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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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数据未来将会在这里启用,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启动机器人把跨语言链接去掉呢?还是要求在有其它合理编辑时才可以把跨语言链接去掉呢?
其实这是一个传送门:Wikipedia:机器人/申请/Addbot,请各位到那边去讨论。卍田卐JC1 2013年3月2日 (六) 12:45 (UTC)
建议使用机器人欢迎新用户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3月2日 (六)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建议将授予巡查权要求的250次编辑,硬性规定为条目编辑
考虑到水分因素,这样大概更好一些。也是鼓励新人多编辑条目。——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1日 (四) 14:20 (UTC)
- (!)意见:原则上同意。若加上“需创建过一条条目(当然是没被删的)”的条件又如何?没创建过条目又能巡查其他人创建的条目实在奇怪。--Risk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4:31 (UTC)
- 可以编一个小测试,看看能不能作出正确的巡查判断。—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4:49 (UTC)
- (-)反对。不赞成将条目编辑与管理权限紧密挂钩,巡查权是管理权的一种,自然要与管理能力挂钩。推行"试行期"无疑要比全看条目编辑要好得多。再说条目数就不能刷出来么?用个hotcat刷个几百乃是相当容易的事情。--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1日 (四) 15:27 (UTC)
(!)意见:我倒是觉得提高编辑次数门槛不是坏事。有心刷次数的人其实限制几次都一样刷得到,但至少增加了他们大量建立新账号的难度。如果是有心帮忙编辑内文的,只要不是摸个几次就放弃,要达到一百甚至250次,其实也不是真的那么难......--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1日 (四) 15:53 (UTC)
- (+)支持提高门槛。巡查权的目的首先是检视新条目,故要求有一定的条目编辑经验是很合理的。获得巡查权也表示其尔后所创建条目可豁免巡查。因此,除非巡查权与巡查豁免权两者脱钩,否则,要求有创建被保留条目之经验亦属适当条件,可窥知其个人审查标准。具体门槛可再讨论。--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0:22 (UTC)
- (+)支持赞同测试——提高门槛不是目的,目的是让获选者更值得信任并减少投机——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2日 (五) 11:06 (UTC)
- (+)支持提高门槛。巡查权的目的首先是检视新条目,故要求有一定的条目编辑经验是很合理的。获得巡查权也表示其尔后所创建条目可豁免巡查。因此,除非巡查权与巡查豁免权两者脱钩,否则,要求有创建被保留条目之经验亦属适当条件,可窥知其个人审查标准。具体门槛可再讨论。--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0:22 (UTC)
(+)支持:无条件支持,且日后应增加条件,逐渐形成审核机制。--黑雪姬(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0:32 (UTC)
(+)支持另外巡查豁免权都建议要曾建立75条目了,而巡查权的要求却反而没有,这落差会不会太大了?ffaarr (talk) 2013年2月22日 (五) 02:16 (UTC)
- 250次太高了,建议200次足够了,巡查权没啥大不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2日 (五) 07:26 (UTC)
- 那干脆把巡查权要求降低,但是不包括巡查豁免权。--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07:30 (UTC)
- 于是巡查自己的条目么哈哈哈哈--AddisWang (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9:33 (UTC)
- 当然不能了。--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11:29 (UTC)
- 有禁止巡查自己的条目的设置么?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2月23日 (六) 10:20 (UTC)
- 英文版那边是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巡查,但是不能巡查自己创建的页面。--Makecat 2013年2月23日 (六) 10:29 (UTC)
- 把autopatrol权限拿了就行了。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2:25 (UTC)
- (+)支持拿掉autopatrol。Lakokat 2013年2月24日 (日) 23:36 (UTC)
- (+)支持拿掉autopatrol。--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爱圆神爱萝莉塔 2013年2月25日 (一) 01:22 (UTC)
- 拿掉autopatrol指的是光把auto拿掉了,还是连自己巡查自己条目的权利也没有?--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5日 (一) 04:34 (UTC)
- 我认为只有patrol没有autopatrol的不应该巡查自己创建的页面。"...[U]sers cannot mark their own edits as patrolled."(用户不能标记自己的编辑为已巡查,自mw:Help:Patrolled_edits)和en:File:Patrolling_own_edits.png,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就不知道了。可以修订维基百科:新页面巡查#不应该被标记为已巡查的页面。假如(被发现)点自己的条目,应作出解释,否则按滥用权限及违反方针处,初犯警告,再犯剥夺巡查权。--Lakokat 2013年2月25日 (一) 10:30 (UTC)
- 后者,参见patrol权限的描述:MediaWiki:Right-patrol。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25日 (一) 10:48 (UTC)
- (-)反对那样是不是要编写一个新的防滥用过滤器了? 我觉得这个子提案不如直接抬高巡查员权限罢了. 另外巡查豁免权好像不是自己申请的. Bluedeck 2013年2月25日 (一) 14:07 (UTC)
- 拿掉autopatrol指的是光把auto拿掉了,还是连自己巡查自己条目的权利也没有?--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5日 (一) 04:34 (UTC)
- 有禁止巡查自己的条目的设置么?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2月23日 (六) 10:20 (UTC)
- 当然不能了。--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11:29 (UTC)
- 于是巡查自己的条目么哈哈哈哈--AddisWang (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9:33 (UTC)
- 那干脆把巡查权要求降低,但是不包括巡查豁免权。--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07:30 (UTC)
- (-)反对主条目名字空间里的内容会被巡查以苛刻的要求, 因此我曾经建议不止一个用户希望他们将新建成的页面留存在用户子页面, 待条目具备一定规格后再迁移. 我认为, 位于用户也的贡献也算是贡献. 虽然较难界定"用户自己的更改"同"用户页下的贡献", 但是因此就不予考虑用户自己在用户页上的贡献是不合适的.
- 另外, 我还担心一旦上述议案被通过, 主条目名字空间亦可能出现水分编辑, 使得本可以一次完成的编辑被拆分成许多小的修改, 反而使得历史记录中冗余项目增加.
- 基于上述理由我反对燃玉的提案, 不过仍然对于巡查员门槛的提高这一题目抱有兴趣, 我希望若要提高门槛, 不如直接提高编辑次数要求. Bluedeck 2013年2月25日 (一) 14:04 (UTC)
- 写两次反对……笔误了吧~= =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6日 (二) 11:16 (UTC)
- (:)回应第一个反对反对autopatrol的取消, 第二个则是反对250条目编辑.
- 但是巡查权限门槛的提高应该, 请分社提案 Bluedeck 2013年3月3日 (日) 14:04 (UTC)
- 250次太高了,建议200次足够了,巡查权没啥大不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2日 (五) 07:26 (UTC)
关于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的拉票行为
- 是否符合维基方针?
