 | 张丰政 | 中士 | 被告(起诉) | 纳编自军团所属73资电群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60] | ||
备注:269旅禁闭室管理人员由六军团采任务编组方式编成 |
侦办过程
[编辑]- 2013年7月4日,在洪仲丘家属出面控诉下,新闻媒体于下午披露此事件[80],542旅之未具名同袍也纷纷向媒体爆内幕,各方舆论开始抨击军方,并串联声援洪仲丘家属[81][82]。外界质疑士官惩罚[83]中并无“禁闭”一项[注 2],怀疑洪仲丘下士遭到刻意凌虐。国防部澄清,洪下士并非被禁闭,而是因为士官的悔过处分同样是在禁闭室内执行。[84]但根据陆海空军惩罚法第16条规定的“悔过:于悔过室内行之,除作战训练及差勤外,不得外出,其期间为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85]
国防部长高华柱请辞获准及惩处名单
[编辑]- 2013年7月9日,国防部公布行政调查结果,承认此案件确有诸多缺失,有“处分程序不够周延”、“禁闭室管理欠当”、“课表流于形式”、“戒护管理人员训练不足”、“体能训练强度不符规定”、“陆军司令部督管不周”及“国军资通安全”等严重违失情形,但不这样做有失黄埔精神。[42][86][87]
- 7月10日,陆军司令部下午召开人评会,542旅旅长沈威志少将、副旅长何江宗上校调离现职;沈威志改调任陆军司令部计画处长,再通过转任文官考试,将退伍转任国防部文官[88]。542旅长空缺后由于北辰接任;管理禁闭室的269旅旅长杨方汉少将及陆军第六军团指挥部指挥官陈泉官中将,也都因督导不周,分别被处申诫到记过等惩处 [89]。269旅旅长杨方汉少将,后调任陆军司令部委员,旅长空缺由廖建兴接任。
- 7月11日,由参谋总长严明上将主持之惩处建议联审会裁定,包含陆军司令李翔宙上将等26员各予申诫一次至大过一次处分,其中12员移送军检侦办[90][91][92]。然而该惩处与可能涉及的陆海空军刑法第44条(凌虐部属罪)相去甚远[93],民众纷纷表示不平[41],并质疑许多应负责任之军、士官并未被惩处,因此国防部在7月15日发表了第二波惩处名单[94]。
- 7月25日、7月29日,国防部除发表惩处名单,也分别于发表了检讨调动名单:陆军机步269旅旅长杨方汉少将调任陆军司令部委员(旅长遗缺由廖建兴接任)、政战主任陈毅铭上校调任陆军司令部后勤指挥部组长[95],以及陆军第六军团装甲542旅政战主任戴家有上校调任陆军第十军团组长[96]。
- 7月29日,行政院宣布国防部长高华柱请辞获准,由军政副部长杨念祖接任。[97]然而杨念祖随即因著作抄袭争议于8月6日请辞,由参谋总长严明接任部长。杨仅在职六天,成为中华民国史上任期最短的国防部长。[98]
- 陆军司令部司令李翔宙二级上将,建议申诫乙次(呈总统核定[57])。
- 陆军司令部政战主任曾有福中将,申诫乙次。
- 陆军六军团指挥官陈泉官中将,记过乙次。
- 陆军六军团参谋长杨海明少将,申诫乙次。
- 陆军六军团政战主任简士伟少将,申诫乙次。
- 陆军六军团人事行政处处长陈宏诗上校,记过两次。
- 陆军机步269旅旅长杨方汉少将,记过两次。
- 陆军机步269旅参谋主任黄文启上校,记过乙次。
- 陆军机步269旅政战主任陈毅铭上校,记过乙次。
- 陆军机步269旅代理人事行政科长戴子伟少校,记过两次。
- 陆军机步269旅宪兵官郭毓龙中尉,记过两次。(269旅,唯一被移送法办之军官)
- 陆军装甲542旅政战主任戴家有上校,记过乙次。
- 陆军装甲542旅人事行政科科长何永钦中校,大过乙次。
- 陆军装甲542旅宪兵官蔡忠铭中尉,大过乙次,调往马祖。(542旅,唯一阻止洪仲丘关禁闭之军官)
- 陆军机步269旅萧志明上士,大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
- 陆军机步269旅罗济元中士,大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
- 陆军装甲584旅李念祖下士,大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7月23日下午裁定5万元交保)
- 陆军53工兵群陈嘉祥中士,记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
- 陆军装甲584旅黄冠钧下士,记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
- 陆军装甲542旅李侑政下士,记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
- 陆军装甲542旅旅长沈威志少将,记过两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7月28日下午裁定30万元交保)
- 陆军装甲542旅副旅长何江忠上校,大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7月16日上午高等军事法院裁定羁押)(8月1日晚间裁定30万元交保)(8月24日晚间桃园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 陆军装甲542旅旅部连连长徐信正少校,大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7月18日下午高等军事法院裁定羁押))(8月1日晚间裁定25万元交保)(8月24日晚间桃园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 陆军装甲542旅旅部连范佐宪上士,大过乙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7月18日下午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裁定羁押))(8月1日晚间裁定20万元交保)(8月24日晚间桃园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 陆军装甲542旅参谋主任张治伟上校,记过两次,调离现职。
