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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周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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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周辰达!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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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Jimmy Xu  ·  · 2013年9月27日 (五) 03:59 (UTC)[回复]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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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能还不了解,当您在所有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pedia:”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您应该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可使用按钮)来签名,以使得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维基人尤为有用。谢谢合作。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灭绝专题2015年10月28日 (三) 09:03 (UTC)[回复]

谢谢 周辰达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04:44 (UTC)周辰达[回复]

User:周辰达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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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周辰达”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Antigng留言2015年10月28日 (三) 10:03 (UTC)[回复]

User:周辰达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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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ForeverLove(给我留言) 凡人丶 2015年10月28日 (三) 12:39 (UTC)[回复]

我想解释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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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户并未被封禁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经核查封禁纪录后,发现阁下未有被封禁。如确实或仍未能够编辑维基百科,请连同封禁资料一并再次提交申请,以便核查及提供协助。谢谢。
  
  处理人:广雅 范 2015年10月29日 (四) 03:42 (UTC)[回复]

我是“周辰达”管理人,我想申请“请求存废复核”。 因为我当时在编辑时,电脑当机,所以连续按了几次储存,而最后被锁了起来,所以能否请求恢复呢?

回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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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周辰达。您在Talk:周辰达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5年11月8日 (日) 15:33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ForeverLove(给我留言) 凡人丶 2015年11月8日 (日) 15:33 (UTC)[回复]

User:周辰达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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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周辰达”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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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A2093064#Talk 2017年2月20日 (一) 14:35 (UTC)[回复]

User:周辰达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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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N-C16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03:08 (UTC)[回复]

User:周辰达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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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N-C16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8:28 (UTC)[回复]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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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停止添加宣传资料(比如在User:周辰达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请在我的讨论页留言。反复在维基百科发布广告的用户可能会被限制编辑,以免扰乱维基百科。--N-C16留言2017年2月22日 (三) 08:2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所放的东西都将可以审查,我为何破坏了?破坏什么?再者,为什么很多的艺人都可以将自己的经历放于维基,而为什么我的就不行?从好几年前我就在用维基,可是却一直被你们驳回?而上面的东西我都一直有再修改与增加呀! --周辰达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00:3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宣传+破坏。请阅读方针指引。
  处理人:Kuailong 2017年2月23日 (四) 17:06 (UTC)[回复]

自我介绍太夸张。--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2月23日 (四) 00:37 (UTC)[回复]

“为什么很多的艺人都可以将自己的经历放于维基”,你确定不会利益相关?一来艺人的信息很多都是各编者自行收集编写的,但这些编者不一定是与艺人本人有关;二来如上面,请按照方针编写(可能包括Wikipedia:关注度 (人物)WP:可靠来源WP:中立等),避免出现黄婆卖瓜的说法;零,你将不是相关的条目(Mediawiki)改写,不就是WP:破坏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23日 (四) 02:00 (UTC)[回复]
举手发问,请问"黄婆卖瓜"是什么意思?谢谢您的回复。
难道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Q11a11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03:53 (UTC)[回复]

可是为什么别人可以放?我不行?就因为不红?---(留言

  • 1、您反复删除了MediaWiki这个不相关页面,这是鲁莽的编辑,构成破坏。2、您的各种提问和申诉都是针对某一个特定的页面和主题,这说明您是为了编辑这个特定的主题,而非尝试成为一名更好的百科编者,很可能不会为了编辑一个单一条目而仔细阅读维基百科的各项方针、指引,比如VAN-FAME-V-POV-OR-NOT。因此,我认为,您应该自行理解为什么您的编辑不被接受,而非将各指引页面已经明确解释过的问题再次丢给社群处理。如果您在了解我们的方针、指引和其他文化后仍有异见,再找人处理。Bluedeck 2017年2月23日 (四) 05:18 (UTC)[回复]
某种程度上,是的,因为不红,所以没关注度,所以维基上没独立条目。
想起以前有人弄的:
  • 新产品(公司、人物) → 维基百科 → 大众 ✗
  • 新产品(公司、人物) → 大众 → 维基百科 ✓
以上,只能祝你,在娱乐圈能尽快出人头地,红到街知巷闻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24日 (五) 02:27 (UTC)[回复]