--P1ayer(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6:34 (UTC)
- (:)回应违反. 这是一种真人的傀儡行为. 请参考WP:傀儡. Bluedeck 2013年3月3日 (日) 14:07 (UTC)
问:熊猫街网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3月4日 (一)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问:关于车站的问题
日本的地铁通勤铁路基本都是**车站,但是国内的都是**站。我想问问是不是有过共识才这样翻译的? --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08:32 (UTC)
- 以“国内”推断您的视角是中国大陆,那您要赶紧把水表放到房门外了。台北车站。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3日 (日) 09:40 (UTC)
- 哇哈哈没有水表。表示台北捷运红线的其余车站都不是**站。比如复兴岗站、明德站--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6:12 (UTC)
- 不用哇哈哈,事实上是您自己搞错了。在台湾捷运与铁路运输被视为是两个不同的运输系统。用语习惯上铁路系统的车站称为“某某车站”,捷运系统的车站称为“(捷运)某某站”,所以您该看的应该是这页,拿捷运系统的车站出来举例就外行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3月4日 (一) 02:41 (UTC)
- 是啊,但是我知道日本的铁路车站和地铁车站都是这样翻译的,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共识。PS不要纠结台湾的了,我是问日本的。Qa003qa003(留言)
- 不用哇哈哈,事实上是您自己搞错了。在台湾捷运与铁路运输被视为是两个不同的运输系统。用语习惯上铁路系统的车站称为“某某车站”,捷运系统的车站称为“(捷运)某某站”,所以您该看的应该是这页,拿捷运系统的车站出来举例就外行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3月4日 (一) 02:41 (UTC)
- 很久以前讨论过的共识就是台湾跟中国大陆还有港澳对于车站的命名习惯不同,因此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条目名以开题或主要贡献用户的地区用语版本为主,然后采用noteTA标签转换以配合各地区读者习惯。而且这原则并不止限于日本的车站译名,包括英文中的station、德文的Bahnhof、法文的Gare……也是采类似原则处理之。--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3月4日 (一) 04:38 (UTC)
- 哦,那就无视了。--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4日 (一) 09:15 (UTC)
- 实际上由于确实没什么问题,所以noteTA很少用到,只是在查歧义的时候有些麻烦。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4日 (一) 18:11 (UTC)
- 哦,那就无视了。--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4日 (一) 09:15 (UTC)
有关全红消歧义的建立
近日有不只一个消歧义页以“全红消歧义”(即消歧义页内的所有项目暂时未被建立条目)为理由而被提删,可是目前似乎并未有方针明确禁止建立这类页面。请问大家认为“全红消歧义”是否一个合理的提删原因?我认为只要“全红消歧义”内的项目如果拥有建立条目的潜力,也不见得有什么理由非删不可,反正这个消歧义页早晚还是要建立的。而且消歧义页简单介绍出有哪些同名项目存在,已是有价值的讯息。--Hargau(留言) 2013年2月25日 (一) 12:10 (UTC)
- 我曾以"指向空页面的重定向"为由提请删除过全红消岐. 但是没有被通过, 我觉得像我那样处理的确欠妥. 在下认为, 对于这种条目应该使用通用关注度指引, 30日未经改进可提删, 阁下认为如何. Bluedeck 2013年2月25日 (一) 13:46 (UTC)
- 只要消歧义条目内对于各连结的主题有稍事说明,足以解释该事物真的是实际存在且有与其他同名/名称接近事物混淆的可能,纵使这些条目都是空连结,也不会影响消歧义条目本身的价值才对。重定向因为不能在条目内加入介绍说明,所以才会有空的重定向没有保存价值的问题。--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5日 (一) 14:33 (UTC)
- 请参考:维基百科:消歧义的荐与不荐,不要增添不会成为好条目的红字连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5日 (一) 15:06 (UTC)
- 那是谁决定的?有讨论过吗?--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5:26 (UTC)
- 根据修订历史的记录来看,原创人是位管理员。--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6日 (二) 05:55 (UTC)
- 可是也应讨论才在中文维基实行吧?不能直接在英文翻译便当作是中文维基方针。恐怕很多人都不知这页存在……--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6:01 (UTC)
- 根据修订历史的记录来看,原创人是位管理员。--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6日 (二) 05:55 (UTC)
- 那是谁决定的?有讨论过吗?--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5:26 (UTC)
- 记得以前有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3/22#山口镇。--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2月26日 (二) 06:02 (UTC)
- 那译名表呢?这算有价值的消歧义吗?--Kuailong™ 2013年2月26日 (二) 13:07 (UTC)
- 个人也是认为全红并不影响消歧义的价值,以先前山口镇和阿尔克莱湖这两个案例为例,虽然当时条目尚未建立,但这个消歧义页面确实达到说明同名事物的功能。--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7日 (三) 00:09 (UTC)
- 在目标条目没建立之前,全红或没目标链接的消歧义页只是指向死路的指示牌,除非很快建立好目标条目,就算是一个,否则我觉得这种指向死路的消歧义页意义不大,即使每项有说明,如果说明不足的话,因为消歧义目标条目有详尽解释,所以消歧义页的解释不需详尽,但没有目标条目的话,每项消歧义说明就如小小条目那样,只有重写或删掉的份。——Sakamotosan 2013年2月27日 (三) 01:52 (UTC)
- 上面提到指引中说的“不会成为好条目的红字连结”,但文字用的是“不会”,是未来式,并没有限制当下的红字连结。ffaarr (talk) 2013年2月27日 (三) 02:04 (UTC)
- 我想“不会”的意思是就算独立成条都会因为缺乏关注度或其他问题被提删的题目。--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2:16 (UTC)
- 上面提到指引中说的“不会成为好条目的红字连结”,但文字用的是“不会”,是未来式,并没有限制当下的红字连结。ffaarr (talk) 2013年2月27日 (三) 02:04 (UTC)
- 我倒觉得这不是标准放宽,而是自然而然的发展趋势。当比较上层、比较基础的条目都建立完之后,会继续想将这些上层条目所包含的内容更加细化介绍,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作法。举例来说,当一个国家条目完备之后,自然而然会细分为一级行政区、二级、三级......越来越详细,在发展初期如果连省、州、郡、县这些高阶的行政区条目都还不完备时,突然将一个村落的条目写得钜细靡遗会让人觉得有关注度不足的嫌疑,但如果在连乡镇等级的条目内容都非常完整的状态下,我们是否还要以关注度不足的考量禁止村落条目的建立呢?消歧义条目的收录内容其实有点牵涉到这种未来发展性的议题,很难用当下的状况来准确预测未来的状况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4 (UTC)
- (!)意见 要不要先讨论维基百科:消歧义的荐与不荐的合法/合理性才继续?--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5:06 (UTC)
- (:)回应:讨论维基百科:消歧义的荐与不荐的合法/合理性之前,我觉得大家应该清楚了解建立消歧义页的目的——消除存在于维基百科之中、由于一词多义所引起的歧义。如果某歧义根本未曾独立成条或不会在短期内建立,个人认为不必写进消歧义页。--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07 (UTC)
- 建了无妨。现在是全红,没准明天就不是了。--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6:12 (UTC)
- 如果全红而且所有项目都缺乏关注道呢?--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18 (UTC)
- 那这歧义页面本身也缺乏关注度。按照关注度方针走。--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6:25 (UTC)
- 如果全红而且所有项目都缺乏关注道呢?--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18 (UTC)
- (!)意见我觉得消歧义页面是否存在,根据页面里面的条目而定。如果页面里面的条目都不适合写在维基,则该消歧义页面也不适合写在维基。
消歧义页我比较推荐加入一句简短说明,相当于一个小小作品。一个可能要消歧义的例子是人名。比如“张三,作家,1984年出版了《可爱的我》。”“张三,数学家,创立了微积分。”
总的来说删除消歧义页,仅当页面里面的所有条目都不适合写在维基,或无法判断是否适合写在维基(因为缺少一句话的介绍)。--Gqqnb(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1:47 (UTC)
内文注解方针:翻译与疑问“参考资料和注释不分开是否为缺陷?”
目前针对内文注解(英语:inline citations),好像英文维基2009年7月共识共用四种方案例子,说明几种不同的参考资料和注释的处理方式,有些是参考资料和注释不分开,有些是分开。我找了一下旧档的历史讨论,Wikipedia_talk:版面指南发现一些过去的讨论,看来参考资料和注释分不分开的问题,以前就有人讨论过,而我对各学术领域读/写论文的经验是“分不分开的状况都有,但格式至少是在同一文章一致,而常是在同一出版物或同一学会一致有分或不分,或两者选择”的状况。
所以,想问一下“参考资料和注释不分开是否为缺陷?”