- 陆军装甲542旅旅部连陈以人三等士官长,记过两次,调离现职、移法侦办。(7月24日凌晨裁定20万元交保)
- 陆军机步269旅卫生连前医官吕孟颖少尉,移法侦办。(义务役预官,已退伍)
- 陆军六军团指挥部士官督导长韩正宏士官长,申诫乙次。
- 陆军六军团指挥部宪兵官陈英彬少校,记过两次。
- 陆军机步269旅副旅长黄天任上校,申诫两次。
- 陆军机步269旅旅部医政官蔡佩芹上尉,申诫两次。
- 陆军机步269旅旅部科长许恭纶中校,记过乙次。
- 陆军机步269旅旅部作战训练官蔡维浩中尉,记过乙次。
- 陆军机步269旅卫生连连长夏自强上尉,申诫两次。
- 陆军兰阳指挥部本部连班长陈毅勋中士(支援机步269旅禁闭室),记过一次,移法侦办。(7月19日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裁定羁押))(8月1日晚间裁定15万元交保)
- 陆军装甲542旅旅部连副连长刘延俊上尉,大过乙次,调离现职。(7月23日声押驳回))
- 陆军装甲542旅旅部连辅导长吴翼竹上尉,大过乙次,调离现职
- 陆军机步269旅旅长杨方汉少将调任陆军司令部委员
- 陆军机步269旅政战主任陈毅铭上校调任陆军司令部后勤指挥部组长
- 陆军装甲542旅政战主任戴家有上校调任陆军十军团组长
- 国防部长高华柱请辞获准
法医解剖
[编辑]2013年7月15日8时30分,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医室前主任石台平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特约法医师高大成于台中殡仪馆共同操刀解剖验尸,以厘清是否遭不当管教,甚至凌虐致死[99]。此外家属因不信任军方体系的公正性[100],要求地检署能够接手侦办,以尽速还原真相,避免官官相护。当日验尸完成后高大成医师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结果说明洪仲丘应是死于DIC(即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已确定中暑[5]原因所产生身体内钾离子分离,破坏肌肉细胞组织,热衰竭、横纹肌溶解症致死[101]。也表示遗体无外伤,排除被殴打的可能性[102]。高大成又说,洪仲丘不可能自己中暑,军方不能只以中暑结案,必须调查是谁害之中暑,为何不给予洪仲丘喝水。
高大成经家属同意,请台大医院创伤部主任柯文哲医师参与阅读报告,柯表示,点滴加上输血、叶克膜,导致水份、血液从血管渗透出来,让洪仲丘全身都水肿。[55]高大成在“新闻龙卷风”节目中推翻之前提出的“中暑、热衰竭及横纹肌溶解症”的说法,改口称洪仲丘死因“不排除灌水的可能”[103] 高大成说,一般中暑的病患因体内水分与盐分流失,钠离子应偏高,但洪仲丘到天成医院时,检验报告钠离子却异常的低,这与爆料网友指出被狂操后又被迫大量灌水,且未适时补充盐片状况吻合。高大成说,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军中都会在饮水机旁提供盐片,就是怕阿兵哥在激烈运动后,大量补充水分,造成钠离子偏低,因而在补充水分时同时补充盐片。曾检视洪仲丘病历的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则说,以洪仲丘到院急救时的生理现象回推,确实无法排除这个可能性,但事实如何,还需要更确切的人证。但之后高大成再次上谈话节目时,说法又改为洪仲丘“被淹死”[104]。高在提到验尸时,洪仲丘的肺因为积了血水,重达一千七百公克,是正常的两倍多,而且丢到水里,全部都下沉,表示肺里面根本没空气。主持人问是否是完全活生生在陆地上被淹死?高回应说:“对对对,就是这样。”。起初,军方开立的临时死亡证明宣称死因为“意外”。7月26日,洪仲丘解剖鉴定报告出炉,法医石台平认为死因是“他为”,并非军方认定的“意外”。[105]石台平表示,“他为”就是“他杀”(homicide),石台平当初选择用“他为”这个柔软的字眼,是为了避免刺激家属,思考多日后才采用“他为”,石台平并强调,“他为”就是有第三者介入,得为洪仲丘的死负责。[106]
军事检察署侦办
[编辑]- 7月15日,最高军事检察署检察长曹金生少将说明侦办进度时坦言,洪下士被送入“禁闭”,有高阶军官施压,然而媒体进一步询问身分时曹金生表示现在正在讯问阶段,基于侦查不公开之原则,无法对外说明。[107]军事检察官认为542旅副旅长上校何江忠,藉职务权力,胁迫所属加速办理洪下士“悔过”惩罚事宜,涉犯刑法“职权妨害自由”、“职权强制”及陆海空军刑法“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惩罚”等罪嫌,将其声请羁押,高等军事法院于7月16日将何江忠收押于桃园县八德市军事看守所。542旅旅部连连长徐信正少校、542旅旅部连范佐宪上士、支援298旅禁闭室陈毅勋中士皆被收押。[108][109][110]
- 7月20日,曹金生对禁闭室的监视器于7月1日的80分钟画面(连辅导长吴翼竹和上士范佐宪曾于当日前往禁闭室“关心”洪仲丘),还原后十六支监视器完全没画面[111][112],仅六度强调“完全没有画面”,并未对为何没有画面提出合理解释[113]。
桃园地检署介入侦办
[编辑]最初,桃检怀疑重大贪渎杀洪仲丘灭口,但最后调查后发现监视器画面,并未被人为删除,因而结案。[114]
监视器影片
[编辑]- 7月21日,检察官初判“监视器有在录影,但录得画面全是黑的,只偶尔有些残影”,推测偶有残影出现,是因遮蔽监视器的黑布被风扬起所致,但还要请专家确认。[116]
