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约
外观
《广州和约》是鸦片战争中的一项休战协定。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5月下旬,清靖逆将军奕山在广州与英军作战失利,向英军求和。27日双方缔结这项和约,主要内容是:[1]:286-287
- 奕山、隆文、杨芳在6天内率兵出城,退至广州城外200里驻扎;
- 7天内缴出赎城费600万元;
- 赔偿商馆被劫焚和先前林则徐误烧西班牙船“米巴音奴”的损失;
- 清方如期付款后,英军退出虎门口外,并交还横档及江中所有其他各要塞;
奕山不敢如实向朝廷奏报这项和约,谎称英国人“向城作礼,乞还商欠”,结果得到道光帝“准令通商”的批谕。但此和约仅限广东一省,新任驻华全权代表璞鼎查8月10日抵华,当天就向两广总督祁贡发出两道照会,要求与中方全权大使根据《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的内容展开停战谈判,谈判结束前将持续北上进攻[1]:329-330。但奕山等人向道光帝隐瞒实情,战事再起。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茅海建. 天朝的崩溃: 鸦片战争再硏究.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5年. ISBN 710800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