由于目前的中文维基在“内文注解”方面的方针、指引、和说明可能不如英文维基,而使中文维基人在讨论参考资料和注释分不分开时可能无所依据,所以个人觉得或有必要先将这两页翻译后,再交社群讨论: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28日 (四) 18:06 (UTC)
- 我看过的一些出版物,特别是一些需要大量注释的文史书籍,都没有刻意回避参考文献、注释摆在一起。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大陆中小学的语文书中的文言课文 囧rz... AlexHe34(留言) 2013年2月28日 (四) 18:12 (UTC)
- 无此必要。--黑雪姬(留言) 2013年3月1日 (五) 09:55 (UTC)
- 文末的参考资料和注释合并?我可一个没见过啊。实际上注释都应该是页脚而不是文末吧?所以说“没见过”是必然的,因为极少见到文末注释,而以页脚中参考资料和注释合并为由认为文末参考资料和注释应当合并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日 (六) 10:00 (UTC)
- 那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用注释,而直接在内文里用括号来表达注释。这样还可以显得文章字数很多 囧rz... AlexHe34(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4:12 (UTC)
- 好办法 囧rz... --黑雪姬(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4:11 (UTC)
- 那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用注释,而直接在内文里用括号来表达注释。这样还可以显得文章字数很多 囧rz... AlexHe34(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4:12 (UTC)
- 文末的参考资料和注释合并?我可一个没见过啊。实际上注释都应该是页脚而不是文末吧?所以说“没见过”是必然的,因为极少见到文末注释,而以页脚中参考资料和注释合并为由认为文末参考资料和注释应当合并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日 (六) 10:00 (UTC)
问:收录标准?
我想要知道维基百科的关于收录标准的方针,我在看千字文的编辑历史时发现有多次有人把原文加注释放到条目中,最后都被全部删掉了,维基文库也没有任何的注释或翻译,删除的理由大都是原创研究、无可靠来源或不应放在百科而该在文库等。
问题来了,我认为他给的注释及翻译很不错,虽然说我人微言轻,看法不具公信力,我觉得这样的内容应该可以放在维基上(百科或文库),但根据非原创研究方针,我必须等到有人出一本书,给千字文注释或翻译,才能把它放上维基(或是别的可靠来源只是我举不出例子),可是有人需要找注释或翻译的话就要等到那时候了。
总结,维基的方针是不是宁缺勿滥?是的话或许可以把这句话放入方针中,虽然简短但说明了不少事情。
--S.J.J.(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07:58 (UTC)
- 翻译是侵权吧。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3日 (日) 09:49 (UTC)
- 翻译public domain的作品只是利用public domain作品的改作,无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3:37 (UTC)
- 我忘了,抱歉,那我这里先特指像千字文这类古文献(已经无版权问题的文献)。
- 补充一下,再举个例子──有许多条目的内容不大有人会去作整理并发表,只能直接以内容作来源,比如说网络用语,只能说我看到很多人用这句话,符合条目内容,就补充进条目,若要列举来源就很困难,可他偏偏是真的,这样到底该不该放入维基中?--S.J.J.(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0:26 (UTC)
- (:)回应见WP:motto,“简而言之:此口号符合维基百科自由开放及善意推定的包容原则,然而百科在筛选、过滤及查证来源内容仍有一定标准”,全球维基发展史上有保留派及删除派的过去,英文维基最后妥协在内文注解及来源,有可靠来源及详细内文注解则留,无则去。--(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3:34 (UTC)
(~)补充:见三字经条目引用wikisource的做法,简言之,放在Wikisource,在维基百科上连结引用。--(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3:38 (UTC)
- 维基系列网站从来不应被视为可靠来源,请勿误导他人。--黑雪姬(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4:08 (UTC)
- (:)回应:wikisource存的是第一手来源资料,自然第一手来源资料有相关引用于百科编辑规定。见WP:来源考量。--(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4:41 (UTC)
- 谢谢Hanteng。
- 黑雪姬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们希望使维基变的可靠,我们必须相信维基很可能不是可靠的,我的理解有误吗?--S.J.J.(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11:17 (UTC)
在维基百科上贴译文是侵权。不是译文本身侵权。话说我管译文本身是否侵权干什么。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5日 (二) 14:29 (UTC)
关于巡查员制度的若干建议
应Bluedeck要求,基于先前讨论,整理出如下建议,请诸位分别阐述观点——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3月5日 (二) 16:25 (UTC)
(括号内为idea提出者,有新观点请在下面补充):
建议一
建议二
已经创建1~3个条目,其他不变。(Tianyamm2)
建议三
取消autopatrol,且不能巡查自己创建的页面(ffaarr、Liangent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16:32 (UTC)、Lakokat)
建议四
巡查测试,需要说明自己的手动巡查经验和对于巡查的认识,或者整理发表对几个新条目的意见。(Snorri、Inspector)
(注:括号内为idea提出者,有新观点请在上面补充——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3月5日 (二) 16:26 (UTC))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3月7日 (四)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请在人物相关模版加入"性别"
rt 现在有些模版并没此项资料, ex.作家, 如文中并没明写, 要从文章内看出男女, 还是有点麻烦啊
毕竟, 很多人并不是很有名到人尽皆知 Adyu(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10:54 (UTC)
- 那应该是条目的撰写者没有写好吧。通常人物的性别应该在条目首段的简介中就该提及才对,根本不需要另外在模板中加入栏位就可以作到。不过,作家或漫画家之类、不一定要抛头露面的职业种类,有时是蓄意隐藏性别不想让外人知道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6日 (二) 11:02 (UTC)
- 加入性别并无不可,有些人单从名字很难看得出是男是女,例如:熊欣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3:58 (UTC)
- 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这问题,例如在内文首段提及职业时加上性别变成“男性动作演员”就成了,特别在infobox中加性别栏总觉得有点做过头(给人一种这人物好像有不男不女的嫌疑,所以要特别强调其性别似的印象……)--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04:09 (UTC)
- 我觉得没必要吧...应该在首段提及 比如说男演员就说是“演员” 女演员就说是“女演员”--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2月27日 (三) 04:29 (UTC)
- 请考量男女平权的议题,传统上不特别提及性别时都预设是男性的观念,以这个年代来说已经落伍了。既然要写应该是无论男性或女性的场合,都写出为宜。--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04:33 (UTC)
- 问题是英文维基现在都是actor actress这样写的--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2月27日 (三) 05:26 (UTC)
- 其实看到在文中用他还是她不就知道了?当然,跨性别等除外,这种可能需要在文中特别说明,其实指女不指男,也还是因为职业的缘故,男性居多,所以要特别指出是女性吧。例如说到护士,如果是男的,才会特别用男护士来指明,而女的不会用女护士这么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7日 (三) 05:49 (UTC)
- 问题是英文维基现在都是actor actress这样写的--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2月27日 (三) 05:26 (UTC)
- actor跟actress原本就有表示性别的效果。西方语言大部分的名词都是有阴阳性差异或可以从相关的贯词判断其性别,但中文没有此效果。这跟“男演员就说是“演员” 女演员就说是“女演员””是两回事。--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05:51 (UTC)
- 职业跟性别之间的关连性是一种靠传统印象所建立的惯例,但是这种关连性迟早会被打破,举例来说,“教师”这种职业在古代其实是男性的专利,但是现在当我们提到小学或中学教师时,请问各位脑中浮现的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所以我认为如果想让维基百科持续通用下去的话,在遇到性别考量时还是男女公平处理比较好,别仰赖既有印象太多,毕竟我们现在的印象习惯不见得适用于十年、二十年后……。--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05:59 (UTC)
- 维基百科还是应该反映当下的习惯吧?有一些称谓加上男xxx或/和女xxx时,如果中文里从不或很少这么用,那岂不是我们在自作主张,原创研究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7日 (三) 06:05 (UTC)
- 我不知道其他地区的用语习惯如何,但是至少在台湾,性别用字的小小差别往往会有很不同的语感表现。对于那些不常在前面加性别描述的职业,如果直接使用“男xxx”或“女xxx”的确会有很不顺耳的怪异感,但如果是写“男性xxx”“女性xxx”则几乎不管加上什么职业都不会有特殊的怪异感,反而给人一种正式叙述的感觉,也可避免原创研究的可能。--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06:23 (UTC)
- 在香港女性的医生会刻意称呼自己为“女西医”或“女中医”,男医生则没有类似习惯。--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39 (UTC)
- 称呼自己为“女西医”很大原因是(以前)有些“女病人”不喜欢“男西医”,算是“市场划分”宣传作用--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7:52 (UTC)