- 7月22日,洪仲丘舅舅及其姊至军检署查看监视画面[117],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画面[118],决定于7月23日早上和委任律师顾立雄桃园地检署递状要求介入调查。[119] 7月22日多名立委到269旅禁闭室实地勘查[120],民进党立委陈亭妃表示,洪仲丘在安官桌旁倒下的30分钟关键画面消失,但安官桌所在的安官室明明有两支监视器,且受到安全官与战情官的监看,现场也没有死角,她强烈怀疑“人为毁灭证据”,因此要求桃检调查相关人士,追查画面下落,同时也应将包括269旅政战主任在内的关系人调离现职,否则证人可能无法说出真相;[121]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则说洪仲丘住的禁闭室没窗户,又在高温下操练,而禁闭室周遭虽共有9个录影设备,但军方竟不知道有哪几台录影机录到黑画面,且录影设备皆采可手动移动式的。[122]
- 桃检过滤269旅禁闭室监视器画面,未发现有事后删除画面情况,经交叉比对和讯问军方相关人后,检方专案小组研判“人为故意删除”画面可能性不高,怀疑出现“有录无影”黑画面,可能与军方疏于维修和监视器线路老旧有关,若进展顺利就可结案。[123]洪姊姊强烈怀疑:“设备老旧不会只消失那80分钟!”且遗失影像时,军方的宪兵官、战情官都未即时回报,未交代清楚。[124] 桃检表示,老旧设备的黑画面几乎每月发生一、二十次,战情及禁闭室习以为常,未呈报及纪录。[125]
大兵手记
[编辑]- 2013年7月20日洪仲丘舅舅在三立电视台《新台湾加油》节目时表示为了解洪的心理状态,他个人曾向军检索取洪仲丘的大兵手记,未料军方竟以“不见了”之理由塘塞,未立即给他洪的大兵日记。但洪员舅舅在三立节目谈话后,军方随即说找到,但近半年内容完全空白。23日曹金生对此表示洪仲丘的大兵手记完整,只是2012年12月15日之后洪仲丘就没有再写,认为是洪的连辅导长吴翼竹放水让仲丘便宜行事,导致洪仲丘未依军中规定写作。[126]
军检侦结起诉
[编辑]军检报告:起因,洪员犯众怒
[编辑]7月31日早上,军事检察署侦结起诉,由在场记者提问各军官、士官之犯罪动机。军事检察官指出各军官、士官之犯罪动机理由均不一致,并不如外界想像,而众人皆对洪仲丘在军中之作为有所不满,才会爆发此案。[44]
军检报告指称,洪仲丘于2013年5月6日曾窜改个人体能测验(体测)成绩,以争取提早放假。因成绩单上有涂改痕迹而被发觉。连上干部原本要将洪“法办”,洪以退伍后打算考公务员,不愿留下污点为由,向连长徐信正求情,于是徐信正决定从轻发落,只处分洪仲丘“罚勤七日”。但是洪后来又提出,其“退伍在即,希望免除值星班长之勤务”,此举引发连长徐信正、上士范佐宪等人的不满。[44][127]
洪携带照相手机与MP3随身听遭查获时,旅部连副连长刘延俊为资讯安全主管,接获洪违规通报,怕因此受惩处;刘要求卫哨不要上报,却来不及,刘遂于晚点名时,当众斥责洪仲丘:“我如果可以关你30天,绝对不会关你15天,如果可以关你14天,绝对不会关你7天,我会以最重的惩罚来处罚你。”刘延俊找徐信正和范佐宪讨论,三人决定要教训洪仲丘,最后决定将洪仲丘送禁闭室悔过。[44]
因洪仲丘将于7月6日退伍,代理士官督导长的范佐宪便火速凑足干部,于6月25日召开“士官奖惩评议委员会”(士评会)由范佐宪担任主席,范佐宪提议应对洪仲丘施以禁闭七日惩罚,部分委员以洪退伍在即,提议对洪施以较轻的罚勤或禁足惩罚,士官长陈以人则是平日与范佐宪交好,且陈以人担任连上值星官时,洪仲丘常为其部下之值星班长,陈要求提早集合部队,洪却疑似为士兵谋福利,屡屡不愿听命,故陈对洪亦不满,于是力挺范佐宪。一名简姓委员认为“洪某退伍在即,罚勤即可。”陈以人表示“洪仲丘之前罚勤都罚不完,罚勤对他没有用,要给他禁闭。”[44]
委员反驳范、陈二人意见,并谓:“269旅禁闭室倘无空床位,亦无法执行洪员悔过惩罚”等语。范佐宪亦坚持禁闭处分,当场表示:“禁闭室空位问题,将请连长徐信正联系副旅长何江忠协处,另洪仲丘如受禁闭惩罚,即无法于退伍后报考公职。”,强势主导士评会投票,全数委员只好同意洪应受禁闭7天惩罚。刘延俊身为单位副主官,之后未依规定继续召开“人事评议委员会”,迳将士评会的会议纪录于6月25日晚上8时许呈连长徐信正批核。[44][128][129]
洪仲丘曾向徐信正表示,“体检流程至少需要一个星期,自己就快要退伍了,应可免受禁闭悔过惩罚!”;徐信正等人向542旅副旅长何江忠寻求协助,何江忠大怒,出面施压,加速处理洪仲丘惩罚案的相关流程,何江忠当时还曾斥责徐信正说:“旅部连!你们连上竟然有这么嚣张跋扈的人,说要退伍了关不到他,我已经协调好269旅副旅长,禁闭室有位置,赶快把程序完备,会议资料上呈旅部,明天早上把他送去禁闭室,你不关他,换我关你!”[27] [130]
洪仲丘于新竹市813医院作完体检后,返回湖口部队途中,先到新竹县竹北市中正东路50岚饮料店买饮料。洪自认将要退伍,无法被关禁闭,再把体检存根联揉一揉丢进该店的伊甸基金会发票箱内,事后,高等军事检察署查扣发票箱,找出这张被洪仲丘丢掉的存根联。[44][31]
军检报告:一人涉凌虐,十七人涉行政过失
[编辑]军事检察官认定,查无“有长官指示凌虐洪仲丘”之实据,禁闭室管理士陈毅勋的犯行纯粹是出于自己的凌虐作为,被控凌虐部属致死罪,其他十七人则涉行政过失,以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起诉。[131]
军检报告:洪员死因
[编辑]过度体能操练引发洪员运动型中暑及低血钠脑症导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禁闭室监视器影像未遭人为删改。洪仲丘送天成医院急诊过程,无延迟。[132] 四大可能:
- 气温因素—死者禁闭期间天气酷热。
- 环境因素—死者禁闭期间生活环境。
- 生理因素—死者禁闭期间身心反应。
- 物理因素—死者禁闭期间操练强度及密度。
军检起诉书争议处
[编辑]- 起诉书公布之后,对此洪仲丘姊姊洪慈庸隔日一早对记者公布公布2项文件:
- 7月4日军检来检验大体时,所开的死亡证明记载死因“意外死”,并告知家属要不要解剖看家属意见。洪慈庸表示:“像这样的事、检方应该会极力的建议家属来做解剖动作,而不是说,你要不要解剖随便你,这个部分会让我们后续觉得说,其实检方一开始,就想把这事情赶快安抚下来,把它结案掉,所以才会用意外死来作为检验结果。”[133]