- “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是一名男性数学家”,这样说奇怪不奇怪?目前我没见到哪一本传记介绍一个人物时把性别明确写了出来。
- 要是真的想知道是什么性别,办法多的是。有些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约翰”、“保罗”就一定是男的,“伊丽莎白”、“玛丽”就一定是女的。还有就是看正文中该人物的代名词用的是“他”还是“她”。再有,从“在男子100米游泳比赛中得了金牌”、“是某某的女儿”、“晚年得了睾丸癌”等句子中都可以判断出是男还是女。--Symplectopedia(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9:46 (UTC)
- (:)回应 希望不要每个维基中有条目的人都得前列腺癌或子宫颈癌……--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0:12 (UTC)
- 台湾的译名习惯通常会根据人物的性别,而在选择用字时故意挑选有男性感或女性感的用字(例如女性译名多用带有草头或斜玉旁等部首的字,例如莎、珊、莉之类的),而很容易从译名判断男女。但是,参与中文维基这么久了,我发现中国大陆的译名常常会把女性人物翻译成很男性感的译名,而失去了这分辨效果。不过,用名字判断性别通常都是最容易出错的一种判断法,毕竟存在很多非常中性的名字。--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1:28 (UTC)
- (:)回应 希望不要每个维基中有条目的人都得前列腺癌或子宫颈癌……--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0:12 (UTC)
- 称呼自己为“女西医”很大原因是(以前)有些“女病人”不喜欢“男西医”,算是“市场划分”宣传作用--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7:52 (UTC)
- 在香港女性的医生会刻意称呼自己为“女西医”或“女中医”,男医生则没有类似习惯。--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39 (UTC)
- 所有职业的人物都用“男性XXX”、“女性XXX”太过武断。中文中根据职业、上下文不同,对性别的称呼是不一样的。“男演员”、“女演员”很常用,“男动作演员”、“女动作演员”就不常用。而无论是“男数学家”、“男性物理学家”、“男作家”、“男律师”都不常用,一般都说“数学家/女数学家”、“作家/女作家”、“律师/女律师”。“男性医师”、“男性作家”虽然有使用,但一般是泛指,如“女性患者往往不希望接受男性医师检查”,或在不希望透露姓名时使用,比如“XX医院的一位男性医师在XXX手术中昏迷”,而不会在介绍人物的时候出现,如“某某是一位男性医师”。维基百科应该反映中文常用说法,而不是为了彰显“男女平等”就自造一些不被使用的新说法。—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1:40 (UTC)
- 如果条目足够长的话我不相信整个条目都不出现“他”、“她”两个字、人物的照片等任何体现其性别的信息。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1:46 (UTC)
- 在台湾的军队里面就有句“单兵不讲你我他”的规则,要整篇文章都不使用代名词还是办得到的。不过,这里到底是让人一看就懂的百科全书,还是在玩推理猜谜游戏?--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1:54 (UTC)
- 但维基百科也不是军队。不可能说我们来考虑那些大段内容不使用人称代词的极端情况。其实简单的添加一张照片,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05 (UTC)
- 中文维基有照片的人物条目有没有1%? 还有古人那里找画像?--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2:16 (UTC)
- 但不可否认加照片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法。退而次之就是文内的体现,而这种体现并不困难。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26 (UTC)
- 中文维基有照片的人物条目有没有1%? 还有古人那里找画像?--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2:16 (UTC)
- 但维基百科也不是军队。不可能说我们来考虑那些大段内容不使用人称代词的极端情况。其实简单的添加一张照片,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05 (UTC)
- 如果台湾军队有这种特殊惯例,并且要延伸到维基百科的行文中来的话,可以特地在这些内容前加注男性、女性以分出性别。否则一般人物的条目中很容易就可以出现“他/她”。只要在第二句出现这个人物的句子里不以人名为主语(或宾语),而用“他/她”代替就可以了。相比硬造出“男性XXX/女性XXX”的不常用说法,然后整篇文章没有“他/她”的条目,我觉得职业名称前不出现“男性/女性”,在文章中出现“他/她”的条目更自然,更为读者接受。—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2:10 (UTC)
- 提到部队中的规则只是一个“也可以这样做到”的举例,请别绕在那件事上打转。我并不反对用代名词分辨性别,只要放在文章最前面可以轻易阅读到的位置即可。很有趣的一点是,在中文中原本也不存在“她”“你”这种用来辨识女性性别的代名词用法,不管男女都是用“他”“你”概括,我还记得小学时上国文老师教的是“他”“你”可以同时意指男性或女性,而不是专用于男性。言下之意,如果在文章中看到女字旁的代名词就可以知道是女性人物,但如果是人字旁的,并不见得就一定代表是男性,此时该怎解?--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2:33 (UTC)
- 比如他的妻子/老公如何如何、他毕业于女子学校等等。这些语句同样可以透露出性别的信息。而像小野妹子这样的人物,其内容就已对其性别进行了叙述。所以想要在大量内文中不提及或隐藏其性别的信息是很困难的。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47 (UTC)
- 自由主义:一律可加可不加。 ——CommInt'l(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2 (UTC)
- 比如他的妻子/老公如何如何、他毕业于女子学校等等。这些语句同样可以透露出性别的信息。而像小野妹子这样的人物,其内容就已对其性别进行了叙述。所以想要在大量内文中不提及或隐藏其性别的信息是很困难的。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47 (UTC)
- 提到部队中的规则只是一个“也可以这样做到”的举例,请别绕在那件事上打转。我并不反对用代名词分辨性别,只要放在文章最前面可以轻易阅读到的位置即可。很有趣的一点是,在中文中原本也不存在“她”“你”这种用来辨识女性性别的代名词用法,不管男女都是用“他”“你”概括,我还记得小学时上国文老师教的是“他”“你”可以同时意指男性或女性,而不是专用于男性。言下之意,如果在文章中看到女字旁的代名词就可以知道是女性人物,但如果是人字旁的,并不见得就一定代表是男性,此时该怎解?--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2:33 (UTC)
- 在台湾的军队里面就有句“单兵不讲你我他”的规则,要整篇文章都不使用代名词还是办得到的。不过,这里到底是让人一看就懂的百科全书,还是在玩推理猜谜游戏?--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1:54 (UTC)
- 与其搞这些推理猜谜的把戏,不如思考一下如何在条目最开始的地方用阅读起来最顺口、不会有奇怪感觉的方式描述人物的性别。--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1 (UTC)
- 遵照中文现有习惯,男用“他”,女用“她”就好。既然当下的中文使用者在看一般文章时没有遇到大量的问题,导致需要中文中出现新的语法结构或词语用法来专门识别性别,就不应该假设读者在看维基百科时会遇到更多的问题。何必杞人忧天?—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3 (UTC)
- 与其搞这些推理猜谜的把戏,不如思考一下如何在条目最开始的地方用阅读起来最顺口、不会有奇怪感觉的方式描述人物的性别。--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1 (UTC)
- 另外,没有必要假设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对于人物性别有特别的兴趣。很多条目也没有提过人物的身高、体重、三围,维基百科也没有必要特地研究如何在条目最开始的地方描述人物的身高体重三围。比如说读者为何需要知道一个律师或一个天文学家是男是女?大部分读者关心的是他/她的职业/学术生涯以及影响。特地强调性别反而很奇怪。—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9 (UTC)
-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为何此讨论会出现呢?或许对于某些职业的人物性别并不重要,不过显然对于其他职业还是有读者在意的。反正,我的初衷只是反对在infobox中另立性别栏位,而倾向在主条目中说明即可,但如果大部分的人连主条目中的说明都不建议的话,应该可以合理推论大家都反对在infobox中加上性别栏位,没错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6:24 (UTC)
- 如果这个议题在一年中出现十次以上,由不同的用户提出,那么我会觉得读者或编者对人物的性别之兴趣足够。至于是否说明性别,我的倾向是不做违反中文习惯的特别说明,也不必在人物栏中特别加注。如果有读者对某个特定人物的性别感兴趣而有无法在条目中得到性别方面的信息,可以在讨论页或条目探讨版提出,再来商量怎么写。—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42 (UTC)
- 回大象:为什么?我认为,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虽然对于人物性别未必有特别的兴趣,但若要有兴趣起来,性别会远高过身高、体重。毕竟大多数人都不太高也不太矮,不太胖也不太瘦(正负两个标准差以内),物以稀为贵,人们对于属于"绝大多数"的人没有兴趣,但是男性与女性,何者占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如果读者自己的身高体重是属于"绝大多数"者(正负两个标准差以内),而条目又没有特别提到人物的身高体重,读者可以合理推断人物的身高体重与自己一样也是"绝大多数";但是,条目没提到性别,读者总不能合理推断人物的性别与自己一样吧!?冬天风摇酒馆绣中灯(克劳棣喜欢的句子)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1 (UTC)
- 能否举一个你很想知道性别而又没能在条目中找到性别信息的人物条目的具体例子?—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6 (UTC)
- 潘垣?〈如果张蔚榛及陈君恺的参考链接中不是有照片也是不知男女的〉--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8日 (四) 06:02 (UTC)
- 潘垣和陈君恺基本看名字就可以知道性别。张蔚榛的话合理使用头像也可以区别。我还以为你会举王丹或者蔡英文作为例子。说实在的想要知道潘垣、陈君恺和张蔚榛的性别的人真心不会多。—Snorri(留言) 2013年3月7日 (四) 20:04 (UTC)
- 能否举一个你很想知道性别而又没能在条目中找到性别信息的人物条目的具体例子?—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6 (UTC)