- 针对军检强调范佐宪、陈以人没有买饮料贿络813医院护理人员,让洪仲丘体检报告可以当天拿到。对此洪慈庸对记者公布录音档,内容是家属到军检第一次查阅影片时(7月4日),辅导长吴翼竹回答洪仲丘堂哥询问“陈以人告知、要加快体检表出来,有买饮料”。洪慈庸表示︰“家属到现在没办法相信,我觉得不是不愿意去相信,而是我们没办法相信这整件事情。”“社会大众到现在都还有这种情绪出来,我们不是不讲理,而是现在这个过程是这样子,而不是他们很尽力在做……也不会对军检有任何期待。”此番发言。[134][135]曹金生随即传唤吴翼竹到案说明,吴翼竹解释是指知道“简讯有这件事”,而非陈以人亲口告诉他“这件事”,但洪姊姊说弟弟的手机一直都在家属这里,反问他究竟是何时看到简讯?[136]不过吴翼竹表示因洪仲丘传给旅长沈威志的简讯中,曾提到“我今日体检我看到连上士官长拿著饮料过去813请体检部门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因为这样以致于我体检报告如此迅速出炉”,才会在堂哥洪良宗提问“所以你认为陈以人士官长带著饮料,去拜托体检单位,加速体检表结果出来,是为了要给仲丘禁闭?”回答:“对!”并非陈以人对他口述。 [137]
- 洪姊姊公布录音档后,曹金生脱口“我觉得我们被她(指洪姊姊)突袭啦!”,此言一出,社会哗然,人民质疑军检办案的诚意,亦质疑军检包庇自家人、与受害人对立。[138]洪姊姊反问,“我们是他的敌人吗?”,并斥为“荒谬”。[139]
- 起诉内容表示,洪仲丘在7月3日下午5时33分反映不适,6时20分送到医院。台大医学院教授柯文哲认为,中间只经过约50分钟,体温却飙升到44度,“医学上难以解释,除非是丢到开水里煮。”[140]
- 起诉书称洪仲丘窜改体测报告,但未提及是哪一单位所办之体测。此外,根据规定,若洪仲丘五月时可以参加体测,其体重最多为86公斤,而洪仲丘六月的体检为98公斤。营养师表示,正常人难发生一个月增加13公斤的情形。
- 陆军装甲542旅宪兵官蔡忠铭中尉,并未在洪仲丘送禁闭公文上盖章。传出事件后遭国防部给予记大过乙次,调往马祖,并遭军检另案起诉。蔡爸爸低调否认,强调蔡忠铭还在542旅。
被告交保
[编辑]- 洪仲丘案四名被押被告于8月1日晚间以“不是重罪”理由,全部交保。家属隔日一早对记者书说明,洪母泣诉,“把他们四个放回去是不是要让他们回去串供、灭证?居然说他们不是重罪?我的小孩死了居然说不是重罪吗?什么才是重罪我真的不知道?对军方军检非常失望!”[141]
桃检侦结:湮灭证据部份,不起诉
[编辑]军检侦结洪仲丘案后,桃园地检署针对“关键影带湮灭证据”部分宣告侦结,认定是设备老旧、插座掉落导致黑画面,并无人为灭证,无人遭起诉。桃检襄阅主任检察官戴文亮在记者会中表示,4度勘查2部主机,共过滤1872个档案,3840小时影片,当场还公布洪仲丘生前操练影片,影片中可以看到洪体力渐渐不支,最后身影是被担架抬出急救。戴还详细说明9号录影监视器影像消失,是因为电力问题中断,当时8号、10号、12号等镜头仍可以看到洪仲丘的身影,证明没人蓄意破坏。[142]高检署表示,除非有新事实、新证据,本案才可以再告发。[143][注 3]
桃检侦结争议处
[编辑]民进党立委陈亭妃质疑桃园地检署的调查报告。她认为军方6月24日才花新台币54500元维修监视器主机、8号镜头才刚更换启用,新设备不可能在7月1日会发生插头脱落现象。而且采集到的指纹以及DNA,现在无法比对出来,因此强烈怀疑插座是被有心人士刻意拔除。陈亭妃再出示国防部资料,可以监看营区所有监视器的战情室高勤官参谋主任黄文启上校,在7月2日返回办公室后,并未立即接获回报信号异常,因此她怀疑桃园地检署所说,因为要维修所以关掉电源情事。[144][145]
媒体引述未具名监视器业者,认为安装一次监视器通常可保用10年,因为依照安装监视器的标准作业流程,就算不全面更换管线,也要定时检查。除了前后端,还要查看中端有无破损,确保耐用度。消失的4个镜头,摄录禁闭室操场的8号镜头于前一年2012年6月才采购,10号镜头于当年6月才采购,竟然会出问题,比起2004年4月采购的4、5、6、7号监视器还不耐用。[146]
法院审判
[编辑]立法院于同年8月13日火速通过军事审判法修正案,第一条将军审区分为战时与非战时,仅有战时才适用军审法;非战时则回归普通法院依刑事诉讼法审判。外界称此为“洪仲丘条款”,使军事案件得以普通法院审理。
故移审桃园地方法院后,经抽签,由审判长郑吉雄、勤股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许菁桦组成合议庭负责审理。
2013年8月23日,范佐宪、何江忠、徐信正等三名被告,第三度开羁押庭。三人律师认为媒体多数爆料,经桃园地检署调查后已查无实证,三人无羁押必要。桃园地方法院法官最后裁定,禁闭程序出现瑕疵,有伪造开会签名单、彼此串证之可能,因此将三人收押,但并不禁见。[147]
合议庭列出六大羁押理由[148]:
- 洪仲丘送禁闭仅有542旅旅部连士评会纪录,且会议签到簿与投票单笔迹不符,投票单又只有影本无正本,应有10张却缺一张。
- 洪仲丘死亡后,沈威志和何等3人有40、50通密集通联,因此怀疑通联内容有串证可能。
- 洪仲丘出殡当天,沈及何等3人曾多次开会讨论洪案,有串证事实。
- 范佐宪事后要求参与士评会的同袍不要讲会议内容,表示否则会害到很多人。
- 范佐宪交保后,竟在深夜私自回542旅拿东西,有灭证之嫌。
- 何江忠交保后,舍原来的手机不用,以妻子名义办手机易付卡,有意规避监听。
到2013年11月5日,合议庭认为旅长何江忠、连长徐信正、上士范佐宪已无串证之虞,裁定何江忠50万、徐信正25万、范佐宪40万交保候传,并且限制住居、限制离台。
2014年3月7日,桃园地院一审宣判,徐信正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542旅旅长沈威志等另外12名被告3至6个月徒刑,另5人无罪。[149][150][151]
2014年8月25日四度开庭,洪仲丘父母表示,18名被告中,愿意给当时负责禁闭洪仲丘的陆军269旅10名士官机会(包括7月3日下午05:00接班操练洪仲丘的禁闭室下士戒护士李念祖),与他们谈和解(原因是顾念他们与洪仲丘的年纪差不多,并未受过专业的教育训练,不忍苛责他们,也不希望他们留下前科,因此愿意与他们谈和解事宜,至于和解条件与相关细节,则会交由律师处理,洪舅胡世和表示,在一审就打算给部分被告谈和解的机会,但考量一审量刑过轻,让他们无法接受,才会改变主意放弃和解、全部上诉)。和解不包括:涉嫌过度操练洪仲丘的269旅中士陈毅勋,从侦查到一审时都不说实话的269旅宪兵官郭毓龙以及542旅前旅长沈威志等8名军士官(542旅士官长陈以人、542旅上士范佐宪、542旅副旅长何江忠、542旅少校连长徐信正、542旅上尉副连长刘延俊)。[152]
2014年12月22日进行高院最后一次辩论,洪母当庭表示愿选择原谅放下,沈威志等所有被告都向洪家道歉,但都不认罪,认为无法预见洪仲丘会因操练而中暑死亡,禁闭室的管理士黄冠钧、李侑政2人与洪家达成和解。[153]
2015年2月9日,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失效链接](法官苏素娥、郑水铨、梁耀镔),何江忠、徐信正、刘延俊、范佐宪、陈以人共同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何江忠、徐信正各处有期徒刑三年;刘延俊、陈以人各处有期徒刑二年;范佐宪处有期徒刑二年八月。郭毓龙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处有期徒刑三月;又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私行拘禁,处有期徒刑六月;应执行有期徒刑八月。萧志明、陈毅勋、李念祖、宋浩群、罗济元、陈嘉祥、黄圣筌、李侑政、黄冠钧均从事业务之人,因业务上之过失致人于死,萧志明、陈毅勋、李念祖各处有期徒刑六月;宋浩群、罗济元各处有期徒刑五月;黄圣筌处有期徒刑四月;陈嘉祥、李侑政、黄冠钧各处有期徒刑三月;以上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均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陈嘉祥、李侑政、黄冠钧均缓刑二年。沈威志无罪。[154]
本案经被告等上诉最高法院,2016年1月27日最高法院宣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官花满堂、韩金秀、洪昌宏、苏振堂、蔡国在),废弃原二审判决中关于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刘延俊、范佐宪、陈以人、郭毓龙、罗济元、陈毅勋之部分,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其他部分(李念祖之上诉)驳回。[155]
2017年6月28日,高等法院更一审宣判[失效链接](法官谢静慧、林婷立、陈美彤):何江忠、徐信正、刘延俊、范佐宪、陈以人共同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故意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何江忠、徐信正各处有期徒刑1年6月;刘延俊、陈以人各处有期徒刑1年;范佐宪处有期徒刑1年2月。均缓刑2年。陈毅勋犯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2年。沈威志、郭毓龙、罗济元均无罪。[156][157]
2018年1月24日,最高法院(法官花满堂、徐昌锦、蔡国在、邓振球、林恒吉)驳回检方上诉。陈毅勋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4月并易科罚金12万元,缓刑2年[158];时任旅长沈威志则无罪确定[159]。
监察院弹劾
[编辑]陆军下士洪仲丘疑似遭虐死案,监察院2014年5月5日分别以9票赞成3票反对、8票赞成4票反对、9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弹劾前542旅旅长沈威志、前269旅旅长杨方汉与前542旅副旅长何江忠3名军官。[160]
国赔与旌忠状争议
[编辑]国赔议题
[编辑]2013年7月25日,自由时报报导军方将提供一亿元国赔[161][162],但国防部部长高华柱表示不了解有国赔事宜[163],陆军司令部也澄清无此事情,且说明会于洪员告别式后协助家属办理抚恤事宜[164][注 4]。洪姊则说国赔是拿纳税人的钱来赔,应该向加害人求偿。[165]
2014年6月24日,洪家提出附带民事求偿,共向十八名被告连带求偿慰抚金两千三百八十二万馀元,并同步向国防部申请国家赔偿中。洪家律师顾立雄表示,申请国赔与附带民事求偿的金额,两边金额都是两千三百八十二万馀元。[166]
旌忠状争议
[编辑]8月3日,洪案受惩处之中华民国陆军六军团指挥官陈泉官中将穿西装到洪家,代表马英九总统递给洪仲丘旌忠状、陆光乙种奖章,并将洪由下士追赠为中士。且洪仲丘姊姊洪慈庸在受访时表示:“其实这些形式的东西,我们不需要。”洪仲丘父亲洪吉端说:“勉强接受!以后要收在仓库,或是拿去资源回收也可以!”。[167][168]但洪吉端亦表示,自己是有人性的,不会拒绝马总统参加洪仲丘的丧事。
依据国军作战或因公亡故官兵安葬纪念表扬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亡故官兵,由国防部陈报行政院呈请总统颁给旌忠状,以资表扬[169]。而国防部一开始竟然发布新闻稿指出:亡故官兵,生前曾受政府颁给勋、奖章者,循例由单位申请颁给旌忠状;其作业程序系分层负责,由陆军司令部向后备指挥部提出申请,并经后备指挥部审认后核发,无须经过国防部长、行政院长及总统核定。[170][171]
国民党立委私下爆料,总统马英九根本对颁发旌忠状一事毫不知情,马英九痛骂军方“把洪案处理得乱七八糟,根本不受控制。”[172]