- 回大象:为什么?我认为,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虽然对于人物性别未必有特别的兴趣,但若要有兴趣起来,性别会远高过身高、体重。毕竟大多数人都不太高也不太矮,不太胖也不太瘦(正负两个标准差以内),物以稀为贵,人们对于属于"绝大多数"的人没有兴趣,但是男性与女性,何者占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如果读者自己的身高体重是属于"绝大多数"者(正负两个标准差以内),而条目又没有特别提到人物的身高体重,读者可以合理推断人物的身高体重与自己一样也是"绝大多数";但是,条目没提到性别,读者总不能合理推断人物的性别与自己一样吧!?冬天风摇酒馆绣中灯(克劳棣喜欢的句子)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1 (UTC)
- 如果这个议题在一年中出现十次以上,由不同的用户提出,那么我会觉得读者或编者对人物的性别之兴趣足够。至于是否说明性别,我的倾向是不做违反中文习惯的特别说明,也不必在人物栏中特别加注。如果有读者对某个特定人物的性别感兴趣而有无法在条目中得到性别方面的信息,可以在讨论页或条目探讨版提出,再来商量怎么写。—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42 (UTC)
-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为何此讨论会出现呢?或许对于某些职业的人物性别并不重要,不过显然对于其他职业还是有读者在意的。反正,我的初衷只是反对在infobox中另立性别栏位,而倾向在主条目中说明即可,但如果大部分的人连主条目中的说明都不建议的话,应该可以合理推论大家都反对在infobox中加上性别栏位,没错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2月27日 (三) 16:24 (UTC)
- 也就几种解决方法,就讨论一下就可以了:1、不统一处理,能写就写,某些极短的条目就算了;2、在信息框说明;3、统一用分类说明;4、在导言中说“男性xxx”;5、专门派几个人,遇到没有这种性别信息的就补上一两句“他”“她”即可。--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3月2日 (六) 02:38 (UTC)
使用条款未翻译。。。
https://wikimediafoundation.org/wiki/Terms_of_Use 使用条款未翻译。。。 --2q1w2007留言 2013年3月8日 (五) 17:38 (UTC)
请大家参与 南昌站 条目名称改名建议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3月9日 (六)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消歧义页应该包含什么样的事物?
刚刚巡查Wasa的时候发现“WASA Entrainment,一家于2012创始于南阳的公司”不知道是什么。google找到网站也好像没有实际内容。--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3月3日 (日) 11:30 (UTC)
- 这是夹带私货宣传。--Aoke1989(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1:48 (UTC)
- 如果说是有条目的事物才值得列在消歧义,那么没办法确定会不会成为条目的事物怎么办?--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3月4日 (一) 07:57 (UTC)
- 有啥好说的,直接回退、半保护。该用户一看用户名称就知道是来替自己公司打广告的,如果这家公司真的有值得一提的重要性,也得由其他无相关利益的用户来添加撰写才行。--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3月4日 (一) 08:19 (UTC)
- 我想最低标准应该是某一语言版本有条目,且不是特别有问题的条目,以及一些比较知名的别名(如LZ)。这怎么样?--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也请用HTTPS) 2013年3月5日 (二) 01:29 (UTC)
- 如果是有其他语版对应的消歧义页,利用至少要在某版本维基中有对应条目作为收录标准,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此辨别标准可能会在消歧义是针对中文中的重复状况而设时失效,为其稍微不利之处。
- 如果是缩写或别名的收录标准,我建议可以参考关注度标准,针对被怀疑关注度不足的缩写用法,写上去的人有义务举证其可靠第三方来源。--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3月6日 (三) 06:48 (UTC)
- 这点也不需太担心。未来性是不该有时效的,明天是未来,十年以后也是未来,只要提得出符合关注度标准的证明,就算条目目前不存在也无妨。--泅水大象™ 讦谯☎ 2013年3月9日 (六) 14:29 (UTC)
条目是否可用模版方式引用另一条目内容
见权力的游戏剧集列表与权力的游戏 (第一季),类似模板这样的引用功能是否可以这样子用?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3月10日 (日) 15:13 (UTC)
- 英文维基有不少这样用的 肯定没问题--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3月10日 (日) 15:22 (UTC)
请求加入有关空格的格式守则
我在巡视条目的时候,常见到有关空格的不同做法。我认为这是比较简单的一项格式,如果写入了正式的手册当中,就可以同一条目样式,使百科更加专业。以下有两点:
- 中文句子中加入外文、数字、公式时前后是否该加上空格
- 阿拉伯数字和随后的单位之间是否该加上空格
我主张:中文句子加入外文、数字、公式时前后不加入空格。(如:“第118号元素按照IUPAC元素系统命名法符号为Ununoctium。”)阿拉伯数字和随后的单位之间要加上一个半形空格,但前后连着中文字处不加空格。(如:“用来发现锎元素的是1500 mm直径回旋加速器。”)目前有关的格式在不同条目中很不统一,请讨论是否将这项规定写入格式手册中。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3月12日 (二) 02:54 (UTC)
- 已有Wikipedia:格式手册#空格,可改善。第二点感觉除非数字很长,或为了美观或并列来改善可读性,否则数字与单位间没必要空格。--YFdyh000(留言) 2013年3月12日 (二) 14:08 (UTC)
- 现在的空格守则很不清晰,而且同时允许两种不同的用法。我希望统一格式,只允许一种,要么有空格,要么没有空格,而不是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3月12日 (二) 17:30 (UTC)
- 是的,所以我说“可改善”。需要更清晰、明确的规则文本和讨论。注意格式手册是指引:“人们应当但不是强制规定必须遵循的建议方针,人们在维基对之应有所理解体认”--YFdyh000(留言) 2013年3月12日 (二) 17:38 (UTC)
- 现在的空格守则很不清晰,而且同时允许两种不同的用法。我希望统一格式,只允许一种,要么有空格,要么没有空格,而不是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3月12日 (二) 17:30 (UTC)
那就来做个调查好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3月16日 (六)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提请通过Wikipedia: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为指引
已补充“导航模板”部分,此为第二次提议。--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6日 (六) 08:32 (UTC)
- (+)支持--原提议者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2:15 (UTC)
- (-)反对:目前我没有看到它做指引的必要。另外这个翻译可改善之处很多。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18日 (一) 13:32 (UTC)
- 最近导航和模板的话题不是很热吗?翻译谁都可以改嘛,欢迎协助编辑。--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8:10 (UTC)
- 里面总共也没有几句规范性质的话,没有必要立为指引。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18日 (一) 18:19 (UTC)
- 最近导航和模板的话题不是很热吗?翻译谁都可以改嘛,欢迎协助编辑。--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8:10 (UTC)
- 整篇内容好像都没把分类、列表及模板的差异和各自使用的范围说明白。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8日 (一) 18:22 (UTC)
- 我觉得它说的是三种方式相互独立,无所谓各自的使用范围,每种方式按照各自的规范标准执行就可以了。--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20:50 (UTC)
- 每种方式各自的规范标准就是范围,换了一种说法而已。内容的规范标准毫无条理。大量篇幅用于介绍优点和缺点,我个人认为这是偏题了。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9日 (二) 07:53 (UTC)
- 我觉得它说的是三种方式相互独立,无所谓各自的使用范围,每种方式按照各自的规范标准执行就可以了。--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20:50 (UTC)
关于审验提出删除条目资格的建议
我发现很多被提出删除的条目有保留价值,但是某些提删人完全是评自己的常识的喜好将这些条目放到页面存废讨论页讨论,比如攀枝花学院,我对提删者User:Riskchard只是因为自己香港人就认为可以乱删除攀枝花一所有上万名学生的学院的条目感到非常不满。 --Ksyrie(Talkie talkie) 2013年3月21日 (四) 13:46 (UTC)
-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学生数目与关注度无关,请问攀枝花学院得到什么独立于主题实体的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34 (UTC)
- 何以见得我只是因为香港人的身份就认为可以乱删条目?--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0 (UTC)
- http://edu.sina.com.cn/l/2005-03-30/108999.html --耶叶爷♥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3 (UTC)
- http://edu.sina.com.cn/focus/gzzyzn/index.html 也即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的高校也全有关注度了,真轻松。--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2 (UTC)
- 高校本来就有关注度,此乃常识。动动脑子都知道。--耶叶爷♥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8 (UTC)
- http://edu.sina.com.cn/focus/gzzyzn/index.html 也即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的高校也全有关注度了,真轻松。--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2 (UTC)