各界反应
[编辑]社会各界
[编辑]- 2013年7月12日,国防部表示,部分电视“名嘴”发表不实言论,诋毁国军,国防部深表遗憾与抗议,未来将不排除提出告诉,以正视听。[173]张友骅得知后随即按铃申告国防部“涉嫌施虐”、“致人于死”及“伪造文书”,国防部长高华柱、参谋总长严明、陆军司令李翔宙等人全上了榜。[174]
- 7月15日,最高军事检察署检察长曹金生少将举行记者会就洪仲丘的操课监视影像疑点进行说明。曹少将表示:洪下士操课期间二度举手,是为了“仰卧起坐”,央请操课人员代为压腿,并非求救。[175]此言一出,立刻遭到社会各界挞伐。[176][177][178][179]
- 7月16日,国防部长高华柱对于延烧不止的洪下士案,表示“我个人会负起政治责任,向国人表达我个人的歉意”,并向行政院长江宜桦请辞[180],江揆回报总统马英九后,马已经表示慰留。作家九把刀则在脸书发言,认为高华柱既然有辞官的“霸气”,一定要把案子查到底,而非以辞职止血收场。[181]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赵少康也感叹,早在20多年前,就有逃兵被送到明德管训班,被不当体罚,导致活活电死的案例,赵少康时为立法委员,为此严厉质询当时的国防部长郝柏村,郝当场向坐在旁听席上的家属道歉,以军法严办这些干部。赵少康直言国防部长高华柱日前请辞时,总统马英九应该立刻同意才是。[182]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医师也批评:“贱人就是矫情”嘛,谁叫你下台,这种事情为什么你要自己表态下台,解决问题才是问题。[183]高华柱与李翔宙感叹,高华柱自己以前在成功岭任职时,相当注重中暑预防,曾创下四年“零中暑、零死亡”的纪录;任国防部部长以后,更是像传教士一般,天天宣导“防中暑”,而李翔宙则是强调要尽可能的拯救官兵与他们的基本权益,也亲自提供个人手机号码与创建官兵专属的投诉部落格,并强调,只要我能救多少兵我就去救,除此之外,李翔宙在陆军司令任内更是推动全面式的陆军内部改革,甚至引进许多美军的带兵方式,以及积极举办全军干部座谈,与过去几位司令仅专注于战训完全不同;现在发生洪仲丘事件,对他们两位来说是个非常大的讽刺。[184]
- 7月18日 国民党团上午开记者会,蓝委杨琼璎震怒痛批 立法院国民党团举行“查真相道歉咎责赔赏”记者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7月20日总统马英九到台中市后里区洪下士家拈香致意,并表示:“这案子管定了”,但对家属提出“希望由公正的第三方介入调查,而非由军方一手遮天”的诉求,马却说“不方便”,而后知名作家张大春,在脸书上痛骂马英九,张大春给马英九:“刻薄寡恩,畏葸(音同“喜”,畏缩的样子。)无情,假谲失能”十二个字,并气愤表示,“就在洪仲丘怒骂‘台语国骂’而休克的同时,马傻说的是:‘拜托拜托!’(指马忙于竞选国民党主席),我说这就是人渣治国!”除了不少网友回应大表赞同之外,知名音乐人许景淳也分享了这篇文章,并发文表示“政‘腐’令人不寒而栗~,对这个政府,应该是我们全体公民睁眼盯著管定了。”她甚至连写三次“我们全体公民睁眼盯著管定了!”,来表达众人的不满。[185]
- 7月22日,资深电影制片人梅长锟对网友踢爆军中陋习弊病相当不以为然,认为“把军人羞辱成这样,对社会有什么好处?”,并说到打仗时还不是要靠军人。又点名九把刀批评国防部,脸皮很厚,根本是无知,“他只拍好一部片,就以为能插手天下事?我们拍了50多部片呢!”但九把刀认为这是每个身为公民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不理会梅长锟的发言,继续面对国防部,一切都是为了军队好。[187]
- 7月25日,民进党立法委员蔡煌琅表示,民间对洪仲丘案调查过程表达不满,除凸显军检制度的不透明外,也发现人民对“军事审判”表达不信任。为呼应民意及大法官解释释字436号文,蔡于立法院临时会时,提案修正“军事审判法”第一条之适用范围,让现役军人在非战时犯罪的案件,回归到一般司法机关审理。[188]
- 7月26日,台中市长胡志强赴洪家慰问,胡认为政府需要成立“专案小组”,由公正第三方参与,而非军方单独查案,他表示:“事件一开始国防部没有立刻公布真相,所以产生很多误导,洪案再拖下去是‘自残残人’,伤害家属的心、伤害国人对政府的信任。协同调查未必是转移调查权,军检署、高检署,甚至特侦组合作,可以增加社会信心,早一点让第三方参与,对国家有甚么不好?”[189]
- 7月27日,广大兴案遭菲律宾海巡署杀害的小琉球渔民洪石成长女洪慈𬘬,到台中洪下士家,为洪下士之姊洪慈庸加油打气,两人温暖相拥。洪慈𬘬表示:要加油,这条路我们也走过,一定要继续坚持到底,虽然时间久了会有些负面消息出来,但家属一定要坚持,因为我们没有做错,虽然真相不是一两天可以得到,只要坚持就没错。[190]同日前任副总统吕秀莲、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也赴洪家吊唁。吕秀莲痛批总统马英九当时只忙著选党主席,连续说三次要马英九“下诏罪己”;苏也质疑洪案官官相护,是马英九没有要求。洪家亲属则是抱怨,桃检虽已经介入,但担心证据在第一时间已被窜改,侦破难度高。[191]
- 7月28日,名嘴陈挥文对洪姊姊不以为然,说:“该处理的都处理了,旅长要拔也拔了,不然是要怎样?”“讲国防部抹黑、有奥步,有甚么证据?”[192]有民众在脸书社团留言表示对死者姊姊已经开始觉得厌烦,甚至表示“你她X到底想怎样....你干脆找解放军出面好了.......”下方也随即有人留言附和,暗指洪仲丘体能不好、不写莒光作文簿、泄漏军机、以上犯下都没责任,难道是红卫兵的卧底?[193]洪姊姊对这些批评回应:她知道陈一直在批评她与洪家;她强调,不能要求大众都站在家属角度来看这件事,家属愿接受批评,只希望大家能够体谅家属、多给一些空间。她说,对于负面批评,洪家会调适心情,洪姊姊说:“屏东洪大姊(广大兴案罹难渔民洪石成之女洪慈𬘬)有鼓励过我,对的事就坚持下去,我们只是要真相。”陈挥文的发言亦引发许多网友反弹[194][195]。
- 7月30日,记者董智森也支持陈挥文的批评,说:“我很多朋友看法跟陈挥文一样,全台湾都在消费洪仲丘,连受害家属也在消费洪仲丘,台湾社会还有是非吗?”、“受害者家属讲什么都对,错的都是马英九,受害家属有将心比心吗?”[196]
- 7月31日,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拜访洪家,表示政府要负最大责任,因为政府一直试图掩饰真相。蔡英文说,这个事件社会的评论非常多,但基本上都是不满政府处理的态度,现在看到的是不肯坦白、诚恳面对社会质疑的政府,一直试图想掩饰一些事,但她要提醒政府,“这是很严重的”。蔡英文说,过去有很多年轻子弟从军时发生事情,她希望洪仲丘的事是最后一件,从现在开始大家聚焦在此,给政府压力,要求改革,同样的事不要再发生。[198]
- 7月31日,对于陈挥文和董智森的言论,其他名嘴和社会人士多不表示赞同,周玉蔻批陈挥文心理变态[200],马西屏则不愿随两人起舞[201],彭华干则认为陈挥文的发言让社会氛围对他不利,九把刀则说认真回复陈挥文的言论是浪费时间[202],白冰冰则表示媒体是要提供帮忙而非在受害者家属的伤口抹盐,朱学恒则嘲讽陈挥文和董智森及另一位挺军方言论的唐湘龙封为新时代三宝[203]。
- 8月6日,再生受刑人服务中心社长董念台到台北地检署告发洪姊姊及公民1985行动联盟成员涉嫌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说1985联盟胁迫政府废除军法,恐造成国军未来无法训练士官兵。至于洪仲丘父母年事已高,就不提告。对此网友将董念台的行为嘲讽是在作秀,而当事人洪姊姊则对董念台的行为不表示任何意见[205]。
- 8月9日,新党主席郁慕明在脸书说:“那么一个义务役男入伍当兵大半年,增胖近30公斤,说明了什么问题?军队究竟是管教过当,还是训练不严呢?”日前也多次PO文呼吁洪仲丘案检讨惩处不应民粹,连与本案根本毫不相干的陆军司令李翔宙都被记申诫,是株连九族[206]。
证人反应
[编辑]- 2013年7月15日法医高大成在参与解剖洪仲丘下士遗体后曾经表示,洪下士是被操练到热衰竭致死,更直言“用生命保证绝非如此单纯”,研判军方最少延误送医超过两天以上[207][208],但这些揭露性的发言,也引来麻烦。7月22日高大成在《新闻挖挖哇》节目自爆:有人警告他说,“搭高铁最好不要靠近月台,有人假装酒醉把你推下去,就很倒楣;开汽车出门最好开好一点的车,坐车不要坐前座,比较危险,你要小心一点!”人身受威胁,让他的日本籍配偶担心到哭了一整晚,高大成一度哽咽表示:“这次事情之后,我不要管闲事了,我太太很可怜,是位日本人,在台湾无亲无故,难道真的要她一个人抱我的骨灰坛回日本?”高大成最近亦发现手机有严重回音,怀疑手机被监听[209][210],但高自始至终仍未能提出任何证明被监听的证据。
- 7月18日,洪仲丘同袍刘烜扬在律师蔡易馀陪同下前往高等军事法院检察庭说明案发经过。庭前,刘烜扬说:“医官是唯一要救洪仲丘的人,重点在范佐宪那些人。”强调曾亲耳听到连长徐信正说过,副旅长何江忠打电话给徐说:“如果不关洪,我就关你”等语。[211]刘也曾经爆料疑似放高利贷的范佐宪恶行,立法委员蔡其昌证实,接到“高利贷业者”爆料称有人要“处理掉”刘烜扬。同时,刘烜扬近日也接到没有显示号码的电话,而且最近讲电话回音很重,怀疑被窃听。[212]壹电视实际询问刘烜扬,他也说,军方一直承诺会提供安全保护,但根本没有。[213]
民间舆论反应
[编辑]民众纷纷涌上街头表达其诉求理念,虽贵为民主力量之展现,然而也被指出为政治要挟人民之意识。[214]
白宫请愿
[编辑]2013年7月12日,有网友上美国白宫的请愿网站“We The People”请愿,指出台湾有一名军人因为热衰竭死亡,台湾政府有严重人权缺失,希望美国政府能对洪仲丘案表达看法。[215]
民众游行与追悼
[编辑]由于侦查进度未符合舆论期待,以及总统府承诺优先把“凌虐部属”移交一般司法即将跳票,故8月3日在凯道发起二次游行,据主办单位发布的资料,游行人数达25馀万人(北市警局统计为11万人,CNN依规模估算为10万人),是自2006年倒扁活动以来规模最大的公民运动,有台湾媒体为该次游行命名为凯道八月雪,除台湾媒体之外,更引起国际媒体的关注,如游行当天晚上〈台湾时间〉BBC将该次游行的报导置于亚洲版的首页。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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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0日上午的抗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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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的抗议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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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群众涌入凯达格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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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白衫军携带改过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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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下午,在凯达格兰大道举办“万人送仲丘”晚会。