- http://edu.sina.com.cn/l/2005-03-30/108999.html --耶叶爷♥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3 (UTC)
- 何以见得我只是因为香港人的身份就认为可以乱删条目?--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0 (UTC)
-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学生数目与关注度无关,请问攀枝花学院得到什么独立于主题实体的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34 (UTC)
- 我不赞成将任何非扰乱的提删行为称之为乱提删。某个用户以关注度不足为由提删某个条目,即说明该条目当前就是缺乏可靠的第三方来源。保留方最简单的驳回操作就是加入可靠的第三份来源即可。攀枝花学院现在依旧没有第三方来源。乌拉跨氪 2013年3月21日 (四) 18:14 (UTC)
- 同上。很吊诡,当年书生提删也被人顺着“大陆人”的身份打上去,没想到今天“香港人”也会成为理由。近来客栈的政治意味甚浓,建议各位慎言(特别是自己的政治文化或身份信念),将讨论集中在实际问题。虽然我觉得攀枝花学院没有删除的必要,要第三方来源随便到百度新闻找都有,这里就有一个。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2:52 (UTC)
- 我支持所有高校都有关注度。 Chmarkine(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3:53 (UTC)
- “条目没有第三方来源”与“条目主题的关注度不足”不是等价关系,例如摩尔多瓦。--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04:09 (UTC)
- 任何人都有权利跟方针提出删除,正如任何人都可以跟方针提出保留。获致共识是存废讨论的功能与目的。最好的做法是提供有效的关注度来源证明。--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4:17 (UTC)
- 如果真正具足够关注度,根本就不会被成功删除。实没有需要提高提删门槛。--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2日 (五) 04:21 (UTC)
- 另有关学校关注度月前才讨论过,请参考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 (公司机构)#学校的关注度--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4:36 (UTC)
- 当时讨论的是中小学,不是大学。--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04:50 (UTC)
我对创建条目时未能引用足够的可靠来源表示歉意。我想强调条目最初并不是没有第三方来源,但确实很少不足以支撑其重要性。而我选用的第一手来源基本上都是对事实的中立陈述,自以为可能并不违反WP:第一手来源的方针,同时底部的模板本身也提供了一些佐证。不同地区的用户对事物关注度的认识有差别很正常,提删条目跟用户的背景无关,这是一次正常的存废讨论,没什么好说的。让我稍有不满的只是未经简单的关注度判断而草率的速删然后又提删,如果真能以负责的态度搜索一下,我想是不会这么麻烦的。--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5:40 (UTC)
- 一个上万人的大学攀枝花学院关注度还不如香港一个卫民村吗?我建议香港人不要提删任何非香港本地的条目--Ksyrie(Talkie talkie) 2013年3月22日 (五) 05:59 (UTC)
- 楼上少点香港人前香港人后吧。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14 (UTC)
- 如果提删前需要先出示户籍或住址证明的话,这会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不过书生的部分提删,确实相当奇怪。--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2日 (五) 06:29 (UTC)
- 刻意把一个条目的问题上纲上线挑拨离间中文维基不同社区用户,是极幼稚的行为--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46 (UTC)
- 始作俑者可不是User:Ksyrie。--CHEM.is.TRY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3 (UTC)
- 面对“最先动口”的人,就顺道让对方做“最后动口”的人吧。一个巴掌拍不响,拍起上来,就出现下面其他版的乱局。在泥泞打架的人,再正直都是黑的。你不还手,大家就知道谁在扔泥。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6:37 (UTC)
- 始作俑者可不是User:Ksyrie。--CHEM.is.TRY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3 (UTC)
- 刻意把一个条目的问题上纲上线挑拨离间中文维基不同社区用户,是极幼稚的行为--Nivekin※请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46 (UTC)
- 如果提删前需要先出示户籍或住址证明的话,这会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不过书生的部分提删,确实相当奇怪。--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2日 (五) 06:29 (UTC)
- 问题解决
如Nivekin※请留言之前提出,维基百科:关注度#脚注6中“此外,并不是可靠来源中的任何内容都能证明某一主题已符合创建条目的关注度要求。譬如,词典或数据库、广告或公告栏、小新闻故事都是这样的案例,尽管它们出现在可靠来源上,但它们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已说明有关高校数据库的来源“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且看目前在存废讨论中被提出新浪教育, 中国教育在线根本只是数据库,任何高校都有纪录,那只能证明攀枝花学院存在,不能证明其关注度。这里更是来自攀枝花学院人事处,是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吗?数量很大就能证明关注度?我爱数字用户请反省一下。--Risk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1:10 (UTC)
- (!)意见“尽管它们出现在可靠来源上,但它们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不一定”≠“一定不”。方针不是死的,是活的。哪个数据库能用哪个不能用,我们自有判断。--耶叶爷♥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1:51 (UTC)
- (:)回应“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不等于“一定不”,但难道就等于“能真正支持”?若条目只有数据库式的来源,又怎会有关注度?我强调是只有。你的判断建基于什么?--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1:58 (UTC)
- 你要倔强下去那就和别人倔强吧。一天能挂40个关注度模板的巡查员果然不是一般人类。我现在一句话也不想和你多说。浪费时间。--耶叶爷♥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2:08 (UTC)
- 你有见那些是什么条目?请问有哪个管理员像你这样的,不理会方针,更批评别人坚持方针?不理会没关注度的条目,还批评别人挂关注度模板?你以为挂模板很好玩?--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2:11 (UTC)
- 单用来源来判断关注度可以很有问题。切身处地看,就算该等高等院校只有数据库类的资料,观其创办时间之长,报读人数之多,保留并无不可。::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6:37 (UTC)
- 数量很大就能证明关注度?如果你认为自己知道创办时间多长、多少报读人数能决定一间学校的关注度,你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8:40 (UTC)
- 好吧,这样好了没有?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不少大陆教育刊物都有以攀枝花学院为题,算独立资料来源否?。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0:50 (UTC)
- 若是这样我没异议。请把网站链接放在存废讨论,以作讨论。--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3:10 (UTC)
- 好吧,这样好了没有?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不少大陆教育刊物都有以攀枝花学院为题,算独立资料来源否?。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0:50 (UTC)
- 数量很大就能证明关注度?如果你认为自己知道创办时间多长、多少报读人数能决定一间学校的关注度,你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8:40 (UTC)
- 单用来源来判断关注度可以很有问题。切身处地看,就算该等高等院校只有数据库类的资料,观其创办时间之长,报读人数之多,保留并无不可。::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6:37 (UTC)
- 你有见那些是什么条目?请问有哪个管理员像你这样的,不理会方针,更批评别人坚持方针?不理会没关注度的条目,还批评别人挂关注度模板?你以为挂模板很好玩?--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2:11 (UTC)
- 你要倔强下去那就和别人倔强吧。一天能挂40个关注度模板的巡查员果然不是一般人类。我现在一句话也不想和你多说。浪费时间。--耶叶爷♥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2:08 (UTC)
- (:)回应“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题的关注度。”不等于“一定不”,但难道就等于“能真正支持”?若条目只有数据库式的来源,又怎会有关注度?我强调是只有。你的判断建基于什么?--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1:58 (UTC)
路过,建议Riskchard注意一下说话的语气,咄咄逼人对讨论无济于事,只会让人觉得反感。--CHEM.is.TRY 2013年3月23日 (六) 12:47 (UTC)
- 君不见你在我被诬蔑“因为香港人的身份就认为可以乱删条目”时伸张正义?你不觉得地域歧视反感?--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3:03 (UTC)
- 阁下的语气针对的可不只是“地域歧视者”User:Ksyrie。而且我没有针对这个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3/19中阁下的语气也是如此。PS:阁下可以想一下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0/04#头条娱乐中为什么许多平时不怎么参与存废讨论的用户都出来投了删除票。--CHEM.is.TRY 2013年3月23日 (六) 14:44 (UTC)
对于没有用户页或者是错误用户页的签名管理员是怎么处理的?