当日21点40分左右,行政院长江宜桦举行临时记者会对公民1985行动联盟提出诉求做出4点回应[217],包括成立行政院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接受社会各界对历年冤案重启调查的诉求,并主动过滤过去军事审判疑义案件。推动修正军事审判法、在承平(非战争)之时期,军法机关审理移至普通司法机关。[218] 但关于公民1985行动联盟“启动特侦组侦查洪仲丘案”的诉求,江宜桦再度表示,军人触犯《陆海空军刑法》,法律规定须由军事法庭审判,不属于特侦组的职权。但最后,军审法三日内正式修法通过,承平(非战争)时期军法移由司法。
总统马英九回应
[编辑]- 2013年7月24日,总统马英九首次对本案发表公开谈话[219]
- 2013年8月4日,总统马英九二度前往洪仲丘家中并参加告别式吊唁,随后与洪家家属沟通
- 2013年8月7日,总统马英九再次对本案发表谈话[220]
后续
[编辑]国军惩罚制度改革
[编辑]禁闭制因此转变,而统称为“悔过”,“禁闭室”亦更名为“悔过室”,其作息制度为:每天只操1小时徒手基本教练、1小时体能活动、6小时上法治教育课程、另外还包括其他8小时的各类活动及8小时的睡眠,悔过室环境亦在2013年底即全部整修完毕,有大变革:新的悔过室分“住宿区”及“浴厕”,且采实体隔离,每人空间可使用空间为6平方公尺,且一人设一张床铺,并要求管理人员不得将受悔过人员视为犯人,以维护其基本权利。然而自洪仲丘事件后,至今无士官兵被送往禁闭(悔过)室,有高阶将领不讳言,若被送悔过的士官兵有三长两短,经不起第二次洪仲丘事件。 [221][222][223][224]
2015年4月21日立法院三读通过被称为“洪仲丘条款”的《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案》,修正案除废除“禁闭”之外,官兵的“检束”也予以删除,并对于不同阶级增列了降级、降阶、减薪等惩罚,此外更要的是,增设了国军人员对于撤职、降阶、降级、罚薪及悔过之处分不服时,得依法提出诉愿、行政诉讼,悔过处分执行期间人身自由遭拘束,得向法院提出异议并准用提审法规定处理。比起军队以往仅有单一申诉管道,多了一个较透明且独立的窗口。[225]
军事审判回归普通司法体系
[编辑]2013年8月6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军事审判法”第1条、第34条和第237条。现役军人非战时[226],若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的长官凌虐部属罪、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挠部属请愿,以及犯杀人、性侵害等罪者,都将移至一般司法机关追诉、处罚 [227]。包含凌虐罪、不应惩罚而惩罚罪、阻挠部属陈情罪等案,将自军审法修法公告后,立即从军法机关移转到一般司法机构侦办,至于其他案件将在公告后5个月后施行 [228]。这意味著在平时(非战时),中华民国的军事案件将回归由普通法院设立军事法庭进行审理,结束军事案件一直以来均由国防部所设立的军事检察署、军事法院侦查、审理的状态。不过要特别注意的是,“军事审判法”、“陆海空军刑法”等军法均仍继续存在并未废除。
随著第二阶段的案件和受刑人、收容人于2014年1月13日全面移交给普通法院和法务部矫正署,中华民国的军事监狱及军事看守所正式走入历史,而军事法院及军事法院检察署平时仅处理刑事补偿案件。[229]
姊姊投入政界
[编辑]事件发生后,姊姊洪慈庸投身政治。2015年加入政党时代力量,2016年当选第九届立法委员(台中市第三选举区包括后里大雅潭子神冈),任期到2020年1月31日。
被告的后续动向
[编辑]沈威志一度成为司令部委员,相当于闲职,装甲部队遗缺于北辰升任。
2017年3月16日,洪家父母与除了坚持无罪的沈威志以外之6名被告达成和解并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2018年3月16日,国防部发布人事调动,因洪仲丘案遭冻4年半、年初无罪定谳的前陆军542旅长沈威志受命代理陆军司令部计画处长。
相关条目
[编辑]- 体罚
- 虐待
- 军事丑闻
- 期数列外
- 幽闭恐惧症
- 剥皮跳共八式[44]
- 精进士官制度
- 信息安全
- 叶克膜
- 职务犯罪
- 黄埔十道菜
- 王师凯党部
- 台湾人权
- 公民1985行动联盟
- 2004年海上自卫队员霸凌自杀案
- 2014年涟川韩军虐兵案
- 雷洋事件
注释
[编辑]- ^ 中暑危险系数的公式为室外温度(℃)+室外相对湿度(%)×0.1,得知系数后依照下列表格决定可否出操:
危险系数 危安状况 预防方法 <30 安全 正常作息 30~35 注意 水份补充确实 35~40 警戒 水份补充确实、避免激烈竞技 >40 禁止 强制水份补充、避免室外日照操课 假设室外温度为33度,室外相对湿度为80%,则危险系数为33+(80×0.1)=41,对照表格已达‘禁止’状况,需强制水份补充并避免室外日照操课。[48]
- ^ 根据“国军资讯安全奖惩基准规定”,未经核准携带私人电脑(含周边设备)、资讯储存媒体(磁片、光碟、MP3播放器、随身碟、数位录音设备、数位相机或照相手机等具储存功能之资讯产品)入营,均将核予申诫一次至二次处分。
- ^ 依据司法院院字第1016号的解释:声请再议,依法既以告诉人为限,而伪证罪所侵害之法益系国家之审判权,故被伪证人向检察官申告被伪证之事实,仅居告发人地位,对于不起诉处分,自不能声请再议。
- ^ 就抚恤赔偿部分可参考下列法规:
- 军人抚恤(照护)金发放作业程序
- 军人保险条例
- 国军官兵死亡殓葬补助费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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