有些维基人就喜欢用错误的签名“嫁祸”于他人,或者是没有用户页的签名来“匿名”。可是这都能从“查看历史”里面看到该用户,不知道管理员是怎么处理的?--中 日 韩 越 的 汉 字 2013年3月24日 (日) 00:27 (UTC)
- 你的签名就没有用户讨论页,让其他人如何联系你?不过一般管理员或其他用户看到之后就会用删除线划去错误的内容,至于多次破坏的,提报到WP:当前的破坏等待Admin处理即可。Super Wang 2013年3月24日 (日) 00:40 (UTC)
关于模板 Infobox rail line 的问题
好多条目 比如上海地铁 都是使用模板里面的 | engine= 来填写怎么供电以及电压,但是我看了表格认为应该使用 | electrified= 啊。--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06:33 (UTC)
- 一个模板的使用并非遵循某种规定,因为英文定义的参数可能会引起歧义。要不就直接用| 电气化方式。那个和动力方式毕竟不是一回事。Super Wang 2013年3月24日 (日) 08:04 (UTC)
- 中文的这个模板做的不伦不类可以用在路线上也可以用在整个系统上- -,好吧随便吧。--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07:43 (UTC)
是否应该为某些组织的特定宣传制定防止破坏方针?
如题。
我认为应该讨论一下对一些组织的特定的使用多人真人傀儡,对条目作出各种破坏并摇旗呐喊的行为作出适当限制。--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0:07 (UTC)
- 例如,先前提过的1RR。--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0:28 (UTC)
DYK机器人如果发现反对票超过4票必须经过管理员确认方能上首页,这就能解决一大部分问题。剩下的再慢慢纠缠也不迟。—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3:38 (UTC)
- 支持先制定关于争议条目评选DYK的规定。不过依靠管理员做判断也有一定的问题,还是等争议消失再重选DYK比较好。--Gilgalad 2013年4月16日 (二) 03:45 (UTC)
- 这次争议投票出现了好几张编辑次数只有一两百的支持票,甚至还有一个支持票只有几十次编辑。--Gilgalad 2013年4月16日 (二) 03:49 (UTC)
- 这样的条目不会很多(DYK没有争议的话多年以来基本上是鼓掌通过),如果出现那么多的反对票至少说明有争议,此时管理员所做的工作是检查条目是否仍然符合推荐资格,是否符合方针,而并非压制争议或者钳制言论。先前不用机器人的时候也是管理员手动处理DYK的。全自动判定很难避免问题和争议。—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3:53 (UTC)
- 如果只是等到争议消失再来评选DYK,可能导致某些用心编写的好条目永远不见天日。—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3:56 (UTC)
- 对付这些不要脸的行为,惟有比他们更加不要脸。参考:左派得逞 食环拆法轮功横额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03 (UTC)
- 以暴易暴只会把社群搞得乌烟瘴气。这回的问题是广泛争议和因POV全保护条目上了DYK,而且机器人没有办法做出判定,这便是现行规则的漏洞,换成手动判定即可。—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4:07 (UTC)
- 对付这些不要脸的行为,惟有比他们更加不要脸。参考:左派得逞 食环拆法轮功横额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03 (UTC)
- 不如反对票超过4票以上的话强制要跑完7天流程,而如果真的达到登上首页的票数、但条目登上首页那天仍因为编辑战而全保护的话仍不得出现于首页上。基本上咱认为还是促进讨论更改条目的争议才是重点,挂了争议模板或者只是一昧投反对票、而没有实际修正条目的作为其实对于维基百科的发展也没有什么益处。--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11 (UTC)
- 建议改为4票和75%或以上支持方能通过。即是说如果有10票反对,就要有30票支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16 (UTC)
- 咱认为与其一昧的想如何反对不如共同合作改善条目这才是正确作法,要不只是塑造了一个条目没登上首页并且继续在维基百科内“摆烂”。--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26 (UTC)
- 他们会跟你合作吗?经验告诉我们,他们只会绑架条目和过度扩充。其目的一早已经昭然若揭。--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44 (UTC)
- 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文宣条目当然要改,但上了DYK这种事故也要杜绝。--Gilgalad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1 (UTC)
- 重点是怎样明确定义的东西不能够登上首页。由于争议模板在某种程度下是很简易就可以放上(只要有觉得不合)或者是撤下(修改完成),所以咱认为再用投票制度的现在DYK并不适合。但是相对地一个条目进入编辑战而且还被全保护,这已经明明白白地说这条目有问题了,老实讲这应该是最基本不能犯的底线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7 (UTC)
- 所以还是要引入人为判定,和VFD类似,争议条目并不单纯以票数来决定是否上DYK。—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01 (UTC)
- 全保护中就有要大概看一下是否是特意破坏的人为判定吧。--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冒号太多了)但违反方针不能登上DYK的未必只有全保护一种,无可靠来源、注释过度等等也可以算。—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7 (UTC)
- (我不会那个移动行数的模板(?)……)……理想的情况不是看到不对的地方按下编辑进行修改吗?(每个维基百科的宣传影片都这么写)--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3 (UTC)
- 并不是所有争议条目都会进入保护这一阶段,尤其是当对方手握一个粗劣的明显作伪的来源,简单删除又容易导致争吵的时候。此时很多人可能直接捏着鼻子绕开不管了。—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8 (UTC)
- (冒号太多了)但违反方针不能登上DYK的未必只有全保护一种,无可靠来源、注释过度等等也可以算。—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7 (UTC)
- 全保护中就有要大概看一下是否是特意破坏的人为判定吧。--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所以还是要引入人为判定,和VFD类似,争议条目并不单纯以票数来决定是否上DYK。—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01 (UTC)
- 重点是怎样明确定义的东西不能够登上首页。由于争议模板在某种程度下是很简易就可以放上(只要有觉得不合)或者是撤下(修改完成),所以咱认为再用投票制度的现在DYK并不适合。但是相对地一个条目进入编辑战而且还被全保护,这已经明明白白地说这条目有问题了,老实讲这应该是最基本不能犯的底线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7 (UTC)
- 这是在鼓励双方都使用傀儡来抢比例么。。。—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9 (UTC)
- 囧rz……:我的方案不是吧,而且比例在10票得7赞成票时不就死了……咱构想的方案不就几种可能:一、主编者跟从修改;二、主编者回退、之双方试图取得共识;三、主编者回退、反对者没有意见。四、主编者与反对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编辑战,但在登上首页前取得共识。五、主编者与反对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编辑战,并且在登上首页前没有取得共识(无法登上首页)。--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更 囧rz……:我指的是Q君的75%方案。。。—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3 (UTC)
- 囧rz……:我的方案不是吧,而且比例在10票得7赞成票时不就死了……咱构想的方案不就几种可能:一、主编者跟从修改;二、主编者回退、之双方试图取得共识;三、主编者回退、反对者没有意见。四、主编者与反对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编辑战,但在登上首页前取得共识。五、主编者与反对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编辑战,并且在登上首页前没有取得共识(无法登上首页)。--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咱认为与其一昧的想如何反对不如共同合作改善条目这才是正确作法,要不只是塑造了一个条目没登上首页并且继续在维基百科内“摆烂”。--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26 (UTC)
- 建议改为4票和75%或以上支持方能通过。即是说如果有10票反对,就要有30票支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16 (UTC)
为什么大家都忘记了我几个月前提出的方案?--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7 (UTC)
- 不再采用投票制,改用类似同行评审的形式
- 将意见分为两类、问题、建议
- 问题为必须解决的内容,即违反DYK评选规则的内容。如在公示期内任一问题得不到解决,DYK不通过
- 建议为非必要解决内容,视为对条目进一步改进的要求。
以上。--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9 (UTC)
开投票吧。—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8 (UTC)- 怎么觉得讨论不到一天就说要开投票……干脆也请你们讲得那些人来投算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33 (UTC)
- 这个方案对现有的方案改动太大,而且连GA都没有采取这样的方式。目前轮系条目上DYK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有河蟹词导致DYK页面被墙,然后反对不充分,此后他们就可以干自己期望的事情了。加之DYK投票很多人并不看内容甚至只根据政治倾向投票,因此,不管反对理由多充分都能通过。考虑到绝大多数此类条目都违反WP:REDFLAG,因而只需要考虑争议到什么程度就不能只看投票即可。—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38 (UTC)
- 我只能说,治标不治本。--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6 (UTC)
- 但改动量很小,而且只要达到反对人数,条目就无法通过机器人自动操作上首页。另外治本之策虽好,但很难得到迅速通过。—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8 (UTC)
- 其实只将一对一抵销的制度改为一对二或一对三已可以增加通过的难度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5:51 (UTC)
- 那样的话可能大大增加傀儡的数量,参考北京限号措施。—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5:53 (UTC)
- 我只能说,治标不治本。--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6 (UTC)
- 我觉得在不可能每个人所判定的DYK标准都一致的情况下,设定出什么才是必要解决的内容或者是争议内容。在先天失调条目内容本来就可能存在有问题的情况下,设法促成正反两方的共识更为实在,而编辑战后的全保护又是一个十分容易判断的标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57 (UTC)
- 支持,但也应该包括半保护,因为搞一个IP用户来写条目然后半保护然后仍然上首页这太容易了(一般同IP用户和新用户的编辑战只会半保护,除非陪着一起被封)。—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7 (UTC)
- 只要大家不会觉得太严格就可……其实这方案的重点就只是登上首页那刻是不是还是保护状态,也就是有没有取得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内容。--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8 (UTC)
- 还有一个问题:保护到期却没有有效解决争议怎么办?总不能要求保护期限至少一周吧。—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7:32 (UTC)
- 保护一周不会影响到其最终是否上DYK。--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8:47 (UTC)
- 印象中不是如果刚解封完马上又开始相互进行回退,不是不用另外计算3RR就可以继续延长保护,这样应该更能促进双方获得妥协吧。--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9:18 (UTC)
- 还有一个问题:保护到期却没有有效解决争议怎么办?总不能要求保护期限至少一周吧。—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7:32 (UTC)
- 只要大家不会觉得太严格就可……其实这方案的重点就只是登上首页那刻是不是还是保护状态,也就是有没有取得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内容。--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8 (UTC)
- 支持,但也应该包括半保护,因为搞一个IP用户来写条目然后半保护然后仍然上首页这太容易了(一般同IP用户和新用户的编辑战只会半保护,除非陪着一起被封)。—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7 (UTC)
暂时来说,我提出这样一个建议:
任何存在重大争议的条目,如DYKN投票在结束时处于50%左右(上下浮动10%),或被保护之时,应让条目解决争议后再上DYK。
这样如何?--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9:22 (UTC)
- 咱觉得不需要“处于50%左右(上下浮动10%)”这条,因为投票的威胁跟解决争议并没有绝对关系。咱的提议是改为:
- 当条目获得4票反对票(票数可讨论)时可能是无法获得共识的条目,因此DYKN投票将会延后3天(会跟原规则有所影响,须待讨论)以期望双方能共同解决争议。
- 当任何条目被保护(全保护或者到半保护有待讨论)之时,应在DYKN投票期限内对争议取得共识并解除保护,否则无论投票结果皆以落选论。
- --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9:32 (UTC)
- 我反对第一条,这样只会促使争议双方最终走向第二条。我提到的比例不是为了解决争议,而是标识投票本身存在重大争议。争议应该由其它地方解决,而不是投票本身。--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23 (UTC)
- 我觉得二位的提议并没有冲突啊,如果当事双方本来就没有解决争议的诚意,那么肯定条目还是会落入保护状态的,不管是在投票场景还是在别的场景。—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10:34 (UTC)
- 那何必要搞到锁才停止?没有方针说过我们要促成条目被锁对吧。--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46 (UTC)
- 没必要那么急着就叫停啊,如果双方都没有意愿坐下来解决冲突,最后搞到条目被锁,不能赖规则。反之,如果三天之内能够有解决方案,反对方撤销反对,那就皆大欢喜。或者干脆一赖到底,最后能不能上DYK由管理员定夺。—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10:52 (UTC)
- 也就是说,这四票只要在,三天之内,再多的傀儡支持都不能促成条目进入DYK。管理员这关作兜底,是为了防止有人以破坏为目的人为制造反对票,导致合格条目无法登上DYK。—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10:54 (UTC)
- @BlackLotux:其实我第一条的4票也是提供条目有没有获得登上首页共识的标竿,但是之所以不是使用阁下方案是因为“解决争议”并不一定好以解决,况且过了一段时间不就跟DYK要的“近期”有所冲突。退而求其次,延长至7天左右的讨论时间(因为会跟原规则有所影响,须待讨论)除了期望加速某方妥协外,也希望趁着有人于投票期间关注时加速讨论,但是要在哪边讨论仍然是建议于条目的讨论页或者互助客栈中。--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1:14 (UTC)
- 好吧,那不如问问管理员机器人是否可以执行?--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4:17 (UTC)
- 那何必要搞到锁才停止?没有方针说过我们要促成条目被锁对吧。--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46 (UTC)
- 我觉得二位的提议并没有冲突啊,如果当事双方本来就没有解决争议的诚意,那么肯定条目还是会落入保护状态的,不管是在投票场景还是在别的场景。—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3年4月16日 (二) 10:34 (UTC)
- 在下认为,既有的维基百科方针已足够,关键是回到维基五大支柱。要挡一个条目,就提出该条目在编辑上不适当的地方才是。有些用户常一贯以“政治宣传”为理由反对条目,若要服人,也应拿出实际的理由才能用文明说服人---我想这点应该是大家社群的共识。在下也编辑过些争议条目,并非不讲理的人,许多条目 在下也都退让过,有时是基于对维基方针负责,有时是不希望再争辩消耗。有时规定增加些限制,未来每个人都会遇到,建议还是考虑必要性的问题。规定与限制,往往是双面刃。提供参考。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12:13 (UTC)
- 我反对第一条,这样只会促使争议双方最终走向第二条。我提到的比例不是为了解决争议,而是标识投票本身存在重大争议。争议应该由其它地方解决,而不是投票本身。--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